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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 會 決 議 「 教 師 應 被 視 為 一 種 專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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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之 建 構

第 一 節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目 前 有 許 多 國 家 不 斷 地 透 過 課 程 改 革 提 升 教 育 品 質 , 進 而 增 進 人 力 素 質 。從 師 範 教 育 的 觀 點 來 看 ,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反 映 出 教 育 品 質 , 提 高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才 能 提 升 國 家 的 教 育 品 質 。因 此 有 關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與 專 業 素 養 , 已 成 為 各 國 教 育 領 域 所 關 切 的 議 題( 黃 光 雄、蔡 清 田,民 88)。

目 前 政 府 推 動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是 教 育 的 重 大 改 革 , 主 要 精 神 在 提 升 教 師 的 專 業 自 主 權 , 讓 教 師 能 充 分 掌 握 教 學 。但 是 , 觀 察 目 前 實 施 的 狀 況 , 顯 示 出 有 很 多 教 師 仍 憂 慮 無 法 任 教 的 情 形 , 由 此 可 知 , 教 師 對 於 自 我 專 業 的 能 力 並 無 法 肯 定 。聯 合 國 教 育 、科 學 與 文 化 組 織 ( UNESCO)

在 西 元 1966 年 秋 於 法 國 召 開 「 教 師 地 位 之 政 府 間 特 別 會 議 」, 該 會 決 議 「 教 師 應 被 視 為 一 種 專 業 」, 因 為 教 學 具 有 專 業 服 務 、專 業 智 能 、專 業 訓 練 與 專 業 倫 理 等 要 素 。陳 美 玉( 民 87)描 述 教 育 政 策 的 改 革 考 驗 身 處 第 一 線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 在 尊 重 個 體 與 多 元 文 化 的 推 動 下 , 教 室 內 的 師 生 互 動 已 不 是 傳 統 的 經 驗 法 則 所 能 適 用 。教 師 再 也 不 是 唯 一 的 資 源 者 或 知 識 的 提 供 者 , 而 是 創 造 知 識 的 「 合 作 者 」與

「 協 同 學 習 者 」( co-learner)。要 成 為 一 個 專 業 的 教 師 , 必 須 持 著 正 確 的 教 育 理 念 , 洞 察 學 校 教 學 的 問 題 , 配 合 教 師 專 業 自 主 的 落 實 , 致 力 突 破 當 前 一 元 化 的 教 學 。

所 以 , 在 教 育 鬆 綁 的 情 形 下 , 有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前 提 , 就 是 充 實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倘 若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不 足 或 無 專 業 能 力 , 則 無 論 教 育 政 策 上 如 何 鬆 綁 , 都 不 可 能 達 成 教 育 目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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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與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的 關 係

本 研 究 描 述 的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意 指 教 師 專 業 的 關 鍵 能 力 ,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內 涵 隨 著 專 家 學 者 與 教 師 個 人 的 看 法 有 所 不 同 , 但 一 致 的 地 方 在 這 些 內 涵 都 是 由 未 來 學 的 觀 點 、當 前 社 會 的 需 求 、研 究 者 的 發 現 與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 所 獲 得 的 有 效 性 專 業 能 力 。陳 美 玉( 民 88)描 述 教 師 專 業 關 鍵 能 力 涵 蓋 豐 富 的 學 科 知 識 、熟 習 各 種 教 學 方 法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輔 導 知 能 、溝 通 、表 達 與 說 服 的 能 力 、專 業 反 省 能 力 、教 室 觀 察 能 力 、行 動 研 究 能 力 、理 論 與 實 踐 結 合 的 能 力 、建 構 個 人 理 論 的 能 力 十 個 能 力 。

林 佩 瑩( 民 85)的《國 小 資 優 教 育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研 究 》 中 , 將 國 小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分 成 七 大 領 域 。此 七 大 領 域 分 別 為:資 優 教 育 相 關 知 識、課 程 設 計、教 學 策 略 與 教 學 活 動 、 教 育 評 量 診 斷 、行 為 輔 導 的 技 術 、溝 通 與 協 調 、工 作 態 度 及 個 人 特 質 。陳 伯 璋 與 謝 文 全( 民 83)主 持 的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修 習 教 育 專 業 科 目 及 其 學 分 之 研 究 》計 畫 報 告 中 , 得 到 教 師 們 對 有 關 「 教 育 專 業 科 目 」的 建 議 , 這 些 科 目 為 培 養 教 師 必 備 教 育 專 業 知 能 的 課 程 , 包 含 教 育 基 礎 與 史 哲 相 關 課 程、教 育 行 政 與 政 策 相 關 課 程、課 程 與 教 學 相 關 課 程 、 心 理 與 輔 導 相 關 課 程 、教 育 研 究 方 法 相 關 課 程 。其 中 課 程 與 教 學 相 關 課 程 , 涵 蓋 課 程 設 計 的 理 念 與 方 法 。

近 年 來 , 美 國 師 資 教 育 逐 漸 地 重 視 教 師 專 業 的 發 展 。 事 實 上 ,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包 括 職 前 師 資 培 育 階 段 、實 習 教 師 的 導 入 階 段 ( induction) 與 在 職 教 師 的 持 續 發 展 階 段 。此 三 個 階 段 的 專 業 發 展 各 具 特 性 , 在 培 育 教 師 發 展 專 業 的 課 程 內 容 也 不 同 。因 此 , 美 國 師 資 教 育 界 規 劃 各 種 培 育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課 程 , 以 提 供 不 同 階 段 的 教 師 培 養 專 業 能 力 的 需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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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元 1989 年,Reynolds 等 人 在 美 國 師 資 教 育 改 革 中 心

( 1986 年 成 立 ) 的 贊 助 下 , 完 成 《初 任 教 師 的 知 識 基 礎

( Knowledge Base for the Beginning Teacher)》一 書 。此 書 描 述 初 任 教 師 應 具 備 的 知 識 , 包 含 教 師 必 備 的 專 業 理 解 、 專 業 技 能 與 專 業 判 斷,主 要 內 容 分 為 14 項:( 1)有 關 任 教 學 科 的 知 識 ;( 2) 有 關 教 學 理 念 的 知 識 ;( 3) 有 關 學 生 與 學 習 的 知 識 ;( 4) 有 關 教 室 組 織 與 經 營 的 知 識 ;( 5) 有 關 教 學 的 社 會 脈 絡 、政 治 脈 絡 、文 化 背 景 等 知 識 ;( 6) 有 關 特 殊 兒 童 的 知 識 ;( 7) 有 關 課 程 的 知 識 ;( 8) 有 關 評 量 的 知 識;( 9)有 關 各 學 科 特 有 的 教 學 知 識;( 10)有 關 閱 讀 與 寫 作 教 學 的 知 識 ;( 11) 有 關 數 學 教 學 的 知 識 ;( 12) 有 關 人 際 溝 通 、協 調 合 作 的 知 識;( 13)有 關 教 師 的 法 定 權 利 與 義 務 的 知 識;( 14)有 關 教 學 的 道 德 與 倫 理 層 面 的 知 識( 饒 見 維 , 民 85)。

Smith & Neale( 1991) 認 為 有 效 能 的 教 師 具 備 以 下 與 任 教 學 科 有 關 的 知 識 :

( 一 ) 實 質 的 學 科 內 容 知 識 。

( 二 ) 教 學 的 學 科 內 容 知 識 。 1. 關 於 學 生 概 念 的 知 識 。 2. 傳 授 內 容 的 策 略 。

3. 舉 例 、比 擬 、解 釋 與 表 徵 的 方 法 。

( 三 ) 關 於 教 學 與 學 習 的 理 念 取 向 。

( 四 ) 有 關 教 材 組 織 與 活 動 管 理 的 教 學 知 識 。

根 據 美 國 《初 任 教 師 的 知 識 基 礎 》一 書 與 Smith &

Neale 兩 位 學 者 建 立 的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內 容 , 研 究 者 發 現 美 國 師 資 教 育 對 於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的 規 劃 與 我 國 對 於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的 規 劃 方 式 並 不 一 樣 , 例 如 : 以 教 師 的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而 言 , 我 國 將 教 師 進 行 課 程 設 計 的 完 整 過 程 視 為 一 項 能 力 , 而 美 國 則 將 教 師 進 行 課 程 設 計 過 程 的 每 一 個 階 段 (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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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 選 擇 教 材 、編 寫 教 案 、規 劃 教 學 活 動 、實 施 評 量 等 ) 所 需 的 知 識 分 開 歸 入 各 個 培 育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課 程 中 。

由 以 上 專 家 學 者 對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分 析 可 知 ,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的 能 力 為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中 一 個 重 要 且 必 備 的 項 目 。 傳 統 上 , 國 民 中 小 學 學 校 教 學 內 容 都 採 用 統 一 的 國 定 本 , 教 師 只 要 照 本 宣 科 地 傳 授 學 生 知 識 , 達 到 每 一 個 學 習 階 段 的 教 學 目 標 即 可 , 不 一 定 要 具 有 課 程 設 計 的 能 力 。然 而 , 實 施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後 , 審 定 本 取 代 國 定 本 , 強 調 學 校 教 學 內 容 應 配 合 當 前 社 會 的 議 題 與 學 校 的 環 境 , 進 而 培 養 學 生 生 活 的 基 本 能 力 。因 此 國 民 中 小 學 教 師 必 須 根 據 學 校 與 學 生 背 景 , 規 劃 不 同 的 教 材 , 此 時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的 能 力 在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中 就 顯 得 愈 來 愈 重 要 了 。

本 研 究 進 行 的 重 點 在 探 討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師 設 計 課 程 時 , 需 要 具 備 的 能 力 。意 指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只 是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一 部 份 , 不 代 表 教 師 全 部 的 專 業 能 力 。

貳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本 研 究 透 過 課 程 與 課 程 設 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 配 合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結 果 , 進 行 擬 定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為 瞭 解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 在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實 施 方 面 的 情 形 , 調 查 項 目 共 10 項 :( 1)教 師 具 備「 科 學 /科 技 」 方 面 的 能 力 ;( 2) 教 師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時 , 就 學 校 、教 師 與 學 生 方 面 , 考 量 的 地 方 ;( 3) 教 師 編 輯 教 材 時 , 強 調 的 重 點 ;( 4) 教 師 實 施 教 學 時 , 注 重 的 地 方 ;( 5) 教 師 設 計 課 程 與 實 施 教 學 時,容 易 遇 到 的 困 擾;( 6)教 師 自 我 評 鑑 時 , 依 據 的 因 素 ;( 7) 為 因 應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實 施 , 教 師 如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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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強 課 程 設 計 的 能 力 ;( 8) 教 師 需 要 政 府 或 學 校 , 提 供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的 協 助 ;( 9) 教 師 對 "教 育 資 訊 網 站 "的 看 法 ;

( 10) 教 師 與 學 者 們 對 本 研 究 的 建 議 。

一 、教 師 具 備 「 科 學 /科 技 」方 面 的 能 力

教 師 進 行 課 程 設 計 之 基 本 條 件 為 具 備 充 實 的 學 科 知 識 , 因 此 研 究 者 在 建 立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前 , 首 先 要 建 立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師 在 科 學 /科 技 方 面 ( 即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具 備 的 能 力 。

人 類 為 求 生 存 的 需 求 或 改 善 生 活 環 境 等 慾 望 的 驅 使 , 需 要 不 斷 地 創 造 、發 明 與 製 造 許 多 的 器 物 。自 從 人 類 懂 得 利 用 石 塊 和 木 棒 做 為 工 具 , 以 伸 展 肢 體 的 機 能 , 科 技 就 出 現 了 。隨 著 人 類 經 驗 的 累 積 , 加 上 其 他 活 動 的 相 因 相 成 下 , 到 今 日 , 科 學 /科 技 的 知 識 正 持 續 地 以 爆 炸 性 的 速 度 進 展 。人 類 的 生 活 方 式 、社 會 、經 濟 與 文 化 等 層 面 , 也 隨 之 面 臨 重 大 變 革 。學 校 是 協 助 個 人 適 應 和 改 造 社 會 的 重 要 機 制 , 為 協 助 學 生 瞭 解 科 學 /科 技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 以 便 能 生 活 和 貢 獻 於 當 前 、未 來 的 社 會 , 因 此 以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科 學 /科 技 素 養 為 主 旨 , 成 為 當 前 教 育 重 要 的 課 題 之 一 。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關 係 如 何 定 義 呢 ? Skolimowski 提 出 科 學 與 科 技 在 本 質 、目 標 、關 切 點 與 進 步 的 意 義 都 不 相 同 ( 鍾 聖 校 , 民 84)。如 表 3-1.1 所 示 , 為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差 異 對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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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1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差 異 對 照

科 學 科 技 本 質 研 查

實 在 創 造 實 在

目 標 透 過 更 好 的 理 論 擴 大

人 類 的 知 識 製 造 新 的 人 工 製 品 關 切 點 它 是 什 麼 ? 它 將 成 為 什 麼 ?

進 步 的 意 義

得 到 更 簡 潔 、 普 遍 、 周 詳 與 具 解 釋 力 的 理 論 。

以 更 有 效 的 方 式 製 造 更 耐 用 、 可 靠 、 敏 銳 與 快 速 的 物 品 。 資 料 來 源 : 鍾 聖 校 , 民 84。

李 隆 盛( 民 85)描 述「 科 學 」本 質 在 解 釋 自 然( 即 格 物 致 知 ),為 探 討 自 然 世 界。主 要 課 程 包 含 探 討 生 命 科 學 的 生 物 、探 討 能 量 科 學 的 物 理 與 探 討 物 質 科 學 的 化 學 。而 「 科 技 」本 質 在 改 變 自 然 ( 即 利 用 厚 生 ), 為 探 討 人 為 世 界 。主 要 領 域 包 含 製 造 、營 建 、傳 播 與 運 輸 。所 以 科 學 與 科 技 是 從 不 同 的 觀 點 來 看 這 個 世 界 , 但 它 們 的 角 色 也 有 重 疊 與 互 補 的 關 係 , 例 如 : 科 技 進 展 促 成 科 學 發 現 , 或 科 學 發 現 促 進 科 技 發 明 。

魏 明 通 ( 民 86) 描 述 科 技 教 育 建 立 在 科 學 教 育 的 基 礎 上 , 目 的 在 養 成 國 家 建 設 所 需 的 專 業 人 才 。在 科 學 -科 技 -社 會 的 教 育 理 念 下,科 學 教 育 已 包 含 技 術 的 內 涵 。科 學 教 育 的 目 標 , 在 做 為 學 生 未 來 成 為 科 技 專 家 學 者 鋪 路 。

鍾 聖 校( 民 84)描 述 工 程 學( engineering), 為 有 系 統 的 運 用 科 學 的 知 識 來 發 展 和 應 用 。在 此 所 謂 的 工 程 學 , 意 指 科 技 。黃 秉 鈞 ( 民 83) 將 科 學 分 為 基 礎 科 學 與 應 用 科 學 , 而 科 技 即 屬 於 應 用 科 學 的 領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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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深 坑 描 述 「 科 技 素 養 教 育 」即 是 透 過 合 理 的 教 育 規 畫 , 使 學 生 在 教 育 過 程 中 嫻 熟 各 種 科 技 能 力 、技 術 原 理 與 法 則 。並 能 靈 活 運 用 技 術 能 力 與 知 識 於 現 代 生 活 , 進 而 培 養 學 生 對 當 代 、未 來 的 科 技 發 展 作 睿 智 的 價 值 判 斷 ( 吳 瓊 洳 , 民 89)。因 此 , 吳 瓊 洳 ( 民 89)

認 為 國 中 階 段 的 科 技 素 養 教 育 為 現 代 的 科 技 文 明 , 利 用 工 具 、材 料 與 資 源 , 引 導 學 生 探 索 對 科 技 的 性 向 與 志 趣 , 發 掘 對 運 用 科 技 、解 決 問 題 的 技 術 與 才 能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是 一 種 具 備 科 學 教 育 與 科 技 教 育 的 課 程 。此 課 程 之 目 的 為 將 科 學 教 育 的 理 論 應 用 在 科 技 教 育 上 , 所 以 科 學 教 育 與 科 技 教 育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的 科 學 /科 技 素 養 , 會 直 接 影 響 學 生 學 習 自 然 科 學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興 趣 與 能 力 。所 以 , 凡 是 具 有 較 高 的 道 德 品 質 和 現 代 科 學 /科 技 文 化 的 知 識 , 並 能 活 用 教 學 法 的 教 師 , 所 培 育 出 來 的 學 生 一 般 都 比 較 靈 活 、懂 事 、吸 收 能 力 強 、 易 於 接 受 新 事 物 , 並 逐 步 發 展 善 於 觀 察 、勤 於 思 考 、 努 力 實 踐 以 提 昇 學 習 成 就 。由 於 自 然 科 學 與 生 活 科 技 需 要 經 常 吸 收 新 知 , 才 能 跟 上 時 代 的 進 步 。因 此 教 師 要 不 斷 地 充 實 自 己 具 有 廣 博 的 知 識 和 專 業 的 修 養 , 才 有 足 夠 的 能 力 引 導 學 生 培 養 科 學 /科 技 的 知 識 。

魏 明 通( 民 86)認 為 科 學 教 師 具 有 一 些 重 要 職 責:

1. 妥 善 運 用 教 學 原 理、教 學 策 略 於 科 學 的 教 學 上 , 使 學 生 在 科 學 概 念、科 學 方 法 及 科 學 態 度 上 能 均 衡 發 展 。

2. 使 用 各 種 方 式 輔 導 學 生,留 意 學 生 的 人 格 尊 嚴 、 重 視 學 生 個 別 差 異、啟 發 學 生 創 造 能 力、協 助 學 生 的 生 涯 發 展,使 學 生 在 人 格 上 成 長 並 獲 得 學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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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知 能 。

3. 積 極 地 與 教 學 相 關 的 社 會 資 源 聯 繫。例 如:科 學 教 育 館 、自 然 科 學 博 物 館 、動 物 園 或 化 學 工 廠 等 , 讓 學 生 有 校 外 教 學 的 機 會 。

4. 在 學 校 教 育 外 , 利 用 適 當 的 機 會 教 育 大 眾 。例 如 : 演 講 或 上 電 視 等 , 使 科 學 知 識 能 普 及 。 王 佩 蓮 與 林 碧 楨 ( 民 79) 認 為 國 小 自 然 科 教 師 , 在 充 實 科 學 /科 技 方 面 的 途 徑 為 :( 1) 閱 讀 自 然 科 學 / 科 技 的 教 育 書 報 與 名 人 傳 記 ;( 2) 充 分 準 備 教 材 、教 法、教 學 資 源,可 一 面 教 一 面 學,以 達 教 學 相 長 之 效 ;

( 3)參 加 校 外 參 觀 或 教 學 觀 摩 會 ;( 4)參 與 教 學 研 討 或 研 習 會;( 5)進 修 專 題 研 究;( 6)參 加 學 術 演 講 會 ;

( 7)參 與 自 然 科 學 /科 技 教 學 工 作 的 研 究 實 驗;( 8)參 加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的 通 訊 研 究;( 9)參 加 在 職 進 修;( 10)

參 加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學 術 研 究 團 體 ;( 11) 自 然 科 學 /科 技 的 教 具 製 作 或 教 學 法 研 究 ;( 12) 其 他 。

Carin & Sund( 1989)認 為 要 成 為 一 個 具 有「 科 學 和 科 技 素 養 」的 公 民 , 應 該 具 備 下 列 特 質 :

1. 能 運 用 科 學 概 念、過 程 技 能 和 價 值 處 理 日 常 生 活 的 各 種 決 定 。

2. 瞭 解 科 學 、科 技 與 社 會 三 者 相 互 影 響 的 關 係 。 3. 瞭 解 社 會 透 過 資 源 的 分 配 , 控 制 科 學 和 科 技 。 4. 瞭 解 科 學 和 科 技 在 促 進 人 類 福 址 的 貢 獻 和 限 制。

5. 接 納 科 學 和 科 技 提 供 給 人 們 心 智 上 的 刺 激 。 6. 利 用 探 討 歷 程 與 概 念 理 論 的 方 法,瞭 解 科 學 知 識

的 產 生 和 形 成 。

7. 能 區 別 科 學 證 據 和 個 人 意 見 。

8. 瞭 解 科 學 的 起 源,與 科 學 的 知 識 會 逐 漸 地 累 積 而 改 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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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瞭 解 科 技 的 應 用 與 涵 蘊 在 科 技 運 用 的 決 定 。 10.有 充 分 的 知 識 和 經 驗 , 欣 賞 研 究 的 價 值 和 技 術

的 發 展 。

11.有 更 豐 富 和 新 鮮 的 眼 光 去 看 這 個 世 界 。

12.知 道 科 學 和 科 技 的 訊 息 , 且 在 做 決 定 時 能 適 當 地 利 用 這 些 訊 息 。

Boser( 1993) 認 為 科 技 教 師 必 須 具 備 科 技 專 長 、 解 決 問 題 與 教 會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此 外 , 要 教 會 學 生 具 備 「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應 該 ( 1) 使 學 生 瞭 解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間 的 關 聯 ;( 2) 活 動 中 隨 時 得 到 回 饋 , 掌 握 學 習 狀 態 ;( 3) 活 用 各 種 教 具 , 務 使 學 生 容 易 理 解 ;( 4) 觀 察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過 程 , 並 參 與 討 論 。

李 隆 盛 ( 2002) 描 述 科 技 教 師 必 須 具 備 技 術 與 教 育 的 能 力 , 例 如 : 華 盛 頓 法 規 認 為 科 技 教 師 須 具 備 以 下 九 項 能 力 :

1. 瞭 解 核 心 技 術 的 相 關 知 識,例 如:電 力 與 能 源 、 控 制 、材 料 科 學 、問 題 解 決 與 社 會 科 技 。

2. 瞭 解 數 學 、科 學 、電 腦 與 通 訊 的 關 係 。

3. 瞭 解 通 訊 、製 造 、建 築 與 交 通 相 關 領 域 的 知 識 。 4. 管 理 工 廠 或 實 驗 室 的 能 力 。

5. 使 用 資 訊 科 技 的 能 力 。 6. 使 用 科 技 產 品 的 能 力 。 7. 具 有 創 造 思 考 的 能 力 。 8. 有 批 判 與 評 論 科 技 的 能 力 。

9. 瞭 解 生 物 科 技 、環 境 教 育 的 能 力 。 在 科 學 -科 技 -社 會

( Science—Technology—Society, STS)的 今 日 , 培 養 一 個 健 全 優 良 的 科 學 教 師 , 為 國 家 經 濟 建 設 的 一 切 根 本 。美 國 科 學 教 師 學 會( NSTA)認 為 一 個 有 科 學 素 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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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人 , 能 瞭 解 科 學 、科 技 與 社 會 三 者 間 的 關 係 , 並 能 將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知 識 運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重 視 科 學 與 科 技 在 社 會 上 的 價 值 、瞭 解 科 學 與 科 技 在 社 會 中 的 限 制 ( 李 隆 盛 , 民 85)。

因 此 , 教 師 可 透 過 STS 教 育 的 方 式 促 使 學 生 於 科 技 社 會 中 有 良 好 的 生 活 適 應 , 培 養 學 生 創 造 、思 考 與 做 決 定 的 能 力 , 增 進 對 科 學 與 科 技 知 識 在 生 活 上 的 應 用 ( 施 能 木 , 民 88)。

透 過 以 上 文 獻 的 探 討 , 研 究 者 配 合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結 果 , 認 為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師 在 「 科 學 /科 技 」方 面 須 具 備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能 力 有 13 項 , 如 表 3-1.2 所 示 。

表 3-1.2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科 學 /科 技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1.「 科 學 /科 技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瞭 解 基 礎 科 學 的 知 能 2. 瞭 解 應 用 科 學 的 知 能

3. 瞭 解 當 前 科 學 /科 技 發 展 的 趨 勢 4. 瞭 解 科 學 /科 技 對 人 類 的 衝 擊 與 影 響 5. 能 分 辦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差 異

6. 能 評 論 未 來 科 學 /科 技 的 發 展 7. 具 備 創 造 思 考 模 式 的 應 用

8. 會 運 用 科 學 /科 技 的 知 識 於 日 常 生 活 9. 隨 時 注 意 科 學 的 新 知

10. 認 識 並 使 用 科 技 新 產 品 11. 瞭 解 科 學 /科 技 發 展 的 歷 史 12. 多 參 與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的 活 動

13. 多 閱 讀 近 期 科 學 /科 技 的 期 刊 與 書 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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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 師 具 備 「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的 能 力

研 究 者 根 據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結 果,配 合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與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文 獻 的 探 討 , 進 行 擬 定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在 探 討 教 師 具 備 「 科 學 /科 技 」 方 面 的 能 力 後 , 其 次 在 「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 主 要 探 討 的 內 容 分 為 四 個 方 面 :( 1)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 2) 編 輯 教 材 ;( 3) 實 施 教 學 ;( 4) 自 我 評 鑑 。

( 一 )「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方 面

陳 素 英( 民 89)描 述 主 題 教 學 是 在 教 材 中 , 選 取 類 似 的 主 題,進 行 一 系 列 有 層 次 的 教 學 活 動 設 計。其 目 的 在 發 揮 此 一 題 材 的 特 色,利 用 同 一 主 題 的 同 質 性 與 異 質 性,作 比 較、對 照 的 教 學 活 動,使 學 習 的 過 程,達 到 觸 類 旁 通 的 效 果。李 坤 崇 與 歐 慧 敏 ( 民 89) 認 為 主 題 是 學 生 經 驗 的 實 際 生 活,藉 著 學 生 批 判 性 地 爭 論 過 程,並 採 取 社 會 行 動 。

薛 梨 真 ( 民 88) 描 述 教 師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的 來 源 主 要 有 :( 1)師 生 感 興 趣 的 主 題;( 2)教 科 書 的 主 題 ;( 3)結 合 當 前 發 生 事 件;( 4)結 合 地 方 民 俗 活 動 與 慶 典;( 5)善 用 地 方 、社 區 資 源 與 文 化 遺 產 ;( 6)配 合 時 令 、節 慶 ;( 7)結 合 學 校 行 事 曆 或 重 大 活 動 。

李 坤 崇 與 歐 慧 敏 ( 民 89) 認 為 教 師 選 擇 適 切 主 題 的 考 量 有 :

1. 主 題 是 否 切 合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或 年 度 目 標 。 2. 主 題 的 模 式 是 否 著 重 學 科 的 整 合 或 概 念

活 動 的 整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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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 題 是 否 能 協 助 學 生 將 知 識 轉 化 為 實 際 生 活 的 能 力 。

4. 主 題 是 否 增 進 學 生 自 我 瞭 解、理 解 鄉 土 民 情 、社 區 文 化 與 國 際 觀 。

5. 主 題 是 否 引 發 學 生 自 主 學 習、探 究 主 題 行 動 的 程 度 。

6. 主 題 活 動 是 否 得 到 行 政、家 長 或 社 區 的 支 援 。

7. 主 題 實 施 時 機 是 否 配 合 時 令 節 慶、民 俗 活 動 、學 校 社 區 活 動 。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時,首 先 要 先 瞭 解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內 涵 與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能 力 指 標 。其 次 根 據 學 習 者 的 先 備 知 識 與 需 求,考 量 教 材 與 教 學 資 源 的 提 供,進 而 選 擇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且 生 活 化 的 主 題 。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的 目 的 , 為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科 學 /科 技 的 素 養 , 透 過 理 解 及 記 憶 科 學 知 識 , 運 用 科 學 概 念 、方 法 與 態 度 於 科 技 生 活 中 。所 以 , 教 師 在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時,除 考 量 主 題 須 生 活 化 、 符 合 社 會 需 求、趨 勢,還 需 要 瞭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形 。

施 惠( 民 89)認 為「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之 學 習 活 動 應 依 認 知 心 理 學 之 學 習 理 論 來 安 排 合 適 的 教 學 策 略,以 達 成 學 生 中 心 的 學 習 型 態 。其 教 學 模 組 的 設 計 步 驟 為 :

1. 由 課 程 綱 要 去 找 尋 相 關 的 生 活 議 題 。 2. 列 出 與 此 議 題 相 關 的 教 材 內 容 細 目 。

(13)

3. 研 發 主 題 的 教 學 模 組 , 選 擇 學 習 活 動( 或 教 學 單 元 )。

4. 進 行 學 習 活 動 的 設 計 。

黃 茂 在 與 陳 文 典 ( 民 89) 嘗 試 以 主 題 教 學 設 計 的 理 念,落 實「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目 標。教 師 在 設 計 主 題 教 學 時,具 有 下 列 4 個 特 色 :

1. 學 生 為 主 體 、生 活 化:以 社 會 性 議 題 或 生 活 事 件 為 探 討 起 點,探 討 內 容 是 接 近 學 生 活 的 材 料 。取 材 生 活 化 、問 題 來 自 學 生 提 出 , 如 此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自 然 高 昂 。

2. 學 科 統 整:從 議 題 探 究 開 始,所 引 發 的 相 關 問 題 會 涉 及 不 同 學 科 概 念。探 究 融 合 不 同 學 科 概 念 的 議 題,而 非 刻 意 為 統 整 而 統 整 。例 如 :「 學 校 是 否 可 賣 汽 水 ? 」涉 及

( 1)物 理 —溶 解 與 溫 度 測 量;( 2)化 學 — 酸 鹼 性 與 測 量;( 3)生 物 —食 物 添 加 劑 與 色 素 對 健 康 影 響、味 覺 的 反 應;( 4)環 保 — 廢 棄 物 的 處 理 。

3. 學 校 本 位:由 於 探 討 主 題 的 選 擇 來 自 社 會 性 議 題,課 程 內 容 自 然 包 含 社 區 資 源 與 學 校 特 色。在 教 材 編 選 的 過 程 中,學 校 有 完 全 自 主 權 , 學 生 有 多 元 及 自 由 的 展 現 空 間,真 正 落 實 學 校 為 課 程 改 革 基 點 的 學 校 本 位 。

4. 基 本 能 力 為 科 學 /科 技 素 養 : 以 議 題 探 討 為 切 入 點,釐 清 問 題 過 程 涵 養 各 項 科 學 與 科 技 素 養 。利 用 多 元 探 究 活 動 的 方 式,培 養 不 同 的 能 力。以「 學 校 是 否 可 賣 汽 水 ? 」

(14)

為 例 , 在 培 養 科 學 /科 技 素 養 方 面 為 :( 1)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汽 水 成 分;( 2)不 同 汽 水 罐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3)實 驗 操 作 —製 作 汽 水 、檢 驗 酸 鹼 ;( 4)因 果 關 係 、本 量 與 變 量 觀 察 —溫 度 對 氣 體 融 於 水 的 影 響 ;

( 5) 傳 達 溝 通 —成 果 報 告 與 分 享 ;( 6)

藉 由 動 態 的 過 程,培 養 創 造 思 考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瞭 解 科 學 知 識 、 概 念 與 技 能 , 並 與 生 活 相 聯 結 。

陳 文 典 與 黃 茂 在 ( 民 89) 認 為 教 學 活 動 若 以「 系 列 之 問 題 解 決 」來 安 排,且 這 些 問 題 為 學 生 在 生 活 上 或 社 會 上 關 切 的 問 題。那 麼,在 從 事 科 學 探 究 的 活 動 中,目 標 明 確 而 切 實,自 然 比 較 能 引 發 學 生 主 動 的 投 入,達 到 以 學 生 為 整 體 學 習 活 動 的 主 題 式 教 學 形 態 。

王 光 復 ( 民 88) 認 為 科 技 教 師 選 訂 教 學 主 題 , 應 考 量 下 列 原 則 :

1. 重 視 學 生 的 興 趣 。

2. 教 學 為 學 生 能 力 所 及 、經 費 資 源 許 可 。 3. 主 題 實 際 性 , 對 學 生 具 有 意 義 、 挑 戰 性 ,

使 學 生 完 成 學 習 時 , 能 有 成 就 感 。 4. 採 用 科 學 方 法 , 運 用 科 技 解 決 問 題 。 5. 主 題 本 質 為 探 討 科 技 或 科 學 方 法,運 用 科

技 原 理 或 發 明 , 解 決 實 際 問 題 。

高 永 遠( 民 88)認 為 主 題 教 學 為 融 合「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各 學 科 的 內 容,由 於 國 中 教 師 為 分 科 專 長 養 成 教 師,所 以 在 面 臨 主 題 教 學 時 , 最 好 的 方 式 就 是 採 用 協 同 教 學 的 方 法 。

(15)

『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強 調,課 程 實 施 採 用 活 潑 、合 科 統 整 與 協 同 教 學 。 毛 連 塭 、吳 清 山 與 劉 春 榮 ( 民 88) 描 述 國 民 中 小 學 實 施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後,如 要 普 遍 實 施 協 同 教 學 , 則 各 校 必 須 在 人 員 、編 班 、課 表 、空 間 與 設 備 等 方 面 進 行 全 面 性 的 調 整。如 能 及 早 規 劃,並 擷 取 協 同 教 學 的 精 神,進 行 漸 進 式 的 調 整,屆 時 可 收 到 協 同 教 學 預 期 的 效 果 。

無 論 採 用 主 題 教 學、協 同 教 學、甚 至 是 合 作 學 習 教 學,教 師 都 要 投 入 很 多 的 時 間 從 事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材 編 選 工 作。因 此,教 師 教 學 節 數 的 配 置 在 此 時 就 相 當 重 要。教 學 節 數 的 配 置 可 說 是 學 校 課 程 與 教 學 實 施 的 骨 架 。

民 國 87 年 6 月 永 安 國 小 提 出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教 學 節 數 相 關 事 項 分 析 建 議 表 」, 提 到 應 提 供 教 師 課 程 發 展 的 時 間 , 以 做 為 學 校 發 展 鄉 土 教 育 、新 興 課 題 的 空 間 。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學 型 態 很 多 , 目 前 而 言 , 大 多 數 教 師 採 用 主 題 式 教 學 居 多。故 本 研 究 在 探 討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的 第 一 步,即 為 教 師 選 擇 教 學 主 題。經 由 主 題 式 教 學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後,研 究 者 配 合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結 果 , 認 為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時 , 須 具 備 20 項 知 識 與 技 能 的 能 力 , 如 表 3-1.3 所 示 。

(16)

表 3-1.3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2.「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符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目 標

2. 符 合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能 力 指 標 3. 考 量 學 校 現 存 的 實 驗 /實 習 設 備

4. 容 易 取 得 教 學 資 源 的 主 題 5. 教 師 對 主 題 的 熟 稔 程 度 6. 考 量 學 校 行 政 的 配 合 7. 社 區 資 源 的 支 持 與 提 供

8. 符 合 各 學 科 教 師 分 配 的 授 課 時 數 9. 教 師 可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的 主 題

10. 符 合 學 生 未 來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方 向

11. 能 融 合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各 學 科 的 內 容 12. 具 有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特 色

13. 能 呈 現 學 校 與 社 區 的 特 色 14. 符 合 學 校 或 社 區 探 討 的 議 題 15. 符 合 社 會 當 前 的 時 事 或 議 題 16. 與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17. 符 合 學 生 過 去 的 學 習 經 驗 與 背 景 18. 符 合 學 生 的 認 知 發 展

19. 考 量 教 學 環 境 的 衛 生 與 安 全 20. 符 合 家 長 的 期 望

(17)

( 二 )「 編 輯 教 材 」方 面

王 美 芬 與 周 錦 鐘( 民 88)描 述「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課 程 教 材,須 強 調 科 學 邏 輯 清 楚、層 次 分 明 的 安 排。例 如:低 年 級 安 排 身 邊 的、

具 體 的、操 作 的 、大 的 , 高 年 級 安 排 遠 的、抽 象 的 、思 考 的 、微 小 的 教 材 。低 年 級 的 安 排 是 基 本 的 與 觀 察 的,中 年 級 的 安 排 是 推 理 的,高 年 級 除 基 本 的、觀 察 的 、推 理 的 ,還 要 加 上 應 用 的 。當 教 師 在 編 輯 教 材 時 , 應 該 遵 行 原 則 性 的 課 程 標 準,如 此 教 師 才 能 以 專 業 知 識 編 輯 不 同 的 素 材 且 合 乎 原 則 的 課 程 。

一 般 而 言,教 師 是 透 過 教 材 來 進 行 教 學,以 達 到 教 學 大 綱 或 其 他 教 學 需 要 所 設 定 的 目 標。如 果 教 材 編 製 的 不 理 想,在 教 學 上 就 會 事 倍 功 半 , 效 果 大 打 折 扣。而 學 生 更 是 憑 藉 教 材 獲 得 學 習 的 門 徑 , 達 成 學 習 的 目 標 。趙 鏡 中 ( 民 89) 描 述 教 材 的 內 涵 除 包 含 學 科 概 念 與 知 識 的 客 觀 陳 述 外,還 包 含 編 製 者 本 身 對 學 科 的 認 知 與 理 解、對 教 學 和 學 習 方 式 的 教 學 觀,以 及 對 教 材 在 編 製 和 使 用 的 教 材 觀 等 因 素 。

王 佩 蓮 與 林 碧 楨 ( 民 79) 描 述 我 國 自 然 科 學 教 材 的 組 織 著 重 在 :

1. 教 材 組 織 以 兒 童 活 動 為 中 心,每 一 單 元 中 均 有 一 種 科 學 方 法、科 學 概 念 及 科 學 態 度 的 重 點 。

2. 各 年 級 的 科 學 方 法 訓 練,從 低 年 級 的 基 本 過 程 到 高 年 級 的 統 整 過 程,均 應 按 兒 童 能 力 的 發 展 , 依 順 序 排 列 。

(18)

3. 科 學 概 念 的 發 展 須 按 兒 童 心 理 及 智 力 發 展 的 順 序 編 排,新 的 概 念 應 建 立 在 已 學 過 的 舊 概 念 上 。

4. 教 材 的 排 列 要 注 意 配 合 季 節 性 。

鍾 聖 校 ( 民 84) 描 述 教 師 編 寫 教 材 , 會 受 到 四 方 面 條 件 的 影 響 :

1. 教 師 的 理 念 : 教 師 須 對 於 ( 1) 什 麼 是 有 價 值 的 ;( 2)什 麼 是 需 要 的 ;( 3)學 生 的 狀 況 如 何,三 方 面 產 生 見 解,才 能 產 生 編 寫 補 充 教 材 的 動 機 和 行 動 。

2. 環 境 的 支 持:環 境 支 持 的 情 況,決 定 教 師 編 寫 教 材 的 「 舞 台 」。 所 謂 環 境 包 括 ( 1)

校 長 和 同 事 的 理 念;( 2)家 長 的 協 助 或 干 涉 ;( 3)學 校 當 局 的 提 倡 ;( 4)學 生 的 作 息 ( 課 表 安 排 、 作 業 量 ) 是 否 允 許 ;( 5)

圖 書 館 與 空 教 室 等 設 備 場 所 。

3. 教 師 的 設 計 能 力:教 師 本 身 的 設 計 能 力 是 編 寫 教 材 能 否 形 成 的 關 鍵,教 師 的 設 計 能 力 包 含 自 然 科 學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內 容 知 識 、思 考 力 ( 深 度 和 廣 度 )、組 織 力 ( 靈 活 度 ) 與 提 出 問 題 的 能 力 ( 思 考 方 向 )。

4. 外 在 資 源 是 否 容 易 取 得 : 教 師 的 設 計 能 力,需 要 在 教 師 的 職 前 教 育 和 進 修 教 育 中 不 斷 地 增 進 和 提 升 。若 外 在 資 源 不 易 取 得,即 使 教 師 有 優 越 的 設 計 能 力,亦 容 易 被 打 折 扣 。

(19)

楊 遵 榮( 民 90)認 為「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統 整 教 材 時 , 應 著 重 :

1. 遵 循「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內 涵,以 培 養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進 而 提 昇 國 民 科 學 素 養 與 科 技 能 力。學 習 內 容 配 合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教 材 的 設 計 應 保 留 彈 性 教 學 空 間,讓 學 校 進 行 統 整 教 學 與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2. 教 材 的 設 計 須 重 視 連 貫 性,由 淺 而 深 、由 近 而 遠、循 序 漸 進 。教 材 針 對 學 生 不 同 階 段 的 認 知 發 展,以 螺 旋 式 的 教 學 編 寫 。每 一 個 新 經 驗 應 建 立 在 舊 經 驗 上,也 重 視 生 活 經 驗 的 統 整 。

3. 教 材 的 編 輯 應 重 視 縱 的 銜 接 與 橫 的 統 整,所 謂 縱 的 銜 接 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各 學 習 階 段 學 習 內 容 的 銜 接,橫 的 統 整 為「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各 學 科 內 容 統 整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提 到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教 材 的 編 選 上 應 注 意 :

1. 教 材 的 編 選 以 國 民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提 示 的 課 程 目 標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為 考 量 原 則 。 2. 教 師 依 學 生 的 需 要 、 能 力 、 興 趣 和 經 驗 ,

做 適 當 的 調 節,以 符 合 各 地 區 、各 校 的 特 殊 性 。

3. 掌 握 統 整 的 原 則 , 以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來 規 劃 。在 各 學 習 階 段,應 注 意 概 念 的 系 統 性、層 次 性 的 縱 向 發 展。同 一 問 題 可 由 不 同 學 科、不 同 角 度 去 瞭 解 的 橫 向 連 繫 。

(20)

4. 教 材 的 組 織 可 依 生 活 與 社 會 關 心 的 議 題 、鄉 土 的 題 材 來 編 選 。

5. 教 材 應 充 分 提 供 圖 表 資 料,供 探 究 時 的 參 考 。融 入 科 學 發 現 過 程 的 史 實 資 料,使 學 生 藉 助 科 學 發 現 過 程 的 瞭 解,體 會 科 學 本 質 與 科 學 探 究 的 方 法 和 精 神 。

6. 教 材 的 份 量 適 當,份 量 的 多 寡 可 依 探 究 的 深 入 程 度 、涉 及 的 問 題 範 圍、學 習 活 動 的 方 式 等 來 調 節 。

7. 教 材 內 容 應 顧 認 知 、 技 能 和 情 意 的 學 習 。 經 過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編 輯 教 材 的 原 則 與 注 意 事 項 之 探 討 後 , 研 究 者 根 據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回 饋 意 見 , 認 為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編 輯 教 材 時 , 須 具 備 知 識 與 技 能 方 面 的 能 力 有 16 項 , 如 表 3-1.4 所 示 。

(21)

表 3-1.4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編 輯 教 材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3.「 編 輯 教 材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符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編 輯 教 材 的 原 則 2. 具 有 系 統 性 且 呈 現 科 學 /科 技 概 念 3. 呈 現 多 元 智 慧 理 論

4. 具 有 趣 味 性 與 連 貫 性 5. 能 引 起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6. 培 養 學 生 創 造 思 考 的 能 力 7. 培 養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8. 使 學 生 思 考 重 於 記 憶 的 教 材 9. 培 養 學 生 的 科 學 /科 技 素 養 10.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實 驗 操 作 的 技 能 11. 簡 單 明 瞭 , 使 學 生 容 易 學 習 12. 具 有 銜 接 課 程 的 功 能

13. 融 合 當 時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知 識 14. 每 位 學 生 可 參 與 編 輯

15. 同 一 教 材 可 同 時 達 成 學 生 認 知 與 技 能 的 學 習 目 標 16. 注 重 教 材 表 達 的 方 式 , 例 如 : 模 型 、 圖 像 的 表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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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實 施 教 學 」方 面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提 到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實 施 教 學 方 面 應 注 意 :

1. 擬 定 整 個 學 年、階 段 性 或 各 單 元 主 題 的 教 學 計 畫,使 教 學 在 有 目 標 的 規 劃,循 序 漸 進 地 進 行 。

2. 設 計 與 經 營 學 習 環 境,使 學 生 有 時 間 、有 空 間 從 事 學 習 活 動。鼓 勵 學 生 進 行 課 外 的 主 題 研 究 , 使 學 生 獲 得 探 索 科 學 的 機 會 。 3. 運 用 學 校、社 區 或 校 外 自 然 環 境 提 供 學 生

各 種 學 習 的 資 源 。

4. 教 學 時 可 利 用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與 資 源 進 行 教 學,除 一 般 傳 統 的 教 學 媒 體 外,電 腦 與 網 路 的 使 用 也 可 幫 助 學 生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 5. 學 校 應 提 供 安 全 的 學 習 環 境,例 如:實 驗

室、生 活 科 技 教 室 等 特 別 器 材 與 應 急 設 施 的 妥 善 安 排,校 園 各 種 活 動 設 備 的 安 全 防 護 等 。

6. 廣 泛 運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及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7. 教 師 應 考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調 整 教 材 教 法 。並 顧 及 個 別 差 異 , 給 予 適 當 的 輔 導 。 楊 遵 榮( 民 90)描 述「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實 施 教 學 的 作 為 有:( 1)貫 徹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理 念;( 2)貫 徹「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內 涵;( 3)以 示 範 、實 驗 或 活 動 完 成 的 科 學 現 象,培 養 學 生 的 興 趣。並 以 實 驗 教 學 法 呈 現 科 學 的 原 理。用 問 題 來 引 導 學 生 思 考,讓 學 生 參 與 討 論 、進 行 實 驗,然 後 引 入 概 念,對 所 觀 察

(23)

到 的 實 驗 詮 釋,並 進 一 步 推 薦、應 用 到 或 預 測 新 的 現 象;( 4)分 析「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之 能 力 指 標,配 合 各 學 習 階 段 的 認 知 發 展 進 行 教 學 與 設 計 。

Glynn & Yeany( 1996) 認 為 教 師 教 學 主 要 由 三 個 部 份 組 成 :( 1) 安 排 學 業 工 作 ( set academic tasks);( 2) 檢 視 學 生 之 間 的 互 動

( monitor sutdnet interactions)( 3)評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evaluate student progress)。當 教 師 將 一 個 主 題 呈 現 在 教 室 時,教 學 策 略 就 被 激 起,此 三 個 部 份 會 連 續 整 合 起 來 。

謝 文 全 ( 民 75) 描 述 教 師 教 學 應 符 合 :( 1)

按 照 課 程 標 準 編 排 課 表 ;( 2) 依 照 課 表 實 施 教 學 ;( 3)同 等 重 視 各 學 科 的 重 要 性;( 4)兼 顧 學 生 知 能 和 情 意 的 學 習;( 5)符 合 教 學 法 的 原 理 原 則。其 中 課 程 標 準 同 義 於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課 程 綱 要 。教 師 根 據「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實 施 課 程 的 原 則,編 排 教 學 方 案,重 視「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各 學 科 之 重 要 性,兼 顧 學 生 科 學 認 知 與 科 技 素 養 的 學 習,實 施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 。

李 鴻 亮 ( 民 89) 認 為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時 , 最 好 是 具 備「 運 用 科 技 與 資 訊 」的 能 力 。他 認 為 要 提 升 學 生 科 技 能 力 的 先 決 條 件,就 是 教 師 本 身 必 須 先 培 養 使 用 媒 體 與 科 技 的 能 力,如 此 就 可 以 應 用 與 連 結 科 技 方 法 到 各 種 單 元 與 主 題,以 進 行 有 效 的 教 學 。

(24)

魏 明 通 ( 民 86) 認 為 有 效 的 科 學 教 學 可 從 兩 方 面 考 量 :

1.在 「 學 習 者 與 學 習 過 程 」方 面 需 考 量 :

( 1) 學 習 結 果 是 從 學 習 者 積 極 參 與 獲 得 的 。

( 2) 學 習 是 從 學 習 者 目 前 成 就 開 始 。

( 3) 動 機 增 加 教 學 的 效 能 。

( 4) 學 習 可 透 過 不 同 的 管 道 發 生 。

( 5) 字 彙 及 其 他 符 號 的 意 義 根 據 經 驗 得 的 。

( 6) 學 生 對 所 有 情 境 的 反 應 來 學 習 。

( 7) 學 習 根 據 個 別 需 要 與 能 力 的 差 異 不 同 。

在 第 ( 3) 項 的 「 動 機 增 加 教 學 效 能 」 中 , 教 師 如 何 製 造 動 機 引 起 學 習 者 學 習 呢 ? 魏 明 通 表 示 科 學 教 師 可 安 排 特 別 的 情 境 , 做 為 引 起 動 機 的 基 礎 , 例 如 : 提 供 學 生 從 事 獨 立 工 作 的 機 會 、計 畫 學 生 負 責 科 學 教 室 或 資 源 教 室 的 資 料 、提 供 學 生 在 全 班 有 演 示 實 驗 的 機 會 、協 助 學 生 安 排 其 工 作 的 展 示 品 給 學 校 其 他 人 或 家 長 看 等 , 這 些 機 會 可 做 為 引 起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

2.在 「 教 師 與 教 學 過 程 」方 面 需 考 量 :

( 1) 不 可 分 離 。

( 2) 有 效 的 教 學 反 映 教 師 的 目 標 。

( 3) 有 效 的 教 學 需 要 仔 細 的 計 畫 。

( 4) 有 效 的 教 學 需 要 好 的 輔 導 。

( 5) 好 的 教 學 是 審 慎 、費 時 的 工 作 。

(25)

謝 秀 月( 民 90)描 述 影 響 自 然 科 教 師 實 施 教 學 的 因 素 有 :( 1) 科 學 教 學 實 踐 知 識 ;( 2) 科 學 學 科 教 學 知 識 ;( 3) 科 學 教 學 反 省 ;( 4) 科 學 教 學 自 主 等 因 素 。

陸 美 靜( 民 91)描 述 自 然 科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須 注 意 :

1. 教 學 活 動 要 引 起 學 生 的 參 與 。

2. 合 作 學 習 除 可 達 成 學 生 主 動 建 構 知 識 的 目 標,還 可 培 養 學 生 相 互 尊 重 、彼 此 幫 助 的 人 際 關 係 。

3. 豐 富 、多 樣 的 學 習 環 境 與 信 任 、關 懷 的 學 習 氣 氛 , 是 達 成 建 構 教 學 目 標 的 基 礎 。 4. 活 用 教 學 模 式 , 讓 學 習 變 得 更 活 潑 有 趣 。 5. 教 學 時 間 的 長 短 、教 室 常 規 的 掌 控 、單 元

目 標 的 掌 握 以 及 課 程 活 動 的 規 劃,都 直 接 考 驗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

王 佩 蓮 與 林 碧 楨 ( 民 79) 認 為 自 然 科 教 師 進 行 教 學 時,面 對 不 同 身 心 發 展 的 學 生,需 要 從 兩 方 面 著 手 :

1. 瞭 解 學 生 對 自 然 科 學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思 想 情 形 。

2. 瞭 解 學 生 的 先 備 知 識、學 習 能 力 的 高 低 與 習 慣 。

經 過 本 研 究 對「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實 施 教 學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後,研 究 者 根 據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回 饋 意 見 認 為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實 施 教 學 時,須 具 備 知 識 與 技 能 方 面 的 能 力 有 19 項 , 如 表 3-1.5 所 示 。

(26)

表 3-1.5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實 施 教 學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4.「 實 施 教 學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注 重 學 生 是 否 瞭 解 課 程 內 容 2. 注 重 學 生 上 課 的 學 習 態 度 3. 學 生 實 驗 /實 習 的 操 作 過 程

4. 建 立 學 生 尊 重 生 命 , 愛 護 地 球 的 精 神 5.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觀 察 的 能 力

6. 啟 發 學 生 學 習 的 潛 能 。 7. 注 重 學 生 學 習 的 形 成 性 評 量 8. 注 重 學 生 後 續 發 展 的 空 間 9. 師 生 互 動 的 情 形

10. 班 級 秩 序 的 經 營

11. 應 用 科 學 /科 技 的 教 學 法 12. 教 學 時 間 的 掌 控

13. 教 師 們 協 同 教 學 間 的 配 合 14. 隨 時 補 充 新 知 與 生 活 常 識 15. 生 活 實 例 的 引 導

16. 將 科 學 /科 技 的 概 念 應 用 在 課 堂 上 17. 注 重 實 驗 /實 習 過 程 的 安 全 性 18. 安 排 適 當 的 教 學 環 境

19. 視 聽 媒 體 的 有 效 運 用

(27)

( 四 )「 自 我 評 鑑 」方 面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有 助 於 教 師 對 自 己 的 教 學 做 反 省、思 考 與 改 進。教 師 自 我 評 鑑 的 範 圍 比 教 師 對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的 評 量 範 圍 還 要 廣 泛 。一 般 而 言 ,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包 含 兩 大 方 面:( 1)教 師 根 據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的 結 果,來 改 進 自 己 的 教 學;( 2)

教 師 評 量 自 己 的 教 學 或 課 程 設 計 等 方 面,進 而 提 升 自 己 的 專 業 能 力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提 到,教 師 對 於 自 己 的 教 學 工 作 如 教 材 編 選、教 學 策 略 的 引 用、班 級 管 理 等,能 時 常 參 考 評 量 的 結 果 並 做 自 我 評 鑑 , 以 調 適 教 學 。

Fraser( 1994) 提 出 一 個 調 查 自 然 科 模 範 教 師 特 質 的 報 告,報 告 中 發 現 大 部 份 的 模 範 教 師 具 有 下 列 特 質 :

1. 有 效 的 教 室 管 理 技 巧 。 2. 瞭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狀 況 。 3. 提 供 適 當 的 學 習 環 境 。 4. 教 師 具 有 豐 富 的 科 學 知 識 。 5. 鼓 勵 學 生 參 予 學 習 活 動 。

透 過 此 五 種 特 質 的 描 述,可 進 行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的 依 據。目 前,有 許 多 學 校 實 施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時,對 於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方 面,皆 有 建 立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表。透 過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表,教 師 可 反 省 自 己 設 計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優 缺 點,進 而 提 升 自 己 的 專 業 能 力 。

(28)

在 張 德 銳 等 人 ( 民 85) 建 立 的 「 發 展 性 教 師 評 鑑 系 統 」中 , 為 根 據 教 師 在 教 室 的 教 學 行 為,建 立 的 評 鑑 規 準。此 評 鑑 規 準 可 為 教 師 在 教 學 方 面 進 行 自 我 評 鑑 的 依 據。評 鑑 規 準 包 含 六 個 教 學 領 域 :

1. 清 晰:導 引 學 生 進 入 教 學 的 脈 絡,獲 得 概 念 及 技 能 , 重 建 知 識 系 統 。

2. 多 樣 性:運 用 不 同 的 教 學 方 法 、教 學 媒 體 及 發 問 技 巧 , 來 呈 現 教 學 。

3. 關 懷 : 關 心 學 生 , 創 造 溫 暖 的 學 習 環 境 。 4. 溝 通 技 巧 : 運 用 良 好 的 口 語 和 非 口 語 技

巧 , 表 達 教 學 內 容 。

5. 工 作 取 向:掌 握 教 學 目 標,提 供 給 學 生 充 足 的 學 習 機 會 。

6. 教 室 管 理 與 紀 律:妥 善 維 持 教 室 環 境 與 秩 序 , 順 利 進 行 教 學 。

透 過 以 上 的 描 述 可 瞭 解,教 師 自 我 評 鑑 除 評 鑑 自 己 是 否 具 有 充 實 的 學 科 內 涵 外,還 要 瞭 解 自 己 是 否 有 能 力 維 持 教 室 教 學 的 氣 氛。因 此 透 過 清 晰 、多 樣 性 、關 懷 、溝 通 技 巧 、工 作 取 向 與 教 室 管 理 與 紀 律 的 原 則,教 師 可 更 有 秩 序 地 進 行 教 室 教 學 工 作 。

在 郭 昭 佑 ( 民 90) 擬 定 的 「 教 師 從 事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評 鑑 指 標 」中,分 別 對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籌 畫 、設 計 、實 施 、成 果 評 鑑 階 段 四 個 方 面 , 建 立 教 師 進 行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評 鑑 的 評 鑑 向 度。例 如 : 在「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設 計 階 段 」方 面 , 建 立 的 評 鑑 向 度 包 含 課 程 設 計 組 織 之 運 作、課 程 方 案 目 標 與 架 構、教 學 材 料 設 計 、教 學 方 法 設 計 、

(29)

教 學 資 源 設 計、評 量 與 補 救 方 案 設 計、試 驗 階 段 回 饋。研 究 者 參 考 此 課 程 評 鑑 向 度,以 課 程 發 展 之 設 計、實 施 與 成 果 評 鑑 階 段 為 主,探 討 其 中 幾 項 評 鑑 指 標 以 成 為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的 參 考 依 據 。

經 過 本 研 究 對「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自 我 評 鑑 方 面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後,研 究 者 根 據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回 饋 意 見,認 為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自 我 評 鑑 時,須 具 備 的 能 力 有 14 項 , 如 表 3-1.6 所 示 。

表 3-1.6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自 我 評 鑑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5.「 自 我 評 鑑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考 量 學 生 學 習 的 成 果 2. 考 量 學 生 學 習 的 態 度 3. 考 量 學 生 對 教 師 的 回 饋 4. 評 鑑 教 學 內 容 是 否 適 切 5. 評 鑑 教 材 規 劃 是 否 完 整

6. 評 鑑 教 學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7. 充 分 應 用 教 學 媒 體

8. 評 鑑 教 學 前 的 準 備 工 作

9. 評 鑑 教 師 是 否 具 有 科 學 /科 技 素 養

10.根 據 學 生 實 驗 /實 習 的 成 品 , 判 斷 教 師 的 指 導 能 力 11.指 導 學 生 個 別 參 與 校 內 或 校 外 的 活 動 , 例 如 : 科 展 12.統 整 課 程 內 容 的 能 力

13.評 鑑 教 學 方 案 的 適 切 度 14.是 否 能 不 斷 地 加 強 自 我 學 習

(30)

根 據 開 放 式 問 卷 調 查 的 結 果 與 科 學 /科 技 相 關 知 識 、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相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 研 究 者 擬 定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在( 1)「 科 學 /科 技 」方 面;( 2)「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方 面 ;

( 3)「 編 輯 教 材 」方 面 ;( 4)「 實 施 教 學 」方 面 ;( 5)「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 方 面 , 共 82 項 能 力 項 目 , 如 表 3-1.7 所 示 。

為 求 得 此 能 力 項 目 的 具 體 性 與 信 效 度 , 研 究 者 將 以 此 五 個 方 面,82 項 能 力 項 目 發 展 德 懷 術 問 卷 調 查,藉 以 徵 求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師 與 相 關 學 科 課 程 研 究 的 學 者 , 對 此 五 個 方 面 , 82 項 能 力 項 目 的 看 法 , 進 而 確 立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在 德 懷 術 問 卷 調 查 的 實 施 與 修 正 過 程 , 本 研 究 將 描 述 在 第 四 章 研 究 設 計 與 實 施 與 第 五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分 析 。

(31)

表 3-1.7 國 中「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能 力 項 目 ( 初 稿 )

課 程 設 計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 科 學 /科 技 」方 面

1.1 瞭 解 基 礎 科 學 的 知 能 1.2 瞭 解 應 用 科 學 的 知 能

1.3 瞭 解 當 前 科 學 /科 技 發 展 的 趨 勢 1.4 瞭 解 科 學 /科 技 對 人 類 的 衝 擊 與 影 響 1.5 能 分 辦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差 異

1.6 能 評 論 未 來 科 學 /科 技 的 發 展 1.7 具 備 創 造 思 考 模 式 的 應 用

1.8 會 運 用 科 學 /科 技 的 知 識 於 日 常 生 活 1.9 隨 時 注 意 科 學 的 新 知

1.10 認 識 並 使 用 科 技 新 產 品 1.11 瞭 解 科 學 /科 技 發 展 的 歷 史 1.12 多 參 與 科 學 /科 技 教 育 的 活 動

1.13 多 閱 讀 近 期 科 學 /科 技 的 期 刊 與 書 籍

「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 方 面

2.1 符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目 標

2.2 符 合「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能 力 指 標

2.3 考 量 學 校 現 存 的 實 驗 /實 習 設 備 2.4 容 易 取 得 教 學 資 源 的 主 題 2.5 教 師 對 主 題 的 熟 稔 程 度 2.6 考 量 學 校 行 政 的 配 合 2.7 社 區 資 源 的 支 持 與 提 供

2.8 符 合 各 學 科 教 師 分 配 的 授 課 時 數 2.9 教 師 可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的 主 題

2.10 符 合 學 生 未 來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的 方 向 2.11 能 融 合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各

學 科 內 容

2.12 具 有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特 色 2.13 能 呈 現 學 校 與 社 區 的 特 色 2.14 符 合 學 校 或 社 區 探 討 的 議 題 2.15 符 合 社 會 當 前 的 時 事 或 議 題 2.16 與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2.17 符 合 學 生 過 去 的 學 習 經 驗 與 背 景 2.18 符 合 學 生 的 認 知 發 展

2.19 考 量 教 學 環 境 的 衛 生 與 安 全 2.20 符 合 家 長 的 期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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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輯 教 材 」方 面

3.1 符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編 輯 教 材 的 原 則 3.2 具 有 系 統 性 且 呈 現 科 學 /科 技 概 念 3.3 呈 現 多 元 智 慧 理 論

3.4 具 有 趣 味 性 與 連 貫 性 3.5 引 起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3.6 培 養 學 生 創 造 思 考 的 能 力 3.7 培 養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3.8 使 學 生 思 考 重 於 記 憶 的 教 材 3.9 培 養 學 生 的 科 學 /科 技 素 養 3.10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實 驗 操 作 的 技 能 3.11 簡 單 明 瞭 , 使 學 生 容 易 學 習 3.12 具 有 銜 接 課 程 的 功 能

3.13 融 合 當 時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知 識 3.14 每 位 學 生 可 參 與 編 輯

3.15 同 一 教 材 達 成 學 生 認 知 與 技 能 學 習 目 標 3.16 注 重 教 材 表 達 的 方 式 , 例 如 : 模 型 、 圖

像 的 表 示

「 實 施 教 學 」方 面

4.1 注 重 學 生 是 否 瞭 解 課 程 內 容 4.2 注 重 學 生 上 課 的 學 習 態 度 4.3 學 生 實 驗 /實 習 的 操 作 過 程

4.4 建 立 學 生 尊 重 生 命 , 愛 護 地 球 的 精 神 4.5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觀 察 的 能 力

4.6 啟 發 學 生 學 習 的 潛 能

4.7 注 重 學 生 學 習 的 形 成 性 評 量 4.8 注 重 學 生 後 續 發 展 的 空 間 4.9 師 生 互 動 的 情 形

4.10 班 級 秩 序 的 經 營

4.11 應 用 科 學 /科 技 的 教 學 法 4.12 教 學 時 間 的 掌 控

4.13 教 師 們 協 同 教 學 間 的 配 合 4.14 隨 時 補 充 新 知 與 生 活 常 識 4.15 生 活 實 例 的 引 導

4.16 將 科 學 /科 技 的 概 念 應 用 在 課 堂 上 4.17 注 重 實 驗 /實 習 過 程 的 安 全 性 4.18 安 排 適 當 的 教 學 環 境

4.19 視 聽 媒 體 的 有 效 運 用

「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 方 面

5.1 考 量 學 生 學 習 的 成 果 5.2 考 量 學 生 學 習 的 態 度 5.3 考 量 學 生 對 教 師 的 回 饋 5.4 評 鑑 教 學 內 容 是 否 適 切

數據

表 3-1.1  科 學 與 科 技 的 差 異 對 照   科       學   科       技   本       質   研 查   實 在   創 造 實 在   目       標   透 過 更 好 的 理 論 擴 大 人 類 的 知 識   製 造 新 的 人 工 製 品   關   切   點   它 是 什 麼 ?   它 將 成 為 什 麼 ?   進   步   的   意   義   得 到 更 簡 潔 、 普 遍 、周 詳 與 具 解 釋 力 的 理 論 。   以 更 有
表 3-1.3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2.「 選 擇 教 學 主 題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表 3-1.4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編 輯 教 材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3.「 編 輯 教 材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表 3-1.5  國 中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具 備   「 實 施 教 學 」方 面 之 能 力 項 目   4.「 實 施 教 學 」 方 面 能 力 項 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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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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