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度志工「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新南國小場次】
一、依據:依志願服務法第9條。
二、計畫目的:
(一)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維護受服務者之權益,對志工 辦理基礎訓練及特殊教育訓練,特辦理本市志工「特殊教 育」訓練。
(二)加強民間團體資源機構與學校資源的整合,落實志工參與 校園服務之基礎認知並提升志工服務之素養,增進所屬單 位之服務效能。
三、計畫目標:
(一)增進專業服務效能,能保護本身及運用單位權益。
(二)成為政府認證之志工。
(三)享有志工權利與福利。
(四)志工於完成兩項(教育類「基礎教育」及「特殊教育」)
訓練後,備齊「結業證書影本」及「照片」由原校(服務 單位)依規定向教育局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
(五)累積達到志願服務法規定年資、時數標準,即可依規定 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榮譽卡」。
四、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新南國小。
五、實施對象:
(一)本市各校(單位)教育類志工,未滿18歲請勿報名。
(二)「基礎教育」請至「臺北 e 大」進行網路線上課程學習。
網址 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
(三)本市教育類志工「特殊教育」研習100名,額滿為止。
(四)錄取名單訂於105年5月17日(星期二)分別公布於本校 首頁。
六、研習日期:
特殊教育訓練:
(一)105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8:00至下午5:10。
(二)105年6月1日(星期三)上午8:00至中午12:30。
七、研習地點:新南國小視聽中心
八、報名方式:由各校志工業務承辦人員統一在5月11日(星期三)
以前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新南國小輔導室 吳組長, 若沒有收到 email 回覆報名成功,請各校 業務承辦人員來電詢問報名情形。另,每校報名先 以5人為上限,若有名額再酌以開放。若有任何問題 歡迎聯絡新南國小輔導室。
輔導組長吳禎芸06-2973363#751、86032 輔導主任陳惠娟06-2973363#705、86050 九、注意事項:
一、各場次開課當日請繳交2吋相片1張(請各學校協助叮嚀攜帶 或代為收齊),以便製作結業證書(特殊訓練需1張,並依 規定書寫相關資料)。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筷、水杯;為符節能減碳,
建請共乘前往。
三、本研習提供代訂午餐,請於報名表上確認後註記,俾利統 計。
四、研習需全程參與(課表如附件二),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 假(假單於活動當日發送)。若缺席時數達2小時以上,則 不予核發研習證明。惠請事前務必審慎評估是否能全程參 與,俾利承辦單位後續相關事宜及避免資源浪費之虞。
十、獎勵: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 定辦理。
附件一:報名表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度志工「特殊教育」訓練
(新南國小場次)報名表 學校名稱:
志工隊隊名:
期別:志工特殊教育
序號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如需代訂便當
1 □葷□素
2 □葷□素
3 □葷□素
4 □葷□素
5 □葷□素
6 □葷□素
7 □葷□素
8 □葷□素
9 □葷□素
10 □葷□素
11 □葷□素
12 □葷□素
附註:
1.請繳交兩吋照片一張半身照片,照片背面請寫學校、序號與姓名
(於報到當天繳交即可)。
2.請確實完成上下午簽到退動作,以利核發結訓證明。
3.聯繫一律以學校承辦處室人員為窗口,不接受個人報名。
4.請將報名表 mail 至[email protected]新南國小輔導組吳組長。
5.每校報名先以5人為上限,若有名額再酌以開放。
承辦人核章: 處室主任核章:
聯繫方式:
室內電話:
網路電話:
附件二:課程表
◎志工特殊訓練教育:105年5月31日(星期二)
105月6日1日(星期三)
【5月31日】 課程 主持(講)人
07:50-8:00 報到:相見歡! 新南國小輔導室團隊
08:00-10:00 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林澄輝社福慈善基金會 黃良矜執行長
10:00-10:10 休息一下 新南國小輔導室團隊
10:10-12:10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業務簡介
林澄輝社福慈善基金會 黃良矜執行長
12:10-13:00 【餐敘】 新南國小輔導室團隊
13:00-15:00 人際關係與溝通藝術 葉金源心理諮商師
15:00-15:10 休息一下 新南國小輔導室團隊
15:10-17:10 教育新議題介紹 葉金源心理諮商師
【6月1日】 課程
7:50-8:00 報到 新南國小輔導室團隊
8:00-10:00 學校志工之作為 龍台生主任
10:00-10:10 休息一下 新南國小輔導室團隊
10:10-12:10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
說明及實習 龍台生主任 12:10-12:30 綜合座談 新南國小輔導室團隊
12:30 賦歸
共計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