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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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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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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一、目的: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衛生,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之一

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期限: 104 年 8 月 1 日至 105 年 7 月 31 日止。

三、範圍:本校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試驗工場 (以下簡稱實驗場所) 內之工作者安 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計畫項目: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三) 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及通識。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監測。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九)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十) 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事項。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及運用。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紀錄及績效評估措施。

(十五)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 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前,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二十九條之一規定,

另訂定「危害防止計畫」。

2. 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制定「墜落災害防止 計畫」。

五、實施細目: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 實施 6 個實驗場所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2. 執行安全觀察。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 機械、設備或器具基線資料更新。

2. 危險性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

(三) 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及通識。

1. 執行危害通識計畫。

2. 辦理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監測:6 個月實施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及監測乙次。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 執行工程承攬管理程序。

2. 查核承攬作業情形。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1. 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對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遵守情形。

2. 增修訂各實驗場所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執行自動檢查線上填報。

(2)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 安衛管理人員定期回訓。

2. 辦理實 (試) 驗室、工廠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辦理防災教育訓練。

(九)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1. 實施各系所個人防護具盤點,建立清單。

2. 依據各系所實習場所特性提供防護具使用建議。

(十) 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事項。

1. 實施新進人員體格檢查。

2. 實施健康檢查 (含特殊檢查)。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及運用:於網頁進行安全衛生資訊宣導。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1. 舉辦全國性緊急應變示範演練。

2. 依據演練結果修訂本校緊急應變計畫。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1. 辦理職業災害統計月報。

2. 意外事故調查。

3. 落實虛驚事故調查。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紀錄及績效評估措施。

1. 統計各系所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紀錄。

2. 評估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十五)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 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前,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二十九條之一規定,

另訂定「危害防止計畫」。

2. 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制定「墜落災害防止計 畫」。

六、計畫期程:如附表 1。

七、實施方法: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 各單位每年應依據本校「作業危害評估管理程序」重新進行危害辨識。

2.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不定期至實驗場所觀察工作人員作業情形,如發現不 安全行為或狀況時,應立即提出糾正或改善。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基線資料:請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定期調查實驗場所內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種類及數量,定時更新資料。

2. 機械、設備或器具檢查:本中心依法令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驗場所安全衛 生管理員應依法令規定要求各實驗場所依據檢查日期定期實施機械、設備或器具 自動檢查。自動檢查內檢查日期、檢查方法、檢查結果均須填寫,檢查完畢後檢 查人員姓名、實驗場所負責人及單位主管均須簽名蓋章,相關檢查紀錄依法令規 定須予以保存 3 年。

3.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於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合格證期限前,應委請檢查機 構執行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三) 危害性化學品之標示及通識:

1.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依本校「危害通識計畫書」內容辦理危險物及有害物 標示更新。

2. 執行優先管理化學品之運作管理。

(3)

3. 實驗場所負責老師於設計實驗時,應評估實驗內容之安全性,考量實驗用化學品 危險性,用無毒及低危害取代有毒及高危害化學品。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監測:本校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 7 條、

第 8 條規定辦理作業環境監測,藉此了解本校實驗場所是否合乎法規規定。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 本校相關系所於進行採購程序即會辦環安中心審查相關安全規範。

2. 本校不定期查核承攬相關紀錄。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依據各場所狀況,修訂安全 衛生作業標準,規範實驗場所內之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管制,環安中心得提供協助 指導。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本校自動檢查依 104 年自動檢查計畫 辦理,實施內容請詳閱自動檢查計畫。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 本校每年定期辦理新進教職員工生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 教育訓練,訓練時間分別至少 3 小時以上。

2.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及特定化學作業主管,應至少每 3 年接受 6 小時以上在職教育 訓練。

3. 急救人員、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至少每 3 年接受 3 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

4.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應至少每 2 年接受 6 小時以上在 職教育訓練。

5. 本校視實驗場所需求派員參加合格教育訓練機構辦理之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特定 化學作業主管、急救人員、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訓練合格後始得從事相關作業或操作相關機械設備。

6. 每年指派輻射操作人員接受 3 小時以上輻射操作人員在職訓練。

(九)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1.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視需求向環安中心提出個人防護具申請,由環安中心負 責管控辦理。

2. 本校定期委請廠商檢查緊急應變器材與設備,確保其於可用狀態。

(十)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 新進學生於報到,參加學務處衛生保健組辦理之體格檢查,檢查資料可由資料庫 查詢。

2. 新進教職員工參加人事室每年舉辦之教職員體格檢查,體格檢查資料由人事室留 存備查。

3. 環安中心每年定期辦理特殊健康檢查,檢查資料由環安中心留存備查。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本校定期蒐集安全衛生相關新知及新修正法 規等,利用校內公文系統或網頁定期上網宣導周知。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1. 本校今年辦理 104 年全國緊急應變示範演練,本次演練結合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環保署中區環境事故專業 技術小組、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中部分隊、陸軍第十軍團 36 化兵群、內政部 空中勤務總隊、毒化災區域聯防小組(亞洲大學、中山醫學大學、弘光科技大學、

中國醫藥大學、中臺科技大學、巨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三晃股份有限公司、靜 宜大學),演練過程緊湊逼真,獲得各界好評。

2. 藉此演練驗證本校應變量能,並據以修正緊急應變計畫書。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4)

1. 本校實驗場所發生意外事故時,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調查事故原因及擬訂 改善對策,環安中心給予必要協助。

2. 本校定期宣導虛驚事故提報之重要性,以提高實驗場所虛驚事故通報率。實驗場 所如有發生虛驚事故時,研擬相關改善對策,可進一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1.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

(1)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本中心依規定每月 10 日前上職安署申報職業災害統計月 報資料。

(2) 事業單位無災害工時記錄:本校自 95 年 6 月即主動參加勞動部無災害工時活 動,依其規定本中心每月 15 日前上網申報無災害工時記錄。

2.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查核:

(1) 本中心規劃安全衛生年度外稽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內稽作業,檢查後彙整 實驗場所相關缺失,並要求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依本中心建議事項儘速改 善,並進行複查。

(2) 外部驗證單位定期查核:本校推動 OHSAS 18001 及 CNS 15506 系統,每年均 定期接受外部驗證單位到校稽核,以確保系統運作之有效性。

3. 安全衛生管理績效及評估:

(1)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本校自 94 年迄今失能傷害次數均保持零次。

(2) 事業單位無災害工時記錄月報表:本校自 95 年 6 月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舉 辦之「推動無災害工時活動」,成效良好,至 104 年 9 月份已累積 6,064,070 小 時無災害工時。

(3) 實驗場所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本中心要求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依法令 規定定期實施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本校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對於實驗場 所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皆已確實遵守。

(十五)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 勞工從事局限空間作業前,本校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二十九條之一規 定,另訂定「危害防止計畫」。

2. 對於高度 2 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本校制定「墜落災害 防止計畫」。。

八、本計畫經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呈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本計畫應逐年檢討 修正並公告實施,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5)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 (104 年 8 月起至 105 年 7 月止)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04.7 訂定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細 目 實 施 方 法 實 施 單 位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104 年 105 年 備 註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

危害之辨識、評估及 控制

執行安全觀察 不定期至實習場所觀察人

員作業狀況。 各系所 ◎ ◎ ◎

執行實驗場所危害辨識 依風險評估要點實施風險

評估 環安中心 ◎ ◎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 之管理

機械、設備或器具基線資料更

新 定期更新資料 各系所 ◎ ◎

危險性機械、設備定期檢查 於合格期限前申請檢查 營建系、應化

系、環管系 ◎

(三)危害性化學品之 標示及通識

執行危害通識計畫書 實施教育訓練及清單維護 等

環安中心、各

系所 ◎

執行優先管理化學品之運作

管理 推動優先管理化學品管理 各系所 ◎ ◎

(四)有害作業環境之 採 樣 策 略 規 劃 及 監 測

實施有害作業環境監測 委請合格測定機構實施 環安中心 ◎ ◎

(五)採購管理、承攬 管 理 與 變 更 管 理 事 項

執行工程承攬管理程序 確實執行安全告知

總務處營繕 組、總務處採 購組、各系所

◎ ◎ ◎ ◎ ◎ ◎ ◎ ◎ ◎ ◎ ◎ ◎

查核承攬作業情形 不定期查核安全告知紀錄 環安中心 ◎ ◎ ◎

(六)安全衛生作業標 準之訂定

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對安全

衛生作業標準之遵守情形 主動巡查留存紀錄備查 各系所 ◎ ◎ ◎ ◎ ◎ ◎ ◎ ◎ ◎ ◎ ◎ ◎ 附表 1

(6)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 (104 年 8 月起至 105 年 7 月止)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04.7 訂定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細 目 實 施 方 法 實 施 單 位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104 年 105 年 備 註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增修訂各實驗場所安全衛生

作業標準

定期檢視標準適用性,酌

予修訂 各系所 ◎ ◎

(七)定期檢查、重點 檢查、作業檢點及現 場巡視

1.氣壓機定期檢查 每年 1 次 工管系 ◎

2.車床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3.銑床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4.帶鋸機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5.鑽床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6.砂輪機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7.實驗室安全衛生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 ◎ ◎ ◎ ◎ ◎ ◎ ◎ ◎ ◎ ◎ ◎ ◎ 8.第一種壓力容器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

系 ◎ ◎ ◎ ◎ ◎ ◎ ◎ ◎ ◎ ◎ ◎ ◎ 9.模型工廠機器設備自動檢

查 每日 1 次 工設系 ◎ ◎ ◎ ◎ ◎ ◎ ◎ ◎ ◎ ◎ ◎ ◎ 10.乾燥設備及附屬設備定期

檢查 每年 1 次 工設系 ◎

11.第二種壓力容器定期檢查 每年 1 次、每月 1 次 工設系、營建

系、應化系 ◎ ◎ ◎ ◎ ◎ ◎ ◎ ◎ ◎ ◎ ◎ ◎ 12.金工、陶藝與 CNC 及 RP

教室安全自動檢查表 每月 1 次 工設系 ◎ ◎ ◎ ◎ ◎ ◎ ◎ ◎ ◎ ◎ ◎ ◎ 13.玻璃教室機器設備檢查表 每月 1 次 工設系 ◎ ◎ ◎ ◎ ◎ ◎ ◎ ◎ ◎ ◎ ◎ ◎ 14.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

作業檢點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

系 ◎ ◎ ◎ ◎ ◎ ◎ ◎ ◎ ◎ ◎ ◎ ◎ 附表 1

(7)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 (104 年 8 月起至 105 年 7 月止)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04.7 訂定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細 目 實 施 方 法 實 施 單 位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104 年 105 年 備 註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15.高壓氣體鋼瓶及管路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

系 ◎ ◎ ◎ ◎ ◎ ◎ ◎ ◎ ◎ ◎ ◎ ◎ 16.小型壓力容器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 ◎ ◎ ◎ ◎ ◎ ◎ ◎ ◎ ◎ ◎ ◎ ◎ 17.安全及醫護急救設備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

系 ◎ ◎ ◎ ◎ ◎ ◎ ◎ ◎ ◎ ◎ ◎ ◎

(八)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

本校每年定期辦理新進教職 員工生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 練、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教育 訓練,訓練時間分別至少 3 小 時以上。

每學年 1 次 環安中心、各

系所 ◎

每年指派輻射操作人員接受 3 小時以上輻射操作人員在職 訓練。

每年 1 次 環管系 ◎

(九) 個 人 防 護 具 之 管理

各系提出個人防護具申請,由

環安中心負責管控辦理 定期 環安中心、各

系所 ◎ ◎

(十) 健康檢查、健康 管 理 及 健 康 促 進 事 項

新進學生於報到,參加辦理之

體格檢查 定期 學務處衛生保

健組 ◎

新進教職員工參加每年舉辦

之教職員體格檢查 定期 人事室 ◎

環安中心每年定期辦理特殊

健康檢查 定期 環安中心 ◎

(十一) 安 全 衛 生 資訊之蒐集、分享與 運用

蒐集安全衛生相關新知及新 修正法規等,利用校內公告系 統宣導周知

定期 環安中心 ◎ ◎ ◎ ◎ ◎ ◎ ◎ ◎ ◎ ◎ ◎ ◎ 附表 1

(8)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 (104 年 8 月起至 105 年 7 月止)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04.7 訂定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細 目 實 施 方 法 實 施 單 位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104 年 105 年 備 註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十二) 緊 急 應 變

措施

辦理 104 年全國緊急應變示

範演練 專案委託辦理 本校、校外單

位 ◎ ◎ ◎ ◎ (十三) 職 業 災

害、虛驚事故、影響 身 心 健 康 事 件 之 調 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本校實驗場所發生意外事故 時,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 應調查事故原因及擬訂改善 對策,環安中心不定期宣導虛 驚事故提報之重要性。

不定期 環安中心、各

系所 ◎ ◎

(十四)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記 錄 與 績 效 評 估措施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

1.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本 中心依規定每月 10 日前上 職安署申報職業災害統計 月報資料。

2. 事 業 單 位 無 災 害 工 時 記 錄:本校自 95 年 6 月即主 動參加勞動部無災害工時 活動,依其規定本中心每 月 15 日前上網申報無災害 工時記錄。

每月 環安中心 ◎ ◎ ◎ ◎ ◎ ◎ ◎ ◎ ◎ ◎ ◎ ◎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查核:

本中心規劃安全衛生年度外 稽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內稽作業,檢查後要求實驗場 所安全衛生管理員依建議事 項儘速改善,並進行複查。

定期 環安中心、各

系所 ◎ ◎

附表 1

(9)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 (104 年 8 月起至 105 年 7 月止)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04.7 訂定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細 目 實 施 方 法 實 施 單 位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104 年 105 年 備 註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外部驗證單位定期查核:本校

推動 OHSAS 18001 及 CNS 15506 系統,每年均定期接受 外部驗證單位到校稽核,以確 保系統運作之有效性。

定期

環安中心、各 系所、驗證單 位

(十五) 其 他 安 全

衛生管理措施: 舉辦全衛生週活動 專案辦理 環安中心、各

單位 ◎ ◎ ◎

附表 1

(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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