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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金資訊建檔時間: 2022-10-10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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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事件產生申請)承辦單位 協助種類 烏日區旭光國小 民間資源
案號:50902-195915階段別 國小
身分別 其他
申請資格說明 一、補助對象
1.協助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兒童及青少年獲得適當的就學、就養、就醫、就住 等基本生活需求。
2.失親或缺乏母愛家庭為:父單親、父母雙亡、隔代教養或親屬扶養之家庭。
3.其它經專業社工單位(或本校專輔教師)評估確認有生活困難者。
補助內容 二、補助項目
1.補助學雜費、日常生活費及醫療費用等相關協助。
2.針對補助對象遭逢緊急事故時,提供急難救助金。
3.補助標準、方式及檢具資料
項目 補助標準 補助方式及檢具資料
學雜費 每人每學期五千元為上限,不足五千元者,
實支實付。
一學期一次性補助。
檢附學生證、繳費通知單等相關資料。
日常生活費 每人每月提供三千元為上限。 社工評估補助月份,補助以三個月為限,每年僅可申請一次。
醫療費 每人一萬元為上限,不足一萬元者實支實付
。
一年申請一次性補助。
檢附診斷證明、醫療繳費單等相關資料。
急難救助 每戶每月一萬元為上限。 社工評估補助月份,補助以三個月為限,每年僅可申請一次。
檢附急難事件相關資料。
申請方式
項目 補助標準 補助方式及檢具資料學雜費 每人每學期五千元為上限,不足五千元者,
實支實付。
一學期一次性補助。
檢附學生證、繳費通知單等相關資料。
日常生活費 每人每月提供三千元為上限。 社工評估補助月份,補助以三個月為限,每年僅可申請一次。
醫療費 每人一萬元為上限,不足一萬元者實支實付
。
一年申請一次性補助。
檢附診斷證明、醫療繳費單等相關資料。
急難救助 每戶每月一萬元為上限。 社工評估補助月份,補助以三個月為限,每年僅可申請一次。
檢附急難事件相關資料。
申請時間 依實際需求申請 洽辦處室人員 輔導室
單位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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