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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學年度 親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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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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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4 學年度 親職手冊

輔導室 編製

(2)

目 錄

壹、 校長的話---01

貳、 教務處宣導事項---02

參、 學務處宣導事項---07

肆、 教官室宣導事項---11

伍、 105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12

陸、 孩子的發展與未來能力的培養---21

柒、 行動復華 App 安裝說明(Android 版) ---26

捌、 參考資料(洪蘭:支持孩子從 13 歲

探索興趣,發現工作大未來)---28

(3)

壹、 校長的話

一、高雄區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方案,自104學年度起整合為「免 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兩種管道,以免試入學為主,因為免 試入學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所以會有超額比序的情形。超額 比序項目有:多元發展項目、志願序、及教育會考等,整體而 言,決定比序順序的關鍵性因素是教育會考成績,請家長們還 是要重視孩子學業成績的表現。

(一)免試入學

免試入學,是指不必參加任何入學考試就可以選擇學校就 讀,且不採計國中學生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在國中階段做 好性向探索與適性輔導,參酌學生性向、興趣及能力,提 供進路選擇的建議,讓學生適性選擇鄰近學校就讀。當參 加免試入學學生之登記人數,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 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 額,依各主管機關訂定適性輔導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特色招生

「特色招生」是指高雄區學生可選擇透過甄選入學(採術 科測驗),進入經各主管機關核准辦理特色招生之高中職 或五專就讀,且須提供最低免試入學名額。高雄區特色招 生以甄選入學為主。

二、教育理念

學校的教育理念就是「嚴管勤教」;實現「敦品勵學」的教育 目標,敦品是個人品德涵養,包含正直、誠信、負責、感恩和 努力,這些是需要學習的;勵學則是要學習追求知識、追求卓 越,培育學生正確的認知能力。期望建立「以人為本」的全人 教育校園,讓學生學會認知、學會悅納自己、學會尊重別人、

學會負責做事、學會生涯發展,以陶冶學生身心,健全人格發 展,增進學生適應現代社會的能力,成就未來世界公民。

三、努力目標

(一)國中部能在穩定中持續成長,結合優質教學團隊創新教 學,多方發展學生潛能,培養健全人格的現代國民。

(二)高中部持續強化升學輔導,以考取優質國立大學為目標,

發揮教師專業知能,有效引導學生學習。

(三)職高方面加強技能學習,以考取專業證照為目標,有效提 高升學與就業的競爭力,拓展學生實務經驗。

(四)與大學院校加強產學合作,兼顧升學與就業,提供學生成 功的機會,達成適性教育的目標。

(五)營造復華成為精緻、優質、有活力的學校,實現全人教育

的目標。

(4)

貳、 教務處

高雄市復華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103 年 8 月 1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3 年 8 月 28 日期初校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 學業成績評量採百分制評定,每一科目成績計算方式除課 程綱要另有規定外,依下列比例計算之:

一、一般學科:定期考查佔百分之七十(第一次期中考佔 百分之二十、第二次期中考及期末考各佔百分之二十 五),日常考查佔百分之三十。

二、生活、藝術與健康體育領域科目:以日常考查佔百分 之七十,定期考查佔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1. 每一科目日常考查得依其性質酌用下列方法辦 理:口頭問答、演習練習、實驗、實習、閱讀報 告、作文、隨堂測驗、調查採集等報告、工作報 告、其他。

2. 每一科目日常考查成績的計算,以學期內日常考 查各項分數平均之。

3. 每學期定期考查舉行三次定期考查(三年級第二 學期二次)。

三、每一科目日常考查、定期考查二項成績合計為學期成 績,成績及格即授予學分。

第三條 學生於定期考查時缺考,其處理方式如下:

一、學生於定期考查時,不得無故缺考,無故缺考以零分 計算。

二、因公、因病、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假、生理

假、喪假或因特殊事故不能參加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

(5)

准給假者,不准予補考。

1. 請假學生於假滿後一週內主動至教務處參加補行 考試或採其他方式考查,違者缺考科目以 0 分登 錄。

2. 學生因公、喪假或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嬰 假或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者,該次定期考 查成績以補考實得成績登錄。

3. 學生非因公、喪假或產前假、娩假、流產假、育 嬰假或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者,該次定期 考查成績依下列規定採計:

(1) 定期考查補考成績不及格者,以補考實得成 績登錄。

(2) 定期考查補考成績及格者,以【及格分數+(定 期考查補考成績-及格分數)X 0.7】後四捨五 入取至整數位登錄。

第四條 學生畢業成績之計算,為在學期間各科目學期成績乘以各 該科目學分數所得之總和,再除以修習學分數總和;各科 目學期成績,就重補修成績或原成績擇優計算。

第五條 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生學業成績不及格之科目,得予補考。

二、學校得於學期成績正式公佈後,辦理學生學期成績不 及格科目之補考。

三、特種升學優待入學之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依規定辦 理。

四、補考缺考者因公假或因特殊事故,報經學校核准給假 者,准予在銷假日的次一上班日另行補考一次,其他 缺考者,其補考成績均以 0 分計算。

五、補考成績及格者,授予學分,學期成績以六十分計,

並以六十分登記成績。

六、補考成績不及格者,不授予學分,學期成績以補考成

(6)

績或原學期成績擇優登錄

第六條 學生於規定之修業期限內,各學期未取得學分之科目,已 修習者,得申請重修;未修習者,得申請補修。

一、重修方式:依本校學生重修學分施行要點之規定辦理。

(一) 普通高中:每一科目成績以學年為單位,各科目學 年成績,以該學年度該科目各學期成績平均計算。

1. 學年平均成績及格者,上、下學期均授予學 分。

2. 學年平均成績不及格者,不及格科目得申請 重修。

(二) 職業類科:每一科目成績以學期為單位,學期成績 及格之科目,授予學分。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

得申請重修 二、補修方式:

(一) 凡本校轉科生或轉入學生得申請補修其轉入不同 科別之專業科目,補修及格授予學分,成績以實 得分數計算。

(二) 依本校學生重修學分施行要點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重修成績採計方式如下︰

一、重修後成績及格之科目,該學年度各學期均授予學 分,其成績以重修實得成績登錄。 (99 學年度(含)後入 學者以及格分數登錄)

二、重修後成績不及格之科目,僅就重修前及格之學期授 予學分。該科目成績,就重修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

前兩項成績於學生參加升學進路採計校內成績排名 時,重修後成績仍以最高 60 分為採計標準。

第八條 學生當學年成績不及格科目學分數,逾當學年學分數二分

之ㄧ者,應重讀,其成績以重讀之成績計算;前項學年成

績不及格科目學分數之計算,應包括補考後不及格科目之

學分數,及未達補考標準之不及格科目學分數。

(7)

第九條 學生該學年度取得之學分數計算,應包括補考、重修及補 修後及格科目之學分數。

一、學生於該學年度完成重補修後,不及格學分數,仍逾 當學年學分數二分之ㄧ者,應重讀該年級。

二、重讀該年級之學生,學校應輔導以全面重讀為原則;

一年級重讀得輔導其選擇適性類科就讀,其成績以重 讀成績計算。惟已修習及格科目可擇優登錄之。

三、學校建置學生成績查詢系統,輔導學生查詢所得學分 數。

第十條 建立學生支援系統,依日常及定期學業成績評量結果進行 分析,並調查學生參與意願,實施以下差異化教學及補就 教學,包括(1)普通高中礪學班(2)針對成績優良學生實施 拔尖增能班(3)成績低落學生實施扶弱課程,以輔導學生 適性學習,發揮學生潛能。

第十一條 轉學生入學前、學生轉科前及休學學生復學前,已修習且 取得學分之科目,經審查符合課程規定要求,或經測驗及 格者,得列抵免修。

一、學生轉學、轉科(學程)經學校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學 分抵免後,其未取得學分之科目,得申請參加重補 修,重補修及格,得授予學分數。

二、休學期滿之學生申請復學,編入與休學時相銜接之年 級就讀;如有必要可向學校申請提前復學,視為正式 復學生,該學期學生選擇重讀之科目,其成績以重讀 成績計算。

第十二條 學生參加校外研習進修、職業訓練、實習取得學分證明經 學校審查符合課程規定要求者,得採計成績或學分,其科 目並得抵免學分數。

一、學生參加技藝競賽或領有政府機關頒發之丙級以上技 術士證者,得申請抵免學分。

二、學生申請抵免之學分,以該生已修習相關實習課程或

(8)

專業科目原成績不及格者為限。

三、抵免科目學分數依本校學生技優抵免學分數施行要點 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學生學習評量結果,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依教育部所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一) 普通高中:修業期滿,修畢一百六十個畢業學分 數(包括必修學分至少須 120 學分,選修至少須 40 學分以上及格),且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

(二) 職業類科:學生畢業學分數為 160 學分,包括:

1. 部定必修科目及格率至少 85%。

2. 專業及實習科目及格學分數至少 60 學分以 上。

3.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 三大過。

4. 學生未能在三年內修畢應修學分取得畢業證 書者,得於第四年或第五年返校申請重修不 及格科目,且應於寒暑假期間辦理。

第十四條 本補充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請教育部備查後施行,

修正時亦同。

(9)

參、 學務處宣導事項

高雄市私立復華高級中校學生德行評量補充規定

103.8.28 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8.25 日於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復華高級中校學生德行評量補充規定(以下簡稱本補充規定)依據教

育部103年1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27904A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學 生學習評量」第十九條訂定之。

二 本校辦理有關學生德行評量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皆依本補充規 定辦理。

三 德行評量:以學期為單位,由導師參考各科任課教師及相關行政單位 提供之意見,依學生行為事實綜合評量記錄,並視需要提出具體建 議,不評定分數及等第,作為學生適性輔導及適性教育安置依據。其 項目如下:

(一)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與校內外特殊表現:考量學生之待人誠信、整 潔習慣、禮節、班級服務、社團活動、參與校內外競賽情形及對 學校聲譽之影響等。

(二)服務學習:考量學生尊重生命價值、規劃生涯發展、提升生活素 養、體驗社區實際需求,具備公民意識及責任感等。

(三)獎懲紀錄。

(四)出缺席紀錄。

(五)具體建議。

四 德行評量之獎懲,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及大功。

(二)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留校查看、適性輔導及 適性教育安置。

(三)獎懲換算基準:累計三嘉獎相等於一小功,累計三小功 相等於一大功;累計三警告相等於一小過,累計三小過 相等於一大過。

學生之獎懲,除應通知學生、導師、家長或監護人外,於學期結束時列 入德行評量。

前項之獎懲項目、事由、程序、獎懲相抵及銷過之相關規定,

依本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及「行善銷過辦法」實施。

五 學生請婚假、產前假、娩假、陪產假、流產假及育嬰假時,

導師應約集家長或監護人到校洽談,並會同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官在輔 導中心個別諮商室為之。

其餘假別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定」辦理。

(10)

六 學生請假須檢附相關證明,每日以八節課計算。除公假外,全學期缺 課達教學總節數二分之一,或曠課累積達四十二節者,經提學生獎懲 委員會議審議後,應予以留校察看、適性輔導或適性教育處置。

七 學生缺課除因公假、病假、婚假、產前假、娩假、陪產假、流產假、

育嬰假、生理假、喪假經學校核准給假外,不包括事假,其缺課節數 達該科目全學期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八 學生出、缺席考評結果,依下列各款標準給予獎懲之:

(一) 全學期不曠課、不缺席、不遲到者記小功1次。

(二) 升旗、早自習、午休合併每4次,記警告1次。

(三) 事假每達10節記警告1次;因喪假或特別事故准假一週內者不列 計,但超過一週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依事假之規定處理。

(四) 病假須出具相關就醫證明﹙例藥單、費用收據等﹚為憑;如超過 三天以上時,須有醫師證明且經查證屬實者。

(五) 女生生理日致上學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乙天為原則。

九 每學期末學生德行評量,有下列情形者,得提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通 過後,應予以留校察看、適性輔導及適性教育安置:

(一)獎懲相抵累計滿三大過。

(二)曠課累積達四十二節。

(三)受「留校察看」之處分後,仍受大過以上(含)或獎懲相抵累計 滿一大過處分。

(四)德行評量未達畢業標準。

十 留校察看時間以ㄧ學期為原則,依下列規定實施:

(一)學期末經提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得為撤銷、延長或適性輔導及 適性教育安置之決議,陳報校長核定後實施。

(二)期間再記一大過以上﹙含﹚、獎懲相抵累計滿一大過或曠課累積 達四十二節者,經提學生獎懲委員討論後,判定無特殊理由者,

應予進行適性輔導及適性教育安置。

十一 留校察看學生應參加「敦品班」假日輔導及愛校服務,依規定完成 者,予以繼續就讀。未參加或未完成者,經提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

將予以留校察看或進行適性輔導及適性教育安置。

十二 參加重、補修學生德行評量,併入該學期之德行評量。

寒、暑假參加重、補修學生德行評量,併入新學期之德行 評量。

十三 身心障礙學生之德行評量標準,依本校特殊學生成績考查方式辦 理。

十四 學生在校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者,得准予畢 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十五 本補充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11)

本校手機管理辦法:

私立復華中學學生手機(含智慧手機或相關資訊設備)管理規範公約

願遵守下列學校手機(含智慧手機或相關資訊設備)使用規範及科辦公室、

班級手機相關規範,如違反相關規範時,願意接受處分:

一、遵守手機使用規範:

(一)手機管制時間:每日學生到校後自早自習起至放學離校前,手機

(含智慧手機、平板等)均須管制禁止使用(含午休、自習課、體 育課、實習課、電腦課、社團期間、夜間輔導課、晚自習等)。

(二)手機保管負責人:由導師於每學期期初遴選或指派有服務熱忱及 責任心的學生,負責學生手機收集、繳交、領取、及發還。

(三)導師每日應要求學生將所攜帶之手機,統一置放於各班級手機管 制盒內代管;由負責人將手機繳交至各科辦公室手機保管櫃內,

並於第八節(或夜間輔導課、晚自習)下課後至各科辦公室領取 及發還學生使用。

(四)各科手機管制作法由各科主任、導師、學生共同訂定管理細則,班 級導師應共同遵守,並確實要求學生執行。

(五)家長如需連絡學生可透過學務處、教官室、科辦公室或導師手機;

學生如需緊急聯繫時,應經導師或科主任同意後始可使用。

(六)任課教師如需使用手機教學應向各科主任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始可 領取使用。

二、懲處規範:

(一)學生未依規範繳交手機者,將依學生獎懲標準實施要點第 9 條(6)- 應記警告處份並代管該手機三日予以警惕;累犯者將加重處份。

(二)學生未經報備核准使用手機者,將依學生獎懲標準實施要點第 10 條 (11)-應記小過處分並代管該手機三日予以警惕;累犯者加重處 份。

(三)學生利用手機滋事、聚眾,造成同學、老師及學校困擾,依情節輕 重處以小過以上處分。(若違反網路規定觸犯法律行為者,得召開學 生奬懲會議處)

(四)學生利用手機從事不法偷拍(他人隱私或事涉違法),得依學生獎懲 標準實施要點第 11 條(23)-應記大過以上處分。

(五)利用手機儲存不當影音、圖像(色情、血腥、暴力),供他人瀏覽、

觀賞或相互傳遞者(違反著作權法或散佈猥褻圖片、影片),得依 學生獎懲標準實施要點第 11 條(9)-應記大過以上處分,並要求立 即銷毀手機內違規影音檔案。

(六)學生利用手機拍照或側錄不當影片(涉及妨害秘密或性別平等 法),惡意上傳散佈至網路,嚴重破壞校譽者,得依學生獎懲標準

(12)

實施要點第 11 條(23)- 應記大過以上處分或將該生適性輔導安 置。

(七)若將手機借予他人致產生違規時,出借人與使用人均併同處分。

三、嚴重違反手機使用規定者除依校規議處外,並列入適性輔導安置或輔 導性社團加強法治教育。

簽名欄:

本校服裝儀容規範 :【建議如下,亦請家長不吝提供意見】

一、頭髮規範:本校髮式應以柔性勸導及溝通,並以整潔、自然、美 觀、大方、健康為原則。(請盡量不要做其他改變)

二皮鞋:黑色需有鞋帶,球鞋需有鞋帶,以深暗色系列為主。襪子:

男生為白色,長度在腳踝以上(以中統襪為原則),女生為黑 色長襪(長度至小腿肚)或褲襪。

三:服裝:男生:冬季制服襯衫應紮進褲子,並繫皮帶;西裝應打領 帶。

女生:冬季制服襯衫應紮進裙子,裙長至膝蓋上約 10 公分。

男、女生制服嚴禁修改,不合身應至總務處更換【但不能 穿過】

四、儀容:指甲需修剪,不可帶耳環、戒子、手鐲(鍊)、項鍊、不可 刺青。

五、「給他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懇請各位家長接送孩子車輛

(汽、機車)請勿停在校門口上下車,並請依學校規劃各年級之

接送區域(如附圖)停靠,以確保「慢車道」人車進出暢通及學生

安全。讓孩子多走走路,可訓練孩子獨立能力及鍛鍊身體。

(13)

教官室宣導事項

一、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請家長督促孩子遵守交通規則,維護生命安 全,爰提重點如下:

(一) 不要無照騎乘機車,騎乘機車均必需戴安全帽(搭乘父母親 長機車亦同)

(二) 校門前慢車道,為機踏車優先,除國一新生外,請避免在校門 前慢車道接送孩子。

(三) 請勿違規併排停車,以免汽機車混雜,汽車開車門造成機車 追撞事件。

(四) 請在四維路、苓雅路以外路口接送孩子,走一段路更健康。

(五) 禮讓機踏車,讓交通更順暢、更安全。

二、汽車接送區位置圖

(14)

伍、 105 學年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介紹

蔡閨秀 104/ 08 一、 基本概念

大學入學制度實施考招分離後,「考試」與「招生」分別由不同的單位 負責。統一入學考試(含學科能力測驗、指定科目考試)之命題及試題研發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負責;術科考試由術科委員會負責;招生則由各大學組 成的各種委員會負責。「選才多元」為入學方案之精神,除考試成績之外,

考生在高中的各種表現被納入選才的考量,此外,校系也可以只採計部分考 科來錄取學生。

以下分從「考試制度」及「入學管道」兩部分來介紹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二、 考試介紹

為了鑑別考生的學科能力,推出了幾種功能不同的測驗:學科能力測 驗、指定科目考試、術科考試等統一考試。以下簡要介紹各種考試:

(一) 學科能力測驗 1. 測驗目標:

學科能力測驗主要在檢測考生是否具備各考科的一般知能,也就是 是否具備就讀大學所需要的基本學科能力,考試的範圍較小,難度 較低。

2. 測驗科目:

包含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科,考生五科都必須應考。

3. 測驗範圍:

包含高一、高二兩學年的必修課程。

考科 範 圍 國文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數學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A 版

社會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二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自然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必修科目基礎地球科學、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A、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

註: 1、國文考科和社會考科歷史部分依 101 課綱命題,其餘各科依據 99 課綱命題。

2、自然考科之測驗範圍皆屬於高一、高二必修課程。

(15)

4. 報名及測驗時間:

報名時間為高三上學期,考試時間為高三寒假期間。

5. 考試日程:(105 學年為 105 年 1 月 22、23 日)

第一天 第二天

上午 9:20~11:20 國文 9:20~11:00 英文

下午 13:00~14:40 數學 13:00~14:40 自然

15:20~17:00 社會 -

6. 成績計算:

選擇題計分方式為單選題答錯不倒扣,多選題答對選項數多於答錯 選項數,得部分分數,意即各單題最低分是0 分。各科成績採(15)

級分制。

7. 考試題型:

以電腦可讀的題型為主,國文與英文兩考科有需人工閱卷的非選擇 題;國文為語文表達能力測驗題型,考察學生運用文字統整資料、

改寫文章、判讀圖表訊息等表達能力。英文則包含句子合併、中譯 英、英文寫作等。

8. 成績檢定:依各科全體到考考生成績計算,學科及總級分各分為五 種標準,由校系自訂通過之標準:

頂標:成績位於第88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前標:成績位於第75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均標:成績位於第50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後標:成績位於第25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底標:成績位於第12 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9. 用途:可供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考試入學、離島及 原住民學生保送甄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中央警察 大學申請入學、軍校甄選入學、進修學士班、部分國外大學等招生 管道使用。

10. 其餘說明:

社會考科中的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所佔比例相當。自 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部分以高一必修課程為主要範 圍,考生必須全部作答。第二部分以高二課程為範圍,考生只要答 對一定題數,這部分即為滿分。

(二) 指定科目考試 1. 測驗目標:

指定科目考試主要在仔細篩選學生,範圍較大、難度較高。

2. 測驗科目:

(16)

包含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化學、物理、生物、歷史、地 理、公民與社會10 科,大學校系可以依據發展特色及需要採計某 些指定考科,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能力以及志願校系自行選 考考科。

3. 測驗範圍:包含高中三學年的必修及選修課程。

考 科 範 圍

國文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高三必修科目國文 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高三必修科目英文 數學甲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B 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Ⅰ、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Ⅱ 數學乙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A 版、

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Ⅰ、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Ⅱ

歷史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高二必修科目歷史、高三選修科目歷史 地理 高一必修科目地理、高二必修科目地理、高三選修科目地理 公民與社會 高一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高二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三選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物理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B、選修科目物理 化學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

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三)、選修科目化學

生物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必修科目基礎生物(2)(應用生物)、

選修科目生物

註:國文考科和歷史考科依 101 課綱命題,其餘各科依據 99 課綱命題。

4. 報名及測驗時間:

每年五月間報名,7 月 1 日、2 日、3 日考試。

5. 考試日程:

時 間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上午 8:40~10:00 物理 數學乙 歷史

10:50~12:10 化學 國文 地理 下午 14:00~15:20 生物 英文 公民與社會

16:10~17:30 ─ 數學甲 ─ 6. 成績計算:

選擇題計分方式為單選題,答錯不倒扣,多選題答對選項數多於答 錯選項數,得部分分數,意即各單題最低分是0 分。各科分數滿分 為100 分。

7. 考試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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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用途:作為大學考試入學、進修學士班分發之依據。

(三) 術科考試

音樂、美術、體育三項術科考試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負責統一辦理,舞蹈、戲劇、國樂、國劇與運動競技等術科考試,由相 關校系自行辦理。以下簡要介紹術科考試。

1. 測驗目標:藉由術科考試測驗學生程度,作為招生依據。

2. 測驗科目:

科 目 考 試 項 目 音樂 主修、副修、樂理、聽寫、視唱

美術 素描、彩繪技法、創意表現、水墨書畫、美術鑑賞

體育 60 公尺立姿快跑、20 秒反覆側步、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立定連續三次跳、1600 公尺跑走 說明:

(1)音樂主、副修可從鋼琴、聲樂、絃樂、管樂、擊樂、理論與 作曲、傳統樂器等七個項目中任選兩樣應考,副修不能與主 修相同。

(2)音樂五項及美術五項考生可自由選考,體育則需全項目應考。

(3)測驗目標、測驗內容、考試準備建議等,可參閱大考中心出 版之「術科考試說明」。各科考試試務規定與時程請參閱當年 度術科考試簡章。

3. 報名及測驗時間:十二月報名,隔年一~二月考試。

4. 評分方式:美術及音樂五個分項個別計分,體育術科只給一個總分。

5. 成績檢定:依各科全體到考考生成績計算,各科及各項目分為五種 標準,由校系自訂通過之標準:

頂標:該項目(考科)成績位於第88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前標:該項目(考科)成績位於第75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均標:該項目(考科)成績位於第50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後標:該項目(考科)成績位於第25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底標:該項目(考科)成績位於第12 百分位數之考生分數

6. 用途:術科考試一試多用,可供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學及部分大學校系單招使用。

(四)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1. 測驗目標:

(1) 依據高中英文課程綱要,評量高中生英語聽力學習之成效。

(2) 落實高中英文課程綱要聽、說、讀、寫能力並重之內涵。

(3) 評量學生日常生活及課堂學習相關英語之聽解能力。

(4) 提供各大學校院招生選才之參考。

2. 測驗時間:共 60 分鐘(含說明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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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測驗範圍:涵蓋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英文」課程綱要所訂之第 一至第四學期必修課程。

4. 題型與題數:所有試題皆為選擇題,整卷共 40 題,依據測驗目標 設計,評量考生對詞彙、句子、對話、篇章的聽解能力,共含四大 題:「看圖辨義」、「對答」、「簡短對話」與「短文聽解」,除

「看圖辨義」包括部分多選題外,其餘皆為單選題。

5. 測驗內容:

涵蓋生活化、實用性之主題,情境包括家庭、校園、公共場所、社 交場合等。詞彙範圍以高中英文常用4500 字詞為主,可參考大考 中心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第四級

http://www.ceec.edu.tw/Research/paper_doc/ce37/ce37.htm)。

6. 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高中教材開放編輯,在「一綱多本」的情形 下,本聽力測驗遵循課程綱要所列之能力指標,訂定測驗目標以作 為試題編製之依據。

7. 用途:測驗成績由大學校系自訂是否設為「繁星推薦入學」、「個 人申請入學」及「考試入學」之招生檢定項目或納為「個人申請入 學」審查資料之一。各招生管道使用本測驗成績之方式,依各招生 簡章之規定辦理。

三、入學管道介紹

大學入學管道分為「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及「考試入學」

三大管道,各大學可依其特色訂定招生條件,招收適才適性之學生入學。

(一) 繁星推薦入學

由高中向大學依學群推薦符合推薦條件且全程就讀同所高中之應 屆畢業學生;大學依學系之性質分學群招生,除第八學群醫學系外不 辦理第二階段甄試。

1. 高中推薦

(1) 符合繁星推薦資格之高級中等學校,全程就讀同一所高中,修 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且高中前四個學期學業成 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校排百分比前20

%、30%、40%、50%)。

(2) 該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術科成績通過校系之檢定標準。

(3)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 2 名,如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 過1 名學生時,必須排定其學生推薦順序,大學甄選入學委員 會分發/篩選時即依高中排定的推薦順序分發/篩選。

(4) 同時設有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課程之學校,應分別按普 通科、修習學術學程課程之學生計算「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 名百分比;推薦時,應合併計算每學群至多可推薦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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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經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定之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藝術 才能班(以下稱藝才班)及體育班,其計算「在校學業成績」

全校排名百分比不列入普通科學生成績,另分別就藝才班及體 育班計算出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之「在校學業成 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6) 藝才班及體育班之學生僅限被推薦至大學第四~第七類與學 生在校所學相關之學群。

(7) 每名考生僅能被推薦至 1 校 1 學群,選填志願數依大學之規定。

(8) 學生如獲推薦至 A 校醫學系,並通過第 1 階段篩選,不得再 於個人申請報名A 校醫學系。

(9)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本 招生。

2. 大學招生

(1) 大學依學系性質分學群招生: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 程)。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醫藥衛生(醫學系除外)、生命科學、農等學系

(學程)。

第四類學群:音樂相關學系(學程)。

第五類學群:美術相關學系(學程)。

第六類學群:舞蹈相關學系(學程)。

第七類學群:體育相關學系(學程)。

第八類學群:醫學系。

(2) 第一類~第七類學群分發錄取: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依各大學校系所訂之學測成績檢定標 準、術科考試成績檢定標準、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分發比序 項目進行第一輪分發作業,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以一名 為限。校系於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大學甄選入學委員 會就缺額校系依前項分發作業原則進行第二輪分發。

(3) 第八類學群甄試錄取

A. 面試人數由各校系自訂,至多為招生名額之 3 倍率或 50 人。

B. 第一階段篩選:由甄選會依大學校系所訂學測成績檢定標 準、高中推薦優先順序及比序項目進行篩選(第一輪), 通過篩選學生各校至多1 名;第一輪篩選後如未達校系 預定面試人數,再依前述原則進行第二輪篩選,以達預 定面試人數。

C. 繁星推薦公告第一類~第七類學群錄取名單時,同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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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類學群通過篩選名單。 

D. 第二階段面試:通過篩選學生參加面試需另繳交面試費   用。面試內容由各校自訂,併同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    目甄試辦理。

E. 錄取:依面試成績決定錄取結果,不列備取。

(4) 錄取生限制:

A. 第一類~第七類學群錄取生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個人 申請入學,亦不得參加該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 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B. 第八類學群錄取生於個人申請所有錄取校系視同無效,

不得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登記。

C. 繁星推薦錄取生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 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 分發入學招生。

(二) 個人申請入學

由考生自行向符合志趣之大學校系提出申請,每人以申請 6 校系

(含)為限。採用兩階段考試,第一階段依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進行檢定 及篩選,第二階段考試的方式則較為多元,含口試、筆試、資料審查及 實作等。

1. 篩選:由甄選入學委員會進行第一階段篩選,並公告通過篩選之 級分資料。

2. 大學校系於 3~4 月之週五、六、日擇期自辦指定項目甄試。

3. 分發錄取:各校系之正備取錄取生於規定時間內至甄選入學委員 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1 校系為限。

4. 放棄: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大學考試入學 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三) 考試入學

依考生志願序及校系採計之考科組合成績分發錄取,由「大學考試 入學分發委員會」統一受理考生登記。

1. 辦理方式:大學校系可訂定至多學科能力測驗 2 科作為檢定標 準,並採計指定考試科目3~5 科(含術科考試)選才,並依其招 生需求對採計之科目依×1.25、×1.50、×1.75、×2.00 之方式加重計 分。

2. 考生須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登記志願,每位考生選 填之志願數不得超過100 個。

3. 考生之各考科組合總分未通過最低登記標準者不得登記分發。

4. 已錄取「繁星推薦入學」、「個人申請入學」,未於規定期限內放 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與考試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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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05 學年度多元入學管道重要日程表

(各項考試及招生日期以105 學年度簡章為準)

管道

日期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學

104/08 發售英聽測驗簡章(8/10 起) 104/09 英聽測驗報名(9/9~9/16)

發售學科能力測驗簡章(9/29 起)

104/10

英聽測驗(1) (10/24)

學科能力測驗報名(10/29~11/12)

術科考試報名(10/29~11/12)

104/11

寄發英聽測驗(1)成績單(11/15)

英聽測驗(2)報名(11/6~11/12) 發售考試入學簡章(暫訂 11/7 起)

發售繁星推薦入學簡章

(11/10)

發售個人申請入學簡章

(11/10)

104/12 英聽測驗(2) ( 12/12 ) 寄發英聽測驗(2)成績單( 12/31 )

105/01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1/22~1/23)

術科考試(體育組 1/27~1/29、美術組 1/30~1/31)

105/02

術科考試(音樂組 2/12~2/16)

寄發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2/18)

寄發術科成績單(2/22)

申請學測考試成績複查(2/20~2/24) 申請術科考試成績複查(2/22~2/24)

105/03

1.繁星推薦繳費及報名(3/1~

3/3)

2.公告第 1~7 類學群錄取名單 及第8 類學群通過第 1 階段篩 選結果(3/8)

3.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3/16)

4.大學醫學系辦理第 8 類學群第 2 階段面試(3/25~4/24 期間之 週五、六、日)

1.個人申請繳費(3/8~3/11)

2.個人申請報名(3/9~3/11)

3.公告第一階段(學測、術科成 績)篩選結果(3/17)

2. 大 學 寄 發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通 知、繳交甄試費用(大學自 訂)

3.大學校系辦理指定項目甄試

(3/25~4/24 期間之週五、六、

日)

發售指定科目考試簡章 (3/30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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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

日期 繁星推薦入學 個人申請入學 考試入學

105/04

大學醫學系公告第8 類學群第 2 階段面試錄取名(5/1 前)

1. 寄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 行碼(4/13)

2. 大學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 選總成績單(4/28 前)

104/05

1.甄選委員會統一公告第 8 類學 群錄取名單(5/2)

2.第 8 類學群錄取生放棄入學資 格截止(5/13)

1.正備取生向甄選委員會登記 就讀志願序(5/3~5/4)

2.公告統一分發結果(5/10)

3. 錄 取 生 放 棄 入 學 資 格 截 止

(5/13)

1.指定科目考試報名

(暫訂5/2~5/17)

2.指定科目考試確認報名 資料(暫訂5/23~5/24)

3.發售考試入學登記分發 相關資訊(暫訂5/6)

4.登記分發資格審查繳件 (5/2~5/31)

105/07

指定科目考試(7/1~7/3)

1.寄發指定科目考試成績 單(暫訂7/18)

2.公布考科組合成績人數 累計表及最低登記標準

(暫訂7/18)

3.繳交登記費(暫訂 7/18~7/28)

4.網路登記分發志願(暫訂 7/24~7/28)

105/08 考試入學錄取公告(暫訂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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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孩子的發展與未來能力的培養

專題演講---廖仁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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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行動復華 App 安裝說明(Android 版)

步驟 1 :安裝「行動復華」APP

安裝方式 1:掃瞄 Qrcode 安裝

安裝方式 2:進入 Google Play 商店,輸入「行動復華」,即可看到如下畫面,

按下「安裝」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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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2 :註冊成為「復華之友」(請依下列步驟安裝)

步驟 3 :請確認網路正常連線。

步驟 4 :手機重新開機。

步驟 5 :再重新開啟「行動復華」App,如果正常即完成安裝。

1 選擇「身份別」

2 選擇「就讀年級」

3 輸入「家長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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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參考資料

時報出版、東森文化基金會、與家長、教師團體共同推動

--支持孩子:從 13 歲探索興趣,發現工作大未來(高雄場.精彩節錄)

洪蘭(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說 實 在 我 自 己 是 轉 行 的,我 原 來 唸 台 大 法 律 系,然 後 轉 到 心 理 系,現 在 在 醫 學 院 教 書 , 我 們 中 國 人 說 :「 男 怕 入 錯 行 , 女 怕 嫁 錯 郎 」, 中 國 人 以 前 一 直 認 為 你 入 了 這 一 行 你 就 是 一 定 樣 子 了,所 以 我 今 天 要 來 講,你 永 遠 要 追 求 你 的 興 趣 !

我 考 大 學 的 時 候 我 父 親 叫 我 考 法 律 系,因 為 我 爸 爸 是 律 師 也 是 法 學 院 教 授 , 中 國 人 都 希 望 有 子 女 繼 承 衣 缽 , 所 以 我 第 一 志 願 考 進 台 大 法 律 系 , 進 去 後 發 現 這 不 是 我 想 唸 的,其 實 我 對 考 古、對 歷 史 都 很 有 興 趣,我 跟 我 爸 爸 講 要 轉 系 , 要 去 唸 考 古 , 我 爸 說「 飢 不 能 食 、 寒 不 能 衣 」, 就 是 沒 出 路 , 像 我 父 母 親 在 抗 戰 時 吃 了 苦 頭 , 今 天 一 定 要 孩 子 有 一 技 之 長 , 我 們 家 所 有 人 都 是 有 專 長,我 姐 唸 化 學、我 妹 唸 化 學,但 每 一 個 人 出 國 都 改 行 , 每 一 個 人 出 國 都 去 找 她 自 己 最 後 想 要 走 的 路 !

在 這 裡 呢 , 你 說 13 歲 , 13 歲 的 孩 子 哪 裡 曉 得 說 我 原 來 要 做 什 麼 , 你 每 天 考 試 都 考 不 完 了,所 以 在 講 這 個 的 時 候,我 覺 得 我 們 環 境 的 配 套 措 施 有 個 很 大 的 問 題,就 是 我 們 的 孩 子 不 像 其 他 國 家 的 孩 子,他 有 機 會 去 看 到 外 面 的 世 界,我 們 每 天 埋 頭 苦 讀 都 來 不 及,我 們 的 環 境 不 適 合 學 生 在 外 面 看 , 外 面 社 會 有 什 麼 樣 的 工 作 、 有 哪 些 可 能 性 。

我 們 說 今 天 的 教 改,教 改 其 實 不 是 改 制 度,我 們 要 改 父 母 親 的 觀 念,改 政 府 關 係 干 預 的 觀 念,因 為 制 度 是 人 在 做,人 的 觀 念 改 了,制 度 其 實 就 跟 著 改 了,可 是 制 度 改 了 人 的 觀 念 沒 有 改,那 我 們 就 看 到 人 去 鑽 那 個 漏 洞 , 我 們 現 在 的 孩 子 就 比 過 去 更 痛 苦 了 。

我 個 人 覺 得 其 實 先 跟 父 母 談,我 們 每 個 人 觀 念 都 改 了 以 後,你 就 會 發 現 一 個 制 度 自 然 而 然 就 改 , 因 為 制 度 裡 面 是 人 ! 我 自 己 感 受 最 深 切 的 就 是 有 一 次 在 台 中 火 車 站,要 上 車 的 時 候 看 到 一 個 女 生 十 七、八 歲,她 是 重 度 小 兒 麻 痺 症,撐 著 兩 個 柺 杖、穿 著 鐵 鞋,她 要 去 買 殘 障 票,那 個 人 卻 不 賣 她 , 因 為 她 沒 有 帶 殘 障 手 冊 。

我 就 想,她 都 已 經 是 這 麼 標 準 的 殘 障 了,你 還 要 她 殘 到 什 麼 地 步 呢 ? 我 記 得 我 在 報 上 寫 過,我 們 認 證 不 認 人,很 多 地 方 都 缺 乏 這 樣 的 彈 性,事 實 上 你 今 天 要 有 彈 性,我 們 的 孩 子 要 早 早 放 他 出 去 看 外 面 的 世 界 是 怎 麼 樣 。 我 妹 妹 嫁 了 一 個 美 國 人 , 我 妹 夫 是 醫 生 , 可 是 他 高 中 畢 業 以 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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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 人 怎 麼 可 以 嫁。可 是 你 看,他 就 是 想 我 人 生 不 知 道 要 幹 什 麼,所 以 我 想 先 去 環 遊 世 界 , 他 就 在 阿 拉 斯 加 砍 了 兩 年 木 頭 , 阿 拉 斯 加 緯 度 很 高 , 夏 天 只 有 三 小 時 天 黑,其 他 時 間 只 要 你 肯 做,砍 多 少 就 賺 多 少 錢,他 夏 天 拼 命 做,做 一 季 吃 三 季,然 後 環 遊 世 界 兩 年,直 到 他 知 道 他 要 幹 什 麼 了 , 回 頭 去 唸 書 就 唸 的 很 快 了 !

我 從 來 不 覺 得 大 學 一 定 要 唸 多 好、你 一 定 要 幹 什 麼,而 我 們 最 大 的 問 題 就 是「 不 知 道 我 要 幹 什 麼 」,在 裡 面 混 了 四 年,各 位 一 定 知 道 我 們 碩 士 班 全 部 五 萬 人,這 個 原 因 就 是,大 學 四 年 延 畢,四 年 找 不 到 工 作,好 ! 他 們 延 畢,延 畢 出 來 五 年 還 是 找 不 到 工 作,好 吧 ! 我 們 就 去 唸 碩 士,所 以 現 在 碩 士 有 五 萬 個 人,可 是 很 多 人 其 實 不 適 合 做 研 究,做 研 究 我 們 說 是 7-11,天 不 亮 就 進 實 驗 室 做 到 天 黑 才 回 來,如 果 你 對 它 沒 有 興 趣,其 實 沒 有 辦 法 在 實 驗 室 待 這 麼 久 , 我 們 現 在 等 於 浪 費 了 很 多 國 家 的 資 源 , 訓 練 出 了 一 批 其 實 不 適 合 作 研 究 的 人 。

讓 孩 子 早 早 知 道 他 的 興 趣 在 哪 裡 ? 陽 明 大 學 暑 假 辦 科 學 營 , 有 個 媽 媽 五 個 科 學 營 通 通 都 報 , 我 們 說 名 額 有 限 , 你 選 你 兒 子 最 有 興 趣 的 來 報 名 , 他 說 :「 我 不 知 道 我 兒 子 興 趣 在 哪 裡 ? 」, 我 們 說 :「 怎 麼 會 呢 ? 唸 到 健 中 高 二 了 怎 麼 會 不 知 道 你 兒 子 的 興 趣 在 哪 裡 呢 ? 」 我 就 問 他 說 :

「 那 你 兒 子 平 常 玩 什 麼 ? 」我 們 平 常 看 孩 子 玩 什 麼 東 西,那 就 是 他 的 興 趣 所 在,因 為 人 都 不 願 意 受 挫 折,我 們 都 是 做 自 己 最 拿 手 的 東 西,所 以 就 看 你 孩 子 玩 什 麼 , 你 就 知 道 他 的 興 趣 在 哪 裡 。

這 個 媽 媽 告 訴 我:「 孩 子 不 玩 的,我 孩 子 不 遊 戲 的,一 個 禮 拜 七 天 補 八 個 習 的 」那 就 糟 了,她 來 報 到 的 時 候,我 們 覺 得 這 個 媽 媽 要 給 她 開 導 開 導,第 一 天 報 到 我 們 問 這 個 孩 子:「 中 午 便 當 要 吃 葷 的 還 是 素 的 ? 」這 兒 子 不 能 回 答,眼 睛 看 他 媽 媽,媽 媽 望 著 孩 子 說:「 你 告 訴 我 你 自 己 吃 葷 的 , 還 是 吃 素 的 , 長 到 十 七 歲 你 難 道 不 知 道 嗎 ? 」

放 手,想 辦 法 讓 孩 子 多 接 觸 不 同 的 行 業 。美 國 的 孩 子 13 歲 以 後,第 一 個 打 工 常 常 先 去 超 級 市 場 幫 人 家 買 東 西 裝 袋 子,從 那 邊 他 就 看 到 什 麼 ? 就 訓 練 孩 子 眼 睛 要 機 伶,今 天 那 邊 人 多 趕 快 來 幫 忙,今 天 沒 什 麼 事 情 我 去 做 別 的 事 情,訓 練 孩 子 在 職 場 上 先 有 敬 業 的 精 神,然 後 再 大 一 點 就 可 以 去 賣 優 格 和 賣 冰 淇 淋 店 打 工,16 歲 可 以 開 車 子 以 後 呢,就 去 送 Pizza,

很 多 個 行 業 都 試 過 。

學 校 裡 有 一 課 就 是 把 你 的 孩 子 帶 到 公 司 去,那 天 公 司 裡 面 允 許 你 帶 孩 子 去 , 讓 孩 子 知 道 父 母 工 作 的 辛 苦 , 也 接 觸 到 原 來 在 哪 裡 工 作 是 怎 麼 樣 。 我 們 看 北 歐 國 家 ,杜 威 說 :「 教 育 就 是 生 活 ,生 活 就 是 教 育 」這 是 我 們 老 早 就 在 講 的 一 個 哲 學 。

可 是 我 們 今 天 就 不 是 這 個 樣 子,試 問 今 天 你 的 孩 子 會 不 會 自 己 煮 一 頓 飯 出 來,最 簡 單 的 飯 他 可 不 可 以 煮 的 出 來 ? 講 起 來,我 是 小 學 四 年 級 訓 練 我 的 孩 子 怎 麼 樣 去 煮 飯,為 什 麼 呢 ? 有 一 天 學 生 來 看 我,他 去 金 門 當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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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生 兵 變,就 在 我 辦 公 室 哭 了,那 時 兒 子 放 學 回 來 肚 子 很 餓,就 打 電 話 說 :「 媽 媽 我 餓 了 」, 我 說 :「 好 ! 好 ! 媽 媽 馬 上 回 家 」後 來 學 生 還 在 哭,結 果 等 到 我 八 點 多 回 到 家 的 時 候,兒 子 說 他 已 經 吃 飽 了,我 說:「 你 吃 了 什 麼 呢 ? 」他 說 :「 我 吃 了 四 個 生 雞 蛋 」, 從 那 一 天 開 始 我 就 教 我 孩 子 怎 麼 樣 煮 飯 菜 , 因 為 我 覺 得 孩 子 要 從 小 教 , 這 樣 子 就 有 好 處 。 我 孩 子 唸 高 中 的 時 候 我 讓 他 去 餐 廳 打 工,先 從 收 盤 子 的 做 起,其 實 每 個 孩 子 都 要 讓 他 去 「 教 育 即 生 活 , 生 活 即 教 育 」 。 環 境 是 人 製 造 出 來 的 , 我 們 以 後 也 可 以 想 辦 法 像 美 國 人 一 樣 , 讓 國 中 生 、 高 中 生 上 課 時 間 變 短,他 兩 點 半 放 學 了,他 才 能 夠 去 打 工,但 我 們 現 在 講 起 來,環 境 配 套 條 件 實 在 差 太 多 了,但 還 是 可 以 利 用 到 禮 拜 六 禮 拜 天,去 很 多 的 機 構 裡 面 看 有 沒 有 需 要 工 作 的 。

我 覺 得 現 在 孩 子 很 不 會 察 言 觀 色,我 們 的 孩 子 很 不 會,但 是 我 妹 妹 的 孩 子 就 很 會 , 我 為 她 :「 為 什 麼 ? 」她 說 :「 很 早 就 到 超 級 市 場 、 到 冰 淇 淋 店、到 優 格 的 什 麼 店 去 打 工,懂 得 怎 麼 去 跟 人 家 交 談 」這 個 地 方 是 我 的 孩 子 吃 虧 的 地 方,因 為 他 跟 我 回 台 灣,在 台 灣 唸 書 什 麼 都 不 行,回 到 美 國 唸 書 後,我 就 盡 量 讓 他 去 各 個 地 方,甚 至 讓 他 去 修 車 廠 打 工,不 要 覺 得 黑 手 不 好,人 都 要 有 車 子,車 子 會 自 己 修 復 是 最 好 的,我 們 說 人 生 最 好 就 是 有 個 很 好 的 醫 生 , 有 個 很 好 的 會 計 師 , 有 個 很 好 的 修 車 的 技 師 , 那 你 人 生 就 不 用 白 忙 了 !

怎 麼 讓 我 們 今 天 的 教 育 做 到「 生 活 即 教 育,教 育 即 生 活 」,怎 麼 讓 我 們 的 孩 子 在 年 紀 輕 輕 的 時 候,就 能 夠 透 過 在 各 個 行 業 的 實 習 經 驗,讓 他 知 道 這 是 我 人 生 要 走 的 路,就 台 灣 現 況 看 來,這 些 都 只 是 理 想,但 我 的 想 法 是,我 們 都 朝 著 理 想 走,每 個 人 多 走 一 點,最 後 他 會 改 變,因 為 長 城 要 推 倒 ,要 很 多 眾 人 的 力 量 , 這 個 牆 挖 鬆 、 挖 鬆 、 挖 到 有 一 天 ,風 吹 它 就 倒 了 。

人 生 , 沒 有 白 走 的 路 人 生 , 講 起 來 如 果 你 每 一 條 路 都 好 好 走 , 應 該 是 沒 有 白 走 的 路,也 不 要 覺 得,哎 喲 ! 我 人 生 浪 費 啊 什 麼 的,我 剛 去 美 國 讀 書 的 時 候,覺 得 前 面 人 生 都 浪 費 了,你 看 我 走 路 很 快、坐 車 很 快,就 是 想 把 那 四 年 的 時 間 補 回 來,後 來 有 一 天 看 了「 達 文 西 密 碼 」以 後,我 就 覺 得 沒 有 白 走 的 路。因 為 我 一 邊 看 一 邊 覺 得 不 合 理,我 先 生 就 說:「 以 後 不 要 娶 法 律 系 畢 業 的 女 生 」, 他 這 麼 一 講 ,我 就 想 :「 對 ! 這 就 是 法 律 系 給 我 的 訓 練 」,所 以 我 這 一 生 還 是 沒 有 白 走,所 以 現 在 講 話 其 實 可 以 慢 一 點 !

所 以 跟 各 位 講,關 於 你 的 孩 子 如 果 覺 得 這 一 門 不 是 他 喜 歡 的,就 鼓 勵 他 去 追 求 他 的 興 趣 , 我 們 說 : 「 人 生 最 美 滿 的 事 情 , 你 做 你 喜 歡 的 事 情 、 有 人 付 錢 給 你 做、還 要 求 著 你 做,這 是 最 美 滿 的 事 情。」有 這 個 勇 氣 去 追 尋,不 要 覺 得 時 間 過 去 了、浪 費 了,只 要 你 這 條 路 上 好 好 的 走,其 實 是 沒 有 浪 費 的 , 你 的 人 生 不 知 道 什 麼 時 候 你 會 用 到 你 過 去 學 的 東 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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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孩子的耐力、抗壓力、挫折承受力

,才有能力及信心來挑戰未來的逆境!

~ 共 勉 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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