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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承辦人:陳琨勝
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709 3
傳真:02-2720532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355564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美商惠氏藥廠(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經銷 販售之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回收作業,詳如說明 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3年10月22日FDA藥字第 1036058052號書函辦理。
二、案係旨揭公司經銷販售之「諾比舒冒 日夜感冒膜衣錠Rob itussin Day Night Cough, Cold & Flu Film Coated Ca plets(衛署藥製字第048683號)」(批號360A、360B、367 A及367B等共4批),因外盒夜錠用法用量打印錯誤(正確用 法為成人與12歲以上孩童夜錠:每日晚上睡前服用每次1 錠,而誤打印為每日晚上睡前服用每次1/2錠),故主動回 收。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請 貴 公司協助配合旨揭公司各項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用藥安 全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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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副本抄送臺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請協助轉知所屬會 員協助配合回收案內藥品。
正本: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維康藥局、中華西藥行、欣安藥局、堡僑有限 公司、興利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春天藥品股份有限公司、逸仙藥師藥局、長安 藥局、益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躍獅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合泰藥品有限公司、至康藥局、正康藥房有限公司、正和醫療器材行、衛斯登科 技有限公司、建祥藥局、建祥城中藥房、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公司、維 康藥局
副本: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北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藥劑生公會、中華民國西 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台北市牙醫師公會、台北市醫師公會 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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