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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實施計畫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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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實施計畫

108 年 2 月 20 日北市教終字第 1083016859 號核定 一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 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 目的:為推廣傳統相聲表演藝術,提升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學生國語文素質,並增 進學生相聲表演與欣賞能力,特舉辦本活動。

三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

四 、 承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臺北市士林區三玉國民小學。

五 、 比賽日期:1 0 8 年 7 月 4 日 ( 星 期 四 ) 、 7 月 5 日 ( 星 期 五 ) 。

六 、 比賽地點: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 6 段 308 號) 。 七 、 參加對象:臺 北 市 公 私 立 國 民 中 、 小 學 學 生 。

八 、 比 賽 項 目 及 組 別 : 以 1 0 7 學 年 度 就 讀 之 年 級 為 準 。

單 口 相 聲 對 口 相 聲

甲 組 : 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

乙 組 : 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生。

丙 組 : 國小一至三年級學生。

甲 組 : 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

乙 組 : 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生。

丙 組 : 國小一至三年級學生。

九 、 網路報名日期:自108 年 5 月 6 日起至 5 月 10 日下午 3 時止。

十 、 參加名額:單口相聲-每校每一組別限報2 人;對口相聲-每校每一組別限報 2 隊,

每 位 選 手 僅 限 報 名 單 口 或 對 口 其 中 一 項 , 未 依 規 定 超 過 之 隊 數 一 經 發 現 立 即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

十 一 、 報 名 流 程 與 確 認 方 式 :

網 址 http://www. syup s.tp.edu.tw 右 側 【1 0 8 相 聲 比 賽 專 區 】

※詳細報名流程與說明請參閱比賽報名流程(請參本計畫第 3 頁)。

十 二 、 相 聲 比 賽 注 意 事 項 :

( 一 ) 報 名 資 格 : 曾 獲 「1 0 6 、 1 0 7 年 度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相 聲 比 賽 」 該 項 該 組 特 優 者 , 不 得 報 名 該 項 該 組 別 , 若 經 發 現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

( 二 ) 領 隊 會 議 :1 0 8 年 5 月 2 4 日 下 午 2 時 整 於 三 玉 國 小 會 議 室 舉 行 , 請 各 參 賽 學 校 派 指 導 老 師 或 承 辦 組 長( 公 假 派 代 前 往 ) 參 加 。

1 .

若 有 需 要 修 正 參 賽 選 手 資 料 者 , 一 併 於 當 天 進 行 修 正 , 未來發放之獎 狀 與 感 謝 狀 亦 以 此 資 料 為 準 , 會 後 不 再 受 理 修 改 。

2 .

會 後 同 時 進 行 抽 籤 , 以 排 定 比 賽 順 序( 缺 席 者 由 大 會 代 抽 , 不 得 異 議) 。 比 賽 順 序 一 經 排 定 後 , 不 得 再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動 。

3 .

參 賽 選 手 序 號 於 1 0 8 年 5 月 2 9 日 下 午 4 時 公 告 於 相 聲 比 賽 報 名 網 頁 , 請 自 行 查 詢 。

4 .

比 賽 主 題 ( 構 思 方 向 請 參 本 計 畫 第 1 3 頁 之 說 明 )

1

Step 1 ---

線上報名5/6- 5/10 。

列印報名表確認名單 無誤後送校內核章。

Step 2 ---核章

報名表掃描或拍照 後上傳。

5/13 前上傳始 視為完成線上報 名。

Step 3 ---6/14 前上傳完整 劇本電子檔。

(2)

甲 組 國 際 教 育 乙 組 國 際 教 育

丙 組 不 限 主 題( 以 健 康 、 正 向 之 題 材 為 表 現 原 則 )

5 .

其 他 相 關 之 比 賽 規 則 與 注 意 事 項 請 詳 閱 比 賽 規 則

( 請 參 本 計 畫 第 6 頁 )

與 比 賽 注 意 事 項( 請 參 本 計 畫 第 8 頁 ) 。

十 三 、 評 審 標 準 : 聲 調 咬 字 2 5 % 、 儀 態 臺 風 1 5 %

表 演 技 巧 4 0 % 、 主 題 內 容 ( 含 契 合 度 ) 2 0 % 。 十 四 、 獎 勵 名 額 :

( 一 ) 各 組 依 成 績 高 低 擇 優 錄 取 特 優 1 - 2 名 、 優 選 1 - 3 名 、 另 得 擇 優 錄 取 佳 作 若 干 名 。( 總 獲 獎 隊 數 以 不 超 過 參 賽 隊 數 1 / 3 為 限 )

( 二 ) 各 組 報 名 隊 數 未 滿 三 隊 時 改 為 表 演 賽 , 不 列 入 評 比 。 十 五 、 獎 勵 標 準 :

( 一 ) 特 優 : 參 賽 者 頒 發 獎 狀 1 幀 , 指 導 教 師 敘 嘉 獎 2 次 。 ( 二 ) 優 選 : 參 賽 者 頒 發 獎 狀 1 幀 , 指 導 教 師 敘 嘉 獎 1 次 。 ( 三 ) 佳 作 : 參 賽 者 頒 發 獎 狀 1 幀 , 指 導 教 師 敘 嘉 獎 1 次 。

( 四 ) 指 導 教 師 獎 : 前 開 指 導 教 師 頒 發 感 謝 狀 1 幀 , 敘 獎 以 擇 優 不 重 覆 為 原 則 ,各校得依據獲頒之獎狀及本實施計畫逕依權責發布,本局不另發函。

十 六 、 備註:

( 一 ) 本年度仍採開放式比賽,現場將開放觀眾入場,詳見比 賽 注 意 事 項 ( 請 參 本 計 畫 第8 頁 ) 。

( 二 ) 本局為推廣相聲藝術教育,得選定各組優勝團隊之演出節目,製作非營利性質 教材,團隊及個人凡報名參加本項比賽即視同無條件授權本局編輯、製作、 發 行 欣賞教學錄音帶、錄影帶或光碟。

( 三 ) 比賽優勝成果專輯光碟分送:由承辦單位逕送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所有參 賽者及指導老師、市立圖書館、本局及其他需要之學校、機構。

( 四 ) 聯 絡 人 :

1. 報 名 事 宜 : 三 玉 國 小 輔導室專案教師彭蘭欣老師(電話:28751369 分機 748) 、輔導室黃瑟雅主任(電話:28751369 分機 714)。

2. 比 賽 事 宜 : 社子國小教務處林鈺萍組長(電話:28126195 分機 811)、

林麗惠主任(電話:28126195 分機 810)。

十 七 、 經 費 : 由本 局相關預算科目支應。

十 八 、 獎 勵 : 本案相關工作人員依相關法令從優敘獎。

十 九 、 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3)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報名流程

( 一 ) Step 1:上網報名(期限 5/6-5/10)

◎ 請各校承辦人至 1 0 8 年 度 【 相 聲 比 賽 專 區 】 填 寫 參 加 選 手 完 整 之 基 本 資 料。內容包含-學校名稱(請各校檢查學校全銜有無錯誤,以便印製獎狀 之用)、參加組別、參賽者姓名、性別、就讀年級、表演題目、劇本來源(此 欄請勾選自編或改編)、劇本作(編)者、指導老師(限 1 名)。

◎ 網 址 http://www. syup s.tp.edu.tw 右 側 【1 0 8 相 聲 比 賽 專 區 】

( 二 ) Step 2:上傳核章報名表電子檔 (上傳期限:5/13 前上傳)

◎ 請將核章完成之報名表掃描或拍照後上傳至相聲比賽報名系統,正本留校備 查,始完成報名手續,恕不接受個別報名。

◎ 上傳核章報名表時,附件檔名請寫:聯絡箱號碼報名表+校名+組數(例:

132 報名表三玉 2 組)

( 三 ) Step 3:上傳劇本電子檔,格式如比賽劇本範例(請參本計畫第 5 頁) (上傳期限: 6/14 前上傳)

◎ 參賽劇本電子檔最遲應於 108 年 6 月 14 日前由參賽學校承辦人統一上傳至 相聲比賽報名系統,逾時以棄賽論。

◎ 上傳劇本電子檔時,劇本電子檔檔名請寫:聯絡箱號碼劇本+校名+組別+編 號(例:132 劇本三玉乙單 1)。

※請各校自行檢核選手之報名資料,若有錯誤需要修正,請最遲務必於 5 月 24 日 (星期五)領隊會議中提出修正,逾期不再受理。

3

(4)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

參加組別:

甲組: 單口 隊.對口 隊 乙組: 單口 隊.對口 隊 丙組: 單口 隊.對口 隊

組別 參賽者

姓名 性別 年級 表演題目 劇本

來源 作(編)者 指導 老師 組

單口

( )自編

( )改編

組 單口

( )自編

( )改編

組 單口

( )自編

( )改編

組 單口

( )自編

( )改編

組別 參賽者

姓名 性別 年級 表演題目 劇本

來源 作(編)者 指導 老師

組 對口

( )自編

( )改編

組 對口

( )自編

( )改編

注意事項:

1.本報名表可由比賽報名系統直接匯出列印,核章完成請掃描或拍照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系統,正本留校備查。

2.以校為單位,每校僅填寫一張。

3.單口相聲-每校每一組別限報 2 人;對口相聲-每校每一組別限報 2 隊,每 位 選 手 僅 限 報 名 單 口 或 對 口 其 中 一 項 , 未 依 規 定 之 參 賽 者 ( 隊 ) 一 律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

承辦人: 註冊組長: 校長:

單位主管: 教務主任:

(5)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劇本範例(單口)

校名:臺北市○○區○○國民小學 組別:乙組單口

序號:5 號 姓名:林○○

題目:○○○○

各位好!今天來參加比賽……我媽非常的高興,您一定覺得奇怪,怎麼會是 我媽高興呢? 因為她想用比賽來轉換一下我的心情。…

………

108 年 度 臺 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相 聲 比 賽 劇 本 範 例 ( 對 口 )

校名:臺北市○○區○○國民小學 組別:丙組對口

序號:8 號

姓名:劉○○、王○○

題目:○○○○○○

捧:今天,來和大家「說環保,話節能」。

逗:哦!環保嗎?

捧:對!

逗:節能嗎?

捧:沒錯!

………

5

(6)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規則

一、 本比賽依規定如有下列任一情形之報名選手,將以棄權論,請務必配合:

(一) 未能於 108 年 6 月 14 日前完成繳交比賽劇本電子檔者。

(二) 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請各組依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 賽賽程總表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報到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 (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 6 段 308 號 )。

(三) 報到後於比賽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

二、 本項比賽以國語發音為主,必要時可加入本土語言或外語。

三、 每隊比賽時間為5 分鐘,不足 4 分鐘或超過 6 分鐘者,每 30 秒由每位評審扣該位

(隊)選手之得分 1 分,超過 7 分鐘者停止表演。

時間間距 扣分 時間間距 扣分

0 分 30 秒-0 分 59 秒 -7 3 分 00 秒-3 分 29 秒 -2 1 分 00 秒-1 分 29 秒 -6 3 分 30 秒-3 分 59 秒 -1 1 分 30 秒-1 分 59 秒 -5 4 分 00 秒-6 分 00 秒 不扣分 2 分 00 秒-2 分 29 秒 -4 6 分 01 秒-6 分 30 秒 -1 2 分 30 秒-2 分 59 秒 -3 6 分 31 秒-7 分 00 秒 -2

四、 每隊上臺後,自表演開始計時,於 3 分 50 秒時按鈴「一短聲」提醒(未滿 4 分鐘時,

依扣分標準開始扣分),5 分 50 秒時按鈴「二短聲」提醒(自滿 6 分鐘起,依扣分標 準開始扣分),7 分鐘按鈴「一長聲」停止表演。

五、 比賽選手可報姓名,但不得報校名及指導老師姓名,此外標題名稱、服裝衣著等亦不得 出現校名及指導老師姓名,違者由每位評審扣該位(隊)選手之得分3 分。

六、 選手上臺表演時,觀眾席上之指導老師或家長不得有提示選手之動作或手勢等違規行 為,一經檢查員察覺將舉牌「違規」,經工作人員勸導後仍再犯,第二次將舉牌「再 次違規扣2 分」,由每位評審老師扣 2 分,大會有權請違規人員離開比賽會場。

七、 參賽者可自行創作劇本。若使用其他來源之劇本,請依著作權法自行取得使用權,若 有相關侵權行為,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對口相聲參賽人員需以同校人員組隊參賽,

不得跨校參賽;若分屬不同年級,報名組別以較高年級為準。

八、 本次比賽以評審序位法總和評定最後名次:「序位和」最低者為第一高分,餘此類推 ; 若「序位和」相同者,以擁有最多第一優先,若仍相同時,以擁有最多第二者優先,

餘此類推,若仍相同時,由評審委員投票表決,決定其名次順序。

九、 指導教師應為正式編制人員或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若跨校指導需事先報准任教學

校同意,並簽切結書,未經任教學校同意者,不予敘獎。敘獎事宜應由得獎學生之學 校函請指導教師任教之學校辦理敘獎。(切結書請參本計畫第 10 頁)。

十、 參賽者均應服從本會之評判,申訴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 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技術性、學術性等事項不得提出申訴。如有意見或申訴事項,

(7)

須於各項比賽成績公布後一天內以「書面」向社子國小教務處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書面」申訴單上須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同時簽名方為有效,請參閱比賽申訴規則 (請參本計畫第 9 頁)。

十一、參賽結果公告後,如因故,得獎資格被取消,該獎項缺額不遞補,並追回已領之獎 狀。

7

(8)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注意事項

一、 比賽場地內均不得攜帶飲料(含礦泉水)及食物進入,場地設有飲水機,請自備環保杯。

二、 各參賽選手應依「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賽程總表」所示時間完成報到、點名、

檢錄,並依本次比賽規則參加比賽。

三、 參賽者若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比賽成績不予採計。

四、 下一場次「比賽選手」及「預計進入場內攝影者」,請勿進入比賽場地觀看,務必留 在選手檢錄區( 一樓 ) 等候工作人員點名、整隊及提示比賽注意事項。

五、 每一場次比賽之選手,不得以任何理由先行離開會場,身體不適者須經得承辦單位許 可後方行離開。

六、 比賽現場開放當號次選手之教師或家長進行錄影(每生限一名教師或家長進入攝影席,

需配戴識別證),攝影者禁止對其他參賽選手錄影。

七、 本次比賽每場次約開放60 名觀眾入場參觀,為維護比賽會場秩序及選手權益,謝絕 7 歲以下幼童進入參觀,開放入場時間為每場比賽前5 分鐘開始入場(依現場司儀廣播 為準),比賽一旦開始,除工作人員外,中途嚴禁所有人員進出會場,敬請配合。

八、 為維護比賽會場秩序,會場內嚴禁喧嘩、飲食、獻花、閃光燈攝影等行為,進入會場 請關掉手機、計時器等會發出聲音之物品。違反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請其離席。

九、 記者採訪請事先申請,獲得許可方可入場,並至大會安排之場域進行採訪 (請攜帶身 分證明文件於報到處換取攝影證)。

十、 參賽評語單由社子國小服務人員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後發給,事後不受理補發。

十一、 比賽選手一律使用無線耳機麥克風(請穿著腰間位置可繫掛耳機麥克風主機之 服裝),現場無線手拿麥克風僅提供大會貴賓、司儀及裁判講評等工作人員使用。

十二、 108 年度比賽秩序冊將於 6 月中旬後由三玉國小以聯絡箱發送至各報名參賽學 校,由承辦處室轉交,請承辦老師注意。

十三、 本比賽依往例不委外製作販售選手光碟,比賽會場開放家長或老師進入參觀,

現場並安排每位選手得有一名老師或家長於攝影區內進行攝影,歡迎家長多加利用。

此外,本年度比賽成果專輯光碟,將於製作完成後,贈送每一位參賽選手及指導老師 各一片光碟,屆時會由社子國小以聯絡箱的方式發送到各報名學校,再請學校轉發。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申訴規則

一、目的

為維護比賽公平性,大會特設置「比賽申訴評議會」(以下簡稱申評會),以保障比賽 員權益並處理比賽糾紛。

二、申訴範圍

(9)

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判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之 意見不得提出申訴。

三、組織及運作

(一)申評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其成員如下:

1.大會評判長(兼任申評會召集人)。

2.由教育局依需要推薦相關學者專家或人員三人至七人。

3.由承辦學校代表一人至三人。

(二)申評會開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開議,除評議結果應有出席委員三分 之二同意外;其餘事項之決議,以出席委員超過半數始可作成決議。

(三)申評會成員對申訴案件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四)申訴中心設於社子國小。

四、申訴流程

(一)符合申訴範圍之申訴,應由領隊或比賽單位代表出具書面申訴書(請參本計畫 第 11 頁),且須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同時簽名方為有效,並詳述申訴事由,送申

評會辦理,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

(二)申訴書至遲應於各該比賽成績公布後1 天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公布成績時應 註明時間)。

(三)申評會就書面申訴書進行評議,必要時得通知相關當事人到會說明。

(四)評議結果應作成書面紀錄,並以書面通知申訴人。

五、其他

申訴事件未盡事宜以申評會決議為評議準則,各比賽單位不得提出異議,惟將列入賽後 檢討事項之一。

切結書

本人 跨校指導學生參加 108 年度臺北市中小學相聲比賽,

9

(10)

已獲學校同意,若有不實,不得敘獎。

此致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簽章:

中 華 民 國 108

108 年度臺北市國民中小學相聲比賽申訴單

申訴人 就讀學校

參賽組別及項目 參賽序號

申訴事項

(11)

申訴事由

申訴單位

指導老師簽名 參賽選手簽名

評判長意見

申訴評議會決議

申訴評議會召集人: (簽章) 108 年 7 月 日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國民小學位置圖

校 址: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 308 號

電 話: 2812-9059、2812-2505 傳 真:2813-2763

11

(12)

公車路線

2、9、26、215、246、536、682、957、市民小巴 12 紅3、紅 7、 紅 10、紅 15、紅 3 區、紅 7 區

社子國小站下車

捷運路線

捷運劍潭站下車,至文林路士林夜市對面搭乘「紅10」

驅車前往

行走高速公路,由重慶北路(往士林方向)交流道下,下 交流道後沿內側車道行駛,(在第二個紅綠燈)葫東街左 轉至底,再右轉延平北路,直行約五分鐘到達。

行走環河北路快速道路,往洲美快速道路方向,於延平北 路6 段 261 巷右轉後,於延平北路 6 段左轉,即到達社子 國小。

行走環河北路快速道路,往環河南路方向,於延平北路6 段左轉,即到達社子國小。

停車資訊

社子國小地下停車場位於士林區社中街,延平北路六段社 子國小大門往洲美快速道路方向,第一個路口右轉經過社 子國小附設幼兒園,即可抵達停車場入口處。

小型車收費方式為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 20 元;機車收費方式為計次新臺幣 20 元隔日另計。

(13)

比賽主題 「國際教育」 構思方向建議說明

一、為提升臺北市國中、小學生對聯合國大會 2015 年 9 月通過的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 SDGs)與國際議題的關注興趣,建立學習不 同文化的意願與能力,本年度相聲主題為「國際教育」。

二、17 項 SDGs 相關議題如下圖,可選一項議題,結合生活經驗,構思相聲劇本內容。

圖片資料來源:

http://www.grateful.org.tw/upload/%7B6C992699-095E-41B1-8210-4DEA3BAE7F09%7D_%E3%80%902016%EF%BC%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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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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