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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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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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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一、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十 條第二項規定,特訂定本要點。

二、

獎助內容如下:

(一)獎助組別、等第、名額及金額:

組別 等第 名額 獎助項目 備註

教 材 組

特優 一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座一座 一、教學所用之材料與教授上所傳達之內 容。

二、建議應具備內容:適用對象、教學目 標、教材、教學時間及內容、教學活 動單元、評量方式、作業單、學習記 錄紙等。

優等 三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 五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座一座 入選 十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及獎座一座

教 具 與 輔 具 組

特優 一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座一座 一、指實施教學活動及提昇教學效果之工 具。如掛圖、卡片、模型等。

二、建議應具備內容:適用對象、製作材 料及材料取得方式、製作方式、使用 時機、使用手冊(含教學指導)、作 品尺寸及設計圖。

優等 三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 五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座一座 入選 十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及獎座一座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 組

特優 一 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座一座 一、指藉由電腦設計、操作之一套完整的 教學材料。

二、建議應具備內容:適用對象、教材執 行程式及操作手冊(詳述使用硬體、

軟體環境、基本配備需求、安裝程 序、軟體操作方法及教學指引大 綱);網路版使用者,並提供伺服 器、安裝規格及程序。

優等 三 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座一座 佳作 五 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座一座

入選 十 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及獎座一座

(二)前款各組獎助名額經複審會議議決者,得予流用;其經複審結果未達水準者,

得予從缺。

一、

獎助之辦理方式如下:

(2)

(二)申請方式:申請人(單位)應填寫申請表(附表一),並檢附相關文件、資料

(附表二至附表四),逕寄本部委託之承辦單位;其文件、資料及承辦單位,

由本部於受理申請三個月前公告之。

(三)申請日期:每二年辦理一次,申請日期為辦理當年度之八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 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一、

作品之規格、製作說明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教材教具之製作及設計主題範圍:

1、所研發之作品,應符合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及特 殊教育相關課程綱要之規定。

2、適用於特殊教育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所列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各類別學 生之教學。

3、適用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之特殊教育教學。

(一)作品說明板規格、參展實物尺寸限制及陳列方式,由承辦單位另定規範。

(二)作品作者,於複審期間應到場說明,並回答評審委員問題;其作品作者,以申 請人及列名之共同作者為限。

一、

評審方式及基準如下:

(一)由本部聘請身心障礙各障別及資賦優異各類別學者專家、教育及電腦學者專家 或相關領域傑出人士,組成評審會評審之。

(二)評審項目,包括作品之正確性、教學之適用性、教學使用成效及視覺效果。

(三)評審會之評審程序,分初審、複審二階段;初審,採書面資料審查,複審,採 展覽及實物審查。

一、

申請獎助者,應遵行下列事項:

(一)作品以個人製作為原則,且以申請二套為限;集體製作者,每套以四人為限。

(二)申請人之作品已獲得其他中央機關(構)主辦之全國性獎助之作品,不得提出申 請。

(三)申請人於第三點第三款所定期間內,已獲地方政府或學校之獎助者,應經地方 政府或學校推薦,始得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

(四)申請作品抄襲他人、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著作權已讓與他人、曾獲第二款獎 助或曾經前款地方政府或學校獎助且未經其推薦者,不予受理,並得通知所

(3)

屬單位予以議處;已頒發獎金及獎座者,應予撤銷獎助處分,並以書面行政 處分通知限期返還。

(五)得獎作品應配合本部頒獎典禮進行展覽;並於展覽後,於本部規定期限內,自 行取回。

(六)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編輯成冊,並分送有關機關及學校,供教師教學參考,

並置於本部相關網站,供教師下載使用;未獲獎助作品,申請人應於本部規 定期限內,自行取回。

(七)申請作品屬大陸地區作品或非屬特殊教育之作品,不得申請補助;其申請者,

不予受理。

(4)

附表一

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申請表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編列)

申請類別: □身心障礙類  □資賦優異類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與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作品名稱

適用對象 (教育階段類 別)

姓 名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申請獎助 備註說明

一、是否曾獲其他獎助:

□否 □是,獎助名稱:

二、是否已另向其他單位申請獎助:

□否 □是,獎助名稱:

三、若獲得本項獎助且於頒獎前,同時獲得其他中央機關(構)全國性獎 助時,請勾選下列意願:

□願主動聲明放棄其他全國性獎助。

□願主動聲明放棄本項獎助。

四、是否為二人以上共同作品:

□否

□是,請檢具附表二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及附表三之共同作者同意 書。

請黏貼最近一年 內一吋脫帽半身 照片

(也可直接彩色 印刷於此)

本人均已熟知並切結遵行本次申請內容及相關規定。

申請人簽名: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備註 一、本表各欄如不敷填寫,請另加附頁。

二、申請作品如係數人合作,請以一人代表申請,並檢附附表二著作權 聲明及授權書及附表三之共同作者同意書。

(5)

附表二

著作權聲明及授權書

一、著作權聲明:

本人____________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參 賽作品 )參與第 屆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申請,本人擔保參 賽作品係本人之原創性著作,本人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本件參 賽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倘本人違反上開聲明內容,本人願自 負所有法律責任,並依教育部獎助製作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實施要點之規 定辦理。若因此致教育部受有任何損害,亦願負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二、授權內容:

本人同意將參賽作品無償、非專屬授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以任何方式 行使參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不限期間與地 域,就申請作品進行編輯、改作、公開傳輸、展示、播送、宣傳、展覽、

散布、數位化、重製、收錄於資料庫、提供進行檢索、瀏覽、下載、傳 輸、列印行為,或再授權第三人行使上述著作財產權 ),且不主張著作人 格權。

此致

教育部

立書人: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通訊地址:

(6)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表三

共同作者同意書

茲同意 代表 、 等共同作者,將創作作 品申請補助,除具名同意如下表外,並將本作品各作者主要負責之設計內容 列表如下:

申請類別: □身心障礙類  □資賦優異類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與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作品名稱

適用對象

(教育階段類別) 代表申請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申請補助作品之內容要旨 共同作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申請補助作品之內容要旨 共同作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申請補助作品之內容要旨 共同作者

姓 名 性別 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服務單位 職稱 聯絡電話

(7)

(本表各欄如不敷填寫,請自行影印另加附頁)

(8)

附表四

創作說明

申請類別: □身心障礙類  □資賦優異類

參賽組別 □教材組 □教具與輔具組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 作品名稱

適用對象

(教育階段類別) 作品用途

設計動機

內容概述(包括 製作過程)

使用說明及效果 (教學心得感

想)

製作費用 經費來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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