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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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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空中大學九十一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題】

科目名稱:現代社會與婦女權益 橫式題目,橫式作答 共 3 頁第 1 頁

一 、選擇題 45%,每題 3 分

1. 甲男乙女於婚友社認識,甲男自稱是某國立大學之碩士,且是幾家公司之董事長,並秀出名 片以為憑,乙女不疑有他,與之交往二個月結婚,婚後始發現甲男僅國中畢業,且根本無職 業,並有詐欺前科,乙女這一驚非同小可,乙女該怎麼辦?

□(1)乙女只能啞吧吃黃蓮,誰叫自己當初認識不清,只有自食其果。

(2)乙女可主張甲男詐欺結婚,於發現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3)乙女可依民法第 1052 條第二項其他重大事由請求判決離婚。

2. 甲男乙女結婚一年後生下丙子,於丙子四歲時,甲男乙女協議離婚,丙子監護權歸乙女,乙 女含莘茹苦扶養丙子長大成年,而甲男未曾聞問,亦從未給付扶養費,丙子成年後一直對甲 男很不諒解,且以從甲男之姓為恥,依現行法規定,丙子可否改從母姓?

□(1)因姓氏為丙子人格權之一部分,丙子既已成年,丙子應有權選擇自己之姓,故丙子可以改 從母姓。

(2)依現行法第 1059 條規定,只有母無兄弟且經父母約定始可從母姓,丙子無權決定自己之 姓氏,故丙子不可改從母姓。

(3)甲男乙女既已離婚,且丙子監護權歸乙女,故乙女有權決定丙子可以改從母姓。

3. 甲男乙女訂婚後,甲男又與丙女訂婚,甚至結婚,問乙女該怎麼辦?

(1) 甲男既與乙女訂婚,即應受拘束,茲甲男又與丙女結婚,顯已構成重婚,乙女可主張甲男 丙女之婚姻無效。

(2) 甲男既與乙女訂婚,即應與乙女互負忠貞義務,茲甲男竟又與丙女結婚,顯已構成通姦罪,

乙女可告甲男丙女通姦罪。

(3) 甲男雖與乙女訂婚,但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故甲男仍可與丙女結婚,乙女只能解除婚 約,請求損害賠償。

4. 甲男乙女結婚後,育有二子女,甲男因經濟不景氣,於九十年開始至大陸投資設廠,九十一 年開始甲男漸漸不歸,且每次回台,即將台灣資產變賣,匯到大陸,乙女心覺有異,經查發 現甲男在大陸已有二奶,乙女該怎麼辦?依現行法規定,問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因婚後所有財產均係甲男所賺,為甲男所有,甲男當然有權處分,乙女不能置喙。

b)雖然婚後所有財產為甲男所賺,但乙女為甲男生兒育女,使甲男無後顧之憂,且協助甲男 事業有成,婚後所有財產應由兩人共享,因此甲男不斷變賣資產匯到大陸,顯然侵害乙 女將來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乙女可以提供擔保聲請法院假扣押甲男財產,並向法院 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進行剩餘財產之分配。

c)乙女可以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對於甲男於九十一年六月廿八日 以後惡意脫產部分追加計算回來,並向惡意第三人追回。

□(1)a (2)b (3)c (4)b c。

5. 91 年 6 月 28 日開始實施之夫妻財產制,其夫妻所有財產分為?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 (2)原有財產與特有財產 (3)分別財產與共同財產。

(2)

科目名稱:現代社會與婦女權益【正題】 橫式題目,橫式作答 共 3 頁第 2 頁

6. 丈夫若以拳頭毆打妻子,致使妻子手腳瘀血紅腫,則

(1)若妻子做錯事,而丈夫係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妻子時,就不構成犯罪

(2)丈夫觸犯普通傷害罪

(3)打老婆是家務事,非犯罪行為

(4)導致重傷,才會構成犯罪

(5)如果妻子原諒丈夫,就不構成犯罪。

7. 丈夫若經常因細故而毆傷妻子,妻子可以

(1)主張受有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請求丈夫賠償醫藥費用、工作收入之損失及精神上(非財產上)之損害

(3)有分居的正當理由

(4)到醫院驗傷

(5)以上皆是。

8. 某成年男子到色情酒店尋歡,找來十七歲少女坐檯陪酒。男子雖然上下撫摸少女,但未達性交 程度。問該男子

(1)若少女因愛慕虛榮而陪酒,則男子無罪

(2)構成犯罪,但屬告訴乃論之罪

(3)構成犯罪,但非告訴乃論

(4)只有撫摸,未達性交之程度,故不構成犯罪

(5)花錢玩女人,有支付代價,不必制裁。

9. 二十一歲甲女想以賣淫方式賺錢,乃在電腦網路上刊登援助交際的訊息以招攬嫖客,問依兒 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甲女刊登性交易廣告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1)甲女已成年,故不構成犯罪

(2)如未與嫖客從事性交易,不構成犯罪

(3)一刊登,就構成犯罪

(4)廣告內容如稱從事性交易者為未滿十八歲之人,才構成犯罪

(5)被廣告引誘的人未滿十八歲,才構成犯罪。

10. 二十五歲甲男與十八歲乙女相戀,某日約會時,甲男不顧乙女反對,強行性交,乙女雖有反 抗,但甲男之行為尚未達強暴脅迫致使乙女不能抗拒的程度,則

(1)因未達強暴脅迫致使不能抗拒的程度,所以甲男不構成犯罪

(2)甲男已觸犯強制性交罪

(3)甲男構成犯罪,但屬告訴乃論之罪

(4)甲、乙為男女朋友,故甲男不構成犯罪

(5)因乙女已滿十六歲,故甲男不構成犯罪。

11. 「兩性工作平等法」於何時開始實施?

(1)九十年十二月十日 (2)八十九年三月八日 (3)九十年三月八日

(4)九十一年三月八日 (5)九十二年三月八日

12. 國內婦女勞動參與率過去十年來大約維持在何比率?

(1)40-45﹪之間 (2)45-46﹪之間 (3)45-50﹪之間

(4)50-55﹪之間 (5)55-60﹪之間

13. 我國目前大約有多少勞工受到「勞動基準法」保障?

(1)450 萬 (2)500 萬 (3)550 萬 (4)600 萬 (5)650 萬

(3)

科目名稱:現代社會與婦女權益【正題】 橫式題目,橫式作答 共 3 頁第 3 頁

14. 雇用受雇者達多少人以上之雇主需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1)20 人以上 (2)30 人以上 (3)40 人以上 (4)50 人以上 (5)60 人以上

15. 「勞動基準法」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日修改部分條文,從此我國勞工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

一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1)一日不得超過十小時,延長工時每月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2)一日不得超過十一小時,延長工時每月不得超過四十三小時 (3)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工時每月不得超過四十五小時 (4)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工時每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5)一日不得超過十三小時,延長工時每月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二、簡答題 55%

1. 甲男乙女於 80 年結婚,婚後育有二子女,分別為 10 歲與 7 歲,甲男於 88 年有外遇,不斷逼 乙女離婚,乙女不肯,甲男即不再回家,且未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由乙女一人獨撐,扶養二子 女,二子女與乙女之關係相當親密,迄至 91 年乙女不想再維持此種名存實亡的婚姻,乃提出 離婚之請求,甲男竟以子女監護權相要脅,如乙女要子女監護權,就不得請求任何扶養費,否 則甲方自己單獨行使監權權,不須乙女負擔扶養費,乙女詢問二子女,均不願與父親同住,乙 女不知如何是好?問:(共 25 分)

(1) 依現行法律規定,離婚子女監護權(即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如何規定?(5 分)

(2) 法院為子女監護權之裁判時,應以何為衡量標準,並應注意那些事項?(8 分)

(3) 若乙女起訴請求判決離婚,並請求子女監護權由乙女任之,因乙女之經濟能力不若甲男,

乙女有無可能取得子女監護權?(1 分)理由何在?(5 分)

(4) 乙女可否一併請求甲男一次或分期給付子女之扶養費?(1 分)法律規定為何?(3 分)

(5) 甲男若未取得女子監護權,可否享有子女探視權(即會面交往權)?(1 分)法律規定為 何?(1 分)

2. 十七歲的高中甲男與十五歲的學妹乙女相戀,且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乙女發現自己似乎 懷孕了,向母親丙女求助,丙女知悉後不知怎麼辦才好,乃與乙女父親丁男商量,丁男知悉後 十分憤怒,揚言要對甲男提出告訴。問:(共 15 分)

(1)甲男觸犯何罪(2分)?是否為告訴乃論之罪(1分)?原因為何(2分)?

(2)若為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權人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多久之內提出告訴(2分)?

(3)乙女有無犯罪(2分)?

(4)那些人有權對甲男提出告訴(3分)?

(5)如追究甲男之犯罪,依法甲男能否減輕或免除其刑(1分)?原因為何(2分)?

3. 「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後,女性勞工因其生理特殊性享有以下休假,而其配偶亦享有以下陪 產假及家庭照顧假:(共 15 分)

(1) 生理假:每月_____日,併入病假計(2分)。

(2) 產假:_____週(2分)。

(3) 陪產假:_____ 日(2分)。

(4) 育嬰假:受雇於僱用_____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最長可享有_____年育嬰假(各1.5 分)。

(5) 家庭照顧假(受雇於僱用_____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不分性別):每年可請_____天

(各1.5分)。

(6) 哺乳時間:每天____次,每次以______分鐘為度(各1.5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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