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及第 10 條 二、
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三、
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 四、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工作要項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聽資中心)。
參、招生對象:民國 82 年 8 月 1 日 以後出生且目前未具高中高職學籍之聽 覺障
礙或語言障礙學生 ( 應屆畢業生 (103 學年度畢業 ) 不受年齡 限制 )
肆、招生名額
一、高中部: 15 名。
二、高職部
( 一 ) 美工圖傳科、資料處理科、綜合家政科、共計 45 名。
( 二 ) 綜合職能班: 15 名。 ( 限兼具智能障礙者就讀 )
伍、報名資格:
一、 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或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 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 以下簡稱鑑輔會 ) 之鑑定證明。
陸、應備資料 一、
學校提供資料( 非應屆畢業生免附 ) ( 一 )
報名資料檢核表 ( 附表 1) 。 ( 二 )
學習現況調查表 ( 附表 2-1、 2-2) 。 ( 三 )
國中在校學期成績。
( 四 )
個人專長或才能具體資料(如獎狀、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或作品等),
無則免附。
( 五 )
國中 9年級身心障礙個別化轉銜計畫 (ITP) 。 ( 六 )
國中 9年級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二、
家長提供資料
( 一 ) 報名表(附表3)。
( 二 ) 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職 章)或全戶戶籍謄本 1份。
( 三 ) 應屆畢業學生請附學生證影本;非應屆畢業生請附畢業證書 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請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 者職章)(附表 4)。
( 四 )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影本(附表 4)或直轄 市、縣(市)鑑輔會鑑定證明影本(請學校加註「與正本相 符」字樣及驗證者職章)。
( 五 ) 教學醫院或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101 年 8 月 1 日 以後出具 之聽力圖。(語言障礙者免附)
( 六 ) 如要申請住宿者,請填住宿申請表 ( 附表 5) 。
( 七 ) 信封 2個,以正楷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郵遞區號 五碼,免貼郵票,以利寄發通知單( 1. 資格審查結果及晤談 通知書 2. 安置結果通知書)。
柒、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 報名方式:以掛號郵寄到 「 10371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 北路 3段 320 號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輔導 服務組 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報名。
二、 報名日期:簡章公告日起,至 10 4 年 3 月 6 日 ( 星期 五 ) 截止,親送報名請於 3 月 4 、 5 、 6 三日內 ,上班
時間 9:00 至 16:00 止送達。
三、 聯絡電話:聽資中心輔導服務組( 02 ) 2592-4446 轉 601 陳建安老師。
四、 簡章下載:聽資中心網站
( http://tmd.tp.edu.tw/rchi/)下載。
五、 交 通:
( 一 ) 捷運淡水線圓山站 2號出口,沿庫倫街轉重慶北路,步行約 10 分鐘可達。
( 二 ) 欣欣客運、三重客運、新竹客運、汎航通運 ( 林口長庚 ~ 台北車站 ) 啟聰學校站。
( 三 ) 聯營公車 223 、 246 、 302 、 304 、 601 、重 慶線 ~啟聰學校站。
啟聰學校地圖 捌、資格審查
一、 經臺北市 410 學年度鑑輔會聽語障學生安置小組 ( 以 下簡稱小組 ) 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通過者,逕予安置;審查不 通過者,不予安置。
二、 經小組審查認定為需要晤談者,晤談後仍未通過審查者,
不予安置。
參 、資 料
玖、晤談:需晤談者將以書面方式通知。
一、 晤談時間: 104 年 3 月 21 日 ( 星期 六 ) 。 二、 晤談地點: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南排四樓會議室。
三、 通知須參加之學生務必參加晤談,未參加視同放棄安置 資格。建議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參與。
四、 非應屆畢業生須參加晤談。
壹拾、公告安置結果:
一、 公告日期:安置結果將於 10 4 年 3 月 30 日 ( 星期
一 ) 前公告。
二、 公告方式: 1. 書面通知。 2. 聽資中心網站公告。 3.
電話查詢( 02 ) 2592-4446 轉 601 陳建安老師。
壹拾壹、報到: 10 4 年 4 月 1 0 日 ( 星期五 ) 前以書面報到 。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學校交通車行駛範圍僅限於臺北市行政區內。
二、申請住宿者需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經審查通過後方能住宿。
三、已獲小組同意安置者,需參加臺北市立啟聰學校所辦理之新生能力 評估及,作為後續規劃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參考。
壹拾參、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局鑑輔會聽語障安置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1】
報名資料檢核表
學生姓名:
家長/監護人姓名: 聯絡電話:
就讀/畢業學校: 學校/畢聯絡人:
就讀/畢業學校電話: 就讀/畢業學校傳真:
項
目 資料內容 檢核(打 ˇ)
提報人員 聽資中心 備註
一 學習現況調查表(附表 2-1、2-2) 非應屆畢業生無則免附
二 報名表(附表3)
三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1.應屆畢業生正本由該
校驗證並於影本上註明 與正本相符。
2.非應屆畢業生請於晤 談時攜帶正本驗證。
四 有效日期內之直轄市、縣(市)鑑輔會鑑定 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五 教學醫院或聽障教育中心101 年 8 月 1 日
以後出具之聽力圖 語言障礙者免附
六 學生在校成績證明(應屆畢業生為5 個學 期之成績,需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戳章) 七 報名學生個人專長特殊才能之得獎證明影
本(含檢定證照) 無則免附
八 國中9 年級身心障礙個別化轉銜計畫(ITP) 非應屆畢業生無則免附
九 國中9 年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非應屆畢業生無則免附
十 住宿申請表(附件五) 無住宿需求者免附
十一 信封2 個(免貼郵資,務必填寫學生姓名及 通訊地址)
註: 應屆畢業生檢核人員為原就讀國中,非應屆畢業生可由家長或學生本人檢核。
編號 (勿填) 提報人員簽章 工作小組檢核
人員簽章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2- 1】
學習現況調查表
請教導學生至少 1 學期以上之國中教師填寫。請就學生目前特殊教育服務現況 與各項能力現況填寫,以協助工作小組進一步了解學生學習情形,謝謝合作!
學生姓名 學校 _______ 國中 性別 □男 □女
填表教師 □導師 □個管教師 資源班教師 □其他______
聯絡電話 教導學
生領域
教導學 生 時間
_____學期 主要溝通方
式 □口語 □手語 □筆談
學生 之特 殊需 求與 服務
( 複
選
)
上課方面
□ 座位安排,學生位置請塗 黑。
(若教室座位有其他安排者,
請另行檢附示意圖)
□鄰座同學提示 □手語翻譯
□提供筆記抄寫員 □提供溝通訓練課程
□資源班教學,抽離式每週上課科目________,節數 _______
□資源班教學,外加式每週上課科目________,節數 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
作業方面 □無調整 □簡化 □減量 □其他_______
考試方面 □手語翻譯 □免「聽寫」評量 □延長考試時間 □其他____
其他方面
項目 對學生之了解 等級 特殊情形說明 填表說明
溝通
能力 口語表達能力 1.□ 2.□ 3.□ 4.□ 5.□ 1 :表示明顯差
於普通學生。
2 :表示稍微比 普通學生差一 點。
3 :表示與同年 級普通學生沒
書寫表達能力 1.□ 2.□ 3.□ 4.□ 5.□
聽覺理解能力 1.□ 2.□ 3.□ 4.□ 5.□
與普通班教師溝通能 力
1.□ 2.□ 3.□ 4.□ 5.□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2- 1】
有兩樣。
4 :表示稍微優 於普通學生。
與同學溝通能力 1.□ 2.□ 3.□ 4.□ 5.□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2- 2】
項目 對學生之了解 等級 特殊情形說明 填表說明
社會 適應
人際關係的經營能力 1.□ 2.□ 3.□ 4.□ 5.□
1 :表示明顯差 於普通學生。
2 :表示稍微比 普通學生差一 點。
3 :表示與同年 級普通學生沒 有兩樣。
4 :表示稍微優 於普通學生。
5 :表示明顯優 於普通學生。
社交應對能力 1.□ 2.□ 3.□ 4.□ 5.□
解決問題能力 1.□ 2.□ 3.□ 4.□ 5.□
資源運用能力 1.□ 2.□ 3.□ 4.□ 5.□
學業 與 性向
學習動機 1.□ 2.□ 3.□ 4.□ 5.□
國語科目學習能力 1.□ 2.□ 3.□ 4.□ 5.□
英文科目學習能力 1.□ 2.□ 3.□ 4.□ 5.□
數學領域學習能力 1.□ 2.□ 3.□ 4.□ 5.□
優勢科目:
興趣 / 性向 / 專長:
教師 建議
一、請您就學生的優勢與未來生涯發展來考量,建議學生就讀 ? ( 請勾選,可複 選)
1.高中 □普通科
2.高職 □美工圖傳科 □資料處理科 □綜合家政科 □ 綜合職能班(限兼智能障礙者就讀)
二、上述建議之主要理由(請務必填寫):
填表教師簽章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3】
報名表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姓名 性別 □男 □女
請自行貼妥 2 吋相片 相片背面 請書寫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學 歷 市(縣) 國中 畢 / 肄業
畢 / 肄 業 年 月
( 畢業 ) 年 月
( 肄業 ) 自 年 月 起 至 年 月止 國民中學
就學型態
( )1.普通班 ( )2.普通+資源班 ( )3.特教班
( )4.特教學校( )5.其他(機構或在家教育等)
身心障礙手 冊( 證明 ) 及鑑輔會證
明
□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有效期限:
障礙類別 : 障礙等級 :
□ ___縣市鑑輔會證明,核發年度 : 適用階段 :
聯絡電話
國中導師姓名: (電話) (手機)
個管老師姓名: (電話) (手機)
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與學生之關係:
(電話) ( 手機)
通 訊
料 資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同戶籍地址
□□□-□□
入學後預定
上學方式 □通勤 □免費校車 □申請住校(請附附表五住宿申請表 )
申請類科
( 參考用 ) 志願一: 志願二:
學生簽名 家長
簽章
父:
及 或 法定監護人:
母: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註 : 非應屆畢業生可免承辦人、單位主管與校長簽章。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4】
「學生證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黏貼紙
請黏貼證件影本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驗證者職章
學生證正面〈無則免附〉 學生證反面〈無則免附〉
身障手冊(證明)正面〈無則免附〉 身障手冊(證明)反面〈無則免附〉
註:非應屆畢業生之「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請以A4 大小影印附於後。
104 學年度臺北市立啟聰學校高中職招生簡章 【附表5】
住宿申請表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學生住(退)校申請書 申請日期: 寢室編號:
班 級 性 別 關 係 姓 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方式 住 址
□ 男
□ 女
電話 傳真 手機
緊急 聯絡 人
1
電話 傳真 手機
2 電話
傳真 手機
3 電話
傳真 手機
申請理由
家長 導師意見 住宿生管理員 生教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