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文學獎徵文辦法
一、宗旨:
為提高本校文藝風氣,發揮學生寫作潛能,特舉辦文學創作比賽。
二、組別及字數:
(一)高中組
1.散文:以八百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2.新詩:短詩(二十行內)一首。
3.極短篇:一千字左右為原則。
(二)綜高組
1.散文:以八百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2.新詩:短詩(二十行內)一首。
3.極短篇:一千字左右為原則,與高中組同組競賽。
(三)國中組
1.散文:以五百字至一千五百字為原則。
2.新詩:短詩(二十行內)一首。
三、獎額與獎金:
甲、個人獎:得獎人除頒發獎狀外,並頒給獎金(評審委員得依參賽作品及數量,增刪得獎人數)。
(一)高中組 1.散文:
第一名:獎金四千元。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
第三名:獎金二千元。
第四名:獎金一千五百元 佳作六名:獎金各一千元。
2.新詩:
第一名:獎金三千元。
第二名:獎金二千元。
第三名:獎金一千五百元。
第四名:獎金一千二百元 佳作六名:獎金各一千元。
3.極短篇:
第一名:獎金四千元。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
第三名:獎金二千元。
第四名:獎金一千五百元 佳作五名:獎金各一千元。
(二)綜高組 1.散文:
第一名:獎金四千元。
第二名:獎金三千元。
第三名:獎金二千元。
第四名:獎金一千五百元 佳作六名:獎金各一千元。
2.新詩:
第一名:獎金三千元。
第二名:獎金二千元。
第三名:獎金一千五百元。
第四名:獎金一千二百元 佳作五名:獎金各一千元。
3.極短篇:
與高中組同組競賽,獎金獎額請見「高中組極短篇」。
(三)國中組 1.散文:
第一名:獎金三千元。
第二名:獎金二千五百元。
第三名:獎金二千元。
第四名:獎金一千五百元。
第五名:獎金一千元。
佳作十名:獎金各八百元。
2.新詩:
第一名:獎金二千元。
第二名:獎金一千五百元。
第三名:獎金一千二百元。
第四名:獎金一千元。
第五名:獎金八百元。
佳作十名:獎金各六百元。
乙、指導獎:凡指導學生得獎之國文老師,皆由學校頒發獎狀;各類第一名及得獎學生超過 三人之國文老師,另頒獎金以示感謝。
四、徵稿日期:
99 年 10 月 13 日 18 時起至 10 月 22 日凌晨零時
五、注意事項:
(一)每人每類限投一篇,已發表之作品(含部落格)不得參加。
(二)獲獎同學欲參加全國學生文學獎者,請另外撰文投稿。
(三)作品如有抄襲情事,將取消資格,公布班級、姓名,並依校規處分。
(四)稿件請自留底稿。
(五)參賽作品皆採線上投稿,並以 12 級新細明體繕打。
(六)入圍同學得參加國文科與文創處合辦之「寫作集訓課程」,為全國學生文學獎預作準備。
六、評選:
(一)所有稿件登記後,由教務處會同國文科教學研究會敦聘本校老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 選。
(二)得獎作品將刊於明道文藝校內版,並擇期舉行頒獎典禮。
七、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皆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