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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藝術觀念與唐宋書目藝術類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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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藝術觀念與

唐宋書目藝術類的內容

曾 聖 益

摘 要

現代文化界及學術界對「藝術」的解釋係融合西方對藝術觀念及傳統藝術思想 而成。西方藝術觀念的流變,學者多所討論,而中國傳統藝術包含的內容及性質的 演變,則少有專文或專書論述。本文從「藝」、「術」二字的涵義開始,就古代書 目「藝術類」及唐宋書目藝術類收錄著述的範圍,探討古人對藝術觀念的演變,及 某些藝術作品及藝術活動逐步脫離道德教化的過程。此與西方藝術的發展有參照之 作用,對現今藝術概念的理解,亦應有所助益。

一、 前 言

藝術因人類的生活與心靈活動而產生,並隨人類的社會形態而發展與變化,

但並非自有人類即有藝術之名。近代學者大抵同意原始藝術來自於宗教活動。

關鍵詞(Keywords)︰ 藝術;書目;鑑賞;教化;樂舞;書畫;射弈

Art;Appreciate;Catalogue;To Educate;Music and Danc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Archery;Chess

曾聖益: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E-mail: [email protected]

[1] 李澤厚,〈禮樂傳統〉,《華夏美學》第一章(臺北:三民書局,1996),頁6。「原始人類 最早的『藝術品』是塗在黑暗的洞穴深部,它們不是為了觀賞或是娛樂而創作,而是只有打著 火把或是燃起火種進行神祕的巫術禮儀即圖騰活動時,才可以看得見的;有些根本不讓人們看

[1]

(2)

然本質是宗教活動的原始藝術,與後代講究遊興鑑賞與寄託心志的藝術內涵頗有 差別。[2]

中國古籍中,《晉書》首立「藝術傳」,然其記載的人物,多為嫻熟各種技 術的奇人異士,並非如後世所云以書畫舞樂為主要才能的藝術家。其「藝術」一 詞,近於《漢書•藝文志》(簡稱《漢志》)中的「數術」及「方技」,特強調 某些推測未知事物的技術才能,大抵還保留古代宗教行為的性質,與先秦典籍中 常見的「藝」字用法近似,惟含義各有偏重。

歷代各種書目中,立「藝術」為一類者,始見於王儉《七志》,其改易《漢 志》的「方技」為「術藝」(或作「藝術」),正顯見至六朝,學者仍視藝術為 方 技 之 流 。 書 目 中 開 始 成 立 後 世 藝 術 範 圍 的 類 目 , 應 是 自 《 舊 唐 書 • 經 籍 志 》 的 「 雜 藝 類 」 開 始 , 其 後 《 新 唐 書 • 藝 文 志 》 , 與 《 舊 唐 書 • 經 籍 志 》 合 稱 為

(《兩唐志》)、《宋史•藝文志》(簡稱《宋志》)仍其名。歐陽修撰《崇文 總目》,首立「藝術類」,鄭樵《通志•藝文略》仍之,至《明史•藝文志》、

《清史稿•藝文志》依循此名稱,藝術作為類目名稱在書目中已見確立。但自唐 宋 至 明 清 歷 朝 , 各 家 公 私 書 目 中 , 或 稱 「 藝 術 」 、 或 稱 「 雜 藝 」 、 或 稱 「 雜 藝 術」,名目不一,著錄書目的範圍亦多所不同。

中國傳統道藝觀念轉換為現代藝術的觀念,在唐宋時期大致確定,明清及近 代以降雖有擴充,然大抵不失其性質。故本文以宋代為斷限,依據先秦經籍所論 云的「藝」,再就各唐宋史書的「藝術傳」、書目中的藝術類及各種書譜、畫譜 等藝術類專門書目,考察傳統藝術內涵的流變,並辨章其差異。[3]

見。它們是些神祕而神聖的巫術。」

[2] 彭吉象,〈藝術總論〉,《藝術學概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頁1。「現代藝 術有廣義狹義的不同,廣義的藝術包含文學,狹義的藝術則專指文學以外的其他藝術門類。」

又《中國大百科全書》第18冊(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7),頁1086。對「藝術」

的解釋:「藝術概念一般有三種涵義:一、泛指人類活動的技藝,包括一切非自然的人工製 品;二、指按照美的規律進行的各種創作,既包括各種具有審美因素的實用品的製作,也包括 各種藝術創作:三、專指繪畫、雕塑、建築、音樂、舞蹈、戲劇、文學等專供觀賞的各種藝術 作品。」

[3] 劉美玲,〈由中國歷代目錄的分類談藝術類系統的發展〉,《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館 刊》,4:4(1998.6)。依據《隋書•經籍志》等六部論述藝術類的類例的流變。另〈《四 庫全書總目》分類體系中藝術相關類目之探析〉,《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館刊》,7:4

(2001.12)。論述《四庫全書總目》藝術類著錄書目的內容及其顯示的問題。本文論述重心 與劉美玲二文略有不同,劉文注重分類體系,本文則強調學術內容及演變,除有章學誠「辨章 學術,考鏡源流」的目的外,更藉以考察傳統「藝術」內涵的演變。

(3)

二、 先秦古籍中的藝與藝術

「 藝 」 字 在 古 籍 中 出 現 甚 早 , 《 尚 書 》 已 有 相 關 的 記 載 , 《 論 語 》 、 《 左 傳》、《三禮》中則出現頻繁,然其所稱的「藝」,均指技術而言。《尚書•胤 征》胤侯告於眾曰:[4]

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

藝 事 既 是 工 匠 所 執 掌 , 則 知 此 「 藝 」 特 指 技 術 而 言 , 故 孔 安 國 《 傳 》 稱 :

「百工各執其所治技藝以諫,諫失常。」又〈金縢〉記載周公禱詞,云:[5]

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

此「藝」與「材」並提,則不僅指外在學習的技藝,包含其知識及能力等等。蓋 周 公 為 當 時 的 王 室 貴 族 , 主 掌 國 政 , 其 所 學 習 的 技 藝 , 自 然 包 含 經 世 治 國 、 理 財濟民及征戰攻伐的知識。於此二則記載可見,上古時期的「藝」是專指技術而 言,但技術的性質和種類則隨身分地位的不同而有差異。

再以代表儒家學術思想的《論語》論,《論語》中孔子不僅稱自己「不試,

故 藝 」[6], 且 勉 勵 弟 子 要 「 志 於 道 , 據 於 德 , 依 於 仁 , 游 於 藝 」[7], 而 諸 弟 子 中,冉求多藝,孔子雖認為其「於從政乎何有」[8],但如能「文之以禮樂」,則

「可以為成人矣」。[9]藝既在道、德、仁之外,雖足以作為從政之資,但尚須以 禮樂節制,方可以成為「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10]之成人,

可見孔子認為「藝」涵義,是偏向情性之才能,與《尚書》顯見不同。[11]

由孔門弟子的才藝發展,儒學應會重視調劑身心的藝術,但戰國秦漢之際,

[4] 唐•孔穎達,《尚書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卷七,頁102。影印嘉慶二十年南 昌府學校刊《十三經注疏》本。本文徵引《十三經注疏》均此版本。

[5] 同註4,卷十三,頁186。

[6] 孔子弟子轉述,見清•劉寶楠撰,高流水點校,〈子罕篇〉,《論語正義》第七章(北京:中 華書局,1990),頁331。

[7] 同註6,〈述而篇〉第六章,頁257。

[8] 同註6,第八章,頁221。「(季康子問)曰:『求也可使從政也與?』曰:『求也藝,於從政 乎何有?』」

[9] 同註6,第十二章,頁566。「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 不欲,卞莊子之 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

[10] 同註6,頁568。

[11] 歷來解釋此「藝」的內容,如孔安國、鄭玄、何晏等,均逕指為是「禮樂射藝書數」的「六 藝」,然孔子既稱「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可見此藝必不包含禮樂,而是泛指其他的才 能。

(4)

孔門弟子多擅長禮學,且用以論政,並以此與法家、軍事家及縱橫家作區別,因 而發展出極度內斂的學術特質,而其「藝」亦僅限於實用的技術上,故有六藝之 名,《周禮•大司徒》:[12]

頒職事十有二于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曰樹蓺,三曰作材,

四曰阜蕃,五曰飭材,六曰通財,七曰化材,八曰斂材,九曰生材,十曰學 藝,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以 鄉 三 物 教 萬 民 而 賓 興 之 : 一 曰 六 德 , 知 、 仁 、 聖 、 義 、 忠 、 和 ; 二 曰 六 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大 司 徒 教 育 百 姓 , 其 中 學 藝 的 次 序 在 化 材 、 斂 材 、 生 材 之 後 , 在 世 事 及 服 事 之 前 , 正 是 由 滿 足 生 命 需 求 轉 化 為 社 會 服 務 , 以 及 安 頓 生 活 後 轉 為 政 治 工 作 的 關 鍵;而所學習之「藝」的內容,即是「禮、樂、射、御、書、數」六者,此六者 是傳統社會中,士大夫階層從事社交活動必須具備的重要能力。但是與同為教育 百姓的「六德」、「六行」相較,又顯示其屬末節。蓋「知、仁、聖、義、忠、

和」是修養的目的,也是教育化成的主要作用,「孝、友、睦、姻、任、恤」則 是社會的基本功能,也是達成天下平治的重要方法。而「禮、樂、射、御、書、

數」則是在「六德」、「六行」二者之後從事政治活動的專業能力或是技術。可 見此「藝」與孔子教導弟子「游於藝」的內容不同,強調的不是適性調節心緒的 功能,而是安邦國定社稷的能力。

戰 國 秦 漢 的 儒 者 , 大 抵 以 此 方 式 理 解 「 藝 」 , 即 視 藝 為 專 業 技 術 , 故 《 禮 記 • 樂 記 》 論 樂 的 意 義 及 作 用 , 強 調 聲 音 舞 樂 種 種 均 屬 樂 之 末 節 , 重 要 的 在 於 德 , 故 稱 「 德 成 而 上 , 藝 成 而 下 ; 行 成 而 先 , 事 成 而 後 」[ 1 3 ], 〈 學 記 〉 又 稱

「學,不學操縵,不能安弦;不學博依,不能安《詩》;不學雜服,不能安禮;

不興其藝,不能樂學」[14],正見藝在音樂及演奏之上,與弦歌樂律的內容不同層 次。

秦 及 兩 漢 , 隨 著 政 治 統 一 , 文 武 分 職 , 儒 者 從 事 政 治 活 動 , 射 、 御 等 不 再

[12] 《周禮》,〈大司徒〉鄭眾注云:「學藝即學道。」孫詒讓本其說,見清•孫詒讓撰,王 文錦、陳玉霞點校,《周禮正義 八十六卷》(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卷十九〈大司 徒〉,頁760。

[13]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正義,《禮記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卷三十八〈樂 記〉,頁1304。藝,鄭玄注云「才技」,孔穎達疏曰:「藝術成就。」

[14] 同註13,卷三十六〈學記〉,頁1234。藝,唐.孔穎達疏云:「謂操縵、博依、六藝之等。若 欲學《詩》、《書》正典,意不歆喜其雜藝,則不能躭翫樂於所學之正道。」

(5)

是士人必要具備的能力,熟悉典章制度及政治運作的原則成為從政官員必要的知 識 , 因 此 , 政 治 運 作 的 技 術 便 被 視 為 藝 , 而 傳 自 孔 孟 聖 門 的 《 易 》 、 《 書 》 、

《 詩 》 、 《 禮 》 、 《 樂 》 、 《 春 秋 》 成 為 儒 者 必 須 熟 悉 的 典 籍 , 取 代 了 「 禮 、 樂、射、御、書、數」,成為漢代的新「六藝」。《漢志•六藝略敘》云:[15]

六蓺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 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智之術也。《春秋》以斷事,

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古之學者耕 且養,三年而通一蓺,存其大體,玩經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二十 而《五經》立也。

班固(32-92)以仁、義、禮、智、信來解釋六經的精神,說明漢代儒者對孔門 學術的基本認識,即以道德修養作為知識的內在價值,《易》、《書》、《詩》

《禮》、《樂》、《春秋》只是修身養性的輔助材料,故學者僅須「存其大體,

玩經文」,以助其「畜德」而已。

今人論述中國藝術的精神,多認為是受到道家的影響,尤其是《莊子》[16], 但是《莊子》中,並未有藝術一詞,且其所論述的「藝」,多指技術而言,與儒 者相同,〈天地〉云:[17]

故通於天地者,德也;行於萬物者,道也;上治人者,事也;能有所藝者,

技也。技兼於事,事兼於義,義兼於德,德兼於道,道兼於天。

由天道至於技藝,層層演繹,而藝是技術的表現,在人世間屬於最末要的事,但 技藝卻也可以通透天道事理。此是道家思想中圓融一貫思想的具體表現,但其中 並未有藝術的觀念。《莊子》的各家注中,唐代成玄英(約601-690)《莊子注 疏》多用「藝術」一詞,如〈天下〉「天下之治方術多矣,皆以其有為不可以加 矣」疏云:[18]

自軒、頊已下,迄于堯、舜,治道藝術,方法甚多,皆隨有物之情,順其所 為之性,任群品之動植,曾不加之於分表,是以雖教不教,雖為不為矣。

[15] 漢•班固,《漢書藝文志》(臺北:世界書局,1985),頁20。下文徵引簡作《漢志》。

[16] 詳見徐復觀著,〈中國藝術精神主體之呈現〉,《中國藝術精神》第二章(臺北:臺灣學生書 局,1992),頁45-143。

[17] 清•郭慶撰,王孝魚點校,《莊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7),頁404,406。唐.成玄 英疏云:「率其本性,自有藝能,非假外為,故真技術也。」

[18] 同註17,頁1065。

(6)

〈在宥〉「說聖邪,是相於藝也」疏云:[19]

說聖迹,助世間之藝術。

〈天道〉「古之王天下者……能雖窮海內,不自為也」疏云:[20]

藝術才能冠乎海內,任之良佐而不與焉。

成玄英〈天下〉中的疏文,藝術接續治道,蓋指治國的技術而言,〈天道〉中的 疏文亦然;〈在宥〉疏文所云的「藝術」則偏重道德修養。此三者均遠承先秦兩 漢學者的「藝」的概念。

「藝」字,許慎《說文解字》作「埶」,義為種植,段玉裁(1735-1815)

雖注稱「儒者之於禮樂射御書數,猶農者之樹埶也」[21],但先秦諸子用此藝字,

多用本義,而非如段玉裁所云,其中既無儒家經典中的技術義涵,亦無後世藝術 的精神。藝術一詞是漢魏以後的學者新鑄,另有所自。

三、 漢唐史傳中的藝術義涵

史書中首用「藝術」一詞,並為從業人士立傳,是唐代房喬(579-648,字 玄齡)修撰的《晉書》,然其所稱之藝術,乃各種方技道術,即《史記》中的日 者、龜策之流。《晉書•藝術傳•序言》云:[22]

藝術之興,由來尚矣。先王以是決猶豫,定吉凶,審存亡,省禍福。曰神與 智,藏往知來;幽贊冥符,弼成人事;既興利而除害,亦威以立權,所謂神 道設教,率由於此。……詳觀蓺術,抑惟小道,棄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 經。載籍既務在博聞,筆削則理宜詳備,晉謂之乘,義在於斯。今錄其推步 尤精、伎能可紀者,以為藝術傳,式備前史云。

由 此 〈 序 言 〉 , 可 以 明 顯 看 出 其 所 謂 「 藝 術 」 , 與 後 世 之 定 義 全 然 不 同 。

《隋書•藝術傳•序》同其說,然其記載的人物,不限於方技陰陽家,亦附載精 通樂律的萬寶常,可視為是當時的音樂家傳記。

方術何以轉稱為藝術,尚待考證;唐人修史蓋循用王儉《七志》之說。阮孝 緒(479-536)〈七錄序〉云:[23]

[19] 同註17,頁386。

[20] 同註17,頁466。

[21]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三篇下(臺北:漢京文化公司,1985),頁14。

[22] 唐•房喬,《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九十五,頁2466-2467。

[23] 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卷三。引自袁詠秋、曾季光主

(7)

昔劉向校書,輒為一錄,論其指歸,辯其訛謬,隨竟奏上,皆載在本書。時 又 別 集 眾 錄 , 謂 之 別 錄 , 即 今 之 《 別 錄 》 是 也 。 子 歆 探 其 指 要 , 著 為 《 七 略》,其一篇即六篇之總最,故以撮略為名,次六藝略,次諸子略,次詩賦 略 , 次 兵 書 略 , 次 數 術 略 , 次 方 技 略 , 王 儉 《 七 志 》 改 六 藝 為 經 典 , 次 諸 子,次詩賦為文翰,次兵為軍書,次數術為陰陽,次方技為術藝。以向、歆 雖云七略,實有六條,故立圖譜一志,以全七限。……王以數術之稱有繁雜 之嫌,改為陰陽,方技之言事無典據,又改為藝術。

王 儉 (452-489)處於南朝宋、齊之際,阮孝緒則是齊、梁之際,可見以「藝 術」替代「方技」、「數術」之稱,在此時已經形成。唐代所修撰的《晉書》、

《魏書》、《周書》、《北史》及《隋書》中,均有「藝術傳」,然傳中人物其 擅長者,大抵是屬占卜、陰陽及醫術之學,蓋已經完全接受了王儉的用法。

由 以 上 記 載 可 見 藝 術 精 神 或 許 來 自 《 莊 子 》 等 道 家 思 想 , 但 其 被 視 為 專 業 才能和知識,與其他學術分門獨立,自成流別,是在隋唐之後。雖然在魏晉六朝 時,「藝術」已逐漸成為一新名詞,但其內容與後世大不相同。[24]

四、 唐、宋書目的雜藝術類

傳統書目中的四部分類法創始於晉荀勗《中經新簿》[25],但類目至《隋書•

經籍志》(簡稱《隋志》)才大致定型。唐人修南北朝各代史書,雖立藝術傳,

但《隋志》中並未立藝術類,相關著作分別見於史部「傳記」、「譜系」、「簿 錄」及子部的「兵書」、「五行」、「醫方」各類中。後晉劉昫修《舊唐書》在

〈 經 籍 志 • 子 部 〉 中 , 首 立 「 雜 藝 術 類 」 , 宋 代 各 家 修 史 志 及 目 錄 書 , 多 仍 其 制。茲依著作先後及性質,略述唐、宋書目中藝術類的著錄情形。

(一)《兩唐志•雜藝術類》收錄的著作類型

《舊唐志》雜藝術類收錄相關著作十八部[26],其著錄的書目以博奕書為主,

編,《中國歷代圖書著錄文選》,頁175-176。

[24] 《世說新語》中有〈巧藝篇〉,記載與建築、書畫、遊戲相關事蹟十四則。徐復觀認為後世的 藝術類即據此發展而成。見徐復觀著,〈中國藝術精神主體之呈現〉,《中國藝術精神》第二 章(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2),頁49。

[25] 見阮孝緒,〈七錄序〉及《隋書•經籍志•序》等各書記載。

[26] 《舊唐書•經籍志》「雜藝術類」著錄書目為:《投壺經》一卷、《大小博法》二卷、《皇博 經》一卷、《大小博經行碁戲法》二卷、《小博經》一卷、《二儀簿經》一卷、《大博經》二

(8)

大都見於《隋志》的兵書類中。[27]《新唐志》在《舊唐書》的基礎上,增收著作 四部,圖一百一卷。[28]其中《名手畫錄》在《舊唐書》中已著錄,見於史部目錄 類中,《新唐書》則於目錄類及雜藝術類均著錄此書。

《 新 唐 志 》 增 收 的 部 分 , 除 沿 襲 《 隋 志 》 、 《 舊 唐 志 》 中 與 博 奕 相 關 的 著 作,如上官儀《投壺經》一卷、呂才《大博經》二卷之外,另可分作三類:

1.畫作目錄及畫作評論

《隋志》集部著錄評論詩文及文學創作理論的著作,是評論被視為是種專業 工作的象徵。唐代帝王重視書畫藝術,除於國子監下設書學外[29],亦多方提倡繪 畫[30],故文人競相創作,作品亦臻於成熟境界。《新唐志》著錄張彥遠《歷代名 畫記》、吳恬《山水錄》等畫作目錄,亦著錄姚最《續畫品》、顧況《畫評》等 評論畫作的著作。

畫 作 目 錄 及 評 論 的 出 現 , 代 表 北 宋 中 期 繪 畫 已 成 為 一 種 專 業 技 術 , 繪 畫 的 品評也趨向專業,各種不同理論及觀點的提出,對繪畫風尚的發展,有深遠的影 響。

2.武術著述

《 新 唐 志 • 雜 藝 術 》 中 著 錄 王 琚 《 射 經 》 、 張 守 忠 《 射 記 》 、 任 權 《 弓 箭 論 》 三 種 , 此 三 種 屬 武 學 , 與 投 壺 、 射 覆 之 博 奕 性 質 不 同 , 應 逕 入 兵 書 類 。 在

《漢志》中,相關著作即著錄於〈兵書略〉的「兵技巧」中。《隋志•兵書類》

著錄《馬槊譜》一卷,亦屬武藝之書,與《射經》等書性質近似[31],應是論述武

卷、《碁勢》六卷、《碁品》五卷、《圍碁後九品序錄》、《竹苑仙碁圖》一卷、《碁評》一 卷、《象經》一卷、又一卷、又一卷、《古今術藝》十五卷,共十七部。今傳本統計,僅十七 部。晉•劉昫,宋•歐陽修撰,清•沈炳震合編,《唐書經籍藝文合志》(臺北:世界書局,

1976),頁265。亦云「止十七部」。

[27] 《舊唐志•雜藝術》收錄最後一部是《今古術藝》十五卷,作者內容失考。《隋志•兵書》在

《碁勢》下注云:「梁有《術藝略序》五卷,孫暢之撰。」知此《今古術藝》亦屬碁譜書。另

《隋志•小說家》著錄《古今藝術》二十卷。

[28] 依據《兩唐志合鈔》(《唐書經籍藝文合鈔》)之說,其中若干家及若干部如何計數,無法確 知。

[29] 詳見高明士著,《中國中古的教育與學禮》第三章(臺北: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

[30] 詳見高準著,《中國繪畫史導論》第三章(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7)。

[31] 清•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二十五史補編》(北京:中華書局,1995),頁518。

云:「《梁書•羊侃傳》:大同三年,車駕幸樂游苑,侃預宴時,少府奏新造兩刃槊成,長丈 四尺圍一尺三寸。高祖因賜侃馬,令試之。侃執槊上馬,左右擊刺,特盡其妙。又《南史•柳 世隆傳》:齊永明時,世隆為尚書令,常自云:『馬槊第一,清談第二,彈琴第三。』蓋尤善

(9)

器運用技巧的著作。

《舊唐志》、《新唐志》的兵書類所著錄,以戰略及戰術等軍事相關論述為 主,射箭等武藝反而視為個人技巧,非屬於兵書,故《新唐志》歸於「雜藝術」

中。於此略可見《新唐志》撰修者對「藝術」的觀點。

3.繪畫作品

著錄繪畫作品是《新唐志》重要的特色。《隋志》、《兩唐志》的傳記類固 然收錄若干畫傳、像贊之類的畫像圖錄,但都附屬於人物,以其事蹟為主。《新 唐志》將畫作單獨成類,收錄的作品不僅是名臣畫像,還包含器物圖、人物圖、

故事圖等不同內容的畫作。

器 物 圖 , 如 《 禮 圖 等 雜 畫 》 五 十 六 卷 、 《 太 宗 自 定 輦 上 圖 》 、 董 萼 《 盤 車 圖》、《按羯鼓圖》、王象《鹵簿圖》等。

人 物 畫 像 , 如 閻 立 本 《 秦 府 十 八 學 士 圖 》 及 《 凌 煙 閣 功 臣 二 十 四 人 圖 》 、

《高祖及諸王圖》、韓榦《姚宋及安錄山圖》、范長壽《醉道士圖》等。

故事畫,如閻立德《文成公主降蕃圖》、檀智敏《游春戲藝圖》、張萱《乳 母將嬰兒圖》、韓榦《寧王調馬打球圖》、韋鶠《天竺胡僧渡水放牧圖》等。

歐陽修編纂《新唐志》,著錄繪畫作品同時,也記載繪畫的作者,即肯定繪 畫創作的價值等同於學術論著,藝術家的地位與學者相同,此呈現宋代重視文化 藝術的社會風氣,實為中國藝術發展的重要里程。

(二)《崇文總目》的藝術類

《崇文總目》題王堯臣(1003-1058)或歐陽修(1007-1072)編纂,於宋 仁宗景祐元年(1034)編定,慶曆元年(1041)奏上。其後歐陽修又修纂《新 唐書》的志、傳部分,故二書可以互相參證。[32]

《 崇 文 總 目 • 藝 術 類 》 是 目 錄 書 中 首 用 藝 術 為 類 目 名 稱 者 , 其 中 著 錄 著 作 五 十 四 部 九 十 八 卷[33], 其 中 亦 包 含 《 兩 唐 志 》 中 即 有 的 《 碁 勢 》 、 《 投 壺 》 等 博奕著作,同時也著錄《射經》、《射法》、《九章射術》及任權《弓箭論》等

於馬槊。此梁簡文帝所謂近代相傳,稍已成藝之略可見者。」

[32] 《崇文總目》成書早於《新唐志》二十年。詳見喬衍琯,〈新唐書藝文志考評〉,《國立政治 大學學報》,57(1988.5),頁39-70。喬衍琯,〈崇文總目考略〉,《國立政治大學學報》,

52(1985.12),頁1-29。

[33] 清.錢侗按云:「今核計,實五十二部一百卷。」見宋•王堯臣等編,清•錢東垣輯釋,《崇 文總目五卷,附補遺附錄》臺1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9),卷三,頁189。

(10)

十 一 部 武 術 著 作 , 數 量 遠 大 於 《 新 唐 志 》 。 但 除 畫 作 外 , 其 著 錄 的 基 本 類 型 與

《新唐志》相同。

《崇文總目》不同於《新唐志》者,在於未收錄畫作,但卻收錄畫評、畫目 等著作十一部。其中《唐畫斷》、胡嶠《梁朝畫錄》屬斷代畫作目錄,《益州名 畫錄》屬區域性的畫作目錄,斷代及區域畫作目錄的出現,代表繪畫的鑑賞與學 習已經注意到時代及地域風格的不同,是藝術精緻化的表現。

《 崇 文 總 目 》 成 書 較 《 新 唐 志 》 早 , 其 中 以 博 奕 及 武 學 為 主 , 及 未 著 錄 畫 作,蓋沿襲《舊唐志》及前代簿錄書的體例。其後歐陽修編纂《新唐志》,大量 收錄畫作,此為其開創的體例,唯後世史志多不從其例。

(三)《通志•藝文略》的藝術類

南宋初鄭樵(1104-1162)撰《通志》,欲將古今人事彙於一編,其中〈藝 文略〉則廣集其前的書目資料,並重分為十二類,其在〈校讎略•編次必僅類例 論〉第二篇闡述其分類的理論和原則,云:[34]

欲明書者在於明類例。噫!類例不明,圖書失紀,有自來矣。臣於是總古今 有無之書,為之區別,凡十二類:經類第一,禮類第二,樂類第三,小學類 第四,史類第五,諸子類第六,星類第七,五行類第八,藝術類第九,醫方 類第十,類書類第十一,文學類第十二。

此將禮類、樂類及小學類自經部析出,是頗為重要的創見。蓋禮學著作包含了各 種儀式、器物圖及僧人的書儀等,已非傳統《三禮》學。樂類包含樂書、歌辭、

曲 簿 、 聲 調 、 鼓 吹 等 十 一 類 , 內 容 更 為 廣 泛 , 其 中 不 乏 鄭 、 衛 之 音 , 自 非 《 六 藝》中的雅樂。小學包含傳統的字書,但也包含法書、蕃書、神書等,亦非《周 官》保氏教學童的六書,其獨立成類,都顯示學術的發展與流變。

《 通 志 • 藝 文 略 》 著 錄 的 內 容 較 之 前 的 書 目 更 為 廣 泛 。 其 將 藝 術 類 細 分 為 藝術、射、騎、畫錄、畫圖、投壺、弈碁、博塞、象經、摴蒱、彈碁、打馬、雙 陸 、 打 毯 、 彩 選 、 葉 子 格 、 雜 戲 格 等 十 七 類 。 其 中 射 、 騎 等 武 術 , 沿 襲 《 新 唐 志》及《崇文總目》。畫圖著錄三十七種,即見於《新唐志》者,鄭樵稱著錄此 畫目的目的,在於「今容有傳模之迹行於世者,故存其名號,或可尋訪,庶可見

[34] 宋•鄭樵撰,〈校讎略〉《通志二十略》1版(北京:中華書局,1995),頁1084。宋•鄭樵 撰,〈校讎略〉《通志二十略》1版(北京:中華書局,1995),頁1084。

(11)

當 時 典 章 人 物 之 象 」[35], 蓋 為 蒐 集 文 物 , 以 考 見 人 物 典 章 之 用 , 並 非 以 藝 術 鑑 賞為出發點。藝術的著作,首列《古今藝術》二十卷,注云見《隋志》,但《隋 志》此書收錄於小說家類,內容與其他各部名為「術藝」的著作,應有所不同。

投壺以下,則是自漢代至宋代的各種遊藝的著作,內容多樣繁雜,無論著作 數目或是總卷數,均佔全類的三分之二以上。鄭樵既細分別類,其內容必然有所 不同,惟各種遊藝的實際情形尚待考辨。

就《通志•藝文略》的樂類、小學類及藝術類而論,鄭樵雖未將樂舞、書法 等視為藝術,但已將其脫離經部獨立。意謂樂舞、書法不再僅為教化之用,但其 在政治社會運作中的功能,仍大於繪畫及各種遊藝,因此與藝術類仍分門別類。

樂 舞 、 書 法 既 逐 步 脫 離 維 護 綱 常 秩 序 的 作 用 , 禮 儀 教 化 的 象 徵 義 涵 消 失 , 轉而著重其本身的和諧與美感,則其技巧自是越受重視,與藝術類的性質也越契 合。

(四)《郡齋讀書志》的藝術類

《郡齋讀書志》全名《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宋晁公武(約1105-1180)

撰,有衢州刊本及袁州刊本的不同。[36]其類目依據《崇文總目》而稍作變更,但 其中「藝術類」收錄內容與《崇文總目》則略有不同。其收錄內容,衢州本〈古 畫品錄〉下云:

夫秋之弈,延壽之畫,伯樂之相馬,甯戚之飯牛,以至於曹丕之彈棊,袁彥 之 摴 蒱 , 皆 足 以 擅 名 天 下 , 昔 齊 侯 禮 九 九 , 而 仲 尼 賢 博 奕 , 良 有 以 哉 ! 或 曰:「藝成而下,奈何?」曰:「經著大射、投壺之禮,蓋正己養心之道存 焉,顧用之何如耳,安可直謂之藝術而一切廢之?」故予取射決、畫評、弈 經、算術、博戲、投壺、相牛馬之書,同次之為一類。[37]

晁公武將藝術視作是正己養心之道的展現,並非是著重在技術的精明,其雖針對

《古畫品錄》作者謝赫的「畫有六法分四品」之言而論,但顯示晁公武只將藝術 視作是修養的附屬物。

[35] 同註34,頁1701。

[36] 晁公武生平及《郡齋讀書志》的相關問題,詳見喬衍琯,〈郡齋讀書志研究〉,《國立政治大 學學報》,49(1984.5),頁115-149。

[37] 宋•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卷十五,

頁679。喬衍琯以此條為「雜藝術類」的類敘,詳見喬衍琯,〈郡齋讀書志研究〉,《國立政 治大學學報》,49(1984.5),頁115-149。

(12)

《 郡 齋 讀 書 志 》 藝 術 類 收 書 三 十 七 部 , 其 不 同 於 《 崇 文 總 目 》 者 , 主 要 在 於 算 術 、 相 牛 馬 二 類 的 著 作 。 《 崇 文 總 目 》 有 算 術 一 類 , 收 錄 《 周 髀 算 經 》 等 三十一部,《郡齋志》則未立算術類,而將此類的著作歸入藝術類中,收錄《六 問算法》及《應用算》各部。

相牛馬之書,在《漢志》中著錄於數術類中的形法[38],《隋志》則收錄於子 部五行類,蓋均屬斷定吉凶貴賤之用,《兩唐志》入農家類,以其與農務關係密 切故。《郡齋讀書志》有五行類,著錄地理風水、吉凶占卜之類的著作,收錄範 圍頗為明確。據此可知晁公武在藝術類中收錄相牛馬相關的著作,蓋著重在鑑賞 作用,透過牛馬的形體來判斷其能力,因其非強調牛馬的飼養等與農業相關的知 識,故不歸入農家類。

與其前的鄭樵及其後的陳振孫相較,晁公武謹守傳統分類,對於書法、樂舞 等在唐宋時代盛行的藝術,仍歸入經部。相較於陳振孫、鄭樵而論,見其謹守傳 統見解之學術態度。

(五)《遂初堂書目》的雜藝類及樂曲類

尤袤(1127-1194)《遂初堂書目》,成書約在南宋光宗紹熙年間[39],收錄 其親見校閱之書三千一百七十二部,按四部為序,而類目與《崇文總目》、《郡 齋讀書志》等公、私書目均略見不同。

《 遂 初 堂 書 目 》 有 「 雜 藝 類 」 , 在 「 小 說 類 」 之 後 , 「 譜 錄 類 」 之 前 , 收 錄藝術相關著述。另書目最後立「樂曲類」,收錄宋人詞曲樂府,其意在於區別 雅俗,分辨市井俗樂與樂府之不同。經部樂類中著錄之《樂府雜錄》、《樂府解 題》及《樂府古題要解》、《續樂府解題》等屬雅樂,而《唐花閒集》、《馮延 己陽春集》及《四英樂府》、《錦屏樂章》等則屬俗樂。此為為陳振孫《直齋書 錄解題》「歌詞類」及後代書目「詞曲類」之來源。

《遂初堂書目》「雜藝類」收書五十二部,分為六類著作:一為書法作品及 評論,如《法書要錄》、《法書苑》及《書品優劣論》等書。二為畫作及評論,

如《歷代名畫記》、《名畫補遺》及《德隅堂畫品》等書。三為算術類著作,如

[38] 漢•班固,《漢書藝文志》(臺北:世界書局,1985),頁67。數術略形法類著錄《相人》、

《相寶劍刀》、《相六畜》等數部,敘云:「形法者,大舉九州之藝,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 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凶。」

[39] 尤袤事蹟見《宋史》,卷三百八十九。喬衍琯〈遂初堂書目序〉有詳細介紹,見喬衍琯主編,

《書目續編》(臺北:廣文書局,1968)。

(13)

《孫子算經》、《九章算經》及《五經算術》等書。四為雜技,如《投壺經》、

《五陵雜格》等書。五為棋譜,如《棋訣》、《棋經通遠集》等書。六為琴譜,

如《琴錄》及《琴譜》等書。

其 中 《 琴 錄 》 及 《 琴 譜 》 , 如 為 樂 譜 實 應 歸 入 經 部 「 樂 類 」 或 集 部 「 樂 曲 類」,如為琴之圖錄,則歸入「譜錄類」,與《刀劍錄》、《硯譜》等書並列,

方為恰當。

就《遂初堂書目》之收錄,可見宋人對藝術之含義及內容,已經大致確定,

而且與「譜錄類」著作有一定之分辨。又其中算法相關著作,仍歸入雜藝,而前 史志所用之曆數、曆算等名稱,《遂初堂書目》歸入「數術家」而立「曆議」子 目,明顯分辨曆法與算術之不同,其將算術歸於雜術,則反映出宋人仍視算術為 雜藝,與天文曆法推算之價值有明顯區別。

(六)《直齋書錄解題》的音樂類及雜藝類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原本五十六卷,今通行二十二卷本,係清乾隆年間 修《四庫全書》時,館臣自《永樂大典》輯成。[40]

今存的《直齋書錄解題》音樂類有類敘一篇,論述音樂著作不應歸於經部的 理由,云:[41]

劉歆、班固雖以《禮》、《樂》著之六藝,要皆非孔氏之舊也。然《三禮》

至今行於世,猶是先秦舊傳。而所謂《樂》六家者,影響不復存矣。竇公之

《 大 司 樂 章 》 既 已 見 於 《 周 禮 》 , 河 間 獻 王 之 《 樂 記 》 亦 已 著 錄 於 《 小 戴 記 》 , 則 古 樂 已 不 復 有 書 。 而 前 志 相 承 , 迺 取 樂 府 、 教 坊 、 琵 琶 、 羯 鼓 之 類,以充樂類。與聖經並列,不亦悖乎!晚得鄭子敬氏書目獨不然,其為說 曰:儀注、編年,各自為類,不得附於《禮》、《春秋》,則後之樂書,固 不得列於六藝。今從之。而著於子錄雜藝之前。

編 年 之 書 自 經 部 春 秋 類 析 出 , 職 官 、 儀 注 歸 於 史 部 , 《 隋 志 》 已 經 確 定 , 《 唐 志 》 因 之 。 至 宋 鄭 樵 《 通 志 • 藝 文 略 》 則 將 儀 注 歸 入 禮 類 , 獨 立 成 類 在 經 類 之 外,樂類著作亦不歸於經部。陳振孫所引鄭子敬氏,年籍仕履待考,但由鄭樵、

[40] 陳振孫生卒年不詳,據喬衍琯考訂,生平活動大致在南宋光宗至理宗年間,年七十餘。詳見喬 衍琯,《陳振孫學記》第一章(臺北:廣文書局,1968年)。《直齋書錄解題》的各種版本,

同見喬衍琯,《陳振孫學記》第四章(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0)。

[41] 宋•陳振孫著,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錄解題》1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卷十四,頁399。

(14)

鄭 子 敬 及 陳 振 孫 的 觀 點 來 看 , 樂 類 脫 離 經 部 獨 立 成 類 , 在 宋 代 已 經 逐 漸 形 成 共 識,這代表樂的教化作用降低,遊藝欣賞的功能成為主要的功能。

《 直 齋 書 錄 解 題 》 中 的 雜 藝 類 , 陳 振 孫 收 錄 射 法 、 書 法 、 繪 畫 、 算 術 、 香 譜、硯譜、鼎泉刀劍及飲茶、品酒、棋譜、打馬等相關著作。其中射法、繪畫、

算術及遊藝等各類型著作,前人已收入雜藝類或藝術類,陳振孫在此類中,增入 畫家及遊藝論述的相關著作,如郭思《林泉高致集》一書,是將畫家之論著及詩 歌作品視為是畫作畫論的附屬作品。

書目中的張柬之《彈棊經》、何宗姚《希古集》、李逸民《忘憂清樂集》、

無 名 氏 《 勸 酒 玉 燭 詩 》 及 李 庭 中 《 捉 臥 甕 人 事 數 》 , 均 是 遊 藝 的 相 關 論 述[42], 陳振孫將其同收錄在雜藝類中,亦視之為各種遊藝的附屬著作,頗有其獨到的見 解。

書法相關著作,前人皆與字書同著錄於經部小學類,鄭樵將其自經部析出,

獨立成小學類,陳振孫則分辨字書與書法藝術的不同,〈小學類類敘〉云:[43]

自劉歆以小學入〈六藝略〉,後世因之,以為文字訓詁有關於經藝故也。至

《唐志》所載《書品》、《書斷》之類,亦廁其中,則龐矣。蓋其所論書法 之工拙,正與射御同科,今並削之,而列於雜藝類,不入經錄。

〈法書撮要〉條下云:[44]

偏旁之未審,何取其為法書?余於小學家黜書法於雜藝,有以也。

由其所論,明顯看出書法字帖及書法評論的性質,在於字形的美觀氣勢,與經部 小學類的字書強調識字訓詁的作用不同,故陳振孫視其與「射御同科」,屬於雜 藝的一種。

《直齋書錄解題》雜藝類與之前書目最大不同在於收錄了香譜、硯譜、鼎泉 刀劍譜及飲茶、品酒的相關著作。

《隋志》史部譜系類末著錄《竹譜》、《錢譜》、《錢圖》三種,是著錄各 種名物圖譜的先聲,但各書《兩唐志》改入農家類。《新唐志》於小說家類末,

著錄陸羽《茶經》、張又新《煎茶水記》及《封演續錢譜》三部,蓋即《直齋書

[42] 陳振孫云:「以上四種皆酒邊雅戲。」四種指《釣鰲圖》、《採珠格局》、《勸酒玉燭詩》及

《捉臥甕人事數》。見宋•陳振孫著,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錄解題》(上海:上海 古籍出版社,1987),卷十四,頁422。

[43] 同註42,卷三,頁85。

[44] 同註42,卷十四,頁410。

(15)

錄解題》中著錄品茶各種著作所本。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中,不僅在雜藝類著錄圖譜,於目錄、農家類中亦 收錄圖譜相關著作,目錄類如米芾《墨寶待訪錄》、呂大臨《考古圖》、黃伯思

《博古圖說》,農家類如曾安止《禾譜》、戴凱之《竹譜》、歐陽修《牡丹譜》

等等。

陳 振 孫 著 錄 的 特 點 , 在 於 其 正 視 著 作 的 性 質 。 同 為 圖 譜 , 屬 於 辨 正 考 論 , 有其嚴肅的學術用途者,則於史部圖譜類及子部農家類著錄;但如茶譜、硯譜、

香譜等著作,主要用於文人雅士的玩賞及遊樂,則歸入藝術類。此實為分類上的 一大進步,蓋其正視藝術不同於其他學術的特質。同為器物圖譜,作為鑑賞與禮 儀器物依據的功用自是不同;同為飲食一環,雜藝類的茶酒著作,重在意興與情 趣 , 農 家 類 的 禾 蠶 桐 蟹 著 作 , 則 重 在 辨 識 與 栽 培 。 其 中 的 差 別 , 正 是 藝 術 之 所 在。

就《直齋書錄解題》論,陳振孫不僅擴充了雜藝類內容,也注意到藝術著作 和藝術精神的特殊性,頗能顯示宋代社會文化的精微特色。

(七)《文獻通考•經籍考》(簡稱《經籍考》)的雜藝術類

《 文 獻 通 考 》 三 百 四 十 八 卷 , 宋 末 元 初 馬 端 臨 ( 約1254-1323)撰,其中

〈 經 籍 考 〉 七 十 六 卷 , 收 錄 書 籍 四 千 餘 種 , 大 致 以 《 崇 文 總 目 》 、 《 郡 齋 讀 書 志》及《直齋書錄解題》三書為本,此三書未著錄者,僅一百五十六種。[45]

《 文 獻 通 考 • 經 籍 考 》 ( 下 僅 作 〈 經 籍 考 〉 ) 以 四 部 分 類 , 雜 藝 類 在 子 部 之末,收錄七十五部。其著錄原則與《郡齋讀書志》及《直齋書錄解題》略有不 同,〈古今書錄〉一條下,馬端臨按云:[46]

晁、陳二家書錄,以醫、相牛馬及茶經、酒譜之屬,俱入雜藝術門,蓋仍前 史之舊。今以醫、相牛馬之書名,附醫方、相術門,茶酒經譜附種植,入農

[45] 詳見喬衍琯,〈通考經籍考述略〉,《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17:1(1984.6),頁84-98。

《文獻通考》及《宋史•藝文志》成於元代,先師喬衍琯先生論述此二書見喬衍琯著,《宋代 書目考》第二章(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7),頁13-99,以其主要依據的書目,均屬宋代 書目;《宋史•藝文志》依據官錄,《文獻通考•經籍考》主要依據私家書目,二者可視為是 宋代官錄及私家目錄的總結。故本文採錄二家藝術類著述,以作為宋代書目著錄藝術類書目之 總結。

[46] 元•馬端臨著,華東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標校,《文獻通考經籍考》1版(上海:華東師範大 學出版社,1985),卷五十六,頁1278。

(16)

家門,其餘藝技則自為此一類云。[47]

醫術、相牛馬技術的論述及茶譜、酒譜相關著作,在前代史志書目中,所歸門類 不一,《郡齋讀書志》與《直齋書錄解題》的著錄情形,已見上段論述,其詳細 情況與馬端臨云有所出入。〈經籍考•藝術類〉中剔除以上各類著作,蓋其對書 籍內容的認知不同所致。故其著錄的書目包含:畫錄、射藝、文房四譜、鼎劍印 香圖錄、算術及各種遊藝著作。

書目中著錄墨硯及文房四譜類的著作,卻仍將書法論述歸入經部小學類,是 未分辨書法藝術與童蒙識字二者文字性質的差異。又其中雖著錄文房硯墨及鼎劍 印香等器物圖譜,但《錢譜》、《貨泉錄》等亦屬於圖譜之類著作,卻著錄於史 部故事類中。與陳振孫分辨書法與識字、實用與鑑賞圖譜的差異相較,馬端臨著 重在分辨學術內涵及流變,與陳振孫的觀點明顯不同。

又 〈 經 籍 考 • 雜 藝 術 類 〉 中 最 特 別 的 , 是 著 錄 宋 代 李 誡 編 撰 《 將 作 營 造 法 式 》 , 此 書 《 郡 齋 讀 書 志 》 著 錄 於 史 部 職 官 類 , 《 直 齋 書 錄 解 題 》 將 其 與 沈 括

《修城法式條約》同著錄在史部法令類,以其為官方頒佈的建築法規與樣式。但 因書中記載各式圖樣、彩畫、刷飾等建築裝飾,故馬端臨視其為雜藝類的著作,

此顯示宮庭房舍的建築不僅要求實用及政治或是宗教上的象徵意義,建築藝術已 開始被重視。

(八)《宋志》的雜藝術類

《宋志》依據宋代的官錄及相關書目彙編而成,代表官方的學術觀點。因其 出於眾手,是以編次失序,錯誤屢見。[48]雖是各史藝文志中,最後一部記載前代 各朝著作的史志,但宋人著作未及收錄者頗多,且各類著錄的書目,編次先後亦 頗失倫類。

《宋志•雜藝術類》著錄一百一十六部二百七十七卷,以著作的先後為次,

未細分子目。據其著錄的書目,仍可以分成射法、棋藝、畫評畫錄、文房四譜、

投壺等遊藝及相馬經等各小類。

宋 代 文 化 發 達 , 文 人 書 畫 的 成 就 頗 高 , 宮 中 亦 多 收 藏 , 宮 廷 樂 舞 的 表 演 精 緻而豐富,民間的說唱及遊藝活動亦頗為盛行,但就《宋志》著錄的內容來看,

[47] 元•馬端臨著,華東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標校,《文獻通考經籍考》1版(上海:華東師範大 學出版社,1985),卷五十六,頁1278。

[48] 詳見喬衍琯,〈宋史藝文志考評〉《國立政治大學學報》,56(1987.12),頁1-3。

(17)

官方所認定藝術的內容與民間盛行活動,有些許的不同。書法、圖譜及樂舞等著 作 , 《 宋 志 》 仍 收 錄 於 經 部 , 故 其 收 錄 與 時 代 相 近 的 《 文 獻 通 考 • 經 籍 考 》 相 較,頗有差異,與宋代各種書目相較,亦多所不同,表現出官修史籍謹守傳統的 特性。

算 術 的 相 關 著 作 , 宋 代 編 撰 的 書 目 多 著 錄 於 藝 術 類 , 但 《 宋 志 》 已 立 曆 算 類 , 收 錄 一 百 六 十 部 , 故 雜 藝 術 類 中 不 收 《 周 髀 算 經 》 相 關 著 作 。 曆 算 單 獨 成 類,頗能反應宋代科學的發展,蓋當時算術由推演的雜藝性質,逐步提升為專門 知識。

《 宋 志 • 雜 藝 術 類 》 收 錄 各 類 型 的 著 述 , 內 容 比 之 前 的 書 目 更 形 複 雜 , 如 品相牲畜器物的著作,〈雜藝術類〉收錄《馬經》、《辨馬圖》《馬口齒訣》、

《 醫 馬 經 》 、 《 明 堂 灸 馬 經 》 、 《 論 馳 經 》 、 《 療 遲 經 》 、 《 醫 馳 方 》 八 種 , 包 含 了 牲 畜 品 相 及 身 體 醫 治 的 知 識 及 技 術 。 但 同 類 型 的 著 作 則 又 收 錄 於 〈 五 行 類〉,如常知非《馬經》[49]、谷神子《辨養馬論》、《相馬病經》、《相犬經》

各部。可以推知宋代學者認為養馬相馬畫馬既屬雜藝,而犬馬競逐能力之優劣,

則又可以藉陰陽五行等觀念推測得知,有一定的方法可循,故〈五行類〉著錄其 書。[50]

就《馬經》一類論述的著錄,略可推見宋代犬馬的豢養逐漸脫離了軍事的實 用功能,而轉為注重外型或是競逐能力的賞玩性質,此玩賞的功能即是藝術重要 特質。

由 以 上 各 種 書 目 藝 術 類 的 著 錄 情 形 , 「 藝 術 」 在 唐 宋 時 期 自 成 一 類 已 無 疑 義,惟其涵義及範圍尚不甚明確:「雜藝術」此名稱的使用比「藝術」更普遍,

更顯見其不確定性。

五、 結 語

本文從古代典籍中論及的「藝」及「術」開始,再就唐、宋兩代的書目為主 要材料,就其著錄的範圍及書目的性質,探討傳統「藝術」內容的轉變。從而得

[49] 〈雜藝術類〉的《馬經》未題作者,疑與此部同書。

[50] 相馬、相犬是古代相術的重要內容。李零著,《中國方術正考》(北京:中華書局,2006),

頁64-65。云:「古代相術是以目驗的方法為特點。它所注意的是觀察對象的外部特徵,所以 也叫形法。從象數的角度講,它側重的是象。……包括相人和象六畜如形法類的《相人》和

《相六畜》即屬此類。」

(18)

見,藝術由宗教性質的敬畏感知而產生,轉而對實用事物及能力的注重,即個人 內在修養與外在應世能力的涵養與修飾。

綜析以上各書目著錄的內容,得見隋唐宋元六七百年間,學者的藝術概念,

是以繪畫及各種遊藝為主要內容。至於音樂、舞蹈則在近代備受重視;被視為是 傳統藝術中重要代表的書法,在當時先是經部著錄,後逐步轉為雜藝類著錄,此 正是書法脫離語文教育功能而成為藝術,並取得獨立地位的過程。

探求中國藝術觀念形成的脈絡,可以發現唐宋時代是重要轉折,修纂於唐代

《隋志》仍無藝術的概念,故藝術未成類目,五代時期修纂《舊唐志》,著錄書 目則以博奕為主,書畫藝術樂舞尚不在其中。宋代修纂的各種書目藝術類則大幅 度擴展藝術的內容,內容從博奕、馬犬寵物、書畫、器物、鑑賞圖譜已成為藝術 主要內容,而樂舞、武藝亦由實用轉為表演遊藝性質。而《文獻通考•經籍考》

雜藝術類收入《將作營造法式》,則顯示建築逐步由實用,轉為注重整體造型及 細部美觀,建築技術與美學的結合,成為藝術的一部分。

就 唐 宋 書 目 的 藝 術 類 著 錄 書 目 而 論 , 除 藝 術 概 念 的 發 展 在 此 時 期 完 成 , 尚 有另一值得注意的現象,即原屬於禮樂教化內容的文字書法及音樂,在此時期的 書目中,多呈並存現象。此或因於目錄學者受限於社會環境及學術觀念的影響,

而產生的不同處理方式,在傳統觀念中力求突破的努力。蓋古人識字與書法本難 以截然畫分,民間詩歌樂舞與典禮儀式的樂舞形式,亦有相似性。文字書法與樂 舞 , 同 在 一 類 中 而 依 據 用 途 分 別 著 錄 , 或 許 比 分 屬 經 、 子 二 部 為 恰 當 , 然 將 書 法、民間歌舞提至經部,或將字書、禮儀樂舞歸入子部,均未見妥恰。教化與遊 藝之滲同又難以相容之複雜情況,及寓教於樂的困難度,於此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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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The ‘Art’ Category in Tang and Song Book Catalogu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Art Concepts

Sheg-yi Tseng

Abstract

Scholars interpret the concepts of modern art as a blend of Western and traditional ideas about art. Although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art is the subject of much discussion among scholars, there are comparatively few discourses on the evolution of the nature and cont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art. Beginning with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meaning of the characters yi 藝 and shu 術, and limiting its scope to relevant Tang and Song dynasty writings, this article aims to study the development of ancient ideas on art, and the process of the gradual break from traditional moral education illustrated by certain art works and activities. This may serve as a comparative reference when studying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art, and may also prove useful in understanding the concepts of modern-day art.

Keywords(關鍵詞)︰ Art;Appreciate;Catalogue;To Educate;Music and Danc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Archery;Chess 藝術;書目;鑑賞;教化;樂舞;書畫;射弈

Sheg-yi Tseng: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E-mail: [email protected]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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