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辦理畢業旅行(校外教學) 防疫指引
【109年5月21日訂】
【110年5月12日修訂】
壹、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 肺炎)疫情,協助本市各級學校於疫情間辦理畢業旅行(校外教學),
特訂定本指引。
貳、 畢業旅行之規劃,由學校邀集家長會、教師會、學年教師等召開會議,
共識後若決定舉行,務必遵守下列指引:
一、 謹守室內保持 1.5 公尺、室外保持 1 公尺以上之社交距離。無 法保有社交距離時,需全程佩戴口罩;學校備妥備用口罩,務必 使學生具備充足自我保護力。
二、 車輛安排,以班級為單位,同班同車,全程佩戴口罩,每日量測 體溫,學生每次上車前皆需進行酒精手部消毒。
三、 畢業旅行之活動安排應以單日往返為優先考量。倘會議共識仍有 住宿需求,務必以下列方式進行:
(一) 優先選擇防疫措施完善之旅館,進入旅館保持好的衛生習慣,
特別加強碰觸物品後的手部清潔。
(二) 為維護學生健康,於旅遊中寢室之安排,以同車同寢室、單 人單床為原則。
(三) 要求旅館需於學生入住前確實完成住房消毒,加強以酒精擦 拭門把、洗手檯等。
四、 出發前遊覽車需進行全車酒精消毒,車內嚴禁使用卡拉 OK 及唱遊 活動,抵達住宿後亦需進行全車酒精擦拭消毒,將接觸傳染機率 降至最低。
五、 其他參加人員(包括司機、領隊、導遊等相關人員)均須繳交健康 管理聲明書(如附件),並要求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 節等衛生措施。
六、 室內用餐優先防疫措施完善之餐廳,保持適當用餐距離或規劃隔 板,以一人一份餐點為原則,減少共餐機會。用餐環境能與其他 旅客區隔之空間為佳。
七、 旅遊行程以戶外景點為主,以無人群擁擠現象的地點為首選。建 議前往空曠休閒景點,倘有人流管制措施之景點,應事先查詢後,
再決定是否前往。
八、 隨時提醒勿以手觸摸眼睛、鼻子、嘴部,避免手上可能存在的病 毒感染黏膜組織。維持用肥皂洗手的習慣,隨身攜帶乾洗手用品,
以利不方便洗手時。
九、 確認參與人員名單,隨時掌握身體狀況,如有參加人員(包括司機、
領隊、導遊等相關人員)於活動期間出現發燒、呼吸急促及任何身 體不適等症狀,同時通知家長及就近就醫。
參、 畢業旅行需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採購,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 為原則;各校訂定採購契約時,亦應載明倘因疫情變化進行契約終止 或變更之因應方式。
肆、 畢業旅行出發前需讓家長充分了解,並辦理行前說明會,完整說明行 程應注意之規範及防疫配套之規劃。
伍、 本指引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範,並視疫情得隨時終止開放辦 理,並進行滾動式修正。
臺北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 辦理畢業旅行
參加人員健康聲明切結書 姓 名
參與工作內容
聯絡電話
住家: 手機:聯絡地址
今日您是否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 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下列情形之一者:
1. 應居家隔離,不得外出者;
2. 應居家檢疫,不得外出者;
3. 自主健康管理被規範不得外出者(經安排採檢,
接獲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者)。
□是
□否
今日您是否有發燒(額溫>37.5度、耳溫>38度)、咳嗽 或呼吸急促症狀?(已服藥者請勾選「是」)
□是
□否
以上資料如有不實,本人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此致
臺北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1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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