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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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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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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共2頁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聯絡人:蘇子婷

聯絡電話:0227877148 傳真:0227877178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FDA風字第104110382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茲因修正之「西藥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業經發布並自104年7月1日起施行,惠請轉知所屬會員依 規定辦理,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104年5月13日部授食字第1041402929號令(詳附件一)修 正之「西藥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辦理。

二、為落實使用者付費之原則,在符合收支平衡之原則下,酌 予調整部分收費基準及新增收費項目,爰訂定旨揭收費標 準,該收費標準與國外西藥製造工廠檢查業務相關者列於 第二條第七款第(二)目及第十三款等,相關收取項目其收 費標準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可至本署網頁下載(首頁>法規資 訊>藥廠GMP相關法規)。

三、因應此一修正,爰更新「申請國外藥廠工廠資料(PMF)審 查送審表」及新增「輸入藥品國外製造廠GMP核備函變更申 請表」,可至本署網頁下載(首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藥 品GMP表單下載)。

正本:中華民國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中華民國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

7

(2)

43

第2頁, 共2頁

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 研究協會

副本: 2015-07-24

09: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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