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

Copied!
133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 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編印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 5 樓 電話:02-27725333、02-27725182 轉 222

傳真:02-27738881、02-27731722 網址:http://enter5.jctv.ntut.edu.tw

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50161474 號函核定之「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規定」訂定

(2)
(3)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次 日 期 項 目

1 106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起 ※簡章、報名表公告暨下載

2

國中集體通訊與個別網路報名:

106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10:00 至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5:00 前完成網路資料輸入及繳費。

個別通訊報名:

106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10:00 至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5:00 前完成繳費。

※受理國中集體通訊、個別網路與個別通訊報名 報名資料請於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前寄出。

郵寄地址:(資料寄出以國內快捷郵件或限時掛號郵戳為憑)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 5 樓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收)

國中集體報名網址:https://junior.nutc.edu.tw/U5_1/

個別網路報名網址:https://junior.nutc.edu.tw/U5_3/

3

國中集體與個別現場報名:

106 年 7 月 2 日(星期日)至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

每日 9:00~16:00

※受理國中集體與個別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 2 樓集思會議中心貝塔廳。

4 10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五)12:00 起

※開放免試生查詢是否完成報名手續,每日 12:00 及 16:00 更新資料。

網址:https://enter5.jctv.ntut.edu.tw 5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18:00 前 ※免試生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網址:https://enter5.jctv.ntut.edu.tw

6 106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 ※各招生學校寄發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 知單

7 106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17:00 前 ※各招生學校網頁第一次公告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名 單、時間及地點,供免試生查看。

8 106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一)17:00 前

※免試生確認是否收到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 報到通知單;若未收到,請逕向各招生學校查詢。

(招生學校聯絡資訊請參閱簡章第 IV~VII 頁)

9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9:00~12:00 ※受理免試生成績複查

(招生學校聯絡資訊請參閱簡章第 IV~VII 頁)

10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7:00 前 ※各招生學校網頁第二次公告 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名 單、時間、地點及實際招生名額,供免試生查看。

11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免試生應攜帶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 知單正本、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學歷(力)證件正本 等相關資料,至各招生學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時間及地點以各招生學校通知為準。

12 106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五)17:00 前 ※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截止

◎簡章重要日程及內容如有異動,以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網站最新 公告及相關通知為準。委員會網址:https://enter5.jctv.ntut.edu.tw/

(4)

國中畢業生升學五專就讀之優勢

五年制專科學校為我國培育中級技術人才的重要管道之一,主要教授應用科學與技 術,課程設計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除一般理論課程之外,著重實務實習與專題製作,

並鼓勵考取證照,培養一技之長,增加未來就業競爭能力。特色如下:

1. 師資

具高比例的專業及取得證照並具實務經驗之博士或碩士等高階師資,認真教學。

2. 完善教學設備

建置 e 化之教學設備與環境,投入專業研究教學設備與教室以發展各校重點特色,

包含護理、餐旅、商管、外語、美容、幼保、醫技衛生、資訊、工程科技等各種 專業領域,廣設乙級及丙級證照考場,提供學生學習專業技能最佳的環境。

3. 課程與實習

具有多元選擇與適性發展的類科,包含護理、餐旅、商管、外語、美容、幼保、

設計、醫技衛生、資訊、工程科技等類,提供學生學習專業技能。五年一貫的課 程設計,理論與實務並重;除一般理論課程之外,著重實習、實驗及實作演練,

並重視考取專業證照,部分科(組)更安排職場實習,以利就業接軌。

4. 收費

教育部為貫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目標、提升技職教育品質、縮短公私立學 校學費差距,符合教育機會均等原則,補助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前三年學生學費,特訂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學 生學費實施要點」,以減輕學生就讀私立學校之家庭經濟負擔,協助弱勢族群學 生得以圓夢。同時要特別強調的是,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而授課教師是大學師資。

5. 多元進路

在重視實務及畢業後就業發展的年代,五專成為國中畢業生升學進路的新寵,五 專修業時間為五年,修滿學分即授予「副學士」學位,畢業後可立即就業或繼續升 學。在就業方面,因已習得一技之長,就業之路一帆風順;在升學方面,可報考相 關領域的二技,亦可參加科技校院大學部四技及一般大學二、三年級之轉學考,或 就業累積職場經驗後,直接報考研究所。

(5)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重要事項

一、 106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對象為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應屆、

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二、 國中應屆畢業生應以參加原就讀國中集體報名為原則,並於學校規定期限內繳交報名相 關資料及報名費,由學校統一辦理;惟有特殊原因者,可採個別報名。

三、 五專免試入學以免試生之:1.多元學習表現、2.技藝優良、3.弱勢身分、4.均衡學習、5.

適性輔導、6.國中教育會考、7.招生學校自訂,共七大項為超額比序總積分採計項目。

四、 106 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不設定報名門檻條件,由各招生學校訂定積分採計項目、權重 與同分比序項目順序,依此計算加總各項目積分所得之超額比序總積分與分發順位作為 分發依據,詳情請參閱附錄一。(簡章第 24 至 44 頁)

五、 本會依法提供原住民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蒙 藏生、僑生、身心障礙生及退伍軍人之外加名額;各特種身分之報名資格、證明文件、

升學優待成績計算方式、分發比序原則及招生名額等,請詳閱簡章內文所述。

六、 具有特種身分之免試生,得以「特種身分」向本會報名;具多種特種身分之免試生,報 名時僅能擇一特種身分報名,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身分。完成報名手續後,若經 本會審查結果不符合特種身分生資格,改列為一般生。

七、 符合「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之「大陸長期探親子 女」,如欲報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者,須以「個別通訊報名」或「個別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有關報名申請文件、分發比序原則及招生名額等,請詳閱本簡章規定。

八、 凡符合低收入戶子女資格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資格之免試生,報名時 應同時檢附有效之證明文件,可享免繳報名費優待,另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時同時檢 附有效之證明文件,則享有 60%報名費優待,詳細說明請參閱簡章第 7 頁報名費優待 規定。

九、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採二階段方式辦理,詳細說明請參閱簡章第 19 至 22 頁。

1. 第一階段:一般生(含大陸長期探親子女)與特種身分生以一般生之超額比序總積 分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分發於一般生之招生名額。

2.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分發結束後,辦理特種身分生(限以特種生超額比序總積分)現 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分發於特種身分生之外加名額。

十、 凡已錄取報到其他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本次免試入 學招生;凡報名本次免試入學招生經錄取報到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參加當 學年度其後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各項招生入學,違者取消其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十一、 若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事務及其他項目有任何問題,請依下表逕向相關單位查 詢:

項 目 主 辦 單 位

簡章購買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電話:02-27725333、02-27725182 轉 222 傳真:02-27738881

網址:https://enter5.jctv.ntut.edu.tw

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 5 樓 報名作業

資格審查

招生學校相關資料

各招生學校電話、地址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及 附錄二(簡章第 24 頁至 86 頁)

積分採計及分發比序原則

寄發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 單及受理複查方式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

(6)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招生學校資訊查詢一覽表

校名

聯絡資訊

111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學生活動中心

聯絡人 鄭心媛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3226053 / 02-23226054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鄭心媛

112 大華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圖資大樓 1 樓

聯絡人 朱淑美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3-5927700#2207 / 03-5926006 複查截止日期 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朱淑美

113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 慈濟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智耕樓地下一樓國際會議廳

聯絡人 楊之瑜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3-8572158#2728 / 03-8465770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楊之瑜

114 致理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誠信館

聯絡人 陳小姐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2576167#1279 / 02-22588928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陳小姐

115 醒吾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第四教學大樓一樓國際會議廳

聯絡人 莊秀美組長/蔣淑蓮組員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6015310#1201、1215 / 02-26011532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蔣淑蓮

(7)

校名

聯絡資訊

116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大成館 2 樓大禮堂

聯絡人 沈珮蓉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8965548 / 02-2896-5951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沈珮蓉

117 蘭陽技術學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體育館

聯絡人 孫克群組長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3-9771997#154 / 03-9777027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孫克群組長

118 德霖技術學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體育館 4 樓

聯絡人 吳淑惠、謝文旭

E-MAIL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2733567#693、696 / 02-2261-1492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吳淑惠

119 經國管理暨健康 學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經國樓禮堂(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聯絡人 張燕妮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4372093#218 / 02-24376243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張燕妮

120 黎明技術學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誠樸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聯絡人 盧玉玲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2964275 / 02-22964276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盧玉玲

121 華夏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聚鈺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聯絡人 陳瑞忠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89415102 / 02-89415192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陳瑞忠

(8)

校名

聯絡資訊

122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士林校區體育館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九段 212 號)

聯絡人 蔡旻娟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8109999#2102 / 02-2810-2170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蔡旻娟

123 臺灣觀光學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圖資大樓 6 樓禮堂

(花蓮縣壽豐鄉豐山村中興街 268 號)

聯絡人 吳尚書 / 郭香君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3-8653906#191 / 03-8654159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郭香君

124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 康寧大學

(原康寧醫護暨管理 專科學校)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台北校區野聲館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 75 巷 137 號)

聯絡人 邊雅玲 / 石佩玉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6321181#312、313 / 02-26341921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邊雅玲

125

馬偕學校財團法人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

學校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關渡校園大禮堂

(台北市北投區關渡里聖景路 92 號)

聯絡人 廖文竟 / 張娜榕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8584180#2111、2112 / 02-28584183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張娜榕

126 耕莘健康管理 專科學校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新店校區聖母樓 3 樓禮堂

聯絡人 吳俐雯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2191131#5212 / 02-22198074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吳俐雯

(9)

校名

聯絡資訊

127 聖母醫護管理 專科學校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惠民大樓 4 樓國際會議廳

聯絡人 郭怡君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3-9897396#220 / 03-9890917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郭怡君

128 新生醫護管理 專科學校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護理大樓一樓 C105 會議室

聯絡人 羅湘琦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3-411-7578#240、230 / 03-411-7709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羅湘琦

129 聖約翰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圖資大樓 8 樓國際會議廳

聯絡人 何明蒼、賴宥蓁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28013131#7001 / 02-28013620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何明蒼、賴宥蓁

130 南亞技術學院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綜合大樓一樓體育館

聯絡人 盧榮芳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3-4361070#4141 / 03-4658965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盧榮芳

131 龍華科技大學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地點 法民大樓 3 樓國際會議廳

聯絡人 李培暋

E-MAIL [email protected]

電話/傳真 02-82093211#3009 / 02-82095709 複查截止日期及方式 /

聯絡人

106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2:00 前傳真 / 李培暋

註:簡章發售後,招生學校辦理更名或合併者,將依其新校名招生,並於本會網站公告更新。

(10)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學校名稱、代碼及免試名額一覽表

校名 科別名稱 一般

大陸 長期 探親 子女

外加名額 原住

民生 身障

派外人員 子女

境外科技 人才子女

蒙藏

僑生 退伍 軍人

111 國立臺北商業 大學

會計資訊科 39 0 1 1 1 1 1 1 1 財務金融科 39 1 1 1 1 1 1 1 1 財政稅務科 39 1 2 1 1 1 1 1 1 國際貿易科 39 0 1 1 1 1 1 1 1 企業管理科 39 0 1 1 1 1 1 1 1 資訊管理科 39 1 1 1 1 1 1 1 1 應用外語科 39 1 1 1 1 1 1 1 1

112 大華科技大學

餐飲管理科 6 0 0 0 1 1 1 1 1 觀光管理科 4 1 0 0 1 1 1 1 1 商務與觀光企劃科 3 1 0 0 1 1 1 1 1 資訊管理科 3 0 0 0 1 1 1 1 1 工業工程與管理科 3 0 0 0 1 1 1 1 1 機電工程科 4 0 0 0 1 1 1 1 1 電機與電子工程科 3 0 0 0 1 1 1 1 1

113

慈濟學校財團 法人慈濟科技

大學

護理科 95 3 5 5 5 5 5 5 5

114 致理科技大學

國際貿易科 55 1 2 2 2 2 2 2 2 企業管理科 55 1 2 2 2 2 2 2 2 財務金融科 55 1 3 2 2 2 2 2 2 會計資訊科 55 0 2 2 2 2 2 2 2 應用英語科 105 1 3 3 3 3 3 3 3

115 醒吾科技大學

理財經營管理科 3 0 1 1 1 1 1 1 1 企業管理科 30 1 1 1 1 1 1 1 1 國際商務科 3 0 1 1 1 1 1 1 1 財務金融科 3 0 1 1 1 1 1 1 1 觀光休閒科 52 1 2 2 2 2 2 2 2 應用英語科 45 0 1 1 1 1 1 1 1 數位設計科 40 1 1 1 1 1 1 1 1

116 臺北城市科技 大學

機械工程科 50 0 1 1 1 1 1 1 1 電機工程科 86 0 2 2 2 2 2 2 2 資訊工程科 88 1 2 2 2 2 2 2 2 行銷與流通管理科 47 1 1 1 1 1 1 1 1 應用外語科 47 1 1 1 1 1 1 1 1 餐飲管理科 55 1 2 2 2 2 2 2 2

(11)

校名 科別名稱 一般

大陸 長期 探親 子女

外加名額 原住

民生 身障

派外人員 子女

境外科技 人才子女

蒙藏

僑生 退伍 軍人

117 蘭陽技術學院

時尚美容設計科 5 0 0 0 1 1 1 1 1 室內設計科 10 1 0 0 1 1 1 1 1 機電工程科 3 0 0 0 1 1 1 1 1 觀光旅遊科 5 0 0 0 1 1 1 1 1 餐旅管理科 15 1 0 0 1 1 1 1 1 健康休閒管理科 8 0 0 0 1 1 1 1 1

118 德霖技術學院

土木工程科 80 1 2 2 2 2 2 2 2 資訊工程科 40 0 1 1 1 1 1 1 1 電子工程科 40 1 1 1 1 1 1 1 1 機械工程科 40 1 1 1 1 1 1 1 1 應用外語科 80 1 2 2 2 2 2 2 2 餐旅管理科 80 1 2 2 2 2 2 2 2

119 經國管理暨 健康學院

護理科 88 1 2 2 2 2 2 2 2 幼兒保育科 52 1 2 2 2 2 2 2 2 美容流行設計科 52 0 2 2 2 2 2 2 2 餐飲管理科 103 1 3 3 3 3 3 3 3 餐飲廚藝科 52 1 2 2 2 2 2 2 2

120 黎明技術學院

數位多媒體科 77 1 2 2 3 3 3 3 3 電機工程科 39 1 1 1 2 2 2 2 2 機械工程科 39 1 1 1 2 2 2 2 2

121 華夏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科 40 0 1 1 1 1 1 1 1 電機工程科 50 1 1 1 1 1 1 1 1 資訊管理科 43 0 1 1 1 1 1 1 1 建築科 50 1 1 1 1 1 1 1 1

122 台北海洋技術 學院

旅遊管理科 42 1 2 2 2 2 2 2 2 海空物流與行銷科 36 1 0 1 2 2 2 2 2 視覺傳達設計科 35 0 0 0 1 1 1 1 1 數 位遊 戲與動 畫

設計科 43 1 2 2 2 2 2 2 2

海洋運動休閒科 64 1 1 1 2 2 2 2 2 餐飲管理科 44 0 2 2 2 2 2 2 2 123 臺灣觀光學院 觀光餐旅科 45 1 2 2 2 2 2 2 2

124

康寧學校財團 法人康寧大學

(原康寧醫護暨 管理專科學校)

嬰幼兒保育科 97 1 2 2 2 2 2 2 2 護理科 200 1 4 4 4 4 4 4 4 視光科 50 1 1 1 1 1 1 1 1 資訊管理科 97 1 2 2 2 2 2 2 2 企業管理科 55 1 2 2 2 2 2 2 2 應用外語科 55 1 2 2 2 2 2 2 2 數位影視動畫科 97 1 2 2 2 2 2 2 2

(12)

校名 科別名稱 一般

大陸 長期 探親 子女

外加名額 原住

民生 身障

派外人員 子女

境外科技 人才子女

蒙藏

僑生 退伍 軍人

125

馬偕學校財團 法人馬偕醫護 管理專科學校

護理科 340 3 7 7 7 7 7 7 7 幼兒保育科 79 1 2 2 2 2 2 2 2 餐飲管理科 95 1 2 2 2 2 2 2 2 應用外語科 49 1 2 2 2 2 2 2 2 化妝品應用與管理科 97 1 2 2 2 2 2 2 2 視光學科 98 1 2 2 2 2 2 2 2

126 耕莘健康管理 專科學校

護理科 356 2 46 7 8 8 8 8 8 嬰幼兒保育科 89 2 1 1 2 2 2 2 2 化妝品應用與管

理科 108 1 2 2 3 3 3 3 3 口腔衛生與健康

照護科 40 2 1 1 1 1 1 1 1

護理科 217 1 5 5 6 6 6 6 6 健康餐旅科 35 1 2 2 2 2 2 2 2 數位媒體設計科 7 2 1 1 1 1 1 1 1

127 聖母醫護管理 專科學校

護理科 140 4 3 3 9 9 9 9 9 資訊管理科 12 1 1 1 2 2 2 2 2 餐旅管理科 27 1 1 1 3 3 3 3 3 化妝品應用與管理科 10 1 1 1 2 2 2 2 2 健康與休閒管理科 12 1 1 1 2 2 2 2 2 幼兒保育科 6 1 1 1 1 1 1 1 1

128 新生醫護管理 專科學校

護理科 570 4 74 15 15 15 15 15 15 幼兒保育科 85 1 3 3 3 3 3 3 3 美容造型科 70 1 2 2 2 2 2 2 2 視光學科 90 1 6 3 3 3 3 3 3 口腔衛生學科 42 2 3 2 2 2 2 2 2 醫藥保健商務科 45 1 3 2 2 2 2 2 2 健康休閒管理科 45 1 1 1 1 1 1 1 1 應用英語科 26 2 1 1 1 1 1 1 1

129 聖約翰科技 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科 24 0 1 1 1 1 1 1 1 電機工程科 28 0 1 1 1 1 1 1 1 電子資訊科 28 0 1 1 1 1 1 1 1 應用英語科 23 1 1 1 1 1 1 1 1 車輛工程科 28 1 1 1 1 1 1 1 1

130 南亞技術學院

車輛工程科 24 1 2 2 2 2 2 2 2 化妝品應用科 18 1 1 1 1 1 1 1 1 室內設計科 30 1 2 2 2 2 2 2 2 觀光英語科 18 0 1 1 1 1 1 1 1 131 龍華科技大學 化工與材料工程科 40 1 2 2 2 2 2 2 2

合 計

6,370 95 283 179 213 213 213 213 213

※本表所列各校各科別之招生名額,應以 106 年 7 月 11 日 17:00 公告之實際招生名額為準。

(13)

目 錄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 I 國中畢業生升學五專就讀之優勢 ... II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重要事項 ... III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招生學校資訊查詢一覽表 ... Ⅳ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學校名稱、代碼及免試名額一覽表 ... ⅥII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 1

壹、依據 ... 1

貳、報名資格 ... 1

叄、報名辦法 ... 2

肆、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總積分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 11

伍、分發通知及複查 ... 19

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 19

柒、註冊及放棄 ... 22

捌、申覆及申訴處理 ... 22

玖、其他 ... 23

附 錄

附錄一、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招生學校招生科(組)名額、積分採 計項目權重與同分比序項目順序 ... 24

附錄二、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各招生學校簡介 ... 45

附錄三、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 87

附錄四、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輸出範例) ... 89

附錄五、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報名表(填寫範例) ... 91

附錄六、特種身分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 ... 95

附錄七、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之國際競賽與全國性競賽項目列表 ... 97

附錄八、全國各縣市公私立國民中學代碼 ... 99

附 表

附表一、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免試生複查申請表 ... 103

附表二、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105

附表三、申 覆 表 ... 107

附表四、申 訴 表 ... 109

附表五、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 ... 111

附表六、報名信封封面 ... 113

★ 特種身分生報名表(黃色)

★ 一般生報名表(白色)

(14)
(15)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依據

依據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一條、五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50161474 號函核定之「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 學招生規定」訂定本簡章。

貳、報名資格

一、 具下列資格者:

(一)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

(二) 國民中學非應屆畢業生。

(三) 同等學力者:

1.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2. 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結業,持有結業證明書者。

3. 曾在國民中學三年級下學期肄業,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者。

4. 持大陸地區國民中學肄業證明文件,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認定,並 具有第 3 點情形者。

5. 取得丙級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資格,持有證書或證明文件者。

二、 符合上述任一資格且具特種身分生資格者,得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選 擇以特種身分報名,若具多重特種身分,僅能擇一特種身分報名。

(一) 原住民生:報名時於報名表報名身分欄位勾選

原住民生(未持有原住民 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或

原住民生(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者,由 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逕向內政部戶役政系統查證免試生是否具有原住民身分;通過原住民文 化及語言能力認證者,請於報名表報名身分欄位勾選

原住民生(持有 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由本會逕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查證 之,免試生免繳相關證明文件。

(二) 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以下簡稱境外科技人才子女):報名時應 檢附本人之護照影印本或入境證副本(正本一併繳驗)及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分發或介考「國民中學學校」入學之函件(該函如遺失,應註明其 發文機關、發文年月日及字號)。「大陸優秀科技人才子女」不適用境 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

(三) 身心障礙生(以下簡稱身障生):報名時應檢附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手 冊)影印本或由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 為身心障礙之證明文件。

(16)

(四)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以下簡稱派外人員子女):報名時應檢附 本人之護照影印本或入境證副本(正本一併繳驗)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分發或介考「國民中學學校」入學之函件(該函如遺失,應註明其發文 機關、發文年月日及字號)。

(五) 蒙藏生:報名時應檢附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戶口名簿影印本及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委託大學辦理蒙語或藏語甄試合格證明。

(六) 僑生:報名時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單位所核驗 之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

(七) 退伍軍人:報名時應檢附經國防部或各主管機關核准之退伍、退役、免 役或除役等證明文件。

三、

派外人員子女與僑生以特種生身分報名限畢業當年度;蒙藏生與退伍軍人曾 以特種生身分報名錄取者,不再享有特種身分報名之優待。若經本會查驗違 反前項規定或不符合特種身分生報名資格者,改列一般生身分報名,免試生 不得異議。

四、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居留符合「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且有就讀五專學校需求者,可以「大陸長期探親子女」身分 報名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大陸長期探親子女」報名時須檢附下列資格 審查文件,以「個別通訊報名」或「個別現場報名」方式報名:

(一) 一般生報名表

(二)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三) 學歷證明文件(持大陸地區學歷證明文件者,須依照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辦法申請學歷採認)

(四) 免試生探親對象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五) 免試生探親對象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六) 國中學校出具 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 單(持大陸地區學歷者,請自行提供超額比序積分相關證明文件)

叄、報名辦法

報名方式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國中應屆畢業生得參加就讀國中集體報 名,於學校規定期限內繳交報名相關資料及報名費,由學校統一辦理集體報名;

或可採個別報名。國中非應屆畢業生及同等學力免試生可採個別網路報名、個別 通訊報名或個別現場報名。大陸長期探親子女須以「個別通訊報名」或「個別現 場報名」方式報名。

免試生得檢附由國中承辦單位出具之「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 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或自行提供超額比序積分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單

(17)

或文件,請黏貼於報名表背面相關證明文件黏貼表上以供審驗;非應屆畢業免試 生得向原就讀國中申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或自備積分採計項目相 關證明文件,再向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報名,各項採計分數由五專聯合 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審查認定之。非應屆畢業或同等學力免試生若未能取得國中 承辦單位出具之「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其各項積分證明請自備,並黏貼於相關證明文件黏貼表上。

免試生須詳實檢閱國中提供之「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項目積分證明單」內各項積分登載是否正確,若與實際不符,請自行與國中連絡 校正後重新出具證明。若免試生自行黏貼之積分項目證明,已出現於國中提供之 證明單內,其積分採計以國中提供為準。國中提供之證明單內未列之項目,應由 免試生自行提供與黏貼證明。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標準與積分採計上限,請參考【附錄三、超額比序項 目積分對照表】(簡章第 87 至 88 頁),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樣式 請參考附錄四。(簡章第 89 至 90 頁)

一、 國中集體通訊報名

(一) 報名時間

106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10:00 至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5:00

(二) 報名作業規定

1. 各國中承辦人員應依報名系統規定之電子檔案格式,製作免試生集體 報名之電子檔案資料,且須於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5:00 前,

透過網路上傳方式將電子檔資料傳送至報名網站

(https://junior.nutc.edu.tw/U5_1/),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2. 列印繳款通知單並完成繳費,繳費證明文件請自行影印乙份隨報名資 料寄送本會,正本請留存備查。

3. 備齊集體報名所需各項報名資料與繳費證明文件,於本會受理通訊報 名時間內(郵戳為憑),以國內快捷郵件或限時掛號方式寄送本會,

信封封面請使用國中集體報名系統列印之信封封面。

4. 郵寄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億光大樓 5 樓(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 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收。

(三) 報名繳交資料

1. 所有免試生已填具並貼妥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國中出具之 106 學 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及相關證 明文件(含免試生自備之證明文件)之報名表。

2. 報名人數統計表。

3. 報名繳費清單:檢附免試入學報名費之繳費證明文件影印本。

4. 免繳及減免報名費名冊(選繳)。

(18)

5. 免試生名冊。

6. 國中提供免試生證明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清冊。

7. 集體報名電子檔請使用本會提供之系統直接上傳。

※請依報名招生學校之順序(代碼 111 至 131),將各校報名資料置於資料 袋中或綁成一束;惟若數量太多,報名表、各類證明書黏貼單,請依免 試生名冊序號順序分別裝袋或綁成一束。

※於規定時間內郵寄至本會報名。

※ 有 關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及 其 彙 整 方 式 , 請 各 國 中 上 網 ( http://

enter5.jctv.ntut.edu.tw )下載及參考公告之作業方式辦理。

(四) 報名費繳交方式

1.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300 元整。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 60%,每人 新臺幣 120 元整,低收入戶子女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 女報名檢附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免試生應於就讀國中指定時間 內,將報名費繳交至國中學校承辦人員。

2. 本會報名系統將出具全部報名免試生合計應繳費總金額之繳費通知 單,國中學校承辦人員應以臨櫃或 ATM 轉帳方式完成繳費作業,繳 費證明單請自行影印乙份隨報名繳交資料寄送本會。

二、 國中集體現場報名

(一) 報名時間

106 年 7 月 2 日(星期日)至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每日 9:00~16:00 (二) 報名作業規定

1. 各國中承辦人員應依報名系統規定之電子檔案格式,製作免試生集體報 名之電子檔案資料,且須於親臨本會現場報名 3 小時前,透過網路上傳 方式將電子檔資料傳送至報名網站(https://junior.nutc.edu.tw/U5_1/)。

2. 備齊集體報名所需各項報名資料,於本會受理現場報名時間內至本會 辦理報名手續。

3. 列印繳款通知單並完成繳費,並將繳費證明攜至本會報名作業現場以 供核對,或於報名作業現場以現金繳納。

4. 現場報名地點: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二 樓集思會議中心貝塔廳。

(三) 報名繳交資料

1. 所有免試生已填具並貼妥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國中出具之 106 學 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及相關證 明文件(含免試生自備之證明文件)之報名表。

2. 報名人數統計表。

3. 報名繳費清單:檢附免試入學報名費之繳費證明文件影印本、匯款收 據影印本或郵政匯票正本,現場報名得以現金繳納。

4. 免繳及減免報名費名冊(選繳)。

(19)

5. 免試生名冊。

6. 國中提供免試生證明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清冊。

7. 集體報名電子檔請使用本會提供之系統直接上傳。

※請依報名招生學校之順序(代碼 111 至 131),將各校報名資料置於資料 袋中或綁成一束;惟若數量太多,報名表、各類證明書黏貼單,請依免 試生名冊序號順序分別裝袋或綁成一束。

※於規定時間內親臨本會報名。

※ 有 關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及 其 彙 整 方 式 , 請 各 國 中 上 網 ( http://

enter5.jctv.ntut.edu.tw )下載及參考公告之作業方式辦理。

(四) 報名費繳交方式

1.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300 元整。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 60%,每人 新臺幣 120 元整,低收入戶子女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 報名檢附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免試生應於就讀國中指定時間內,

將報名費繳交至國中學校承辦人員。

2. 本會報名系統將出具全部報名免試生合計應繳費總金額之繳費通知 單,國中學校承辦人員應於親臨本會現場報名 3 小時前,以臨櫃或 ATM 轉帳方式完成繳費作業,並將繳費證明正本攜至報名作業現場 以供核對,或於報名作業現場以現金繳納。

三、 個別網路報名

(一) 報名時間

106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10:00 至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5:00 止 (二) 報名作業規定

1. 於報名時間內,進入報名網站(https://junior.nutc.edu.tw/U5_3/),輸入報 名資料無誤後,按確認鍵送出。(確認後即不能修改)

2. 列印報名表、相關證明文件黏貼表、信封封面(黏貼於信封上)、繳 款通知單。

3. 依繳款通知單所列個人繳款帳號於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15:00 時前至金融機構完成繳費,繳費證明文件請自行影印乙份隨報名資料 寄送本會,正本請留存備查。

4. 於列印出之報名表上貼妥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於列印出之相關證 明文件黏貼表上,貼妥繳費證明文件影印本、特種生身分證明文件(選 繳)、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國中出具之 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 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5. 報名資料須於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以國內 快捷郵件或限時掛號方式寄送至本會。信封封面可使用簡章第 113 頁 提供之樣張。

郵寄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億光大樓 5 樓(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 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收。

(20)

(三) 報名繳交資料

1. 報名表:報名表須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尚未取得國民身分證 者,可用健保 IC 卡正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代替。

2. 依報名表件說明位置,黏貼各項證明文件。

3. 報名表填寫輸入方式,請參考本會報名系統網頁提供之輸入範例。

(四) 報名費繳交方式

1.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300 元整。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 60%,每人 新臺幣 120 元整,低收入戶子女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 女報名檢附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

2. 本會報名系統將出具繳費通知單,免試生應以臨櫃或 ATM 轉帳方式完 成繳費作業,繳費證明單請自行影印乙份隨報名繳交資料寄送本會。

四、 個別通訊報名

1. 報名時間

106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至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

2. 報名作業規定

1. 依報名身分別填妥指定報名表之基本欄位資料。

2. 請依報名費繳交方式完成繳費,繳費證明文件請自行影印乙份隨報名 資料寄送本會,正本請留存備查。

3. 於報名表上貼妥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繳費證明文件(如為郵政匯 票正本請勿黏貼,以固定夾夾於報名表首頁)、特種生身分證明文件

(選繳)、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國中出具之 106 學年度五專入 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4.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限填一般生報名表,報名表上貼妥居留證正面影印 本,報名資格審查文件參考簡章第 2 頁(貳、報名資格,第四項)。

5. 報名資料須於 106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前(郵戳為憑),以國內快 捷郵件或限時掛號方式寄送至本會。信封封面可使用簡章第 113 頁提 供之樣張。

郵寄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億光大樓 5 樓(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 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收。

3. 報名繳交資料

1. 報名表:報名表須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尚未取得國民身分證 者,可用健保 IC 卡正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代替。

2. 依報名表件說明位置,黏貼各項證明文件。

3. 報名表填寫方式,請參考附錄五「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招生委員會報名表(填寫範例)」(簡章第 91 至 94 頁)。

4. 報名費繳交方式

1.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300 元整。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 60%,每人 新臺幣 120 元整,低收入戶子女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

(21)

女報名檢附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

2. 個別通訊報名之免試生得以下列 2 種方式擇之一繳交報名費:

(1). 銀行電匯

匯款銀行:臺灣銀行 (城中分行)

戶 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帳 號:045001006489

(2). 郵政匯票

受款人: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匯費或郵資請自行負擔

五、 個別現場報名

(一) 報名時間

106 年 7 月 2 日(星期日)至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每日 9:00~16:00 (二) 報名作業規定

1. 依報名身分別填妥指定報名表之基本欄位資料。

2. 報名表上貼妥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特種生身分證明文件(選繳)、

學歷(力)證明文件、國中出具之 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3. 於本會受理現場報名時間內至本會辦理報名手續。

4. 現場報名地點: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二樓 集思會議中心貝塔廳。

(三) 報名繳交資料

1. 報名表:報名表須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尚未取得國民身分證 者,可用健保 IC 卡正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代替。

2. 依報名表件說明位置,黏貼各項證明文件。

3. 報名表填寫方式,請參考附錄五「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招生委員會報名表(填寫範例)」。(簡章第 91 至 94 頁)

4. 大陸長期探親子女限填一般生報名表,報名表上貼妥居留證正面影印 本,報名資格審查文件參考簡章第 2 頁(貳、報名資格,第四項)。

(四) 報名費繳交方式

1.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300 元整。中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報名費 60%,每人 新臺幣 120 元整,低收入戶子女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 女報名檢附證明文件,得免繳報名費。

2. 於本會報名作業現場以現金繳納。

六、 報名費優待規定:

符合下列規定之免試生,需檢附於報名期間內有效證明文件並浮貼於

「相關證明文件黏貼表」規定處,經審核確認後減免報名費。

(一) 凡屬臺灣省、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福 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之中低收入戶者,於報名時繳交臺

(22)

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 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 府(鄉、鎮、市、區公所)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 印本(請出具於報名期間內有效之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 影印本,低收入戶子女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子女則減免 60%報名 費,僅須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120 元整。

(二) 凡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須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 之「就業保險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或「認定收 執聯」(文件有效日期須於簡章報名期間)及戶口名簿影印本,辦理免繳 報名費。

※各項法規如有變動,本會將依照各行政機關發布之最新法規規定辦理。

七、 報名表注意事項

(一) 免試生應於報名表上勾選是否報考 106 年國中教育會考並填寫 106 年國 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若填寫之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錯誤致使本 會無法取得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者,其責任由免試生自負。

(二) 參加國中集體報名者,免出具學歷證明文件,其餘報名方式者,須於相 關證明文件黏貼表上,黏貼學歷(力)證件影印本以供查核。以應屆畢 業生報名者,請出具學生證影印本(需加蓋九年級下學期註冊章);以非 應屆畢業生報名者,請出具畢業證明文件;以同等學力報名者,請出具 相關證明文件。

(三) 報名表須黏貼就讀國中出具之「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 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正本、免試生自備之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證明 文件、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未取得國民身分證者,可用健保 IC 卡 正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代替)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 就讀國中出具之「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 證明單」須蓋妥國中學校單位戳章。格式請參考附錄四「106 學年度五 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輸出範例)」(簡章第 89 至 90 頁)。

(五) 報名表填寫方式,請參考附錄五「106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 生委員會報名表(填寫範例)」(簡章第 91 至 94 頁)。

(六) 如為特種身分報名者,請使用特種身分生報名表(黃色)並依身分別黏 貼相關有效證明文件,詳請參見附錄六「特種身分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 繳證明文件一覽表」(簡章第 95 至 96 頁)。

八、 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本 會 訂 於 106 年 6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12:00 起 , 開 放 網 站 (http://

enter5.jctv.ntut.edu.tw)查詢報名手續是否完成。經查詢未完成報名手續者,請 務必於 106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18:00 前,電洽本會(02-27725333、02-27725182 轉 222),如未確認,其責任自負。

九、 報名相關事項

(一) 免試生於完成本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會對於免試生個人資料蒐集

(23)

類別、使用範圍、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之相關規範,並同意 本會對於免試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二) 本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免試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免試生成績(積分)計算、

資料整理、登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 料統計及免試生至各招生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免試生資料蒐集之範 圍以本會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及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 研究發展中心、內政部戶役政系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轉入之免 試生身分基本資料、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資料為限,資料使用之期間由免 試生完成報名作業至免試生資料轉入各技專校院完成免試生註冊作業 止,相關資料並由本會保存 1 年後銷毀,但若有免試生提出申訴者,並 延長保存至免試生申訴作業完成後進行銷毀。

(三) 本會蒐集之免試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免試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免試 生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會及所屬各招生學校、全國五專聯合免試 入學招生委員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技 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四) 免試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 因報名作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免試生報名之相 關證明文件應於報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 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 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退還。免試生若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 人資料,本會將無法進行免試生之分發作業,請免試生特別注意。

(五) 「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應由免 試生就讀之國中學校開立,且須加蓋學校戳章。各項目積分採計免試生 於國中在學期間且於 10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0 時 0 分止取得之積分 為限,其中均衡學習項目積分則採計國中在學學期間七年級上、下學 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五學期取得之積分。非應屆畢 業或同等學力免試生,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各項目積分之採計應於國 中就學期間取得者為限。

(六) 依據「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五專免試入學不招收外 籍學生。

(七) 本簡章可自本會網站(http://enter5.jctv.ntut.edu.tw)下載列印。

(八) 免試生得同時向北、中、南三區招生委員會報名,並分別擇一所五專招 生學校為報名對象,惟僅得擇其中一所五專招生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 報到。凡已錄取報到其他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者,不得報名本次免試入學招生。

(九) 本會受理通訊報名,報名單位或免試生郵寄報名表件時,請以國內快捷 郵件或限時掛號方式寄送至本會辦理報名手續。如以平信寄送,發生報 名資料遺失、遲誤,因而錯失報名時間,其責任由免試生自負。

(十) 報名所填資料及各項證明文件如有變造、偽造與正本不符或非免試生本

數據

表 4-1:頭城國民中學陳同學免試入學報名之積分證明單  106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就讀國中: 頭城國中  就 讀 國 中 代 碼 : 024507  班級:  9  年  3  班  姓名:   陳筱玲  身分證統一編號: A234567890  比序項目  積分核算說明  單項 積分  比序項 目積分  多元 學習 表現  競賽  2014 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電腦科學科)3 等獎(國際性競賽) 105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國中組)書法類優等(全國競賽)  新北市
表 4-2  陳同學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與採計積分表  表 4-3  陳同學報名蘭陽技術學院比序項目積分採計表  主項目名稱  多元學習表現  技藝 優良  弱勢 身分  均衡 學習  適性 輔導  國中教育會考  一 般 生 超 額  比序總積 分 分項目名稱  競賽 服務學習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體適能 國文  英語  數學  自然  社會 分項目積分 7 5 4 6 3 3 2 3 2 主項目積分(A) 16 3 2 6 3 13  權重(B)  1.5  1.5  1  1  1.5  1  主項目加權積
表 4-6 特種身分生加分彚整表  特 種 身 分 生 身 分 別   加分優待比率  原住民生  未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  10%  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  35%  身障生 25%  派外人員 子女  1.返國就讀一學年以下者。  25% 2.返國就讀超過一學年且在二學年以下者。 15%  3.返國就讀超過二學年且在三學年以下者。  10%  境外科技 人才子女  1.來臺就讀未滿一學年者。  25% 2.來臺就讀一學年以上未滿二學年者。 15%  3.來臺就讀二學年以上未滿三學年者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答:申請一件專利,一般要繳納申請規費、經核 准之專利尚須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依據專利

參賽學校每隊補助 500 元整,請各校填妥領據(抬頭: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 民小學)及支出明細表各

罰鍰 新臺幣 45萬元. 罰鍰

每校每隊補助租車車資最高 500 元整,請填妥領據(抬頭:臺中市國民小學體育

二、 有關私立就業服務機 構或其分支機構變更 登記許可之審查費部 分,現行收費為新臺 幣二百元,經財政部 於一百十年十月二十

8.設立全國技能檢定專戶,代收報名資格審查費(每人新臺幣 150 元) 、學科測試 費(每人新臺幣 120 元) 、術科測試費(參照各職類級別術科測試費用)及報名

一、學雜費:28 小時* 21 元=588 元 (依本中心工藝文創產業人才培 育訓練、研習課程學雜費收費標準規定,每人每日以 8 小時新臺幣 168 元/每小時新台幣 21 元計收。).

一、學雜費:28 小時* 21 元=588 元 (依本中心工藝文創產業人才培 育訓練、研習課程學雜費收費標準規定,每人每日以 8 小時新臺幣 168 元/每小時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