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簡 章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目 錄
頁數 壹、重要日程表... 2-3 貳、簡章... 2-4 參、附表
一、報名表... 2-8 二、能力評估應考服務申請表... 2-9 三、能力評估結果複查申請表... 2-10 四、代理登記分發委託書... 2-11 五、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 2-12 六、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資料檢核表... 2-13 肆、附錄
一、安置學校及名額一覽表... 2-14 二、現制障礙十六大類與新制八大類對應表... 2-15 三、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ICD-9、ICD-10 對照表
(智能障礙及自閉症)... 2-16 伍、簡章及安置學校相關承辦人員一覽表...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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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日 程 表
項次 項目 日期
1
簡章公告
(公告於「高雄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 置網站」http://adapt.spec.kh.edu.tw/)
107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一)
2 各國中報名作業 108 年 2 月 13 日(星期三)至 108 年 2 月 23 日(星期六)
3 寄發能力評估通知單及准考證
(由各國中轉發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108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
4 能力評估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5 寄發能力評估結果通知單
(由各國中轉發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108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
6 能力評估分數複查申請 10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至 108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
7 能力評估分數複查結果通知 108 年 5 月 2 日(星期四)
8 安置作業、現場唱名分發及報到 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
9 公告安置結果 108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
10 下載安置結果通知單
(由各國中轉發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108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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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章
壹、依據
一、 教育部 103 年 6 月 18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93311 號令修正公布特殊教育 法
二、 教育部 102 年 7 月 12 日臺教學(四)字第 1020097264B 號令修正發布特殊教 育法施行細則
三、 教育部 105 年 8 月 16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85603B 號令訂定發布高級中 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四、 教育部 102 年 8 月 22 日臺教學(四)字第 1020123903A 號令修正發布身心障 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五、 教育部 105 年 12 月 2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126378B 號令修正發布身心障 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六、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5 月 15 日高市教特字第 10433198700 號函訂定發 布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作業要點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樹德家商) 三、 協辦單位: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旗山國中)
參、安置學校及名額
學校提供之安置名額(請參閱附錄 1),如有調整請參考「高雄區身心障礙學 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adapt.spec.kh.edu.tw/)。
肆、報名
一、 報名資格:須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年齡 21 足歲以下:87 年 8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上述年 齡限制,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結)業 或具同等學歷(力)者。
(二)領有下列證明之一者:
1.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 會)所核發之智能障礙或含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鑑定證明(效期為高級 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以上)。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核發輕度、中度智能障礙類或含前述障礙之多 重障礙類身心障礙手冊(效期須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當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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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其障礙類別為第一類,
障礙等級為輕度、中度(效期須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當天有效):
(1)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ICD-9 診斷註記【06】或【317 或 318.0】
。
(2)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ICD-10 診斷註記【06】或【F70 或 F71】
。
4.領有其他類別身心障礙證明 (手冊)者,須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 輔會鑑定具智能障礙或含智能障礙之多重障礙鑑定證明(效期為高級 中等學校教育階段以上)。
二、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108 年 2 月 13 日(星期三)至 2 月 23 日(星期六),學生向就讀國中辦 理報名,各國中完成網路報名。簡章與報名表逕至「高雄區身心障礙學 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adapt.spec.kh.edu.tw/)下載。
(二)學生可選擇居住地區外之安置作業區報名,惟限報名一區,報名區即安 置區。若選擇原就讀國中所在地以外之安置作業區報名,須檢附相關證 明並通過跨區資格審查。
(三)108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前寄發能力評估通知單及准考證至各國中。
(四)非高雄市學校報名,請國中承辦人員,向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07-3753528 轉 15)索取線上報名系統帳號密碼後,登入報名。
三、 各國中應上傳資料:(如有缺件不受理報名) (一)上網登打並掃描上傳「報名表」(表 1)。
(二)掃描上傳「能力評估應考服務申請表」(表 2)(無須者免附)。
(三)掃描上傳非應屆畢業生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
(四)掃描上傳有效期限內之鑑輔會鑑定證明、身心障礙證明 (手冊)正本正反 面 。
(五)掃描上傳學生 2 吋正面半身照片。
(六)掃描上傳核章後之轉銜輔導會議紀錄(內容需含學習能力、學習情形、
特殊行為表現概況、及未來安置建議等)。
(七)下載集體報名名冊並核章後掃描上傳。
伍、能力評估
一、 時間: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二、 地點:樹德家商、旗山國中 (請留意准考證應考地點)。
三、 內容:職業能力評估及基本學習能力(含實用語文、實用數學、社會適應)兩 項,每項滿分 50 分,總分為 100 分。
四、 結果通知:
(一)108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寄發「學習能力評估成績通知單」至各國中端,
且由就讀國中承辦處室轉知學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學生學習 能力評估結果排序公告於「高雄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
(http://adapt.spec.kh.edu.tw/)。
(二)學生如未收到評估結果通知單,就讀國中得向樹德家商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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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結果複查:
(一)108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至 5 月 1 日(星期三)前,填妥「能力評估結果 複查申請表」(表 3)並附原「學習能力評估成績通知單」正本,以傳真 方式向樹德家商提出申請(特教組長賀信融,傳真號碼:07-3962584,
並以電話確認:07-3848622 轉 2602),逾時或未附原通知單者,概不受 理;複查結果另以正式書面寄發學生就讀國中承辦處室。
(二)申請評估結果複查以 1 次為限。
(三)評估結果如有異動,更正學生評估結果,並於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 寄發學生「複查結果通知書」至就讀國中承辦處室。
陸、安置作業
一、 學生安置以高雄區之開缺學校為限。
二、 未參加能力評估者不予安置。
三、 安置原則
(一) 第一階段安置:由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 等學校審議小組(以下簡稱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小組)依學生學習能 力評估總分排序,以現場唱名分發,進行足額安置,額滿為止。
(二) 若總分相同時,依下列各成績優先排序:1.職業能力 2.基本學習能力 3.
實用語文 4.實用數學 5.社會適應。
(三) 第二階段安置:第一階段放棄或未獲安置者,由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 小組參酌學生其他志願、學生報名資料及相關表件、住家距離學校遠近、
學生生活適應狀況、障礙程度、學校資源等綜合評估,安置本市各特殊教 育學校(安置結果另行通知)。
四、 第一階段安置分發流程
(一) 請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至現場報到,若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未親自到現場者,須填具代理登記分發委託書(表 4),委請受委託人辦 理。受委託人須為學生之就讀國中導師、特教組長、輔導主任、學校 相關人員或安置機構社工員;未到場又未能完成委託程序者,不予安 置。
1. 請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攜帶學生之成績通知單、身分證正本辦 理報到手續。
2.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請攜帶與學生關係之證明文件;安置機構 社工員請攜帶工作識別證正本。
(二) 報到分發地點及時間:
1. 報到時間:108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至 12 時。
2. 報到及分發地點:樹德家商活動中心。
(三) 唱名分發流程
1. 請參與分發之學生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受委託人於上午 8 時 40 分 前,至報到會場集合,依據學生學習能力評估成績高低,上午 9 時 起唱名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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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到場且未委託者,經唱名三次未到後,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3. 因故無法到場分發者,由受委託人執代理登記分發委託書(表 4),
依據委託志願辦理分發作業。
4. 若報到分發前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本局特殊教育科李姿玲科員
(07-7995678 轉 3082)、樹德家商特教組賀信融組長(07-3848622 轉 2602)。
(四) 報到:經唱名分發後,至現場安置學校辦理報到,未報到者取消入學 資格。
五、 經第一階段安置之學生,不得再要求改安置他校集中式特教班;即使他校辦 理報到作業後,尚有缺額,亦不予遞補。
六、 經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小組安置之學生不願接受者,可選擇其他入學管道 升學。
七、 安置分發作業時,凡疑義個案,由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小組專案審議。
八、 凡循本簡章報名者,不得重複循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另兩種簡章 報名:「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實用技能班」,
或參加其他縣/市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管道,違者取消本入學安置資格。
柒、安置結果公告
一、 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小組 108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公告安置結果於「高 雄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adapt.spec.kh.edu.tw/)。
二、 108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由就讀國中教師至「高雄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 輔導安置網站」(http://adapt.spec.kh.edu.tw/)下載轉知學生及學生監護 人或法定代理人。
三、 請安置學校於 108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至「高雄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 導安置網站」(http://adapt.spec.kh.edu.tw/)下載安置結果。
捌、放棄安置結果
一、已報到之學生,如欲選擇其他入學管道升學,需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安 置結果聲明書」(表 5),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安置結果,
否則不得至其他學校重複報到。
二、聲明放棄安置結果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且日後不得再參加適 性輔導安置,請學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玖、注意事項
一、 身心障礙證明請參閱附錄 2「現制障礙十六大類與新制八大類對應表」。
二、 各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請和學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介紹欲就讀學 校概況,俾利學生適性就學。
三、 於學生報到手續完成後,各國中應於 108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前完成各項轉 銜服務資料(表 6)送至各安置學校,並轉銜追蹤至少 6 個月。
四、 其他未盡事宜,依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小組會議決議結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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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報名表
編號:
□□□
號姓 名 性 別 □男 □女
上 傳 相 片 處
(2吋正面半身)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目 前 就 讀
學 校
學 歷 1、 市(縣) 國中 畢(修)業 2、畢(修)業日期:民國 年 月 畢 ( 修 ) 業
起 迄 年 月
自民國 年 月起至民國 年 月 止
國 中 就 學
型 態 □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 □普通班
資 格 證 明
□持有 縣(市) (學)年度鑑輔會證明為□智能障礙 或 □含智能障礙 之多重障礙,鑑定文號: ,有效日期:
□身心障礙手冊,障礙類別: 障礙等級: 有效日期:
□身心障礙證明,障礙等級: 有效日期:
障礙類別: ICD 診斷:
學 生 監 護 人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姓 名 關 係
聯 絡 電 話
(宅)
行動電
話 傳 真 (公)
住 址
戶 籍 地 址 市 鄉市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縣 鎮區(郵遞區號: )
通 訊 地 址
□同戶籍地址
市 鄉市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縣 鎮區(郵遞區號: )
安 置 意 願
未安置成功者由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小組安置於本市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
□願意 (依各特殊教育學校學區分配就近入學為原則)
□不願意(敘明理由):
能 力 評 估
地 點
請勾選考區
□高雄市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高雄市立旗山國民中學
學生監護人或法 定代理人簽名或 蓋章
報 名 國 中 核 章
承 辦 人 承辦業務處室主任 校 長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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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評估應考服務申請表
學生姓名 性 別
畢(結)業 學校
需求項目:
1. 第一節筆試時:
□放大試卷(放大試卷為 A3 紙張,16 號字體)。
□安排特殊座位:___________________。
□安排獨立考場。
□由考生自備特殊桌椅。
2. □行動不便或身體病弱者安排在一樓或設有電梯之試場應試。
3. □自閉症學生接受第二節職業能力評估時,可有 1 位陪同人員陪 同至指定地點。
4. □其他,請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
1. 能力評估試卷為 B4 紙張,14 號字體。
2. 申請應考服務者,所提之應考需求需檢附相關證明,如鑑輔會鑑定證明 或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紀錄、評量紀錄等。
3. 能力評估的試題或情境乃針對特殊教育學生所設計,考試時間亦符合其 需求,故筆試一律不延長時間、不報讀、不解釋試題,學生僅於試題缺 頁或印製不清楚情形下,方能舉手發問。
因學生特殊需求,擬請高雄區身障生安置審議小組惠予提供上列服務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審 查 結 果
報名國中 承辦人
核章
承辦業務處室 主任核章
校長 核章
高雄區身障生安置 審議小組
□同意
□不同意
表 2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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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評估結果複查申請表 打※欄位學生請勿填寫
申請日期:108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評估日期 108 年 4 月 13 日 准考證編號
學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連絡電話 ( )
郵寄地址
□□□
市 鄉市 里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縣 鎮區
評估科目 欲複查科目請打「V」 複查結果 基本學習能力
※ 職業能力
注意事項:
一、結果複查申請日期:108 年 5 月 1 日(星期三)前以傳真方式受理。
二、本表各欄位請以正楷清晰填寫並簽名。
三、請務必在所欲複查之評估項目欄內確實打「V」,否則不予受理。
五、 本表請自行下載填寫,附原評估結果通知單正本,以傳真方式向樹德家商提 出申請(特教組長賀信融,傳真號碼:07-3962584,並以電話確認:07-3848622 轉 2602),逾時或未附原通知單者,概不受理;複查結果另以正式書面寄發 學生就讀國中承辦處室。
五、申請複查以 1 次為限。
六、申請複查不得要求查看或影印答案紙。
學生簽名或蓋章: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聯絡電話:
日期:
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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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登記分發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 無法親自辦理學生
到現場報到及唱名分發,特委託 先生/女士代為參加並授權代為選 填志願等安置相關事宜。
學生志願序為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第四志願 第五志願 第六志願
第七志願 第八志願 第九志願 第十志願 第十一志願
此 致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審議小組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與學生關係: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受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與學生關係: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附註:
1.委託人須為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2.受託人須為學生之就讀國中導師、特教組長、輔導主任或學校相關人員。
3.未到場又未能完成委託程序者,不予安置。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表 4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108 學年度_________(安置學校名稱)適性輔導安置已報到學生 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
第一聯 安置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安置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_________(安置學校名稱)
學生簽名或蓋章: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
日期:108 年 月 日
教務處蓋章
- - - -- - -
108 學年度_________(安置學校名稱)適性輔導安置已報到學生 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
第二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安置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_________(安置學校名稱)
學生簽名或蓋章: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
日期:108 年 月 日
教務處蓋章
注意事項:
一、 學生欲放棄安置結果者,請填妥本聲明書並經家長(父母雙方共同)或法定監護人簽章 後,檢附其他入學管道報到通知單由學生或家長親自送至安置學校辦理。
二、 安置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一聯撕下由學校存查,第二聯由學生領回。
三、 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至其他學校報到。
四、 聲明放棄安置結果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且日後不得再參加適性輔導 安置,請學生及家長慎重考慮。
表 5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資料檢核表
◎需檢附資料:
編號 轉銜資料 勾選
1 學生基本資料 2 目前能力分析 3 學生學習紀錄摘要 4 評量資料
5 學生與家庭輔導紀錄 6 專業服務紀錄
7 福利服務紀錄
8 未來進路所需協助與輔導建議 9 其他佐證資料
備註:依據教育部99年7月15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90112933C號令訂定「各教育階 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辦理。
表 6
高雄區 108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安置學校及名額一覽表
編號 安置學校 班級
數 名
額 領域 科別 1 市立三民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1 15 1. 門市
2. 餐飲製作 綜合職能科 2 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 15 1. 門市
2. 旅館房務 綜合職能科 3 私立三信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1 15 1. 餐飲製作
2. 家務處理 餐飲服務科 4 私立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1 15 1. 餐飲製作
2. 旅館房務 綜合職能科 5 私立高鳳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1 15 1. 餐飲製作
2. 車輛整理 綜合職能科 6 私立立志高級中學 1 15 1. 餐飲製作
2. 車輛整理 綜合職能科 7 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1 15 1. 門市
2. 餐飲製作 綜合職能科 8 私立高苑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 15 1. 門市
2. 餐飲製作 綜合職能科 9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1 15 1. 餐飲製作
2. 家務處理 餐飲服務科
10 私立中山高級工商業學校
2 30 1. 餐飲製作
2. 家務處理 餐飲服務科 1 15 1. 車輛整理
2. 門市 汽車美容科 11 私立旗美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1 15 1. 車輛整理
2. 餐飲製作 綜合職能科
備註:安置學校不提供住宿 附錄 1
現制障礙十六大類與新制八大類對應表
類別 16類疾病 類別 新制身心障礙
1 視覺障礙 2 感官功能
2 聽覺機能障礙 2 感官功能 3 平衡機能障礙 2 感官功能 4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
礙
3 1
嗓音與言語功能和結構 心智功能
5 肢體障礙 7 神經肌肉骨骼與動作有關的功能和 結構
6 智能障礙 1 心智功能
7 重器障─心臟 4 心血管、血液、免疫和呼吸系統功能 和結構
重器障─肝臟 5 消化、代謝和內分泌系統功能與結構 重器障─呼吸器官 4 心血管、血液、免疫和呼吸系統功能
和結構
重器障─腎臟 6 泌尿生殖和生育功能和結構
重器障─吞嚥機能障礙 5 消化、代謝和內分泌系統功能與結構 重器障─胃 5 消化、代謝和內分泌系統功能與結構 重器障─腸道 5 消化、代謝和內分泌系統功能與結構 重器障─膀胱 6 泌尿生殖和生育功能和結構
重器障─造血機能 4 心血管、血液、免疫和呼吸系統功能 和結構
8 顏面損傷 8 皮膚與有關結構和功能
9 植物人 1 心智功能
10 失智症 1 心智功能
11 自閉症 1 心智功能
12 慢性精神病 1 心智功能
13 多重障礙 1-8類 (由舊制多重障對應新制障 別)
14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 1 心智功能 15 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
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 功能障礙者
15類罕病以 ICD 判斷障別(有可能多重障)
16類由醫師人工勾選新制障別 16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
關認定之障礙 附錄 2
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ICD-9、ICD-10 對照表
(智能障礙及自閉症)
ICD-9-CM 代碼
ICD-9-CM 代碼 中文名稱
ICD-10-CM 代碼
ICD-10-CM 代碼 中文名稱 299.00 嬰幼兒自閉症,
發作或活性狀態
F84.0 自閉症 299.01 嬰幼兒自閉症,
殘餘狀態
317 輕度智能不足 F70 輕度智能不足
318.0 中度智能不足 F71 中度智能不足
318.1 重度智能不足 F72 重度智能不足
318.2 極度智能不足 F73 極度智能不足
319 智能不足
F78 其他智能不足
F79 未特定之智能不足 附錄 3
簡章及安置學校相關承辦人員一覽表
指導單位 承辦人員 電話 網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國立二林 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總承辦)
魏奕良 專案人員
04-8962132 轉 303 或 304
http://www.k12ea.gov.tw/
http://www.elvs.chc.edu.tw/i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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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承辦人員 電話 網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李姿玲科員 07-7995678 轉 3082 http://www.kh.edu.tw/
承辦單位 承辦人員 電話 網址
私立樹德高級家事 商業職業學校
特教組 賀信融組長
07-3848622 轉
2602 http://www.shute.kh.edu.tw/
協辦單位 承辦人員 電話 網址
市立旗山國民中學 輔導室
林青蓉主任 07-6612650 轉 411 http://www.csj.ks.edu.tw/
安置學校 承辦人員 電話 網址
私立樹德高級家事 商業職業學校
特教組 賀信融組長
07-3848622 轉
2602 http://www.shute.kh.edu.tw/
市立三民高級家事 商業職業學校
特教組
陳冠廷組長 07-5525887 轉 325 http://www.smvhs.kh.edu.tw/
市立中正高級工業 職業學校
特教組
謝美慧組長 07-7232301 轉 263 http://www.ccvs.kh.edu.tw/
私立三信高級家事 商業職業學校
特教組
陳怡靜組長 07-7517171 轉 5104 http://www.sanhsin.edu.tw/
私立高鳳高級工業 家事職業學校
教務處
曾鴻岳主任 07-8010943 http://www.kfvhs.kh.edu.tw/
私立立志高級中學 特教組 曾千芳組長
07-3922601
轉 312 或 249 http://www.lcvs.kh.edu.tw/
國立岡山高級農工 職業學校
特教組
陳東慶組長 07-6217129 轉 136 http://www.ksvs.khc.edu.tw/
私立高苑高級工商 職業學校
輔導室
陳靜芬主任 07-6124531 http://www.kyvs.ks.edu.tw/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 職業學校
特教組
石貴綸組長 07-7462602 轉 242 http://www.fsvs.ks.edu.tw/
私立中山高級工商 職業學校
業務承辦人
簡康妮老師 07-7815311 轉 235 http://www.csic.khc.edu.tw/
私立旗美高級商工 職業學校
輔導室
高麗玲主任 07-6812152 轉 141 http://www.cmvs.ks.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