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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臺灣省各級農會第 灣省各級農會第 灣省各級農會第 灣省各級農會第 19 19 19 19 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試題 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試題 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試題 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試題、 、 、解答 、 解答 解答 解答
科目:財務處理辦法與實務 類別:七職等晉升六職等
一、 問答題:
(一)何謂原始憑證?何謂記帳憑證?請說明原始憑證不得編製為記帳憑證、記帳憑證不得 據以記帳之情事為何呢?
答:1.原始憑證: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
2.記帳憑證: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
3.原始憑證不得編製為記帳憑證之情事:
(1)收入計算及條件與規定不合。
(2)支出性質或其計算及條件與規定不合。
(3)收支顯與事實經過不符。
(4)書據數字計算錯誤。
(5)形式未具備或手續不全。
(6)其他與規定不合。
4.原始憑證不得編製為記帳憑證之情事:
(1)根據不合規定之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
(2)記帳憑證內容與原始憑證不符。
(3)應記載事項未具備或記載簡略不能表達會計事項之真實情事。
(4)會計帳目與事項內容性質不合。
(5)記載繕寫計算錯誤未經依照規定更正。
(6)未經規定人員簽章。
(7)其他與規定不合。
(二)未設信用部的甲農會經濟事業部門之事業資金新台幣 1,400,000 元、事業公積新台幣 26,000,000 元、法定公積新台幣 9,750,000 元、捐贈公積新台幣 2,400,000 元、資產 公積新台幣 17,500,000 元、固定資產增值公積新台幣 13,500,000 元;當年度經濟部 門決算盈餘為新台幣 13,000,000 元,但累積虧損達新台幣 83,000,000 元。請問甲農 會經濟事業部門依規定彌補虧損後,是否仍有累積虧損情況呢?若是的話,請列出計 算式告知額度多少?
答:1.有累積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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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000,000(累積虧損)-13,000,000(盈餘)-26,000,000(事業公積)-
9,750,000(法定公積)-17,500,000(資產公積)-13,500,000(固定資產增值公 積)=3,250,000 元。
(三)農會受託辦理商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或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保險業務,其佣金 收入如何列帳以符規定,請說明之?
答:1.農會受託代理辦理商業保險業務之佣金收入係手續費性質,應納入農會相關事 業部門之「手續費收入」、「其他收入」「雜項收入」或「其他所入」。
2.針對佣金比率發放至招攬業務之農會人員,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農會實施 單一薪俸,除薪給外不得支領任何津貼。所以應將佣金帳列農會相關事業部門之
「用人費-績效獎金」科目,再依農會訂定之績效獎金辦法核發。
二、 申論題:
因應 2009 年全國農業金庫巨額減資案,農會出資全國農業金庫而帳列信用部者,其投資損失 依規定,得分十年以淨值轉銷。請試申論中央主管機關本次訂定有別於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 特別規定,其理由何在呢?請問農會信用部以淨值轉銷投資全國農業金庫損失時,應注意事 項為何?會計帳務如何處理為宜呢?
答:(一)理由
1.設有信用部之農會,依農業金融法規定,應強制投資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損失非 農會經營不善所致,倘因而影響其經營績效,有欠公允,宜從寬處理。
2.農會係屬非營利事業之公益社團法人,信用部因無獨立之法人人格,且須配合政 府推展農業政策,無法完全適用一般金融業會計制度,爰對於特殊之會計事項有 個別訂定規範之必要,以符合實務運作。
3.農會信用部淨值之組成,主要為其設立時籌集之事業資金及以前年度盈餘之保留 累積金額。直接以淨值攤銷投資損失,將不致造成年度盈餘減少,可避免影響農
(漁)業推廣及教育訓練等經費之提撥、員工福利及經營績效等事項。
4.鑑於財政部前對信用合作社及農會信用部曾函釋,得以公積科目轉銷呆帳;另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於 96 年 1 月 25 日亦同意農會信用部持有中華商銀次順位金融債 券損失之認列方式,得參照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第 92 條規定,分五年辦理攤銷。且 為因應 2008 年發生的全球金融危機,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於 2009 年 4 月彈 性放寬銀行持有之不良資產經評價發生損失,仍可在淨值項下調整。
5.農會投資全國農業金庫股票,影響層面較農會投資中華商銀次順位金融債券案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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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為免對淨值偏低之農會信用部造成嚴重衝擊,爰有必要延長攤銷年限,以藉 由往後年度盈餘逐年累積信用部淨值,充實營運資本。
6.如採一次認列投資損失,難免造成農會淨值大幅降低,甚至部分信用部淨值將為 負數,面臨依農業金融法第 36 條及第 37 條規定,啟動信用部退場機制問題。
(二)應注意事項
1.無須提經會員代表大會議決,其淨值轉銷順序為,法定公積、事業公積、資產公 積及固定資產增值公積等。
2.投資損失得分 10 年以淨值轉銷,係為減緩對農漁會信用部財務衝擊之特別規 範,惟為避免因未分年攤銷,累積至往後年度,造成未來鉅額之損失攤銷壓力,
每年轉銷數不得低於 10 分之 1 損失金額。
3.投資農業金庫股票損失尚未攤銷部分,應自「合格淨值總額」中減除,不再計入
「風險性資產總額」,以免影響資本適足率計算結果。
(三)會計分錄 借
借 借
借::::未攤銷損失-全國農業金庫(整筆損失)
貸貸貸:貸::長期投資-全國農業金庫(整筆損失) : 借
借 借
借::::法定公積、事業公積、資產公積、固定資產增值公積(於法定公積用罄時,
才可依序使用下一項公積科目。)
貸 貸 貸
貸::::未攤銷損失-全國農業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