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08 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中國音樂學系-「專業術科及面試」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考試日期:107.11.17(星期六)
准考證號起訖
報到時間考試時間/科目 考試地點 注意事項
1190001 (主修作曲)
09:50~10:00
10:00
∣ 12:00
作曲筆試 樂曲分析
國樂系 4 樓 4012 教室
1. 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 證」、「身分證件正本」(國 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 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 分之有效證件正本),以 便查驗身分;若發現身分 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 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 後,在報到處等候考試。
2. 報到地點:中國音樂學系 地下一樓。
3. 考生請注意報到時間與 考試時間。
4. 考試進行後,應入場考試 之考生未到場應試,經叫 號 3 次,該名考生仍未無 法進試場應試,以棄權 論。
5. 考試科目順序:於系館地 下室一樓報到處報到 後,由服務人員引領至國 樂 1011 教室先進行專業 術科考試,專業術科考完 後,隨即至國樂系 2 樓 2008 教室再進行面試考 試。
6. 主修作曲考生請注意:作 曲考試分筆試、專業術科 與面試,並應注意報到與 考試時間,以免損失應考 權利。
7. 聯絡人:葉姿君助教,電 話:22722181 轉 2533
1190002
1190007 〡
(第一場)
08:40~09:00
09:00
∣ 考試 結束
專業 術科
國樂系 1 樓 1011 教室
1190008
1190013 〡
(第二場)
09:40~10:00
1190014 1190022 〡
(第三場)
10:40~11:00
面試
國樂系 2 樓 2008 教室1190001 (主修作曲)
12:1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