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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
國文考科非選擇題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閱卷召集人:李隆獻(國立臺灣大學中文系教授)
本次參與指考國文科閱卷的委員,均為國內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語文 教育系或共同科之教師,共 132 人,分為 14 組。除由正、副召集人統籌所有閱 卷事宜外,每組均設一位協同主持人,負責該組閱卷工作,協同主持人皆為各 大學之專任教授。
7 月 6 日,首先由正、副召集人與五位協同主持人,就 3000 份來自全省各 考 區 的 抽 樣 答 案 卷 , 詳 加 評 閱 、 分 析 、 討 論 , 草 擬 評 分 原 則 。 每 題 選 出
「A」、「B」、「C」等第之標準卷各 1 份,及試閱卷各 18 份。7 月 7 日,再 由正、副召集人與 14 位協同主持人深入討論、評比所選出的標準卷及試閱 卷,並審視、修訂所擬之評分原則,確定之後,製作閱卷手冊,供 7 月 10 日正 式閱卷前各組協同主持人說明及全體閱卷委員參考之用,並作為評分時之參 考。
本次國文科考試,非選擇題共二大題,占 45 分。第一大題為「觀點闡 述」,占 18 分;第二大題為「作文」,占 27 分。
第一大題為「觀點闡述」,應綜整甲、乙、丙三則材料,闡述對「國際人 才流動」的看法。對「國際人才流動」議題,闡述深入,條理清晰,文字流 暢,給 A 等分數(18 分~13 分);闡述清楚,文字尚稱通順,給 B 等(12 分
~7 分);闡述浮泛,結構鬆散,文字拙劣,則降入 C 等(6 分~1 分)。其次,
再視標點符號使用恰當與否與錯別字之多寡,斟酌扣分;至於字數,則少於 7 行或多於 13 行者,酌扣 1 分。
第二大題為作文,要求考生以「在人際互動中找到自己」為題,寫一篇文 章,論說、記敘、抒情皆可。考生應就文題要求,述論在人際互動中如何省察 自己,進而認識自己,並自我期許。凡能真切深刻發揮題旨;舉證貼切,見解 深刻,內容充實允當;結構嚴謹,脈絡清楚;文筆精練,敘述流暢或說理切 當,得 A 等(27 分~19 分)。能大致發揮題旨;舉證大致貼切,見解不失平 實,內容尚稱豐富;結構尚稱完整,脈絡大致清楚;文筆通順或說理適當,得 B 等(18 分~10 分)。未能確實掌握題旨,或認知有誤;舉證欠當或錯誤,體 悟膚淺,內容浮泛;結構鬆散,脈絡不清;文筆拙劣或說理紊亂,得 C 等(9 分~1 分)。
另外,文未終篇,或一段成文者,至多 18 分。並視標點符號之使用與錯 別字之多寡,斟酌扣分。完全文不對題或作答內容完全照抄試題者,給予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