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析與討論
本研究之目的在瞭解台灣中部地區高中藝術生活課程之實施概況及其 相關問題,進一步預測新修訂課程之可行性。透過問卷調查與訪談調查的 結果,依據研究目的,本章主要分為二節闡述調查結果的分析與討論,第 一節為問卷調查結果,第二節為訪談調查結果。本研究問卷內容類別之分 析表如表 4-1。
表 4-1 問卷內容類別分析表
問卷內容 題號
一、 基本資料
(一) 藝術生活課程之進修情形 (二) 藝術生活課程排課情形
1~5 6~8 二、藝術生活課程實施概況 9~14 三、92 年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草案之看法 15~30
第一節 問卷調查結果
本節將所回收之問卷內容進行分析與討論,分為三部分陳述:一、基 本資料說明,分析教師基本資料、藝術生活課程進修情形與高中藝術生活 課程排課情形現況,二、中部地區高中藝術生活課程實施概況之分析,三、
音樂教師對於九十二年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草案之看法分析。
一、 中部地區高中音樂教師基本資料說明
本調查研究對象為中部地區高中音樂教師,共計發出問卷五十五份,
回收的有效問卷為四十二份。根據問卷中之第一部分「基本資料」 ,共八個 子題,分析討論如下:
(一) 教師基本資料
1. 性別:根據本研究回收之資料,女性所佔百分比為 90.5%,男性所佔 百分比為 9.5%(其中 7.1%為音樂教師,2.4%非音樂教師)。
2. 服務年資:以服務年資在 5 年(含)以內的教師所佔百分比最高,佔 42.9%;6-10 年次之,佔 26.2%。顯示台灣中部地區高中音樂教師 69.1
%其服務年資在 10 年之內,以青壯年為主。
3. 最高學歷:以碩士(含四十學分班)所佔比例最高,佔 47.6%;師範 院校(含師大、師院)及一般大學院校畢業所佔比例皆為 26.2%;無 博士學歷之音樂教師。
4. 畢業科系:以音樂科系畢業為主,佔 97.6%;非音樂科系畢業僅 2.4
%(填答者為受試學校之教務主任或相關行政人員填答)。顯示中部 地區高中音樂教師皆為音樂科系畢業之專業師資。音樂科系畢業教師 中,以主修鋼琴所佔比例最高,為 50%;其次為主修聲樂,佔 23.8
%。此結果與現階段大專院校音樂系學生,以主修鋼琴之學生所佔比 例最高相符。
5. 現任職務:以專任老師所佔比例最高(81%) 。如圖 4-1-1 所示:
百分比%
81 9.5
9.5
專任老師 教師兼導師 教師兼行政
6. 學校位置:台中縣所佔比例為 35.7%;台中市次之,為 31%;彰化縣 為 21.4%;南投縣為 11.9%。
7. 學校規模:以 37-60 班為最多,所佔比例為 45.2%;13-36 班次之,
所佔比例為 38.1%;61 班以上為 14.3%;12 班以下為 2.4%。
8. 本學期任教年級:受訪教師本學期之任教年級情形,教師於九十二學 年度第一學期皆同時任教一、二年級的比例為 83.3%,其餘比例偏 低。如表 4-1-1 所示:
表 4-1-1 受訪教師本學期任教年級次數分配表
選 項 皆有任教 皆無任教 任教一年級 任教二年級
次 數 35 1 4 2
百分比% 83.3 2.4 9.5 4.8
(二) 藝術生活課程之進修情形
針對藝術生活課程之進修情形進行調查,以逐題分析之方式進行現況 分析與討論,共五個子題(問卷題號第 1 至 5 題) ,包括教師對於現行藝術 生活課程標準之瞭解程度、教師參加與藝術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師研習活動 的情形、研習活動辦理的頻率、教師參與研習活動的意願及參與研習活動 對專業能力的提升之情形。
1、 您對於八十四年公佈之現行藝術生活課程標準,瞭解程度為何?
教師對於八十四年公佈之現行藝術生活課程標準之瞭解程度,以普通
了解所佔比例最高(57.1%),表示了解的教師佔 21.4%,表示不了解現行
藝術生活課程標準的教師佔 21.4%。如表 4-1-2 所示:
表 4-1-2 教師對現行藝術生活課程標準之瞭解程度次數分配表
選 項 完全了解 了解 普通 不太了解 完全不了解
次 數 0 9 24 6 3
百分比 % 0 21.4 57.1 14.3 7.1
2、 您是否曾參加過與藝術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師研習活動?
在教師參與藝術生活課程相關研習活動方面,教師填答「曾經參加過 與藝術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師研習活動」的百分比為 23.8%,教師填答「未 曾參加過與藝術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師研習活動」的百分比為 76.2%。教師 填答「未曾參加過與藝術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師研習活動」的原因情形分析 如表 4-1-3 所示:
表 4-1-3 教師未曾參加藝術生活課程研習活動的原因次數分配表
選 項 (1)學校未通知相 關之研習活動
(2)不清楚有關藝術 生 活 課 程 之 研 習 進修資訊
(3)請假及調、
補課困難
次 數 15 20 16
百分比%(n=42) 29.4 39.2 31.4
累計百分比 %(n=32) 46.9 62.5 50
本題採複選題分析方式。根據表 4-2-2 所示,未曾參加過與藝術生活 課程相關之教師研習活動之原因,為「不清楚有關藝術生活課程之研習進 修資訊」(62.5 % )、「請假及調、補課困難」(50 % )、「學校未通知相關之 研習活動」(46.9 % )。
結果顯示,七成六的教師「未曾參加過與藝術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師研
習活動」,其原因以「不清楚有關藝術生活課程之研習進修資訊」為主。
3、 您覺得藝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辦理的頻率如何?
高達 88.6%的教師認為藝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辦理的頻率「很 少」 ,甚至「幾乎沒有」相關研習活動的辦理,突顯欠缺研習活動辦理的嚴 重性。
表 4-1-4 教師對藝術生活研習活動辦理頻率的意見次數分配表
選 項 非常多 很多 普通 很少 幾乎沒有
次 數 0 0 9 26 7
百分比% 0 0 21.4 61.9 16.7
4、 您對於參加藝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的意願如何?
教師對於參加藝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的意願,教師填答「意願 非常高」的百分比為 28.6%;教師填答「意願高」的百分比為 40.5%。顯 示 69.1%的教師對參加藝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的意願相當高。如表 4-1-5 所示:
表 4-1-5 教師參加藝術生活課程研習活動的意願次數分配表
選 項 意願非常高 意願高 普通 意願低 沒有意願
次 數 12 17 12 1 0
百分比% 28.6 40.5 28.6 2.4 0
5、 您覺得參加藝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對專業能力的提升為何?
教師認為參加與藝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對其專業能力之影
響,教師填答「有提升」的百分比為 85.7%,顯示九成的教師認為參加藝
術生活課程之相關研習活動,對專業能力有提升的作用。如表 4-1-6 所示:
表 4-1-6 教師參加研習活動對專業能力的影響次數分配表
選 項 提升很大 有提升 沒影響 提升不大 完全沒有提升
次 數 2 36 3 1 0
百分比% 4.8 85.7 7.1 2.4 0
(三) 藝術生活課程之排課情形
針對台灣中部地區高中藝術生活課程之排課情形進行調查,共三個子 題(問卷題號第 6 至 8 題) 。內容包括學校開設藝術生活課程之情形、開設 課程之學年度、未開設課程之原因及本學期之授課時數與授課教師。
6、 學校是否曾開設藝術生活課程?
根據調查結果,教師學校曾經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百分比為 14.3%;
教師填答學校從未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百分比為 85.7%。結果顯示台灣中 部地區高達八成五的高中從未開設藝術生活課程,僅有六所高中開設藝術 生活課程。
(1)有開設藝術生活課程之學校之實施學年度
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學校之實施學年度情形,填答於 89、91、92 學年度開始實施的比例均為 16.7%,其餘為填答實施之學年度。結果 顯示現行藝術生活課程自 88 年公佈實施以來,各校開課的學年度有差 異。
(2)未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主要原因(可複選)
藝術生活課程標準認識不足」的比例為 36.1%;「學校現有師資不足」
的比例為 33.3%;填答「其他」的教師佔 13.9%,其文字說明為「不 瞭解學校未開課的原因」 (三位)、 「根本不知道有這門課程」 (二位)。
結果顯示,教師對課程標準的認知與學校藝術類科目之教師結構,會 影響學校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原則。如表 4-1-7 所示。
表 4-1-7 學校未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主要原因次數分配表
選 項 學校現有
師資不足
教學設 備不足
對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標 準 認 識 不 足
學 校 行 政 未 開 設 藝 術 生 活 課 程
其他
次 數 12 10 13 19 5
百分比%(n=59) 20.3 16.9 22 32.2 8.5
累計百分比 %(n=36) 33.3 27.8 36.1 52.8 13.9
教師認為學校行政未開設藝術生活課程、學校現有師資不足、教師對 藝術生活課程課程標準認識不足及學校教學設備不足等,皆是影響學校未 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原因,可作為改善現行藝術生活課程與實施新課程之 參考。
7、 本學期藝術生活課程之授課時數:
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學校僅六所,授課時數均為
「每週一節」,此結果與課程標準所規定之每週二節不同。
8、 本學期藝術生活課程之任教老師為: (可複選)
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開設藝術生活課程僅六所學校,授課教師以「音
樂老師」與「美術老師」為主,其中包含一位「短期外聘兼任專長教師」。
二、 藝術生活課程之實施概況
本節針對台灣中部地區高中有開設藝術生活課程之學校進行實施概況 之調查,限開設藝術生活課程的學校填答,包括教師實施之教學項目、教 師之教學方法、教師上課教材使用之情形、教師採用之評量方式、學生達 到的目標之情形及教師自評其教學成效,共有六個子題(問卷題號第 9 至 14 題) 。根據問卷回收統計結果,中部地區僅六所高中學校開設藝術生活 課程,逐題分析如下。
9、 您在藝術生活課程的教學過程中,曾經實施過下列哪些教學項目?
教師於藝術生活課程中實施過之教學項目,以「時間藝術領域」比例 最高,其次為「綜合藝術領域」、「空間藝術領域」。
(1)時間藝術領域:
教師實施「獨唱與合唱」課程教學所佔比例最高,共四位;其次為
「樂器獨奏與合奏」與「歌劇與舞劇」,各有三位教師;實施「傳統戲 曲」課程教學的比例最低,僅一位教師。
(2)空間藝術領域:
實施「繪畫」課程教學之教師共兩位,實施「攝影」、「雕塑」及「建 築與景觀」課程教學之教師各一位。
(3)綜合藝術領域:
實施「戲劇」課程教學之教師共四位;實施「電影」課程教學之教師
教師實施藝術生活課程各領域之教學項目之累計人次情形如表 4-1-8 所示:
表 4-1-8 教師實施藝術生活課程各領域之教學項目累計人次一覽表
時間藝術領域 空間藝術領域 綜合藝術領域
選 項 獨 唱 與 合 唱 樂 器 獨 奏 與 合 奏 傳 統 戲 曲 歌 劇 與 舞 劇 繪 畫 攝 影 雕 塑 建 築 與 景 觀 電 影 媒 體 藝 術 戲 劇 舞 蹈
人次 4 3 1 3 2 1 1 1 2 1 4 1
以實施「獨唱與合唱」、「樂器獨奏與合奏」、「歌劇與舞劇」、「戲劇」
等教學項目之教師人次較多,顯示高中音樂教師多以專業或專長部分作為 主要教學內容,以時間藝術領域為主,與相關藝術領域連結為輔。
10、 您的教學方法為何?
教師實施藝術生活課程教學所使用的教學方法,六位教師均以欣賞教 學法為主,使用實作教學法之教師人次比例分配較懸殊(「頻繁」三位, 「經 常」一位,「偶爾」二位),五位教師頻繁與經常使用進行教學,而很少教 師以參觀活動進行教學(「偶爾」三位, 「從未」三位)。結果顯示,教師進 行藝術生活教學活動時,能夠彈性且多元的運用各種教學方法來進行教 學,針對不同課程內容而使用不同的教學方式。
11、 您上課的教材使用情形為何?
教師教材使用方式,六位教師中有五位教師以自編教材為主。以現有
之美術、音樂教科書為教材方面,兩位教師表示「經常」使用,三位教師
表示「偶爾」使用。以偕同其他老師合編教材為主方面,四位教師表示「從 未」使用,一位教師表示「經常」使用,一位教師表示「偶爾」使用。結 果顯示,教師對於課程設計與教材運用之自主性很高,以「自編教材」為 主,參考「現有之美術、音樂教科書」為輔,少以「偕同其他老師合編教 材」。
12、 您採用的評量方式為何?
教師實施藝術生活課程時採用的評量方式,教師經常與頻繁使用的評 量方式中,六位教師均以「繳交作業或活動報告」作為評量方式,其次為 四位採用「實際演示或展演」作為評量方式,採用「問答或口試」的教師 有三位,採用「測驗或筆試」的教師有三位。結果顯示,教師實施藝術生 活課程所採用的評量方式相當多元化,配合不同課程設計採用不同評量方 式,以「實際演示或展演」及「繳交作業或活動報告」之多元評量方式較 頻繁,而較少使用傳統的「問答或口試」或「測驗或筆試」。
13、 從您過去的教學經驗中,在實施藝術生活課程教學之後,學生已達到 下列哪些目標?
教師認為實施藝術生活課程教學之後,學生均能達到課程標準之各項 教學目標,其中以達到「培養對各類藝術的興趣,並積極參與藝術活動」
之相對比例最高,四位教師認為「良好」,兩位教師認為「普通」;達到
「瞭解各類藝術活動的內涵」之相對比例最低,四位教師認為「普通」,
兩位教師認為「良好」。
14、 您自評實施藝術生活課程教學的成效為何?
教師自評實施藝術生活課程教學的成效,三位教師填答「良好」 ;三位 教師填答「普通」 。結果顯示,教師均肯定其實施藝術生活課程之教學成效。
針對問卷中填答本學期有開設藝術生活課程之六所高中學校及其相關 項目,進行交叉比對,分析如下:
(一) 教師基本資料:開設課程之六所學校,音樂教師基本資料中之主修 樂器項目,以主修鋼琴所佔比例最高(50%),主修聲樂比例次之
(33.3%)。
(二) 學校位置:有三所學校位於台中縣,兩所學校位於台中市,一所學 校位於彰化縣。
(三) 教師任教年資:開課學校之教師教學年資,共有五位教師年資在五 年內,一位教師任教年資為 6-10 年,顯示擔任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 期之藝術生活課程授課教師,以年輕老師居多。
(四) 對現行藝術生活課程標準瞭解程度:開課學校之教師對於現行藝術 生活課程標準的瞭解情形,兩位教師認為瞭解,兩位老師認為不瞭 解,另兩位老師認為普通瞭解。
(五) 對新修訂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草案的瞭解程度:開課學校之教師對新 修訂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草案之瞭解情形,有三位教師表示不瞭解,
兩位教師表示瞭解。
(六) 實施課程:開課學校之教師實施課程以時間藝術領域為主,綜合藝
術領域與空間藝術領域為輔,顯示教師均以專業教學項目為主要授
課範疇。
三、 教師對 92 年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草案之看法
新修訂高中課程綱要草案中,藝術領域包含音樂、美術與藝術生活三 科,每科均須修習二至八學分,藝術領域共十二學分。本節乃就中部地區 高中音樂教師對九十二年新修訂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草案之看法,共有十六 子題(問卷題號第 15 至 30 題) 。針對教師之看法與意見,作為評估新課程 綱要草案可行性之依據。
15、 對於 92 年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草案,您的了解情形如何?
教師對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草案的了解情形,認為「普通」瞭 解的佔 45.2%,認為「不太了解」的佔 33.3%,填答「完全不了解」的佔 4.8%。結果顯示,新修訂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草案已公佈於網站上,並於九 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舉辦過公聽會,但仍有三成八的中部地區音樂教師表 示不了解 92 年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綱要草案。
16、 在藝術生活科教學內容方面,如果有再進修或研習的機會,您希望參 加下列哪些課程項目?
教師希望參與藝術生活課程教學內容項目以「應用音樂」 、 「表演藝術」
與「音像藝術」門類為主,其中最希望參與的是「應用音樂」方面的研習
活動,此門類與教師之專業背景相近,可滿足音樂教學的需求與促進專業
的提升;其次為與音樂關係密切之「表演藝術」與「音像藝術」方面的進
修,以充實多元藝術的能力。中部地區高中音樂教師對於新修訂之藝術生
活科課程綱要草案的進修需求依序如圖 4-1-2 所示:
14.3 21.4 16.7
47.6 42.9
54.8
45.2 42.9 52.4
38.1 47.6
35.7
0 20 40 60 80 100
(1)基礎課程 (2)環境藝術 (3)應用藝術 (4)音像藝術 (5)表演藝術 (6)應用音樂
百分比%
非常希望 希望
圖 4-1-2 教師對於藝術生活課程各項目的研習需求百分比情形
探究教師對於新修訂藝術生活課程教學內容各項目研習需求之意願百分 比數據之間的關係,應用音樂、表演藝術與音像藝術三者百分比例較為接近,
而環境藝術、應用藝術、基礎課程三者百分比例較為接近,推論得知前三門 類藝術與音樂專業領域之關聯性較密切,且與音樂教師之專業背景較容易結 合,所以教師意願指數較高;而後三門類藝術與其專業領域及背景之關聯性 較弱,較不易相結合,故教師意願指數較低。教師應不斷自我成長並參與進 修以充實自我,藉由吸取新知來促進專業的提升,隨著時代潮流與脈動來調 整並改進教學方法與教材內容。以上教師進修的需求,希望提供作為相關單 位規劃新修訂藝術生活課程研習或進修課程之參考。
17、 老師可以透過哪些學生社團來拓展學生在藝術領域的學習?
教師認為可以透過不同學生社團來拓展學生在藝術領域的學習,比例最 高之前五社團為,「管樂隊」最高,佔 90.5%;「合唱團」次之,佔 88.1%;
「國樂社」第三,佔 73.8%;第四為「話劇社」,佔 71.4%,第五為「西畫
社」 ,佔 69%。結果顯示,多數教師認為可以透過學生社團來拓展學生在藝
術領域的學習,依次為「管樂隊」、 「合唱團」 、 「國樂社」、 「話劇社」 、 「西畫 社」。
18、 您認為學生參加與藝術領域相關之社團對藝術能力的影響為何?
教師認為參加與藝術性社團對學生藝術能力的影響之情形,78.6%的教 師認為學生參加與藝術性社團對藝術能力的影響很大的。分析如表 4-1-9 所 示:
表 4-1-9 學生參加藝術性社團對藝術能力的影響次數分配表
選 項 影響非常大 影響很大 普通 影響很少 完全不受影響
次 數 5 28 7 1 1
百分比% 11.9 66.7 16.7 2.4 2.4
19、 學校附近有哪些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的社區藝文資源? (複選題)
問卷中有關學校附近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的社區藝文資源之情形,
本題採複選題分析方式,分析如表 4-1-10 所示:
表 4-1-10 學校附近的社區藝文資源次數分配表
選項 博 物館 美 術館 音 樂廳
( 館)
片 場、
電 視台 文 化 中 心
陶 藝 工 廠、個 人 工 作 室
古 蹟、寺 廟 、教堂
沒 有 可 以 運 用 之 社 區 藝 文 資源
次數 6 10 19 1 24 6 18 6
累計百分比 %
(n=42) 14.3 23.8 45.2 2.4 57.1 14.3 42.9 14.3
學校附近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的社區藝文資源,以「文化中心」所
佔比例最高,有 57.1%;「音樂廳(館)」次之,佔 45.2%;「古蹟、寺廟、
區藝文資源,依次為「文化中心」 、 「音樂廳(館)」與「古蹟、寺廟、教堂」。
由於各縣市高中因地域與城鄉環境條件不相同,對其學校週邊教育資 源與相關藝文資源之分配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因此針對不同縣市之學校附 近 的 社 區 藝 文 資 源 情 形 做 進 一 步 交 叉 比 對 分 析 , 如 表 4-1-11, 4-1-12,
4-1-13,4-1-14 所示。
表 4-1-11 台中市高中學校附近的社區藝文資源情形次數分配表
台 中市
( n=13) 博 物館 美 術館 音 樂廳
( 館)
片 場、
電 視台 文 化 中 心
陶 藝 工 廠 、 個 人 工 作 室
古 蹟、
寺 廟、
教 堂
沒 有 可 以 運 用 之 社 區 藝 文 資源 次數 5 4 9 0 8 0 3 3
累計百分比 % 38.5 30.8 69.2 0 61.5 0 23.1 23.1
表 4-1-12 台中縣高中學校附近的社區藝文資源情形次數分配表
台 中縣
( n=15) 博 物館 美 術館 音 樂廳
( 館)
片 場、
電 視台 文 化 中 心
陶 藝 工 廠 、 個 人 工 作 室
古 蹟、寺 廟、教 堂
沒 有 可 以 運 用 之 社 區 藝 文 資源 次數 1 4 6 1 7 3 8 3
累計百分比 % 6.7 26.7 40 6.7 46.7 20 53.3 20
表 4-1-13 南投縣高中學校附近的社區藝文資源情形次數分配表
南 投縣
( n=5) 博 物館 美 術館 音 樂廳
( 館)
片 場、
電 視台 文 化 中 心
陶 藝 工
廠、個 人 工 作 室
古 蹟、寺 廟、教堂
沒 有 可 以運 用 之 社 區藝 文 資源 次數 0 0 0 0 3 3 3 0
累計百分比 % 0 0 0 0 60 60 60 0
表 4-1-14 彰化縣高中學校附近的社區藝文資源情形次數分配表
彰 化縣
( n=9) 博 物館 美 術館 音 樂廳
( 館)
片 場、
電 視台 文 化 中 心
陶 藝 工 廠 、 個 人 工 作 室
古 蹟、寺 廟、教 堂
沒 有 可 以 運 用 之 社 區 藝 文 資源
次數 0 2 4 0 6 0 4 0
累計百分比 % 0 22.2 44.4 0 66.7 0 44.4 0
不同縣市之高中學校附近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的社區藝文資源之情 形,分析如下:
(1) 台中市:結果顯示,台中市之高中學校附近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 的社區藝文資源,以「音樂廳(館)」 、 「文化中心」 、 「博物館」為主。
(2) 台中縣:結果顯示,台中縣之高中學校附近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 的社區藝文資源,以「古蹟、寺廟、教堂」、「文化中心」、「音樂廳
(館)」為主。
(3) 南投縣:結果顯示,南投縣之高中學校附近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 的社區藝文資源,以「文化中心」 、 「陶藝工廠、個人工作室」與「古 蹟、寺廟、教堂」為主。
(4) 彰化縣:結果顯示,彰化縣之高中學校附近可以輔助藝術生活教學 的社區藝文資源,以「文化中心」 、 「音樂廳(館)」及「古蹟、寺廟、
教堂」為主。
根據結果顯示,各縣市高中學校附近之社區藝術資源皆不相同,而同
一縣市之高中學校附近可利用之社區藝術資源亦不相同,此現象或許反映
了長期以來各縣市高中學校社區藝文資源分配不平均的情形,影響了城市
型與鄉村型的學校在藝術教育相關資源運用上之差異。其中「文化中心」
分顯示其普及之程度。
20、 實施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學校的軟硬體教學設備情形為何?
有關實施新修訂藝術生活科課程,學校的軟硬體教學設備情形,各項 數據資料如表 4-1-15 所示。
表 4-1-15 實施新修訂課程,學校軟硬體教學設備情形次數分配表
設備項目 選 項 非 常充足 充 足 尚 可 不 足 非 常不足
次 數
1 5 19 14 3
(1)影音相關資料
(CD、DVD、LD…)
百 分 比 %2.4 11.9 45.2 33.3 7.1
次 數
0 5 18 13 6
(2)相關圖書資料
百 分 比 %
0 11.9 42.9 31 14.3
次 數
3 17 14 7 1
(3)錄放影機器材
(電視、音響設備)
百 分 比 %7.1 40.5 33.3 16.7 2.4
次 數
5 12 12 10 2
(4)單槍投影機
百 分 比 %
11.9 28.6 28.6 23.8 4.8
次 數
2 4 9 16 10
(5)基本繪圖、
電腦繪圖設備
百 分 比 %4.8 9.5 21.4 38.1 23.8
次 數
0 7 3 17 15
(6)藝術生活專科教室
百 分 比 %
0 16.7 7.1 40.5 35.7
次 數
0 3 7 13 18
(7)表演排練教室
百 分 比 %
0 7.1 16.7 31 42.9
次 數
1 4 8 13 14
(8)展示作品的工作檯面
百 分 比 %
2.4 9.5 19 31 33.3
次 數
1 2 7 15 14
(9)編織或木工機具
百 分 比 %
2.4 4.8 16.7 35.7 33.3
次 數
1 3 5 11 19
(10)陶器製作或燒製器具
百 分 比 %
2.4 7.1 11.9 26.2 45.2
次 數
1 2 3 16 14
(11)紙質模型工作設備
百 分 比 %
2.4 4.8 7.1 38.1 33.3
根據表 4-1-15 得知,六成教師認為在「影音相關資料(CD、DVD、
LD……) 」教學設備方面是足夠的;五成以上教師認為在「相關圖書資料」
方面的軟體教學設備是可以接受的;八成教師認為在「錄放影機器材(電
視、音響設備)」方面的教學設備是足夠的;近七成的教師認為在「錄放 影機器材(電視、音響設備)」方面的教學設備是足夠的;六成一的教師 認為缺乏「基本繪圖、電腦繪圖設備」方面的教學設備;七成六的教師認 為缺乏「藝術生活專科教室」 ;而近七成的教師認為缺乏「表演排練教室」;
六成四的教師認為缺乏「展示作品的工作檯面」方面的教學設備;近七成 的教師認為缺乏「編織或木工機具」方面的教學設備;七成以上的教師認 為缺乏「陶器製作或燒製器具」方面的教學設備;七成以上的教師認為缺 乏「紙質模型工作設備」方面的教學設備。
綜合討論新修訂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草案所需之教學設備,教師認為充 足與尚可之排列依序為: 「錄放影機器材(電視、音響設備)」 (80.9%) 、 「單 槍投影機」 (69.1%)、「影音相關資料(CD、DVD、LD…)」 (59.5%)、「相 關圖書資料」(54.8%)。教師認為最不充足之教學設備,依序為:「 藝術生 活專科教室 」(76.2%)、「 表演排練教室 」(73.9%)、「 陶器製作或燒製器具 」
(71.4%)、「 紙質模型工作設備 」(71.4%)。由此結果得知,學校設備充足 與否會影響新修訂藝術生活課程各門類的開課條件,若學校有符合各門類 所需的教學設備,則開課與實施的比例較高,若學校沒有符合某一門類之 教學設備,則開課與實施的比例較低。
21、 依據您的專業經驗,學生可能會選修下列哪些課程內容?
依據教師之專業經驗,教師認為學生可能選修「基礎課程」的為 28.6
%;教師認為學生可能選修「環境藝術」的比例為 38.1%;教師認為學生
可能選修「應用藝術」的比例為 66.7%;教師認為學生可能選修「音像藝
術生活課程內容,教師認為學生可能選修之情形,分析如表 4-1-16 所示:
表 4-1-16 學生可能選修藝術生活科各門類藝術課程內容次數分配表
課程內容 選項 完全同意 同意 普通 不同意 完全不同意
次 數
0 12 20 8 2
(1)基礎課程
百 分 比 %
0 28.6 47.6 19 4.8
次 數
1 15 21 4 1
(2)環境藝術
百 分 比 %
2.4 35.7 50 9.5 2.4
次 數
5 23 12 2 0
(3)應用藝術
百 分 比 %
11.9 54.8 28.6 4.8 0
次 數
12 28 2 0 0
(4)音像藝術
百 分 比 %
28.6 66.7 4.8 0 0
次 數
9 23 9 1 0
(5)表演藝術
百 分 比 %
21.4 54.8 21.4 2.4 0
次 數
10 20 12 0 0
(6)應用音樂
百 分 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