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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司初太郎在臺灣的樟腦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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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司初太郎在臺灣的樟腦經營 何鳳嬌

*

摘 要

樟腦是臺灣特產之一,起源雖早,但至 1860 年開港後才有明顯的發展。1895 年日本領臺後,臺灣粗製樟腦的製造仍沿襲清代的生產型態,由民間自行生產。臺 灣人製腦勢力在日治早期亦占優勢,但隨著殖民統治者的操控,日人製腦家後來居 上,1919 年全臺各地製腦業整併成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前,日人製腦勢力已占居優勢。

殖民統治者臺灣總督府為了扶植、保護日本製腦家,巧妙地運用樟腦專賣制度 的相關規定,使得製腦產業成為日本人的利權所在。1895 年赤手空拳來臺發展的赤 司初太郎即在官方的協助下,進入臺灣粗製樟腦業。在個人經營能力與專業人員的 協助下,赤司初太郎運用總督府相關規定,改善事業體質,減少生產成本,爭取更 多的獲利空間,使得製腦版圖逐步擴張,進而併吞原有臺灣製腦家的勢力,成為中 南部重要的製腦家。透過赤司初太郎在臺灣樟腦的經營,足證臺灣總督府國家力量 的介入對於日、臺製腦家在臺灣製腦勢力之消長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關鍵字:赤司初太郎、日治時期、粗製樟腦、專賣制度

收稿日期:2013.11.22、通過審查日期:2013.12.18。

*國史館修纂處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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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壹、前言

貳、總督府的樟腦政策 參、赤司初太郎與樟腦經營 肆、赤司與官方的互動 伍、結論

壹、前言

樟腦是臺灣特產之一,起源甚早,但至1860 年開港後才有明顯的發展。1895 年日本領有臺灣後,臺灣粗製樟腦的製造仍沿襲清代的生產型態,由民間自行生 產。不過日治初期臺灣人製腦勢力仍占優勢,隨著殖民統治者的操控,日人製腦 家後來居上,1919 年全臺各地製腦業整併成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前,日人製腦勢 力已占居優勢。

對於臺、日製腦家勢力的消長,程大學等人的研究都有提及,由於臺灣總 督府國家力量的介入,使得製腦產業成為日本人的利權所在。1對於日治時期日 本人、日本資本如何在官方的協助下進入樟腦這行業,過去大都從總督府專賣制 度的運作及指定三井、鈴木等大政商負責樟腦的精製與銷售管道著手,至於較小 資本的個人如何進入臺灣粗製樟腦事業、如何在製腦業崛起、發展,則少為人知。

所以為明瞭日本人如何涉足製腦產業,想以在臺灣崛起的資產家赤司初太郎為例,

試圖描繪出赤司初太郎進出製腦業的過程,並期對總督府的樟腦專賣有所理解。

1874 年出生的赤司初太郎,年少時曾在北海道從事開墾工作,1895 年赤手 空拳來到臺灣,在臺發展各種事業,成為僅次有「臺灣金山王」之稱的後宮信太 郎之臺灣資產家。2赤司以軍方的御用商出發,在臺最先著手的事業,除了農業 開墾、製糖外,就屬製腦。在當時以臺灣人為主的製腦業中,他如何插足於製腦 業?由中南部的集集、斗六一路擴張,到了1919 年專賣局輔導全島各民營製腦 業者合併組成臺灣製腦株式會社時,其股份僅次於三井合名會社社長。1934 年 總督府進一步將粗製樟腦收為官營前,他是臺灣製腦株式會社的社長,其與樟腦 經營的關係既久且深,可說相當密切。但他的樟腦事業如何成長?總督府的政策

1 程大學,〈臺日樟腦政策史の研究〉(大阪:市立大阪大學大學院文學研究科博士學位論文,

1995 年),頁 143;林一宏、許毓純,《探索樟腦王國特展》(臺北市:臺灣博物館,2010 年 7 月),頁 83。

2 趙祐志,〈日人在臺企業菁英的社會網絡(1895-1945)〉(臺北市: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博士 論文,2005 年 6 月),頁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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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本人與臺灣人的態度有何差異?是否會影響兩者之間在樟腦勢力的消長?

在資料的應用上,想經由梳理赤司初太郎個人傳記、臺灣日日新報及官方 公文書等,包括總督府公文類纂、理蕃誌稿、專賣局各年年報、臺灣製腦株式會 社所編的營業報告書等相關資料來鋪陳。另外也試圖利用新公開的池田幸甚文書 來印證。由於日治時期臺灣樟腦(含日本在內)左右世界樟腦市場,而臺灣樟腦 的生產、售價由專賣局決定,專賣局局長及腦務課課長扮演絕對關係,而池田幸 甚長期任職專賣局,曾經擔任腦務課長、第九任局長,3在其留下的文書資料當 中,雖是片斷的記載,但亦留有蛛絲馬跡的線索,足供參考印證。

貳、總督府的樟腦政策

樟腦是臺灣重要產物之一,在清末對外貿易上占有重要地位。臺灣的氣候、

土質適合樟腦原料——樟木的生產,其產量占全世界的 77%,加上日本,就達 九成以上,因此若能控制日本和臺灣兩地的出口量,就能操縱世界樟腦市場。4當 時樟腦生產與製腦有關人員,大致可區分為製腦資金提供者(樟腦的收購者)及 樟腦製造者(製腦資金的接受者)。前者多由洋行、中國商人及其代理人在當地 設置的腦棧擔任。因此英、德等外商自清末以來,即藉由製腦資金的提供,來收 購、販售樟腦,介入臺灣樟腦的生產。後者主要為腦藔,由腦長(有些地區稱為 腦戶)及腦丁構成。而腦棧與腦藔的關係又可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腦棧直營腦 藔,負擔所有製腦經費,熬製的樟腦全歸腦棧,腦長從腦棧取得製腦工資,兩者 處於雇傭關係。第二種是腦長獲得腦棧的製腦資金,所製之樟腦扣除預借金,再 將剩餘部分賣給腦棧。第三種是完全與腦棧無金錢預借關係,腦長可自由處分熬 製的樟腦。5

英、德等外商透過資金的貸借而獲得樟腦。領臺後總督府為了維持清末以來 的樟腦利益並排除外商,1895 年 10 月發布「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

3 池田幸甚,新潟人,1884 年 1 月生,1908 年東大法學部畢,翌年高文及格,1910 年為覆審法院 書記長,1914 年 10 月為總督府參事官,11 月轉任專賣局事務官,1915 年起任庶務課長兼腦務 課長,1917-1918 年專任庶務課長,腦務課長改為吉岡荒造。1921 年任第九任專賣局長,1922 12 月 8 日被命休職,1924 年即病逝。橋本白水著,《評論臺灣之官民(上)》(臺北:南國 出版協會,1919 年),頁 113;《池田幸甚文書》資料庫介紹,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4 橋本白水編著,《臺灣專賣事業要覽》(臺北:南國出版協會,1932 年 4 月),頁 5。

5 黃紹恆,〈不平等條約束縛下的殖民地領有〉《臺灣經濟史中的臺灣總督府》(臺北市:遠流、

曹永和文教基金會,2010 年 4 月),頁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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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過去得清國官府許可者,允許繼續製腦,穩定臺灣人的樟腦生產。6接著更在翌 年 3 月發布「樟腦稅則」,1897 年 8 月又發布「樟腦油稅則」,對樟腦及樟腦 油加以一定的課稅,7目的在排除外國人的樟腦勢力。但遭到抗議,不得不在1899 年新約生效前維持現狀。8由於腦藔製得的樟腦可藉由腦棧的收購,直接由船運 送至市場販售,所以初期外國人仍可以介入樟腦市場。直到1899 年專賣制度的 實施後,才順利地將外國人排除於製腦過程之外。9

專賣制度實施後,製腦業者須向臺灣總督府申請製造數量和期限,以總督府 所定收購價格,將製得樟腦賣給樟腦局,不得另行販賣、轉賣或移作他用,否則 將予以沒收、罰款、停業等處罰。10隨著專賣制度的實施,過去樟腦交易價格會 因製腦斤量多寡作調節,售價一年決算一次或二次的情形有了改變,樟腦的售價 依據官方評定之品質及斤量,馬上支付製腦業者價金,因此業者資金較為活絡。11 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藉由樟腦的品質與斤量,來控制業者。

1899 年總督府將樟腦專賣的理由,12除要驅逐德、英外人在臺樟腦業的勢力 外,其目的無疑是在保護日本國內樟腦業者的利益與對臺的開發。13為了實施樟 腦專賣,總督府於1899 年 6 月 10 日公布「臺灣總督府樟腦局官制」,規定在臺 北、新竹、苗栗、臺中、林圯埔、羅東等地設置樟腦局,負責收購、檢驗、配售 等。14但專賣法令剛公布時,在製腦界卻造成恐慌,或以奪民業的秕政,或是報 導製腦土人不穩,意圖阻擋。但總督府不為所動,仍照計畫於8 月正式實施。151900 年7月將臺北樟腦局提升為樟腦總局,其他各局改為分局,並在全省普設督察所。

6 〈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典藏號:00009670002,國史館 臺灣文獻館藏。

7 〈樟腦稅則並實行細則〉《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典藏號:00009697006,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8 黃紹恆,〈不平等條約束縛下的殖民地領有〉《臺灣經濟史中的臺灣總督府》,頁 97。 藏。

9 黃紹恆,〈不平等條約束縛下的殖民地領有〉《臺灣經濟史中的臺灣總督府》,頁 98。

10 藤井志津枝,《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的理蕃政策》(臺北市: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1989 7 月),頁 83。

11 〈樟腦專賣法實施後の製腦業〉《臺灣日日新報》,1900 年 3 月 21 日,第 564 號,版 2。

12 楊騏駿,〈日治前期臺灣樟腦業的發展:以產銷為中心的觀察(1895-1918)〉(臺北市:臺北 大學歷史系碩士論文,2012 年 7 月),頁 29。可分為:1.歷史上曾經專賣過;2.專賣前外商所 獨占;3.樟腦稅導致走私過多;4.樟腦粗製濫造品質不良;5.原料浪費無法永續經營;6.樟腦具 有天然獨占的性質。

13 藤井志津枝,《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的理蕃政策》,頁 83。

14 〈臺灣樟腦局名稱位置管轄區域〉《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典藏號:00000349010,國史館臺 灣文獻館藏。

15 〈樟腦の拂下〉《臺灣日日新報》,1900 年 3 月 8 日,第 553 號,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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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 年臺灣專賣局成立,樟腦業務亦併入其中。16

臺灣樟腦專賣實施後,海外樟腦價格騰貴,過去日陷不振的日本腦業突然再 興,輸出遽盛,在市場上與臺灣樟腦競爭,使得臺灣樟腦價格低下。總督府在財 政考量下,為維持樟腦價格,遂向日本帝國議會提出共同專賣法,並自1903 年 實施。自此不止臺灣,連日本內地的樟腦業也由總督府控制。17因此在人造樟腦 興起,與天然樟腦競爭前,日本樟腦左右世界樟腦市場的供給,為臺灣總督府帶 來豐沛的財政收益。18全日治時期專賣收入平均占臺灣歲入經常費的31-55%間,

是殖民政府極為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19其中早期總督府歲入不豐時,樟腦收入 在1897-1907 年前十年,每年大約占當年度政府收入的 10-20%,最高峰在 1907 年,占20.46%,可知日治初期,樟腦收入是一重要且穩定的財政來源。20

樟腦專賣實施後,由專賣局先估計每年的供需量,再與特許的製腦業者訂約 熬製,製成的粗腦由專賣局訂定補償金予以收購。所謂補償金是總督府調查各地 方製腦業者收支,依據利潤程度來進行固定價格收購,以專賣施行前兩年各樟腦 集散地時價的平均價格為基礎,衡量製腦業者生產費與運搬交通費,依樟腦等級

(上、中、下)所訂出的樟腦收購價格,而總督府有權依政策進行更改。21其中 修改考量的因素包括運送費、生產費、材料費、輕便軌道鋪設經費之負擔、蕃害、

天災、防蕃費、原料取得難易或新開墾地等各種原因。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島 內製腦者關心的是,第一、提高補償收購金,第二、許可較多製造量,第三、自 由地在山中行動,不受官府限制。22對製腦業者來說,補償金的提高加上產量增 加,才能獲利。而總督府則利用補償金方式來保證樟腦能被買收,也利用補償金 的升降,來控制市場,或是淘汰規模小、生產不良的樟腦生產者。即總督府藉由 補償金的調整來影響該地樟腦業的生產狀況,維持各地樟腦業的生存。23補償金 一方面可以幫助製腦業者獲取利益;另一方面也成為政府控制臺灣人製腦業者及 資助日本人製腦業者的手段。

16 張勝彥總編撰,《臺中縣志‧卷四‧經濟志‧第一冊(農業篇、水利篇、林業篇)》(臺中縣:

臺中縣政府,1989 年 9 月),頁396-398。

17 〈腦案大旨〉《臺灣日日新報》,1902 年 1 月 12 日,第 1108 號,版 5。

18 〈樟腦專賣に就て〉《臺灣日日新報》,1903 年 5 月 20 日,第 1514 號,版 1。

19 日治時期總督府列為專賣的項目有鴉片、食鹽、樟腦、酒精、火柴、度量衡等。臺灣總督府,

《臺灣統治概要》(臺北:臺灣總督府,昭和20 年),頁 461-462。

20 林一宏、許毓純,《探索樟腦王國特展》,頁 83。

21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24 年 12 月),

201。

22 〈樟腦專賣法實施後の製腦業〉《臺灣日日新報》,1900 年 3 月 21 日,第 564 號,版 2。

23 楊騏駿,〈日治前期臺灣樟腦業的發展:以產銷為中心的觀察(1895-1918)〉,頁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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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專賣局收購來的樟腦則由總督府指定會社銷售至世界市場。初期總督府因對 國際市場未熟悉,所以委由外商三美路(サミユール)商會販售,到了1907 年 收回直營,命令三井會社代理,1918 年後改由日本樟腦株式會社繼承,成為政 府委託的經銷商。24

當時世界市場中,臺灣的天然樟腦一度受到來自中國的樟腦競爭,但總督府 採降價求售手段,成功地打擊中國製腦業。25但 1908 年後,人造樟腦興起,臺 灣的天然樟腦受到競爭。專賣局除調降產量外,還三度降價,造成樟腦的輸出相 當大的打擊,一度減少百萬斤,由 1907 年的 378 萬 3,450 斤減為 273 萬 2,600 斤,減少28%。26但因德國人造樟腦技術尚未成熟、售價不低,總督府的降價控 制產額的手段成功,人造樟腦尚無法與天然樟腦對抗,所以臺灣樟腦在世界市場 仍保有獨占之姿。27但是隨著日後人造樟腦技術的成熟、產量的提升,臺灣樟腦 面臨降價競爭的嚴苛局面。

另一方面,樟腦的生產在專賣制度下,製腦業者除努力達成數量上的製腦目 標外,專賣局也加強品質的提升,對樟腦製造進行監督與指導,以求品質能夠均 一。28為了確實掌握各地製腦情形,專賣局自 1902 年開始,每年召集管內之製 腦特許人及各出張所主任,質問地方製腦實況,並諭示下年度樟腦產額等事情;29 也會派員出巡各會社製腦地,召集腦丁舉辦提升製腦的講話會。301912 年起,專 賣局為研議臺灣製腦相關事宜,更催促全島各製腦業者來北,進行有關樟腦的諮 問事宜。31會中官方除針對原料問題、腦長制與直營制等經營方法及腦丁的雇用、

養成等作種種的諮詢外,各業者也提出經營上的侷限,尤其是原料與人力缺乏的 困難,希望官署能多加協力,官民雙方在會中作了意見的溝通。32

而製腦作業的改善,首先從製腦器械著手。各製腦業者雖已主動採用土佐式 腦灶,33或是對舊腦灶作改良。但設備若不完全,熬腦時蒸氣會漏洩,造成損失,

24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之樟腦》(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2 年 6 月),頁 44-45。

25 田中一二編,《臺灣產業總覽》(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19 年 11 月),頁 319-320。

26 安藤盛編,《恐る可き人造樟腦と臺灣樟腦の危機》(臺北:拓殖通信社,1926 年),頁 15。

27 〈臺灣樟腦の趨勢〉《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4 月 20 日,第 3592 號,版 3。

28 關於粗製樟腦及樟腦油製造監督的法規雖在 1904 年頒布,但流於形式。1912 年底開始任用腦 務監督員4 名,將全島劃分為四區,規定責任區域。1913 年春開始進行直接監督。〈製腦監督 の實行〉《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1 月 8 日,第 4525 號,版 2。

29 〈召集製腦〉《臺灣日日新報》,1902 年 3 月 11 日,第 1155 號,版 3。

30 〈製腦講話〉《臺灣日日新報》,1911 年 3 月 19 日,第 3887 號,版 3。

31 〈將開樟腦會議〉《臺灣日日新報》,1912 年 7 月 24 日,第 4364 號,版 5。

32 〈樟腦原料之商榷〉《臺灣日日新報》,1912 年 8 月 13 日,第 4384 號,版 5。

33 清末日人來臺熬腦時已帶來新的改良式腦灶,此種腦灶是在日本高知縣土佐發明,所以稱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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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損失平均多者一灶一日可損失二斤,以五百灶估算,一年就有二百萬斤以上 巨額的損失,所以專賣局決定施予嚴格的監督。34

另外,在腦丁作業的監督上,過去在腦長制下,經營分業主、腦長、承辦人、

股首、腦丁等,層級多,加上腦丁依據製腦量來獲取工資,對於樟樹,只截取含 腦量多的部分,腦含量少的則拋棄不用,造成原料的浪費。所以專賣局為矯正這 些弊端,對監督製腦者的地方廳警官進行講習,教授製腦知識,或是在專賣局設 置製腦作業流程圖,要求警官及業主在作業過程中對腦丁施予嚴密的監督,35並 鼓勵採直營制——樟腦業者只分業主、股首、腦丁三階級,如此層級少,人事成 本相對減低,加上直營制不會亂用樟樹,產額是樟樹含有量的 65%,較腦長制 的 30%約增加一倍。而且由業主直接築灶,肯投資,使用高價且優良的灶,樟 腦的品質良好,腦丁與業主的利益一致。所以隨著蕃情的平穩,專賣局及各製腦 業者覺得有逐漸改為直營制的必要,36即在製腦型態上亦進行改革。

又總督府為維持製腦事業能永久繼續,自 1900 年開始實行造林計畫,37但 要到能使用需要相當歲月。加上大小製腦業者分立,經營方法不同,相鄰地腦館 紛立,腦丁相互盜伐,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因此為了不浪費原料樟樹,經濟地使 用原料,1913 年 4 月專賣局札飭全島 19 個製腦業者限期進行腦灶改良。38但製 腦原料樟樹分布廣泛,無法進行萬全的取締,濫伐暴殄原料者到處有之,豐富的 樟樹年年減少,恐有斷絕的時候,尤其1916-1917 年間傳出樟樹將有滅絕之虞。

而臺灣殖產興業的發展,加上歐戰期間景氣的影響,物價、勞銀昂騰,腦丁相率 下山,使得樟腦生產大量減少。為求救濟,業者深刻體認到惟有將全島各地製腦 業者統合成一,組成企業組織方式,作業劃一,才能原料持續、生產費節約,並 得以因應樟腦市場需求來做調節。39即製腦業者已普遍意識到合併不但有利管理 與統籌,更能節約生產費,使臺灣樟腦在市場上更具競爭力,當然總督府的專賣 收益亦隨之良好。40 所以在專賣局主導下,1919 年 4 月 20 創立臺灣製腦株式會

佐式腦灶。土佐式腦灶之樟腦生產率較傳統中國式高,製出樟腦油為中國式的二、三倍,而樟 樹原料的使用較為經濟,生產成本也較低,但價格卻比中國式貴上二成。〈製腦器具に就て(二)〉

《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3 月 21 日,第 3284 號,版 5;戴寶村,《世界第一.臺灣樟腦》

(臺北:國立臺灣博物館,2009 年),頁 42。

34 〈本年の新竹製腦〉《臺灣日日新報》,1911 年 7 月 6 日,第 3993 號,版 5。

35 〈製腦の監督〉《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4 月 29 日,第 3297 號,版 3。

36 〈製腦上の經營策〉《臺灣日日新報》,1911 年 1 月 6 日,3817 號,版 2。

37 〈樟樹造林(一)〉《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1905 年 12 月 7 日,第 2280 號,版 5。

38 〈腦灶統一期〉《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9 月 20 日,第 4774 號,版 2。

39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頁 99。

40 〈臺灣產業/樟腦〉《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1908 年 6 月 17 日,第 3038 號,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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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社,統一臺灣樟腦業者。41

臺灣製腦株式會社自成立以來,營運成績亮眼,每年分紅,早期少則七分,

多則一成。但德國人造樟腦對臺灣樟腦的威脅如影隨形。為了與之對抗,總督府 在1923 年貶價傾銷臺灣天然樟腦,改良乙種樟腦由每百斤 159 圓跌至 74 圓,予 人造樟腦極大打擊,結果美、法等國的人造樟腦業均搖搖欲墜,陷入暫時蕭條困 境。421930 年代以樟腦為原料的賽璐珞(Celluloid)工業興起,樟腦用途大增,

需求更廣;43但人造樟腦的威脅又再貼近,美國繼德國之後,儼然成為人造樟腦 的輸出重鎮,44兩者於國際市場(美、英、印度為主)出現劇烈競爭。1934 年 7 月,為了與人造樟腦對抗,專賣局遂進一步合理化製腦事業組織,降低生產成本,

所以解散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在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花蓮設專賣支局,宜 蘭、大湖、集集、埔里、六龜、玉里設出張所,45收回粗製樟腦業,改由專賣局 直接經營,從此到日治結束,包括原料生產到成品銷售,都由官方經營,以抗人 造樟腦的競爭。46

參、赤司初太郎與樟腦經營

赤司初太郎早年因有北海道伐木開墾經驗,47對伐木製腦,附帶開墾原野的 樟腦事業應不陌生,或許從他來到臺灣即開始關注,但較確實的時間,應是 1897 年自組雲林合名會社後,就明白插手製腦。其間雖涉足其他事業,但對樟腦事業 一直未鬆手,甚至1930 年擔任臺灣製腦株式會社社長,扛起會社的經營責任,

直到 1934 年由專賣局收為直營,將臺灣製腦會社的業務順利地交卸為止,48長 達三十多年的時間,可謂用力甚深。其對樟腦事業的經營大致可分幾個階段。

一、 初涉樟腦業:雲林合名會社(1897-1908)

1895 年 8 月赤司以有馬組軍夫身分來到臺灣,後因受傷退出築路工事,留 在炊事班,得空學習臺灣話,遂成為軍方之通譯。之後隨著築路進度來到林圯埔

41 楊騏駿,〈日治前期臺灣樟腦業的發展:以產銷為中心的觀察(1895-1918)〉,頁 72。

42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之樟腦》,頁 55。

43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之樟腦》,頁 1。

44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之樟腦》,頁 61。

45 張勝彥總編撰,《臺中縣志‧卷四‧經濟志‧第一冊(農業篇、水利篇、林業篇)》,頁 396-398。

46 戶田終爾編,《精製樟腦史》(神戶市:日本樟腦株式會社,1938 年 4 月),頁 32。

47 土師清二著,《赤司初太郎傳》(東京:赤司出太郎傳記編纂會,1948 年,2009 年ゆまに書房 復刻),頁26-28。

48 〈赤司氏から謝電〉《臺灣日日新報》,1934 年 7 月 4 日,第 12303 號,版 7。

(9)

(竹山),受雇於園田商店,後店主園田氏病逝,赤司繼承園田商店軍方御用商 的事業。為了擴大業務,他時常戴著斗笠到處做生意,努力與各地守備隊、警察 幹部及臺灣人的交涉,尤其當時為掃蕩抗日「土匪」,支廳長均由警吏擔任。49 這段與警吏的交際經驗,對他日後踏入製腦業助益不少。加上此時的經歷,更加 深他與林圯埔、斗六一帶的地緣關係。50

1897 年赤司自組雲林合名會社,除繼續包攬軍方工作外,也開始與臺灣人 的製腦者有所接觸,51甚至與「土匪」頭目合作事業。52和臺灣人製腦家林月汀 53 的接觸就從這時候開始。

此時中部地區從事樟腦製造者有霧峰林家的林季商、林烈堂,以及林圯埔的 林月汀、曾君定、劉上達等,全是臺灣人。霧峰林家的勢力範圍主要是埔里、國 姓,一直到東勢。林月汀、曾君定、劉上達等則以埔里以南的林圯埔、水里、信 義、鹿谷等山區為主。赤司的發展由林圯埔開始,因此,很快地就與林月汀等人 接觸。

林月汀自清末以來即從事製腦,日治以後根據官方所頒法令,繼續舊有的製 腦權利,在林圯埔一帶製腦。54由表1 可知,他的製腦範圍在鳳凰山、清水溝山、

大鞍山、小半天山,但因統治者的更替,造成新舊統制機構未能立即銜接的權力 中空,使得近山蕃界情勢複雜且不穩。加上抗日勢力的紛起,「土匪」騒亂不已,

蕃害頻生,受此影響,腦丁紛紛走避下山,造成腦灶勞動力不足而休灶停熬。55 另一方面,總督府實施專賣制度以來,樟腦局對粗製樟腦的收購是以品質作 標準,將樟腦品質分為三等,依等級來定補償金,不像過去以重量為依據,56若 要獲上等,就要多費工夫,補償價格,恐未有利,所以製腦業者未必願意。57加 上為求製腦量,腦丁往往只取含腦分多的樟木,其餘則棄之不用,頗為浪費,受

49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臺灣史》(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77 年 4 月),頁 508。

50 〈赤司さんの竹笠姿 白石喜代治氏談〉《臺灣日日新報》,1923 年 5 月 1 日,第 8239 號,版

51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 91。 37。

52 上村健堂編纂,《臺灣事業界と中心人物》(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19 年 3 月),頁 237。

53 林月汀(南投廳,1870~1931),清末武生員,協助日人平靖地方。歷任斗六廳參事、南投廳 參事、南投廳庄長,以及雲林樟腦、沙連堡竹林、竹山信用組合組合長等職。

54 〈樟腦製造特許〉《臺灣日日新報》,1903 年 3 月 12 日,第 1456 號,版 2。林圮埔樟腦局轄 內有曾君定、林月汀、陳上達、洪如山、張如珍、謝以彰特准經營。陳哲三總編纂,《竹山鎮 志》(竹山:竹山鎮公所,2002 年 2 月),頁143 。

55 1898 年生蕃襲擊樟腦製造者有三百餘回,因之死傷達 635 人。谷ヶ城秀吉編集,《赤司初太郎 傳》,頁96-97。

56 〈樟腦專賣と品質の改善〉《臺灣日日新報》,1900 年 5 月 25 日,第 617 號,版 2。

57 〈請增腦價〉《臺灣日日新報》,1901 年 8 月 10 日,第 982 號,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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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到官員嚴厲的監督。林月汀亦是,受到林圯埔支廳長木脇 58嚴厲的監督,製腦的 等級又被收腦的官員認定為下等,所以補償價格便宜。相較之下,利益大幅壓縮,

甚至有虧損之累,所以林月汀有意放手,59乃向集集支廳長北澤文治郎 60抱怨受 到待遇的不公。赤司得知,向北澤表達有意接手。但當時專賣規則第六條規定「製 腦者的許可除家長相繼外,不可讓渡給他人」,61赤司就利用北澤與總督府專賣 局腦務課長吉岡荒造 62同鄉的關係去向官方融通,得到諒解,再透過古賀三千人 及陳中和,與林月汀交涉,結果以約9 萬圓買收其樟腦製造業。63赤司初太郎因 此踏入製腦業。此時赤司可能是合股加入,因為在專賣特許名單一直沒有赤司的 名字。直到1908 年他組織雲林拓殖合資會社之後,他才取代林月汀,成為特許 者。64

但日治初期製腦業大致上仍以臺灣人占優勢,65所以總督府認為需要積極輔 導有意從事製腦業的日本人。66雖說 1895 年的法令規定持有清國政府執照者才 得製腦,但在1896 年 3 月 5 日總督府頒布的「樟腦稅則」第七條規定,樟腦製 造業者准許將其製造牌照出租、買賣和轉讓,67已為日本人打開方便之門,成為 將樟腦製造利權從臺灣人業者轉移到日本人手中的第一步措施。68而且初期樟腦 專賣規則施行細則有三年之限期,期滿須再具稟申請。69這些規定都讓總督府專 賣局在製腦特許人的核定上可以上下其手,藉由人選的核定來排除臺灣製腦家。

58 此處可則筆誤,林圯埔支廳長並無木脇,疑似指 1905-1909 年擔任支廳長的木浦角六郎,愛媛 縣人,而北澤文治郎任集集支廳長亦差不多時間(1906-1909 年)。《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59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 99。

60 北澤文治郎,日本茨城人,警部,1908 年擔任集集支廳長。臺灣日日新報社,《臺灣總督府文 官職員錄》(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08 年 4 月),頁 258。

61 〈腦規改定〉《臺灣日日新報》,1901 年 6 月 4 日,第 925 號,版 3。

62 吉岡荒造,日本茨城人,1908 年擔任腦務課長。臺灣日日新報社,《臺灣總督府文官職員錄》,

80。

63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 101。

64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灣總督府專賣局事業年報第八年(1908 年 4 月-1909 年 3 月)》(臺 北:臺灣總督府專賣局,1910 年 5 月出版),頁 31-33。

65 1899 年專賣實施時,製腦業者 39 人(臺 34、日 5)、1903 年臺日共通專賣時 12 人(臺 9、日 3,內臺日共業 1)、1912 年時 15 人(臺 7、日 8,內臺日共業 1)、1919 年合併時 14 人(臺 4、日 10),可看出臺日人在製腦業勢力的消長。程大學,〈臺日樟腦政策史の研究〉,頁145-146。

66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第一卷(南投市:臺灣省文 獻委員會,1997 年),頁 52-54。

67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頁 37。

68 藤井志津枝,《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的理蕃政策》,頁 38。

69 〈製腦上弊風一洗〉《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1905 年 8 月 29 日,第 2198 號。1905 年修訂施 行細則才改為無期限,若無違規則允永遠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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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當局對製腦許可申請,其方針是採繼續許可既有的特許者,但為擴張事業規 模,避免小規模製腦叢生,也默許各業者申請合併。70所以可以看到赤司初太郎 這類有野心的日本製腦業者逐漸擴充他的製腦事業版圖。

二、雲林拓殖合資會社時期(1908-1913)

樟腦專賣後,總督府為防止樟腦的濫造,限制產量,維持價格,所以當局採 取減少腦灶的方針。71如上所述,總督府對於申請製腦專利者,不再限於過去持 有清代證件者,並鼓勵業者合併經營。72赤司自承購林月汀的製腦業後,開始展 開事業。初期因製法甚為原始,成績並不佳,幾乎年年虧損。73但因他看好製腦 前途,認為只要得到熟悉製腦者幫忙,提高經營效率的話,就能改善虧損,進而 獲利,這樣的自信,讓他信心滿滿地向出資者約定未來三年每年一成的分紅。74 為達此目標,赤司的做法是尋找專業人士幫忙。他到樟腦局拜託任職書記的 坂本登辭去公職幫忙他。75坂本登原在臺中樟腦局任職,後轉任林圯埔樟腦局,76 負責斗六、北港辦務署及南投辦務署管內集集堡、臺南縣管內製腦相關事宜,77 應與早期在林圯埔活動的赤司熟識。剛開始坂本登只是從旁幫忙,後來就卸下公 職,到赤司的會社製腦部門幫助他。自此以後,包括日後的沖臺製糖株式會社,

或是臺灣製腦株式會社,都可看到赤司在坂本登的協助下,大展宏圖,兩者關係 密切。78

又1904 年起,專賣局調整收購粗製樟腦及腦油之補償金,臺北本局收購價 格較其他支局的價差有 2.5 至 4 圓之多,79也廢除須向製腦地所在支局交腦之規

70 〈樟腦製造特許〉《臺灣日日新報》,1903 年 3 月 12 日,第 1456 號,版 2。

71 〈腦灶增設の計畫〉《臺灣日日新報》,1900 年 11 月 30 日,第 776 號,版 2。

72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頁 131。

73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 95-101。

74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 101。

75 坂本登任書記職直到 1912 年。臺灣日日新報社,《臺灣總督府文官職員錄》(臺北:臺灣日日 新報社,1912 年 4 月),頁 144。

76 坂本登,高知人,1909 年擔任專賣局腦務課囑託、1910 年升為書記,任職至 1912 年止,負責 局內庶務會計工作。〈樟腦局書記坂本登轉勤〉《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典藏號:00000468037,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藏;〈臺灣總督府職員錄資料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77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頁 764。

78 從明治末年兩人接觸以來,到沖臺製糖拓殖會社,以坂本登任製腦部長。後創立臺灣採腦株式 會社,由坂本規劃,一手包辦新竹州太湖、臺中州東勢埔里、臺南州嘉義方面的製腦事業,成 為臺灣第一的製腦公司。到了1919 年臺灣製腦株式會社成立,赤司為取締役,坂本登則為監 查役,可知兩人在製腦業上一路合作無間。臺灣製腦株式會社,《第一回營業報告書》,頁1-2;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102-103。

79 〈粗製樟腦樟腦油補償金改正〉《臺灣日日新報》,1904 年 3 月 4 日,第 1750 號,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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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定,80所以赤司將生產的樟腦及樟腦油直接輸往臺北繳納,謀求獲利的提高。81 從總督府許可之製腦權利名單得知,領臺時,日本人雖已投身於臺灣北部的 製腦業,但在中南部的臺中縣、南投廳、斗六廳及嘉義廳,仍是臺人製腦者所掌 握。但當時臺灣人製腦者面臨諸多困難,或受制蕃害,或因核准製腦區域內原料 不足,或經營不善,導致製腦成效不佳,82無法完成締約上繳的樟腦數額,總督 府遂將這些人的製腦區域及製腦量做減額處分,臺人製腦者因規模日縮,經營遂 陷困難。當時斗六、林圯埔方面的製腦者有林月汀、曾君定、陳上達等人。83其 中以林月汀為首經營的雲林(斗六)、雲投(南投)兩製腦公司,因連年虧損,

組合成員意見不一,缺乏投資意願,資金籌措困難,使得事業的經營不順,連帶 地產額也年年減少,無法達到總督府核定之預定額,因此公司遭到地方官廳解 散。84而斗六廳有蔡春海等三人在製腦,但因腦丁補充困難,勞動力經常不足,

因此受到減額,也造成經營困難。85所以 1908 年 6 月就由移住斗六的赤司初太 郎、高雄的古賀三千人兩氏共同出金 15 萬圓,組織雲林拓殖合資會社承接、整 理該事業。86雲林拓殖會社以樟腦採取為主要事業,本社置於林圯埔街,支店設 於集集街,經營粗製樟腦、腦油、粗製糖、罐頭製造及伐木植林、林產物的買賣 等拓殖事業,由赤司氏統理社務。87

成立雲林拓殖會社後,赤司又從專賣局借用成田房隆 88來幫忙,入山地進行 樟木實地調查。89為了獲得專賣局許可更多產額,樟腦的產能必須提高,為此赤 司著手製腦方法的改良。首先調整製腦區域,將過去廣濶的沙連堡及鯉魚堡一帶 製腦區域由五區細劃為八區,配置內地人及本島人為腦長,並設事務所作為連絡 及監督;未置腦長者,則由會社直營。2.限制腦長人數,並選擇有經驗者,逐漸 養成優良的腦丁。3.增加腦長及腦丁的收益,除勞動所得工資外,另設獎勵金制

80 〈收腦章程變更〉《臺灣日日新報》,1903 年 10 月 16 日,第 1640 號,版 3。

81 〈斗六管內の樟腦業〉《臺灣日日新報》,1904 年 3 月 20 日,第 1764 號,版 2。

82 〈製腦の概況〉《臺灣日日新報》,1905 年 4 月 8 日,第 2077 號,版 2。

83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附錄,頁 23-24 之 1。嘉義縣政府編印,

《嘉義縣志‧政事志》(嘉義:嘉義縣政府,1978 年 5 月),頁 92。《竹山鎮志》,頁 143、

1433-34。 林月汀、陳上達都是清末地方士紳,並從事熬腦工作。

84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灣總督府專賣局事業年報第六年》(臺北:臺灣總督府專賣局,1909 6 月),頁 31。

85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灣總督府專賣局事業年報第六年》,頁 32。

86 〈雲林拓殖合名會社〉《臺灣日日新報》,1908 年 6 月 26 日,第 3045 號,版 3。

87 〈雲林拓殖の製糖〉《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4 月 16 日,第 3286 號,版 3。

88 成田房隆,北海道人,1897 年擔任臺中縣監獄署書記,1901 年轉為臺灣專賣局會計課書記,翌 年進腦務課,直到1908 年止。〈臺灣總督府職員錄資料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89 〈雲林拓殖會社近況〉《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4 月 24 日,第 3393 號,版 3。

(13)

度,凡多生產者,最多支付三圓獎勵金,使腦丁樂於勞動。4.減輕腦丁運搬費的 負擔,改由會社或是腦長負擔大部分,腦丁只負擔小部分。5.製腦器具由甕式冷 卻裝置逐漸採為土佐式,從作業上作根本地改革。並從新製腦地新設的腦灶改起,

依序及於一般的舊製腦區域。6.由會社雇苦力充當運搬工作,節減運搬費用。7.

糧食、日用品的供應統由會社直接供給。90但這樣的改良也造成臺灣腦丁的反彈,

出現暫時休熬,在生產上多少受到頓挫。91

到了 1909 年,斗六廳內的製腦者只剩雲林拓殖會社及破產前的蔡春海而 已。92該會社的製腦區域包括清水溝山、蕃仔田山、小半天山、鳳凰山、大鞍山、

巒大山(水里與信義之間)、鳳坦斗山、鹿株大山、笋仔山(水里上安村附近)

等。93大約是今南投縣鹿谷鄉、水里鄉等地。這些區域原本是林月汀、曾君定、

陳上達等人的製腦範圍,現在歸赤司所有。經其整理後,腦油產量雖較預定額少,

但樟腦則大大超出。94與同區蔡春海、林月汀的勞水坑腦館相較,製腦額為他們 的五倍,腦油更是他們的六倍之多。95後來蔡春海破產,96斗六廳的製腦就由赤 司之雲林拓殖會社包辦。該年專賣局核定該會社的預定產額是20 萬斤,但預估 可達22 萬 3 千斤。擁有的腦灶有 400 個,腦丁 467 人,腦長 47 人。97

到了1913 年,南投蕃地的南蕃地(水里、信義)之製腦由赤司的雲林拓殖 會社負責,製腦區域有蕃仔田山、大鞍山、鳳山、小半天山、清水溝山、笋仔林、

巒大山、風櫃斗山、瓦壁湖山、三仙鬼洞山(後面三地方為信義愛國、風櫃斗附 近)等。這些地區包括目前的南投縣鹿谷鄉,翻越鳳凰山到水里、信義地區,地 域廣大,原料及燃料豐富,加上水利充沛,因此逐漸發展,配置灶數673 個,成 為南投廳下第一製腦場。98比起臺中廳的北蕃地區,這裡的蕃害較少,有助於赤 司製腦業的發展,不久他就將雲林拓殖會社改組併入沖臺拓殖株式會社。99

以臺中廳來說,廳下製腦人有三組,即林瑞騰、林烈堂及劉慶業等。1905 年有灶數 688 個;1906 年預定減為 467 個,其中林季商等二人擁有水流東、抽

90 〈南投製腦擴張〉《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12 月 8 日,第 3484 號,版 3。

91 〈南投蕃地開發〉《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11 月 16 日,第 4827 號,版 5。

92 〈斗六製腦〉《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8 月 5 日,第 3330 號,版 3。

93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附錄,頁 24 之 1-24 之 2。

94 〈雲林拓殖合名會社〉《臺灣日日新報》,1908 年 6 月 26 日,第 3045 號,版 3。

95 〈斗六製腦〉《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8 月 5 日,第 3330 號,版 3。

96 〈中部小信〉《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7 月 13 日,第 3360 號,版 3。

97 〈雲林拓殖會社近況〉《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4 月 24 日,第 3393 號,版 3。

98 〈南投蕃地製腦〉《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3 月 29 日,4603 號,版 2。

99 〈糖廍之一讓再讓〉《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1 月 13 日,4536 號,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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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藤坑、水長流坑、茄苳藔、黃竹坑(國姓、天冷之間)、萬斗六坑等六個地區,

灶數250 灶;林烈堂等二人擁有頭汴坑、白毛山,灶數 170 灶;劉慶業等三人之 製腦地則在稍來坑、麻竹坑,灶數 47。100後來劉慶業因經營不善,在1913 年 10 月將其部分讓諸日本人大寶農林部。101赤司初太郎則於 1916 年 5 月開始在臺中 廳管內製腦。102

另外,在北蕃地內則有林烈堂、林瑞騰、黃春帆 103等共同出資製腦,涵蓋 觀音山、埔里社、西塔山、北五城、集集山等地,但接連遇到天災,又有蕃害,

腦丁爭先恐後下山,導致腦丁不足,加上樟樹較少,相較之下,製腦成績無法與 赤司相提並論。104這時的赤司除南投、臺中外,亦想將事業版圖往南發展,在蕃 薯藔廳六龜里申請製腦,但因專賣局暫不擴張新製造地,遂未獲批准。105

至於嘉義方面,日治以來也是臺灣人的製腦區域。1904 年 4 月由林季商、

林烈堂、蔡蓮舫、吳鸞旂等人合組嘉義製腦組合,製腦地橫亘阿里山全部,略分 為長崙光山、頂笨仔山、隙頂山、陳海舊山四區域。製腦地雖廣,當地的蕃人也 算溫馴,不像其他地方蕃害頻傳,但樟材不集中,且交通不便,自嘉義至製腦地 相距40 餘公里,道路又險阻,搬運樟腦非常艱難。1061907 年遭遇震災,腦灶多 破損,加上工資騰貴,腦丁招集不順,致無法達成當年專賣局核定之預定額 24 萬斤。107如此接連的失敗,最後嘉義製腦組合成員倣效蕃薯藔製腦會社之例,由 官府予以救濟保護,直到能夠自立經營止。於是與專賣局達成協議,由專賣局融 通資金6 萬圓,製腦組合的人事任免與事業經營方針則受專賣局指揮。108後就由 專賣局的宇都宮讜藏 109為支配人。嘉義製腦遂由本島人經營轉而在專賣局監督

100 〈臺中廳下の製腦高〉《臺灣日日新報》,1906 年 2 月 21 日,第 2340 號,版 4。

101 〈臺中客歲之腦況〉《臺灣日日新報》,1915 年 2 月 22 日,第 5272 號,版 3。大寶農林部於 1908 年 5 月成立,資本總額 1 百萬圓,本社設在日本名古屋葵町,營業內容包括植林、造林 及製腦。代表社員為大寶陣、大寶彌男二。千草默仙編,《會社銀行商工業者名錄》昭和3 年版(臺北:高砂改進社,1928 年 5 月),頁 237-238。

102 〈蕃地與產業(一三)臺中廳管內〉《臺灣日日新報》,1916 年 8 月 30 日,第 5809 號,版 2。

103 黃春帆,霧峰人,後來於草屯的土城發展。

104 〈南投製腦業〉《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12 月 1 日,第 3783 號,版 2。張家綸,〈草 屯社會發展與地方菁英(1751-1945)〉《臺灣風物》,第 60 卷第 3 期(2010 年 6 月),頁 116。

105 〈六龜里製腦地〉《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10 月 9 日,第 3435 號,版 2。

106 〈嘉義製腦事業〉《臺灣日日新報》,1905 年 3 月 29 日,第 2069 號,版 4。〈嘉義製腦の紛 議〉《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5 月 16 日,第 3312 號,版 3。

107 〈嘉義製腦預定高〉《臺灣日日新報》,1907 年 4 月 7 日,第 2676 號,版 4。

108 〈嘉義製腦業者の請願〉《臺灣日日新報》,1908 年 2 月 4 日,第 2973 號,版 2。

109 宇都宮讜藏,廣島人,1902-1904 年出任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屬,1904-07 年轉任臺中、新竹稅 務課,1908 年任職專賣局。《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15)

下,內地人擔任經營,本島人變成出資者的角色。110

在宇都宮的整頓經營下,嘉義製腦組合成績雖大有起色,111但林烈堂、蔡蓮 舫、吳鸞旂等大股東對支配人在股東總會中提出之收支報告書不滿,指責其濫用,

拒絕在決算書上簽名,組合復起紛紜。112臺灣人大股東對宇都宮之所以不信任,

在於其用人非才,任用與自己有關係的 30 餘位內地人為事務員,但這些人卻毫 無製腦經驗,這種人事安插,純屬平白的濫用,徒增人事成本,使得專賣局儘管 核定嘉義製腦的補償金樟腦45 圓、腦油 27 圓較相鄰的斗六廳分別高出 14 圓及 12 圓多,帳面上雖有 1 萬餘圓的利益,但實質獲利則不到百圓,因此更加深臺 灣人對內地人的猜疑心。113對此雙造紛爭,為求嘉義製腦組合能維持製腦成績,

專賣局出面協調。1141910 年 4 月組合長林烈堂辭職,由嘉義廳長津田毅一指名 莊伯容就任。115但維持不久,10 月嘉義製腦組合解散,在此同時專賣局也將嘉 義製腦事業移交宇都宮氏之手。116宇都宮氏接手後,組成嘉義製腦會社,117作了 一些改革,製腦區域雖不變,但將 4 區細分為 7 區,便於監督管理。118

1911 年雲林拓殖會社將製腦區域擴張至嘉義廳,與宇都宮讜藏包辦該廳製 腦事業。119如上述,中部股東因先前宇都宮任用私人案,早已埋下組織內部危 機。120後來雲林拓殖會社經營之石壁湖申請廢業,併入嘉義製腦組合,121但因宇 都宮氏的製腦成品須經竹頭崎移出於嘉義,工資較貴,且供給腦丁、製腦等物品 亦悉仰賴嘉義,腦丁所入無幾,加上地多遠隔,直營未便,所以 1911 年 6 月 1 日由宇都宮氏讓與雲林拓殖會社代表社員赤司初太郎經營,1221913 年赤司初太 郎更組成嘉義製腦會社。123後來1914 年宇都宮氏資金發生問題,1241916 年 3 月

110 〈嘉義製腦組合現狀〉《臺灣日日新報》,1908 年 6 月 11 日,第 3033 號,版 3

111 〈嘉義製腦組合〉《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5 月 11 日,第 3307 號,版 3。

112 〈嘉義製腦の紛議〉《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5 月 16 日,第 3312 號,版 3。

113 〈中部小信〉《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5 月 21 日,第 3316 號,版 3。

114 〈嘉義製腦經營難〉《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8 月 3 日,第 3378 號,版 3。

115 〈嘉義製腦組合總會〉《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4 月 30 日,第 3601 號,版 3。

116 〈嘉義製腦業〉《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11 月 29 日,第 3781 號,版 5。

117 〈嘉義製腦預定高〉《臺灣日日新報》,1911 年 4 月 6 日,第 3903 號,版 3。

118 〈實業彙載/嘉義製腦〉《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8 月 9 日,第 3686 號,版 3。

119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附錄,頁 24 之 4-26。

120 〈中部小信〉《臺灣日日新報》,1909 年 5 月 21 日,第 3316 號,版 3。

121 〈嘉義製腦〉《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1910 年 2 月 15 日,第 3535 號,版 3。

122 〈製腦區域分讓〉《臺灣日日新報》,1911 年 6 月 1 日,第 3959 號,版 2。

123 〈赤司初太郎氏〉《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3 月 24 日,第 4598 號,版 2。

124 〈IKE003 大正三年至五年手記〉頁 4 提到「東京第百銀行律師顧問岩崎幸次郎到嘉義街宇都 宮就製腦事業資金融通進行實地調查,……宇都宫的親戚花井律師、臺銀頭取中川友人都希望 盡力救濟宇都宮。」後在14-15 頁中提到「赤司初太郎出金,銀行樂觀其成。所以有後來由赤

(16)

16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13 日得到當局許可,以價格 9 萬 5 千圓賣給赤司經營。赤司因此繼承宇都宮事 業區中埔、竹頭崎兩支廳管內東西 12 里、南北 17 里,約 500 灶以上的製腦所。125

三、沖臺製糖會社時期(1913-1918)

隨著赤司製腦版圖的擴大,1913 年赤司初太郎更與阿部幸之助聯手,向政 府當局請願成立資本二百萬圓的沖臺製糖拓殖會社,本社設於沖繩,支店設於臺 南。126沖臺製糖會社可說是雲林拓殖會社的變形,127繼承赤司初太郎經營之雲 林拓殖會社之製糖及樟腦、腦油採取事業。128以坂本登為製腦部長,發揮實力。129 所以專賣局1913 年樟腦的特許人中,沖臺製糖會社已經繼承雲林拓殖會社,分 別在南投廳與嘉義廳從事製腦事業。130該社有三個腦館:林圯埔腦館(南投廳 沙連堡)、集集腦館(南投廳集集堡)及草嶺腦館(嘉義廳草嶺)。131此時製 腦獲利甚豐,1916 年該社配利有二成之多。132

當然赤司之製腦也不是一帆風順。製腦事業可說是一高風險產業,常與天候、

蕃害及勞動力密切相關。133由於樟腦產地都在深山幽壑之間,降雨就難以採集原 料,自然不免減少產額。而溪谷出水若多,製成之腦亦無法運搬,且腦灶會因之 流失,這些都不利於製腦。1341911 年 10 月初,臺灣風雨大作,南投廳下各製腦 地皆受害。赤司的製腦事業亦遭到挫折,而且損失相當嚴重,雲林拓殖會社在巒 大山製腦地之腦灶大半流失,損失約達萬圓。且因交通杜絕之故,腦丁斷炊,瀕 於餓死,幸得集集支廳設法救助,損害才得以降低。135

而在勞動力方面,1913 年 3 月沖臺製糖拓殖會社雖向專賣局申請在鹿株大 山擴張新製腦地,增設土佐式腦灶百個,並計畫從日本募集60 名內地人腦丁入 山,但因這些人缺乏製腦經驗,所以成績不佳;加上新會社為刷新經營,改腦長

司繼承宇都宮製腦地的事。」,《池田幸甚文書》,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藏。

125 〈製腦所の讓渡計畫〉《臺灣日日新報》,1916 年 3 月 21 日,第 5651 號,版 3。

126 〈糖廍之一讓再讓〉《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1 月 19 日,第 4536 號,版 5。

127 〈製糖合同氣運〉《臺灣日日新報》, 1914 年 5 月 11 日,第 4997 號,版 2。

128 〈糖廍之一讓再讓〉《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1 月 19 日,第 4536 號,版 5。

129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 102-103。

130 《臺灣樟腦專賣志》,附錄,頁 28-30。

131 臺灣新聞社編,《臺灣糖業年鑑第一卷(1916-1917 年期)》(臺中:臺灣新聞社,1917 年 12 月),頁109。

132 〈沖鹽合併說〉《臺灣日日新報》,1916 年 9 月 18 日,第 5827 號,版 2。

133 〈本年度の製腦業〉《臺灣日日新報》,1906 年 6 月 30 日,第 2449 號,版 2。

134 〈降雨及鹽腦產額〉《臺灣日日新報》,1903 年 6 月 30 日,第 1548 號,版 3。

135 〈腦灶復舊〉《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11 年 11 月 4 日,第 4081 號,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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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為直營制,與本島人腦丁間發生摩擦,本島腦丁一時休熬,致生產上有些受 挫。136

至於蕃害對製腦業的威脅更大。由於製腦區域大都分布於靠近原住民居住、

活動的山地區域,入山製腦常導致原住民的出草,全島各地的製腦都因蕃害頻傳,

導致腦丁驚嚇下山逃命。137隨著臺灣各地殖產的勃興,各行各業需才孔急,因此 工資提升,且有不少工作可選擇,因此勞動者都儘量避免選擇像採腦這種可能需 與原住民衝突的工作,因此腦丁缺乏,產腦額不足。138各製腦業者除招致內地腦 丁補充外,亦從其他地方招致本島農民及內地農民投入製腦事業。139赤司的製腦 事業也飽受蕃害之苦,1912 年笋仔林、內茅埔的腦藔傳出蕃人來襲,使得腦丁 逃出,不肯上山,所以 1913 年沖臺製糖拓殖會社面臨製腦人力不足問題,才有 上述招募內地腦丁之事,雖實際入山者僅30 餘名,但在人力的補充上有一定助 益,所以準備添設腦灶,以期產腦劇增,彌補先前因天候等影響所造成的不足數 額。140

由於沖臺拓殖會社看好製腦前景,在 1919 年增資,對 6 萬新股每股徵收 7 圓50 錢作為新工場週轉資金,意圖擴大樟腦製造事業。141該社即在製腦部長坂 本登的規劃下,社務日益茁壯,與臺人林烈堂包辦新竹州太湖、臺中州東勢、埔 里、臺南州嘉義方面的製腦事業。142

除了沖臺拓殖會社外,赤司初太郎亦以獨資方式,在1913 年 10 月 6 日繼承 黃春帆等4 人在新竹縣的製腦權利,往北擴展其版圖,後歸屬於 1916 年成立的 臺灣採腦株式會社。143

四、臺灣採腦會社時期(1916-1919)

赤司初太郎對樟腦經營的野心甚大,會社組織也日益擴大,由雲林合名會 社到沖臺拓殖會社,到了 1916 年 7 月更與人組織資金百萬圓的臺灣採腦會社,

總股數2 萬股中,赤司占最大股份,擁有 8,500 股,其子赤司大介 500 股,合計

136 〈南投蕃地開發〉《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11 月 17 日,第 4828 號,版 3。

137 〈腦場蕃害〉《臺灣日日新報》,1900 年 1 月 20 日,第 514 號,版 3。

138 〈南投蕃地製腦〉《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3 月 29 日,第 4603 號,版 2。

139 〈蕃薯藔製腦事業〉《臺灣日日新報》,1905 年 10 月 22 日,第 2244 號,版 4。

140 〈南投蕃地製腦〉《臺灣日日新報》,1913 年 3 月 29 日,第 4603 號,版 2。

141 〈沖鹽合併說〉《臺灣日日新報》,1916 年 9 月 18 日,第 5827 號,版 2。

142 土師清二,《赤司初太郎傳》,頁 102-103。

143 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委員會,《臺灣樟腦專賣志》,附錄,頁 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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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臺灣學研究‧第十六期 民國一○二年十二月

9,000 股,幾占一半。本社在臺北府後街,經營製腦、製油事業,事業地含括新 竹廳大湖、臺中廳東勢角、南投廳集集及埔里社、嘉義廳接壤蕃地。由赤司初太 郎擔任社長,取締役諏訪忠藏及木島榮則,監查役為橋爪民藏、石井省二。其中 諏訪忠藏可說是赤司事業上的左右手,他1871 年誕生於廣島市,1896 年畢業於 早稻田大學的前身東京專門學校政治經濟科,同年渡臺。初任總督府財務局的屬,

後轉為警部,1900 年為恒春廳警務課長。一度返回內地,之後再渡臺成為赤司 等人在斗六創設的臺灣產業株式會社 144的主事(事務主持人),至此輔佐赤司 在製腦業及其他事業發展。145該社的獲利相當驚人,第一期、第二期股東分紅 分別為一成、一成二分,讓赤司之荷包滿滿。146

一開始時,1916 年赤司就與大寶農林部在臺中東勢角獲得專賣局許可新製 腦區域(參見表 2),赤司的區域位於烏石坑、雪山坑方面,新設腦灶 120 處,大 寶農林部之區域則在橫流溪牛欄坑方面,新設腦灶116 處,赤司獲得專賣局核定 的預定產額都較大寶農林部來得多。147大寶農林部製腦區域原是臺人劉慶業經營,

1913 年 10 月讓給。148不過在剛開始時,因臺中廳東勢角及南投廳集集兩方面是 新著手的事業,未得預期產額,但該社所轄之各製腦地全年產腦量已達 95 萬斤,

勢力已不容忽視。

赤司從多年經營經驗得知,小事業的分立只是徒費生產費用,降低投資報酬,

面對競爭更會招致不利,深深體會到合併為事業未來之方針,149所以他有買收全 島製腦業,由他一手來經營之計畫。150為達此目標,他首先與同屬臺中廳、有臺 中第一製腦家之稱的林烈堂進行接觸。霧峰林家早在清末以來即在臺灣中、北部 從事墾荒、製腦工作。日治初期有林季商負責的林裕本堂經營製糖、製腦及開墾 工作,其中製腦區域主要位於嘉義廳水流東、嘉義水長流坑、阿冷山、黃竹坑、

南投廳關刀山、東峰山、水長流、猴洞山等地;151而林烈堂也在臺中街設有寶興

144 由赤司初太郎及臺中安土氏、高雄古賀三千人等發起設立產業會社,資金 30 萬圓,在臺中、

嘉義、臺南三廳下管內從事米作及甘蔗其他農耕。〈設產業會社〉《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

1919 年 1 月 20 日,第 3517 號,版 3。

145 上村健堂編纂,《臺灣事業界と中心人物》,頁 265。

146 上村健堂編纂,《臺灣事業界と中心人物》,頁 127。

147 〈地方近事 臺中廳下新製腦區域〉《臺灣日日新報》,1916 年 7 月 16 日,第 5765 號,版 5。

148 〈臺中客歲之腦況〉《臺灣日日新報》,1915 年 2 月 22 日, 5272 號,版 3。

149 〈統一の氣運熟す 臺華公司社長赤司初太郎氏〉《臺灣日日新報》,1918 年 1 月 1 日,第 6293 號,版 3。

150 〈赤司氏と製腦業 一手經營の計畫〉《臺灣日日新報》,1916 年 11 月 17 日,第 5883 號,

2。

151 杉浦和作,《臺灣商工人名錄明治四十四年》(臺北:臺灣商工人名錄發行所,1912 年 2 月),

(19)

製腦公司從事製腦經營。152不過林烈堂等人在嘉義廳管內的製腦經營不順,使數 萬圓資本固著,資金融通發生困難,雖然地方官廳鼓勵組合成員增資,但因投資 以來都無配利,所以遭到成員拒絕,之後雖有新成員吳鸞旂加入,投入資金,但 又遭逢地震天災、腦丁缺員等,導致產額不足,受到減額處分。153

由於赤司的製腦區域與林家相近,為圖降低生產成本,擴大製腦範圍,所以 想買收林烈堂所有的製腦權利。雙方剛接洽時,林烈堂的開價與赤司欲承購的價 碼有數萬元之差,所以交涉難以進行。154直到翌年(1917 年)雙方才達成交易,

林烈堂將臺中廳下所有製腦權及其他附屬的一切建築物等以6 萬 5 千圓賣給赤司 初太郎。155這次的收購,使得赤司掌握了臺中、南投、嘉義三廳管內的製腦事業,

幾乎擁有全島產額三分之一以上的製造能力,而會社方面也因事業的合併,使得 生產費得以遞減。156

五、臺灣製腦株式會社時期(1919-1934)

臺灣的粗製樟腦除少部分由專賣局在臺北設廠精製外,其餘都運往日本內地 精製,精製所得的樟腦含純腦量在99.6%以上,不但可供工業原料,且可作為醫 藥用品。157一次大戰前,日本的精製樟腦會社有神戶樟腦精製合資會社、藤澤 友吉、株式會社日本商業會社、合資會社葺合樟腦精製所、朝日樟腦精製合資會 社、大日本鹽業株式會社等6 社。受到一次大戰影響,各國工業都陷入半停頓狀 態,日本趁機想奪占樟腦工業,所以 1917 年開始,臺灣專賣局腦務課以會社整 併及增進業者的利益等理由,勸說各業者合併,158之後合併逐漸成熟,6 月 7 日 上述會社聯合組成日本精製樟腦株式會社,形成樟腦工業的壟斷組織。159

日本精製樟腦業既整合成功,臺灣粗製腦業者亦有整合必要。關於粗製樟腦 的合併,赤司早在1907 年時就曾向當局提議過,但當時臺灣樟腦獨擅世界市場,

並無迫切性,所以並未受到關注。之後雖再次提出,也未受到當局注意。160但隨

92。

152 杉浦和作,《臺灣商工人名錄明治四十四年》,頁 186-188。,

153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灣總督府專賣局事業年報第六年》,頁 32。

154 〈赤司氏買收製腦〉《臺灣日日新報》,1916 年 11 月 18 日,第 5884 號,版 5。

155 〈製腦事業讓渡〉《臺灣日日新報》,1917 年 3 月 6 日,第 5992 號,版 2。

156 〈樟腦統一影響〉《臺灣日日新報》,1917 年 3 月 1 日,第 5987 號,版 2。

157 臺灣省樟腦局編印,《臺灣樟腦事業概況》(臺北:臺灣省樟腦局,1948 年 10 月),頁 13。

158 〈IKE004 大正五年至九年手記〉《池田幸甚文書》,頁 17,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藏。

159 戶田終爾編,《精製樟腦史》,頁 102-103。

160 〈製腦事業の改革斷行は當然從來の制度では發展せぬ赤司初太郎氏談〉《臺灣日日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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