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醫學研究管理會組織設置要點
本院 92 年 7 月 22 日中榮教研字第 0920001284 號函 本院 98 年 07 月 30 日修訂 102.02.26醫學研究委員會第31次會議修訂 本院 102 年 07 月 30 日修訂 本院 102 年 12 月 10 日修訂 本院 103 年 03 月 04 日修訂 本院 103 年 04 月 15 日修訂
一、目的:
依據新制教學醫院評鑑標準本院為推動醫學研究發展工作,規劃研究 方向提昇醫學研究水準,特設醫學研究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任務:
(一)、規劃醫學研究之整體發展。
(二)、推動院內、外臨床與基礎醫學之合作研究事項。
(三)、實驗室申請及審查作業。
(四)、研究計畫之收案後審查作業、研究成果之評審事項、與研究計 畫執行異常之審核。
(五)、輔導鼓勵型研究計畫推動與指導,參與期中與期末報告評量。
(六)、參與研究相關推動會議與研究相關業務。
三、編制:
(一)、成員:
召集人:主管研究(教學)副院長兼任。
執行秘書:由醫學研究部主任兼任。
當然委員:成員包括內科部主任、外科部主任、婦女醫學部主任、
兒童醫學部主任、護理部主任、醫學研究部科主任三 名(轉譯醫學研究科、基礎醫學研究科、臨床試驗 科)、嘉義分院與埔里分院各一名委員。
遴選委員:本院副教授級以上且研究績效良好之醫師六名(內科 系二名、外科系二名、獨立部科二名)及醫學研究部 研究員或副研究員二名共同組成。
共20 名委員,由召集人遴選,呈請院長核示。
(二)、管理會之幹事由醫學研究部業務相關成員擔任。
四、職責:(如附表) 五、任期:
委員之任期二年,得連任之。
六、本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管理會。會議召開時以召集人為主席,且應有 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始得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