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與 我們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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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家安全與 我們日常生活

李浩然博士, M.H., J.P.

(2)

以下哪些國家沒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例?

美國

《美國法典》第18章

《美國國家安全局法 1959》

《國家安全法案1947》

《國家安全教育法》

《反情報和安全促進法》

《中央情報局法》

《國土安全法》

《間諜法》

《外國情報偵察法》

《反經濟間諜法》

《美國愛國者法》

……

《英國叛逆重罪法 1848》

《反恐和邊境安全法案》

……

英國

德國《刑法》

第94-99條

……

《加拿大刑法》第46條

《國家安全法案 2017》

……

德國 加拿大

《刑法(第224章)》第六章

《國內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

……

《刑法》第二編第三章 –

「外患誘致」、「外患援助」

《刑法》第二編第八章 –

「騷亂罪」

《特定秘密保護法》

新加坡 日本

《國家保安法》

澳洲

南韓

《刑事法1995》

《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

(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

「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法案》

……

(3)

外國國家安全立法狀況

統一立法模式

美國:《警衛團法》、《國家安全法》、《統一軍事法》、《戰爭權力決議案》、

《國家緊急狀態法》、《外國情報監控法》、《國土安全法》、《情報改革和恐怖 主義預防法》、《美國自由法案》、《愛國者法案》、《美國法典第18卷》

俄羅斯:《俄羅斯聯邦國家安全法》、《俄羅斯聯邦偵緝行動法》、《俄羅斯聯邦 國家安全機關法》、《俄羅斯聯邦對外情報機關法》

韓國:《國家保安法》

分散立法模式

英國:《1351年叛逆法》、《1795年叛逆法》、《1797年煽動叛變罪法》、《1848 年叛逆重罪法》。

(4)

為什麼是國家?

國家是在國際交往中的基本單位、

國家是人們生活和對社會管理的 最

基本單位。

(5)

中國的“總體國家安全觀”

2014年4月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

第一次會議時首次提出。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國國安 法》)的定義,「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

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 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什麼是國家安全?

(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國國安法》)

總則第三條, 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 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 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

國家安全的目標

(8)

16個領域包括–

傳統安全:

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社會安全 非傳統安全:

經濟安全(例如金融、貨幣)、資源安全、

文化安全(例如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和多樣性)、

科技安全(科技能力自主自強)、網絡安全、核 安全、生態安全、生物安全

新發展下的新型安全需求:

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 傳統安全 vs. 非傳統安全

911事件的影響

內、外界線越來越含糊,如:加拿大的國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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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安全、國土安全

 分裂國家罪

 顛覆國家政權罪

(10)

社會安全

 公共安全

 公共衞生

 群體性突發事件

 恐襲

(11)

網絡安全

認識科技罪案

 網上購物騙案

 網上交友陷阱

 社交媒體騙案

 網上銀行騙案

 電腦勒索軟件攻擊

 電郵騙案

如何避免在網絡世界成為受害者?

確保網絡安全

 個人資料安全

 人身及財產安全

 人電腦安全

 帳戶資料安全

(12)

經濟安全

貨幣體系

 聯繫匯率制度

 維持貨幣穩定

 鈔票防偽技術

支付系統

保險市場 支付系統 證券市場

銀行體系

監管

制度

(13)

資源安全

石油安全

天然氣安全 煤炭安全

礦產安全

水資源安全

 開發資源

(例子:人造太陽、頁岩氣)

 善用資源

(例子:節約用水)

(14)

生態安全

例子:

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 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

(15)

文化安全

例子:

 文字

 物質文化遺產

 非物質文化遺產

(16)

生物安全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切實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17)

為什麼中國已有《國家安全法》,

香港還要立相關法律?

(18)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28、29(1)、52-55條

《國家安 全法》

《反間諜法》 《反恐怖主義法》 《國家情報法》 《網絡安全法》

《核安全法》 《國防交通法》 《境外非政府組織 境內活動管理法》

《測繪法》 《保守國家秘 密法》

《戒嚴法》 《出境入境管 理法》

《反分裂國家法》 《領海及毗連區 法》

《軍事設施保 護法》

《國防法》 《反壟斷法》 《突發事件應對法》 -- --

刑法 刑事訴訟法 民法典

(19)

案例:張某某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案

【基本案情】 2016年年初,張某某通過手機移動上網下載暴力恐怖視頻和圖 片。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間,張某某先後將下載的部分暴力恐怖視頻和圖片 上傳至QQ空間,供他人瀏覽。法院經依法審理,認定被告人張某某犯宣揚恐怖主 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律適用】

《國家安全法》第二十八條 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加強防範 和處置恐怖主義的能力建設,依法開展情報、調查、防範、處置以及資金監管等 工作,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和嚴厲懲治暴力恐怖活動。

《反恐怖主義法》第四條第二款 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 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等極端主義,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

《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 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訊

(20)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香港國安法》)

於本年六月三十日晚上十一時生效

1. 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目的犯罪)

2. 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勾結外國和境外勢力。(手段犯罪)

(21)

《憲法》第31條 :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 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憲法》第62條第2項、14項、16項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監督憲法的實施;

《香港國安法》立法依據

(22)

《基本法》第18條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 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 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 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 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 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 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

(23)

• 分裂國家罪(Art. 20,21)

(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 分離出去;

(二)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

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

《香港國安法》內容

(24)

《香港國安法》內容

• 顛覆國家政權罪(Art. 22, 23)

(一)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 履行職能。

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 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

(25)

《香港國安法》內容

• 恐怖活動罪(Art. 24-28)

(一)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二)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

(三)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

(四)嚴重干擾、破壞水、電、燃氣、交通、通訊、網路等公共服務和管理的電子控制系統;

(五)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

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 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其他參加的,(Art.25)

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恐怖活動實施提供培訓、武器、資訊、資金、物資、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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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內容

•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Art. 29-30)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 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

(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 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四)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 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

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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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執法 、香港法庭審判為基本

• 在香港成立(1)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2)香港員警主要執法(專門 部門)、(3)律政司(專門檢控部門)、(4)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 央政府指派)、(5)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 監督、指導

、協調、支持 )。

• 香港法庭:

(1)以公開審理為基礎,不公開為例外;但需要合理使用陪審員。

執法:雙軌制

(28)

執法:雙軌制

2. 有三類例外情況,由公署行使管轄權:

• 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提 出,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嚴謹的程序)

(一)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 管轄確有困難的;

(二)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的;

(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29)

如何定罪?

• 特別強調市民權利,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等等。(Art.4)

• 還可以遊行示威和喊政治口號嗎?

刑法的定罪標準:主體、客體、主觀(intention)、客觀。

如由內地審理,是否適用內地的國安法?

(30)

• 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均有保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中央負有根 本責任、特區負有憲制和主要責任)。第18條和第23條不是 衝突,反而是相輔相成。

• 國家安全是面向一國排除他國安全威脅的整體概念,影響涉 及全國。對於影響整個國家的安全,如果因為有了第23條的 安排,就變成是特區擁有的排他性自治範圍,並把中央政府 排除在外,這對於香港以外的全國其它地方來說,也是不合 理的。

• 世界各國的國家安全立法,基本上屬中央事權。

《香港國安法》

(31)

《香港國安法》

第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

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

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

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

和守法意識。

(32)

價值觀 道徳 情操 國民

意識

(33)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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