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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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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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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務部廉政署防貪組100.11

法務部廉政署

授權作業

(2)

步驟一申報軟體安裝

法務部廉政署

申報軟體下載網址:https://pdis.moj.gov.tw/U100/U101-1.aspx

Q 如何確認版本?

方式一 方式二 搜尋卡片管理工具程式

(3)

步驟一申報軟體安裝-1

法務部廉政署

請點選下載,並另存新檔。

建議:儲存於桌面方便辦理安裝作業

下載完成後圖示

(4)

步驟一申報軟體安裝-2

法務部廉政署

點選程式並按右鍵,

以系統管理員身分執行

注意事項:

務請配合安裝步驟

,並重新啟動電腦

(5)

步驟一申報軟體安裝-3

法務部廉政署

請點選下載,並另存新檔。

建議:儲存於桌面方便辦理安裝作業

點選程式並按右鍵,

以系統管理員身分執行 安裝完成後圖示

(6)

步驟一申報軟體安裝-4

法務部廉政署

(7)

步驟一申報軟體安裝-5

法務部廉政署

(8)

步驟二:登入財產網路申報系統

法務部廉政署

1.將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

2.再點選桌面的網路申報圖 示,即可進入申報系統。

3.依系統指示輸入PIN碼及身

分證字號。

(9)

步驟三-1:授權下載財產資料

法務部廉政署

選擇

「授權 下載財 產資料

」。

(10)

步驟三-2:詳閱授權注意事項

10

詳閱授 權下載財 產注意事 項、及附 表(提供 下載財產 項目及資 料來源一 覽表)內 容,並勾 選「我已 閱讀」,

按確認後 始可進入 授權作業

(11)

步驟四:辦理授權

法務部廉政署

• 應使用自然人憑證 授權/確認基本資料

申報人

• 可採自然人憑證授 權(步驟四-1)或

紙本授權(步驟四-2)

配偶

僅提供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號碼」

進行授權服務

(12)

步驟四-1:辦理授權

12

點選 授權鈕

,詳閱 一次性 授權服 務說明

,點選 同意後

,始授 權成功

(13)

步驟四-1:辦理授權

13

點選 授權鈕

,詳閱 一次性 授權服 務說明

,點選 同意後

,始授 權成功

(14)

一次性授權服務說明

14

(15)

步驟四-1:辦理授權

法務部廉政署

情形1:申報人及配偶均使用自然人憑證授權(未成年 子女自動同步授權)

申報人本人及配偶「均使

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線上 授權,操作方式如下:

1.第一次進入頁面,下方 名單預設帶出本人資料,

請確認基本資料無誤。

2.須自行編輯配偶及未成 年子女資料,每筆資料編 輯完成後須按新增,亦有 修改、刪除按鈕供自行更 修。

3.並勾選此致機關(授權 時之受理申報機關),並 開始進行授權作業。

資料編輯區

授權作業區

(16)

步驟四-1:辦理授權

法務部廉政署

4.請申報人務必確認子女 是否已成年(以11月1日為 申報基準日),及詳閱畫 面右方「注意事項」,即 可正確辦理授權。

5.點選申報人本人「授權」

按鈕(系統即變更文字為

「取消授權」;且顯示「授權 時間」)。

6.退出申報人自然人憑證

,改插入配偶自然人憑證

,並點選配偶之「授權」

按鈕。

(17)

步驟四-1:辦理授權

法務部廉政署

7.雙方授權後,未 成年子女同步授權

8.申報人及配偶各 別授權後,系統將 分別寄送授權成功 確認郵件。

如本人、配偶雙方授權 完成,漏未完成未成年 子女基本資料僅需自行 新增,系統將自動判斷

是否須同步授權。

(18)

步驟四-2:辦理授權

法務部廉政署

情形2:申報人配偶不使用自然人憑證授權而採用紙本授權

1.同步驟四-1之1.

2.同步驟四-1之3.

3.如申報人配偶採紙 本授權,請申報人列 印授權書後,再於授 權書之WORD檔內編輯 完成配偶及未成年子 女基本資料。

(19)

步驟四-2:辦理授權

法務部廉政署

本人及配偶應於紙本授權書正本親自簽 名蓋章,送交受理申報政風機構登打配 偶及未成年子女基本資料。

(20)

步驟四-3:辦理授權

法務部廉政署

情形3:單親撫養(未成年子女自動同步授權)

「單親撫養」之操作方式如下

•同步驟四-1之1.

•同步驟四-1之3.

•點選申報人本人「授權」按鈕

(系統即變更文字為「取消授 權」及顯示「授權時間」)。

•勾選「單親撫養」按鈕,未 成年子女即同時完成授權。授 權成功後,將寄送授權成功確 認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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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五:查詢授權結果

法務部廉政署

授權完成後,可於 財產網路申報系統 https://pdis.moj.

gov.tw

「財產資料授權查 詢」專區輸入身分 證統一編號、出生 月日、驗證碼等資 料,即可查詢授權 結果

(22)

一次性同意授權流程

法務部廉政署

申報人完成108年度授權

往後每年度

申報人如於同一機關同一應申報職務

由受理申報單位於後臺管理端進行授權 作業

(23)

法務部廉政署防貪組100.11

法務部廉政署

下載財產資料作業

(24)

步驟一:詳閱下載財產資料注意事項

法務部廉政署

1.下載財產資料申報期 間:108年12月5日起至12 月31日進入本部公職人 員財產申報系統

https://pdis.moj.gov.

tw系統會跳出此視窗。

2. 詳閱注意事項及確認 附表(提供下載財產項 目及資料來源一覽表)

,並勾選「我已閱讀」

,按確認後始可進入下 載作業

(25)

步驟二:預覽11月1日財產資料

法務部廉政署

可先針對將下載之資 料進行預覽,俾確無 誤後,再按下方「下 載11月1日財產資料 進行申報」鈕進入申 報軟體

(26)

步驟三:

下載11月1日財產資料進行申報

法務部廉政署

1.按「下載11月1日財產資 料進行申報」鈕進入申報 軟體,並以11月1日為申報 基準日進行申報,不可更 動申報基準日,因申報人 及其配偶為辦理108年公職 人員財產申報定期申報事 宜,授權同意政風機構透 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 報系統,提供申報人之財 產資料,係以11月1日為申 報基準日之財產資料。

2.請自行登載財產申報系 統未(無法)提供之11月1 日財產資料後,上傳完成 申報。

(27)

自行登打財產資料進行申報

法務部廉政署

若選擇按鈕「略過,自 行登打財產資料進行申 報」,則系統不會帶入 任何財產資料,申報人 須自行登載所有自行查 詢之財產資料。

(28)

檢視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建物資料」

因現行服務申報人下載之介接財產資料 中,建物資料來源為內政部地政司,尚 無包含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為提升介 接資料之廣度及授權介接財產資料之服 務品質, 提供前一年度財政部財政資訊 中心建物資料(包含已登記建物及未登記 建物)供申報人參考運用,惟財稅資料屬 歷史資料,可能具時間落差,仍需自行 確認是否屬應申報資料。

法務部廉政署

(29)

授權及下載財產資料注意事項

※受查詢機關(構)隨時會有增減,該等機關(構)所能 提供之財產相關資料亦將視其配合狀況及網路申 報軟體限制等因素而有無法提供情事;且政風機 構係基於「服務」之立場辦理授權事項,故申報 人仍應善盡查詢、溝通及檢查義務,確認申報資 料正確無訛後提出申報,始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法之規定。

法務部廉政署

(30)

授權作業常見問題

申報人是否每年都需授權才可下載財 產資料?

申報人同意授權後,之後將由受理申 報單位於後臺管理端逕行授權作業。

配偶申請紙本授權,是否得以傳真方 式遞送至政風室?

不可,因本授權書需配偶親自簽名同 意後,需以正本提出申請。

法務部廉政署

(31)

授權作業常見問題

如申報人反映已完成授權,但無資料可下載?

請各級政風機構協助初步檢視下列事項:

1.後台管理端查詢授權是否如期並確實完 成逐級送審作業。

2.請確認授權人身分證字號有無錯漏情形。

3.如上述情形皆正確完成,請逕向本署駐 點人員反映。

法務部廉政署

(32)

授權作業常見問題

可否提供其他申報類型之申報人辦理

「定期申報授權介接財產作業」?

可以,授權系統並未判斷申 報人之應申報身分。

惟務必提醒申報人授權查調 之申報基準日為11月1日、提 供下載時間為12月5日,皆符 合使用需求者才推薦使用。

法務部廉政署

(33)

授權作業常見問題

下載後可以不要使用本部 所提供的資料嗎?

可以,請逕選

「略過,自行登打

申報資料進行申報」

法務部廉政署

(34)

授權作業常見問題

下載後可以更改申報基準日嗎?

可以,但授權提供內容為11月1日,

財產如有變動需自行查證。

下載後一定要使用網路申報嗎?

申報人可以自行選擇申報方式 並未強制。

法務部廉政署

(35)

如有系統操作問題需要協助時…

財產申報系統客服(關貿) 客服專線:(02)7735-2811

電子信箱:moj@tradevan.com.tw 本署委外人員

李嘉華小姐

電話:02-2314-1000轉2190

電子郵件:aac2190@mail.moj.gov.tw

謝琦小姐

電話:02- 2314-1000轉2191

電子郵件:aac2191@mail.moj.gov.tw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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