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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婚姻觀之概念 婚姻觀之概念 婚姻觀之概念 婚姻觀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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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婚姻觀之概念 婚姻觀之概念 婚姻觀之概念 婚姻觀之概念

壹 壹

壹 壹、 、 、 、婚姻觀之定義 婚姻觀之定義 婚姻觀之定義 婚姻觀之定義

楊美慧(1991)認為:婚姻觀是指與個人婚姻有關的意識,包括 婚姻的意義、婚姻的價值、婚姻的態度、婚姻的內涵、傳宗接代觀以 及擇偶標準等。江宜倩(2001)進一步指出:婚姻意識會影響個人的 婚姻抉擇,成為個人獨特的婚姻態度與價值信念,也會附著於文化模 式與社會規範、內化於個人人格之中,潛在影響個人對行動的取捨;

除了婚姻價值、婚姻的意義、擇偶態度之外,還包含對婚姻中兩性角 色的期許。謝佩珊(1995)的研究則指出:婚姻態度可從認知、情感、

行動三個層面加以討論,認知層面包括對婚姻的了解情形、信念與看 法;情感層面包括對婚姻的感受、好惡程度;行動層面則指對於婚姻 的行動傾向。以下為相關研究者在著述中所探討的婚姻觀相關議題:

表 表 表

表 2222----1111----1111 學術論著中與婚姻觀相關的研究議題學術論著中與婚姻觀相關的研究議題學術論著中與婚姻觀相關的研究議題學術論著中與婚姻觀相關的研究議題

婚姻觀相關議題

學者/著作

伴 婚 婚 兩 婚 婚 婚 婚 婚 婚 婚 性 侶 姻 姻 性 姻 姻 姻 姻 姻 姻 前 觀 選 關 意 角 角 衝 調 溝 危 諮 教 念 擇 係 義 色 色 突 適 通 機 商 育 李紹嶸、蔡文輝譯(1984)/

婚姻與家庭

      

朱岑樓(1991)/婚姻研究    

高淑貴(1991)/家庭社會學

     

陽琪、陽琬譯(1995)/

婚姻與家庭

       

彭懷真(1996)/婚姻與家庭

     

藍采風(1996)/婚姻與家庭

    

葉肅科(2000)/

一樣的婚姻,多樣的家庭

       

林淑玲編(2002)/婚姻與家庭

      

(2)

由上表整理出與婚姻觀相關議題包含:伴侶選擇、婚姻關係、婚 姻意義、婚姻角色、婚姻衝突與調適、婚姻溝通、婚姻危機、婚姻諮 商、婚前教育、性觀念等,其中伴侶選擇、婚姻關係、婚姻意義、婚 姻角色的議題特別受到關注。由於本研究探討的是未婚女性的婚姻 觀,因此排除上表中關於進入婚姻生活後的議題,綜合歸納出與未婚 者有關的婚姻觀議題,包括三個面向:

表 表 表

表 2222----1111----2222 婚姻觀三面向婚姻觀三面向婚姻觀三面向婚姻觀三面向

擇偶 包含:擇偶過程(彭懷真,1996;葉肅科,2000)、影響擇偶的因素

陽琪、陽琬譯,1995;藍采風,1996;葉肅科,2000;林淑玲編,2002)、

擇偶的條件(葉肅科,2000;林淑玲編,2002)、男女關係的發展( 紹嶸、蔡文輝譯,1984;蔡文輝,2003;彭懷真,1996;)、約會與戀愛

陽琪、陽琬譯,1995葉肅科,2000;蔡文輝,2003

婚姻的意義 包含:婚姻的基本概念(彭懷真,1996;)、婚姻的功能(高淑貴,

1991;藍采風,1996;葉肅科,2000)、婚姻的本質(藍采風,1996;林 淑玲編,2002

婚姻角色 包含:婚姻承諾(李紹嶸、蔡文輝譯,1984)、夫妻角色的協調( 淑貴,1991;蔡文輝,2003)、婚姻的期許(陽琪、陽琬譯,1995;藍采 風,1996;葉肅科,2000

本研究擬以擇偶、婚姻的意義、婚姻角色為主要研究面向,藉此 探討未婚女性的婚姻觀。表 2-1-2 中與擇偶相關的議題包含擇偶過 程、影響擇偶的因素、擇偶的條件、男女關係的發展、約會與戀愛,

其中擇偶過程、男女關係的發展、約會與戀愛可歸納為「擇偶經驗」,

因此,本研究擇偶部分著重於探討研究對象的擇偶經驗、擇偶條件、

影響其擇偶的因素;表 2-1-2 中與婚姻意義相關的議題包含婚姻的基

本概念、婚姻的功能、婚姻的本質,其中婚姻的基本概念與婚姻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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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可歸納為「婚姻的定義」,因此,本研究婚姻的意義部分則著重於 探討未婚女性對婚姻的定義、婚姻的功能各方面的看法;表 2-1-2 中 與婚姻角色相關的議題包含婚姻承諾、夫妻角色的協調、婚姻的期 許,因此,本研究婚姻角色部分著重於探討研究對象對婚姻承諾、婚 姻中兩性角色、夫妻關係的期許。

貳 貳

貳 貳、 、 、 、婚姻觀之形成 婚姻觀之形成 婚姻觀之形成 婚姻觀之形成

謝佩珊(1995)認為學校教育、家庭因素(包括父母婚姻關係、

親子關係、手足關係)、個人因素(包括年齡、與異性交往經驗、就 業與否與學歷高低)對個人婚姻態度的形成,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江宜倩(2001)則從生態系統理論、社會學習論、社會交換論解釋婚 姻觀的建構:就生態系統而言,傳統的婚姻觀(大系統)會透過傳播 媒體、教育當局(外系統),進一步影響學校、社區、鄰居(中間系 統),最後形塑家庭中的父母、個人(小系統)的婚姻觀;就社會學 習理論而言,人類的行為是透過環境給予酬賞、增強與懲罰而形塑,

所以個人的婚姻觀也透過生活經驗中學習而來;就社會交換論而言,

人類的行為乃透過一連串交換的結果,個人期待在婚姻中透過最小成 本換取最大利益。綜合上述,個人婚姻觀形成受到外在環境、生活經 驗等交互影響,不論是社會傳統、學校教育、家庭背景或是個人經歷,

都會直接或間接形塑個人的婚姻觀。

未婚女性婚姻觀的發展可分為六個階段,雖然每個人的經驗不 同,各有其獨特的發展模式,但大抵都在這六個階段內(楊美慧,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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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觀播種期:受到家庭因素、社會傳統、個性傾向等影響,這 個時期的觀念會影響成年後的婚姻觀。

二、婚姻觀蟄伏期:這個時期正值中學階段,大部分的人都專心於學 業,尚未想到婚姻問題。

三、婚姻觀成型期:兩性交往成為這個時期的發展重點,兩性互動時 的態度、模式是影響婚姻觀成型的重要因素。

四、結婚趨避衝突期:想要結婚又害怕結婚是這個階段的特徵,若單 身取向的因素較多(如:親友婚變、對婚姻沒信心、無理想對象 等),個人仍會保持單身。

五、單身前期:這個階段的特徵為「壓力減除」、 「享受單身樂趣」。

由於自我說服、沒有理想對象、投入工作等因素,使個人不積極 追求婚姻。

六、婚姻觀轉捩期:這個階段婚姻觀、兩性觀更趨成熟,個人可能仍 不排斥婚姻,但可選擇對象減少許多。

本研究除了探討未婚女性的婚姻觀,也將藉由外在環境、個人生

活經驗等層面,了解未婚女性婚姻觀的發展歷程。

(5)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婚姻觀之內涵 婚姻觀之內涵 婚姻觀之內涵 婚姻觀之內涵

本節將針對婚姻觀三個面向──擇偶、婚姻意義、婚姻角色加以 整理敘述,透過相關理論、研究,以進一步了解婚姻觀的內涵。

壹 壹 壹

壹、 、 、 、擇偶 擇偶 擇偶 擇偶

Dixon(1971)曾分析影響結婚的因素包括三類:適當對象之有 無、是否具備結婚的能力以及結婚的慾望。其中,適當對象不啻是關 鍵的一環,換言之,擇偶態度與過程可說是婚姻的重要部分,也是影 響未婚者進行婚姻抉擇、建構婚姻態度的一個重要環節,因此,以下 將介紹擇偶相關理論,並探討影響擇偶的因素與未婚女性的擇偶相關 因素。

一 一 一

一、 、 、 、擇偶相關理論 擇偶相關理論 擇偶相關理論 擇偶相關理論

歷來關於擇偶的研究,都會運用到「淘汰」和「選取」兩大原則

(謝佩珊,1995);若從社會學角度來看,伴侶選擇的理論則包括下 列幾種(彭懷真譯,1983;蔡文輝,2003):

(一)角色論(role theory)

在社會學理論中,角色是一個重要概念,它是指社會對個人行為 的一套期望。在社會化過程中,我們學習到各種不同角色的不同行為 期望。根據角色論的說法,角色相配是挑選伴侶的一個指導原則。一 個人在挑選伴侶的過程中,所找的對象會符合他對這個角色的期望。

根據角色論的說法,人們婚前「對婚後伴侶的角色想像期望」指導著 人們傾向於尋求符合這期望的對象。

(二)價值論(value theory)

有些社會學家認為一個人的價值觀念對個人有相當程度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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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因此在挑選伴侶時自然而然會找一個有類似價值觀念者。同類婚 姻之普遍的原因即在此。我們找有類似社會背景、性格以及嗜好的人 結婚,就因為我們覺得這種有類似價值觀的人比較合得來,兩個人的 滿意程度會較高。

(三)交換論(exchange theory)

這個理論主要是將婚姻視為一個市場交換過程,在男女交往過程 中,希望把自己的資產(如:優點與特長)提供給對方,引起對方的 興趣;同時,也希望能從對方獲得最大的回報。這就是為什麼人們傾 向找漂亮的、有前途的、風趣的人為對象的原因。Goodman 認為:這 個理論說明了無論是發展或維繫關係,都必須取決於所付出與所獲得 的部分是否均衡而定(陽琪、陽琬譯,1995)。

(四)互補需求論(complementary theory)

這個理論與價值論有不同的看法,它認為在找尋伴侶過程中,人 們會找一個可以彌補自己短缺的對象。在交換過程中,我們想獲取最 高的報酬,於是,不會找同類者(因為已有的資源,其價值就不會高) , 而會找不同類者以彌補自己之不足,雙方共同獲得最高報酬。例如:

一個外向性格者需要一個內向的人來匹配;一個事業心重的人需要一 個以家庭為主的人來匹配。這派說法以 Winch(1958)為首,主張潛 在未來伴侶將具有一些與自己不同的特性,儘管擇偶的範圍仍是以自 己同一層級為主,但人們喜好選擇在性格上與自己互補的伴侶,形成 補償作用(陽琪、陽琬譯,1995)。

(五)過濾論(filter theory)

此理論聲稱伴侶的選擇並非單純挑選同類或異類。婚姻對象的選

擇是一種過濾的過程:由一大群可能的對象中,經由社會和個人因素

的考慮而逐漸淘汰排除,最後選出一位可以結婚的對象。這個理論認

為過濾原則在初期是價值的認同,而在晚期則是以需求的互補原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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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過濾的過程。

(六)刺激─價值─角色論(SVR theory)

這是一種階段論。所謂的 S 是指刺激(stimulus),這是挑選伴 侶的第一個階段,彼此相互吸引的刺激。V 是指價值(value) :雙方 坐下來細談,從互動來往中找出彼此相同的價值。R 是指角色(role) : 雙方角色期望的配合。這個理論相信人們最初可能受感官上的刺激所 吸引;然後再經過進一步互動達到價值的配合;最後考慮彼此角色的 相稱。

(七)同質論(compatibility theory)

社會、生理、人格等條件相似的人,往往容易聚在一起而彼此互 相吸引;換言之,這個理論包含了角色論與價值論的觀點。

以上理論最常被引用的就是「同質論」和「需求互補論」 (Surra,

1990)。而上述理論任何一種都可能用來解釋一部分人的婚姻,因此 不須堅持某一理論而排斥其他(蔡文輝,2003)。例如:現代男女交 往方式已無法以單一的「同質論」或「互補論」全然概括,有學者於 是提出較折衷的理論──男女雙方的客觀條件(年齡、家境、學歷、

宗教、種族等)愈相近、而內在特質(個性、脾氣、膽識等)愈具互 補性,則未來婚姻的滿意度愈高(葉高芳,1981)。除此之外,國內 也有學者主張:對中國人而言,無論是「同質論」或「互補論」的原 則,在擇偶的過程中,「緣分」扮演著微妙且關鍵的角色(楊國樞,

1988;彭懷真,1995)。上述擇偶相關理論,可以作為探討未婚者擇

偶態度時的基本概念,以下進一步列舉影響未婚者擇偶的因素以及未

婚女性擇偶條件。

(8)

二 二 二

二、 、 、 、影響擇偶的因素 影響擇偶的因素 影響擇偶的因素 影響擇偶的因素

選擇配偶牽涉到許多生理、心理因素,且擇偶的理由往往因人而 異,然而以人類整體進化發展而言,仍可發現一些共同的脈絡,陳思 穎(2002)將影響擇偶之因素歸納為生物演化、社會文化以及個體因 素三方面:

(一)生物演化

原始人類為了個體生存及生命延續,經過不斷選擇與嘗試,演化 出對某種事物的偏好。擇偶也是其中之一。從最原始的隨機選擇及交 配成敗後果中,兩性逐漸形成其關係型態,並且發展出對具有某種特 徵對象的選擇偏好。以進化論而言,原始人類為不受淘汰,且為保存 本身基因,必須吸引合適的異性進行交配,透過生殖來達成繁衍後代 與保存基因的功用。為了使自己的下一代能繁衍順利,男性採擴展對 象範圍之策略;而女性為確保自己與子嗣的福利,在擇偶時會謹慎挑 選可提供資源的對象,因此面臨擇偶時,展現謹慎、矜持、挑剔的自 然傾向,這與生物本能有關。

社會生物學者提出兩性對異性特質偏好的觀點:對男性而言,選 擇重點在於女性是否能成功受孕,確保子嗣傳承,因此年輕女性的生 育能力就成為一種優勢;對女性而言,重視男性爭取生活資源的能力 甚於生育能力,時至今日,即使女性擁有優於男性的資源獲取能力,

潛意識中仍無法忽略對象提供未來保障的能力。可見人類在進化過程 中,為解決傳承問題所採用的策略,在今日社會仍可發現其軌跡。

(二)社會文化

擇偶受演化影響之結果,在社會中逐漸形成一些群體「趨勢」 ,

久而久之成了社會文化的一部分,這些群體的選擇方向對個人的影

響,常比生物演化的特色更受注意。例如「門當戶對」的觀念,對傳

統婚姻選擇影響重大,此外,社會主流價值觀也會影響人們選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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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例如外型、個性、經濟基礎等考量。

今日社會中,婚姻的目的並不只是為了孕育下一代,影響擇偶之 變因,從「傳宗接代」逐漸演進為重視個體化、多元化。例如以心靈 契合、價值觀與人生觀相近、宗教信仰相同等為考量。擇偶的目的也 逐漸回歸個體本身,以當事者雙方為主體。

(三)個體因素

個體因素也影響擇偶的觀念與態度,除了個人特殊偏好之外,成 長過程、童年經驗、家庭背景、生活環境、職業、教育等等,都將可 能影響個體擇偶。例如:在不安定環境之下長大的人可能期望獲得穩 定的愛情與家庭,卻又無法相信這種穩定能持久,因此在面臨擇偶承 諾時,也許害怕許下諾言,因而錯過婚姻。個體的個性也影響擇偶,

婚姻的締結並非「守株待兔」即可,必須有意願、有行動,有些適婚 年齡的男女雖有意願,卻抱持消極等待的態度,往往蹉跎光陰或與因 緣擦身而過;另外,有些積極尋找另一半的人,面臨承諾關鍵時卻下 不定決心,無法接受成家之後的改變。

然而, 「有意願、有行動」卻不表示一定能如願找到理想伴侶,

有時周遭並無適當對象,或是個人生活範圍太狹窄,無法與另一半邂 逅,可能需要透過親友介紹、參加聯誼活動、拓展人際關係等,增加 與對象相遇的機會。

根據國內的研究:未婚女性在選擇未來另一半時,對方的內涵(品 德、個性等)比外在(身高、容貌等)更為重要,而經濟能力也有舉 足輕重的影響(謝佩珊,1995)。以下列舉未婚女性在擇偶過程中常 會考慮的因素:

(一) 年齡

包括對方的年齡以及雙方年齡差距。許多社會都有結婚法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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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制,而根據統計:男性擇偶時通常會以自己的年齡為上限,十八 歲左右為下限;女性則喜歡年紀比自己大三、四歲的男性(彭懷真,

1988)。受限於社會上「男大女小」的婚配看法,單身男性即使到了 四十歲還是漲停板,單身女性卻必須承受年齡愈大愈居劣勢的壓力

(林蕙瑛,1989)。

(二) 經濟能力

受文化傳統影響,女性在擇偶時往往會考量對方的社經地位,這 些除了確保女性未來生活資源,還能滿足某些女性的期望(陳思穎,

2002) 。在擇偶對象上,財富的多寡象徵個人在社會上的附加價值(葉 肅科,2000)。

(三) 生理條件

例如長相、身高、體重、身材及健康狀況等。一見鍾情往往不在 於內在美,而是身體姿態的外在美;身體姿態一直是挑選伴侶的主要 考量之一,尤其在最初期兩人彼此尚未熟悉,身體姿態常是唯一可以 評價的條件(蔡文輝,2003)。女性主義的崛起與社會平權觀念的逐 漸普及,使男女雙方對身高、外型的看法有了調整,例如:不少女性 不再在意對方的身高,不過,健康狀況仍是擇偶時十分重要的考量(陳 思穎,2002)。

(四) 職業

職業的差異不僅意味著從事行業的不同,也象徵著職業聲望的高 低。在傳統社會裡,女性的擇偶過程往往會選擇有良好工作者為伴 侶,而現代社會裡,高薪或專業的職業較受一般人青睞(葉肅科,

2000)。此外,職業聲望愈高的男性擇偶空間愈大,女性卻正好相反

(Ganong & Coleman,1992)。

(五) 性格

擇偶的性格因素受傳統性別角色分工影響。女性在意對方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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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如:可靠、顧家、勤勉、節儉等;也有女性會被男性開朗、成熟 等因素吸引。此外,角色扮演之偏好也是許多人選擇另一半的考慮因 素,如:相配或互補的個性(陳思穎,2002)。

(六) 宗教

有些對宗教很虔誠、投入者,在擇偶時會將宗教信仰列為首要考 慮因素(葉高芳,1981)。在美國社會裡,不同信仰的人互通婚姻還 是不受鼓勵的;在台灣亦然,例如:基督教徒與天主教徒之間不鼓勵 彼此通婚,而這兩者又不贊成與非基督徒結婚(蔡文輝,2003)。

(七) 過去的經驗

個人的戀愛經驗、成長過程也會影響往後擇偶的態度。國內的研 究指出:與異性交往的經驗,會影響人們對婚姻的認知;而有固定男 女朋友的大學生,對於結婚的態度較保守且肯定(林淑貞,1994)。

綜合以上研究,可以歸納出影響女性擇偶的因素有三方面:生物 演化方面,如年齡、生理條件等;社會文化方面,如經濟能力、職業 等;個體因素則包括宗教、過去經驗等。未婚女性的擇偶經驗、擇偶 條件是本研究探討重點,除此之外,也希望藉由未婚女性的個人經驗 回溯及現況分析,歸納了解影響其擇偶態度的主要因素。

貳 貳

貳 貳、 、 、 、婚姻的意義 婚姻的意義 婚姻的意義 婚姻的意義

依據社會學辭典之定義:婚姻指一種制度或社會規範結叢

(complex) ,此種制度或結叢承認一對男女的關係,並且將他們約束 於相互的義務與權利體系之中,使家庭生活得以運作;婚姻也指社會 所贊成的婚配安排(mating arrangements)(彭懷真等譯,1991)。

「婚」與「昏」同音,因為古時候是在黃昏時進行嫁娶儀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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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之家屬」 , 「姻」則是「女婿的家屬」 ;爾雅指出: 「婿之父為姻,婦 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稱為婚姻。」由此看來,過去中國 人看待婚姻主要站在兩個家族的立場,以上一代為出發點。研究也指 出:亞洲人通常將婚姻視為家庭間的協調、合作關係(Jow-Ching&

Li,1999)。

國內學者歸納出婚姻有四層意義(林一真,1988;簡春安,1996) : 一、婚姻是一種公開宣告最親密的兩性關係。

二、婚姻關係中男女雙方可以享受自我、法律與社會認定的歸屬感,

但是,兩人也必須為此歸屬感負責。

三、婚姻是一種動態關係,男女雙方必須經常學習獨立、相屬平衡,

以及扮演適當的角色與行為,好讓彼此的情愛可以經得起考驗。

四、相近、相悅與相似等條件似乎可以增進對方好感,親密、關懷與 眷戀則可使男女進入戀愛境界。然而,更重要的是:男女當事人 還需要顯示相當的誠意去面對自己的問題、處理夫妻間的需求、

成全配偶的理想,以及共同分享生活的成敗,讓兩個人在婚姻中 不斷的成長。

美國學者 Broderick(1984)也詳盡描繪出婚姻的九個主要特色

(轉引自藍采風,1996):

一、婚姻是一種人口事件,並且構成一個社會單位。

二、婚姻是兩個家庭及其社會網絡的結合。

三、婚姻是一種配偶與政府間的法律契約。

四、婚姻是一種經濟結合體。

五、婚姻是一種成人同居的最普遍模式。

六、婚姻是人類性行為最常發生的地方。

(13)

七、婚姻是一種生兒育女的基本單位。

八、婚姻是一種提供子女社會化的重要單位。

九、婚姻提供一種發展親密關係與分享人生經驗的機會。

以下列舉國內外學者對婚姻的定義與見解:

表表

表 2-2-1 國內外學者對婚姻的定義國內外學者對婚姻的定義國內外學者對婚姻的定義國內外學者對婚姻的定義

學者 定義

李宗派(1996) 婚姻係指一對成年男女,經由結婚之社會契約,結連為社會公認 之夫妻,共同經營夫妻之生活。

高淑貴(1996) 婚姻使得男女得以依照社會風俗或法律規定而建立夫妻關係。

彭懷真(1996) 婚姻是男人與女人最美好和最親密的結合,是需要社會認可及規 範的關係。婚姻應是長時間的,婚姻關係是家庭制度的中心,而 家庭制度則是社會的基礎。

葉肅科(2000) 兩個人為滿足情感需求,分享經驗、身體親密、不同任務與經濟 資源,在情緒與法律正式許諾下,經由社會或法律認可的公開儀 式,期望維持涉及彼此與其子女特定權利與責任之相對長久關係 而經營的共同生活方式。

蔡文輝(2003) 婚姻是兩人經由一種社會認可的儀式而給予對方誓約的一種共 同生活方式。經由婚姻,伴侶接納其應負的責任以維持彼此的親 密關係,並保護對方的生活。

Stephen(1963) 婚姻是一種社會對性關係的合法化,由一個公開化活動開始,而 且準備長時間生活在一起,雙方也對彼此的權利義務及他們共同 子女的義務有所了解。

Garrett(1982) 婚姻存在全世界每一角落,它包含了一種穩定的、社會認可的夫 妻關係,同時也包含了性關係。婚姻也使子女的出生能夠合法化。

Giddens(1993) 婚姻是對兩個人性關係的社會認可,絕大多數的社會只允許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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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 定義

Goodman(1993) 婚姻是法律與實際生活的組合,它可以把男人與女人結合成一種 相互關係並據以建立家庭。婚姻除了是一種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簽 署的合法契約行為,也是一種社會契約,當事人都扮演了社會性 的角色,依據社會地位與社會階級而有適當的行為。

Macionis(1993) 婚姻是一種社會認可的關係,關係中包含了經濟合作、性活動與 子女的照顧。婚姻被期望彼此要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Calhoun,Light&

Killer(1994)

婚姻是對兩個人有關係活動與經濟活動之權利與義務的社會認 可。

Olson&DeFrain

(1994)

婚姻係指兩個人在情緒及法律上的許諾,而使他們分享情緒、身 體親密、不同任務,以及經濟資源。

Stark(1998) 婚姻是夫妻間為了維持涉及彼此與其子女特定權利與責任之長 期關係的正式許諾。

【資料來源:依據葉肅科(2000)修訂、增補】

綜合以上學者見解,婚姻可說是一種社會風俗、法律規範許可的 方式,使締結婚姻的雙方共同分享經濟資源、親密關係,並得以共同 生育子女;婚姻關係也是家庭制度的基礎,是一種需要雙方共同經營 的生活方式。然而,未婚女性如何看待上述的婚姻意義,對婚姻的本 質、功能又抱持什麼看法?這些看法是否與目前的婚姻選擇有關?這 是本研究所探討的婚姻觀重要面向。

參 參 參

參、 、 、 、婚姻角色 婚姻角色 婚姻角色 婚姻角色

無論戀愛、結婚或組織家庭,兩性角色都是其中重要的關鍵。由

於性別角色不同,男女權力來源、表達情感的方式與溝通策略都會有

所差異,這些差異也會影響兩性對親密關係不同的期待,進而影響互

(15)

動的結果。以下將介紹與性別角色相關的理論,並進一步說明婚姻中 的角色扮演問題。

一 一 一

一、 、 、 、性別角色相關理論 性別角色相關理論 性別角色相關理論 性別角色相關理論

性別角色係指在社會文化傳統中,眾所公認的男性及女性應有的 行為、態度。性別角色相關理論包括「性別角色差異論」及「性別角 色認同論」二大類:

(一)性別角色差異論

性別角色差異論說明了社會中性別角色產生差異的原因何在,又 分為功能論與衝突論二者。

功能論的代表人物 Parsons(1958)對性別角色差異採取一種正 面的功能觀,視此為使兒童社會化與性別關係規則化的方法。他認為 家庭中有兩種角色:工具性角色,是家庭與外界的溝通者,擔任工作 與賺錢的角色;而情感性角色,是處理家人關係者,例如照顧小孩與 解決紛爭。由於女性具有養育照顧小孩的能力,應擔任情感性角色;

而男性則扮演了工具性角色,成為家庭與其他社會系統間的聯繫者。

衝突論則相信:性別不平等是基於支配團體(男性)與服從團體

(女性)的衝突而來。依據 Collins(1975)的看法,男性支配女性 的源起是男人比女人強大,在性別階層上可強迫女人服從。

(二)性別角色認同論

性別角色認同論說明了個體確認並接納自己性別的歷程,其中又 分為精神分析學派、社會學習論及認知發展論。

精神分析學派的代表人物為 Freud,Freud(1933)認為男女兩 性的分化是兒童知覺生殖器官的不同,透過潛意識的作用而形成的。

後繼的精神分析學者都以上述的觀點為基礎,並予以修正或補充;值

得注意的是,新精神分析學派認為兩性之性別認同完成階段有所不

同,男性是在青少年期完成性別認同,女性的性別認同完成則是在結

(16)

婚生子後。這也表示,女性認同的核心在丈夫和子女,而男性認同的 核心則在職業與外在世界的活動(轉引自繆敏志,1992)。

社會學習論者認為性別角色的學習是社會制約形成的,而其學習 的主要原則有:差異及選擇的獎懲、媒介的類化、模仿及替代學習

(Mussen,1969)。經由社會學習理論,學者們指出孩子們經由觀察 和模仿獲知男女角色的差別。

認知發展論的代表人物 Kohlberg(1966)應用 Piaget 的認知發 展論以解釋性別角色發展的歷程,強調隨著個體認知能力的發展,性 別角色經歷性別認同、性別化、與親長認同三個階段。就性別認同而 言,兒童從身體差異的概念中,察覺男女性別的不同,進而自我歸納 為男性或女性,這個歷程主要根植於個體的認知能力;就性別化而 言,隨著具體思考的建立,兒童清楚地了解性別並非可隨表面改變而 變更;就親長認同而言,兒童雙親的特殊屬性可能阻止或助長上述的 性別分化,但不能造成或改變它。

由上述性別角色理論來看,性別刻板印象普遍存在:在家庭中,

男女各扮演不同專業的性別角色,父親扮演工具性的角色,母親扮演 的是情感性角色。經由社會化的過程,女性自幼即被期待成為情感性 的家庭角色,因此其生涯選擇往往受到性別角色的限制(簡文英,

2001)。

二 二 二

二、 、 、 、婚姻中的角色 婚姻中的角色 婚姻中的角色 婚姻中的角色

在婚姻關係中人們被期許扮演各種「婚姻角色」,表現出各種適 當的態度和行為。Nye(1976)列舉了家庭中最重要的八種婚姻角色,

各角色或以夫為主,或以妻為主,亦有由夫妻雙方共同擔負之角色(轉

引自陽琪、陽琬譯,1995):

(17)

表表

表表 2222----2222----2222 婚姻的重要角色婚姻的重要角色婚姻的重要角色婚姻的重要角色 角色 主要任務

供應者 家庭財務來源的供應者,通常也是提供安全保障的人 管家 負責採買和烹飪、料理家務

養育子女 提供最基本的生理及心理環境,以確保子女在正常環境中成長 子女社會化 教養子女適應社會生活,成為社會成員

性 在互相取悅的原則下,滿足配偶的性需求 策劃娛樂 負責籌畫和執行家庭娛樂活動

治療者 協助配偶處理心理方面的困擾,具支援性,以情感為導向 親屬關係 承擔維繫與親戚之間良好關係的責任

Nye 所提出的婚姻角色及劃分,也傾向依據傳統的性別角色為基 準,而事實上傳統的分工方式已逐漸被打破。就台灣地區而言,受到 社會變遷、經濟型態轉變的影響,兩性在婚姻關係中的角色亦隨之改 變(林如萍,2001),研究指出:受到兩性平等觀念普及的影響,家 務分工愈來愈注重夫妻共同參與(周麗端,1997),也有學者指出:

婚姻關係中雙方若能分擔家務或付出的勞力與所得到的回饋相等 時,彼此對婚姻就愈滿意(戴靜文,2002)。由此看來,過去「男主 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分工觀念,勢必會隨之有所調整。

未婚者對婚姻角色與關係的期待,是探討婚姻觀時不可忽視的一 環,過去許多研究指出:婚姻對男性是較有利的選擇,對女性則否

(Bernard,1982;Gove&Tudor,1973;趙淑珠&Walters,1996),

因此有所謂「他的婚姻」比「她的婚姻」美滿之說。傳統婚姻性別角 色確實迥異,而本研究將針對現今未婚女性理想中的婚姻角色作一番 探討,檢視未婚女性對婚姻角色的期待。

(18)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婚姻與女性生涯發展 婚姻與女性生涯發展 婚姻與女性生涯發展 婚姻與女性生涯發展

壹 壹 壹

壹、 、 、 、女性生涯發展主要型態 女性生涯發展主要型態 女性生涯發展主要型態 女性生涯發展主要型態

有關女性生涯發展類型的研究,主要源自 Super(1957)對一般 家庭主婦逐漸進入就業市場的注意。Super 將女性生涯發展分為七種 型態:

一、穩定家庭主婦型(the stable homemaking pattern):

此類型女性在學期間或剛畢業就結婚,婚後即以家庭為生活重 心,在其生涯發展過程中並無重要之工作經驗,或者完全沒有工 作經驗。

二、傳統女性生涯發展型(the conventional career pattern ):

此類女性婚前有工作經驗,但在結婚之後即放棄工作而以家庭為 重心。

三、穩定工作型(the stable working pattern):

此類女性婚前婚後均以工作為重心,而家庭角色僅居其次。

四、雙軌生涯型(the double-track career pattern):

此類型女性在生涯發展中持續結合工作與家庭角色,並兼顧兩項 角色。

五、間斷生涯型(interrupted career pattern):

此類型女性多半在婚前有工作經驗,但婚後辭職料理家務,待子 女入學後才再度進入就業市場,並以工作為生活重心。

六、不穩定生涯型(the unstable career pattern):

家庭及事業對此類型女性而言,在不同時期有不同份量。她們可

(19)

能是全職的家庭主婦,但因家庭經濟的緣故,必須不定期外出工 作以貼補家用,因此在其生涯發展過程中,有時對家庭的投入較 多,有時則對工作的投入較多。

七、多軌生涯型(the multiple trial career pattern) :

此類女性擁有多種不同類型的工作,而且這些工作之間也並非彼 此相關,或許其中某類型工作是她的理想,也或許這些職業只是 她們謀生的方式而已。

暫時不論其分類型態的適切性,但由此可看出女性生涯發展往往 與婚姻、家庭密不可分。Super 之後尚有其他學者研究女性的生涯發 展型態,Ginzberg(1966)提出一般女性在生涯發展方面的三種型態,

分別為傳統型、轉變過渡型及創新型:傳統型是指以家庭為主的生活 型態,這類女性將所有時間和心力花在照顧先生與子女;轉變過渡型 的女性雖然有份工作,但仍舊以家庭為生活的重心;創新型的女性希 望兼顧家庭與事業,她們雖承認自己的事業心強,但並不會只要事業 而不要家庭,讓家庭與事業達到平衡是她們努力的方向。由 Ginzberg 的觀點來看,家庭仍是女性生涯發展的重要部分。田秀蘭(1997)據 此也指出:一般女性對家庭的付出,使得男性對家庭無後顧之憂,因 而能花較多心力在事業發展上,這一點也是女性生涯發展型態不同於 男性的重要因素。

Zytowski(1969)曾經綜合 Ginzberg 與 Super 的生涯發展論,

提出九個命題,以說明女性生涯發展的型態。大致上 Zytowski 認為

社會結構逐漸改變,男女角色之間的差異也日益縮小,但與男性比較

起來,女性仍以家庭為主,因而在家庭與事業的平衡方面,女性也比

較容易感受到衝突的存在。另外,值得注意的,Harmon(1967)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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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單身女性型」 ,是 Super 未提及者,而此類型女性已有逐漸增 加的趨勢。

貳 貳

貳 貳、 、 、 、女性生命週期與發展任務 女性生命週期與發展任務 女性生命週期與發展任務 女性生命週期與發展任務

過去國內外學者在討論女性生涯發展階段時,往往以婚姻作為劃 分依據,國外學者 Sales(1978)將女性生命週期分為八個階段:

一、早成年期(Young Adulthood):18-21 歲,此時期離開家庭轉而 獨立,主要的任務是選擇配偶。

二、選擇生活角色(Choosing Life Roles):22-24 歲,選擇婚姻或 工作的角色。

三、角色完成(Role Completion):25-29 歲,女性選擇生育子女或 是繼續追求事業的發展,生育子女的婦女將面對日後生活的危 機,職業婦女將面對妻子、工作、母親三重角色壓力。

四、再適應(Readjustment):30-34 歲,子女入學後,婦女產生認 同危機,開始外出工作、學習或參與活動,會因忽略妻子與母親 的角色而感到罪惡。

五、肯定自我(Becoming One’s Own Persons):35-43 歲,認清自己 未來的生活方向,致力追求自己未來的目標,建構一個穩定的生 活型態。

六、中年危機(Midlife Crisis):44-47 歲,婦女此時期的危機來 自更年期與空巢期所產生的不穩定。

七、圓熟(Mellowing) :48-60 歲,此時期婦女已完成了生育的任務,

可以自由參與更多活動,在日常生活的決定上顯得較獨斷,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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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順從丈夫。

八、老年(Old Age):61 歲到死亡,此時期的中心角色是寡居或退 休,失去配偶是所面臨最大的危機,從未發現自我價值的婦女,

在晚年欠缺活力,對老年期的生活往往不能適應。

Bee(1987)綜合美國多位學者的研究,發現女性在各階段發展 任務如下:

一、18-30 歲:女性此時的任務是結婚、生產,擔任養育子女、家務 工作的主要負責者,並成為次要的家庭生計負擔者,也負責維持 和親友的聯繫。

二、30-45 歲:繼續養育子女的責任,仍是家務的主要負責者、次要 的家庭生計負擔者,並繼續負責與親友聯繫。

三、45-65 歲:幫助子女過獨立生活,持續家務工作,未工作之婦女 進入勞動市場,工作能力和成就漸增。是照顧年老父母的主要負 責者,並持續與親友聯繫,有些婦女成為祖母。

四、65 歲以上:和子女、孫輩密切來往,可能替子女照顧小孩;退 休,負責管理家務。

綜合 Sales 與 Bee 的研究,我們可以發現:女性的生命週期大致

以婚姻與家庭的發展、子女的成長為主軸,而且女性往往扮演照顧者

的角色。此外,依照 Erikson(1964)的發展理論而言,每一發展階

段有其應完成或滿足的任務,如果該階段的任務不能完成,則將影響

個人下一階段的發展與成熟;按此階段發展論,如果大多數人皆會在

適當的年齡建立親密關係、建立家庭,而沒能依循此多數發展模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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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過去的研究也指出:婚姻是影響女性生涯轉變的重要因素之 一(羅寶鳳,1993) ;家庭生命週期與女性生命週期基本上都以結婚、

生子、子女離家為主軸而發展,亦即婦女生命週期基本上是以家庭生 命週期為基準(黃心郁,1998)。學者在分析女性生命週期時,也往 往以婚姻歷程作為階段任務,吳就君(1999)的研究指出:成年早期 的女性(18-28 歲)可能結婚並在 30 歲前有第一胎,成年前期(28-38 歲)仍未婚的女性會尋找一個伴,並在有生育能力前想有孩子。可見 婚姻是過去探討女性生命週期時不可或缺的一環,而女性的生涯發展 更常受到婚姻左右。男性的生涯發展是直線式、具連續性的,然而多 數女性的生涯發展卻常因婚姻而中斷、受限(李文伶,1990)。婦女 生涯往往具有「不連續性」與「配合性」 , 「不連續性」是指婦女由於 結婚生子,影響其在教育上及就業上之連結性;「配合性」是指婦女 總是被期望去配合別人的需求,因而經常改變自己的生涯計劃(林美 和,1997)。

在新舊潮流交替中,現代婦女一方面承應新時代的召喚,要求平 等與自我實現;另一方面又深受傳統文化的制約,繼承著賢妻良母的 角色觀,在這兩極端的拉扯衝擊下,未婚女性面對婚姻問題常會有一 種矛盾感(楊美慧,1991;Phyllis,2003) 。Kaslow(1992)在其實 務的治療工作中則觀察到單身女性面臨的困境,在其晤談的個案中,

單身未婚女性通常對自己有好的自我印象及自信;當其考慮婚姻的選 擇時,一方面擔心結婚對其生涯發展及個人自由的妨礙,一方面猶豫 繼續未婚則有高齡產婦的威脅與擔心。

此外,研究指出:未婚女性較未婚男性生活適應良好;而已婚男

性不論身心健康、職場表現都較未婚男性良好,但對女性而言卻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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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son、 Stewart &Dimidjian,1995)。綜合上述,女性一旦 進入婚姻,往往在家庭中扮演照顧者的角色,協助另一半發展生涯,

卻未必能兼顧自身的生涯發展與自我實現,或許這也是許多現代女性 選擇晚婚或不婚的因素之一。隨著未婚女性人口增加,過去將婚姻視 為女性生涯一部分的觀點似乎需要做一些調整,畢竟婚姻已不是每個 女性必經的階段。未婚女性的生涯發展也不必全然受限於家庭生命週 期,而有更大的探討空間。

參 參

參 參、 、 、 、未婚者的生活方式 未婚者的生活方式 未婚者的生活方式 未婚者的生活方式

婚姻並非每一個成年人的必經之路,今天,成年人們過著各式各 樣不同的生活(陽琪、陽琬譯,1995) ,例如:在傳統婚姻生活之外,

未婚者尚可選擇單身、同居等生活型態。

一 一 一

一、 、 、 、單身的型態 單身的型態 單身的型態 單身的型態

單身未婚者依 Stein(1981)的看法可分為四種類型,這四種類 型因其意願程度及持續性不同作為分類依據(轉引自蔡文輝,2003;

陽琪、陽琬譯,1995):

1.自願暫時型單身:從未結婚者或曾結過婚者,但並不反對婚姻終究 會結婚的人,是暫時性、自願的單身。

2.自願永久型單身:自願終身不婚而過單身生活者,或曾經結過婚但 已不打算再婚者,以及生活規範中不得結婚者(如:修女、僧尼)。

3.非自願暫時型單身:渴望結婚卻尚未找到對象者。

4.非自願永久型單身:渴望結婚卻找不到對象而放棄婚姻者。他們可 能因為身體、心理或實際上的困擾而無法結婚。

這些分類法對於了解單身者的種種生活方式確有幫助。此外,個

人也會因為所處環境的變動,而從其中一個分類歸到另一分類中。

(24)

二 二

二 二、 、 、 、單身生活四大階段 單身生活四大階段 單身生活四大階段 單身生活四大階段

單身者可能歷經四個典型階段:疏離期(Alienation)、評估期

(Assessment) 、接納期(Acceptance)和同化期(Assimilation),

一般稱為四 A 階段(楊淑智譯,2003)。

1.疏離期:在這個階段,接近結婚年齡的人,未婚身分會令自己感到 不自在,甚至產生自我懷疑與挫折感。單身者會一直在這個階段打 轉,直到他們破除責難循環為止。

2.評估期:評估期可能令人非常挫折,甚至志氣消沉──身而為人的 價值感失落,覺得自己沒用。這個階段的男女會奮力重新適應世 界,且會熱中改變異性,甚至不顧一切地結婚。另一方面,單身男 女可藉由發掘個人婚姻腳本成功地度過這個階段,並在了解自己對 談戀愛的動機和感受上發現新的亮光。一旦清楚自己為什麼至今依 舊單身,就不會有那麼強烈的疏離感和焦慮。

3.接納期:邁入接納期的第一個徵兆是對單身者能做什麼、不能做什 麼,以及如何改變單身狀態等問題,擁有開放的思想和好奇心。單 身男女可以自由追求自己想要的目標,無論是親密的愛情或更快樂 的單身生活,不必因為承受壓力而勉強自己做改變。

4.同化期:當單身者完全掃除疏離感、尷尬或失敗感時,就進入最後

一個階段──同化期。這時他們已禁得起任何單身污名的傷害,文

化的婚姻腳本也無法影響他們,並能敞開心懷接納可能結婚的機

會,沒有非按傳統觀念結婚不可的壓力,生活中同時擁有許多已婚

和未婚的朋友,且不再讓自己的生活陷入泥淖。這階段不排除結婚

的可能性,甚至努力尋求婚姻,但不一定要結婚才覺得成功、成熟

及有歸屬感。一旦遇到志同道合的對象,就能共同營造美麗的愛

情,萬一遇不到合適的對象,也能自在地繼續過單身生活。這樣一

來,就能活在當下,過時的文化腳本對單身者羅織的污名,或因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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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婚姻腳本衍生的情緒都不再是負擔和阻礙。

三 三 三

三、 、 、 、影響未婚者生活適應的因素 影響未婚者生活適應的因素 影響未婚者生活適應的因素 影響未婚者生活適應的因素

國內學者普遍認為生活適應包括個人適應與社會適應,大體而 言,個人適應包含了自我概念、自我評價、情緒調節等;而社會適應 則是人與環境之間的和諧關係,如:家庭、學校、社區、社會環境等,

皆屬社會適應之範疇(王鍾和,1995;蔡玉瑟,1995;黃玉臻,1997) 。 而未婚者所面臨的壓力也來自這兩方面:一是「社會壓力」 ,二是「個 人壓力」(邵麗芳,1988) ,謝佩珊(1995)進一步指出:社會壓力包 括親友的態度、社會輿論和不平等的待遇;個人壓力則來自情感歸屬 需求、生理需求等。換言之,如果親友加諸於未婚者壓力較小、社會 輿論對待較合理、生理需求與情感歸屬能得到滿足,則未婚者將有較 佳的生活適應。趙淑珠(2003)則認為:對於未婚單身女性而言,需 要適應的部分是在社會脈絡──包括社會對於未婚的負面印象,以及 婚姻制度對於女性的限制。

綜合上述,本研究也將針對「社會壓力」與「個人壓力」兩個層

面,探討未婚女性的因應自處之道,以了解未婚女性的生活適應概況。

數據

表 表表 表 222 2--- -222 2--- -222 2 婚姻的重要角色婚姻的重要角色婚姻的重要角色 婚姻的重要角色    角色  主要任務  供應者  家庭財務來源的供應者,通常也是提供安全保障的人  管家  負責採買和烹飪、料理家務  養育子女  提供最基本的生理及心理環境,以確保子女在正常環境中成長  子女社會化  教養子女適應社會生活,成為社會成員  性  在互相取悅的原則下,滿足配偶的性需求  策劃娛樂  負責籌畫和執行家庭娛樂活動  治療者  協助配偶處理心理方面的困擾,具支援性,以情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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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良好的健康體適能是指人的心臟、血 管、肺臟及肌肉組織等都能充分發揮有 效的機能,以勝任日常工作,並有餘力

27 唐.玄奘(譯),《大正藏》冊 7,頁 1067 下。英文譯本可參見:Edward Conze, “The Questions of Suvikrāntavikrāmin,” Perfect Wisdom: the short Prajñāpāramit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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