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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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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陽科技大學九十四學年度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壹、報考資格

: 一、碩士班:

(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獨立學院之 應屆或歷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者,並符合本校各系(所)之報考規定。

(二)具有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系(所)之報考規定者,亦得報考(認定 標準請參閱本簡章第37頁附錄一)。

二、博士班:

(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相關碩士班或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

獨立學院相關碩士班之應屆或歷屆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者,並符合本校各系

(所)之報考規定。

(二)具有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系(所)之報考規定者亦得報考(認定標 準請參閱本簡章第37頁附錄一)。

貳、修業年限:

一、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在職專班生未在規定之修業期限內修滿應修課程 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

二、博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七年;但在職進修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 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其修業期限,以二年為限。

註:一般生(含在職生)上課時間為白天;在職專班生上課時間以夜間及星期六為原則。

參、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考生一律先於網路輸入個人資料,再將各項報名表件彙整並郵寄或親 自送達本校(請參閱第39頁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二、報名日期:

(一)碩士班:

1.通訊報名:自民國 94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起至 94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

止,郵戳為憑。

2.現場收件:自民國 94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起至 94 年 3 月 17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行政大樓 5 樓教務 處招生組登錄送件(現場不受理現金繳款,請先至自動櫃員機轉 帳繳交報名費 1,400 元)。

(二)博士班:

1.通訊報名:自民國 93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起至 9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

止,郵戳為憑。

2.現場收件:自民國 9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起至 93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行政大樓 5 樓教務 處招生組登錄送件(現場不受理現金繳款,請先至自動櫃員機轉 帳繳交報名費 2,400 元)。

(2)

肆、報名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伍、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資料:

(一)具有報考資格者,請詳閱簡章各項規定後,上網填寫報名資料(請參閱第 39 頁 附錄三)並列印報名表正副表(A4 規格)。

(二)請於報名表正副表指定位置貼妥兩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各乙張。

(三)報名表副表請貼妥: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或其他報考資格證明影本(尺寸超出黏貼 欄位者請反折整齊)及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交報名費之交易明細單。

(四)考生請務必於正表簽名欄親筆簽名。

(五)上網填寫報名資料,若專業科目有選考科目時應特別注意,一經完成報名後,

即不得更改。

(六)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必須正確,通訊地址欄請填寫可收到招生委員會寄發資料之 地址及電話,如各項通知無法寄達或聯絡而造成延宕時,視同放棄權利,一切 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繳交報名費:

(一)碩士班報名費新台幣 1,400 元;博士班報名費新台幣 2,400 元。

(二)繳交報名費(請參閱第 40 頁附錄四繳交報名費方式):

請依據報名表上繳款帳號至全省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交報名費

(一組繳款帳號限轉一名考生費用)。繳費後請將自動櫃員機(ATM)交易明 細單黏貼於報名表副表以供查核。

(三)凡屬台灣省、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之低收 入戶者,得於報名時繳交台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 門縣、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辦 理報名費全免,惟證明文件未於報名期限前繳驗或所繳證明文件不符者,其報 名費不予優待,事後亦不接受補件。

三、裝寄表件:

請將下列表件依序由上而下疊放整齊後,於左上角以長尾夾夾妥,裝入信封後掛號交 寄或親送本校。如因表件不齊等因素遭退件或延誤報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一)報名表正表。

(二)報名表副表。

(三)專用信封 3 ~ 4 個(請自行填妥姓名、住址及電話,免貼郵票)。

(四)服務證明正本(如 41 頁附件一,報考碩士在職專班生與博士班在職生須繳)。

現職工作服務年資未達報考系(所)要求者,須再檢附歷任服務證明,合 計工作年資須達該系(所)要求始符合報考資格。

(3)

(五)文件審核資料(請使用本簡章相關附件格式)。

1.初試科目含文件審核者應於報名時繳交(營建工程系、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 所)或另依系所(企業管理系)規定日期繳交。

2.文件審核如列為複試科目,報名時毋須繳交,俟本校公告符合複試資格名單 後,合格考生再於民國 94 年 5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以限時掛號 寄達或逕送各系(所)。交寄書寫格式如附件五。

3.轉學生及二技學生如須檢附成績單及名次證明,應同時檢附現就讀學校及原 就讀學校(或專科)成績及名次證明正本(加蓋註冊單位章戳)。

陸、報名注意事項:

一、一人限報考一系所(組)。

二、本校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之研究生不得報考本校同一系所(組)招生考試,違 者取消本次考試錄取資格。

三、報考碩士在職專班生與博士班在職生者,須現仍在職並檢附工作年資證明。

四、工作年資認定須自取得學(碩)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後起算(工作年資不包含服 義務役期間),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度9月30日。以報考本校94學年度財務金融 系碩士在職專班為例(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1.張生於民國91/6/15大學畢業,同年8/1日起開始工作至今,工作年資計算至 民國94/9/30日為3年2個月Î符合報考資格。

2.李生於民國89/6/15專科畢業,同年8/1日起開始工作至今,取得同等學力日 期為民國92/6/15,至今工作年資僅得計2年2個月15天Î不符合報考資格。

五、文件審核資料請儘量以A4格式且視各系(所)要求項目繳交,並可自行裝訂成 冊。應於報名時繳交者,如資料太多無法裝入報名專用信封時,請以報名專用 信封為封面包裝成一份寄(送)達本校(請勿分散寄送,以免遺失)。

六、考生所繳交之表件及文件審核資料,不論錄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 留原件。

七、附件一至五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多張或上網下載。

網址:http://www.cyut.edu.tw/~recruit,點選「檔案下載」。

八、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參閱第37頁附錄一「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繳交應 檢附之各項證明書影本,並於錄取報到時繳交正本。

九、一經完成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報考系所(組)或退費。

十、考生於網路報名成功並送達報名表件時,本校僅初審考生之報名資料是否齊全,

如無缺件即予受理報名,考前不另驗證報考資格;放榜前進行複審,確認已達 錄取標準之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未符合者雖總成績達錄取標準,視同自始 不具報考資格,不予錄取。

十一、考生於報名前應詳閱本簡章規定,確認自身報考資格,如因前項規定致無法 錄取,考生不得異議。

十二、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者(如師範院校公費生、軍警院校生、現役軍人 及警察等),得否報考及就讀碩、博士班,應由考生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如經錄取後無法獲准或無法配合本校註冊入學時間者不得保留入學資格。

十三、持外國學歷證件之本國籍考生,需填具外國學歷切結書(表格請上網下載 http://www.cyut.edu.tw/~recruit,點選「檔案下載」)並繳交經當地國之

(4)

本國駐外單位認證之畢業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經錄取後 另須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含當地國之本國駐外單位認證本)、就學期間入出 境證明(護照影本)及由原外國畢業學校密封並加蓋章戳或鋼印之成績單。

十四、役男參加本項考試,得依據徵兵規則相關規定,以准考證向役政單位申請延 期徵集入營至學校停止註冊之日。

柒、准考證寄發:

一、碩士班:

預定民國94年3月31日(星期四)以限時郵件寄發。考生若民國94年4月6日(星期 三)仍未收到准考證,請電(04)23323000轉4034查詢。

二、博士班:

預定民國94年5月27日(星期五)以限時郵件寄發。考生若民國94年6月2日(星期 四)仍未收到准考證,請電(04)23323000轉4034查詢。

捌、考試日期及地點:

一、碩士班:

(一)初試(考試)日期:民國94年4月10日(星期日)。

(二)複(口)試日期:民國94年5月7日(星期六)。

符合複試資格之標準由招生委員會議定之(請參閱第7頁複試規定)。

二、博士班:

考試日期:民國94年6月9日(星期四)。

三、考試地點:

(一)考場設於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東路168號,朝陽科技大學。(初試試場詳細地點 及考試時間,將於考試前一天下午在本校行政大樓前公布。)

(二)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博士班口試地點於筆試當天宣布。

玖、初試(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碩士班一般生

上午 下午

系所別 第一節

(08:20~10:00) 第二節

(10:40~12:20) 第三節

(13:30~15:10) 第四節 (15:50~17:30) 財務金融系(所) 統計學 經濟學 國文、英文 財務管理(含投資學)

甲組 統計學/微積分(二選一) 經濟學 國文、英文 企業管理/會計學(二選一)

企業管理系(所)

乙組 微積分 計算機概論 國文、英文

保險金融管理系(所) 統計學/會計學(註) 管理學/經濟學(註) 國文、英文 保險學

會計系(所) 財務會計 管理會計 國文、英文 審計學 休閒事業管理系(所) 統計學 管理學 國文、英文

(5)

上午 下午 系(所)別 第一節

(08:20~10:00) 第二節

(10:40~12:20) 第三節

(13:30~15:10) 第四節 (15:50~17:30)

甲組 國文、英文 材料力學

乙組 國文、英文 土壤力學

營建工程系(所)

丙組 計量經濟(含工程經濟

與工程統計) 國文、英文 營建管理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所) 統計學 生產管理/作業研究/計

算機概論(三選一) 國文、英文

應用化學系(所) 有機化學 分析化學 國文、英文 物理化學/生物化學/無 機化學(三選二) 甲組 微積分 環境工程 國文、英文 環境科學 環境工程與

管理系(所)

乙組 微積分 經濟學 國文、英文 環境科學

甲組 普通生物學 國文、英文 生物化學

生物技術研究所

乙組 普通化學 國文、英文 物理化學

甲組 英 語 教 學 專 業 英 文 聽 力與閱讀

英 語 教 學 專 業 英 文 寫

國文、英文

應用外語系(所)

乙組 商業英文聽力與閱讀 國際企業管理理論寫作 國文、英文

幼兒保育系(所) 教育研究法(含教育統計)嬰幼兒發展與保育(含教育

思潮、政策、行政、教保活動)國文、英文

資訊管理系(所) 計算機概論(含資料結構) 國文、英文 資訊管理導論 甲組 離散數學 計算機系統(含計算機組

織與結構、作業系統) 國文、英文

資訊工程系(所)

乙組 工程數學 電子學 國文、英文

網路與通訊研究所 機率與統計/離散數學/

工程數學(三選一)

計算機概論(含資訊網 路)/電子學(二選一)

二選一

國文、英文

註:保險金融管理系專業科目二:統計學、會計學、管理學、經濟學為選考科目(四選一)。

上午 下午

系(所)別 第一節

(08:20~12:20) 第三節

(13:30~15:10) 第四節 (15:50~17:30)

甲組 建築與都市設計 國文、英文 建築與都市設計理論 乙組 環境與景觀規劃設計 國文、英文 景觀與遊憩理論

建築及都市 設計研究所

丙組 基本設計 國文、英文 設計表現法

甲組 設計概論 國文、英文

設計研究所

乙組 視覺傳達設計 國文、英文

(6)

二、碩士在職專班

上午 下午

系所別 第一節

(08:20~10:00) 第二節

(10:40~12:20) 第三節

(13:30~15:10) 第四節 (15:50~17:30)

財務金融系(所) 文章評述

企業管理系(所) 企業管理與個案分析

資訊管理系(所) 資訊管理導論(含個案分析)

保險金融管理系(所) 保險金融實務

休閒事業管理系(所) 休閒產業管理實務

營建工程系(所) 工程實務 營建管理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所) 工業工程與管理實務

應用化學系(所) 有機化學 分析化學(含傳統及儀器分析)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所) 環保時事

資訊工程系(所) 計算機概論

幼兒保育系(所) 教育研究法(含教育統計)嬰幼兒發展與保育(含教育思 潮、政策、行政、教保活動)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 設計概念 數位媒體繪圖 (電腦上機考試)

甲組 設計概論(08:20至12:20)

設計研究所

乙組 視覺傳達設計(08:20至12:20)

三、博士班

上午 下午

系所別 第一節

(08:20~10:00)

第二節

(10:40~12:20)

第三節

(13:30~14:30)

第四節 (14:50 起)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 研究方法 建築、規劃或景觀理論 國文、英文 口試

資訊科技研究所 口試(報到處及時間將列印於口試通知單)

註:

一、 考試當天請務必提前到校,以免因塞車或其它突發狀況而延誤入場應試時間。

二、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碩士班及設計研究所碩士班之設計類科目考試時間為四 小時。考生請自備繪圖工具與繪圖耗材,必須直接在答案紙上繪製作品,除繪圖 用耗材外,不得剪貼任何物品於答案紙上。

三、 各系(所)筆試科目每科滿分皆為一百分。

四、 為避免爭議,同一系(所)碩士在職專班與一般生之考科名稱若相同者,將安排於同 一時段考試。

(7)

拾、碩士班複試(口試)日期及地點:

一、 口試日期訂於民國94年5月7日(星期六)舉行;複試文件審核資料請於民國94 年5月4日(星期三)前送達報考系所(請參閱第3頁文件審核資料寄送說明)。

二、 符合複試資格標準由招生委員會議定之,並於民國94年4月29日公告符合複試資 格名單,其口試報到時間及地點,將詳載於初試成績單,並同時公告於本校教 務處招生組網頁(http://www.cyut.edu.tw/~recruit)。為方便考生應試,若本校排 定之口試時間與他校口試時間衝突時,考生可憑他校口試通知單向本校報考系 (所)提出變更口試時間申請,並經系(所)核可(口試日期限同一天)。

三、 初試成績單(暨複試通知)預計民國94年4月21日以限時信件寄發。考生若於民 國94年4月25日仍未收到,請電(04)23323000轉4034查詢。

四、 符合複試資格考生,複試成績單預計民國94年5月12日以限時信件寄發。考生若 於民國94年5月16日仍未收到,請電(04)23323000轉4034查詢。

拾壹、成績計算:

一、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依其所占百分比計入總成績。

二、碩士班一般生之共同科目「國文、英文」併為一科,滿分100分(國文佔50分;

英文佔50分)。國文、英文不列入總成績計算,但合計之成績以達各系(所)

低標(十五百分位數)為原則,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三、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博士班考試科目「國文、英文」之成績計算與碩士班一般 生「國文、英文」成績計算方式同,即國文、英文不列入總成績計算,但合計 之成績以達該所考生低標(十五百分位數)為原則,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拾貳、成績複查辦法:

一、考生對成績有疑義者,請填妥簡章所附「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四,第44頁),

連同成績單影本,以傳真方式申請複查,並完成電話確認;其他方式申請複查 概不受理。傳真電話:(04)23334711,洽詢電話:(04)23323000轉4034。

二、碩士班考生對初試(考試)成績有疑義者,應於民國94年4月26日(星期二)

前提出申請複查;對複(口)試成績有疑義時,應於民國94年5月17日(星期 二)前提出申請複查。博士班考生應於民國94年6月20日(星期一)前提出申 請複查。

三、申請成績複查時除先傳真外,請即刻以限時掛號方式將「成績複查申請表」連同 複查費匯票(受款人:「朝陽科技大學」),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且貼足32 元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逕寄:41349臺中縣霧峰鄉吉峰東路168號 「朝陽科 技大學九十四學年度碩、博士招生委員會」收,逾期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四、本會酌收複查費每科新台幣50元整。

五、成績複查不得申請調閱、攝影、照相及影印成績相關資料。

(8)

拾參、錄取:

一、碩士班:

(一)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報考人數及考試成績,議訂各系(所)最低錄取標準,考 生之成績合於該系(所)之錄取標準者始予錄取,但若符合錄取標準之人數 少於招生名額時,得不足額錄取。本項招生考試得列備取生,不足額錄取 之系(所)則不列備取生。

(二)各系(所)若採分組招生,任一組備取生不足時,其缺額得流用至他組錄 取名額。

(三)碩士班在職專班生與一般生錄取名額不得流用。

(四)各系(所)碩士班每班招生名額均已扣除甄試錄取名額,若九十四學年 度碩士班甄試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其名額將流用至各該系(所)碩士班 考試錄取名額。故本會在決定最後錄取名額時,將依各系(所)甄試缺 額部份予以遞補。

(五)考生成績若有一科零分、缺考或未依規定參加口試者,一律不予錄取。

(六)各系(所)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序以初 試「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專業科目三」、「複試」及「國 文、英文」之原始分數高低比序。若分數仍相同,則提交本校碩、博士 班招生委員會討論是否增額錄取。

(七)以一般生身分錄取之新生,在學期間不得在校外兼職,於新生報到時須 填具非在職之切結書。

二、博士班:

(一)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報考人數及考試成績,議訂各系(所)最低錄取標準,考生 之成績合於該系(所)之錄取標準者始予錄取,但若符合錄取標準之人數少於 招生名額時,得不足額錄取。本項招生考試得列備取生,不足額錄取之系

(所)則不列備取生。

(二)考生成績若有一科零分、缺考或未依規定參加口試者,一律不予錄取。

(三)各系(所)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序以「專 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文件審核」及「口試」之原始分數高低 比序。若分數仍相同,則再以口試為之(口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以一般生身份錄取之新生,在學期間不得在校外兼職,於新生報到時須填 具非在職之切結書。

(五)以在職生身分錄取之新生,在學期間必須依本校之課程規劃時間上課,

不得擅自提出調課要求,若因故無法依修課時間上課者須自負全責。

(9)

拾肆、放榜: 【

查詢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一、碩士班:

(一)第一次放榜(不舉行複試之系所):民國94年4月29日(星期五)

1.不舉行複試各系(所)之錄取名單(含備取生)預計民國94年4月29日(星期五) 於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佈欄及本校教務處招生組網頁公告。

2.不舉行複試各系(所)之錄取通知單於第一次放榜當日寄發。

(二)第二次放榜(辦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考試之系所):民國94年5月20日(星期五) 1.舉行複試各系(所)之錄取名單(含備取生)預計民國94年5月20日(星期五)

於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佈欄及本校教務處招生組網頁公告。

2.舉行複試各系(所)之錄取通知單於第二次放榜當日寄發。

二、博士班:

(一)預計民國94年6月23日(星期四)於本校行政大樓前之公佈欄及本校教務處招 生組網頁公告。

(二)錄取通知單於放榜當日寄發。

註:本次考試正備取生之錄取通知單將以限時信件寄出,考生應自行注意本校放榜訊 息(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或於放榜後來電查詢錄取名單,

錄取考生如逾期未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成績單或報到通知要求保留錄取資格。

拾伍、報到:

一、碩士班第一次報到(不舉行複試之系所):

可採「通訊報到」或「現場報到」(二擇一)辦理報到手續:

(一)「通訊報到」:

各系所正取生請於民國94年5月9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將成績通知信 函所附通訊報到單寄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洽詢電話:(04)

23323000轉4016。

(二)「現場報到」:

各系所正取生請於民國94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親自或 委託他人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

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碩士班第二次報到(辦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考試之系所):

可採「通訊報到」或「現場報到」(二擇一)辦理報到手續:

(一)「通訊報到」:

各系所正取生請於民國94年5月30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將成績通知 單所附通訊報到單寄回以下單位辦理報到:

(10)

1.一般生: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洽詢電話:(04)23323000轉4016。

2.在職專班生:本校進修部註冊組,洽詢電話:(04)23323000轉4652~4653。

(二)「現場報到」:

各系所正取生請於民國94年5月31日(星期二),親自或委託他人至以下單 位辦理報到:

1.一般生:

(1)報到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報到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註冊組。

2.在職專班生:

(1)報到時間:下午2時30分至晚上8時

(2)報到地點:本校管理大樓2樓進修部註冊組。

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三、博士班報到:

可採「通訊報到」或「現場報到」(二擇一)辦理報到手續:

(一)「通訊報到」:

請於民國94年6月29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將成績通知單所附通訊報 到單寄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洽詢電話:(04)23323000轉4016。

(二)「現場報到」:

請於民國94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 校行政大樓2樓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

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應備證件:

一、正取生報到時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 資格,考生不得異議。若為應屆畢業生且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報到時需填 具切結書,保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畢業證書。

二、備取生遞補由本校視缺額情形主動通知遞補(報到時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或 同等學力證明文件);遞補作業至本校九十四學年度上學期開學前一日止。

拾陸、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

(依據朝陽科技大學研究所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實施辦法)

凡錄取為本校碩、博士班新生(限一般生,不含在職專班生及在職生)並符合下列 入學名次者,可獲頒入學績優獎學金:

一、不分組系(所)之前三名。

二、分組系(所)之各組第一名。

(11)

拾柒、附註:

一、凡新生入學,需於註冊時參加體檢或依本校規定繳交體檢結果報告表,若未依 規定繳交,則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

二、經錄取新生,未完成註冊手續者,不得申請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

三、一般生入學時,須詳實填寫有無在校內外擔任工作及何種職務,如有隱瞞而領 取公費或獎助學金,一經查覺,即依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施行要點議處。

四、經錄取之研究生,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各項證件或證明有偽造、變造、

冒用、不實、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考試前取消考試資格,未入學者取消錄 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不發給任何證件。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者,

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並應負法律責任。

五、各系所錄取學生經註冊入學後,其應修學分、科目、申請資格考試之條件、畢業 資格等事項,悉依本校與各系所之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校九十四學年度研究生學雜費收費標準尚未定案,謹提供九十三學年度碩士班、

博士班收費標準如下作參考:

(一)碩士班一般生:

學 制 項 目 管理學院 人文學院 設計學院 理工學院 資訊學院 學 費 38,892 38,892 40,709 40,709 40,709 雜 費 8,747 8,747 14,165 14,165 14,165 退撫基金 770 770 810 810 810 研究所一

般生及大 學部

合 計 48,409 48,409 55,684 55,684 55,684

(二)碩士在職專班生:

1.在職專班生之學費收費方式採學分鐘點費制。每一學分鐘點費為新台 幣陸仟叁佰元整(如上課鐘點數大於學分數,則依實際上課鐘點數收 費),另每學期加收新台幣壹萬零伍佰元之雜費。

2.如需補修大學部學分,依本校進修部學分鐘點費收費標準收費。

(三)博士班一般生:

第一、二年比照本校大學部日間部收費標準收取全額學雜費,第三年起 每學期收取雜費、平安保險費及網路資源使用費,若尚有修習學科者,

另繳交學分鐘點費(設計學院及資訊學院每一學分鐘點費新台幣壹仟陸 佰叁拾捌元整)。

(12)

七、考生如對招生事宜有疑義,應於放榜後二週內,向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逾時不受理(碩士班:第一次放榜申訴截止日期:民國94年5月13日,第二次放 榜申訴截止日期:民國94年6月3日;博士班申訴截止日期:民國94年7月7日)。

八、若發生天災或不可抗拒之疫情等意外事項,則由本校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議 決相關權宜措施,並另行通告實施。

九、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上下樓梯考生,請檢附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便提供必要 協助。

拾捌、簡章發售: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 50 元。

二、發售地點:

(一)本校招生組(行政大樓五樓):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本校大門管制站:全天 24 小時。

(三)本校台中推廣教育中心:上午 8 點至晚上 10 點(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星期日)。

(台中市五權路 2-3 號 1 樓,土地銀行隔壁;電話:04-22211088)。

(四)函購者每份請附新台幣 50 元(現金或郵政匯票,匯票受款人:「朝陽科 技大學」,恕不受理郵票)及每份貼足新台幣 17 元郵資之 B4 尺寸回郵信 封 1 個,填妥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寄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收(來函信封 請於左下角註明「函購碩博士班招生簡章」)

(13)

拾玖、招生系所別、名額、考試科目及計分方式:

一、碩士班(一般生):

系所別

財務金融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8名

考試 科目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經濟學 專業科目二:統計學

專業科目三:財務管理(含投資學)

備 註

一、非財金相關領域之大學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經錄取者,入學後應補修

『財務管理』四學分方准參加學位考試,相關辦法於入學後另行通知。

二、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及『經濟學』學科能力測 驗,預計於每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入學考試已選考『統計學』或『經濟學』

且成績達高標以上者,可免參加其相對應科目之學科能力測驗。若學科能力測驗 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學院開設之暑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開 學後依下列規定修習相關課程:

1.『經濟學』不及格者,應選修大學部『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各三學 分。

2.『統計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二學分。

修習上述課程之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修習上 述課程之學分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學分費之收取標準,依本校相關規定 辦理;開學後於大學部補修者,依規定一般生免予收費。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92~7094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finance 五、電子信箱:finance@mail.cyut.edu.tw

(14)

系所別

企業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一般生21名(甲組18名、乙組3名)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經濟學

專業科目二:企業管理、會計學(二選一) 專業科目三:統計學、微積分(二選一)

註:專業科目二、三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選考科目」。

考試 科目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微積分 專業科目二:計算機概論

備 註

一、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及『經濟學』學科能力測 驗,預計於每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入學考試已選考『統計學』或『經濟學』

且成績達高標以上者,可免參加其相對應科目之學科能力測驗。若學科能力測驗 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學院開設之暑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 開學後依下列規定修習相關課程:

1.『經濟學』不及格者,應選修大學部『經濟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2.『統計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修習上述課程之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修習上 述課程之學分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收費標準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開學 後於大學部補修者,依規定一般生免予收費。

二、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62~7065 三、網址:http://www.ba.cyut.edu.tw/

四、電子信箱:ba@mail.cyut.edu.tw

(15)

系所別

保險金融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9名

考試 科目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保險學(50%)

專業科目二:經濟學、統計學、會計學、管理學(50%,四選一) 註:專業科目二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選考科目」。

備 註

一、「專業科目二」之分數以標準化法計算之。

二、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及『經濟學』學科能力測 驗,預計於每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入學考試已選考『統計學』或『經濟學』

且成績達高標以上者,可免參加其相對應科目之學科能力測驗。若學科能力測驗 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學院開設之暑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 開學後依下列規定修習相關課程:

1.『經濟學』不及格者,應選修大學部『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上、下 學期各三學分。

2.『統計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修習上述課程之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修習上 述課程之學分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收費標準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開學 後於大學部補修者,依規定一般生免予收費。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306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ins 五、電子信箱:ins@mail.cyut.edu.tw

(16)

系所別

會計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9名

考試 科目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財務會計 專業科目二:管理會計 專業科目三:審計學

備 註

一、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及『經濟學』學科能力 測驗,預計於每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學科能力測驗未達標準者,可修習 管理學院開設之暑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開學後依下列規定 修習相關課程:

1.『經濟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經濟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2.『統計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修習上述課程之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修習上 述課程之學分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收費標準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開學 後於大學部補修者,依規定一般生免予收費。

二、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424 三、網址:http://www.cyut.edu.tw/~acc 四、電子信箱:acc@mail.cyut.edu.tw

(17)

系所別

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9名

考試 科目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管理學 專業科目二:統計學

備 註

一、經錄取之一般生『管理學』考試成績未達標準者,應補修大學部『管理學』三學 分,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該學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或修習碩士班相 關管理課程(入學後公告)三學分且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 修至及格為止。

二、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學科能力測驗,預計於每 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入學考試『統計學』成績達高標以上者,可免參加該 科學科能力測驗。若學科能力測驗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學院開設之暑期班,

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開學後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三 學分,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該學分不得列入 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收費標準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開學 後於大學部補修者,依規定一般生免予收費。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452~7454。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 點選「教學研究」進入。

五、電子信箱:leisure@mail.cyut.edu.tw。

(18)

系所別

營建工程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26名(甲組9名、乙組10名、丙組7名)

甲組:結構及材料組;乙組:大地工程組;丙組:營建管理組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一:材料力學 (佔 100%)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一:土壤力學(佔 100%) 考試

科目

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營建管理(50%)

專業科目二:計量經濟(含工程經濟與工程統計) (50%)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02

二、網址:http://www.cyut.edu.tw/~ce/index.htm 三、電子信箱:ce@mail.cyut.edu.tw

系所別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9名

初 試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70%)

專業科目一:統計學

專業科目二:生產管理、作業研究、計算機概論 (三選一) 註:專業科目二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選考科目」。

複 試

文件審核(佔 30%)

一、大學(專)歷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期成績免)及名次證明(於該系之排名) 二、個人履歷(請使用第 43 頁附件三格式,或由本系網頁下載)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33 二、網址:http://www.cyut.edu.tw/~iem 三、電子信箱:iem@cyut.edu.tw

(19)

系所別

應用化學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7名

考試 科目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有機化學 (30%) 專業科目二:分析化學 (30%)

專業科目三:物理化學、生物化學、無機化學 (三選二,各佔 20%) 註:專業科目三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選考科目」。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272

二、網址:http://www.cyut.edu.tw/~applchem/ucindex.htm 三、電子信箱:applchem@mail.cyut.edu.tw

系所別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2名(甲組8名、乙組4名)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100%)

專業科目一:微積分 專業科目二:環境科學 專業科目三:環境工程 考試

科目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100%)

專業科目一:微積分 專業科目二:環境科學 專業科目三:經濟學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482 二、網址:http://www.cyut.edu.tw/~dem 三、電子信箱:dem@mail.cyut.edu.tw

(20)

系所別

生物技術研究所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2名(甲組8名、乙組4名)

甲組:植物生技組;乙組:生物程序組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普通生物學 專業科目二:生物化學 考試

科目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普通化學 專業科目二:物理化學

備 註

一、限理、工、醫、農、生物相關科系畢業。

二、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582 三、網 址:http://www.cyut.edu.tw/~ib 四、電子信箱:ib@mail.cyut.edu.tw

(21)

系所別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21名(甲組9名、乙組4名、丙組8名)

甲組:建築與都市設計學程;乙組:景觀與遊憩學程;丙組:建築設計學程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建築與都市設計理論 專業科目二:建築與都市設計

三、文件審核(佔 20%):大學(專)在校成績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景觀與遊憩理論 專業科目二:環境與景觀規劃設計 三、文件審核(佔 20%):大學(專)在校成績 初 試

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設計表現法 專業科目二:基本設計

三、文件審核(佔 20%):大學(專)在校成績

複 試

口試(佔 30%)

符合複試資格者,複試當日考生應出示:

◎ 甲組(建築與都市設計學程)、乙組(景觀與遊憩學程)

1.個人自傳履歷。 2.研究計畫書。 3.作品集或論文。 4.推薦函 2 封。

◎ 丙組(建築設計學程)

1.個人自傳履歷。 2.讀書計畫書。 3.作品集或論文。 4.推薦函 2 封。

備 註

一、文件審核資料『大學(專)在校成績』請於報名時繳交。

二、具有建築(設計)系背景者不得報考丙組(建築設計學程),非建築背景專科學校畢 業者取得同等學力後可報考。

三、建築與都市設計、環境與景觀規劃設計、基本設計等專業科目應考時間各為四小 時(繪圖工具請考生自行攜帶)。

四、研究計畫或讀書計畫書格式請上本所網站(http://www.cyut.edu.tw/~urban)下載。

五、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603 六、網址:http://www.cyut.edu.tw/~urban/

七、電子信箱:dcollege@mail.cyut.edu.tw

(22)

系所別

設計研究所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2名(甲組6名、乙組6名)

甲組:工業設計組;乙組:視覺傳達設計組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設計概論 初 試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視覺傳達設計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0%)

(一) 歷年成績單(含學業及操行成績,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年成績免)及名次證明。

(二)自傳及履歷(應包含 1.家庭狀況 2.求學過程 3.個人特質、優缺點、專長 4.曾獲 得之榮譽 5.生涯規劃與抱負、研究興趣等)。

(三)推薦信 2 封。

(四)研究計畫書乙份(含 1.研究領域 2.研究內容 3.預期研究成果)。

(五)作品集或論文。

二、口試(佔 40%)

備 註

一、 專業科目應考時間為四小時,繪圖工具請考生自行攜帶。

二、除設計作品尺寸過大不宜郵寄者得於口試當日呈送外,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 補充資料。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611~7612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gde 五、電子信箱:gde@mail.cyut.edu.tw

(23)

系所別

應用外語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2名(甲組7名、乙組5名)

甲組:英語教學組;乙組:國際商務溝通組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60 %)

專業科目一:英語教學專業英文聽力與閱讀(30%) 專業科目二:英語教學專業英文寫作(30%)

初 試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60 %)

專業科目一:商業英文聽力與閱讀(30%) 專業科目二:國際企業管理理論寫作(30%) 複 試 口試(佔 40 %)

備 註

一、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

二、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362、7366 三、網址:http://www.afl.cyut.edu.tw

四、電子信箱:afl@mail.cyut.edu.tw。

系所別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3名

考試 科目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教育研究法(含教育統計)

專業科目二:嬰幼兒發展與保育(含教育思潮、政策、行政、教保活動)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392~7395

二、網址:http://www.cyut.edu.tw 點選「教學研究」進入 三、電子信箱:ecde@mail.cyut.edu.tw

(24)

系所別

資訊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27名

考試 科目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100%)

專業科目一:資訊管理導論

專業科目二:計算機概論(含資料結構)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122~7125 二、網址:http://www.im.cyut.edu.tw/。

三、電子信箱:im@cyut.edu.tw。

系所別

資訊工程系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21名(甲組13名、乙組8名)

甲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100%)

專業科目一:離散數學

專業科目二:計算機系統(含計算機組織與結構、作業系統) 考試

科目

乙組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100%)

專業科目一:工程數學 專業科目二:電子學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633 二、網址:http://www.csie.cyut.edu.tw 三、電子信箱:csie@mail.cyut.edu.tw

(25)

系所別

網路與通訊研究所碩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

名 額 12名

初 試

一、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70%)

專業科目一:計算機概論(含資訊網路)、電子學(二選一) 專業科目二:機率與統計、離散數學、工程數學(三選一)

註:專業科目一、二請於網路填寫報名資料時擇定「選考科目」。

複 試

◎文件審核(佔 30%)

一、大學(專)歷年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期成績免)及名次證明(於該系之排名) 二、個人履歷(請使用第 43 頁附件三格式,或由本所網頁下載)

三、專業證照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

備 註

一、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243。

二、網址:http://www.nc.cyut.edu.tw 三、電子信箱:nc@mail.cyut.edu.tw

(26)

二、碩士在職專班:

系所別

財務金融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28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文章評述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30%) (一)大學(專)歷年成績單 (二)履歷與自傳

(三)研究計畫

(四)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五)專業工作成就

1.個人職務及表現 2.獲獎紀錄

3.創作、發表及著作等 4.服務單位之推薦函 二、口試(佔 3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非財金相關領域之大學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班經錄取者,入學後應補修

『財務管理』四學分方准參加學位考試,相關辦法於入學後另行通知。

三、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及『經濟學』學科能力測 驗,預計於每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學科能力測驗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 學院開設之暑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開學後依下列規定修習相 關課程:

1.『經濟學』不及格者,應選修大學部『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各三學分。

2.『統計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二學分。

修習上述課程之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修習上 述課程之學分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或大學部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學分費之收取標準,依本校 相關規定辦理。

四、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

五、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92~7094 六、網址:http://www.cyut.edu.tw/~finance 七、電子信箱:finance@mail.cyut.edu.tw

(27)

系所別

企業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30名

初 試

一、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企業管理與個案分析 二、文件審核(佔 30﹪):

(一)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 1.相關工作經驗年資

2.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3.專業工作成就

(1)個人職務及表現 (2)獲獎紀錄

(3)創作、專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 (4)服務單位之推薦函

(5)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 (二)學習知能與相關特殊表現

1.自傳或專業心得報告 2.讀書計畫或研究計畫 3.相關之特殊表現 4.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 複 試 ◎口試(佔 3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報考本系在職專班考生,請將文件審核資料於筆試前一個工作日(94 年 4 月 8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或寄達企管系辦公室,所繳交各項「影本及資料」概不退還,

請自留原件 (地址:413 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東路 168 號 企業管理系)。

三、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及『經濟學』學科能力測 驗,預計於每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學科能力測驗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 學院開設之暑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開學後依下列規定修習相 關課程:

1.『經濟學』不及格者,應選修大學部『經濟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2.『統計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修習上述課程之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修習上 述課程之學分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或大學部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學分費之收取標準,依本校 相關規定辦理。

四、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62~7065 五、網址:http://www.ba.cyut.edu.tw

六、電子信箱:ba@mail.cyut.edu.tw

(28)

系所別

保險金融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5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保險金融實務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0%) (一)個人履歷及自傳

(二)大專以上歷年成績單乙份 (三)研究計畫書乙份(限五頁以內) (四)推薦函 2 封

(五)發表著作、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二、口試(佔 3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入學後如未曾於大學部修習過『保險學』、『投資學』、『財務管理』及『風險 管理(與保險) 』相關課程,須補修大學部相關課程學分。

三、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及『經濟學』學科能力測 驗,預計於每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學科能力測驗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 學院開設之暑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開學後依下列規定修習相 關課程:

1.『經濟學』不及格者,應選修大學部『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上、下 學期各三學分。

2.『統計學』不及格者,應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期各三學分。

修習上述課程之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修習上 述課程之學分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或大學部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學分費之收取標準,依本校 相關規定辦理。

四、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

五、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306 六、網址:http://www.cyut.edu.tw/~ins 七、電子信箱:ins@mail.cyut.edu.tw

(29)

系所別

休閒事業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20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休閒產業管理實務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0%)

(一)相關資料及證照。

(二)研究計畫書乙份。

(三)個人履歷與自傳。

二、口試(佔 3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經錄取者,報到後應參加本系規劃之『管理學』學科能力測驗,預計於每年六月 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學科能力測驗未達標準者,應補修大學部『管理學』三學分,

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但該學分不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或修習碩士班相關 管理課程(入學後公告)三學分且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 至及格為止。

三、經錄取者,報到後均應參加管理學院規劃之『統計學』學科能力測驗,預計於每 年六月底或七月初舉行。若學科能力測驗未達標準者,可修習管理學院開設之暑 期班,修習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或於開學後修習大學部『統計學』上、下學 期各三學分,成績 70 分以上為及格,不及格者須重修至及格為止;且該學分不 得列入碩士班畢業學分。

註:修習暑期班或大學部之學分費由學生自行負擔,學分費之收取標準,依本校 相關規定辦理。

四、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

五、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451~7454。

六、網址:http://www.cyut.edu.tw 點選「教學研究」進入。

七、電子信箱:leisure@mail.cyut.edu.tw。

(30)

系所別

營建工程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5名

初 試

一、專業科目(佔 30%)

專業科目一:營建管理(15%) 專業科目二:工程實務(15%) 二、文件審核(佔 20%)

(一)個人履歷、自傳及大學(專)以上成績單 (二)讀書計畫及研究方向(限 10 頁)

(三)相關工作經驗及年資 (四)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 (五)專業工作成就

1.個人職務及表現 2.獲獎紀錄

3.創作、專刊、發明、發表及著作 4.相關推薦函

複 試 ◎口試(佔 5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02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ce 五、電子信箱:ce@mail.cyut.edu.tw

(31)

系所別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5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工業工程與管理實務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0%) (一)大學(專)歷年成績單

(二)個人履歷(請使用第 43 頁附件三格式,或由本系網頁下載) 二、口試(佔 40%)

備 註

一、 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033 三、網址:http://www.cyut.edu.tw/~iem 四、電子信箱:iem@cyut.edu.tw

系所別

應用化學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2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有機化學(25%)

專業科目二:分析化學(含傳統及儀器分析) (25%)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5%) (一)工作經驗及年資 (二)專業表現及特殊表現 (三)專利、著作等

二、口試(佔 25%)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272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applchem/ucindex.htm 五、電子信箱:applchem@mail.cyut.edu.tw

(32)

系所別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4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30%) 專業科目一:環保時事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40%)

(一)自傳、履歷及大學(專)以上成績單 (二)工作經驗及年資

(三)研究計畫書

(四)服務單位之推薦函 (五)相關證照或工作證明 二、口試(佔 3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482 三、網址:http://www.cyut.edu.tw/~dem 四、電子信箱:dem@mail.cyut.edu.tw

系所別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0名(數位設計學程)

初 試

一、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設計概念

專業科目二:數位媒體繪圖-電腦上機考試 二、文件審核(佔 20%):大學(專)在校成績

複 試

◎ 口試(佔 40%)

符合複試資格者,複試當日考生應出示:

1.個人自傳履歷。 2.讀書計畫書。 3.專業工作成就。 4.推薦函 2 封。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文件審核資料『大學(專)在校成績』請於報名時繳交。

三、讀書計畫書格式請上本所網站(http://www.cyut.edu.tw/~urban)下載。

四、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603 五、網址:http://www.cyut.edu.tw/~urban 六、電子信箱:dcollege@mail.cyut.edu.tw

(33)

系所別

設計研究所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5名(甲組8名、乙組7名)

甲組:工業設計組;乙組:視覺傳達設計組 甲組 ◎專業科目(佔 30%)

專業科目一:設計概論 初 試

乙組 ◎專業科目(佔 30%)

專業科目一:視覺傳達設計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30%)

(一)歷年成績單(含學業及操行成績)及名次證明。

(二)自傳及履歷(應包含 1.家庭狀況 2.求學過程 3.個人特質、優缺點、專長 4.曾 獲得之榮譽 5.生涯規劃與抱負、研究興趣等)。

(三)推薦信 2 封。

(四)研究計畫書乙份(含 1.研究領域 2.研究內容 3.預期研究成果)。

(五)作品集或論文。

二、口試(佔 4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專業科目應考時間為四小時,繪圖工具請考生自行攜帶。

三、除設計作品尺寸過大不宜郵寄者得於口試當日呈送外,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 補充資料。

四、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611~7612 五、網址:http://www.cyut.edu.tw/~gde 六、電子信箱:gde@mail.cyut.edu.tw

系所別

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2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教育研究法(含教育統計) (佔 25%)

專業科目二:嬰幼兒發展與保育(含教育思潮、政策、行政、教保活動) (佔 25%)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0﹪)

(一)大專以上歷年成績單乙份

(二)個人履歷及自傳

(三)研究計畫書乙份(限 5 頁以內)

(四)專業證照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 二、口試(佔 3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392~7395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 點選「教學研究」進入 五、電子信箱:ecde@mail.cyut.edu.tw

(34)

系所別

資訊管理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25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資訊管理導論(含個案分析)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0%)

(一)研究計畫書乙份(限五頁以內) (二)推薦信 2 封

(三)大專以上歷年成績單乙份 (四)專業證照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 二、口試(佔 4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122~7125 四、網址:http://www.im.cyut.edu.tw

五、電子信箱:im@cyut.edu.tw

系所別

資訊工程系碩士班

身分別 在職專班生

名 額 10名

初 試 ◎專業科目(佔 50%)

專業科目一:計算機概論

複 試

一、文件審核(佔 20%)

(一)個人履歷、自傳及大學(專)以上成績單

(二)讀書計畫及研究方向 二、口試(佔 30%)

備 註

一、須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口試當日請勿再發送個人補充資料或使用簡報設備。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633 四、網址:http://www.csie.cyut.edu.tw 五、電子信箱:csie@mail.cyut.edu.tw

(35)

三、博士班:

系所別

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博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含在職生)

名 額 3 名

考試 科目

一、國文、英文

二、專業科目(佔 40﹪) 專業科目一:研究方法

專業科目二:建築、規劃或景觀理論 三、文件審核(佔 40﹪)

(一)個人自傳履歷

(二)碩士論文(或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

(三)研究計畫書(格式請上本所網站 http://www.cyut.edu.tw/~urban 下載)。

(四)著作(含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研究及技術報告等) (五)推薦函 2 封

四、口試(佔 20﹪)

備註

一、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

二、在職生須碩士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603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urban

五、 電子信箱:dcollege@mail.cyut.edu.tw

(36)

系所別

資訊科技研究所博士班

身分別 一般生(含在職生)

名 額 3名

考試 科目

一、文件審核(佔 50%)

(一)個人自傳履歷(含完整之學經歷)

(二)碩士論文(或相當於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 (三)研究計畫書

(四)著作(含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研究及技術報告) (五)推薦函 2 封

(六)大專以上歷年之成績單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二、口試(佔 50﹪)

備 註

一、文件審核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

二、在職生須碩士畢業(或同等學力)後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聯絡電話:(04)23323000 分機 7702 四、網址:http://www.cyut.edu.tw/~infodp 五、 電子信箱:infodp@mail.cyut.edu.tw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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