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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教 科 (基 督 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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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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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宗 教 科 (基 督 教 )

中 四 至 中 五

香 港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編 訂

香 港 教 育 署 建 議 學 校 採 用

一 九 九 八 年

(2)

頁 數

引 言 ( 一 ) 課 程 簡 介

( 二 ) 宗 旨 與 目 標 ( 三 ) 課 程 大 綱 ( 四 ) 課 程 內 容 ( 五 ) 時 間 分 配 建 議 ( 六 ) 教 學 指 引

一 . 教 學 法 二 . 評 估 ( 七 ) 參 考 書 目

(3)

引 言

本 課 程 綱 要 是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為 本 港 中 學 編 訂 的 一 系 列 課 程 綱 要 之 一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及 屬 下 各 個 協 調 委 員 會 與 各 科 目 委 員 會 , 都 是 由 本 港 教 育 界 有 代 表 性 的 人 士 組 成 , 成 員 包 括 中 學 校 長 、 政 府 學 校 及 非 政 府 學 校 的 在 職 教 師 、 大 專 院 校 的 講 師 、 香 港 考 試 局 與 教 育 署 課 程 發 展 處 、 輔 導 視 學 處 及 該 署 有 關 部 門 的 人 員 。 此 外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成 員 亦 包 括 家 長 及 僱 主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所 編 訂 的 中 四 至 中 五 各 科 課 程 綱 要 , 皆 與 香 港 考 試 局 所 開 設 的 中 學 會 考 課 程 相 配 合 。

教 育 署 建 議 學 校 於 中 四 至 中 五 年 級 採 用 此 課 程 綱 要 。 學 校 推 行 此 課 程 綱 要 時 , 教 育 署 輔 導 視 學 處 及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留 意 有 關 實 施 情 況 。 所 得 資 料 可 供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屬 下 中 學 宗 教 / 倫 理 教 育 科 科 目 委 員 會 日 後 修 訂 此 課 程 綱 要 時 參 考 。

有 關 本 課 程 的 任 何 意 見 和 建 議 , 請 致 函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 1 3 號 , 胡 忠 大 廈 十 三 樓 , 教 育 署 課 程 發 展 處 , 中 學 及 職 業 先 修 課 程 設 計 總 主 任 。

(4)

宗 教 科 ( 基 督 教 ) 課 程 綱 要 ( 中 四 至 中 五 ) 是 由 教 育 署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屬 下 的 中 學 宗 教 / 倫 理 教 育 科 科 目 委 員 會 所 編 訂 。 它 的 編 寫 , 目 的 是 為 教 師 在 編 排 本 科 教 學 資 料 時 提 供 建 議 及 幫 助 。

本 課 程 綱 要 除 了 提 出 一 個 課 程 大 綱 外 , 更 在 教 學 方 法 及 評 估 方 法 方 面 提 出 一 些 建 議 , 臚 列 不 同 深 淺 程 度 的 方 法 , 供 教 師 參 考 。 教 師 於 參 閱 後 , 應 按 本 科 特 定 範 疇 及 教 學 目 的 靈 活 配 合 及 運 用 。 編 定 本 課 程 綱 要 的 理 論 基 礎 如 下 :

1 . 宗 教 原 是 一 種 普 世 及 超 越 歷 史 的 現 象 , 也 是 人 類 極 重 要 的 文 化 遺 產 , 在 全 人 教 育 上 是 不 可 缺 少 的 一 環 。

2 . 宗 教 教 育 幫 助 學 生 覺 醒 他 們 的 生 命 的 道 德 ( 屬 靈 / 靈 性 ) 價 值 。 3 . 對 任 何 宗 教 的 瞭 解 不 單 在 於 某 種 教 義 的 學 習 , 亦 在 於 個 人 的 生

活 體 驗 及 對 某 種 宗 教 觀 念 的 實 踐 。 因 此 , 本 課 程 綱 要 建 議 學 校 採 納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的 教 學 法 。

4 . 藉   宗 教 教 育 , 學 生 能 明 白 基 督 的 信 徒 為 甚 麼 相 信 他 們 的 信 仰 與 現 代 社 會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 其 次 是 他 們 怎 樣 在 生 活 上 應 用 聖 經 的 教 訓 , 使 學 生 對 現 今 的 倫 理 問 題 作 出 適 當 的 回 應 。

5 . 宗 教 教 育 是 屬 靈 生 活 的 基 礎 及 包 含 道 德 、 社 會 、 禮 儀 、 智 力 和 美 感 的 層 面 , 在 教 學 時 應 把 各 層 面 作 一 整 全 體 系 來 處 理 。 教 授 本 科 目 應 有 助 學 生 擴 闊 視 野 及 更 深 入 透 視 人 生 。

(5)

本 課 程 綱 要 的 宗 旨 和 目 標 是 令 學 生 對 人 的 屬 靈 / 靈 性 生 活 的 根 源 及 本 質 有 所 覺 醒 , 從 而 協 助 他 們 尋 找 自 己 的 信 仰 及 生 命 意 義 。

我 們 讓 學 生 研 習 基 督 降 生 前 聖 經 信 仰 的 記 載 、 耶 穌 的 生 平 、 基 督 信 仰 的 創 立 人、基 督 信 仰 的 發 展 及 基 督 信 仰 所 蘊 藏 的 倫 理 價 值 觀 , 並 希 望 藉 此 培 育 他 們 對 基 督 信 仰 的 本 質 和 意 義 、 它 對 人 類 文 化 及 個 人 的 貢 獻,以 及 它 在 現 今 對 個 人 及 社 會 生 活 的 適 切 性 有 一 種 嚮 慕 和 瞭 解 。

宗 旨 :

1 . 鼓 勵 學 生 探 索 聖 經 所 啟 示 的 宗 教 信 仰 。

2 . 讓 學 生 認 識 宗 教 信 仰 與 他 們 身 處 的 境 況 的 適 切 性 。 3 . 讓 學 生 學 習 探 索 倫 理 及 社 會 問 題 的 正 確 技 能 。

4 . 讓 學 生 明 白 聖 經 所 啟 示 的 宗 教 信 仰 是 基 督 信 仰 的 基 礎 。

各 部 分 的 目 標 : 甲 部

1 . 讓 學 生 了 解 基 督 信 仰 確 是 舊 約 所 啟 示 的 信 仰 的 自 然 發 展 , 及 對 上 帝 / 天 主 在 舊 約 所 立 的 應 許 怎 樣 在 基 督 身 上 得 到 實 現 有 基 本 的 認 識 。

2 . 讓 學 生 研 習 耶 穌 基 督 的 生 平 及 教 訓 , 有 助 他 們 明 白 基 督 信 仰 及 認 識 基 督 的 教 訓 怎 樣 成 為 現 代 人 的 挑 戰 。

乙 部

讓 學 生 站 在 基 督 徒 的 立 場 去 研 討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以 助 他 們 在 處 理 日 常 生 活 問 題 時 , 聯 想 到 宗 教 信 仰 方 面 , 以 及 明 白 他 們 個 人 的 信 仰 會 規 劃 出 他 們 處 理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 的 方 式 。 在 這 部 分 , 我 們 鼓 勵 學 生 在 作 任 何 抉 擇 及 判 斷 前,應 學 習 如 何 運 用 批 判 性 的 思 考 方 法 。

(6)

本 課 程 包 括 兩 個 部 分 :

甲 部

上 帝 / 天 主 透 過 耶 穌 基 督 的 生 平 完 成 了 衪 的 應 許 乙 部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

(7)

甲 部 : 上 帝 / 天 主 透 過 耶 穌 基 督 的 生 平 完 成 了 衪 的 應 許

主 題 及 聖 經 索 引 教 學 目 的 教 學 綱 要

I. 背 景 (a) 舊 約 的 信 念

(i) 逾 越 節

(出 12:21-42)

指 出 上 帝 / 天 主 採 取 行 動 拯 救 及 解 放 以 色 列 民

— 第 一 個 逾 越 節 ; 救 贖 及 審 判 /判 決

— 法 老 王 /法 朗 釋 放 以 色 列 民 (ii) 西 乃 山 之 約

(出 19:1-8, 20:1-21)

指 出 以 色 列 民 藉 著 立 約 成 為 上 帝 / 天 主 的 選 民

— 上 帝 / 天 主 邀 請 以 色 列 民 藉 著 立 約 成 為 衪 的 選 民 , 並 以 祭 司 /司 祭 的 身 份 事 奉 /服 務 衪

(iii) 應 許 之 新 約 (耶 31:31-34;

結 /則 36:22-28)

指 出 上 帝 / 天 主 怎 樣 應 許 訂 立 新 的 、 更 美 的 約 , 為 使 人 民 與 祂 建 立 更 緊 密 的 關 係

— 新 約 的 背 景 :

以 色 列 民 不 斷 毀 約 及 崇 拜 偶 像 /邪 神 ; 上 帝 / 天 主 藉 著 戰 爭 、 戰 敗 及 遭 放 逐 / 充 軍 來 懲 罰 他 們

上 帝 / 天 主 的 目 的 是 要 改 變 祂 子 民 的 心 思 , 藉 此 向 萬 民 顯 示 祂 的 神 聖

— 新 的 盟 約 帶 來 潔 淨 / 淨 化 、 饒 恕 / 寬 恕 、 新 的 心 靈 /心 神 及 對 上 帝 /天 主 的 新 體 驗

(iv)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的 盼 望

(賽 /依 11:1-9)

解 釋 猶 太 人 的 盼 望 主 要 集 中 在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的 理 由

—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將 如 殘 樹 的 新 苗 出 自 大 衛 / 達 味 的 王 朝

(8)

—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猶 如 大 衛 /達 味 , 由 聖 靈 /聖 神 授 權 以 正 義 統 治

(b) 主 後 第 一 世 紀 的 巴 勒 斯 坦 /巴 肋 斯 坦

(i) 羅 馬 佔 領 期 解 釋 巴 勒 斯 坦 / 巴 肋 斯 坦 的 政 治 形 勢

— 總 督

— 希 律 王 /黑 落 德 王

— 公 會 /公 議 會

(ii) 猶 太 派 別 介 紹 數 個 猶 太 黨 派 的 特 徵 — 撒 都 該 人 /撒 杜 塞 人

— 法 利 賽 人 /法 利 塞 人

—   銳 黨 人 (激 進 黨 人 )/熱 誠 黨 人 (iii) 人 民 介 紹 人 民 的 處 境 及 背 景 — 農 民 、 漁 夫 、 地 主 、 工 匠 及 商 人

— 公 職 人 員 : (a)稅 吏 (b)祭 司 /司 祭 (c)利 未 人 /肋 未 人 (d)會 堂 長 老 /會 堂 長 (c) 界 定 及 了 解 聖 經 詞 語 、

禮 儀 及 節 期 /慶 節

介 紹 福 音 書 /福 音 的 常 用 詞 語 、 禮 儀 及 節 期 /慶 節

(在 課 程 其 他 部 分 提 及 時 加 以 闡 釋 )

(9)

II. 歷 史 的 耶 穌 (a)

標 題

(可 /谷 1:1)

介 紹 耶 穌 的 身 分 及 工 作 耶 穌 是 上 帝 /天 主 的 兒 子

— 「 上 帝 的 兒 子 /天 主 子 」及「 福 音 」二 詞 的 意 義 (b) 誕 生 與 兒 時

(太 /瑪 1:18-25, 2:1-23;

路 1:26-56, 2:1-52)

1. 把 馬 太 / 瑪 竇 及 路 加 記 載 的 耶 穌 童 年 生 活 作 比 較

— 上 帝 的 兒 子 的 降 臨 /天 主 子 的 降 臨;人 性,生 於 童 貞 女 , 大 衛 /達 味 的 後 代 , 生 為 君 王

— 馬 利 亞 /瑪 利 亞、約 瑟 /若 瑟、天 使、博 士 /賢 士 、 希 律 王 /黑 落 德 王 、 牧 人 、 西 面 /西 默 盎 及 亞 拿 / 亞 納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2. 指 出 耶 穌 的 降 生 是 舊 約 中 的 預 言

— 童 貞 女 所 生

— 生 在 伯 利 恆 城 /白 冷 群

— 屠 殺 男 嬰

— 逃 往 埃 及 , 再 返 回 拿 撒 勒 /納 匝 肋 3. 描 述 耶 穌 的 童 年 生 活 — 家 庭 背 景

— 身 體 及 智 力 的 發 展

— 與 上 帝 /天 主 共 融 的 意 念 (c) 施 洗 約 翰 /若 翰 洗 者

(可 /谷 1:2-8, 6:14-29)

介 紹 施 洗 約 翰 / 若 翰 洗 者 的 性 格 及 工 作

— 約 翰 /若 翰 的 出 現 及 生 活

— 約 翰 /若 翰 的 訊 息 、 角 色 及 使 命

(10)

— 約 翰 /若 翰 被 監 禁 及 被 殺 害

— 悔 改 及 寬 恕 的 重 要 性 (d)

洗 禮 /聖 洗 (可 /谷 1:9-11)

說 明 耶 穌 受 洗 的 重 要 性 — 耶 穌 時 代 洗 禮 / 聖 洗 的 意 義 , 及 今 日 洗 禮 / 聖 洗 的 意 義

— 耶 穌 接 受 約 翰 /若 翰 的 洗 禮 /聖 洗

— 上 帝 /天 主 認 同 耶 穌 身 分 的 明 證 (e) 試 探

(可 /谷 1:12-13;

路 4:1-13)

1. 解 釋 耶 穌 受 試 探 的 意 義 — 耶 穌 受 試 探 的 背 景

— 試 探 的 性 質

— 耶 穌 的 回 應 2. 指 出 如 何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克 服 試

— 服 從 上 帝 /天 主、忠 於 聖 經 的 教 導,及 決 心 抗 拒 撒 旦

III. 彌 賽 亞 耶 穌 / 默 西 亞 耶 穌

(a) 人 子 要 受 苦

( 可 / 谷 8:31-33, 9:9-13, 9:30-32, 10:32-45)

1. 指 出 為 甚 麼 身 為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郤 要 受 苦

— 耶 穌 三 次 預 言 他 要 受 苦 難

—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的 奧 秘

— 彼 德 /伯 多 祿 誤 解 耶 穌 的 角 色

— 耶 穌 為 門 徒 作 好 準 備 , 去 面 對 祂 的 苦 難

(11)

2. 解 釋 在 天 國 裏 偉 大 的 意 義 — 比 較 天 國 及 世 界 國 度 對 偉 大 的 標 準 (b)

耶 穌 隱 藏 的 身 分

(可 /谷 1:32-34, 1:40-45, 3:7-12, 5:21-43, 7:24-30, 7:31-37, 8:22-30, 9:1-10)

1. 解 釋 耶 穌 為 甚 麼 要 隱 藏 自 己 的 身 分

— 人 們 對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的 期 望

— 治 病 及 趕 鬼 /驅 魔 是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時 代 的 徵 兆

— 耶 穌 不 願 被 認 作 是 一 位 政 治 領 袖 或 行 神 蹟 者 / 顯 奇 蹟 者

— 顯 示 身 分 的 時 機 未 成 熟 2. 指 出 彼 德 / 伯 多 祿 宣 認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的 重 要 性

— 彼 德 /伯 多 祿 承 認 耶 穌 為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基 督 )

3. 解 釋 變 像 /顯 聖 容 的 重 要 性 — 以 利 亞 /厄 利 亞 和 摩 西 /梅 瑟 的 顯 現 及 上 帝 /天 主 的 聲 音 證 實 了 耶 穌 的 身 分

— 耶 穌 在 受 難 前 變 像 / 顯 聖 容 一 事 堅 固 了 門 徒 的 信 心 /信 德

(C) 1. 解 釋 猶 太 領 袖 為 甚 麼 反 對 耶 穌

及 他 們 間 衝 突 的 本 質

— 衝 突 的 原 因:嫉 妒、律 法 /法 律、對 傳 統 的 見 解、

政 治 、 既 得 利 益 等 衝 突

( 可 / 谷 2:1-12, 2:15-28, 3:1-6, 7:1-13, 8:11-13, 10:1-12, 11:15-19, 11:27-33, 12:1-40)

2. 指 出 耶 穌 如 何 處 理 這 些 衝 突 — 耶 穌 指 出 舊 約 教 導 的 精 髓 , 利 用 反 駁 的 問 題 , 及 指 出 猶 太 領 袖 的 謬 誤

3. 解 釋 耶 穌 與 猶 太 領 袖 的 對 抗 及 警 告 他 們 因 拒 絕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所 招 致 的 懲 罰

— 耶 穌 講 述 兇 惡 園 戶 /惡 園 戶 的 比 喻,及 猶 太 領 袖 明 白 該 比 喻 是 針 對 他 們 的

(12)

IV. 教 師 耶 穌

(a) 上 帝 國 /天 主 之 國

( 可 / 谷 1:14-15, 4:1-20, 4:26-33, 9:1, 9:42-50, 10:13-16, 12:28-34)

指 出 天 國 及 其 子 民 的 特 徵 — 天 國 是 一 種 恩 賜

— 天 國 的 特 徵 : (a)人 人 可 以 受 惠

(b)悔 改 及 信 心 /信 德 為 受 惠 的 要 素 (c)在 耶 穌 裏 並 由 祂 建 立

(d)將 隱 密 地 、 穩 定 地 、 豐 盛 地 成 長 (e)將 在 耶 穌 第 二 次 降 臨 時 得 以 完 全 /滿 全

(可 /谷 14:22-25)

— 天 國 的 宣 講 引 起 不 同 的 回 應

— 天 國 子 民 的 特 徵

(a)全 心 愛 上 帝 /天 主 及 全 人 類 (b)赤 誠 的 謙 虛

(b) 門 徒

(可 /谷 1:16-20, 2:13-14, 3:13-19, 6:7-13)

1. 指 出 作 門 徒 是 出 自 耶 穌 的 呼 召 / 召 喚

— 耶 穌 呼 召 /召 喚 平 凡 的 人 作 祂 的 門 徒

— 「 門 徒 」 一 詞 的 意 義

(13)

2. 解 釋 使 徒 /宗 徒 的 設 立 及 培 訓 — 設 立 十 二 使 徒 /宗 徒

— 「 使 徒 /宗 徒 」 一 詞 的 意 義

— 門 徒 或 使 徒 /宗 徒 的 工 作 、 能 力 (權 柄 )及 使 命 (c)

比 喻

(可 /谷 4:1-34, 12:1-12;

路 10:25-37, 15)

1. 解 釋 耶 穌 運 用 比 喻 的 目 的 — 耶 穌 的 闡 釋

— 耶 穌 運 用 人 的 共 同 體 驗 來 傳 遞 屬 靈 的 真 理 2. 舉 出 數 個 有 關 天 國 的 比 喻,並 指

出 它 們 與 我 們 日 常 生 活 的 關 係

— 比 喻 的 意 義 及 目 的 :

(a) 撒 種 : 人 對 上 帝 / 天 主 的 訊 息 不 同 的 回 應 , 及 上 帝 / 天 主 的 訊 息 在 人 心 中 產 生 不 同 的 效 果

(b)斗 底 下 的 燈 : 天 國 的 隱 密 將 會 揭 曉

(c) 成 長 的 種 子 / 種 子 自 長 : 天 國 那 看 不 見 的 內 在 成 長

(d)芥 菜 種 子 /芥 子 : 天 國 那 看 得 見 的 外 在 成 長 (e) 兇 惡 園 戶 / 惡 園 戶 : 猶 太 領 袖 拒 絕 接 受 眾 先

知 及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f)好 撒 瑪 利 亞 人 /慈 善 的 撒 瑪 黎 雅 人:人 人 都 是 我 們 的 鄰 人

(14)

(g)失 羊 /亡 羊、 失 錢 及 浪 子 /蕩 子: 上 帝 /天 主 無 條 件 的 愛 及 欣 然 接 納 悔 改 的 罪 人

(d) 其 他 教 訓

(可 /谷 3:20-33, 7:14-23,

8:14-21, 8:34-38, 9:33-41, 10;17-31, 11:12-14, 11:20-26, 12:41-44)

教 導 如 何 生 活 才 能 與 上 帝 / 天 主 有 一 個 良 好 的 關 係

— 躲 避 不 敬 虔

— 信 心 /信 德 與 祈 禱

— 犧 牲 與 捨 己

— 心 靈 的 純 潔

— 謙 虛 與 服 事 /服 務 人

— 樂 意 接 納 其 他 事 奉 上 帝 /天 主 的 僕 人

— 真 誠 的 主 內 肢 體 /真 親 屬 及 真 心 奉 獻 的 門 徒

— 全 然 委 身 /全 心 奉 獻 V. 耶 穌 的 能 力

(a) 醫 治

(可 /谷 1:23-26, 1:29-42, 2:1-12, 3:1-5, 3:7-12, 5:1-20, 5:22-43, 6:5-6,

6:53-56, 7:24-37, 8:22-26, 9:14-29, 10:46-52)

指 出 耶 穌 治 病 的 能 力 及 醫 治 是 祂 使 命 的 一 部 分

— 耶 穌 行 神 蹟 / 奇 蹟 乃 基 於 祂 對 人 的 憐 愛 及 人 們 對 祂 的 信 靠

— 人 們 對 這 些 神 蹟 /奇 蹟 不 同 的 反 應

— 在 部 分 神 蹟 /奇 蹟 中 耶 穌 隱 藏 祂 的 身 分

(15)

(b) 權 柄 /權 威

( 可 / 谷 1:21-28, 2:6-12, 11:15-19, 11:27-33)

指 出 耶 穌 的 言 行 皆 充 滿 權 柄 / 權 威 的 能 力

— 耶 穌 擁 有 上 帝 /天 主 的 能 力 和 權 柄 /權 威

— 人 們 對 耶 穌 的 言 行 的 反 應 (c) 光 榮 /榮 耀

(可 /谷 9:2-8)

指 出 耶 穌 在 變 像 / 顯 聖 容 時 的 光 榮 / 榮 耀

— 確 定 耶 穌 的 神 性 /天 主 性

— 摩 西 /梅 瑟 與 以 利 亞 /厄 利 亞 的 顯 現 及 上 帝 /天 主 的 聲 音 宣 認 耶 穌 是 上 帝 的 兒 子 /天 主 子

(d) 創 造 者 的 能 力 (可 /谷 4:35-41, 6:30-52, 8:1-10)

1. 指 出 耶 穌 為 了 人 們 的 需 要 才 顯 示 祂 在 自 然 界 的 權 能

— 耶 穌 平 靜 /平 息 風 波 及 餵 飽 群 眾

2. 指 出 在 面 對 困 難 時 信 心 / 信 德 的 重 要 性

— 門 徒 的 信 心 / 信 德 不 足 及 誤 解 限 制 了 他 們 的 能 力

VI. 耶 穌 的 受 苦 (a) 進 入 耶 路 撒 冷

(可 /谷 11:1-10)

指 出 耶 穌 怎 樣 當 眾 顯 明 祂 身 為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的 身 分 而 因 此 應 驗 了 先 知 的 預 言

— 騎 著 驢 子 進 入 耶 路 撒 冷 是 預 言 中 有 關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的 標 記

— 人 們 歡 迎 耶 穌 的 形 式 顯 出 他 們 對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的 誤 解

— 聖 枝 主 日 (b) 在 伯 大 尼 / 伯 達 尼 受 膏 /

傅 油

(可 /谷 14:1-11)

指 出 受 膏 / 受 傅 是 為 耶 穌 的 受 死 / 死 亡 作 準 備

— 猶 太 領 袖 策 劃 暗 中 捉 拿 耶 穌

— 耶 穌 稱 讚 瑪 利 亞 所 做 的 事

(16)

— 猶 大 /猶 達 斯 同 意 出 賣 耶 穌 (c) 設 立 主 餐 /最 後 晚 餐

(可 /谷 14:12-31)

解 釋 設 立 主 餐 /最 後 晚 餐 的 意 義 — 耶 穌 預 告 祂 的 受 苦 /受 難 及 門 徒 的 反 應

— 除 酵 節 /無 酵 節 及 逾 越 節

— 最 後 晚 餐 的 意 義

— 聖 週 四 (d) 客 西 馬 尼 園 / 革 責 瑪 尼

(可 /谷 14:32-42)

指 出 耶 穌 按 人 性 而 懼 怕 受 苦 難 , 但 結 果 決 意 付 出 任 何 代 價 去 成 全 / 滿 全 上 帝 /天 主 的 旨 意 /聖 意

— 耶 穌 的 榜 樣 : 藉 祈 禱 追 尋 上 帝 / 天 主 的 旨 意 / 聖 意

— 耶 穌 勸 告 門 徒 要 警 醒 禱 告 / 醒 悟 祈 禱 以 求 覺 得 克 服 誘 惑 的 力 量

(e) 被 捕

(可 /谷 14:43-52)

講 述 耶 穌 在 不 公 義 的 境 況 下 被 捕 — 猶 太 /猶 達 斯、 兵 士、門 徒、猶 太 領 袖 及 作 假 見 證 者 /假 見 證 人 等 角 色

(f) 在 公 會 /公 議 會 前 (可 /谷 14:53-65)

指 出 耶 穌 怎 樣 承 認 祂 為 彌 賽 亞 / 默 西 亞 的 身 分 而 被 判 罪

— 猶 太 的 公 會 /公 議 會

(g) 彼 得 的 否 認 / 伯 多 祿 的 背 主

(可 /谷 14:66-72)

1. 解 釋 彼 得 / 伯 多 祿 為 甚 麼 和 怎 樣 否 認 耶 穌

— 耶 穌 雖 曾 警 告 彼 得 /伯 多 祿,他 結 果 仍 否 認 耶 穌

— 彼 得 /伯 多 祿 失 敗 的 原 因 2. 幫 助 學 生 從 彼 得 / 伯 多 祿 的 失 敗

得 到 學 習 的 機 會

— 悔 改 的 重 要 性

(h) 在 彼 拉 多 /比 拉 多 前 (可 /谷 15:1-15)

指 出 耶 穌 怎 樣 甘 心 接 受 加 於 祂 身 上 的 不 公 義

— 不 公 義 及 不 合 法 的 審 訊

(17)

(可 /谷 15:1-15) 的 不 公 義

— 彼 拉 多 /比 拉 多 , 猶 太 領 袖 及 群 眾 的 參 與 (i)

釘 十 字 架 與 死 亡 (可 /谷 15:16-41)

1. 耶 穌 被 釘 的 事 件 — 「 被 釘 」 的 意 義

— 先 知 預 言 的 實 現

— 耶 穌 在 十 字 架 上 說 的 話 2. 比 較 不 同 人 士 對 耶 穌 被 釘 一 事

的 反 應

— 兵 士 、 古 利 奈 人 西 門 / 基 勒 乃 人 西 滿 、 兩 個 強 盜 、 祭 司 /司 祭 長 、 經 學 老 師 /經 師 及 旁 觀 者 (j) 埋 葬

(可 /谷 15:42-47)

述 說 耶 穌 的 死 亡 及 埋 葬 — 耶 穌 死 亡 的 目 擊 證 人:亞 利 馬 太 的 約 瑟 /阿 黎 瑪 特 雅 人 若 瑟 、 羅 馬 官 長 及 一 些 婦 女

— 猶 太 人 的 葬 禮

— 耶 穌 受 難 日 /苦 難 日 VII. 永 活 的 耶 穌

(a) 復 活

(可 /谷 16:1-11)

指 出 復 活 的 意 義 及 其 經 過 — 復 活 的 信 息

— 天 使 及 婦 女 包 括 抹 大 拉 的 馬 利 亞 / 瑪 利 亞 瑪 達 肋 納 的 角 色

— 有 關 人 士 的 反 應 (b) 門 徒

(可 /谷 16:12-18)

指 出 耶 穌 的 復 活 與 今 日 的 基 督 徒 的 關 係

— 耶 穌 應 許 賜 給 門 徒 /宗 徒 能 力 與 權 柄,同 時 將 永 遠 與 他 們 同 在

(18)

— 耶 穌 把 傳 揚 聖 經 的 使 命 交 託 給 門 徒 /宗 徒

— 耶 穌 復 活 的 意 義

— 耶 穌 今 天 仍 然 活 著 並 與 祂 的 子 民 同 在

— 復 活 節 (c) 耶 穌 的 升 天

(可 /谷 16:19-20)

解 釋 耶 穌 升 天 的 意 義 — 耶 穌 回 復 祂 的 榮 光 ( 坐 在 上 帝 / 天 主 右 邊 的 意 義 )

— 天 國 已 降 臨

— 跟 隨 耶 穌 的 人 敬 拜 祂 , 而 他 們 為 天 國 所 作 的 工 得 著 主 藉 彌 賽 亞 /默 西 亞 時 代 的 徵 兆 作 印 證 VIII. 基 督 透 過 教 會 繼 續 祂 的

工 作

(a) 使 徒 行 傳 / 宗 徒 大 事 錄 寫 成 的 目 的

(徒 /宗 1:1-5)

使 徒 行 傳 / 宗 徒 大 事 錄 的 主 題 是 指 出 聖 靈 / 聖 神 怎 樣 引 導 使 徒 / 宗 徒 到 普 世 為 福 音 作 見 證

— 使 徒 行 傳 / 宗 徒 大 事 錄 是 路 加 第 二 部 著 作 及 獻 給 提 阿 非 羅 /德 敖 斐 羅 的

— 聖 靈 /聖 神 的 應 許 /恩 許 及 見 證 的 能 力 (b) 耶 穌 的 升 天

(徒 /宗 1:6-11)

認 識 耶 穌 升 天 的 經 過 — 耶 穌 升 天 的 經 過

(c) 新 使 徒 /宗 徒 的 選 立 (徒 /宗 1:12-26)

1. 指 出 初 期 教 會 的 主 要 任 務 是 為 復 活 的 基 督 作 見 證

— 信 徒 聚 集 一 起 祈 禱 及 等 待 聖 靈 /聖 神 恩 典 /神 恩

— 彼 得 / 伯 多 祿 建 議 選 出 取 代 猶 大 / 猶 達 斯 席 位 的

(19)

承 繼 人 2. 解 釋 彼 得 / 伯 多 祿 身 為 教 會 領 袖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 揀 選 的 準 則

3. 指 出 揀 選 新 使 徒 / 宗 徒 的 原 因 及 方 法

(d) 五 旬 節 —— 聖 靈 /聖 神 降 臨

(徒 /宗 2:1-24, 2:32-41)

指 出 聖 靈 / 聖 神 給 予 教 會 能 力 向 來 自 各 地 的 人 傳 聖 經

— 聖 靈 /聖 神 的 形 象 及 恩 賜 /恩 寵

(e) 初 期 教 會 的 生 活 形 式 (徒 /宗 2:42-47)

1. 介 紹 初 期 教 會 宣 認 福 音 的 內 容 — 彼 得 / 伯 多 祿 的 宣 認 開 始 了 教 會 積 極 宣 講 福 音 的 使 命

— 宣 認 福 音 的 內 容 、 範 圍 及 效 果 2. 解 釋 團 契 / 團 體 對 發 展 中 的 教 會

的 重 要 性

— 使 徒 /宗 徒 在 大 祭 司 /大 司 祭 前 所 表 現 的 信 心

(20)

主 題 教 學 目 的 教 學 綱 要 聖 經 索 引 I. 個 人 關 係 及 責 任

(a)

家 庭 與 婚 姻 1. 指 出 家 庭 是 維 持 生 活 穩 定 的 最 重 要 單 位

— 上 帝 / 天 主 的 意 旨 是 要 人 在 家 庭 中 生 活

— 家 庭 是 個 建 基 於 愛 的 團 體,而 個 人 則 透 過 這 團 體 去 接 觸 其 他 人

— 家 庭 給 兒 童 提 供 教 養

創 1:26-28, 2:18-25

2. 解 釋 上 帝 / 天 主 對 家 庭 生 活 及 家 庭 成 員 間 的 關 係 的 見 解

— 需 要 互 相 歸 順 如 同 基 督 與 教 會 間 的 關 係

— 夫 妻 、 父 母 、 子 女 、 兄 弟 姊 妹 的 責 任

弗 /厄 5:21-6:4

3. 指 出 基 督 徒 對 更 廣 闊 的 上 帝 / 天 主 的 家 庭 的 忠 誠

— 需 要 把 上 帝 /天 主 放 在 萬 事 的 首 位

— 需 要 愛 護 及 尊 重 其 他 的 人

路 2:41-32

4. 解 釋 婚 姻 的 意 義 — 愛 與 分 享 的 結 合 , 決 定 和 期 待

— 一 個 合 法 及 有 建 設 性 的 生 活 方 式,為 求 達 到 教 養 子 女 的 目 的

— 為 引 導 性 慾 本 能 最 具 建 設 性 的 渠 道 ; 婚 姻 生 活 的 權 利

— 提 供 伴 侶

(21)

5. 探 討 基 督 對 婚 姻 及 離 婚 的 見 解

— 耶 穌 強 調 男 女 成 為 夫 婦 後 的 聯 合 / 結 合

— 人 不 可 以 分 隔 / 拆 散 上 帝 / 天 主 所 聯 合 /結 合 的

— 基 督 徒 對 婚 姻 的 態 度

太 /瑪 5:31-32;

可 /谷 10:1-12

6. 探 討 保 羅 / 保 祿 對 婚 姻 及 離 婚 的 看 法

— 婚 姻 對 一 般 人 來 說 是 件 好 事

— 獨 身 是 上 帝 /天 主 的 特 殊 恩 賜

— 信 徒 與 非 信 徒 的 婚 姻 問 題

— 在 多 數 情 況 下 保 羅 /保 祿 反 對 離 婚

林 前 /格 前 7:1-17

7. 討 論 香 港 的 家 庭 問 題 — 社 會 迅 速 轉 變 的 影 響 , 例 如 價 值 觀 、 人 際 關 係 及 人 的 流 動

— 離 婚 的 問 題 、 代 溝 、 職 業 女 性 、 對 兒 童 疏 忽 或 過 分 呵 護 等

(b) 對 年 長 者 的 照 顧 1. 探 討 老 年 人 面 對 的 問 題 及 這 些 問 題 的 成 因

— 個 人 : 缺 乏 家 庭 照 顧 、 孤 獨 、 消 極 的 價 值 觀 、 身 體 及 心 理 的 軟 弱 、 經 濟 困 難

— 家 庭:隔 膜、代 溝、自 私、不 受 尊 重 、 惡 劣 居 住 環 境

(22)

— 社 會 : 剝 削 、 被 忽 略 、 缺 乏 老 人 的 照 顧

2. 指 出 基 督 徒 對 老 人 照 顧 的 態 度

— 尊 重 老 年 人 及 年 長 父 母,欣 賞 他 們 的 智 慧 及 人 生 經 驗

利 /肋 19:32;

箴 23:22, 23:24-25

— 年 青 的 一 代 照 顧 年 老 一 代 的 責 任 得 /盧 4:13-15;

提 前 /弟 前 5:1-4, 5:8

— 上 帝 / 天 主 許 下 在 祂 子 民 進 入 年 老 時 期 仍 會 照 顧 他 們

賽 /依 46:3-4

— 教 會 有 照 顧 被 遺 棄 的 人 的 義 務 提 前 /弟 前 5:16 3. 討 論 提 供 公 眾 照 顧 及

關 心 老 人 的 方 法

— 教 育 社 會 大 眾 , 特 別 是 教 育 年 青 人

— 提 供 基 本 的 需 要 , 例 如 經 濟 、 醫 療 及 居 住 的 援 助

— 提 供 更 佳 的 服 務 以 達 致 更 好 的 生 活 質 素

(c) 工 作 1. 探 討 工 作 的 需 要 — 心 理 上 的 需 要 : 有 意 義 的 職 業 、 才 幹 的 運 用 、 成 功 的 滿 足 感 、 志 同 道 合 的 友 伴

— 經 濟 上 的 需 要 : 謀 生 、 安 全 感

— 社 會 上 的 需 要 : 生 產 力 、 勞 工 的 分 配 、 團 結

(23)

2. 解 釋 工 作 對 基 督 徒 的 重 要 性

— 上 帝 /天 主 的 命 令 創 1:26-31, 2:15, 3:17-19

3. 指 出 對 工 作 應 持 的 正 確 態 度

— 勤 奮

— 甘 願 工 作

— 合 作

— 幫 助 有 需 要 的 人

— 耶 穌 的 榜 樣

箴 6:6-11, 15:19;

帖 後 /得 後 3:6-12 弗 /厄 6:5-9

林 前 /格 前 12:14-27 弗 /厄 4:28

可 /谷 6:3; 約 /若 5:17 4. 探 討 工 人 的 權 利 — 工 人 應 得 合 理 的 工 資

— 工 人 的 權 利 和 福 利

申 24:14-15 路 10:7 5. 探 討 對 職 業 的 正 確 態

— 恆 心

— 犧 牲 精 神

約 /若 4:34;

羅 12:1-2

林 後 /格 後 4:1-2 II. 管 家 責 任

(a) 生 命 及 健 康 1. 解 釋 生 命 的 意 義 和 目 的

— 做 一 個 有 著 上 帝 / 天 主 形 象 的 負 責 任 管 家 , 妥 善 地 管 理 世 界 萬 物

創 1:26-28

— 作 一 個 對 己、對 人 及 對 世 界 負 責 任 的 人 , 個 人 所 作 決 定 要 承 擔 後 果 , 對 別 人 要 彼 此 相 愛 和 尊 重

創 2:15-17, 2:21-24;

太 /瑪 7:12

(24)

— 上 帝 / 天 主 賜 我 們 生 命 是 要 我 們 彰 顯 祂 的 榮 耀

林 前 /前 6:18-20

— 人 不 可 能 用 其 他 東 西 來 換 取 更 長 的 生 命

— 唯 有 在 基 督 裏 ( 願 意 為 祂 及 福 音 而 委 身 )才 可 獲 得 永 恆 的 生 命

可 /谷 8:34-37

2. 解 釋 安 排 時 間 的 重 要 性

— 善 用 時 間,暫 停 工 作 去 休 息 對 身 體 和 心 靈 均 重 要 (在 安 息 日 , 上 帝 /天 主 命 令 人 要 休 息 )

出 20:9-11;

可 /谷 2:27-28

— 切 勿 誤 用 時 間 , 這 有 害 身 體 及 心 靈 ; 需 作 有 建 設 性 及 有 益 身 心 的 活 動

該 /哈 1:9

— 凡 事 都 有 定 時 , 勞 碌 無 益 傳 /訓 3:1-11 3. 指 出 才 智 是 上 帝 / 天 主

的 恩 賜

— 我 們 所 有 的 一 切 都 是 來 自 上 帝 /天 主

— 需 要 善 用 我 們 的 才 智

— 浪 費 才 智 會 導 致 懲 罰

— 一 些 發 展 才 智 的 方 法 的 建 議:克 服 影 響 才 智 發 展 的 障 礙 、 尋 求 指 導 、 積 極 參 與 和 實 習

羅 12:6-8 太 /瑪 25:14-30

(25)

4. 探 討 不 懼 死 亡 之 因 由 及 生 之 勇 氣

— 人 之 所 以 為 人 是 因 為 他 的 生 命 有 起 始 , 也 有 結 束 ; 人 是 必 朽 的 , 死 亡 是 人 肉 體 生 命 的 終 結

詩 /詠 90

— 各 樣 事 務 都 有 時 候 和 定 理,人 不 可 能 預 知 將 來 的 事,無 人 有 權 力 掌 管 生 命 和 死 期,因 上 帝 /天 主 才 是 那 掌 管 者 , 重 要 的 是 活 著 這 一 刻,便 應 活 得 有 意 義 和 有 建 設 性

傳 /訓 8:6-8;

伯 /約 42:2-5;

詩 /詠 139:13-18

— 對 人 來 說,他 的 生 命 比 其 他 一 切 更 寶 貴,他 應 放 棄 及 犧 牲 其 他 事 物 來 保 存 自 己 的 生 命 服 侍 主 和 服 侍 人

可 /谷 5:1-20;

約 /若 11:28-44 (b) 金 錢 及 物 質 的 管 家

責 任

1. 指 出 上 帝 / 天 主 才 是 世 上 一 切 財 富 真 主 人

— 上 帝 /天 主 的 所 有 權

2. 解 釋 信 賴 上 帝 / 天 主 的 需 要

— 財 富 不 可 靠 , 唯 有 上 帝 /天 主 是 可 靠

— 不 必 為 生 活 所 需 而 憂 慮 , 因 為 上 帝 / 天 主 會 供 給 一 切

— 需 要 知 足

太 /瑪 6:19-24

3. 解 釋 人 只 不 過 是 他 受 託 管 事 物 的 管 家

— 世 人 只 不 過 是 他 所 擁 有 的 事 物 的 管 家

— 每 個 人 要 對 自 己 所 使 用 的 錢 財 負 責 任

路 19:11-27

(26)

4. 指 出 善 用 金 錢 的 方 法 — 奉 獻 給 上 帝 /天 主

— 幫 助 貧 苦 的 人

— 為 來 生 作 準 備

— 不 要 浪 費 或 濫 用 錢 財

可 /谷 12:41-44 路 10:30-35 徒 /宗 11:27-30 林 前 /格 前 16:1-4;

路 16:1-13, 15:13-14 5. 探 討 金 錢 帶 來 的 危 險 — 過 分 重 視 金 錢 導 致 重 視 金 錢 過 於 上

帝 /天 主

太 /瑪 6:19-23

— 事 奉 上 帝 /天 主 及 事 奉 金 錢 可 /谷 10:17-27

— 金 錢 能 使 人 忘 記 來 生 的 盼 望 太 /瑪 6:24

— 信 賴 上 帝 (天 主 )而 非 物 質 太 /瑪 6:25-34;

提 前 /弟 前 6:6-8

— 金 錢 令 人 難 以 察 覺 別 人 的 需 要,因 此 導 致 受 懲 罰

路 12:16-21

— 金 錢 能 使 人 放 棄 信 仰 /信 德 路 16:19-31

— 貧 財 是 萬 惡 之 根 提 前 /弟 前 6:9-10 6. 討 論 應 怎 樣 避 免 損 人

的 安 逸 生 活

— 上 帝 /天 主 審 判 那 些 損 人 利 己 的 人

— 當 國 家 面 臨 危 難 時 仍 享 受 奢 華 的 生 活 會 帶 來 傷 痛

摩 /亞 4:1-3 摩 /亞 6:4-7

(27)

(c) 環 境 之 管 家 責 任 1. 指 出 上 帝 / 天 主 是 造 物 主 及 自 然 界 的 保 存 者

— 自 然 界 的 創 造 與 保 存 詩 /詠 24:1-2;

創 1:1-31 2. 解 釋 上 帝 / 天 主 對 自 然

界 的 計 劃

— 自 然 環 境 的 生 態 會 因 為 人 類 的 罪 過 以 致 運 作 失 調

利 /肋 26:14-20

— 按 上 帝 /天 主 的 救 贖 計 劃,人 與 自 然 界 將 可 從 奴 役 及 敗 壞 中 得 到 釋 放

— 對 自 然 界 及 環 境 應 有 的 正 確 態 度

羅 8:18-23

3. 解 釋 人 與 自 然 界 的 關 係

— 自 然 界 的 萬 物 與 我 們 一 樣 同 是 上 帝 / 天 主 所 創 造 的

創 1:26-31

4. 解 釋 我 們 對 自 然 界 的 責 任

— 我 們 有 責 任 好 好 看 管 自 然 界 的 萬 物 創 1:28, 2:15

— 保 護 上 帝 /天 主 創 造 應 守 的 規 則 利 /肋 25:1-7 5. 討 論 環 境 污 染 的 成 因 — 導 致 環 境 污 染 的 基 本 因 素 是 人 類 的

貪 慾 、 鹵 莽 及 自 私 的 享 樂

出 20:17; 腓 /斐 2:4

6. 探 討 一 些 保 護 自 然 界 的 可 行 辦 法

— 教 育

— 法 律

— 探 索 改 善 環 境 的 方 法

(28)

III. 世 界 及 社 會 問 題 (a)

服 務 與 責 任 1. 解 釋 為 甚 麼 社 會 服 務 的 提 供 乃 源 於 愛 鄰 舍 / 愛 鄰 人 的 誡 命

— 耶 穌 的 榜 樣

— 簡 介 香 港 所 提 供 的 社 會 服 務 腓 /斐 2:3-11;

徒 /宗 20:24, 20:33-35;

林 前 /格 前 13

— 志 願 團 體 ( 例 如 教 會 ) 對 社 會 服 務 的 關 注

羅 12, 15:1-3;

約 一 /若 一 4:19-21;

路 10:25-37;

太 /瑪 25:31-46;

可 /谷 12:29-31 2. 解 釋 政 府 的 責 任 — 保 障 人 的 基 本 權 利 出 3:7-10;

彌 /米 3:1-4, 3:8-12

— 提 供 基 本 的 需 要 太 /瑪 25:31-46

— 國 家 的 防 衛 路 10:25-37;

羅 15:1-3

— 援 助 有 需 要 的 人 , 例 如 窮 人 、 傷 殘 人 士 和 老 人 等

彼 前 /伯 前 2:13-17;

羅 12:1-2;

雅 2:14-18;

太 /瑪 22:37-39

(29)

3. 解 釋 公 民 的 責 任 — 服 從 法 律

— 良 好 的 品 行

— 積 極 參 與 社 會 事

— 衛 護 正 義

太 /瑪 22:15-22 羅 13:1-10 徒 /宗 4:18-19

(b)

階 級 分 歧 及 種 族 偏 見

1. 研 究 各 種 不 同 的 歧 視 和 分 歧 及 其 成 因

— 種 族 、 社 會 、 階 段 、 宗 教 及 性 別 的 歧 見

太 /瑪 8:5-12, 8:27-57

— 耶 穌 接 受 各 種 族 及 各 階 段 的 人,更 與 他 們 結 為 朋 友 並 愛 護 他 們

可 /谷 2:13-17, 10:46-52;

路 8:1-3, 17:11-19;

約 /若 3:1-2 2. 解 釋 聖 經 對 歧 視 與 分

歧 的 教 導

— 成 因 : 無 知 , 社 會 經 濟 架 構 的 感 染 , 人 性 的 軟 弱 , 例 如 驕 傲 、 自 我 中 心 、 自 私 等

— 上 帝 / 天 主 創 造 人 類 是 整 全 的 創 造 而 非 分 門 別 類 的 創 造

創 5:1-2

— 需 要 受 眾 人,不 應 因 其 種 族 及 社 會 背 景 而 有 所 分 別

申 10:17-19;

羅 12:3;

腓 /斐 2:3-4;

雅 2:1-9;

太 /瑪 5:9, 28:19-20;

路 14:16-24;

羅 3:29-30;

(30)

加 3:26-29;

可 /谷 10:35-37, 10:41-45

3. 研 究 一 些 過 去 與 現 在 有 關 歧 視 與 分 歧 的 典 型 例 子

— 歷 史 性 : 殖 民 主 義 、 納 粹 主 義 、 美 國 的 民 權 運 動 等

— 現 在 的 : (按 環 境 需 要 提 出 討 論 ) (c) 社 會 問 題

(i) 貪 污 腐 敗 1. 解 釋 貪 污 的 意 義 — 提 供 或 接 受 利 益 作 為 收 受 者 在 濫 用 本 身 職 權 的 情 況 下 執 行 或 不 執 行 某 些 任 務 的 報 酬

2. 指 出 貪 污 的 原 因 — 個 人 的 : 貪 慾 、 無 知 、 不 敬 畏 上 帝 / 天 主

詩 /詠 14:1

— 社 會 的 : 不 良 的 習 慣 、 對 商 業 交 易 抱 錯 誤 觀 念

3. 討 論 貪 污 的 結 果 — 不 正 義

— 漠 視 法 律

— 隱 瞞 罪 行

箴 25:26;

賽 /依 5:20-23;

彌 /米 3:8-12, 7:1-7

4. 研 究 可 行 的 解 決 辦 法 — 教 育

— 揭 露 貪 污 的 個 案

申 10:15-20 詩 /詠 15

(31)

— 對 貪 污 個 案 採 取 法 律 行 動

— 有 效 的 政 府 政 策

摩 /亞 5:10-15

(ii) 毒 品 1. 討 論 吸 毒 的 原 因 — 個 人 方 面 : 好 奇 、 無 知 、 家 長 及 朋 輩 的 影 響 、 錯 誤 的 價 值 觀 、 自 卑 、 缺 乏 關 心 愛 護 , 及 性 格 上 的 弱 點

2. 探 討 吸 毒 的 結 果 — 個 人 方 面 : 健 康 的 損 害 ( 包 括 身 心 )、

破 碎 家 庭 、 罪 行

— 社 會 方 面 : 罪 行 , 在 損 失 人 才 及 反 吸 毒 與 罪 行 方 面 會 蒙 受 更 大 的 損 失 3. 解 釋 基 督 徒 對 毒 品 的

態 度

— 基 督 徒 不 應 沉 迷 於 有 殺 傷 性 的 習 慣 及 自 我 放 縱

羅 6:12-14, 13:12-14;

彼 後 /伯 後 2:19 4. 研 究 可 行 的 解 決 方 法 — 教 育 及 更 嚴 厲 的 法 律 制 裁 林 前 /格 前 6:19-20,

9:24-27

— 全 面 性 的 康 復 計 劃

— 國 際 間 的 合 作

彼 前 /伯 前 1:13-14, 4:7

(iii) 賭 博 1. 解 釋 賭 博 的 意 義 — 憑 運 氣 獲 得 金 錢 或 物 質 導 致 別 人 損 失 (賭 博 與 遊 戲 有 分 別 )

2. 討 論 參 與 賭 博 的 原 因 — 不 憑 力 氣 , 只 求 小 博 大 的 妄 念

(32)

— 貪 慾

— 刺 激 及 產 生 投 入 感 的 錯 覺 3. 解 釋 一 些 反 對 賭 博 的

理 由

— 管 家 責 任 的 觀 念

— 錯 誤 的 人 生 觀 及 態 度 : 貪 慾 、 懶 惰 、 依 賴 運 氣 、 給 兒 童 樹 立 壞 榜 樣 、 破 碎 家 庭 等

出 20:17;

傳 /訓 3:13;

約 /若 15:12;

羅 14:13, 15:1-2;

弗 /厄 5:5;

創 1:26, 2:15, 3:19;

林 前 /格 前 8:9;

提 前 /弟 前 6:8-10, 6:17-19

— 對 社 會 的 禍 害 : 罪 行 、 生 產 力 的 欠 缺 , 及 社 會 的 倒 退 等

太 /瑪 6:31-33, 16:26

(iv) 不 良 刊 物 1. 解 釋 不 良 刊 物 的 定 義 — 為 刺 激 性 慾 而 作 性 的 描 繪 及 展 示 2. 解 釋 反 對 不 良 刊 物 的

理 由

— 性 的 錯 誤 使 用 , 例 如

有 損 健 康 : 身 體 、 理 性 、 精 神 ( 靈 性 )及 情 緒 各 層 面 的 損 害

太 /瑪 5:27-30

通 姦 可 導 致 個 人 及 家 庭 的 分 裂 約 /若 8:1-11;

林 前 /格 前 6:18-20;

(33)

弗 /厄 5:1-5

通 姦 有 損 上 帝 / 天 主 在 我 們 生 命 中 要 彰 顯 的 榮 耀,因 為 我 們 的 身 體 是 聖 靈 /聖 神 的 殿

— 可 能 導 致 不 良 的 社 會 行 為 及 關 係 可 /谷 7:21-23;

創 1:27;

羅 13:12-14;

西 /哥 3:5-10

— 破 壞 人 性 尊 嚴

3. 指 出 色 情 活 動 的 成 因 — 性 的 錯 誤 觀 念 腓 /斐 4:8-9

— 個 人 方 面 : 心 理 問 題 、 放 縱

— 社 會 方 面 : 教 育 的 疏 忽 , 傳 媒 所 傳 達 的 錯 誤 價 值 觀

— 國 家 方 面 : 疏 於 以 法 律 管 制 、 縱 容 4. 研 究 可 行 的 解 決 方 法 — 教 育

— 更 嚴 厲 的 法 律 制 裁

— 提 倡 有 益 的 活 動 以 減 低 性 心 理 的 精 神 負 擔

約 /若 8:1-11;

腓 /斐 4:8-9 可 /谷 7:21-23;

林 前 /格 前 3:5-10

(d) 大 眾 傳 媒

(34)

(i) 大 眾 傳 媒 的 重 要 性

1. 指 出 大 眾 傳 媒 應 是 報 道 事 物 的 全 部 真 相

— 大 眾 傳 媒 是 有 義 務 和 責 任 去 報 道 正 確 的 消 息

— 市 民 是 有 權 利 去 知 道 全 部 事 實

太 /瑪 5:37, 6:33

2. 伸 張 正 義,反 映 社 會 不 公 平 現 象

— 在 同 一 社 會 裏 , 不 論 是 何 種 族 、 階 級 和 信 仰 均 應 受 到 公 平 的 對 待

摩 /亞 5:23-24;

賽 /依 1:17

— 公 義 被 伸 張,大 眾 傳 媒 需 大 公 無 私 的 忠 實 報 道

(ii) 大 眾 傳 媒 應 有 的 責 任

1. 指 出 大 眾 傳 媒 不 可 造 謠 和 說 謊

— 誤 導 市 民 是 很 大 的 罪 惡

— 嘩 眾 取 寵 的 報 道 會 歪 曲 真 理

利 /肋 19:11

2. 解 釋 自 由 是 活 在 責 任 中

— 作 事 待 人 不 應 使 別 人 跌 倒 及 受 害

— 不 負 責 任 的 報 道 會 使 市 民 蒙 受 損 失 和 產 生 恐 懼

路 17:1-2;

可 /谷 2:27;

林 前 /格 前 8:9, 10:23-24

3. 指 出 大 眾 傳 媒 應 作 為 社 會 的 僕 人

— 需 針 對 市 民 的 一 般 需 要 提 供 服 務

— 在 顧 及 財 政 收 益 時 仍 需 肩 負 向 社 會 及 市 民 交 代 的 責 任

太 /瑪 20:26-28

(35)

在 安 排 任 何 科 目 時 間 的 分 配 時 , 應 與 學 校 裏 其 他 科 目 的 節 數 需 求 同 時 考 慮 。 有 關 中 四 至 中 五 的 宗 教 科 方 面 , 我 們 建 議 最 少 每 星 期 有 兩 至 三 教 節 , 或 者 每 循 環 週 三 至 四 教 節 , 使 教 師 有 充 裕 的 時 間 完 成 課 程 大 綱 規 定 的 教 學 內 容 , 並 且 在 中 四 至 中 五 的 大 約 四 十 八 週 教 學 時 間 內 , 可 以 達 到 課 程 的 目 標 。 若 學 校 提 供 本 課 程 作 為 非 考 試 科 目 , 則 時 間 分 配 方 面 可 作 較 彈 性 的 處 理 。

(36)

一 . 教 學 法

宗 教 教 育 的 研 究 範 圍 既 廣 闊 又 精 深 , 但 無 論 從 任 何 角 度 著 手 都 必 須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 它 應 能 協 助 學 生 透 過 研 習 基 督 信 仰 的 教 義 及 基 督 信 徒 的 生 活 方 式 、 透 過 反 省 過 去 的 生 活 體 驗 繼 而 重 估 及 修 正 他 們 自 己 的 價 值 系 統 , 去 不 斷 尋 索 信 仰 及 生 命 意 義 。 因 此 , 教 師 必 須 按 特 定 的 教 學 目 標 靈 活 運 用 不 同 的 教 學 法 , 使 他 們 的 教 學 能 收 預 期 的 效 果 。

教 學 法 的 運 用 、 學 生 的 需 要 , 以 及 他 們 智 力 與 情 緒 的 過 程 都 和 教 學 的 效 果 有 關 連 。 教 學 效 果 的 衡 量 不 在 乎 教 師 的 表 現 , 而 視 乎 學 生 所 能 吸 收 教 學 內 容 的 分 量 。 藉 著 採 納 有 組 織 的 活 動 , 例 如 討 論 、 問 答 比 賽 、 角 色 扮 演 、 有 關 的 運 動 、 遊 戲 及 比 賽 等 , 可 令 學 習 過 程 增 添 生 氣 , 並 增 強 學 生 學 習 本 科 的 興 趣 。

以 下 所 列 各 項 是 有 助 教 師 達 致 教 學 目 標 的 常 用 教 學 法 : 1 . 講 解 及 板 書 的 運 用

由 教 師 口 述 講 解 , 是 直 接 的 知 識 傳 授 方 式 , 再 配 以 板 書 的 運 用 , 可 讓 學 生 清 楚 明 白 所 學 。 不 過 , 對 於 採 用 這 種 單 向 式 的 教 學 法 須 適 可 而 止 , 以 免 學 生 只 懂 聽 受 而 不 懂 思 考 。

2 . 提 問

這 是 基 本 的 教 學 技 巧 , 教 師 若 能 在 兼 顧 學 生 的 興 趣 及 理 解 能 力 的 情 況 下 採 用 引 導 性 的 問 題 , 有 助 提 高 教 學 效 果 。 例 如 , 教 師 可 以 著 學 生 熟 習 某 些 事 實 , 然 後 提 問 一 連 串 以 下 列 詞 語 為 首 的 問 題 :「 何 人 」 、

「 何 時 」 、 「 何 地 」 、 「 何 者 」 、 「 如 何 」 、 「 甚 麼 」 等 , 便 能 提 點 出 課 文 的 精 髓 , 並 可 於 課 堂 完 結 前 引 介 出 各 教 學 重 點 。 提 問 所 及 , 可 包 括 幫 助 學 生 重 溫 知 識、啟 發 學 生 的 思 維 力 及 總 結 所 學 三 類 型 的 問 題。

提 問 需 要 良 好 的 技 巧 , 才 能 達 致 教 學 的 目 的 。 使 用 時 , 宜 注 意 下 列 各 點 :

( a ) 問 題 簡 潔 明 確 而 具 思 考 性 ;

( b ) 提 出 問 題 後 , 教 師 不 宜 隨 即 說 出 答 案 , 宜 待 學 生 略 作 思 考 , 然 後 指 定 學 生 回 答 ;

( c ) 不 宜 任 由 學 生 齊 聲 作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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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答 案 只 為 「 是 」 或 「 否 」 的 問 題 , 宜 盡 量 避 免 ; ( f ) 盡 可 能 使 每 一 位 學 生 均 有 回 答 問 題 的 機 會 。

學 生 的 答 案 不 一 定 完 全 正 確 , 教 師 宜 耐 心 引 導 作 答 , 亦 可 由 其 他 學 生 補 充 。 學 生 的 錯 誤 答 案 有 時 可 用 以 引 導 其 他 學 生 發 表 意 見 , 以 進 行 更 徹 底 的 探 討 , 藉 此 提 高 學 生 回 答 問 題 的 興 趣 。 如 提 出 問 題 反 應 不 佳 , 可 能 由 於 問 題 不 明 確 或 學 生 未 有 足 夠 的 資 料 作 答 , 宜 即 改 用 較 適 合 學 生 能 力 的 問 題 , 並 在 最 後 總 結 學 生 所 答 時 給 予 適 當 的 指 導 。 這 種 處 理 方 式 不 僅 對 學 生 有 幫 助,同 時 教 師 亦 能 從 中 得 知 自 己 的 教 學 效 果。

3 . 角 色 扮 演

透 過 為 學 生 在 提 供 機 會 去 扮 演 聖 經 故 事 中 的 人 物 , 或 演 繹 某 些 牽 涉 倫 理 問 題 的 處 境 , 都 可 讓 學 生 體 驗 人 物 的 感 受 及 體 會 故 事 的 寓 意 , 繼 而 擴 闊 他 們 的 世 界 觀 。 學 生 須 知 道 嘗 試 投 入 不 同 角 色 的 真 正 目 的 , 中 四 、 五 的 學 生 參 與 這 類 活 動 的 要 求 應 比 初 年 級 學 生 為 高 。 以 浪 子 的 比 喻 為 例 , 教 師 可 以 要 求 初 年 級 的 學 生 分 享 人 物 的 感 受 , 而 要 求 高 年 級 的 學 生 闡 釋 比 喻 中 各 人 的 作 為 及 其 背 後 的 原 因 。 教 師 在 安 排 角 色 扮 演 前 , 應 向 學 生 陳 明 每 個 活 動 的 目 的 , 最 後 才 引 導 他 們 探 索 其 中 的 含 意 。

4 . 摹 擬 遊 戲

棋 類 遊 戲 、 紙 牌 遊 戲 、 有 對 話 或 無 對 話 的 動 作 遊 戲 、 問 答 比 賽 及 填 字 遊 戲 等 , 均 可 以 令 學 生 從 直 接 參 與 者 的 角 度 去 領 會 教 學 要 點 , 而 且 趣 味 性 較 高 , 學 生 多 會 願 意 參 與 , 但 在 進 行 時 , 必 須 留 意 這 只 是 一 種 教 學 媒 介 , 用 以 達 到 教 學 的 效 果 , 所 以 遊 戲 的 時 間 不 宜 太 長 , 也 須 在 遊 戲 以 外 配 合 其 他 教 學 活 動 , 讓 學 生 得 到 學 習 課 題 主 旨 的 機 會 。 5 . 小 組 討 論 / 座 談 會 / 辯 論 會

教 師 可 因 應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 及 心 態 而 選 用 小 組 討 論 或 較 大 組 別 的 討 論 、 座 談 會 或 辯 論 會 兼 公 開 論 壇 的 不 同 形 式 。 上 述 任 何 一 項 討 論 形 式 都 可 以 用 作 為 一 種 有 效 的 教 學 法 , 使 學 生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有 積 極 的 參 與 , 及 訓 練 他 們 自 己 組 織 及 思 考 有 關 的 資 料 , 同 時 幫 助 他 們 發 展 辦 別 與 判 斷 的 技 能 。 這 種 教 學 法 特 別 適 用 於 處 理 富 爭 論 性 的 題 目 , 例 如

「 離 婚 」 、 「 墮 胎 」 和 「 安 樂 死 」 等 等 。 在 舉 行 上 述 研 討 時 , 教 師 可 先 定 出 一 個 討 論 項 目 及 給 予 學 生 一 段 作 個 別 思 考 及 反 省 的 時 間 , 然 後 將 他 們 分 成 小 組 , 並 著 他 們 互 相 交 換 意 見 及 作 出 初 步 結 論 。 在 討 論 過 程 中 , 教 師 應 鼓 勵 學 生 互 相 交 流 , 而 自 己 只 充 當 最 後 被 諮 詢 的 角 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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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 綜 合 他 們 提 供 的 觀 點 , 及 作 出 適 當 的 回 應 。 6 . 專 題 設 計

這 種 教 學 法 有 助 學 生 對 任 何 選 定 的 專 題 作 深 入 的 研 習 , 例 如 聖 經 內 某 個 課 題 或 人 物 , 或 是 一 個 倫 理 問 題 。 它 能 激 發 學 生 主 動 進 行 深 究 , 有 助 他 們 把 課 本 知 識 與 實 際 生 活 體 驗 連 貫 起 來 。

在 專 題 設 計 的 製 作 過 程 中 , 學 生 有 機 會 將 手 上 的 資 料 進 行 挑 選 、 分 析 及 分 類 , 學 習 從 書 籍 、 傳 媒 、 百 科 全 書 、 官 方 文 件 、 紀 錄 或 檔 案 、 訪 問 等 搜 集 適 用 的 資 料 , 然 後 作 一 個 有 條 理 的 書 寫 或 口 頭 彙 報 。 教 師 在 制 作 過 程 中 應 提 供 適 當 的 監 察 與 指 導 , 直 至 學 生 獲 得 有 價 值 的 學 習 成 果 及 成 功 感 。

專 題 設 計 可 以 是 由 個 別 學 生 負 責 的 小 規 模 製 作 , 也 可 以 是 由 分 組 或 全 班 同 學 負 責 的 大 規 模 製 作 。 透 過 製 作 , 學 生 可 同 時 學 習 獨 立 自 主 的 能 力 , 繼 而 學 習 如 何 與 別 人 溝 通 、 合 作 及 協 調 。

7 . 個 案 研 究

教 師 可 提 供 某 特 定 個 案 的 資 料 , 然 後 引 導 學 生 因 應 某 特 定 目 標 作 分 析 , 憑 他 們 的 學 識 辨 認 當 中 牽 涉 的 問 題 , 然 後 嘗 試 解 答 它 們 。 例 如 做 一 個 有 關 冒 險 與 寬 恕 的 個 案 研 究 中 , 學 生 便 要 應 用 他 們 所 既 有 價 值 觀 及 生 活 技 能 。

8 . 參 觀

實 地 參 觀 有 助 學 生 對 所 研 習 的 題 目 有 更 高 的 警 覺 性 。 如 參 觀 有 周 詳 的 計 劃 及 引 導 , 便 可 進 一 步 豐 富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驗 。

參 觀 前 學 生 應 作 充 分 的 準 備 , 以 便 在 參 觀 期 間 懂 得 留 意 些 甚 麼 及 能 作 恰 當 的 反 應 。 例 如 , 從 不 同 理 論 角 度 而 論 , 探 訪 老 人 之 家 是 富 教 育 意 義 的 參 觀 活 動 。

9 . 視 聽 教 材 輔 助 教 學

使 用 視 聽 教 材 , 可 以 吸 引 學 生 的 學 習 專 注 力 , 並 可 透 過 圖 象 傳 達 信 息 , 由 學 生 主 動 思 考 , 以 增 進 知 識 。 較 輕 便 及 易 於 使 用 的 視 聽 教 材 有 意 象 圖 表 , 這 較 運 用 文 字 的 描 述 更 有 效 , 學 生 亦 會 較 容 易 明 白 。

至 於 切 合 課 題 的 歌 曲 、 錄 像 帶 節 目 及 幻 燈 片 等 , 也 是 能 夠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教 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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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教 師 選 播 , 或 由 學 生 分 組 製 作 ; 後 者 可 安 排 於 課 後 進 行 。 採 用 這 教 材 時 , 教 師 宜 注 意 下 列 四 點 :

( a ) 注 意 教 學 時 間 的 限 制 , 每 一 節 的 教 學 時 間 僅 為 三 十 五 至 四 十 分 鐘 , 非 常 緊 逼 , 所 以 課 堂 前 的 準 備 , 例 如 準 備 器 材 用 品 及 選 取 相 關 的 教 材 等 , 相 當 重 要 , 以 免 影 響 教 學 效 果 。 幻 燈 片 及 錄 像 帶 未 必 全 套 適 用 , 如 未 經 選 擇 , 就 會 耗 費 時 間 , 也 令 主 題 鬆 散 。

( b ) 不 宜 使 用 全 節 時 間 播 放 這 類 教 材 , 宜 分 配 部 分 時 間 進 行 討 論 及 分 析 的 活 動 , 讓 學 生 獲 得 全 面 的 學 習 機 會 。

( c ) 選 擇 教 材 宜 小 心 , 對 於 一 些 作 重 娛 樂 性 的 節 目 須 知 所 趨 避 , 以 免 令 教 學 活 動 變 質 ; 教 師 亦 宜 選 用 不 偏 不 倚 的 教 材 , 避 免 受 到 主 觀 的 影 響 。

( d ) 教 師 在 選 用 這 類 教 材 時 , 須 留 意 是 否 符 合 版 權 保 護 條 例 。 總 而 言 之 , 教 師 應 引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及 在 研 習 宗 教 科 的 過 程 中 , 提 供 分 享 個 人 的 價 值 觀 及 體 驗 的 機 會 。 教 師 亦 可 分 享 自 己 的 體 驗 , 從 而 讓 學 生 及 自 己 的 屬 靈 視 野 得 以 擴 闊 及 培 育 。 上 述 的 分 享 對 學 生 個 人 成 長 的 影 響 極 具 關 鍵 性 , 有 助 他 們 的 過 去 的 體 驗 及 所 持 的 價 值 體 系 及 生 命 的 意 義 作 反 省 , 繼 而 透 過 本 科 的 學 習 獲 致 應 用 既 定 的 價 值 觀 的 技 能 。 這 些 技 能 的 掌 握 能 使 他 們 日 後 在 成 年 生 活 中 及 有 需 要 的 時 候 修 訂 或 糾 正 他 們 的 價 值 體 系 。

二 . 評 估

評 估 工 作 應 分 兩 方 面 進 行 , 其 一 是 教 學 進 度 的 評 估 , 其 二 是 學 生 學 習 進 度 的 評 估 。 教 學 進 度 的 評 估 是 重 要 的 , 因 為 教 師 藉 此 才 知 道 怎 樣 改 進 本 科 的 教 學 , 以 迎 合 學 生 面 對 不 同 時 代 的 社 會 氣 候 及 重 大 問 題 的 需 要 。 學 生 學 習 進 度 的 評 估 亦 同 樣 重 要 , 因 為 這 方 面 的 評 估 對 學 生 與 教 師 都 有 肯 定 和 鼓 勵 的 作 用 。

教 學 進 度 評 估 的 進 行 , 一 方 面 可 由 教 師 透 過 分 科 會 議 、 研 習 班 及 研 討 會 及 與 教 育 署 的 本 科 督 學 的 探 討 ; 另 一 方 面 亦 可 透 過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度 作 出 評 估 。 至 於 學 生 學 習 進 度 的 評 估 可 利 用 習 作 、 測 驗 及 考 試 進 行 , 而 更 恰 當 的 評 估 方 法 是 利 用 討 論 、 問 答 比 賽 及 專 題 設 計 等 。

教 師 必 須 了 解 宗 教 教 育 不 但 是 宗 教 知 識 、 概 念 及 學 習 技 能 的 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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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的 科 目 有 別 , 絕 大 部 分 的 課 程 範 圍 都 不 能 利 用 傳 統 的 測 驗 或 考 試 來 衡 量 教 學 效 果 。 一 般 的 練 習 只 可 用 作 量 度 學 生 吸 取 的 事 實 性 知 識 及 學 術 上 的 技 能 , 而 不 能 量 度 他 們 在 信 仰 及 態 度 上 的 進 程 。

下 列 的 建 議 可 作 為 評 估 宗 教 教 育 的 指 標 :

1 . 教 學 進 度 評 估 的 進 行 應 顧 及 學 生 的 不 同 需 要 ( 原 因 ) ; 教 材 的 難 度 、 分 量 、 組 織 及 編 訂 ( 內 容 ) ; 教 師 教 學 法 及 技 巧 ( 方 法 ) ; 該 科 的 教 導 在 學 生 的 生 活 上 的 適 切 ( 運 用 ) ; 以 及 該 科 的 教 導 對 學 生 的 發 展 所 產 生 的 效 用 ( 效 果 ) 。

2 . 評 估 的 範 圍 應 兼 顧 資 料 、 概 念 、 推 理 ( 分 析 、 綜 合 、 演 繹 、 判 斷 ) 三 方 面 。 由 於 此 程 度 的 學 生 應 該 接 受 思 考 能 力 的 培 訓 , 因 此 應 特 別 強 調 學 生 接 受 思 考 能 力 的 評 核 。 為 達 到 上 述 目 的 , 教 師 於 擬 定 考 試 題 目 時 應 列 入 要 求 學 生 邏 輯 地 書 寫 事 實 及 論 據 的 題 目 , 而 不 單 要 求 他 們 書 寫 事 實 。

3 . 在 評 估 學 生 對 宗 教 有 關 的 事 實 、 概 念 、 思 考 能 力 的 認 識 時 , 教 師 可 利 用 練 習 、 測 驗 及 考 試 等 形 式 進 行 。 教 師 應 小 心 進 行 鑑 定 學 生 能 否 將 所 吸 取 的 知 識 應 用 於 現 今 的 生 活 上 , 因 為 這 部 分 評 估 的 最 終 效 果 可 以 同 時 是 屬 於 教 育 性 及 測 試 性 的 。 當 教 師 已 鑑 定 學 生 能 掌 握 所 需 的 思 考 技 能 時 , 便 可 擬 訂 有 關 基 督 信 徒 的 價 值 觀 在 日 常 生 活 的 應 用 的 問 題 及 練 習 。

4 . 學 生 的 信 仰 及 態 度 進 程 的 評 估 不 應 視 為 學 生 的 能 力 及 學 業 成 績 的 衡 量 , 因 為 根 本 沒 有 一 套 普 世 性 量 度 個 人 發 展 及 成 熟 程 度 的 準 則 , 同 時 亦 無 法 根 據 教 師 按 不 同 的 宗 教 回 應 個 案 所 作 的 判 斷 歸 納 出 一 個 準 則 。 我 們 無 法 在 任 何 短 期 內 能 揣 摩 個 人 內 在 價 值 觀 的 進 展 , 而 往 往 要 待 日 後 有 危 機 出 現 時 才 能 察 覺 出 來 。 我 們 絕 對 不 應 以 學 生 是 否 歸 信 / 皈 依 某 宗 教 信 仰 作 為 本 科 目 評 估 的 準 則 。倘 若 需 要 對 學 生 在 信 仰 及 態 度 上 的 學 習 進 程 進 行 評 估 , 例 如 透 過 討 論 、 辯 論 及 專 題 設 計 等 有 關 活 動 去 進 行 , 但 教 師 必 須 緊 記 這 類 評 估 的 限 制 及 對 所 得 結 論 的 詮 釋 應 有 所 保 留 。

5 . 評 估 的 不 同 階 段 包 括 :「 初 步 的 評 估 」、「 延 展 式 的 評 估 」、 「 體 驗 式 的 評 估 」 及 「 終 結 式 的 評 估 」 。 而 教 學 評 估 的 規 模 可 小 至 一 個 主 題 、 整 個 學 年 的 教 學 , 或 大 至 一 個 至 數 個 學 年 的 教 學 。 「 初 步 的 評 估 」 應 著 重 事 實 性 的 資 料 ; 「 延 展 式 的 評 估 」 則 可 以 著 重 事 實 性 的 資 料 、 理 解 , 以 及 概 念 的 形 式 ; 「 體 驗 式 的 評 估 」 可 包 括 以 上 所 列 及 信 仰 與 態 度 的 暫 時 性 進 展 , 而 並 未 有 定 論 。 到 了「 終 結 式 的 評 估 」 才 可 衡 量 以 上 所 列 , 以 及 態 度 與 價 值 體 系 的 初 步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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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無 法 準 確 鑑 定 學 生 的 態 度 及 價 值 體 系 的 , 而 透 過 課 堂 內 的 表 現 、 討 論 及 專 題 設 計 所 揭 示 的 是 發 展 的 潛 能 多 於 是 發 展 與 培 育 的 本 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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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部 : 上 帝 / 天 主 透 過 耶 穌 基 督 的 生 平 完 成 了 祂 的 應 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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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斯 基 馬 可 福 音 註 釋 道 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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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李 玉 珍 譯 聖 經 新 釋 證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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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終 道 耶 穌 基 督 的 神 蹟 天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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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約 導 讀 叢 書 光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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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真 理 學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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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道 書 樓 編 譯 小 組 大 眾 聖 經 百 科 全 書 天 道 書 樓

伍 智 聰 新 約 輔 讀 香 港 讀 經 會

曾 健 士 著 陳 耀 棠 譯

高 示 聖 經 地 圖 手 冊 高 示

馮 國 泰 使 徒 行 傳 研 經 導 讀 天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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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 利 森 使 徒 行 傳 註 釋 證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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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 克 萊 自 由 社 會 的 倫 理 基 督 教 文 獻

卡 萊 羅 怎 樣 洞 察 別 人 桂 冠 圖 書

青 少 年 輔 導 專 輯 公 教

陳 映 雪 編 青 少 年 的 激 盪 張 老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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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 斯 諾 比 著 郭 登 輝 譯

男 女 之 間 有 純 友 誼 ? 橄 欖 文 庫

吳 羅 瑜 是 非 黑 白 天 道 、 中 神

夏 林 清 探 索 自 我 張 老 師

劉 兆 明 讀 書 與 考 試 張 老 師

庫 伯 爾 羅 斯 最 後 一 程 文 藝

江 大 惠 編 死 、 死 、 生 、 生 崇 基 神 學 院 神 學 組

陳 濟 民 新 約 倫 理 談 叢 校 園

曾 燕 玲 家 法 基 督 教 服 務 處

墮 胎 面 面 觀 出 生 權 維 護

傳 士 德 著 周 天 和 譯

信 念 再 思 叢 書 : 基 督 徒 看 權 勢 基 道 書 樓

傳 士 德 著 陳 吳 國 香 譯

信 念 再 思 叢 書 : 基 督 徒 看 錢 基 道 書 樓

傳 士 德 著 謝 藹 瑜 譯

信 念 再 思 叢 書 : 基 督 徒 看 性 基 道 書 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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