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轉診 看病更安心
轉診使重症病人有保障
為了讓各層級的醫療院所,能提供民眾最適切的服務,全民健康保險推動 轉診制度,希望民眾在生病時,能先前往基層診所就醫,由社區的醫生來照顧 您;如果需要進一步手術、檢查或住院,再由診所協助轉診到醫院。如此一來,
不僅能使大醫院門診負荷量減輕,以全力照顧重症病患,更可有效發揮醫院臨 床教學研究的功能。
厝邊好醫生 顧我尚安心
您社區附近的診所或家庭醫師,可負責全家人健康第一線的把關工作,平 日可作為預防保健的專業顧問,建立完整的家庭醫療資料,提供健康諮詢,一 旦家人生病時,可做初步診斷與適當治療。若病情須至醫院檢查、醫治時,再 由診所或家庭醫師協助轉診到合適的院所或科別就醫,減少民眾到處找醫師所 浪費的時間與金錢。
到診所就醫或經診所轉診,門診基本部分負擔維持不變
自106 年 4 月 15 日起,民眾前往基層診所看病,門診基本部分負擔維持 50 元不變;如果因為病情需要,持診所看診醫師開具的轉診單,前往地區醫院、
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接受進一步的治療,或者在醫院門診手術、住院患者出 院後,一個月內的一次回診,也視同為轉診,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都維持現狀,
沒有改變。
民眾若未經診所轉診,直接到地區醫院、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就醫,門診 基本部分負擔如下表:
層級別 門診基本部份負擔 急診部份負擔
經轉診 未經轉診 檢傷分類第 1 級、第 2 級 檢傷分類第 3 級、4 級、5 級
醫學中心 170 元 420 元 450 元 550 元 區域醫院 100 元 240 元 300 元 300 元 地區醫院 50 元 80 元 150 元 150 元
診所 50 元 50 元 150 元 150 元
附註:
1.牙醫、中醫、門診藥品及復健(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維持現制,並未調整。
2.急診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收取 550 元,區域醫院收取 300 元。
弱勢民眾就醫不受影響
弱勢民眾仍然享有免收部分負擔的優惠,所以請安心就醫,不會受到影響。
癌症、精神病、血友病、洗腎、罕見疾病等重大疾病
免部分負擔 分娩
山地及離島地區
兒童預防保健、成人預防保健、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孕 婦產前檢查及婦女乳房檢查
低收入戶、榮民(由政府相關單位全額補助) 3 歲以下小孩(由社會福利體系全額補助)
職災患者(由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
慢性病患者(高血壓,糖尿病等 98 種慢性病)持慢性病連續 處方箋
免藥品部分負擔,且僅 需3 個月就診 1 次
持身心障礙手冊者 一律只收50 元
經醫師轉診者 不加重部分負擔(維持
調整前金額)
門診手術及住院患者出院後一個月內第一次回診 視同轉診,並得由醫院 開立證明供病患使用
慢性病人請多利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至於經醫師確認屬於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可長期使用同一處方藥品治 療時,可請醫師開給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最長 3 個月。有效期間內去 配藥時,只要攜帶健保 IC 卡供醫療院所或特約藥局登錄,不會計入就醫次數,
也不需繳交部分負擔費用。因此,慢性病患者請多利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 有效節省醫療費用開銷,權益將更有保障。
疼惜健保 健康台灣
全民健康保險是大家共同的資產,請大家支持轉診制度,讓鄰居的好醫師 照顧你,社區的好醫院陪伴你,珍惜健保資源,落實正確就醫,使健保永續經 營,打造健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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