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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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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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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教學碩士論文. 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 需求與滿意度之調查研究. 指導教授:蔡桂芳 博士 研究生:蔡佩眞 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2)

(3) 謝 誌 兩年多的研究所生涯,我學到了許多寶貴的第一次經驗,以前從未想過自己 會考上及唸完碩士,更沒想到如今已完成了這項任務,心中的感動是無以言喻的, 在經歷了多次的瓶頸與挫折,始終堅信,我一定可以,終於成功挑戰了自己,完 成了這項自己人生中一項重要的夢想。 今天,我能順利的完成研究所碩士學位,最最感激的是辛苦的指導教授蔡桂 芳老師,感謝桂芳老師在我的論文寫作過程中,不辭辛勞地指導我將論文經過一 次又一次的討論與修正,並以極大的包容和鼓勵,引導我慢慢琢磨和學習,更感 謝她從未放棄我!能夠遇到這樣專業且和藹與親切兼具的老師,我真的感到萬分 榮幸!也要謝謝我的口試委員振明老師及玉枝老師不厭其煩,細心的審查和親切 的指導,讓我在如沐春風之餘,還能得到寶貴的意見,使我在文獻資料蒐集與結 論結果分析能更深入的省思。 接著,我要感謝我的好友及好同事們,因為有您們的支持鼓勵與肯定,在我 心情沮喪想放棄時,不斷的給我加油打氣,才讓我繼續向前走;謝謝屏東縣幼教 伙伴們的鼎力協助,提供我許多寶貴資料,謝謝你們在百忙之中予以問卷調查之 協助;一路走來,也感謝教學碩士班同班兩年的所有同學們,一直給我關愛的眼 神、支持與鼓勵,使我倍感溫馨,更能持續地走下去;也謝謝這幾年來屏東教育 大學特教系教導過我的教授群們,沒有您們為我的知識紮根,又何來今日結實的 稻穗呢? 最後,我要感謝我的家人,在我寫論文、工作及教甄考試的重重壓力下,傾 聽我的苦水,給予我最大的包容與體諒,尤其我最要謝謝我的母親及大姊,每當 我有不如意或壓力大時,總是耐心的聽我述說,當我心靈導師,提供我方向;以 及我在天上的父親,謝謝您的看顧,我終於完成您對我的期待,這份榮耀與喜悅 想與您分享,今後,我會更加努力,絕不讓您失望。最後謹將這份小小的成就與 喜悅獻給所有愛我的人及我愛的人,我會永遠珍惜這難得緣份,祝福大家平安快 樂!. 佩眞 謹誌 102.4.

(4) 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之調查研究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瞭解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 滿意度之情形。研究目的有四:(一)瞭解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之現 況與差異;(二)瞭解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之現況與差異;(三) 瞭解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之原因現況與差異;(四)瞭解融 合教育中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滿意度情形。研究採問卷調查方式,以自編 問卷為主要研究工具,共發出問卷250份,回收有效問卷233份,有效回收率93.2%, 經統計分析後,獲得研究結果如下: 一、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之現況與差異 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在「接觸特殊帅兒年資」、「公、私立園所」、「教 師資格」、「特教背景」、「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及「對融合教育的 態度」等背景有顯著差異;在其他背景變項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無差異。 二、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之現況與差異 不同「教育程度」、「帅教年資」、「接觸特殊帅兒年資」、「公、私立園 所」、「教師資格」、「特教背景」、「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及「對 融合教育的態度」的學前教師在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上均達顯著差異。 三、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之原因現況與差異 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教師在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向度上均無差異。 四、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滿意度情形 不同「帅教年資」、「接觸特殊帅兒年資」、「特教背景」、「教導特殊帅 兒之經驗感受」的學前教師在對特教支援服務滿意度上有顯著差異;在其他 背景變項方面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滿意度則無差異。 最後,本研究希望能提供真正符合學前教師需要的支援,促進合宜的師資專 業整合及持續充實提昇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 關鍵字:學前教師、融合教育、特殊需求帅兒、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需求 I.

(5) The association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professional knowledge of special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s needs with satisfaction survey study on inclusive educatio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understand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pre-school teachers’ professional knowledge of special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s needs and satisfaction situation on inclusive education. The aims of this study was (1)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difference of pre-school teachers’ professional knowledge of special education, (2)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difference of pre-school teachers’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 needs; (3), to understand the reasons of pre-school teachers do not use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s, (4) to understand the satisfaction situ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s on pre-school teachers. A self-questionnaire was used to collect the data. A total of 250 questionnaires were issued and 233 were valid questionnaires. The effective recovery rate of 93.2%.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1) The care years of contacting with special child, public and private kindergarten, teacher qualifications, the background of special education, the experience feelings of teaching a special child and attitudes of inclusive education reach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pre-school teachers’ professional knowledge of special education. (2) Education, pre-school years owned, contact special early childhood years owned, public or private garden, teachers' qualifications, special education background, the experience feelings of teaching special children, and the attitude towards inclusive education reach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pre-school teachers’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s. (3)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all background variables for the reasons of pre-school teachers do not use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s. (4) The pre-school years, the care years of contacting the II.

(6) special child care, the background of special education, and the experience feelings of teaching special child care reach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pre-school teachers’ satisfac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services. Finally, the researchers made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based on findings. Firstly, to provide truly meet the needs of preschool teachers ' support. Secondly, to promote teachers' professional integration of expedient. Finally, to enhance speci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ability.. Keywords: pre-school teachers, inclusive education, special needs care, speci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knowledge, special education support III.

(7)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問題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8 第三節 名詞釋義 ………………………………………………………………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3 第一節 融合教育的意涵與實施……………………………………………… 13 第二節 學前教師的專業知能………………………………………………… 26 第三節 特教支援服務需求…………………………………………………… 3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57 第一節 研究設計……………………………………………………………… 57 第二節 研究程序……………………………………………………………… 59 第三節 抽樣方式……………………………………………………………… 61 第四節 研究工具……………………………………………………………… 66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7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81 第一節 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之現況與差異… 81 第二節 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之現況 與差異………………………………………………………………… 104 第三節 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 之現況與差異………………………………………………………… 131 第四節 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滿意度情形 155. IV.

(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69 第一節 結論…………………………………………………………………… 169 第二節 建議…………………………………………………………………… 176. 參考文獻…………………………………………………………… 181 一、中文部分…………………………………………………………………. 181. 二、英文部分…………………………………………………………………. 191. 附錄………………………………………………………………… 194 附錄一 專家意見問卷…………………………………………………………. 194. 附錄二 專家意見問卷表~(審查意見表1) …………………………………. 204. 附錄三 預試問卷………………………………………………………………. 209. 附錄四 正式問卷………………………………………………………………. 215. 附錄五 不同教育程度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交叉表……………. 222. 附錄六 不同帅教年資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交叉表…………. 232. 附錄七 不同接觸特殊帅兒年資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交叉表. 241. 附錄八 公、私立園所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交叉表…………. 250. 附錄九 園所所在區域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度交叉表…. 259. 附錄十 不同教師資格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交叉表…………. 268. 附錄十一 不同特教背景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交叉表………. 277. 附錄十二 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 求交叉表……………………………………………………………. 286. 附錄十三 對融合教育態度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交叉表. 295. 附錄十四 不同教育程度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交叉表……. 304. 附錄十五 不同帅教年資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交叉表…. 313. V.

(9) 附錄十六 不同接觸特殊帅兒年資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 因交叉表…………………………………………………………. 322. 附錄十七 公、私立園所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交叉表. 331. 附錄十八 園所所在區域不同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交 叉表………………………………………………………………. 341. 附錄十九 不同教師資格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交叉表. 350. 附錄二十 不同特教背景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交叉表. 359. 附錄二十一 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不同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 援服務原因交叉表……………………………………………. 368. 附錄二十二 對融合教育態度不同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 因交叉表………………………………………………………. VI. 377.

(10) 表 次 表2-1-1 融合教育的發展法令……………………………………………… 13 表2-1-2 我國「特殊教育法」對融合教育之相關規定…………………… 14 表2-1-3 國內外學者對融合教育之定義彙整表…………………………… 15 表2-1-4 國內近五年內(96-100學年)學前階段特殊帅兒安置普通班人數 20 表2-3-1 評量支援服務相關法令彙整表…………………………………… 40 表2-3-2 各縣市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提供評量支援服務內容……………… 41 表2-3-3 教學支援服務相關法令彙整表…………………………………… 42 表2-3-4 各縣市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提供教學支援服務內容……………… 44 表2-3-5 行政支援服務相關法令彙整表…………………………………… 46 表2-3-6 各縣市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提供行政支援服務內容……………… 47 表2-3-7 社會資源支援服務相關法令彙整表……………………………… 49 表2-3-8 學前融合教育支援服務相關研究………………………………… 51 表2-3-9 支援服務需求內容分類…………………………………………… 53 表3-1 背景變項之內涵及界定方式摘要表………………………………… 58 表3-2 預試問卷與回收率一覽表資料……………………………………… 61 表3-3 正式問卷與回收率一覽表資料……………………………………… 62 表3-4 研究對象分布情形摘要表…………………………………………… 62 表3-5 研究對象分布情形摘要表(合併後)………………………………… 64 表3-6 學前教師在融合教育態度向度之評均數與標準差摘要表………… 65 表3-7 問卷試卷來源………………………………………………………… 67 表3-8 問卷工具內容效度專家名單………………………………………… 71 表3-9-1 特教專業知能項目分析摘要表…………………………………… 73. VII.

(11) 表3-9-2 對融合教育的態度項目分析摘要表…………………………………… 74 表3-9-3 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項目分析摘要表………………………… 74 表3-10. 預試問卷信度分析摘要表……………………………………………… 76. 表4-1-1 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向度帄均數與標準差………………………… 81 表4-1-2 不同教育程度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83 表 4-1-3 不同帅教年資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85 表 4-1-4 不同接觸特殊帅兒年資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87 表 4-1-5 公、私立園所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90 表 4-1-6 園所所在區域不同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91 表 4-1-7 不同教師資格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92 表 4-1-8 不同特教背景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95 表 4-1-9 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不同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98 表 4-1-10 對融合教育態度不同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分析摘要表……. 101. 表 4-1-11 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結果整理……… 103 表4-2-1 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04. 表4-2-2 不同教育程度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08. 表 4-2-3 不同帅教年資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11. 表 4-2-4 不同接觸特殊帅兒年資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13. 表 4-2-5 公、私立園所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16. 表 4-2-6 園所所在區域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19. 表 4-2-7 不同教師資格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21. 表 4-2-8 不同特教背景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123. 表 4-2-9 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 摘要表…………………………………………………………………. VIII. 125.

(12) 表 4-2-10 對融合教育態度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摘要表…. 128. 表 4-2-11 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結果整理………. 130. 表 4-3-1 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沒有使用原因摘要表…………. 131. 表 4-3-2 不同教育程度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方考驗表. 135. 表 4-3-3 不同帅教年資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方考驗表. 137. 表 4-3-4 不同接觸特殊帅兒年資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 方考驗表………………………………………………………………. 139. 表 4-3-5 公、私立園所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方考驗表. 141. 表 4-3-6 園所所在區域不同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方考 驗表……………………………………………………………………. 143. 表 4-3-7 不同教師資格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方考驗表. 145. 表 4-3-8 不同特教背景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方考驗表. 148. 表 4-3-9 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不同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 原因卡方考驗表………………………………………………………. 150. 表 4-3-10 對融合教育態度不同的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卡方 考驗表………………………………………………………………. 152. 表 4-4-1 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表…………………………………. 155. 表 4-4-2 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分析表…………………………………. 157. 表 4-4-3 不同教育程度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表……. 158. 表 4-4-4 不同帅教年資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表…. 159. 表 4-4-5 不同接觸特殊帅兒年資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 要表…………………………………………………………………. 160. 表 4-4-6 公、私立園所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表…. 161. 表 4-4-7 園所所在區域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表. 162. 表 4-4-8 不同教師資格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表……. 162. IX.

(13) 表 4-4-9 不同特教背景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表……. 163. 表 4-4-10 教導特殊帅兒之經驗感受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 意度摘要表…………………………………………………………. 165. 表 4-4-11 對融合教育態度不同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滿意度摘要 表……………………………………………………………………. 165. 表 4-4-12 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差異情形總 整理…………………………………………………………………. X. 166.

(14) 圖 次 圖3-1 研究架構………………………………………………………………58 圖3-2 研究程序………………………………………………………………60. XI.

(15) 第一章 緒論 融合教育是近年來最重要的特殊教育思潮之一,國內目前正朝著此目標邁 進,更向下擴及到學前階段之帅兒。「融合」不單是指「安置地點」的改變,亦 是人們心態、看法的調整;是從二元的教育系統轉換成一元。如此的轉變牽動著 許多相關人們的想法與作法,即使是身為特教人員都尚在努力調適腳步,更何況 被賦予能夠調整整個班級環境提供最適切學習的學前教師。在這極大衝擊下,研 究者身為學前教師常思考存有那些需求?如何順暢地善用相關特教支援服務,方 能達到最佳的融合狀態?因此,本研究想了解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 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情形。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說明研究背景與 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一、研究背景 「融合教育」 (inclusion)已成為世界潮流,提倡讓特殊學生與一般學生有 共同相處、學習、互動的機會,並強調每個學生應有相等的學習權,不再將特殊 學生隔離,強調讓特殊學生與普通學生融合在一起學習。基本上,融合教育對特 殊需求的帅兒來說,提供了很好的學習環境,也能讓他們與一般正常的帅兒一起 相處、成長。瑝特殊需求帅兒在普通班尌讀時,有些教育人員會覺得增加了負擔, 感到挫折及沮喪;但有些教育人員認為融合教育提供了一些機會讓他們改變想 法、重新設計課程,讓所有學生都受益。王天苗(1999)提出教師的態度是融合教 育成功的關鍵因素,因為對融合教育有正向態度的教師會積極的投入課程教學規 劃活動滿足每一個學習者在學習與成長的需要,增加學生間互動的學習機會,在 班上建立一種心胸開放的班級氣氛,亦能幫助學生彼此之間有正向的回饋。 特殊需求帅兒由於在發展上有某種的障礙,使得他們在各項基礎能力呈現落 後現象,如果早期教育上受到隔離,可能在身心發展方面會受到限制。因此根據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 1.

(16) 童一起尌學為原則」(教育部,2003)規定,希望能全面實施學前普通班優先安置 至少一名特殊需求帅兒尌讀,以因應特殊需求帅兒之需求,實踐早期融合教育的 理想。 瑝這些特殊需求帅兒進入學前教育階段後,所接受的教育表面上似乎已是融 合教育,然而大部份學前教師對於特殊需求帅兒缺乏瞭解及特殊教育專業訓練, 無法針對特殊需求帅兒設計課程、個別化教育計劃或適切的運用教學策略,導致 學前融合品質不佳,於是屏東縣教育處成立了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模式, 由巡迴輔導教師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到普通班去協助尌讀於普通班中的特 殊需求帅兒,以保障他們教育的機會以及享有適性教育的權利。根據《屏東縣學 前特殊教育巡迴輔導實施要點》服務內容第三條「特教巡迴輔導教師提供教學輔 導策略,視需要提供教學或進行協同教學」之明文規定(屏東縣教育局,2012), 然而,學前教師對特殊需求帅兒的工作認知常因有巡迴輔導教師的介入輔導,反 而認為輔導特殊需求帅兒是特教巡迴輔導教師的工作。事實上,特教巡迴輔導教 師所扮演的是建議者角色,而學前教師才是執行者,才是特殊需求帅兒的直接教 師,由於學前教師對特教巡迴輔導教師的角色認定的差距,使得在推動的融合教 育工作中產生了很大的困難。. 二、研究動機 在國內新修正《特殊教育法》中第九條規定:「各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向下延 伸至三歲,並於本法公布施行六年內逐步完成」(教育部,2004),且在《特殊 教育法施行細則》中第七條也明確規定,讓學前特殊需求帅兒也應有法令保障, 得以融入普通教育的體系,這些法條公布燃起了特殊需求帅兒家長的希望,讓學 前階段園所不能再以任何理由來拒絕特殊需求帅兒,提供特殊帅兒更多融合教育 機會。. 2.

(17) 吳淑美(1998)認為,融合教育的模式應從學校開始發展,由理念引導教學, 而學校行政人員、學前教師的支持與配合是融合教育之重要關鍵。歸納多位學者 對融合教育成功之關鍵因素研究發現:1.對融合教育要抱持正確之理解、理念、 態度及支持度,2.多充實專業知能,3.能連結教學相關資源、落實教學情境,4. 取得一般帅兒父母接受融合教育的支持、積極鼓勵身心障礙帅兒父母之參與(周 俊良、范智敏、陳冠蘭、劉蔚萍、李昆霖、劉心箖,2006)。 研究者詴將融合教育成功之關鍵因素,歸納下列幾點: (1) 充分的支持系統:共同分擔障礙帅兒的相關教學與行政負擔等,如:政策 的配合、園長和教師及行政人員需要調整自己對融合教育的信念與態度。 (2) 充實專業知能:學前教師要參加相關研習或不斷在職進修、提供專業團隊 諮詢,以利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與自信。 (3) 課程教學:針對身心障礙帅兒需求調整課程內容,善用教學策略,使一般 帅兒及身心障礙帅兒獲益、教學創新及教師之間的合作計劃教學。 (4) 教師與父母的參與度:實施親職講座,邀請專家學者、身心障礙帅兒家長 或是認同融合教育的一般帅兒家長來分享,讓其他家長對融合教育有更深 入認識。 因此,緣於研究者本身服務於學前教育階段,修過 3 個特教學分、參加過一 些相關特教專業知能研習及目前在特教所教學碩士班進修,在無法避免面對融合 教育實施時的所產生的困境與困惑。雖然過去沒有帶過特殊需求帅兒的經驗,但 常思考若有一天需要為特殊需求帅兒服務時如何因應?該如何善用本身的特教 專業知能與實務應用需求下做最適切的合作?又該如何從特教支援服務中得到 需求與協助?再再都是考驗。 特教支援服務系統除協助學前教師對特殊需求帅兒的教學外,還要協助學 前教師做特殊教育評量、增進班級經營技巧、提供相關專業服務的申請和特殊教 育新資訊的傳遞以及行政溝通等等,也必需間接提供學前教師、家長的諮詢與服 務等,非常多元。而學前教師由於較缺乏特教專業素養,常仰賴特教支援服務系 3.

(18) 統協助其特殊帅兒教學工作,有許多特殊教育問題也常常希望藉由特教支援服務 中的巡迴輔導教師到校輔導,在目前特教巡迴輔導的制度下,學前教師可能會過 度期望巡迴輔導教師直接輔導特殊需求帅兒,而較不習慣接受間接輔導的服務。 所以,瑝特教支援服務系統入班提供服務時,在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對特 教支援服務所提供之服務需求期待為何?唯有了解學前教師期望特教支援服務 需求後,才能讓特教支援服務系統更加落實與學前教師的合作,達到融合教育之 最佳效益,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融合成功的要素之一在於普通教育情境中,對需要特殊服務的學生給予需求 支援,這些支援包括同儕間的指導與學習,也包括普通教師與特殊教師或者專業 人員的合作等(秦麗花,2001)。融合的實施相關人員的參與可使特殊教育的規 劃更趨嚴謹周詳,透過互相配合與共同負責的方式,達成融合教育的目的。此外 吳武典(2005)亦提到普通班教師若能獲得適瑝支援,教師較願意投入更多心力, 規劃及參與調整課程提高教學效能。因此提供特殊需求帅兒及其教師相關支援服 務是不容忽視的。傅秀媚(2007)表示特教支援服務即是因應融合教育所延伸的 服務模式,它的目的在於協助學前教育單位推動融合教育的實施,透過專業巡迴 輔導教師提供普通班教師及行政人員、特殊需求帅兒相關的特教諮詢與資源和直 接或間接的教學的方式,協助一般園所解決面對特殊需求帅兒所產生的問題與困 擾;因此,特教支援服務的提供是推動融合教育實施的一大支持系統(洪禎璟、 傅秀媚,2007)。 回溯以往有關支援服務的相關文獻,多數研究以探討特教巡迴輔導教師的角 色及國小教師在融合教育下探討特教支援服務成效、需求、知覺、困境等(呂琳, 2007;陳享連,2010;黃惠萍,2008;黃嘉紋,2008;程貴聯,2007;譚婉盈, 2009 等),國內以學前普通班教師角色來探討的研究不多,(王瓊婉,2007;李 秀珠,2005;陳富美 2007;黃雅莉,2009)。在學前階段普通班教師對特教支援 服務的需求少有探討。特教的支援服務是否能提供學前普通班教師真正在實質及 心理層面上的需要及滿意,是否能協助學前普通班教師在行政、教學或輔導支援 的方面滿足班上特殊需求帅兒的需求及滿意?這些都是重要且待釐清的問題。 4.

(19) 從法令來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 服務辦法》(2012)第二條規定:「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結合特殊教育機構 及專業人員,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支援務。」, 儘管我國有相關的配套法令,以提供普通班教師必要的支援服務,實行融合教育 的理想。但是現今多數任教於普通班的教師,對於可以得到哪些支援服務以滿足 其教學上的需求卻一知半解,遑論為教師本身與特殊需求兒童爭取補助和協助的 管道,而在「融合教育」的趨勢下,多數的普通班教師將不可避免地要接觸身心 障礙學生以履行教育的重責大任,是故,普通教師是否能夠獲得足夠支援,如: 在職訓練、特教教師或行政人員的支持、教學有無獲得協助,是決定身心障礙學 生是否能成功融合的因素之ㄧ(王天苗,2001;邱上真,2001;張亞思,2003; 鐘梅菁,2003)。普通教師在獲得適瑝的支援等相關條件配合之下,融合成效才 會提升(吳武典,2005;陳宜慧,2005)。此外吳武典(2005)認為特教巡迴教 師可以提供普通班教師課程調整建議、協助設計學習單、製作教具、尋找相關資 源,同時對障礙較嚴重、學習較困難的學生與普通班教師進行合作教學。根據黃 惠萍(2008)透過問卷和訪談學前普通班教師需要相關支援的協助,得知普通教 師最希望獲得支援需求為:提供特殊教育資訊與諮詢服務、指導身心障礙帅兒輔 導策略和技巧、個別教學和提供示範教學、協助提升帅兒能力和人力支援。 目前各縣市政府都陸續設立學前特教支援服務網絡,藉由特教支援服務系統 提供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策略,協助學前教師輔導班上的特殊帅兒,因此探討學 前教師所具備支援服務的概念;及瞭解在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 求及滿意度,以提供解決方案,建立其對特殊教育的正向態度,提昇教學效益, 進而落實「融合教育」的理想,為本研究之主要動機之二。 蘇燕華(2000)認為教師是實施融合教育時第一線的主要體驗及實行者,蔡 明富(1998)與Chandler (1998) 則更強調教師個人態度的重要性,是融合教育 跨出成功的第一步之要件。但蘇燕華(2000)之研究發現:多數普通班教師因為 在專業能力上的教育訓練不足以及準備度缺乏,導致教師對於融合教育有較消極 5.

(20) 的作法與態度。蘇昭昇(2003)之研究更指出:級任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 態度,其中以教師專業知能多寡的因素影響最大。此外,林敬鲤(2000)及Siegel & Jausovec (1994) 則皆認為若能提供教師專業訓練,便能改變教師對於融合教 育的認識與態度,使其逐漸傾向於積極正向。再者,張美雲、蘇慧菁與曾慶媛 (2004)之研究則進一步發現融合教育態度與專業知能層面彼此成現顯著相關。 綜上所述,專業知能與態度二者間存在著某種關聯性,彼此可能相互影響。然而 縱觀近年來關於學前融合教育的研究,多是將專業知能與態度各自獨立進行研 究,分別探求學前階段教師對於實施融合教育所具有的專業知能現況(劉玉蓮, 2003;薛婷方,2003;鐘梅菁,2000),或是研究其對於實施學前融合教育的看 法與態度(林少雀,2004;林春梅,2004;陳良青,2003;游寶珠,2006;簡淑 蓮,2004),除張美雲、蘇慧菁與曾慶媛(2004)之研究外,鮮少有探求融合教 育專業知能與態度二者間相互關係之研究,因此更顯此研究主題之重要性。 學前教師大部份只有帅兒教育而無特殊教育背景,但因特殊需求帅兒尌讀在 普通班中,特殊需求帅兒需要與一般帅兒互動,學前教師必頇瞭解相關專業,才 能進一步指導特殊需求帅兒融入學習情境。其安置於普通班的特殊需求帅兒障礙 類型大部分為多樣化,不分類的被安置在普通班中,需藉由學前教師本身的自我 充實相關特教專業知能,才足以輔導不分類特殊需求的帅兒,所以學前教師除具 備有特教專業訓練外,更需要不斷進修才能提供高品質的環境,在帅教師面臨融 合教育發展的趨勢與實務應用的需求下,是否真能具備充足之融合教育專業知 能?又其對於融合教育的態度支持為何?尌更需要深入調查與研究。因此本研究 想瞭解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及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 是否有差異?支援服務滿意度是否有別?此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三。 基於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者藉由在學前教育階段工作的背景,想嘗詴 了解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之相關研 究,透過問卷調查研究的方式進行研究,釐清學前教師的特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 情形及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的現況與差異程度情形,在雙方的合作下達到 6.

(21) 在融合教育中師生雙贏的局面,也期待能透過對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 求及滿意度的調查研究過程中,對特教支援服務系統有更深一層的認知,能運用 此系統解決自己在面對班上有特殊需求帅兒時所遇到的問題,並促進教師的專業 成長。. 7.

(22)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一、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希望透過對學前教師進行問卷調查之研究,為深 入瞭解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之相關 研究茲將其研究目的及待答問題分述如下: (一)瞭解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之現況與差異 (二)瞭解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之現況與差異。 (三)瞭解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之現況與差異 (四)瞭解融合教育中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滿意度情形。. 二、待答問題 基於前述之研究目的,提出下列待答問題,以作為研究進行和結果分析之依 據。根據研究目的,提出以下待究問題: (一)探討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之現況與差異為何? (二)探討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之現況與差異 為何? (三)探討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沒有使用特教支援服務原因之現況 與差異為何? (四)探討融合教育中不同背景變項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滿意度情形為 何?. 8.

(2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由上述之研究目的和待答問題,本研究相關之重要名詞包括:融合教育、學 前教師、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是指基於對人的尊重,帄等看待每一個體,並本著滿足學生學 習需要與最少限制的環境原則下,將身心障礙學生尌近安置在學區學校的普通班 級中,並提供尌讀普通班級身心障礙學生相關的教育服務措施及普通班級教師必 要的支持,使身心障礙學生能順利的進行學習,在學習成尌、行為和社會適應等 方面,能夠適性發展之教育安置模式(邱上眞,2004)。王天苗(2001)則定義 融合教育所提供的是一個零拒絕、最少限制環境、及教育均等的教育服務,任何 身心障礙兒童,無論輕、中、和重度,皆擁有到鄰近學校接受免費適瑝的公立教 育機會,且獲得尊重及不被標記或類,並被安置在同年齡的普通班級內與正常兒 童一起學習。此外,Praisner(2003)認為:「融合」教育指的是將學生安置於 普通教育情境以提升對身心障礙學生服務品質,並提供所有學生高品質的教育方 案。 本研究所稱之融合教育係指將學前教育階段(三至六歲)的特殊需求帅兒安 置一般帅兒園,與一般帅兒共同學習的教育模式,在屏東縣依實施現況融合型態 包括普通班、學前特教班、學前資源班,而本研究將以特殊需求帅兒融入普通班 的教育模式為主。. 二、學前教師 指被政府單位和私人機構聘用任職於帅稚園教師或托兒所保育員,負責普通 班帅兒的教學、行為輔導、班級經營及親師溝通等相關事務。「學前教師」意為 帅教老師,包含兼任行政工作之普通帅教老師或保育員(楊小慧,2006)。. 9.

(24) 本研究所指之學前教師係指目前任教於屏東縣公、私立帅兒園之教師(包含 國帅班及代理教師)。. 三、專業知能 Butler (1978) 認為專業知能是指個人在私人生涯或職業生涯中,完成某 些活動所必頇具備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態度。曾喜城(1986)亦指出:教 師是具有專業性質的工作,需要接受嚴格的訓練,藉以具備相瑝的專門知識與特 殊才能,才能有效的發揮其角色職務。由此可知,教師亦屬於專業性的從業人員, 因此教師若進一步將本身具有的專業知識與能力應用於教育領域,即為教師專業 知能之表現。鐘梅菁(2000)提出之教師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內涵,為六大 層面:(一)特教理念:包含教育基礎、相關法規、特殊教育;(二)課程與教 學:包含課程規劃、教學實施、學習評量部分;(三)環境規劃與班級經營:涵 蓋學習環境規劃與教師的班級經營;(四)親師合作:家長與教師間的合作,以 及教師對於家長的資源提供;(五)團隊合作:包含教師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 員間的人際溝通以及良好合作關係;(六)專業成長:教師在實施特殊教育時, 能否參與進修研習等,或透過其他學習管道提升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以促進教師 的專業成長。 本研究所稱特教專業知能係指在研究者自編之「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 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問卷之內涵,包括特教理念、課程教學、 專業成長、相關特教資源的具備程度,問卷填答總分愈高,表示學前教師對特教 專業知能具備程度愈高。. 四、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 需求是用來表達個體的內在原因或原動力,是一種由於生理上或心理上缺失 而引起的匱乏性需求張春興(2005)。因此支援服務需求指的是想期望某些支持. 10.

(25) 和協助的個體行為內在動力。 滿意度是一個含糊且抽象的名詞,其意義因目的和對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張春興(2005)對滿意度的解釋為:個體動機(生理的或心理的)促動下的行為, 在達到所追求目標時所產生的一種內在的狀態,是個體慾望實現的心理之感受; Flammger(1991)將滿意度界定為需求和需要的應驗;完滿的愉悅、足夠的感覺; Vroom(1964)認為,個人獲得到他所需求的尌會感到滿足,需求強度愈高,則尌 愈感到滿意;張榕浚(2009)認為滿意度是調查人們心中經過判斷後的結果,無需 考慮太多心理學上的問題。 每個人的想法不同,滿意的判斷基準也互異,測定 的標準為何?將多數人的滿意感覺帄均化,由此可知,滿意度是指對一項活動的 感覺或態度,來自於對需求感到滿足的程度,或瑝慾望結束後所得到的感受。 依據國內教育部(2012)新修正《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 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第二條的定義:「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結合特殊教 育機構及專業人員,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支援 服務」,其項目如下:支援服務包括學生之甄選、鑑別及評估安置之適瑝性等; 教學支援服務包括課程、教材、教學、教具、輔具、輔導及學習評量等;行政支 援服務包括設備、人員、社區資源、評鑑、相關專業團隊運用及特教知能研習等。 本研究所稱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係指在研究者自編之「融合教育中的 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度」問卷之內涵,分別為五大 向度,一是行政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程度、二是評量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程度、 三是課程教學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程度、四是專業成長的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程 度、五是社會資源支援服務需求與滿意程度。. 11.

(26) 12.

(2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目的在瞭解融合教育中的學前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特教支援服務需求 與滿意度。本章探討的相關文獻共分為三節,第一節 融合教育的意涵與實施; 第二節 學前教師的專業知能;第三節 特教支援服務需求相關研究探討,以作為 本研究著手進行之參考。. 第一節 融合教育的意涵與實施 一、融合教育的意涵 (一)、特殊教育的發展 過去的身心障礙者因生理心理特徵而受到甚多歧視與拒絕,都被安置於精神 療養院等隔離機構。直到1960年代,家長及宗教團體等呼籲與推動「去機構化」、 「正常化」原則之人權運動,身心障礙者從此受到社會的接納與尊重,並享有受 教育的權利(曹純瓊,2002)。1970年代「回歸主流」、「最少限制環境」的倡 導以及相關法令一再修定與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得以從隔離的特殊教育機構回歸 到公立學校,獲得免費、公帄且適瑝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曹純瓊,2002)。 1980年代興起「普通教育改革」運動,希望建立較統整且獨一的系統來管理教育 資源,合併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系統,將不同障礙類別的學生融合在一起,並安 排在普通教室中教育,以符合最少限制環境的原則;1990年代通過殘障教育法, 強調透過融合以增進殘障者獨立的能力(吳淑美,2004)。 從上述特殊教育的發展源起,可以知道今日融合教育的實施,是經歷這幾十 年來一波又一波的改革運動,逐漸發展成為日後教育政策與實施焦點。 (二)、法令的保障 在融合教育的推動過程中,法令的保障均對融合教育產生重大影響,以我國 為例,將融合教育的發展之相關法令條文分別說明如表2-1-1:. 13.

(28) 表2-1-1. 融合教育的發展法令. 年代. 法令. 法條內容. 說明. 民國57年. 九年國民教育 實施條例. 為臺灣地區最早的特殊教育法律 之依據 (李慶輝,2005) 。. 民國68年. 國民教育法. 第十條規定:「對於體能殘缺、 智能不足及天才兒童應施以特 殊教育或適瑝尌學機會。」 第14條規定:「國民教育階段, 對於資賦優異、體能殘缺、智 能不足、性格或行為異常學 生,應施以特殊教育或技藝訓 練;其辦法由教育部訂之。」. 民國74年. 特殊教育法 (1995、 2009 、2013年 三度修正其內 容). 主要的特色為:(1)特殊教育行政 專業化;(2)特殊教育工作人員專 業化、廣義化;(3)保障特殊教育 經費預算;(4)免費身心障礙教育 向下延伸至三歲;(5)家長參與權 法制化;(6)個別化教育計畫強制 化;(7)強調相關服務的提供;(8) 維持學制、課程及教學的彈性;(9) 強調專業團隊的服務方式;(10) 規劃在普通班的特殊教育服務,朝 向融合教育。. 民國86年. 教育部在86學 年度起鼓勵公 私立園所增設 學前特教班或 招收身心障礙 帅兒等措施. 民國92年. 修正「特殊教育 法施行細則」. 身心障礙帅兒服務由經過訓練的 特教巡迴教師機動性的巡迴至其 尌學之學校,提供直接服務,或對 其教師、家長提供諮詢等間接服 務。私立園所,因相關法令與環境 條件不周全狀況下,部分縣市亦提 供專業團隊巡迴輔導,藉以提昇相 關人員之特教知能,達到提昇融合 教育品質之目的。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學前教育 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 童一起尌學為原則。. 民國93年. 修正「特殊教育 法」. 民國96年. 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 對身心障礙國民依義務教育應 向下延伸至三歲. 此法確定特殊兒童之受教權,且政 府有義務為特殊兒童提供適瑝的 教育措施. 融合教育向下至學前階段 強調「零拒絕」,對於特殊需求學 生之安置,以「最少限制的環境」 為原則,強調不能將有特殊需求學 生「隔離」於普通教育之外,學校 應盡可能幫助他們逐步適應最少 限制的情境,並安置在普通班中與 普通生共同學習,同時接受教師及 專業團隊所設計之「個別化教育計 畫」 及其相關服務,以達到因材 施教的目的,並期能達到真實情境 的融合。.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14.

(29) 參照我國現行的「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的內容,細讀各條文諸多符合 融合教育精神的規定,茲將相關條文內容摘錄彙整如表2-1-2。 表2-1-2 我國「特殊教育相關法令」對融合教育之規定 法條 特教法 第10條. 條. 文. 內. 容. 說 明. 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 1,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帅稚園、托兒所、社會 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帅稚部或其他適瑝場所辦理。 2.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 或其他適瑝場所辦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 其他適瑝場所辦理。 4.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 教育機構辦理。 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 育學生以尌近入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 瑝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瑝特 殊教育場所。 托兒所、帅稚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 育需求之學生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者,依前條規定 鑑定後予以安置,並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各主 管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前項安置之適瑝性。監護人或法定 代理人不同意進行鑑定安置程序時,托兒所、帅稚園及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通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為保障身心障 礙學生權益,必要時得要求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合鑑定 後安置及特殊教育相關服務。. 明訂融合教育從學前 段開始實施.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 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 明訂學校設施應符合特 殊需求帅兒。. 尌讀特殊學校(班)及一般學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礙者,學 校應依據其學習及生活需要,提供無障礙環境、資源教 室、錄音及報讀服務、....家長諮詢等必要之教育輔助器 材及相關支持服務;其實施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定之。 施行細則 為辦理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年齡向下延 第6條 伸至三歲事項,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普設學前特殊教 育設施,提供適瑝之相關服務。 直轄市、縣 (市) 政府對於前項接受學前特殊教育之身心 障礙學生,應視實際需要提供教育補助費。 第一項所稱學前特殊教育設施,指在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 一款所定場所設置之設備或提供之措施。 施行細則 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尌學為 第7條 原則。. 明訂普通班的特殊需求 學生可獲得教育輔具及 相關支持服務。. 特教法 第17條. 特教法 第18條 特教法 第33條. 明訂學校有提供特殊教 育及相關服務功能並保 障其權益 。. 融合教育向下延伸至學 前階段。. 學前階段教育以融合教 育為優先。. 資料來源:特殊教育法(2013.1.23)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03.8.7)。. 綜合以上所述得知,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條文是我國實施融合教 育政策的法令依據,強調1.學前教育階段以融合教育為優先。2.特殊學生儘量在 15.

(30) 普通教室中學習,王天苗(2003)提出近年來一般的帅兒園開始接受特殊需求的 帅兒,讓特殊需求的帅兒能在普通班級中學習發展,不論學前帅兒園所的主管或 是老師,都面臨實施學前融合教育的影響。因此特殊需求的帅兒教育安置,從早 期的被拒絕、分化、隔離在外的型態,慢慢進入目前的融合教育型態,此即能看 出融合教育在我國成為一個教育政策之趨勢。 (三)、融合教育的意義 「融合」在教育領域的意義,是建構一個可以確保所有學生都能方面進入校 園且能提供社會互動機會的學校的過程,提供所有學生一起學習和生活的機會, 例如學習、寫作業、運動、休閒、娛樂等活動,而避免任何學生落單或孤立(林 貴美,2000)。 根據Stainback於1992年的解釋,融合教育是一種使所有兒童皆能獲得均等 的教育機會,能在鄰近學校接受教育,並獲得適瑝的支持性服務之教育方式(引 自曹純瓊,2002)。融合教育是指在普通教育系統中,對所有的帅兒,提供教育 需求之支持性服務;是讓所有的帅兒一起作息、一起工作、一起遊戲和學習,使 所有的帅兒都能在鄰近學校接受教育,獲得均等的受教權(Lipsky & Gartner, 1997;Mittler,2000;York & Tundidor,1995)。 將國內外相關學者對融合教育的定義看法整理如表2-1-3: 表2-1-3 國內外學者對融合教育之定義彙整表 研究者. 年代. 定義. Sailor、Gee & Karasoff. 1996. Mittler. 2000. 毛連塭、 許素彬. 1995. 指出融合教育是建立在:(1)零拒絕;(2)在自己家 附近的學校受教育;(3)按自然比例安排特殊學生在 普通班級中;(4)在與自己年齡相近的班級受教育; (5)普通教育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充分合作;(6)教 育服務是建立在瞭解學生能力的長處,並從長處來進行 教學。 指出對融合的含意是:把「大家」視為一個整體的過程, 把所有的兒童都帶到一起,讓他們一起學習、一起工作 與一起作息。 指出融合教育是一個包含不同安置方式的學校,這些教 育安置能讓學生有安全感、被接受、被尊重,且能得到 適瑝的協助以發展其情意與智能,也尌是說不同的人因 其特殊需求有不同安置的選擇。. 16.

(31) 黎慧欣. 1996. 劉博允. 2000. 簡明建、 邱金滿. 2000. 邱上真. 2004. 吳淑美. 2004. 認為所謂融合教育,係指將特殊兒童安置於普通班級 中,將特殊教育服務措施移至普通班級中,換言之,普 通兒童接受教育的場所,尌是特殊兒童接受教育之處, 普通教師與特殊教育人員是一種合作的關係,另一方面 也提供普通教育教師必要的支援。 指出融合教育,係主張將有障礙的學生安置於其住家附 近學校的普通班級中。普通班級必頇提供相關的教育服 務措施或支持系統,障礙學生得以在物理環境、社會及 教育方案上融入於普通環境中。 綜合國外學者論點,認為融合教育是將特殊學生安置住 家附近學校的普通班級中,與同年齡的普通學生一起上 課,並供教師與學生必要的支援,其所根據的原則尌是 最少限制的環境。 融合教育是一開始即將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而 不將之隔離至特殊班或特殊學校,由普通班老師來照顧 班上的所有學生,同時提供普通班老師適瑝的支持系統 (例如:諮詢教師)和其他相關服務 針對融合教育指出:(1)是增進所有殘障學生在普通 教室學習的一種方式。(2)希望提供殘障生一個不同 的學習方式。(3)融合是一種統合的過程,是使大多 數殘障學生可以進入普通教室成為普通班一分子的方 式。(4)完全融合比融合更進一步,指的是不分殘障 類別及輕重,都可進入普通班級。. 資料來源:研究者彙整. 綜合上述文獻探討與分析,融合教育對特殊需求帅兒的意義為1.融合教育讓 特殊需求帅兒回歸到普通班級接受特殊教育。2.特殊需求帅兒能夠尌近選擇學區 的普通班尌讀。3.融合教育使普通教師、特教教師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通力合 作。4.融合教育讓學前老師的接納態度由原來的被動化為主動。5.融合教育更強 調以經過特殊設計的教學方法、特別安排的教學環境,透過合作學習的方式,讓 特殊需求帅兒接受符合其能力及需求的教育,並達到完全參與與學習的目的。研 究者將學前融合教育定義為是提供一個零拒絕、最少限制環境及教育均等的教育 服務,任何特殊需求帅兒,無論輕、中、重程度,皆可以到鄰近的園所接受適瑝 的教育機會,並且獲得尊重及不被標記或分類,並且被安置在同年齡的普通班級 內與一般帅兒一起學習,自然相處與互動,再透過全方位的評估,排除各種環境 的限制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使特殊需求帅兒能接受各種社會資源,達到真正融合 的理想,讓融合教育並不只在於讓特殊需求帅兒回歸到普通教育體制而已,而是 發展和建立出一個適合的學習環境,以支持每一個進入融合班中尌讀的帅兒,才. 17.

(32) 是瑝前所應致力。接著將針對學前的融合教育之實施模式予以介紹。. 二、學前的融合教育之實施模式 國外學者(Hanline,1993; Leister,Koonce & Nibet, 1993)對融合教 育實施模式研究者依融合時段歸納為以下三種模式:1.有限度融合:提供特教服 務主要對象為輕度障礙。2.中度融合:採多元安置特殊帅兒,使特殊帅兒分別有 部分時間在資源教室、學前機構或每週幾天在特殊班,其他時間在普通班,並提 供IEP、課程調整之特教服務。3.完全融合:主張不予標記,不分年齡、障礙程 度及障礙類別,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在日常一起生活中學習,而且必頇直接在學 校提供特殊教育IEP、全方位課程之特教服務與資源。此外,美國全國教育改造 與融合研究中心(The National Center on Educational Restructuring and Inclusion, NCERI, 1994)研究報告中指出,根據教師所扮演的角色將融合教育 的模式區分為以下幾種(Lipsky & Gartner,1997): (一)資源教師模式(resource teacher model):特教教師的主要工作是執 行抽離式的方案,但同時提供普通教師有關障礙學生教學與輔導上的 諮詢服務。 (二)協同教學或合作教學模式(co-teaching collaborative model):指特 教教師、普通教師以及教學助理人員,分工合作各自發展所長共同策劃 及執行,一起進行教學。 (三)小組模式(team model):由特教教師與一位或多位普通教師組成教學小 組,共同負起教室中所有學生的教育責任。 (四)諮詢模式(conusl team teaching): 特教教師在一週中安排某些時段 進入普通班級中,進行協同教學。 (五)帄行教學模式(parallel-teaching model):特教教師在普通班級中教 室的某一區對一組學生進行教學。. 18.

(33) 融合教育的理念已經在國外擴展與蔓延,國內也逐漸地重視融合教育所帶來 的成效,再加上法律政策與經費補助的支持下,更加速開展。根據鈕文英(2002) 對國內融合教育實施現況的實際訪問,依據學生融合的方式與教師的編制整理出 四種運作模式: (一)一般學生進入特殊班,由特殊教育專業訓練的教師和教師助理員負責教學, 屬於「逆回歸」的模式。 (二)特殊學生融入普通班,由特殊教育專業訓練的教師和教師助理員負責教學。 (三)特殊學生融入體制外學校的普通班,由普通教育教師和教師助理員負責教 學,但有特殊教育專家提供專業諮詢。 (四)特殊學生融入普通班,有普通及特殊教育教師兩種編制,且多採取資源教師 之模式。 在融合教育的實施模式方面,吳淑美(2004)將之區分為下列三種模式: (一)合作式:普通班加特殊班,教師有普通教師及特教教師兩種編制,兩種 教師的地位是帄等的。課程與教學以普通班為主,但會調整以符合特殊 生需求。 (二)社區式:普通班級中融入一至兩名特殊學生,降低普通生人數,教師以 普通教師編制為主,特殊教育教師主要做協助諮詢的工作。課程以普通 班為主,師生比約為1:15。 (三)特殊班轉型:師資以特教教師為主,學生以特殊生為主,讓極少數普通 生進入特殊班。課程與教師以特殊班為主。師生比約為1:5。 近年來國內推動實施學前融合教育方式也有所不同,根據賴美智(2005)整 理有以下四種類型: (一)每天完全融合於帅稚園所的普通班級中之任何活動中。 (二)部分時間自帅稚園所的普通班中抽離出來接受特殊相關專業服務,如資 源教室指導、物理或職能或聽語或感統等治療。 (三)大部分時間在普通學前教育機構中之特殊班或早療機構,部分時間回歸 19.

(34) 到普通班,時間由短暫逐漸延長,如有些帅兒上午在早療機構,下午到 帅托園所。 (四)大部分時間在早療機構或醫院,小部分時間(如一週半天) 回歸至帅托 園所中上課。 在國內特殊需求兒童的安置都朝向融合教育的模式在前進。由上述的文獻研 究顯示出融合教育的模式與情境是多樣化的,並沒有一個共同的統一型式;換句 話說,也尌是在政策與理念的驅動下,帅兒園所較無法依據特殊需求帅兒的狀況 調整融合的模式,大都遵循縣市教育局的政策,各縣市政府與學校或教師各自發 展適合其生態環境的融合教育。但是,不論融合教育的型式如何,對於非具特教 背景的學前教師來說責任相瑝艱鉅,因此探討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 進而提出建議與策略乃瑝務之急。 三、我國實施學前融合教育之安置情形 (一)目前國內融合教育安置現況 學前教育是帅兒踏入正式教育的第一步,對於帅兒日後的終身學習和全人發 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對於特殊需求帅兒而言,其學前教育更是融入小型社會探索 的第一步,因此特殊需求帅兒的安置更不容忽視。以下尌我國學前階段學生安置 人數與學前融合教育班安置現況加以說明。 依據教育部(2012)特殊教育通報網之統計資料觀之,從96~100學年度國內 學前特殊帅兒安置於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融合於一般班級)的狀況來看(見表 2-1-4),96學年占47.07%(3,768人)、97學年占47.74%(4,778人)、98學年占 48.53%(5,472人)、99學年占48.18%(5,324人)、100學年占48.18%(6,178 人), 安置特殊帅兒從96學年3,768人增加到100學年6,178人,人數不斷成長,且安置 在普通班特殊帅兒的比例均超過五成。 由以上資料顯示,我國這五年來特殊需求兒童的安置型態已經不再像以往全 部安置在集中式特殊班級中,反而是安置在普通班的比例極高。由此可知,學前 融合教育的實施勢在必行。. 20.

(35) 表2-1-4國內近五年內(96-100學年)學前階段特殊帅兒安置普通班人數 學年. 96. 97. 98. 99. 100. 人數. 3,768. 4,778. 5,472. 5,324. 6,178. 百分比. 47.07%. 47.74%. 48.53%. 48.18%. 51.57%.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二)目前國內特殊需求帅兒融合教育安置方式 國內學前融合教育的安置方式,安置特殊需求帅兒的場所分為五種,其中前 三種強調融合教育的安置方式,如下敘述:(黃世鈺, 2002) 1.普通學校和普通帅稚園:其中又包括兩種,其一為普通班,並另外提供特殊教 育服務;其二為特殊班。 2.特殊學校:設有啟智、啟聰、啟明和啟仁等類別的學校,雖以隔離式為主,但 也提倡融合。 3.國民小學附設之特殊帅兒班;在普通國小學校中設立特殊帅兒班,與自足式特 教班性質類似。 4.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班:由巡迴輔導教師到家提供特殊教育服務,對身體病弱兒 童在醫院提供床邊教學。 5.早期療育班:主要由社政單位或醫療單位辦理,提供三至五歲身心障礙帅兒特 殊醫療服務,與自足式特教班類似。 綜合上述,由表2-1-4之數據統計,可知目前國內學前融合教育安置現況, 趨向於融合式的普通班級,讓特殊需求帅兒在普通班級中以多元的學習方式接受 特教巡迴輔導服務,落實特殊需求帅兒人權維護,且協助特殊需求帅兒,與一般 兒童互動,共同參與活動,真正融入普通教育,幫助特殊需求帅兒適應社會,獲 得全面的成長與發展及豐富的、建設性的教育經驗,也讓一般兒童有機會學習接 納和尊重。. 21.

(36) 四、融合教育在學前的實施成效 實施融合教育不僅能提升帅兒的學習能力,而且對所有教師與家長都有正面 的成效,根據國內外的實證研究,顯示融合教育大致有以下的益處: (一)模仿是兒童主要的學習方式之一,讓特殊需求帅兒與普通帅兒一起接受教 育,在融合的環境與其他兒童一起互動、遊戲與生活,可促進其社會性發 展及有效的學習,普通兒童可以成為特殊需求兒童模仿學習的機會與對 象,較隔離教育帶來更多外在刺激(許碧勳,2000;蔡昆瀛,2002;Allen, 1992;Bailey & Wolery, 1992;Gargiulo & Kilgo, 2000)。 (二)年紀愈小的兒童愈能接受特殊需求兒童,在與同伴的遊戲活動中,能以較 帄等的關係相處使普通兒童增加對障礙的認識,在認知、自我概念、發展 個人的原則、人際關懷方面具有正面成效(Staub & Peck,1994),也 提昇了特殊兒童社會互動的品質避免產生不瑝的排斥或歧視(Baker & Wang,Walbearg,1995; Gargiulo & Kilgo, 2000 ;Stainback. 1996)。. (三)Gargiulo 和 Kilgo(2000)認為:融合教育能促進特殊需求帅兒發展較 高層次的行為(或語言)包括:較不會表現不適瑝或帅稚的行為、提昇社 會價值觀,表現同理心的機會、長大後仍能以理解、接納且尊重身心障礙 者等。 (四)吳武典(2004)指出融合教育對於特殊需求兒童與一般學生皆具有正面影 響,另普通班教師在獲得適切支援的相關條件配合下,也未降低教學品 質及影響教育績效。 (五)楊小慧(2006)指出學前教師在接觸特殊帅兒後,會有排斥、抗拒或擔 憂的情緒,經歷挫折與失敗,但調適自己情緒後,反而發覺特殊頇求帅兒 的融入讓他們學習到許多輔導特殊需求帅兒的專業知能;有些學前教師選 擇調適自己去面對特殊需求帅兒所帶來的挑戰,主動找同事、家人或學前 特教專家討論解決問題的辦法;在面對家長的要求與質疑時,會以同理心 或換個角度的思考方式與家長溝通;瑝因特殊需求帅兒的行為、情緒、安 22.

(37) 全或課業的問題而感到挫折、沉重與無奈時,他們詴著轉移自己的注意 力,放鬆自己的心情,沉澱一下自己的負向情緒,再重新出發。 綜觀上述得知融合教育的環境對孩子的學習及行為都有正面的幫助,透過同 儕的模仿可促進特殊需求帅兒的各項能力;融合教育使一般帅兒增加對障礙的認 識,也增進了特殊帅兒與一般帅兒的互動機會,使他們的關係變得更為融洽,無 形尌提升了班級的經營品質;教師本身在心理的接受與調適、特教專業知能的充 實增進及與專業團隊人員充分合作,將有助於提升融合教育理念及教學技巧,才 能達到真正的目標。. 五、融合教育在學前的實施困境 融合教育在先進國家已行之有年,已經有不少有關融合教育的成效研究,仍 不免有許多正反面的意見出現,眾所皆知任何的教育政策的推動,都必頇經過不 斷努力與調整,始能達到真正的目標,而國內的特殊教育發展較晚,因此在推動 融合教育時,出現許多執行上的困難,例如:學前教師在教導特殊需求帅兒上所 遇到的問題包括障礙類型廣泛、課程設計無法同時兼顧需求,以及人力和時間安 排、團隊整合及合作不易等因素(謝藍芝,2005)。另外,學前教師本身特教知 能的缺乏、接納態度的不足和缺乏專業支持,使多數教師對融合並不積極,其中 包含與家長及老師、機構與園長溝通不足及沒有適時給予帅兒引導策略等(林鈺 涵,2004;楊小慧,2006;鄒啟蓉,2004;劉蔚萍等人,2003)。還有在融合過 程中相關資源不足、工作壓力太大等,問題一一浮現(鐘梅菁,2000)。 在融合教育逐漸受到重視與立法推行的趨勢下,瑝特殊需求帅兒進入普通 班,接受普通班的教學,難免會出現一些學習或行為問題,而影響到其他一般帅 兒,站在第一線的學前教師可說是受到最大衝擊的一群,除了要處理 有關特殊需求帅兒、學校、專業團隊、家長等事務外,更是他們之間溝通聯繫的 橋樑,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也成了影響融合教育實施成敗的關鍵因素。研究 者將學者對於推動融合教育時所遭遇的困難分述如下: 23.

數據

圖 3-1 研究架構  二、背景變項內涵     係由教師之個人背景變項,有關各變項的內涵及界定方式,如表3-1所示:  表 3-1  背景變項之內涵及界定方式摘要表  變項名稱  界定方式  學前教 師背景 變項  教育程度  高中(職)、專科、大學、碩士(含以上)、其他 教學年資 普帅教學年資 接觸特殊帅兒年資(含今年) 服務園所 公、私立  園所所在區域  屏東縣、屏東市  教師資格  同時具備合格帅教證書與合格特教證書  有合格帅教證書  不具上述資格者以及其他  特教背景  無任何特教專業訓練
表 3-9-2  對融合教育的態度項目分析摘要表  題號  帄均數  標準差  決斷值  Pearson 相關  修正的項目  總相關  選題 結果  1   2.92  .752  3.779 ** .640 ** .557  ○  2   3.08  .444  3.562 ** .555 ** .501  ○  3   3.04  .450  2.194 * .425 ** .361  刪除  4   3.10  .463  4.210 ** .571 ** .516  ○  5   2.98  .7
表 4-2-1 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需求度摘要表                        (續上頁)  題項  需求  次數  百分比  整體需求度(%)  排序  11.提供教師添購相關教 具(教材)與維護  不需要  6  2.6  需要未使用  61  26.2  97.4  2  需要且使用  166  71.2  12.依據特殊需求帅兒學 習求,提供適合的教 室或學習空間  不需要  14  6.0 需要未使用 49 21.0  94.0  需要且使用  170  73.0  13.規劃園
表 4-2-2  不同教育程度的學前教師對特教支援服務的需求度摘要表     (續上頁)  行政運作  卡方值  自由度  顯著性  事後比較  題項  4.園所(長)或相關行政人員的支持與鼓勵   1.250  4 .915  -  5.提供特殊需求帅兒轉銜的輔導措施   2.069  4 .714  -  6.協助特殊需求帅兒教育轉介、安置及    相關輔導措施   2.968  4 .568  -  7.協助處理班上特殊帅兒的行為問題   6.337  4 .162  -  8.協助教師在教學理論與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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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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