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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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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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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

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及第 10 條 二、

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三、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 四、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工作要項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聽資中心)。

參、招生對象:民國 82 年 8 月 1 日 以後出生且目前未具高中高職學籍之聽 覺障

礙或語言障礙學生 ( 應屆畢業生 (103 學年度畢業 ) 不受年齡 限制 )

肆、招生名額

一、高中部: 15 名。

二、高職部

( 一 ) 美工圖傳科、資料處理科、綜合家政科、共計 45 名。

( 二 ) 綜合職能班: 15 名。 ( 限兼具智能障礙者就讀 )

伍、報名資格:

一、 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或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 以下簡稱鑑輔會 ) 之鑑定證明。

(2)

陸、應備資料 一、

學校提供資料( 非應屆畢業生免附 ) ( 一 )

報名資料檢核表 ( 附表 1) 。 ( 二 )

學習現況調查表 ( 附表 2-1、 2-2) 。 ( 三 )

國中在校學期成績。

( 四 )

個人專長或才能具體資料(如獎狀、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或作品等),

無則免附。

( 五 )

國中 9年級身心障礙個別化轉銜計畫 (ITP) 。 ( 六 )

國中 9年級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二、

家長提供資料

( 一 ) 報名表(附表3)。

( 二 ) 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職 章)或全戶戶籍謄本 1份。

( 三 ) 應屆畢業學生請附學生證影本;非應屆畢業生請附畢業證書 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請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 者職章)(附表 4)。

( 四 )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影本(附表 4)或直轄 市、縣(市)鑑輔會鑑定證明影本(請學校加註「與正本相 符」字樣及驗證者職章)。

( 五 ) 教學醫院或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101 年 8 月 1 日 以後出具 之聽力圖。(語言障礙者免附)

( 六 ) 如要申請住宿者,請填住宿申請表 ( 附表 5) 。

( 七 ) 信封 2個,以正楷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郵遞區號 五碼,免貼郵票,以利寄發通知單( 1. 資格審查結果及晤談 通知書 2. 安置結果通知書)。

(3)

柒、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 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到 「 10371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 北路 3段 320 號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輔導 服務組 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

二、 報名日期:簡章公告日起,至 10 4 年 3 月 6 日 ( 星期 五 ) 截止,親送報名請於 3 月 4 、 5 、 6 三日內 ,上班

時間 9:00 至 16:00 止送達。

三、 聯絡電話:聽資中心輔導服務組( 02 ) 2592-4446 轉 601 陳建安老師。

四、 簡章下載:聽資中心網站

( http://tmd.tp.edu.tw/rchi/)下載。

五、 交 通:

( 一 ) 捷運淡水線圓山站 2號出口,沿庫倫街轉重慶北路,步行約 10 分鐘可達。

( 二 ) 欣欣客運、三重客運、新竹客運、汎航通運 ( 林口長庚 ~ 台北車站 ) 啟聰學校站。

( 三 ) 聯營公車 223 、 246 、 302 、 304 、 601 、重 慶線 ~啟聰學校站。

啟聰學校地圖 捌、資格審查

(4)

一、 經臺北市 410 學年度鑑輔會聽語障學生安置小組 ( 以 下簡稱小組 ) 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者,逕予安置;審查不 通過者,不予安置。

二、 經小組審查認定為需要晤談者,晤談後仍未通過審查者,

不予安置。

參 、資 料

玖、晤談:需晤談者將以書面方式通知。

一、 晤談時間: 104 年 3 月 21 日 ( 星期 六 ) 。 二、 晤談地點: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南排四樓會議室。

三、 通知須參加之學生務必參加晤談,未參加視同放棄安置 資格。建議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參與。

四、 非應屆畢業生須參加晤談。

壹拾、公告安置結果:

一、 公告日期:安置結果將於 10 4 年 3 月 30 日 ( 星期

一 ) 前公告。

二、 公告方式: 1. 書面通知。 2. 聽資中心網站公告。 3.

電話查詢( 02 ) 2592-4446 轉 601 陳建安老師。

壹拾壹、報到: 10 4 年 4 月 1 0 日 ( 星期五 ) 前以書面報到 。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學校交通車行駛範圍僅限於臺北市行政區內。

二、申請住宿者需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經審查通過後方能住宿。

三、已獲小組同意安置者,需參加臺北市立啟聰學校所辦理之新生能力 評估及,作為後續規劃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參考。

壹拾參、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局鑑輔會聽語障安置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5)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1】

報名資料檢核表

學生姓名:

家長/監護人姓名: 聯絡電話:

就讀/畢業學校: 學校/畢聯絡人:

就讀/畢業學校電話: 就讀/畢業學校傳真:

資料內容 檢核(打 ˇ)

提報人員 聽資中心 備註

學習現況調查表(附表 2-1、2-2) 非應屆畢業生無則免附

報名表(附表3)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1.應屆畢業生正本由該

校驗證並於影本上註明 與正本相符。

2.非應屆畢業生請於晤 談時攜帶正本驗證。

有效日期內之直轄市、縣(市)鑑輔會鑑定 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教學醫院或聽障教育中心101 8 1

以後出具之聽力圖 語言障礙者免附

學生在校成績證明(應屆畢業生為5 個學 期之成績,需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戳章) 報名學生個人專長特殊才能之得獎證明影

本(含檢定證照) 無則免附

國中9 年級身心障礙個別化轉銜計畫(ITP) 非應屆畢業生無則免附

國中9 年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非應屆畢業生無則免附

住宿申請表(附件五) 無住宿需求者免附

信封2 個(免貼郵資,務必填寫學生姓名及 通訊地址)

註: 應屆畢業生檢核人員為原就讀國中,非應屆畢業生可由家長或學生本人檢核。

編號 (勿填) 提報人員簽章 工作小組檢核

人員簽章

(6)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2- 1】

學習現況調查表

請教導學生至少 1 學期以上之國中教師填寫。請就學生目前特殊教育服務現況 與各項能力現況填寫,以協助工作小組進一步了解學生學習情形,謝謝合作!

學生姓名 學校 _______ 國中 性別 □男 □女

填表教師 □導師 □個管教師 資源班教師 □其他______

聯絡電話 教導學

生領域

教導學 時間

_____學期 主要溝通方

□口語 □手語 □筆談

(

)

上課方面

□ 座位安排,學生位置請塗 黑。

(若教室座位有其他安排者,

請另行檢附示意圖)

□鄰座同學提示    □手語翻譯

□提供筆記抄寫員   □提供溝通訓練課程

□資源班教學,抽離式每週上課科目________,節數 _______

□資源班教學,外加式每週上課科目________,節數 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

作業方面 □無調整 □簡化 □減量 □其他_______

考試方面 □手語翻譯 □免「聽寫」評量 □延長考試時間 □其他____

其他方面

項目 對學生之了解 等級 特殊情形說明 填表說明

溝通

能力 口語表達能力 1.□ 2.□ 3.□ 4.□ 5.□ 1 :表示明顯差

於普通學生。

2 :表示稍微比 普通學生差一 點。

3 :表示與同年 級普通學生沒

書寫表達能力 1.□ 2.□ 3.□ 4.□ 5.□

聽覺理解能力 1.□ 2.□ 3.□ 4.□ 5.□

與普通班教師溝通能

1.□ 2.□ 3.□ 4.□ 5.□

(7)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2- 1】

有兩樣。

4 :表示稍微優 於普通學生。

與同學溝通能力 1.□ 2.□ 3.□ 4.□ 5.□

(8)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2- 2】

項目 對學生之了解 等級 特殊情形說明 填表說明

社會 適應

人際關係的經營能力 1.□ 2.□ 3.□ 4.□ 5.□

1 :表示明顯差 於普通學生。

2 :表示稍微比 普通學生差一 點。

3 :表示與同年 級普通學生沒 有兩樣。

4 :表示稍微優 於普通學生。

5 :表示明顯優 於普通學生。

社交應對能力 1.□ 2.□ 3.□ 4.□ 5.□

解決問題能力 1.□ 2.□ 3.□ 4.□ 5.□

資源運用能力 1.□ 2.□ 3.□ 4.□ 5.□

學業 與 性向

學習動機 1.□ 2.□ 3.□ 4.□ 5.□

國語科目學習能力 1.□ 2.□ 3.□ 4.□ 5.□

英文科目學習能力 1.□ 2.□ 3.□ 4.□ 5.□

數學領域學習能力 1.□ 2.□ 3.□ 4.□ 5.□

優勢科目:

興趣 / 性向 / 專長:

教師 建議

一、請您就學生的優勢與未來生涯發展來考量,建議學生就讀 ? ( 請勾選,可複 )

1.高中 □普通科

2.高職 □美工圖傳科 □資料處理科 □綜合家政科 □ 綜合職能班(限兼智能障礙者就讀)

二、上述建議之主要理由(請務必填寫):

填表教師簽章

(9)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3】

報名表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姓名 性別 □男 □女

請自行貼妥 2 吋相片 相片背面 請書寫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學 歷    市(縣)  國中 畢 / 肄業

/ 肄 業 年

( 畢業 ) 年    月

( 肄業 ) 自  年 月 起 至  年 月止 國民中學

就學型態

( )1.普通班 ( )2.普通+資源班 ( )3.特教班

( )4.特教學校( )5.其他(機構或在家教育等)

身心障礙手 ( 證明 ) 及鑑輔會證

□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有效期限:

障礙類別 : 障礙等級 :

□ ___縣市鑑輔會證明,核發年度 :   適用階段 :

聯絡電話

國中導師姓名: (電話) (手機)

個管老師姓名: (電話) (手機)

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與學生之關係:

(電話) ( 手機)

通 訊

料 資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同戶籍地址

□□□-□□

入學後預定

上學方式 □通勤 □免費校車 □申請住校(請附附表五住宿申請表 )

申請類科

( 參考用 ) 志願一: 志願二:

學生簽名 家長

簽章

父:

     及    或 法定監護人:

母: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註 : 非應屆畢業生可免承辦人、單位主管與校長簽章。

(10)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4】

「學生證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黏貼紙

請黏貼證件影本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職章

學生證正面〈無則免附〉 學生證反面〈無則免附〉

身障手冊(證明)正面〈無則免附〉 身障手冊(證明)反面〈無則免附〉

註:非應屆畢業生之「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請以A4 大小影印附於後。

(11)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5】

住宿申請表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學生住(退)校申請書 申請日期: 寢室編號:

班 級 性 別 關 係 姓 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方式 住  址

電話 傳真 手機

緊急 聯絡 人

1

電話 傳真 手機

2 電話

傳真 手機

3 電話

傳真 手機

申請理由

家長 導師意見 住宿生管理員 生教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

住宿切結書

學生 若有不假外出、鬥毆、偷竊、賭博、脅迫同 學、抽菸、騎乘機車、態度傲慢、藐視師長及違反其他住校 生活規則之行為者,願接受退宿處分。

謹致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學生:

家長: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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