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規則
輔仁大學 3D 列印設計與應用學分學程規則
103 年 2 月 21 日 管理學院 102 學年度第 2 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3 年 3 月 27 日 輔仁大學 102 學年度第 2 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一、學分學程名稱:3D 列印設計與應用學分學程(3D Printing Design and Application Program),以下簡稱「本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
3D 列印技術近年來快速發展,甚至被喻為第三次工業革命,數位製造 與數位設計儼然成為當代設計方式的顯學。此技術讓原本只存在腦海中的 概念,經由3D 列表機快速打樣成型,節省了過往傳統製程的繁複過程與費 用,所以也吸引國內外科技大廠紛紛投入。本學分學程藉由3D 列印技術,
輔以創意設計及創業等專業課程,並透過實務操作,積極培養3D 列印設計 與應用的跨領域專業人才。據此,本院結合校內現有相關師資以及行政院勞 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之3D 列印實務講師資源,設立本學分學程,開放供全 校大學部學生選讀。
三、設置單位:管理學院。
四、課程規劃: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20 學分,皆為共同必修,課程科目 詳如附表。
五、修讀相關規定:
1.招生對象:凡本校大學部學生自第二學年起,得申請修讀本學分學程。
2.招收名額:50 名,但須達 20 人以上始得成立。
3.報名日期:依學校所訂定之時程辦理。
六、學分抵減與認可、課程性質認定,須經由學程召集人審查同意始得通過。
七、學生修畢本學程規定之應修課程與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經本學程委員會審 核通過後,由本校發給學分學程證明。
八、本學分學程為獨立開班,修讀者須依照本校收費標準繳納學分費及實習費。
九、本學分學程置召集人一名,由管理學院院長聘任之,負責統籌學程內各項業 務,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十、本規則未盡事宜,依「輔仁大學學程設置辦法」之規定處理之。
十一、本規則經管理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提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教務會議核 備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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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_103_學年起申請本學分學程者適用
學分學程名稱:3D 列印設計與應用學分學程 學程代碼:K340 總學分數為 20 學分 類別 中文科目名稱 英文科目名稱 科目代碼 選別 學分 學期 最低應修學分數 開課系所 備註
必修 課程
創意造型設計概
論 Creative Concepts
and Design 待申請 必 3 上
20 學程開課 電腦輔助繪圖 Computer Aided
Drawings 待申請 必 3 上
電腦輔助設計 Computer Aided
Design 待申請 必 3 下
商品設計 Commercial
Product Design 待申請 必 3 上
3D 技 術 創 新 與 創業管理
Three Dimens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
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
待申請 必 2 上
電腦輔助製造 Computer Aided
Manufacturing 待申請 必 3 下 專題研究 Project
Implementation 待申請 必 3 下
課程時間
103 學年上學期(第 1 年) 103 學年下學期(第 1 年)
課程名稱 授課教師 開課時間 課程名稱 授課教師 開課時間
創意造型設計概論 方彩欣 週三
15:40~18:30 電腦輔助設計 王創茂 週一15:40~18:30 電腦輔助繪圖 王創茂 週一
15:40~18:30
合計 6 學分 合計 3 學分
104 學年上學期(第 2 年) 104 學年下學期(第 2 年)
課程名稱 授課教師 開課時間 課程名稱 授課教師 開課時間
商品設計 陳力豪 待訂 電腦輔助製造 王創茂 週一15:40~18:30 3D 技術創新與創
業管理 蔡適陽 待訂 專題研究 待訂 無固定上課時間
合計 5 學分 合計 6 學分
備註:(1)方彩欣老師及陳力豪老師皆為本校藝術學院應用美術系專任教師。
(2)蔡適陽老師:本校管理學院兼任教師。
(3)王創茂老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分署訓練師。
申請方式
2
修讀條件:大學部學生自第二學年起得提出申請,經本學程召集人審核同意 後始得修讀。
接受名
額 申請條件
50 名
(每學 年)
1. 本校大學部學生均可申請;管理學院學生優先錄取。
2. 申請時檢附資料:
(1) 「 輔 仁 大 學 學 生 修 讀 學 分 學 程 申 請 表 」 ( 教 務 處 網 頁 下 載 ) http://www.academic.fju.edu.tw/about%20plan.htm
(2)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3)修業規劃表(請由本學分學程網站首頁最新公告下載)
(http://www.management.fju.edu.tw/subweb/3dprinting/subindex.php
)
3. 本學程為獨立開班,修讀者須依照本校收費標準繳納學分費及實習 費。
*申請資料請繳至學程辦公室:利瑪竇大樓二樓 LM209-1 室。
申請期程:
一、學生將申請單填妥經本系系主任簽准後,於4 月 28 日至 5 月 9 日前逕交 學分學程辦公室彙整審核。
二、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後,將申請單及學分學程新生名單於5 月 22 日前一 併送交註冊組。
三、註冊組於6 月 3 日在各學分學程辦公室及教務處網站公布合格名單。
依本校學分學程施行細則規定:每位學生 學年以申請一個學程為限。毎
招生名額:50 名,但須達 20 人以上始得成立。
收費標準:
(1) 學分費:依學校獨立開班規定收取(每學分$1,386)。
(2) 電腦及網路使用費:$1,528。(日間部一、二年級需繳費,三年級以上免 繳)
聯絡人:管理學院 邱瑞真助教(利瑪竇大樓二樓LM209-1 室)
電 話:(02)2905-3985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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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學程證書 申請
繳交
1. 畢業學分認定 表
2.成績單
3.核心課程佐證 或書面報告
領取學程證明書
畢業前 畢業後
提出資格保留申請
( 給相關主管簽名 ) 繳交資格保留申請書
提出學程放棄申請
( 給相關主管簽名 ) 繳交資格放棄申請書
畢業資格之審查認定
一、取得學分學程證書:
(1)畢業前辦理:已修畢學分學程之課程者,請於每年11 月底or 4 月底前填妥【應 屆結業生名單】,並 mail 至學程辦公室窗口 [email protected]。
(2)畢業後辦理:請填妥【輔仁大學學生修讀學分學程畢業學分認定表】,附上完整 之成績單至學程辦公室領取學程證書。
流程:
二、保留學分學程:可因學分學程未修完申請延畢,請填保留單
如欲保留學程而須延長修業年限時,請於請於4 月底前填妥【資格保留申請單】,
自行找主系主任簽名後繳交至學程辦公室窗口,學程將提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續辦。
流程:
三、放棄學分學程:
為免影響畢業流程,若確定於畢業前無法修畢學分學程之課程,請於4 月底前填妥
【資格放棄申請書】,自行找學程主任(資管系董惟鳳教授)簽名後繳交至學程辦公 室窗口,學程將提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續辦。(表單請參見附件)
流程:
四、學生於修完學程規定課程後,可隨時填寫本應屆結業生名單回傳至
[email protected],申請學程結業證書。待成績單出來連同畢業學分 認定表送至LM209-1 找瑞真助教領取學程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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