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4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小小解說員競賽」實施計畫
壹、 依據:臺南市104 年推動市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本土教育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 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的環境、歷史故事與特色,認同自己的家鄉,並具 有介紹、行銷的能力。
二、 讓各校小小解說員彼此互相觀摩、學習與成長,促進本土教育向下紮 根及深化之成效。
三、 透過競賽活動,增進學生對本市轄域各區的認識,進而帶動家鄉遊學 風氣。
四、 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 精神與實際之成效。
參、 實施原則:
一、 以本土教育為實施範疇,進行本市轄域內各歷史及文化園區(如:
赤崁、孔廟、總爺、蕭壟…等);國、市定古蹟(如:南鯤鯓代天府、原 臺南水道…等);國家風景區(如:雲嘉南、西拉雅…等);各遊學路 線,以及各校校園、學區、行政區內具特色之自然環境或人文歷史景點 導覽,適時運用特色語言解說,導入多元語言導覽服務觀念。
二、 解說競賽活動以學生為主體,展現學習成果。
三、 景點導覽教學過程以現場實地進行,讓學生達到細膩觀察、深入瞭 解並解說熟練之效果。
四、 競賽活動現場,以呈現教學成果方式介紹,務求細緻流暢,展現 各景點之特色。
貳、 辦理時間:
一、報名期程:104 年 9 月 18 日至 104 年 10 月 1 日下午 4:00 止。參賽 隊伍由學校統一報名。將報名表【附件1】、景點說明表【附件 2】及影像 光碟逕送大港國小教務處(臺南市北區大港里大港街 146 號),聯絡人:
黃靖媛主任,連絡電話:06-2591941#810。
二、影像光碟,亦請檢附報名表、景點說明表之電子檔。
三、競賽日期與地點:10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六)~18 日(星期日),
於大港國小辦理。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北區大港國小
肆、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每隊1 至 3 名。
伍、實施方式:
一、分國中、國小兩組,以台語、客語、英語等3 種語言別,分別競賽。各參賽
隊伍於比賽全程中,限以使用該報名組別語言表演。
二、國小每校各語言組以報 2 隊為限,即各校最多可報名 3 語言組共 6 隊。
國中24 班以下學校各語言組以報 2 隊為限,25 班以上學校各語言組最 多以報4 隊為限。
三、於報名截止後,承辦學校彙整各組資料,公告報名隊伍及抽籤日期,請 各校屆時務必派員到場抽籤並聽取重要訊息。未到場學校,由承辦學校代 抽,各參賽學校不得有異議。
四、每隊上場時間 4~5 分鐘,不足或超過時間,將予以扣分。
五、競賽當天,各組上場得預先拍攝導覽地點之照片,以電腦軟體編輯成幻 燈片播放模式(不配字幕、不加轉場特效)輔助解說,唯此部份不列入計 分。競賽現場統一以【Windows 相片檢視器】軟體放映。
六、競賽評分項目:創意特色 20%、聲調 20%、正確性 30%、流暢度 30 %(肢體語言、互動、引導)
七、競賽錄取名額:各語言組分別評分。
(一) 第一名1 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2 次。
(二) 第二名2 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1 次。
(三) 第三名3 隊,指導教師 1-2 人嘉獎 1 次。
(四) 佳作若干名,指導教師1-2 人獎狀 1 紙。
報名隊伍數不足,或表現未達水準者,可以從缺處理,獎項移作他 組。
(五) 由評審評選 30 隊,每隊補助 3000 元,讓學校進行推廣各歷史及文 化園區、各遊學路線…等之導覽教學。
捌、預期效益:
一、 帶動全市本土遊學風氣,彰顯本市優質自然環境、人文歷史特色。
二、 增加學生學習動機與對在地的了解,並擴展學習視野。
三、 促進師生對本市各文化園區、遊學路線及學區特色景點之深刻理解,
呈現本市文化資產、自然環境之豐富多元樣貌。
四、 推動校際間師生互相觀摩學習成長,增進教育伙伴交流情感。
五、 型塑南市小小解說員新典範,建構本土課程教學新風貌。
玖、獎勵:
辦理本活動有功人員,依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案件 作業規定獎勵。
【附件1】
臺南市 104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小小解說員競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 中:
英:
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電話 電話:
手機(務必填寫):
參賽學生姓名 (1-3 人)
中:
英:
指導教師姓名 (1-2 人)
中:
英:
導覽解說景點
報名組別 □國中組 語(台、客、英)
□國小組 語(台、客、英)
備註:
(一)報名表及景點說明請務必以電腦繕打,列印核章後繳交紙本。兩個文件 檔連同影像檔一併附入光碟。
(二)台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台語為限。
英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英語為限。
客語組:競賽全程使用語言以客語為限。
(三)報名資料請逕送大港國小教務處,聯絡人:黃靖媛主任,連絡電話:
06-2591941#810。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附件2】
臺南市 104 年度推動本土教育-「小小解說員競賽」景點說明表 校名:
解說語言組別:
景點名稱:
景點簡介
(每個解說點以 300 字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