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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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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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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Project Report for MOE Teaching Practice Research Program

計畫編號/Project Number:PGE1090424

學門專案分類/Division:通識(含體育)

執行期間/Funding Period:2020-08-01-2021-07-31

行政法課程之教學體驗PBL 學習:如何讓學生問問題與應用 行政法(一)/ 行政法(二)

計畫主持人(Principal Investigator):張筵儀

執行機構及系所(Institution/Department/Program):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 成果報告公開日期:2021 年 9 月 30 日

立即公開

延後公開(統一於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開)

繳交報告日期(Report Submission Date):2021 年 8 月 10 日

(2)

I

目 錄

壹、研究動機與目的………1

貳、文獻探討………2

參、研究問題………5

肆、研究設計與方法………6

伍、教學暨研究成果………10

陸、建議與省思………43

參考文獻………45

附錄一 PBL 解題記錄表

……… 47

附錄二 PBL 成果報告表

……… 48

附錄三 個案範例一

……… 50

附錄四 個案範例二

……… 52

附錄五 個案範例三

……… 53

附錄六 個案範例四

……… 53

附錄七 個案範例五

……… 54

附錄八 個案範例六

……… 54

附錄九 Zuvio IRS 線上問答

………. 55

附錄十 PBL 課程前測、後測問卷表

……… 69

(3)

II

(4)

1

行政法課程之教學體驗PBL 學習:如何讓學生問問題與應用

壹、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首先,在瞬息萬變的時代,我們的生活、工作 處處面對政府公權力的使用 就是行政法的議題。行政法 這是一門自助、互助的學習實務課程,重視問題導 向式學習法,培養同學們可藉由主動分享以及動手做來掌握與培養 法律基本 能 力。行政法(一)課程授課時,常常看到的畫面是學生為什麼不問問題?上課教 師準備相當多的教材,卻仍然無法吸引學生的目光。而行政法(二)課程主要目 的為著重引導同學們以熟悉行政法必備之法律知識能力,搭配實際範例引導學習 並提高同學們的學習效率。最後,期望學生在本課程學習到行政法。藉由參與行 政法個案討論,更能證明學生能夠運用行政法法學能力,來個人的競爭力。究其 原因:1、是否來自於學生對於課程不感興趣? 2、或者教師無法即使掌握學生 的學習狀況呢?3、如何用 PBL 來提升學生興趣?

二、研究目的

研究主題方面,行政法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上下學期,各兩學分課程。

本課程主要運用於行政法(一)、行政法(二)課程,例如總論、行政組織法、

行政作用法以及行政救濟法等等。針對以上各種行政法概念,輔以個案分析範例 一「教師權利與義務關係」教師之特別權力關係為何?個案分析範例二「國防大 學學生作弊案」學校對於學生之處理是否適當?個案分析範例三「新建工程施工 與完工」,有關於契約未能即時履約學生之看法為何?個案分析範例四「學校與 公立醫療醫師關係」之契約規範。個案分析範例五「國有土地與廢棄物」關於適 用即時強制之時機點。個案分析範例六「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 考選部」,針對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

在研究目的之一藉由前述課程教科書林洲富(2017)《行政法:案例式(4 版)》, 以及運用「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 based learning, PBL)於課堂,有 6 次使用 PBL 方式。依據林洲富(2017)表示:「行政法為公法之基本法,規範公法之法 律關係,其內容浩繁,涵蓋範圍甚廣,故如何掌握法律規範之重點,正確解釋及 適用法律,將行政理論應用於實際之行政事件或行政救濟,誠屬重要課題。」「本 書計有實例 86 則,茲於探討各章節之理論前,先提出例題,使讀者產生問題意 識,繼而說明及分析原理,最後解析例題解答,俾於有志研習者除能全面瞭解行 政法之原理原則外,亦可應用於實際之具體個案,期能增進學習效果及實務運作。」

正是符合「問題導向學習」( Problem based learning )之運用方式。

(5)

2

研究目的之二,本研究希望以教學實踐研究用以解決行政法(一)(二)之 實際個案分析問題,試圖藉行政法(一)(二)改進教師本身的教學品質。同時,

讓學生進而 學習的現場研究行動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而學生學習成效之增進,

亦會帶給老師現場行動之教學動力。

貳、文獻探討

一、體驗式學習

與過去「講授式」傳統教學法之不同,一種針對學生學習更有益之體驗式學 習(Experiential Learning)的興起(吳兆田,2008)。

相對於傳統式的教學方法,注重教師個人授課的方式,將知識傳達給學生。

體驗式教學,專注師生、學生與學生互動之重要性。體驗式學習可以針對個人、

團體尋求解決問題的能力,可以透過模擬、遊戲等,產生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 生互動關係。教師、學生們是主動參與過程,從中習得學習之意義(郭託有、陳 伃柔、鄭伊庭、游廷煒,2015)。亦有相關書籍討論體驗式學習的方法與技巧

(Wurdinger and Carlson, 2009; Timpson, Foley, Kees, and Waite, 2014)。

體驗式教學的特色:1、強調親自參與:如何運用自己的身體去感受學習、

去聆聽、去思考。2、強調重視學習經驗:將學生個人的背景知識、經驗,與其 生活,當做是的課程資源。3、強調團體學習與互動:將學生獲得的體驗和感受,

與學生分享與交流。4、強調效果持久的教學方式:如何將學生思考、行為與行 動結合在一起。換言之,學生將「聽、想、做」結合在一起(Kolb and Kolb, 2017)。 體驗式學習之優點在於學生個人收穫大、直接面對學習等;缺點在於擔心個 別學生跟不上進度。體驗式教學的原則,先面對新的學習環境、資訊,接著思考 如何動手學習,最後在進行互動與反思。體驗式學習之學習自我覺察、探索問題,

以及激發學習之內在能量(廖炳煌,2013)。

二、「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

PBL 主要興起於 1960 年代加拿大 McMaster 大學,當時開設課程是以「問 題為基礎的學習課程」(Problem-based learning curriculum),後而在荷蘭Maastricht 大學等發揚光大(梅明德,2012)。PBL 關注問題與教學,以實務為核心,培養 學生解決問題與反思能力。Delisle(1997)亦討論到 PBL 如何應用到課堂上的相 關問題等。Barell(2006)則是討論如何深入淺出運用 PBL 問題導向方法,並思 考PBL 的重要性。關超然、李孟智(2017)則是將 PBL 運用於醫護教育,並給 予PBL 運用實際的個案例子,這本合著的書之內容探討議題豐富。

同時,問題導向學習之特色:1、以問題為學習之核心:學生進行思考等合 作方式,以嘗試解決問題。2、以小組學習模式進行:分組討論,彼此分享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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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習心得。3、以討論為主的學習過程:教師設計學習的個案情境,小組成員透過 討論方式,藉以提出整合解決問題的方案,而教師適當的從旁參與,提升學生互 動討論學習。4、強調學生主動學習:思考學習目標、進而互動討論與分享。5. 以 教師作為引導者:提供適當的回饋,以幫助學生釐清思考過程產生的問題等

(Edens, 2000; Park, Conway, and McMillan, 2016)。

2014 年開始,相關跨學科領域的學者共同出版《問題導向學習期刊》Journal of Problem Based Learning,網址 https://www.ejpbl.org/,目前已經出刊四年多了,

具備相關研究主題與領域,可以說 PBL 已逐漸趨於成熟。或者更有相關正面與 反面論述者,討論到PBL 與教學關係的應用與困境之處(張德銳、林縵君,2016)。 PBL 進行方式,首先需要花費時間閱讀、了解個案,將個人相關意見寫在黃 色麻將紙上,接著開始討論個案觀點,學生之間開始對話,進行討論與反思。最 後,學生將意見寫於「解題記錄表」:1、問題認定:教案的主問題為何?主問題 延伸出哪些次問題?2、原因分析:哪些原因造成前述問題?3、解題構想:針對 不同的原因分析,有哪些可行的解決方式?同時,學生也需要將意見記載在「解 題記錄表」:1、分工與學習狀況。2、學習成果評估。3、個案分析結果。4、本 組心得與建議。最後,由老師根據同學分組課堂表現,收回「解題記錄表」、「解 題記錄表」協助批改學生記錄事項,並給予分數。相關照片如下:

圖1 PBL 工作坊

資料來源: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2018 年 11 月 29 日(四)舉辦之 PBL 工作坊 進一步而言,PBL 問題導向教學步驟流程圖進行方式,從準備教案開始,小 組成員選擇、個案選擇,以及利用學習資源等,圖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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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8)

5

圖 2 問題導向教學步驟流程圖

綜合前述圖表,如何應用所學知識,分組討論,嘗試針對發現問題,提出解 決方式,或者回饋與討論。

參、研究問題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探究原因:

1、是否來自於學生對於課程不感興趣?

2、或者教師無法即使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呢?

3、如何用 PBL 來提升學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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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肆、研究設計與方法

一、研究範圍與對象

本課程會使用 PBL 教學方法與「雲端即時互動系統」(Zuvio IRS)回饋系統,

透過老師課程事先備題,讓同學瞭解題目重要性。在課程中進行問答,以得知學 生意見與答案,增加老師與學生課堂互動,以即時瞭解學生之反映。由選修本課 程之學生做為研究對象,修課限制為全校大學部學生均可以選修。採用學生為學 習者為中心的多元評量方法,依據學習成果設定評量方向及目標,並以 PBL 之

「解題記錄表」與「成果報告表」做為評量核心,行政法修課學生47 位。

二、研究工具

(一)個案討論

個案研究(case)為主,搭配 PBL 教學方式。個案研究之優點在於深入探討、

焦點集中,以及了解社會脈胳(context)等。故本課程針對法律個案例如公物與類 別、行政命令、行政處分、行政契約、行政罰、行政執行、行政程序、行政計畫、

行政救濟法、訴願、行政訴訟、國家責任,以及損失補償進行研討,並以之PBL

「解題記錄表」與「成果報告表」做為討論依據,如附錄一、附錄二。同時,本 課程列出六個個案範例,如附錄三、附錄四、附錄五、附錄六、附錄七、附錄八 等。個案一至個案六,課程討論時間,如下表:

表1 PBL 個案討論時間與教師

個案 課程討論時間 課程教師

個案一 教師權利與義務關 係

2020 年 11 月 03 日 13:10-15:00

談曉泉主任、Nownews 特約記者

個案二國防大學學生作弊 案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3:10-15:00

劉育偉博士、國防大學法律系兼任助 理教授

個案三 新建工程施工與完 工

2021 年 01 月 05 日 13:10-15:00

賴廷彰博士、玄奘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個案四 罕見!考律師不及 格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部

2021 年 05 月 10 日 13:10-15:00

林群期律師、聯正律師事務所

個案五 國有土地與廢棄物 2021 年 05 月 17 日 13:10-15:00

鄭國泰博士、國立清華大學環境與文 化資源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個案六 學校與公立醫療醫 師關係

2021 年 05 月 24 日 13:10-15:00

楊翹楚博士、內政部移民署科長;國 立空中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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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雲端即時互動系統」(Zuvio IRS)

運用 Zuvio IRS 協助學生成長,課堂前準備各式題型,課中互動讓學生知道 題目,課後追蹤討論。「雲端即時互動系統」讓學生即時登錄,教師即時掌握學 生意見,以達成教師與學生互動之行為。使用Zuvio IRS 在於,針對有 PBL 有興 趣之組別,下課後可以繼續使用此一系統討論法律個案,引發學生後續學習意願,

例如附錄九所列學生之回饋。Zuvio IRS 討論時間如下(詳如附錄九):

表2 Zuvio IRS 線上討論題目 Zuvio IRS 線上討論題目

Zuvio IRS 討論一 請問婦聯會的問題是什麼?不當黨產委員會對婦聯會的看法為 何?如何解決?

Zuvio IRS 討論二 行政指導的課題

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 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 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請問若民眾不聽從行政指導,例如颱風撤離居住地等,民眾與政 府各自有責任嗎?請寫理由為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z2kgA0utYU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Q91TApRoq8

Zuvio IRS 討論三 行政計畫,行政程序法 163 條所稱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為將 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 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 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 等所為之設計與 規劃

國 土 計 畫 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230 請問行政計畫,與國土計畫法有何關係?

相關例子如下:

國土計畫成「國土沉淪」三亂象 台積電前工程師泣訴政府毀農 地

2021 年 4 月 10 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Td9uW0KS4k

台灣農地價格 8 年翻 3 倍 鋤不動的鑽石田 台灣土地炒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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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掠奪已從房市全面延伸到農地 2021 年 4 月 27 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ECaVK3SGjA

【 志祺七七 】國土計畫法是什麼?前陣子又在吵什麼?一次 看懂爭議內容!

2020 年 4 月 25 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xC5ShXvbY

(三)三位專家學者給予PBL 評論意見

表3 三位專家學者給予 PBL 評論意見 課程討論時間 課程教師

2021 年 06 月 17 日 談曉泉主任、Nownews 特約記者

2021 年 06 月 17 日 劉育偉博士、國防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2021 年 06 月 17 日 詹立煒博士、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四)PBL 前測、後側問卷調查時間

針對行政法課程學生,進行前後測,實施時間如下(問卷如附錄十):

表4 PBL 前測、後側問卷調查時間

PBL 測驗時間 修課學生數 填達問卷學生數 填達率 前測 2021 年 03 月 15 日 47 42 89%

後測 2021 年 06 月 24 日 47 41 87%

三、研究流程:教學設計

本課程的設計方式,主要以體驗式教學為主,以行政法(二)課程為內容,

以PBL 問題導向式,搭配「雲端即時互動系統」,讓學生分組討論與反思,最後 有一場學生成果展現。相關圖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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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圖 3 行政法課程教學設計 體驗式教學

行政法(二)

「雲端即時互動系統」

(Zuvio IRS)

PBL 問題導向式

(個案式)

「解題記錄表」

「成果報告表」 「即時互動」

學生分組討論與反思

學生成果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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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教學暨研究成果

一、教學過程與成果

本人於 107 年度即開始參與相關教學實踐力計畫會議,從 107 學年單純參 與至109 年度獲得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進而親自參與分享,相關經驗如下:

(一)教學過程:

1、參與相關經驗

表5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經驗

教學實踐計畫說明及我的故事(107 學年)(2018 年 10 月 8 日星期一)

中華大學 2019 教學實踐研究暨書院教育研討會(107 學年)(2019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

109 年翻轉教室暨 PBL 問題導向課程分享會(108 學年)(2019 年 11 月 7 日星 期四)

參與 108 學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校內分享會(109 學年)(2020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一)

行政法課程之教學體驗 PBL 學習:如何讓學生問問題與應用(計畫分享與課 堂初期應用)(109 學年)(2020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一)中華大學教發中心舉辦 行政法課程之教學體驗 PBL 學習:如何讓學生問問題與應用分享(計畫分享 與課堂初期應用)(109 學年)(2021 年 6 月 3 日星期四)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 系舉辦

本人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本校中華大學教發中心主辦之分享主題「行政法 課程之教學體驗PBL 學習:如何讓學生問問題與應用(計畫分享與課堂初期應 用)」,在分享會提到在正式運用PBL 之前,必須先跟同學說明 PBL 之重要 性、內容,以及應用方式。

接著,2021 年 6 月 3 日在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辦理一場 PBL 教學研討 會,會中邀請到全台灣行管系所教師共襄盛舉。本人將2020 年 10 月 19 日初步 應用增加內容為「行政法課程之教學體驗 PBL 學習:如何讓學生問問題與應用 分享」。

2、PBL 前置應用

首先,在第一堂課上,先跟同學解釋什麼是 PBL?接著,說明 PBL 準備時 期:PBL 的應用,便利貼與大海報之使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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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9 月 22 日(對行政法的想像?)

圖4 對行政法的想像?

前圖學生先用便利貼,寫下這堂課的想像,以及期待,讓學生熟悉便利貼 之使用。同學反映很有趣,有同學認為行政法就是國家、行政法就是公共事 務、行政法就是警察使用權力等。此外,同學亦想像本學年行政法想要學習的 方向。

接著,先以一個個案讓同學使用便利貼,以及 PBL 解題表、成果報告表,

如下圖。此個案為2020 年 10 月 13 日(消防栓前可否停至汽機車?若遇緊急危 難,可否強制移置?若損害汽機車,適用請求國家賠償嗎?)先讓同學模擬 PBL 討論方式如下:

圖5 上課同學場景

此次分組同學非常熱中使用PBL 進行討論贊成與反對消防栓前停置汽機車 之理由,並使用PBL 解題表填入消防栓與緊急危難之關係,小組成員完成之成 果報告表。從前途得知同學非常投入PBL 之運用,增加討論的深度。

3、教學過程與成果

(1)個案範例一:教師權利與義務關係

丙在國立T 大學擔任教師,其主張 T 大學未提供必要之協力,至教師無法 履行其義務,並拒絕接受教師所提供之教學或研究給付。試問教師丙得否以其 權利或利益受所為由,向法院聲請暫時狀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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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資料來源:林洲富(2019),《行政法:案例式(5 版)》,臺北:五南。

在個案一,由於同學第一次正式使用PBL 解題表,以及成果報告表,故顯 得較為興奮。

(109 學年度)2020 年 11 月 3 日正式使用 PBL(個案範例一:教師權利與 義務關係。丙在國立T 大學擔任教師,其主張 T 大學未提供必要之協力,至教 師無法履行其義務,並拒絕接受教師所提供之教學或研究給付。試問教師丙得 否以其權利或利益受損為由,向法院聲請暫時狀態處分?)

圖6 上課同學場景

前圖課程請來業師談曉泉(Nownews 媒體特聘記者),法律系畢業,給予 同學非常精彩的回應,並鼓勵同學持續應用PBL 嘗試將問題解決。同學提到國 立T 大學擔任教師以其權利或利益受損為由,贊成認為權益受限,自然可以主 張暫時狀態處分,同學使用手機google 資訊,搜尋相關法條,甚至登入司法院 網頁蒐集資料等。。

此外,為了讓同學更加熟悉PBL 之應用,故臨時增加同學對於馬來西亞國 家經濟發展所遇到問題,同樣地運用PBL 解題表,以及成果報告表。

2020 年 11 月 17 日(109 學年度)使用 PBL 討論馬來西亞國家政府權力之 運作與經濟發展,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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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上課同學場景

前圖顯示本課程已進行 PBL 課堂之運用,分組學生盡情討論,並享受體驗 學習與知識分享。同學努力寫著目前討論主題馬來西亞遇到的問題是什麼?經 濟發展是往上或者往下,將相關分組討論答案寫在解題表、成果表等。

除了前述 PBL 之運用,課程配合「雲端即時互動系統」(Zuvio IRS),針對 行政法之主題,展現相關意見與回饋如下(詳細意見如附錄五):

圖 8 「雲端即時互動系統」(Zuvio IRS)相關意見與回饋 資料來源:https://irs.zuvio.com.tw/teacher/forums/611602/0

(2)個案範例二:國防大學學生作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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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四年級 XXX 學生,因為考試作弊,校方處分原為「退學」,

經過校方再次開會,再次決議「開除」處分。能否救濟?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https://www.legalaffairs.gov.taipei/News.aspx?n=00664BCBBAFD730

在個案二,由於有第一次運用,以及臨時增加的個案討論,小組成員逐漸 認識彼此,更能放寬心胸討論。

圖 9 上課同學場景

(3)個案範例三:新建工程施工與完工

XXX 博物館為了讓更多的民眾接近藝術文化之薰陶,擴建館內設施。

館內 A 單位之科員甲,即進行工程招標作業。最後由 XX 公司得標營造,

工程原來訂約應於開工後三年後完工,卻遲於三年半才竣工驗收。

個案資料來源:林洲富(2017),《行政法:案例式(4 版)》,臺北:五南。

在個案三,是一件有關於新建工程施工與完工所遇到的問題,同學努力寫 著解題表、成果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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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上課同學場景

(4)個案範例四:罕見!考律師不及格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部

陳姓男子去年參加律師考試二試,卻差一分及格,由於現行評分採 用兩位閱卷委員「平行兩閱」制度,他申請閱卷後,質疑「智慧財產 法」科目有一子題兩閱分數相差過大,卻未進行第三閱,因此提告救 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其中一位委員顯然出自於錯誤事實認定,未 採取一致性評分標準,判斷有恣意濫用的違法情事,判撤銷原處分,且 考選部應依判決法律見解另為適法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二試總成績 482.50 分,及格標準是 483.50 分,因而收到不及格通知書。他申請複查全部科目考試成績,考選部調 出試卷核對,回函檢附成績複查表。他申請閱覽試卷,質疑「智慧財產 法」科目「第 2 題第 2 子題」的兩閱分數相差已達該子題配分三分之一 以上,卻未進行第 3 閱,但考選部調出原卷再檢視,認定未達啟動第三 閱條件。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14073?from=udn- ch1_breaknews-1-0-news

在個案四,逐漸發現同學對於問題認識與討論,更能接近討論核心,對於 寫著解題表、成果表也越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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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 上課同學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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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案範例五:國有土地與廢棄物

行政機關之清除人員進入他人佔有之國有土地,清理土地內之廢棄 物,需經由他人佔用國有土地之鐵門圍籬進入施工,而因圍籬前後均屬 國有土地。試問有無適用即時強制,得進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 所?

個案資料來源:林洲富(2019),《行政法:案例式(5 版)》,臺北:五南。

在個案五,國有土地被傾倒廢棄物,該如何處理?同學開始自動自發寫著 解題表、成果表也越投入等,更能融入課程當中。

PBL 解題記錄表 組別: 第四組 游婕渝 B10717005

問題認定

教案的主問題為何?主問 題延伸出哪些次問題?

原因分析 哪些原因造成前述問題?

解題構想

針對不同的原因分析,有 哪些可行的解方?

1、什麼是即時強制?

2、可否經由他人土地進 入?

3、造成他人建築物壞掉 是否需賠償?

1.由於清潔人員需要清理 廢棄物,而我不知道廢棄 物是否會損害到人民之生 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 危害或是遇有天災、事變 或交通上、衛生上或公共 安全上有危害情形,因為 廢棄物的種類會使答案會 有所不同。

2.若廢棄物造型有一定的 急迫性,是可經由他人土 地進入,去解決急迫性的 問題。

3.若造成他人建築物損害 且廢棄物是需即時強制去 處理的,則物件的損害或 許是無須賠償的,但若是 不屬於即時強制的部分則 可能需要個人去賠償。

(一)、即時強制的判斷: 對 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 所之進入

1.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 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 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 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 者為限。

2.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 上、衛生上或公共安全上 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 置其土地、住宅、建築 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

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得 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 用。

(二)、可否經由他人土地 進入?依據國有非公用不 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由於 是屬於國有土地,雖然他 人佔用國有土地之鐵門圍 籬進入施工,基於是國有 土地,是可以拆除圍籬進 去清除廢棄物。甚至佔有 國有土地的部分可以延伸 去探討佔有國有土地的配 償金支付,以及是否要進 行國有土地的標售。

解題時間:_____

_

PBL 解題記錄表 組別: 6 吳奕霈 b10717004

問題認定

教案的主問題為何?主問 題延伸出哪些次問題?

原因分析 哪些原因造成前述問題?

解題構想

針對不同的原因分析,有 哪些可行的解方?

1.廢棄物堆積 2.圍籬把國有土地圈起來

民眾將廢棄物丟在國有地 上,併用圍籬圍起來。

行政人員須越過圍籬,才能 進行清楚。

1.即時強制:行政機關為阻止 犯罪、偉害之發生或避免急 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 要時,得危急時強制。

對於人之管束: (1)瘋狂或酒 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 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 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2)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 護其生命。

(3)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 預防其傷害。

(4)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 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 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5)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 置或限制其使用。

(6)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 處所之進入。

(7)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 要處置

2.無須賠償侵占國有地的 人。

3. 依 民法第767條規定: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 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 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

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 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

解題時間:_____

_

(21)

18

圖12 上課場景

(6)個案範例六:學校與公立醫療醫師關係

醫療主管機關為解決公立醫療機構醫師缺額補充之困難,以公費醫 學教育方式培養人才。學校與自願接受公費醫學教育學生訂立契約。試 問學校與接受公費醫學教育學生間,應適用之法律關係?

個案資料來源:林洲富(2019),《行政法:案例式(5 版)》,臺北:五南。

在個案範例六中,此一個案是有關於學校與公立醫療醫師關係。小組成員 開始討論聚焦PBL 之應用。

PBL 解題記錄表 組別: 鄭珮君 B10717022

問題認定

教案的主問題為何?主問題 延伸出哪些次問題?

原因分析 哪些原因造成前述問題?

解題構想

針對不同的原因分析,有哪 些可行的解方?

國有土地與廢棄物行政 機關之清除人員進入他 人佔有之國有土地,清 理土地內之廢棄物,需 經由他人佔用國有土地 之鐵門圍籬進入施工,

而因圍籬前後均屬國有 土地。試問有無適用即 時強制,得進入他人住 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1.何謂及時強制?

2.居民買走國有土地,

行政機關要清理土地上 的垃圾物,能否他人能 進入?

3.造成他人建築物損 害,是否要賠償?

1.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

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 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 時,得為即時強制。

2.依行政執行法第36-37條 規定: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第36條

一、對於人之管束。二、

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 置或限制其使用。三、對 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 所之進入。四、其他依法 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第 37 條

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 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 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 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 命、身體之危險者。二、

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 護其生命者。三、暴行或 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 傷害者。四、其他認為必 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 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 能預防危害者。

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 小時。

3.

解題時間:_____

_

(22)

19

圖13 上課場景

(7)前述範例運用大海報與便利貼

分組學生利用大海報、便利貼,將便利貼意見貼於大海報上,相關圖示如

PBL 解題記錄表

姓名: 王宥婷 學號: B10717019

問題認定

教案的主問題為何?主問 題延伸出哪些次問題?

原因分析 哪些原因造成前述問題?

解題構想

針對不同的原因分析,有 哪些可行的解方?

主問題

1.試問學校與接受公費醫學 教育學生間,應適用之法律關 係?

次問題

1.以公費醫學教育方式培養 人才,適用甚麼法律?

2.何謂雙務契約?

3.教育部就公費醫學生分發 及證書保管等規定違憲?

1.因為公立醫療機構醫師缺 額補充之困難,所以改善各專 科間醫師人力失衡與地理分 布不均問題。

2.學校與自願接受公費醫學 教育學生訂立契約(雙務契 約),達到公立醫師的補足。

3.以第348號解釋為例:行政 院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元月二 十七日台(六七)教字第八二 三號函核准,由教育部發布之

「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系公 費學生待遇及畢業後分發服 務實施要點」,係主管機關為 解決公立衛生醫療機構醫師 缺額補充之困難而訂定,並作 為與自願接受公費醫學教育 學生,訂立行政契約之準據。

依該要點之規定,此類學生得 享受公費醫學及醫師養成教 育之各種利益,其第十三點及 第十四點因而定有公費學生 應負擔於畢業後接受分發公 立衛生醫療機構服務之義務,

及受服務未期滿前,其專業證 書先由分發機關代為保管等 相關限制,乃為達成行政目的 所必要,亦未逾越合理之範 圍,且已成為學校與公費學生

1.吸引優秀高中畢業生投入 偏鄉醫療,應檢討朝優厚的勞 動條件設計,吸引醫師自願留 任,為求明確公費生權益以杜 爭議,建議雙方簽訂正式契約 書,而非以「志願書」為之,

公費醫學生對於契約內容擁 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契約或 可明文約定公費醫師之待遇 優於同級非公費醫師平均薪 資。服務之分發方式採公平、

公開、透明原則,並檢討公費 醫師相關規定,鬆綁目前的調 任限制及逃離條款,以免「一 簽定終生」。

2.行政機關基於其法定職權,

未達之特定之行政上目的,而 於不違反法律規定之前提,自 得與人民約定提供某種給付,

並使接受給付者負合理之負 擔或其他公法上對待給付之 義務,而成立行政契約關係。

準此,醫療主管機關為解決公 立醫療機構醫師缺額補充之 困難,以公費醫學教育方式培 養人才。故學校與自願接受公 費醫學教育學生訂立契約,當 事人自應本誠信原則履行契 約上之義務。(第348號解釋)

解題時間:_____

_

PBL 解題記錄表 組別: 劉聿豪 20210524

問題認定

教案的主問題為何?主問 題延伸出哪些次問題?

原因分析 哪些原因造成前述問題?

解題構想

針對不同的原因分析,有 哪些可行的解方?

學校與公立醫療醫師關係 醫療主管機關為解決公立 醫療機構醫師缺額補充之 困難,以公費醫學教育方 式培養人才。學校與自願 接受公費醫學叫學生訂立 契約。

1.學校與接受公費醫學教 育學生間,適用哪個法律 關係

2.以公費醫學教育方培養 人才,是用甚麼法律 3.教育部就公費醫學生分 發及證書保管等規定是否 違憲

因為公立醫療機構醫師不足,為 了補足名額,所以以公費醫學教 育的方式招募人才,讓公立醫療 機構醫師可以達到一定的人數 以台教字第八二三號函發布「國 立陽明醫學院醫學系公費學生待 遇及畢業後分發服務實施要 點」,作為處理是項業務之依 據。該要點第十三點內規定

「服務未期滿,不予核定有關機 關頒發之各項證書或有關證明。

其專業證書,先由分發機關代為 保管」,於第十四點規定「公費 畢業生於規定服務期間,不履行 其服務之義務者,除依第十三點 規定辦理外,並應償還其在學期 間所享受之公費」,均為確保自 願享受公費待遇之學生,於畢業 後,照約按受分發公立衛生醫療 機構完成服務,以解決上述困 難,達成行政目的所必要,亦未 逾越合理之範圍

我認為如果公費生不想受 政府指派到偏鄉地方救 醫,可以設置個金額,付 完這個金額就當於還完工 費不用再受政府的指派。

解題時間:_____

_

PBL 解題記錄表 組別: 葉詠熙

問題認定

教案的主問題為何?主問 題延伸出哪些次問題?

原因分析 哪些原因造成前述問題?

解題構想

針對不同的原因分析,有 哪些可行的解方?

主問題:

學校與接受公費醫學教育學生間,

應適用之法律關係 次問題:

以公費醫學教育方式培養人才,適 用什麼法律

教育部公費醫學生分發及證書保管 等規定違憲

適用釋字第348號,行政院中華民 國六十七年元月二十七日台(六 七)教字第八二三號函核准,由教 育部發布之「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 系公費學生待遇及畢業後分發服務 實施要點」,係主管機關為解決公 立衛生醫療機構醫師缺額補充之困 難而訂定,並作為與自願接受公費 醫學教育學生,訂立行政契約之準 據。依該要點之規定,此類學生得 享受公費醫學及醫師養成教育之各 種利益,其第十三點及第十四點因 而定有公費學生應負擔於畢業後接 受分發公立衛生醫療機構服務之義 務,及受服務未期滿前,其專業證 書先由分發機關代為保管等相關限 制,乃為達成行政目的所必要,亦 未逾越合理之範圍,且已成為學校 與公費學生間所訂契約之內容。公 費學生之權益受有限制,乃因受契 約拘束之結果,並非該要點本身規 定之所致。前開要點之規定,與憲 法尚無牴觸。

行政機關基於其法定職權,為達成 特定之行政上目的,於不違反法律 規定之前提下,自得與人民約定提 供某種給付,並使接受給付者負合 理之負擔或其他公法上對待給付之 義務,而成立行政契約關係。有關 機關為解決公立醫療機構醫師缺額 補充之困難,以公費醫學教育方 式,培養人才,教育部遂報奉行政 院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元月二十七 日核准,以台(六七)教字第八二 三號函發布「國立陽明醫學院醫學 系公費學生待遇及畢業後分發服務 實施要點」,作為處理是項業務之 依據。該要點第十三點內規定「服 務未期滿,不予核定有關機關頒發 之各項證書或有關證明。其專業證 書,先由分發機關代為保管」,於 第十四點規定「公費畢業生於規定 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之義務 者,除依第十三點規定辦理外,並 應償還其在學期間所享受之公 費」,均為確保自願享受公費待遇 之學生,於畢業後,照約按受分發 公立衛生醫療機構完成服務,以解 決上述困難,達成行政目的所必 要,亦未逾越合理之範圍。此項規 定並作為與自願接受公費醫學教育 學生訂立行政契約之準據,且經學 解題時間:_____

_

(23)

20

下:

圖14-1 學生上課使用大圖與便利貼

(24)

21

圖14-2 學生上課使用大圖與便利貼

圖14-3 學生上課使用大圖與便利貼

(25)

22

圖14-4 學生上課使用大圖與便利貼

前述學生展現出如何利用大海報、便利貼來論述學生意見,同時結合 PBL 運用。

4、本校中華大學「雲端即時互動系統」IRS 之利用(詳如附錄九)

(1)討論題目一:請問婦聯會的問題是什麼?不當黨產委員會對婦聯會的看法 為何?如何解決?

圖15-1 IRS 討論題目一

(2)討論題目二:行政指導的課題

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

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 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26)

23

請問若民眾不聽從行政指導,例如颱風撤離居住地等,民眾與政府各自有責任 嗎?請寫理由為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z2kgA0utYU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Q91TApRoq8

圖15-2 IRS 討論題目二

(3)討論題目三:行政計畫,行政程序法 163 條所稱行政計畫,係指行政機關 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 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 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 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

國土計畫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230 請問行政計畫,與國土計畫法有何關係?

相關例子如下:

國土計畫成「國土沉淪」三亂象 台積電前工程師泣訴政府毀農地 2021 年 4 月 10 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Td9uW0KS4k

台灣農地價格 8 年翻 3 倍 鋤不動的鑽石田 台灣土地炒作與掠奪已從房市全 面延伸到農地

2021 年 4 月 27 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ECaVK3SGjA

【 志祺七七 】國土計畫法是什麼?前陣子又在吵什麼?一次看懂爭議內容!

(27)

24

2020 年 4 月 25 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xC5ShXvbY

圖15-3 IRS 討論題目三

(28)

25

二、教師教學反思 (一)學生學習狀況

學生運用 PBL 問題解決方式,即感受到課業的參與度,從分組選擇組長、

組員開始,便積極參與討論。

(二)教師個人學習

使用 PBL 需要與學生互動,課程中有部分組別學生缺席,教師必要時充當 組員與小組成員討論。

三、學生學習回饋

(一)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

課程前實施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與課程結束後實施問卷調查統計後側

(問卷如附錄十),分析如下:

1、在行政法課程本身

我瞭解行政法本學期之課程設計,瞭解有 26 位(61.9%),尚可 10 位。我瞭 解行政法本學期之上課內容,瞭解有 26 位(61.9%),尚可 8 位。我會參與討論 行政法本學期之上課內容,瞭解有 28 位(66.7%),尚可 6 位。我會將行政法上 課學習到之內容運用至生活經驗,瞭解有 26 位(61.9%),尚可 8 位。我知道行 政法對學生國家考試重要性,非常瞭解有 6 位,瞭解有 29 位(69.0%)。

(29)

26

表6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 瞭解 行政法

課程本 身

我瞭解行 政法本學 期之課程 設計

4(9.5%) 26(61.9%) 10(23.8%) 2(4.8%) 0(0%)

我瞭解行 政法本學 期之上課 內容

5(11.9%) 26(61.9%) 8(19.0%) 3(7.1%) 0(0%)

我會參與 討論行政 法本學期 之上課內 容

7(16.7%) 28(66.7%) 6(14.3%) 1(2.4%) 0(0%)

我會將行 政法上課 學習到之 內容運用 至生活經 驗

7(16.7%) 26(61.9%) 8(19.0%) 1(2.4%) 0(0%)

我知道行 政法對學 生國家考 試重要性

6(14.3%) 29(69.0%) 5(11.9%) 2(4.8%) 0(0%)

2、課程教材

我對本次教科書內容安排,瞭解有 26 位(61.9%),尚可 11 位。我對上課時 數安排恰當,瞭解有 24 位(57.1%),尚可 10 位。我對教科書內容實用性,瞭解 有 29 位(69.9%),尚可 8 位。我對教科書內容難易度,瞭解有 25 位(59.5%),

尚可 11 位。我對教科書提供問題解決的學習方法,瞭解有 25 位(59.5%),尚可 12 位。

(30)

27

表 7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瞭 解 課程教材 我對本次教科

書內容安排 5

(11.9%) 26 (61.9%)

11 (26.2%)

0 (0%)

0 (0%) 我對上課時數

安排恰當

8

(19.0%) 24 (57.1%)

10 (23.8%)

0 (0%)

0 (0%) 我對教科書內

容實用性

5

(11.9%) 29 (69.9%)

8

(19.0%) 0 (0%)

0 (0%) 我對教科書內

容難易度

5

(11.9%) 25 (59.5%)

11 (26.2%)

1 (2.4%)

0 (0%) 我對教科書提

供問題解決的 學習方法

5

(11.9%) 25 (59.5%)

12 (28.6%)

0 (0%)

0 (0%) 3、教師教學

我對於什麼是 PBL「問題導向學習」,非常瞭解有 13 位,瞭解有 21 位 (50.0%)。我對教師上課以 PBL 為主的教學方式,瞭解有 7 位,尚可 26 位 (61.9%)。我對教師使用 Zuvio IRS「雲端即時互動系統」,瞭解有 22 位 (52.4%),尚可 10 位。我對教師上課以 Zuvio IRS 為主,瞭解有 22 位 (52.4%),尚可 10 位。我對教師使用 PBL 提升教學品質,瞭解有 26 位 (61.9%),尚可 9 位。

(31)

28

表8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瞭 解 教師教學 我對於什麼是

PBL「問題導 向學習」

13 (31.0%)

21 (50.0%)

7

(16.7%) 1 (2.4%)

0 (0%) 我對教師上課

以 PBL 為主的 教學方式

1 (2.4%)

7

(16.7%) 26 (61.9%)

1 (2.4%)

1 (2.4%) 我對教師使用

Zuvio IRS

「雲端即時互 動系統」

10 (23.8%)

22 (52.4%)

10 (23.8%)

0 (0%)

0 (0%)

我對教師上課 以 Zuvio IRS 為主

10 (23.8%)

22 (52.4%)

10 (23.8%)

0 (0%)

0 (0%) 我對教師使用

PBL 提升教學 品質

7

(16.7%) 26 (61.9%)

9

(21.4%) 0 (0%)

0 (0%) 4、PBL 團隊合作問題解決

我和分組同學的相處互動,非常瞭解有 13 位,瞭解有 19 位(45.2%)。我和 分組以外的其他同學相處互動,瞭解有 26 位(61.9%),尚可 8 位。我對教師的 引導、溝通與互動,瞭解有 23 位(54.8%),尚可 9 位。我對同學與教師間相互 討論情形,瞭解有 22 位(52.4%),尚可 11 位。我對運用 PBL 至團隊討論問題解 決,瞭解有 22 位(52.4%),尚可 10 位。

(32)

29

表9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瞭 解 PBL 團隊合

作問題解決

我和分組同學 的相處互動

13 (31.9%)

19 (45.2%)

10 (23.8%)

0 (0%)

0 (0%) 我和分組以外

的其他同學相 處互動

8

(19.0%) 26 (61.9%)

8

(19.0%) 0 (0%)

0 (0%) 我對教師的引

導、溝通與互 動

10 (23.8%)

23 (54.8%)

9

(21.4%) 0 (0%)

0 (0%) 我對同學與教

師間相互討論 情形

9

(21.4%) 22 (52.4%)

11 (26.2%)

0 (0%)

0 (0%) 我對運用 PBL

至團隊討論問 題解決

9

(21.4%) 22 (52.4%)

10 (23.8%)

1 (2.4%)

0 (0%)

(33)

30

(二)PBL 問卷調查統計後測

1、在行政法課程本身

我瞭解行政法本學期之課程設計,非常瞭解有 17 位(41.5%),瞭解有 18 位 (43.9%)。我瞭解行政法本學期之上課內容,非常瞭解有 14 位,瞭解有 21 位 (51.2%)。我會參與討論行政法本學期之上課內容,非常瞭解有 17 位,瞭解有 20 位(48.8%)。我會將行政法上課學習到之內容運用至生活經驗,非常瞭解有 11 位,瞭解有 22 位(53.7%)。我知道行政法對學生國家考試重要性,非常瞭解 有 19 位(46.3),瞭解有 17 位(41.5%)。

表10 PBL 問卷調查統計後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瞭 解 行政法課程

本身

我瞭解行政法 本學期之課程 設計

17 (41.5%)

18 (43.9%)

6

(14.6%) 0 (0%)

0 (0%) 我瞭解行政法

本學期之上課 內容

14 (34.1%)

21 (51.2%)

6

(14.6%) 0 (0%)

0 (0%) 我會參與討論

行政法本學期 之上課內容

17 (41.5%)

20 (48.8%)

4 (9.8%)

0 (0%)

0 (0%) 我會將行政法

上課學習到之 內容運用至生 活經驗

11 (26.8)

22 (53.7%)

8

(19.5%) 0 (0%)

0 (0%)

我知道行政法 對學生國家考 試重要性

19 (46.3)

17 (41.5%)

5

(12.2%) 0 (0%)

0 (0%)

2、課程教材

我對本次教科書內容安排,非常瞭解有 12 位,瞭解有 25 位(61.0%)。我對 上課時數安排恰當,非常瞭解有 15 位,瞭解有 23 位(56.1%)。我對教科書內容

(34)

31

實用性,非常瞭解有 14 位,瞭解有 21 位(51.2%)。我對教科書內容難易度,非 常瞭解有 12 位,瞭解有 20 位(48.8%)。我對教科書提供問題解決的學習方法,

非常瞭解有 14 位,瞭解有 21 位(51.2%)。

表11 PBL 問卷調查統計後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瞭 解 課程教材 我對本次教科

書內容安排

12 (29.3%)

25 (61.0%)

4 (9.8%)

0 (0%)

0 (0%) 我對上課時數

安排恰當

15 (36.6)

23 (56.1%)

3 (7.3%)

0 (0%)

0 (0%) 我對教科書內

容實用性

14 (31.7%)

21 (51.2%)

6

(17.1%) 0 (0%)

0 (0%) 我對教科書內

容難易度

12 (29.3%)

20 (48.8%)

7

(17.1%) 2 (4.9%)

0 (0%) 我對教科書提

供問題解決的 學習方法

14 (31.7%)

21 (51.2%)

6

(17.1%) 0 (0%)

0 (0%)

3、教師教學

我對於什麼是 PBL「問題導向學習」,非常瞭解有 18 位(43.9%),瞭解有 19 位(46.3)。我對教師上課以 PBL 為主的教學方式,非常瞭解有 15 位,瞭解有 19 位(46.3)。我對教師使用 Zuvio IRS「雲端即時互動系統」,非常瞭解有 15 位,瞭解有 21 位(51.2%)。我對教師上課以 Zuvio IRS 為主,非常瞭解有 14 位,瞭解有 21 位(51.2%)。我對教師使用 PBL 提升教學品質,非常瞭解有 18 位 (43.9%),瞭解有 16 位。

(35)

32

表12 PBL 問卷調查統計後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瞭 解 教師教學 我對於什麼是

PBL「問題導向學 習」

18 (43.9%)

19 (46.3)

4 (9.8%)

0 (0%)

0 (0%) 我對教師上課以

PBL 為主的教學 方式

15 (36.6)

19 (46.3)

7

(17.1%) 0 (0%)

0 (0%) 我對教師使用

Zuvio IRS「雲端 即時互動系統」

15 (36.6)

21 (51.2%)

5

(12.2%) 0 (0%)

0 (0%) 我對教師上課以

Zuvio IRS 為主 14 (31.7%)

21 (51.2%)

6

(17.1%) 0 (0%)

0 (0%) 我對教師使用

PBL 提升教學品 質

18 (43.9%)

16 (39.0%)

7

(17.1%) 0 (0%)

0 (0%)

4、PBL 團隊合作問題解決

我和分組同學的相處互動,非常瞭解有 18 位(43.9%),瞭解有 18 位

(43.9%)。我和分組以外的其他同學相處互動,非常瞭解有 16 位(39.0%),瞭解 有 13 位。我對教師的引導、溝通與互動,非常瞭解有 19 位,瞭解有 20 位 (48.8%)。我對同學與教師間相互討論情形,非常瞭解有 18 位(43.9%),瞭解有 20 位(48.8%)。我對運用 PBL 至團隊討論問題解決,非常瞭解有 16 位,瞭解有 18 位(43.9%)。

(36)

33

表13 PBL 問卷調查統計後測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瞭 解 PBL 團隊

合作問 題解決

我和分組同學的相 處互動

18 (43.9%)

18 (43.9%)

5

(12.2%) 0 (0%)

0 (0%) 我和分組以外的其

他同學相處互動

16 (39.0%)

13 (31.7%)

9

(22.0%) 3 (7.3%)

0 (0%) 我對教師的引導、

溝通與互動

19 (46.3)

20 (48.8%)

2 (4.9%)

0 (0%)

0 (0%) 我對同學與教師間

相互討論情形

18 (43.9%)

20 (48.8%)

3 (7.3%)

0 (0%)

0 (0%) 我對運用 PBL 至團

隊討論問題解決

16 (39.0%)

18 (43.9%)

7

(17.1%) 0 (0%)

0 (0%)

(三)PBL 統計分析前測與後測比較

1、在行政法課程本身

前測、後測比較,我瞭解行政法本學期之課程設計,從課程一開始非常瞭 解 4 位(9.5%),提升到 17 位(41.5%)。我瞭解行政法本學期之上課內容,從課 程一開始非常瞭解 5 位(11.9%),提升到 14 位(34.1%)。我會參與討論行政法本 學期之上課內容,從課程一開始非常瞭解 7 位,提升到 17 位(41.5%)。我會將 行政法上課學習到之內容運用至生活經驗,從課程一開始非常瞭解 7 位,提升 到 11 位(26.8)。我知道行政法對學生國家考試重要性,從課程一開始非常瞭解 6 位(14.3%),提升到 19 位(46.3)。相關前測、後測比較,如下表所示:

(37)

34

表14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後測 測量方

非常瞭 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 瞭解 行政法課

程本身

我瞭解行 政法本學 期之課程 設計

前測 4 (9.5%)

26 (61.9%)

10 (23.8%)

2 (4.8%)

0 (0%) 後測 17

(41.5%) 18 (43.9%)

6

(14.6%) 0 (0%)

0 (0%) 我瞭解行

政法本學 期之上課 內容

前測 5

(11.9%) 26 (61.9%)

8

(19.0%) 3 (7.1%)

0 (0%) 後測 14

(34.1%) 21 (51.2%)

6

(14.6%) 0 (0%)

0 (0%) 我會參與

討論行政 法本學期 之上課內 容

前測 7

(16.7%) 28 (66.7%)

6

(14.3%) 1 (2.4%)

0 (0%) 後測 17

(41.5%) 20 (48.8%)

4 (9.8%)

0 (0%)

0 (0%) 我會將行

政法上課 學習到之 內容運用 至生活經 驗

前測 7

(16.7%) 26 (61.9%)

8

(19.0%) 1 (2.4%)

0 (0%) 後測 11

(26.8)

22 (53.7%)

8

(19.5%) 0 (0%)

0 (0%) 我知道行

政法對學 生國家考 試重要性

前測 6

(14.3%) 29 (69.0%)

5

(11.9%) 2 (4.8%)

0 (0%) 後測 19

(46.3)

17 (41.5%)

5

(12.2%) 0 (0%)

0 (0%)

(38)

35

2、教材課程

前測、後測比較,課程教材部分,我對本次教科書內容安排非常瞭解 5 位 (11.9%)提升到 12 位(29.3%)。我對上課時數安排恰當非常瞭解 8 位(19.0%)提 升到 15 位(36.6)。我對教科書內容實用性非常瞭解 5 位(11.9%)提升到 14 位 (31.7%)。我對教科書內容難易度非常瞭解 5 位(11.9%)提升到 12 位(29.3%)。

我對教科書提供問題解決的學習方法非常瞭解 5 位(11.9%)提升到 14 位 (31.7%)。相關前測、後測比較,如下表所示:

表15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後測 測量

方式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 瞭解 課程教

我對本次 教科書內 容安排

前測 5(11.9%) 26(61.9%) 11(26.2%) 0(0%) 0(0%) 後測 12(29.3%) 25(61.0%) 4(9.8%) 0(0%) 0(0%) 我對上課

時數安排 恰當

前測 8(19.0%) 24(57.1%) 10(23.8%) 0(0%) 0(0%)

後測 15(36.6) 23(56.1%) 3(7.3%) 0(0%) 0(0%) 我對教科

書內容實 用性

前測 5(11.9%) 29(69.9%) 8(19.0%) 0(0%) 0(0%) 後測 14(31.7%) 21(51.2%) 6(17.1%) 0(0%) 0(0%) 我對教科

書內容難 易度

前測 5(11.9%) 25(59.5%) 11(26.2%) 1(2.4%) 0(0%) 後測 12(29.3%) 20(48.8%) 7(17.1%) 2(4.9%) 0(0%) 我對教科

書提供問 題解決的 學習方法

前測 5(11.9%) 25(59.5%) 12(28.6%) 0(0%) 0(0%)

後測 14(31.7%) 21(51.2%) 6(17.1%) 0(0%) 0(0%)

(39)

36

3、教師教學

前測、後測比較,教師教學部分,我對於什麼是 PBL「問題導向學習」從 非常瞭解 13 位(31.0%)提升到 18 位(43.9%)。我對教師上課以 PBL 為主的教學 方式非常瞭解 1 位(2.4%)提升到 15 位(36.6)。我對教師使用 Zuvio IRS「雲端 即時互動系統」非常瞭解 10 位(23.8%)提升到 15 位(36.6)。我對教師上課以 Zuvio IRS 為主非常瞭解 10 位(23.8%)提升到 14 位(31.7%)。我對教師使用 PBL 提升教學品質非常瞭解 7 位(16.7%)提升到 18 位(43.9%)。相關前測、後測比 較,如下表所示:

表16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後測 測量

方式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 瞭解 教師

教學

我對於什麼是 PBL「問題導 向學習」

前測 13(31.0%) 21(50.0%) 7(16.7%) 1(2.4%) 0(0%) 後測 18(43.9%) 19(46.3) 4(9.8%) 0(0%) 0(0%)

我對教師上課 以 PBL 為主的 教學方式

前測 1(2.4%) 7(16.7%) 26(61.9%) 1(2.4%) 1(2.4%)

後測 15(36.6) 19(46.3) 7(17.1%) 0(0%) 0(0%) 我對教師使用

Zuvio IRS

「雲端即時互 動系統」

前測 10(23.8%) 22(52.4%) 10(23.8%) 0(0%) 0(0%)

後測 15(36.6) 21(51.2%) 5(12.2%) 0(0%) 0(0%)

我對教師上課 以 Zuvio IRS 為主

前測 10(23.8%) 22(52.4%) 10(23.8%) 0(0%) 0(0%) 後測 14(31.7%) 21(51.2%) 6(17.1%) 0(0%) 0(0%) 我對教師使用

PBL 提升教學 品質

前測 7(16.7%) 26(61.9%) 9(21.4%) 0(0%) 0(0%) 後測 18(43.9%) 16(39.0%) 7(17.1%) 0(0%) 0(0%)

(40)

37

4、PBL 團隊合作問題解決

前測、後測比較,PBL 團隊合作問題解決部分,我和分組同學的相處互動非 常瞭解 13 位(31.9%)提升到 18 位(43.9%)。我和分組以外的其他同學相處互動 非常瞭解 8 位(19.0%)提升到 16 位(39.0%)。我對教師的引導、溝通與互動非常 瞭解 10 位(23.8%)提升到 19 位(46.3%)。我對同學與教師間相互討論情形非常 瞭解 9 位(21.4%)提升到 18 位(43.9%)。我對運用 PBL 至團隊討論問題解決非常 瞭解 9 位(21.4%)提升到 16 位(39.0%)。

相關前測、後測比較,如下表所示:

表17 PBL 問卷調查統計前測、後測 測量

方式

非常瞭解 瞭解 尚可 不瞭解 非常不 瞭解 PBL 團隊

合作問題 解決

我和分組 同學的相 處互動

前測 13(31.9%) 19(45.2%) 10(23.8%) 0(0%) 0 (0%) 後測 18(43.9%) 18(43.9%) 5(12.2%) 0(0%) 0(0%) 我和分組

以外的其 他同學相 處互動

前測 8(19.0%) 26(61.9%) 8(19.0%) 0(0%) 0(0%) 後測 16(39.0%) 13(31.7%) 9(22.0%) 3(7.3%) 0(0%)

我對教師 的引導、

溝通與互 動

前測 10(23.8%) 23(54.8%) 9(21.4%) 0(0%) 0(0%) 後測 19(46.3%) 20(48.8%) 2(4.9%) 0(0%) 0(0%)

我對同學 與教師間 相互討論 情形

前測 9(21.4%) 22(52.4%) 11(26.2%) 0(0%) 0(0%) 後測 18(43.9%) 20(48.8%) 3(7.3%) 0(0%) 0(0%)

我對運用 PBL 至團 隊討論問 題解決

前測 9(21.4%) 22(52.4%) 10(23.8%) 1(2.4%) 0(0%)

後測 16(39.0%) 18(43.9%) 7(17.1%) 0(0%) 0(0%)

(41)

38

(四)專家學者 PBL 之評語

根據本課程應用六個 PBL 個案分析,邀請三位學術界與實務界之專家學 者,評論學生PBL 撰寫表單,相關評論與如下:

1、評論貴賓:詹立煒博士(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1)針對同學撰寫之「PBL 解題記錄表」內容評論

本題旨在訓練同學在行政法當中,關於行政執行過程能否採取即時強制作 為的判斷,透過國有土地遭人佔用堆放廢棄物的案例,了解同學如何針對此一 情況予以解析,並且要求同學能否從主問題剖析區分出次問題,以及找出問題 癥結的原因。因此,對於同學撰寫PBL 解題紀錄表內容的評論,其判準有三:

第一,有無清楚釐清問題的主次性;第二,有無釐清問題的原因;第三,解題 構想內的具體措施,是否找到相關依據的法律條文。經檢視 33 位同學的解題 紀錄表之後,評論意見如下:

1. 有25 位同學的紀錄表內容,完全符合以上三點判準,正確比例高達 76%。

2. 有8 位同學的紀錄表內容,大致符合以上三點判準,對問題的判斷正確,

惟內容論述較為簡短、或已說明法律概念但未明確列出條文。

3. 綜上,全班33 位同學對於問題的理解或相關法律概念的掌握都相當不錯,

有些同學對於行政法的有關概念非常熟悉,如謝泓紜、藍珮瑄、賴仕祥、

劉沛萱、洪偉婷等五位。

(2)針對本課程運用 PBL 之建議

PBL 透過案例情境模擬、問題解析的方式,將原本教學主導權在教師身上 移轉到以同學為中心的做法,對於公共行政領域而言是相當重要的變革。尤以 同學對於公行領域的職涯發展多以國家考試為主,在習於傳統教學的認知或觀 念下,學生從原本被動接受知識、慣於記憶背誦的學習歷程,需要改為主動學 習以建構自身知識體系並能夠妥善運用。因此採用 PBL 教學法的老師,不僅 展現出對於實務工作環境的熟稔、善於引導學生對於問題的了解之外,同時還 要讓學生產生主動學習知識的動力和熱情,進而讓學生接受觀念翻轉並產生學 習效果即是一件相當繁複且不易的過程。

本課程為行政法,其本身為具體化之憲法並涉及到國家機關與人民之間權 利義務關係,範圍涵蓋總論與各論的理論意涵。從中央各主管機關主責法律的 解釋函彙編內容即可知,其涉及法律之廣、案例之雜,對於機關人員而言其意

(42)

39

義不僅是遵照上級主管機關的指示,同時也是基層承辦人員的工具書。因此本 課程運用PBL 教學法,個人認為建議有五:

1. 讓行管系的同學了解行政法的知識學習過程絕非被動方式所足夠,主動積 極才能有所斬獲。

2. 透過問題導向的學習和解析,讓同學體會並理解行政法在理論上的意涵與 實務上的指引及重要性,以及在公共行政領域所扮演的角色及影響。

3. 經由小組團體互動討論的方式,讓同學能夠瞭解不同意見與觀點的緣由,

同時體會或接納不同觀點的主張,具備多元性和豐富性。

4. 對於教師而言,能夠從解題紀錄表當中,瞭解每位同學的學習情況,能夠 更精確地對每一位同學提出其個人學習建議的反饋。

5. 對同學而言,可以獲得老師針對自身學習優缺點的建議,進而強化提升或 具體改進,而非僅從期中、期末考試的答題卷分數判斷學習優劣。

2、評論貴賓:劉育偉博士(玄奘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1)針對同學撰寫之「PBL 解題記錄表」內容評論

一、所謂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簡稱 PBL)是一種課程設計 與教學模式,係以學習者為中心並利用真實的問題來引發學習者討論,

透過老師決定教學目標與進行問題的引導,藉由小組的架構培養學習者 的思考、討論、批判與問題解決能力,有效提昇學習者自主學習的動 機,並進行目標問題的知識建構、分享與整合,先以敘明。

二、本課程在教學程式上符合PBL 教學模式,課程中授課教師先以「國有土 地與廢棄物清理之議題做為問題為學習之核心,並透過以分組方式進行 研討後,學習問題解決方法,並透由教師引導者各自提報研究成果相互 討論,落實主動學習精神。

三、每位參與同學都填復「PBL 解題記錄表」,對於廢棄物清理法及行政程序 法等公法運用都熟稔,切合實際問題之核心,正確引用法條,培養「依法 行政」之正確法治國觀念,為公務員廉能治理之育成開啟先端,強調學術 與實務結合之學用合一目的。

四、揆諸行政程序法之立法意旨,係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 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 民對行政之信賴(第 1 條參照),本次評論之題目即在於強調公權力之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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