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6 年藝術教育貢獻獎簡章
壹、依據: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辦理。
貳、目的:
一、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 教育卓越貢獻。
二、藉以鼓勵國人推廣藝術教育,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
三、喚醒國民審美意識及提升美感素養。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 肆、受獎類別及推薦評選內容:
一、團體獎項:
(一)績優學校獎:建構校園藝術教育支持系統(包括課程與教學、活動 與啟發、行政與服務、社區推廣等面向)、推動藝術教育相關計畫 及辦理藝術教育成果、特色,具有績效之學校。
(二)績優團體獎:就藝術教育活動之推展、培育藝術教育人才及贊助 學校藝文相關活動等,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
二、個人獎項:
(一)教學傑出獎:就藝術教育之教學(包括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 案、活化藝術與人文教學活動等面向)、從事藝術教育研究、培養 藝術專業人才等有卓越表現者。
(二)活動奉獻獎:就推展藝術教育活動、藝術教育行政規劃、培訓藝 文志工及社團之推展或薪傳重要傳統藝術,有具體貢獻者。
(三)終身成就獎:長期致力於藝術教育之推展,於偏遠地區從事藝術 教育推廣具重大貢獻等。
伍、獎勵名額:
一、團體獎項:
二、個人獎項:
(一)教學傑出獎:2 名。
(二)活動奉獻獎:1 名。
(三)終身成就獎:1 名。
以上各獎項得不足額錄取。並就團體及個人獎項各二項擇優薦送教育部參 加全國決選。
陸、推薦程序:藝術教育貢獻獎團體與個人之推薦,由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 明,並向臺南市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推薦,其程序如下:
一、由推薦單位向本局申請:
(一)績優學校獎:由學校向本局申請。
(二)績優團體獎: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由學校向本局申請。
(三)個人獎項:由學校、團體向本局申請 二、繳交資料:
(一)推薦表(請以 Word 及紙本兩種方式寄送):
1.以 Word 電子檔方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 新營區新生國小陳 榮宗校長收。
2.紙本(請加蓋學校關防)。
3.推薦表格粗框內之資料由本局初審後依評審意見填寫。
(二)相關佐證資料裝訂成冊: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 訂成冊,每頁大小以 A4 為主;內容得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
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有關證明書文件及活動照片 6 張至 10 張 供參。
(三)填寫報名表時請詳閱「填表說明」(附於推薦表後)。
三、受理推薦期間:請於每年 5 月 10 日起至 5 月 20 日止,將上述資料以 郵寄或送達「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收。地址:730 臺南市新營 區姑爺里 6 鄰 52 號,並註明參加「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郵戳為 憑,逾期不受理)。
柒、評選方式:
一、本局組評選小組依審慎客觀原則,必要時得實地查證,切實深入評析 後,擇優推薦。
二、同ㄧ類獎項之受獎團體或個人,不得重複推薦。
三、本局於每年 7 月 15 日前,將初選結果連同相關資料報教育部進行決選。
四、初選結果於本局網站公布(網址:http://www.tn.edu.tw/index.htm)。
捌、獎勵方式:獲初選之績優團體及個人獎項由本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參加社教活動競賽敘獎標準及補充規定」
辦理相關敘獎,並頒贈獎座以茲鼓勵。
一、團體獎項:績優學校獎及績優團體獎:
(一)第一名:獎座一式,推動藝術貢獻有功人員共計 3 名,每人嘉獎 兩次。
(二)第二名:獎座一式,推動藝術貢獻有功人員共計 3 名,每人嘉獎 乙次。
二、個人獎項:
(一)教學傑出獎:獎座一式,嘉獎乙次。
(二)活動奉獻獎:獎座一式,嘉獎乙次。
(三)終身成就獎:獎座一式,嘉獎乙次。
三、榮獲臺南市教育局藝術教育貢獻獎之團體及個人,由本局推薦至教育 部參加決選。
四、榮獲教育部決選之獎項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另頒發相關 獎項。
五、協助辦理學校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 規定:辦理各項活動、競賽、研習、觀摩教學敘獎標準及補充規定」
辦理相關敘獎。
玖、注意事項:
一、參選資格證明如有偽造或不實,取消參選資格。
二、獲頒本局終身成就獎,每人以一次為限。
三、同一類獎項之受獎團體或個人,以 3 年內未曾獲獎者優先。
四、參選者須尊重本初選簡章,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五、推薦藝術教育貢獻獎團體及個人之事蹟,應力求普及,深入廣泛,藉
(網址: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423&mp=23&idPath=41 6_423)。
八、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另依本局公告辦理。
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表(團體獎項)
一、績優學校獎
(□高中組 □國中組 □國小組)被 推 薦 學 校
學校全稱 聯絡人 聯絡方式
(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電話:()
手機:
傳真:()
E-mail:
學校簡介
(請以第三人稱撰寫,需有主標題(15字為限)及內文(250字為限))
具體事績
(請依事蹟發生先後分點條列說明並以第三人稱撰寫,每點以30~50字為限,如獲獎項前8~10點將放入典禮手冊)
佐證資料
(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訂成冊,每冊限300頁,每頁大小以A4為主,限送3冊。
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得獎感言
推 薦 單 位
名稱 負責人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電話:( ) 傳真:( ) E-mail:
推薦意見
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縣市及 機關名稱
機關首長或 單位主管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窗口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 手機:
傳真:( ) E-mail: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意見
推薦機關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加蓋印信)
附 註
一、請就藝術教育之推展,於課程與教學、活動與啟發、行政與服務及社區推廣方面,
具有績效之學校予以推薦。
二、請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推薦程序逐級推薦。
三、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加蓋印信),如有 不齊全者,退回不予受理。
四、檢附之佐證資料可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
五、本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文件等資料,於評審完成後逕行銷毀,不予退還。
六、表格填列方式詳見填表說明。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註:本表可自行延伸,但以4頁為限。
填表說明:
一、 本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增頁填寫,但以 4 頁 為限。表格內各欄位填寫內容請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同意授權由 初審、決審機關潤飾。
二、 字型限制:
1、字 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2、字級大小:12。
3、行 距:固定行高 25pt。
三、 個人獎項推薦表右上角請黏貼當事人最近半年內 2 吋半身光面照片 1 張,
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四、 為製作典禮手冊及於表揚典禮中播放,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 6 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 張(身體比例至少佔照 片的 1 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 張,以上均需繳交 電子檔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1、電子檔版面:以橫式繕打為宜,以利編排。
2、檔案名稱:以單位名稱或姓名為主並編號。
3、相片解析度:至少 300dpi。
4、圖片大小至少 2M,照片清晰度要高,儘量提供大圖片為最佳。
五、 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
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表(團體獎項)
二、績優團體獎
被 推 薦 團 體
名稱 聯絡人 聯絡方式
(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電話:()
手機:
傳真:()
E-mail:
團體簡介
(請以第三人稱撰寫,需有主標題(15字為限)及內文(250字為限))
具體事績
(請依事蹟發生先後分點條列說明並以第三人稱撰寫,每點以30~50字為限,如獲獎項前8~10點將放入典禮手冊)
佐證資料
(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訂成冊,每冊限300頁,每頁大小以A4為主,限送3冊。
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得獎感言
(限350字以內)
推 薦 單 位
名稱 負責人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電話:( ) 傳真:( ) E-mail:
推薦意見
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縣市及 機關名稱
機關首長或 單位主管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窗口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 手機:
傳真:( ) E-mail: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意見
推薦機關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加蓋印信)
附 註
一、請就藝術教育之推展,具有重大貢獻之社會團體予以推薦。
二、請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推薦程序逐級推薦。
三、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加蓋印信),如有 不齊全者,退回不予受理。
四、檢附之佐證資料可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
五、本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文件等資料,於評審完成後逕行銷毀,不予退還。
六、表格填列方式詳見填表說明。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註:本表可自行延伸,但以4頁為限。
填表說明:
一、本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增頁填寫,但以 4 頁為 限。表格內各欄位填寫內容請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同意授權由初 審、決審機關潤飾。
二、字型限制:
1、字 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2、字級大小:12。
3、行 距:固定行高 25pt。
三、個人獎項推薦表右上角請黏貼當事人最近半年內 2 吋半身光面照片 1 張,
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四、為製作典禮手冊及於表揚典禮中播放,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 6 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 張(身體比例至少佔照片 的 1 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 張,以上均需繳交電子 檔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1、電子檔版面:以橫式繕打為宜,以利編排。
2、檔案名稱:以單位名稱或姓名為主並編號。
3、相片解析度:至少 300dpi。
4、圖片大小至少 2M,照片清晰度要高,儘量提供大圖片為最佳。
六、 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
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表(個人獎項)
三、教學傑出獎
被 推 薦 個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服
務 單 位
(請寫全稱) 聯
絡 方 式
地址:□□□□□(請加郵遞區號)
電話:( )(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手機:
傳真:( ) E-mail:
個人簡介
(請以第三人稱撰寫,需有主標題(15字為限)及內文(250字為限))
顯著事績
(請依事蹟發生先後分點條列說明並以第三人稱撰寫,每點以30~50字為限,如獲獎項前8~10點將放入典禮手冊)
佐證資料
(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訂成冊,每冊限300頁,每頁大小以A4為主,限送3冊。
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得獎感言
請 貼 最 近 六 個 月 內 二 吋 彩 色 半 身 照 片 一 張
推 薦 單 位
名稱 負責人 簽 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電話:( ) 傳真:( ) E-mail:
推薦意見
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縣市及 機關名稱
機關首長或單 位主管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窗口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 手機:
傳真:( ) E-mail: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意見
推薦機關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加蓋印信)
附 註
一、請就藝術教育之創新教學、教材教案研發、教學績效、教學評量或教學成果發表等有 卓越表現者予以推薦。
二、請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推薦程序逐級推薦。
三、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加蓋印信),如有不 齊全者,退回不予受理。
四、檢附之佐證資料可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
五、本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文件等資料,於評審完成後逕行銷毀,不予退還。
六、表格填列方式詳見填表說明。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註:本表可自行延伸,但以4頁為限。
填表說明:
一、本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增頁填寫,但以 4 頁為 限。表格內各欄位填寫內容請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同意授權由初審、
決審機關潤飾。
二、字型限制:
1、字 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2、字級大小:12。
3、行 距:固定行高 25pt。
三、個人獎項推薦表右上角請黏貼當事人最近半年內 2 吋半身光面照片 1 張,
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四、為製作典禮手冊及於表揚典禮中播放,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 6 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 張(身體比例至少佔照片 的 1 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 張,以上均需繳交電子 檔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1、電子檔版面:以橫式繕打為宜,以利編排。
2、檔案名稱:以單位名稱或姓名為主並編號。
3、相片解析度:至少 300dpi。
4、圖片大小至少 2M,照片清晰度要高,儘量提供大圖片為最佳。
五、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
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表(個人獎項)
四、活動奉獻獎
被 推 薦 個 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服
務 單 位
(請寫全稱)
聯 絡 方 式
地址:□□□□□(請加郵遞區號)
電話:( )(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手機:
傳真:( ) E-mail:
個人簡介
(請以第三人稱撰寫,需有主標題(15字為限)及內文(250字為限))
顯著事績
(請依事蹟發生先後分點條列說明並以第三人稱撰寫,每點以30~50字為限,如獲獎項前8~10點將放入典禮手冊)
佐證資料
(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訂成冊,每冊限300頁,每頁大小以A4為主,限送3冊。
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得獎感言
(限350字以內)
請 貼 最 近 六 個 月 內 二 吋 彩 色 半 身 照 片 一 張
推 薦 單 位
名稱 負責人 簽 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電話:( ) 傳真:( ) E-mail:
推薦意見
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縣市及 機關名稱
機關首長或 單位主管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窗口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 手機:
傳真:( ) E-mail: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意見
推薦機關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加蓋印信)
附 註
一、請就藝術教育之行政規劃、藝術活動辦理或培訓志工及社團之推展,有具體貢獻者 予以推薦。
二、請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推薦程序逐級推薦。
三、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並填妥相關基本資料(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加蓋印信),如有 不齊全者,退回不予受理。
四、檢附之佐證資料可為獎狀、教材教案、書籍、媒體報導、影像資料等。
五、本推薦表及申請推薦繳交之證明文件等資料,於評審完成後逕行銷毀,不予退還。
六、表格填列方式詳見填表說明。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註:本表可自行延伸,但以4頁為限。
填表說明:
一、本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增頁填寫,但以 4 頁為 限。表格內各欄位填寫內容請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同意授權由初 審、決審機關潤飾。
二、字型限制:
1、字 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2、字級大小:12。
3、行 距:固定行高 25pt。
三、個人獎項推薦表右上角請黏貼當事人最近半年內 2 吋半身光面照片 1 張,
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四、為製作典禮手冊及於表揚典禮中播放,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 6 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 張(身體比例至少佔照片 的 1 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 張,以上均需繳交電子 檔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1、電子檔版面:以橫式繕打為宜,以利編排。
2、檔案名稱:以單位名稱或姓名為主並編號。
3、相片解析度:至少 300dpi。
4、圖片大小至少 2M,照片清晰度要高,儘量提供大圖片為最佳。
五、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
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表(個人獎項)
五、終身成就獎
被 推 薦 個人
姓 名
性 別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服
務 單 位
(請寫全稱)
聯 絡 方 式
地址:□□□□□(請加郵遞區號)
電話:( )(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手機:
傳真:( ) E-mail:
個人簡介
(請以第三人稱撰寫,需有主標題(15字為限)及內文(250字為限))
顯著事績
(請依事蹟發生先後分點條列說明並以第三人稱撰寫,每點以30~50字為限,如獲獎項前8~10點將放入典禮手冊)
佐證資料
(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後裝訂成冊,每冊限300頁,每頁大小以A4為主,限送3冊。
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得獎感言
(限350字以內)
請 貼 最 近 六 個 月 內 二 吋 彩 色 半 身 照 片 一 張
推 薦 單 位
名稱 負責人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方式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電話:( ) 傳真:( ) E-mail:
推薦意見
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請加蓋印信)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縣市及 機關名稱
機關首長或 單位主管
簽章
通訊地址及聯絡窗口
(請加郵遞區號)(電話請加註區域碼及分機)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 手機:
傳真:( ) E-mail: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意見
推薦機關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請加蓋印信)
一、請就長期致力於藝術教育之推展,有卓越貢獻者予以推薦。
二、請依「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推薦程序逐級推薦。
填表說明:
一、本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如不敷填寫時,請依格式增頁填寫,但以 4 頁為 限。表格內各欄位填寫內容請依照填寫說明與限制填寫,並同意授權由初 審、決審機關潤飾。
二、字型限制:
1、字 型:標楷體(姓名一律以正楷繕打)。 2、字級大小:12。
3、行 距:固定行高 25pt。
三、個人獎項推薦表右上角請黏貼當事人最近半年內 2 吋半身光面照片 1 張,
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四、為製作典禮手冊及於表揚典禮中播放,團體獎項請提供團體或活動照片 6 張;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 張(身體比例至少佔照片 的 1 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 張,以上均需繳交電子 檔並簡易敘述照片內容。
1、電子檔版面:以橫式繕打為宜,以利編排。
2、檔案名稱:以單位名稱或姓名為主並編號。
3、相片解析度:至少 300dpi。
4、圖片大小至少 2M,照片清晰度要高,儘量提供大圖片為最佳。
五、本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倘無相關資料請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