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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 专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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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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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7 月

教师专业发展 专责小组

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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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的

背景

教师专业阶梯

( I)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现 况

专 责 小 组 的 考 虑 及 初 步 建 议

(II)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现 况

A. 表 扬 优 秀 教 师

B. 教 师 的 晋 升 阶 梯 和 管 理 层 职 级 安 排 C.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专 责 小 组 的 考 虑 及 初 步 建 议 A. 表 扬 优 秀 教 师

B. 开 拓 教 师 事 业 前 景 、优 化 管 理 层 职 级 及 职 务 调 配 (i) 主 任 级 教 师 人 手 安 排

(ii) 校 长 及 副 校 长 职 级 安 排 (iii) 晋 升 前 须 符 合 的 培 训 要 求 (iv) 特 殊 学 校

C.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初步建议概要 征询意见 未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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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咨 询 文 件

目 的

就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提 出 的 初 步 建 议 咨 询 意 见 。

背 景

2. 培 育 人 才 , 是 香 港 持 续 进 步 和 保 持 竞 争 优 势 的 关 键 。 现 今 社 会 瞬 息 万 变 ,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须 与 时 并 进 、 持 续 发 展 , 以 装 备 学 生 迎 接 二 十 一 世 纪 的 挑 战 和 机 遇 。如 何 有 效 及 有 策 略 地 推 动 及 支 援 教 师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 是 重 要 的 教 育 议 题 。

3. 行 政 长 官 在 2017 年 施 政 报 告 中 宣 布 成 立 专 责 小 组 ,检 视 和 跟 进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 「 专 责 小 组 」)在 2017 年 11 月 成 立 ,就 以 下 工 作 范 畴 进 行 研 究 :

i. 建 立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可 行 方 案 ;

ii. 中 、 小 学 和 特 殊 学 校 管 理 层 的 职 级 安 排 ; iii.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的 时 间 表 。

4. 专 责 小 组 期 望 从 不 同 层 面 提 出 建 议 , 进 一 步 推 广 教 师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的 文 化 , 认 同 和 提 升 教 师 的 专 业 地 位 , 挽 留 和 吸 引 优 秀 人 才 从 事 教 学 专 业 ,最 终 目 的 是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水 平 和 教 学 质 素 。 专 责 小 组 19 名 成 员 来 自 中 学 、 小 学 、 特 殊 学 校 、 办 学 团 体 、 大 学 、 教 师 团 体 , 亦 包 括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专 业 人 士 及 教 育 局 代 表 。专 责 小 组 的 职 权 范 围 及 成 员 名 单 载 于附 录 1 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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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专 责 小 组 举 行 了 多 次 会 议 , 参 考 不 同 地 区 如 何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和 建 立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并 检 视 了 本 地 的 情 况 , 当 中 包 括 政 府 为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政 策 而 成 立 的 常 设 咨 询 组 织 - 教 师 及 校 长 专 业 发 展 委 员 会( COTAP)所 制 定 的 长 远 策 略 及 相 关 计 划 。 专 责 小 组 并 举 行 多 场 焦 点 小 组 会 议 , 听 取 业 界 意 见 以 作 讨 论 及 研 究 的 参 考 。

6.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教 育 局 重 视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 致 力 推 动 教 师 和 校 长 的 持 续 学 习 。 专 责 小 组 的 工 作 与 政 府 及 COTAP 的 方 向 一 致 , 但 专 责 小 组 将 会 就 其 职 权 范 围 , 亦 是 学 界 比 较 关 注 的 课 题 , 聚 焦 研 究 。

7.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它 的 三 项 工 作 大 有 关 连 , 专 业 阶 梯 是 重 要 的 基 石 ,其 他 有 关 检 视 学 校 管 理 层 职 级 安 排 与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时 间 表 则 为 推 动 专 业 阶 梯 的 有 力 措 施 ,应 以 整 体 性 策 略 连 贯 。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8. 理 念 先 行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首 要 阐 明 教 师 专 业 的 内 涵 和 专 业 阶 梯 的 意 义 。

9. 专 业 内 涵 包 含 知 识 、 能 力 、 价 值 观 和 态 度 。 专 责 小 组 深 信 教 师 对 其 专 业 均 持 基 本 信 念 ,社 会 对 教 师 专 业 亦 有 所 期 望 。 教 师 专 业 以 学 生 为 本 , 应 有 自 我 完 善 的 动 力 , 充 份 装 备 学 科 知 识 、 教 学 技 巧 、 价 值 观 和 态 度 , 以 面 对 社 会 转 变 、 教 育 发 展 、 学 生 在 学 习 和 成 长 上 的 需 要 。 我 们 期 盼 教 师 专 业 团 队 秉 持 力 求 进 步 的 精 神 和 态 度 , 持 续 更 新 专 业 知 识 , 提 升 专 业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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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专 责 小 组 参 考 了 有 关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的 文 献 、 其 他 地 区 的 经 验 及 持 份 者 的 初 步 意 见 ,认 为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目 的 应 包 括 :

i.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ii.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意 义 在 于 促 进 教 师 抱 持 专 业 成 长 及 专 业 操 守 的 自 我 要 求 , 持 续 提 升 专 业 质 素 。 透 过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教 学 团 队 ( 包 括 教 师 和 学 校 领 导 人 员 ) 可 清 楚 地 厘 订 个 人 专 业 发 展 的 方 向 和 计 划 , 亦 有 助 规 划 职 涯 发 展 。 另 一 方 面 , 社 会 能 多 了 解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具 备 的 能 力 和 操 守 ,对 教 学 专 业 加 强 认 同 。

11.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展 示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内 容 及 历 程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当 中 应 包 含 :

i.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核 心 元 素 ;

ii. 教 师 在 职 涯 中 实 践 职 业 抱 负 所 需 的 专 业 领 导 能 力 。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核 心 元 素 有 三 , 包 括 教 师 应 具 备 的 : i. 教 学 专 业 能 力 ;

ii. 专 业 操 守 和 价 值 观 ;

iii. 反 思 求 进 以 达 自 我 完 善 的 精 神 。

这 三 个 元 素 应 贯 穿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不 同 阶 段 。 不 论 在 入 职 前 、 初 入 职 、 具 丰 富 教 学 经 验 , 或 透 过 晋 升 、 职 务 调 配 等 而 处 于 不 同 职 涯 发 展 的 阶 段 , 教 师 秉 持 这 三 个 核 心 元 素 , 均 可 按 个 人 目 标 及 需 要 , 参 考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去 策 划 专 业 发 展 蓝 图 。 教 师 的 专 业 成 长 提 升 整 个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的 专 业 质 素 , 同 时 提 升 教 育 质 素 , 最 终 令 学 生 的 学 习 和 成 长 受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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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除 了 教 师 个 人 的 专 业 发 展 规 划 以 外 ,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亦 有 助 在 系 统 层 面 及 学 校 层 面 检 视 及 制 订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 在 系 统 层 面 , 政 府 可 参 考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就 教 师 在 不 同 阶 段 的 专 业 发 展 需 要 订 定 策 略 和 措 施 , 调 拨 适 当 资 源 。 在 学 校 层 面 , 学 校 可 因 应 办 学 宗 旨 及 校 本 情 况 , 运 用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订 定 校 本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政 策 和 合 适 的 职 涯 发 展 安 排 。

13. 专 责 小 组 详 细 检 视 了 现 况 , 并 考 虑 如 何 建 立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以 达(I)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和( II)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的 两 个 目 的 。下 文 阐 述 现 况 、专 责 小 组 的 考 虑 及 初 步 建 议 。

(I)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现 况

14.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大 致 分 为 三 部 分 , 分 别 是 职 前 培 训 、 在 职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 以 及 学 校 领 导 培 训 。 此 外 , 资 助 学 校 教 师 在 晋 升 前 ,必 须 完 成 载 于 资 助 则 例 的 指 定 训 练 课 程1,或 经 法 团 校 董 会 / 教 育 局 常 任 秘 书 长 认 可 的 等 同 培 训 课 程 ,以 符 合 晋 升 更 高 职 级 的 资 格 。

15. 二 零 零 三 年 , 前 师 训 与 师 资 咨 询 委 员 会 推 出 《 学 习 的 专 业 专 业 的 学 习 : 教 师 专 业 能 力 理 念 架 构 及 教 师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 文 件 , 提 出 所 有 教 师 于 每 三 年 周 期 内 参 与 不 少 于 150 小 时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的 「 软 指 标 」。 政 策 实 施 至 今 , 教 师 认 同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的 重 要 性 , 并 积 极 参 与 , 除 校 本 的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日 及 相 关 活 动 外 , 各 类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日 趋 多 元 。

1 指 定 的 训 练 课 程 分 为 复 修 课 程 和 管 理 课 程 , 皆 由 教 育 局 或 师 资 培 训 大 学 开 办 。 复 修 课 程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学 与 教 ,以 及 学 生 支 援 的 策 略 和 模 式 ,帮 助 教 师 更 有 效 地 履 行 校 内 职 务 。 管 理 课 程 则 以 研 习 各 种 学 校 管 理 或 教 育 行 政 的 课 题 为 主 , 装 备 教 师 管 理 学 校 的 技 巧 和 能 力 。详 情 可 参 阅 教 育 局 网 页(资 助 学 校 教 师 晋 升 前 须 符 合 的 培 训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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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有 广 泛 而 充 足 的 机 会 参 与 不 同 模 式 的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促 进 校 本 及 跨 校 专 业 学 习 社 群 的 建 立 。 该 委 员 会 亦 推 出 「 校 长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理 念 架 构 」 及 「 教 师 专 业 能 力 理 念 架 构 」2

16. 二 零 一 三 年 , 教 育 局 重 组 前 师 训 与 师 资 咨 询 委 员 会 , 成 立 教 师 及 校 长 专 业 发 展 委 员 会 (COTAP), 就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在 不 同 阶 段 的 专 业 发 展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见 。 二 零 一 五 年 , COTAP 发 表 首 份 报 告 书3, 陈 述 其 理 念 、 策 略 建 议 和 工 作 承 担 , 包 括 名 为 「T-卓 越 @hk」 的 计 划 , 推 动 香 港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进 入 新 阶 段 。

17. 「T-卓 越 @hk」 计 划 下 共 有 八 个 重 点 项 目 ( 详 见附 录 3),其 中 ,协 助 策 划 个 人 专 业 成 长 的 工 具「 T-标 准+4 ( 详 见附 录 4) 描 述 了 教 师 及 校 长 在 不 同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的 愿 景 和 使 命 ; 以 学 生 为 本 的 角 度 , 提 出 教 师 及 校 长 的 专 业 角 色 。 教 师 的 三 个 专 业 角 色 为 :

 关 爱 学 生 的 育 才 者

 启 发 学 生 的 共 建 者

 敬 业 乐 群 的 典 范 校 长 的 三 个 专 业 角 色 为 :

 以 德 润 才 的 躬 行 者

 博 学 启 思 的 建 策 者

 高 瞻 远 瞩 的 创 建 者

2 教 育 署( 2002 ):《 校 长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指 引 》,以 及 师 训 与 师 资 咨 询 委 员 会(2003 ):

《 学 习 的 专 业 专 业 的 学 习— 教 师 专 业 能 力 理 念 架 构 及 教 师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 该 两 架 构 围 绕 教 师 及 校 长 的 主 要 工 作 范 畴 ,描 述 他 们 在 各 专 业 阶 段 具 代 表 性 的 专 业 能 力 , 是 一 套 协 助 教 师 、 校 长 及 学 校 规 划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的 参 照 工 具 , 亦 能 让 课 程 提 供 者 按 教 师 及 校 长 所 需 设 计 合 适 课 程 ,培 养 教 师 及 校 长 的 专 业 能 力 。

3 教 师 及 校 长 专 业 发 展 委 员 会 ( 2015 ) :《 扬 帆 启 航 迈 向 卓 越 》 进 度 报 告

4 教 师 及 校 长 专 业 发 展 委 员 会 ( 2018 ) :「T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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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标 准+」由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共 同 制 订 ,以 支 持 专 业 成 长 为 目 的 。 其 设 计 具 发 展 性 , 方 便 处 于 不 同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的 教 师 及 校 长 灵 活 运 用 , 以 规 划 个 人 专 业 发 展 。

专 责 小 组 的 考 虑 及 初 步 建 议

18.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要 达 到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目 的 ,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应 该 是 易 明 和 清 晰 ,并 适 合 教 师 及 校 长 在 不 同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 不 同 职 级 岗 位 的 需 要 。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利 用 已 有 的 基 础 , 建 立 能 广 泛 适 用 于 整 个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的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专 责 小 组 得 悉 COTAP 近 年 已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 包 括 「 T- 卓 越@hk」计 划 及 第 17 段 所 述 协 助 策 划 个 人 专 业 成 长 的 工 具

「T-标 准+」。「T-标 准+」 以 学 生 为 本 的 角 度 勾 划 教 师 及 校 长 的 专 业 角 色 ,描 述 不 同 专 业 发 展 阶 段 的 教 学 专 业 人 员 应 有 的 理 想 表 现 , 当 中 蕴 含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三 个 专 业 成 长 核 心 元 素 , 其 理 念 和 目 的 与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相 连 。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可 把 两 者 结 合 , 以 发 展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使 教 师 及 校 长 更 易 理 解 掌 握 , 让 处 于 不 同 阶 段 和 岗 位 的 教 学 团 队 有 所 参 考 , 从 而 妥 善 规 划 专 业 发 展 需 要 。

19. 专 责 小 组 理 解 「T-标 准+」 主 要 是 描 述 教 师 及 校 长 的 专 业 角 色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可 聚 焦 于 研 究 教 学 团 队 在 不 同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及 工 作 岗 位 所 需 要 的 专 业 能 力 。

20.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教 学 团 队 的 培 训 发 展 课 程 需 配 合 推 广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专 责 小 组 认 同 现 时 教 师 专 业 培 训 机 会 充 足 , 课 程 项 目 丰 富 多 元 。 然 而 , 专 责 小 组 亦 关 注 需 要 提 供 适 当 的 时 间 和 空 间 予 教 师 以 支 援 他 们 进 行 专 业 发 展 。 对 于 现 行 教 师 晋 升 前 需 先 接 受 相 关 培 训 或 指 定 训 练 课 程 的 要 求 , 专 责 小 组 同 意 这 可 让 他 们 为 未 来 工 作 岗 位 作 更 佳 准 备 。对 于 已 晋 升 且 具 一 定 经 验 的 教 师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可 研 究 订 定 复 修 课 程 的 要 求 , 以 助 他 们 更 新 所 需 的 专 业 知 识 。 对 于 初 入 职 教 师 , 则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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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强 启 导 计 划 , 支 援 他 们 循 序 渐 进 适 应 教 学 的 种 种 工 作 , 面 对 挑 战 。

21.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检 视 现 有 职 前 教 师 培 训 、 在 职 教 师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及 学 校 领 导 培 训 的 课 程 内 容 及 整 体 规 划 ,以 配 合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理 念 和 目 标 , 加 强 各 阶 段 课 程 间 的 连 系 , 突 显 专 业 价 值 观 和 操 守 , 以 及 反 思 的 元 素 , 优 化 及 提 升 专 业 发 展 的 效 能 。专 责 小 组 知 悉 COTAP 的「 T-卓 越 @hk」计 划 正 朝 相 同 方 向 开 展 多 项 专 业 发 展 项 目5,期 望 能 结 合 力 量 ,共 同 配 合 推 动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22.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全 方 位 推 动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 在 教 师 层 面 促 进 教 师 个 人 专 业 成 长 , 订 立 个 人 发 展 蓝 图 , 透 过 终 身 学 习 以 达 自 我 完 善 。

 在 学 校 层 面 更 全 面 地 规 划 及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 为 不 同 成 长 阶 段 的 教 师 提 供 专 业 发 展 机 会 及 合 适 发 展 模 式 , 以 建 立 卓 越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

 在 系 统 层 面 支 援 及 优 化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政 策 。 政 府 可 有 系 统 地 检 视 有 关 政 策 , 优 化 推 行 策 略 。 专 业 发 展 课 程 提 供 者 可 参 考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以 策 划 和 提 供 合 适 课 程 。

23. 专 责 小 组 理 解 现 时 提 出 的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只 属 框 架 , 还 需 细 致 规 划 , 以 助 持 续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的 质 素 。 这 项 工 作 适 宜 由 具 专 业 经 验 的 常 设 组 织 负 责 规 划 、 执 行 和 监 察 , 确 保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理 念 得 以 落 实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COTAP 既 负 责 就 教 师 及 校 长 专 业 发 展 整 体 方 向 和 长 远 策 略 提 供 意 见 ,又

5 「 T -卓 越 @hk」 计 划 现 正 发 展 多 个 项 目 , 例 如 「 T -浏 览 2 4 / 7」 一 站 式 电 子 平 台 , 为 教 师 提 供 广 泛 而 最 新 的 课 程 资 讯 , 以 助 策 划 个 人 专 业 发 展 计 划 。「T -专 能 3」 为 新 入 职 教 师 安 排 专 业 发 展 内 地 考 察 团 ,透 过 参 访 内 地 学 校 、企 业 和 文 化 单 位 以 拓 宽 视 野 。 另 筹 备 中 的 有 新 教 师 启 导 计 划 , 支 援 新 教 师 逐 步 适 应 教 学 工 作 。

「T -培 训 β」推 行「 向 教 师 发 还 自 订 进 度 电 子 学 习 课 程 费 用 先 导 计 划 」,鼓 励 教 师 进 行 电 子 学 习 并 自 订 学 习 进 度 , 拓 展 多 元 专 业 发 展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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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政 府 非 经 常 性 拨 款 支 援 未 来 十 年 推 动「T-卓 越 @hk」计 划 , 如 能 同 时 领 导 落 实 并 持 续 优 化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可 发 挥 最 大 协 同 效 能 , 更 可 运 用 资 源 优 势 , 配 合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目 标 推 动 各 项 专 业 发 展 计 划 , 例 如 加 强 教 师 启 导 、 创 建 更 多 专 业 发 展 空 间 、 推 动 更 多 学 校 专 业 学 习 圈 等 , 全 方 位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由 COTAP 跟 进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后 续 工 作 。

(II)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24. 鼓 励 教 师 持 续 专 业 成 长 之 外 , 有 策 略 地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 从 而 挽 留 和 吸 引 教 学 人 才 亦 非 常 重 要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可 从 表 扬 优 秀 教 师 、 开 拓 教 师 的 事 业 前 景 、 优 化 管 理 层 职 级 和 职 务 调 配 等 安 排 ,以 及 全 面 落 实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等 不 同 措 施 着 手 , 肯 定 教 师 的 贡 献 和 专 业 地 位 。

现 况

A.

表 扬 优 秀 教 师

25. 为 肯 定 教 师 的 贡 献 ,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形 象 , 教 育 局 不 时 举 办 大 型 活 动 表 扬 优 秀 教 师 , 培 养 教 师 追 求 卓 越 的 文 化 , 例 如 敬 师 运 动 委 员 会 每 年 举 行 「 敬 师 日 庆 典 暨 表 扬 状 颁 发 典 礼 」、 教 育 局 每 年 颁 发 行 政 长 官 卓 越 教 学 奬 , 表 扬 在 不 同 范 畴 具 卓 越 教 学 表 现 的 教 师 。此 外 ,「T-卓 越 @hk」计 划 下 亦 设 有 「T-表 扬 」 重 点 项 目 , 以 表 彰 优 秀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成 就 。

B.

教 师 的 晋 升 阶 梯 和 管 理 层 职 级 安 排

26. 学 校 普 遍 会 藉 晋 升 来 表 扬 具 卓 越 教 学 表 现 的 教 师 。 公 营 学 校 教 学 人 员 的 晋 升 阶 梯 主 要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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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本 职 级 教 师

 晋 升 职 级 教 师 ( 包 括 主 任 级 教 师 和 副 校 长 )

 校 长

现 时 , 校 长 的 职 级 和 薪 酬 , 以 及 晋 升 职 级 教 师 的 数 目 会 视 乎 学 校 规 模 大 小 ( 一 般 以 班 数 为 准 则 )、 管 理 协 调 学 校 工 作 的 需 要 , 校 长 的 领 导 责 任 等 因 素 而 厘 定 。

C.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27. 为 吸 引 优 秀 人 才 加 入 教 师 专 业 , 全 面 实 施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是 政 府 长 远 工 作 目 标 。 继 2015/16 及 2016/17 学 年 公 营 小 学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比 例 由 50%分 别 增 加 至 55%及 60%后 , 在 2017/18 学 年 , 政 府 进 一 步 把 有 关 比 例 提 升 至 65%; 而 公 营 中 学 的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比 例 由 2009/10 学 年 起 已 增 加 至 85%。

专 责 小 组 的 考 虑 及 初 步 建 议

A.

表 扬 优 秀 教 师

28. 专 责 小 组 曾 参 考 外 地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形 象 及 社 会 地 位 的 例 子 , 研 究 不 同 制 度 的 特 点 。 例 子 包 括 英 国 的 特 许 教 师

(Chartered Teacher)6、澳 洲 的 卓 然 有 成 及 领 导 教 师(Highly Accomplished and Lead Teacher)7,星 加 坡 的 特 级 教 师(Master Teacher)8及 内 地 的 特 级 教 师9等 。 整 体 而 言 , 各 地 的 措 施 主

6 Chartered Teacher: https://chartered.college/chartered-teacher

7 Certification of Highly Accomplished and Lead Teachers in Australia:

https://www.aitsl.edu.au/tools-resources/resource/guide-to-the-certification-of-highly-accomplished- and-lead-teachers-in-australia

8 Master Teacher: https://www.moe.gov.sg/careers/teach/career-information

9 特级教师: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199301/t19930110_81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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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是 让 教 师 透 过 修 读 课 程 、 参 与 专 业 发 展 活 动 、 教 学 表 现 评 估 、 分 享 教 学 研 究 心 得 等 安 排 , 获 取 学 术 资 历 以 外 的 另 类 专 业 资 历 , 而 这 种 资 历 广 泛 得 到 业 界 和 社 会 认 同 , 能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形 象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这 类 荣 誉 教 师 制 度 具 参 考 价 值 。

29.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在「T-表 扬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更 具 系 统 、 不 同 层 次 而 多 元 化 的 表 扬 计 划 ,表 彰 在 不 同 方 面 有 成 就 的 教 师 和 校 长 , 如 积 极 参 与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 卓 越 教 学 或 卓 越 教 学 实 践 、 教 育 成 就 出 众 等 。 透 过 这 些 计 划 , 可 让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及 社 会 人 士 了 解 优 秀 教 师 的 多 样 性 ,同 时 鼓 励 教 师 及 校 长 按 个 人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及 发 展 需 要 , 追 求 卓 越 。

30. 专 责 小 组 又 建 议 可 参 考 外 地 经 验 , 研 究 设 立 具 规 模 和 社 会 认 受 的 表 扬 教 师 制 度 ,例 如 授 予 优 秀 教 师 备 受 尊 崇 的 荣 誉 。

B.

开 拓 教 师 事 业 前 景 、 优 化 管 理 层 职 级 及 职 务 调 配 (i) 主 任 级 教 师 人 手 安 排

31.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 主 任 级 教 师 是 领 导 学 校 实 施 各 项 课 程 和 学 生 支 援 措 施 的 关 键 , 让 具 备 特 定 方 面 的 专 业 知 识 、 能 力 和 表 现 突 出 的 教 师 担 任 主 任 级 教 师 ,是 肯 定 他 们 对 学 校 所 作 贡 献 的 方 法 之 一 ,亦 能 给 予 一 个 更 理 想 的 平 台 让 他 们 进 一 步 发 挥 专 长 。

32. 就 小 学 的 主 任 级 教 师 人 手 方 面 , 专 责 小 组 察 悉 多 年 来 小 学 主 任 级 教 师 数 目 增 幅 较 少 , 认 同 需 要 检 视 。 专 责 小 组 注 意 到 自 九 十 年 代 以 来 ,除 了 为 特 定 用 途 而 额 外 增 设 的 主 任 级 教 师 职 位 ( 例 如 英 文 科 主 任 级 职 位 和 小 学 课 程 统 筹 主 任 职 位 ), 以 及 由 半 日 制 转 至 全 日 制 增 设 的 主 任 级 教 师 外 , 小 学 的 主 任 数 目 多 年 来 大 致 保 持 不 变 。 然 而 , 过 去 多 年 , 不 少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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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 新 措 施 的 推 行 , 为 学 校 及 主 任 级 教 师 带 来 颇 多 挑 战 。 在 主 任 级 教 师 人 手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现 时 学 校 普 遍 安 排 助 理 小 学 学 位 教 师 担 任 科 主 任 , 主 任 级 教 师 则 负 责 各 项 行 政 工 作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这 显 示 主 任 级 教 师 数 目 未 能 满 足 学 校 现 时 及 长 远 发 展 的 需 要 , 故 需 增 加 小 学 主 任 级 职 位 数 目 , 以 加 强 中 层 管 理 领 导 和 协 调 工 作 。

33. 基 于 上 述 考 虑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改 善 小 学 中 层 管 理 人 手 , 以 协 调 各 项 教 育 措 施 的 推 行 , 配 合 学 校 长 远 发 展 需 要 , 且 增 加 小 学 主 任 级 职 位 数 目 可 提 供 更 多 晋 升 机 会 予 有 能 力 的 教 师 , 认 同 他 们 优 秀 的 表 现 , 有 助 挽 留 和 吸 引 人 才 。

34. 专 责 小 组 亦 检 视 了 中 学 方 面 的 主 任 级 教 师 人 手 安 排 。 专 责 小 组 了 解 到 多 年 来 中 学 主 任 级 教 师 数 目 已 随 着 教 师 人 数 的 增 加 获 得 相 应 调 升 。 但 是 , 在 2017/18 学 年 公 营 中 、 小 学 的 教 师 与 班 级 比 例 划 一 增 加 了 0.1, 为 学 校 提 供 额 外 教 学 人 手 , 但 所 增 设 的 教 席 尚 未 用 作 计 算 晋 升 职 位 , 以 留 待 教 育 局 就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 包 括 建 立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作 出 检 视 后 跟 进 。

35.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因 应 教 师 与 班 级 比 例 增 加 0.1,按 现 行 中 学 的 晋 升 职 位 计 算 制 度 , 为 中 学 提 供 相 应 的 晋 升 职 位 , 使 基 本 职 级 和 中 层 管 理 皆 有 额 外 人 手 处 理 各 项 教 育 措 施 ,提 供 空 间 让 学 校 适 当 调 配 主 任 级 教 师 的 职 务 ,以 配 合 学 校 发 展 及 长 远 规 划 。

36. 专 责 小 组 并 建 议 , 学 校 应 善 用 优 化 中 、 小 学 主 任 级 教 师 人 手 安 排 的 机 会 ,重 新 检 视 和 安 排 主 任 级 教 师 在 校 内 担 当 的 职 能 和 角 色 , 配 合 学 校 的 发 展 方 向 和 长 远 规 划 , 强 化 教 学 团 队 的 专 业 能 量 , 认 同 教 师 在 学 与 教 或 学 生 支 援 的 专 长 , 鼓 励 他 们 学 习 相 关 专 门 知 识 技 巧 以 配 合 学 生 需 要 ,例 如 提 供 主 任 职 位 予 教 学 表 现 卓 越 的 教 师 ,让 他 们 负 责 领 导 和 协 调 校 内

(14)

12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 专 注 进 行 教 学 研 究 、 分 享 教 学 经 验 等 。 又 例 如 晋 升 负 责 带 领 发 展 和 协 调 教 授 中 文 作 为 第 二 语 言 和 STEM10教 育 等 方 面 的 教 师 。

(ii) 校 长 及 副 校 长 职 级 安 排

37. 专 责 小 组 注 意 到 各 项 教 育 新 措 施 的 实 施 增 加 了 校 长 和 副 校 长 的 工 作 量 和 复 杂 性 , 他 们 肩 负 的 责 任 更 重 大 , 而 社 会 大 众 普 遍 对 他 们 的 专 业 领 导 能 力 亦 有 更 高 要 求 。

38. 在 小 学 方 面 , 专 责 小 组 注 意 到 自 实 施 全 日 制 后 , 再 加 上 各 项 教 育 新 政 策 的 推 行 , 学 校 的 运 作 和 发 展 转 变 很 大 。 课 时 延 长 , 学 生 学 习 和 活 动 更 趋 多 元 化 , 持 份 者 对 学 校 发 展 和 问 责 有 更 高 的 要 求 , 在 在 增 加 了 校 长 的 工 作 量 、 领 导 和 管 理 学 校 的 复 杂 性 。 此 外 , 随 着 1994/95 学 年 开 设 小 学 学 位 教 师 职 系 , 优 化 教 师 与 班 级 比 例 , 以 及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比 例 逐 步 提 升 , 小 学 教 师 团 队 的 人 数 和 专 业 资 历 不 断 提 高 。 这 些 发 展 增 加 了 学 校 人 事 管 理 的 复 杂 性 ,校 长 需 以 高 度 专 业 领 导 能 力 适 切 地 运 用 资 源 去 推 动 学 校 发 展 。

39. 专 责 小 组 注 意 到 , 虽 然 小 学 发 展 起 了 重 大 变 化 , 但 小 学 校 长 的 薪 酬 仍 一 直 按 半 日 制 小 学 的 标 准 厘 定 ,同 时 牵 制 到 小 学 副 校 长 的 薪 酬 水 平 。 此 外 , 现 时 高 级 小 学 学 位 教 师 ( 作 为 副 校 长 职 级 或 规 模 较 小 的 小 学 校 长 职 级 )的 薪 级 表 只 有 两 个 增 薪 点 ,有 意 见 认 为 有 关 安 排 未 能 适 当 反 映 该 职 级 所 肩 负 的 职 责 和 提 供 合 适 的 增 薪 点 以 认 可 该 职 级 的 校 长 或 副 校 长 的 经 验 , 难 以 维 持 职 级 的 吸 引 力 , 情 况 并 不 理 想 , 须 予 以 理 顺 。 鉴 于 实 施 小 学 全 日 制 后 的 相 关 发 展 , 给 学 校 运 作 带 来 相 当 重 大 转 变 , 再 加 上 有 需 要 理 顺 以 上 提 及 有 关 薪 级 的 情 况 ,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检 视 和 改 善 小 学 校 长 和 副 校 长 的 薪 酬 ,尤 其 对 比 及 重 迭 的 情 况 。

10 STEM 全 写 为 科 学(Science)、科技(Technology)、工 程(Engineering)及 数 学(Mathematics)。

(15)

13

40. 在 中 学 方 面 , 现 时 校 长 职 级 是 依 据 班 级 数 目 厘 定 , 而 划 分 的 机 制 则 源 于 过 往 的 班 级 结 构( 从 前 普 遍 为 非 平 衡 班 级 结 构 , 即 中 四 至 中 五 班 数 比 初 中 少 , 预 科 级 别 班 数 又 较 中 四 及 中 五 少 )。 随 着 新 高 中 学 制 的 推 行 , 原 则 上 学 校 现 采 用 平 衡 班 级 结 构 ( 即 各 级 班 数 相 同 )。 故 此 , 校 长 职 级 的 划 分 方 法 再 不 能 配 合 现 时 实 际 情 况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考 虑 中 学 平 衡 班 级 结 构 的 现 况 和 学 校 运 作 的 生 态 ,检 视 中 学 校 长 职 级 划 分 的 安 排 。

41. 在 副 校 长 方 面 , 中 、 小 学 副 校 长 同 样 肩 负 管 理 和 协 调 各 项 行 政 和 课 程 范 畴 的 工 作 。 随 着 校 本 管 理 的 实 施 , 学 校 可 更 灵 活 和 自 主 地 运 用 财 务 及 人 力 资 源 ,加 上 各 项 教 育 新 措 施 的 推 行 , 副 校 长 需 要 负 责 统 筹 、 协 调 和 带 领 的 工 作 项 目 日 益 增 多 , 对 规 模 较 大 的 学 校 而 言 , 工 作 尤 见 繁 重 复 杂 。 因 此 ,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检 视 规 模 较 大 的 中 、 小 学 副 校 长 人 手 安 排 。

(iii) 晋 升 前 须 符 合 的 培 训 要 求

42.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学 校 需 要 适 切 地 配 合 优 化 管 理 层 职 级 及 职 务 调 配 措 施 , 才 可 得 到 最 大 效 果 , 故 建 议 教 育 局 和 学 校 携 手 检 视 和 支 援 在 不 同 阶 段 的 教 学 团 队 人 员 的 培 训 要 求 ,并 提 供 足 够 和 更 新 的 专 业 发 展 培 训 ,确 保 他 们 晋 升 前 符 合 相 关 的 培 训 规 定 。

(iv) 特 殊 学 校

43. 至 于 营 办 中 、 小 学 班 级 的 特 殊 学 校 , 专 责 小 组 知 悉 它 们 在 管 理 层 的 职 级 等 有 不 同 的 安 排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在 这 基 础 上 , 考 虑 相 应 优 化 管 理 层 的 职 级 及 职 务 调 配 的 措 施 。

(16)

14

C.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44. 专 责 小 组 了 解 业 界 对 尽 快 全 面 落 实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的 诉 求 ,惟 亦 要 同 时 考 虑 实 施 的 步 伐 能 否 配 合 教 师 的 专 业 发 展 及 学 校 需 要 所 作 出 的 准 备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在 切 实 可 行 的 情 况 下 尽 快 全 面 落 实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 以 达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 挽 留 和 吸 引 优 秀 人 才 , 提 升 教 育 质 素 的 目 标 。 专 责 小 组 建 议 学 校 可 利 用 落 实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的 机 会 ,进 一 步 提 升 教 师 的 专 业 角 色 及 职 能 , 鼓 励 专 业 发 展 文 化 。

45. 中 学 方 面 , 专 责 小 组 认 为 学 校 已 具 备 足 够 的 条 件 , 建 议 可 考 虑 一 次 过 调 高 学 位 教 师 职 位 比 例 至 100%。 在 小 学 方 面 ,专 责 小 组 知 悉 现 时 不 少 学 校 的 助 理 小 学 学 位 教 师 和 文 凭 教 师 担 任 不 同 职 责 , 因 此 , 建 议 可 考 虑 分 阶 段 在 小 学 全 面 落 实 教 师 学 位 化 , 配 合 优 化 中 层 管 理 人 手 的 建 议 措 施 , 让 学 校 有 充 裕 的 时 间 重 新 调 配 职 务 , 提 升 教 师 的 专 业 角 色 及 职 能 , 达 致 平 稳 过 渡 。

初 步 建 议 概 要

46. 以 下 归 纳 专 责 小 组 经 详 细 考 虑 后 提 出 的 方 向 性 建 议 : 建 立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1)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目 的 应 包 括 : i.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 ii.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

[ 第 10 段 ]

(17)

15

(2)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展 示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内 容 及 历 程 。 当 中 应 包 含 :

i.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核 心 元 素 ;

ii. 教 师 在 职 涯 中 实 践 职 业 抱 负 所 需 的 专 业 领 导 能 力 。

[ 第 11 段 ]

(3)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核 心 元 素 有 三 , 包 括 教 师 应 具 备 的 : i. 教 学 专 业 能 力 ;

ii. 专 业 操 守 和 价 值 观 ;

iii. 反 思 求 进 以 达 自 我 完 善 的 精 神 。

[ 第 11 段 ]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4) 建 议 利 用 已 有 基 础 ,结 合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核 心 元 素 和「 T- 标 准+」,建 立 能 广 泛 适 用 于 整 个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的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并 进 一 步 研 究 教 学 团 队 在 不 同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及 工 作 岗 位 所 需 要 的 专 业 能 力 , 让 教 学 团 队 有 所 参 考 , 从 而 妥 善 规 划 和 发 展 专 业 需 要 。

[ 第 18 及 19 段 ]

(5) 建 议 检 视 现 有 职 前 教 师 培 训 、 在 职 教 师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及 学 校 领 导 培 训 的 课 程 内 容 及 整 体 规 划 , 以 配 合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理 念 和 目 标 。

[ 第 21 段 ]

(6) 建 议 在 教 师 、 学 校 、 系 统 层 面 , 全 方 位 推 动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

(18)

16

[ 第 22 段 ]

(7) 建 议 由 COTAP 跟 进 规 划 、执 行 和 监 察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后 续 工 作 , 确 保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理 念 得 以 落 实 , 以 助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的 质 素 。

[ 第 23 段 ]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A.

表 扬 优 秀 教 师

(8) 建 议 在 「 T-表 扬 」 的 基 础 上 , 建 立 更 具 系 统 、 不 同 层 次 而 多 元 化 的 表 扬 计 划 , 表 彰 在 不 同 方 面 有 成 就 的 教 师 和 校 长 。

[ 第 29 段 ]

(9) 建 议 参 考 外 地 经 验 , 研 究 设 立 具 规 模 和 社 会 认 受 的 表 扬 教 师 制 度 , 例 如 授 予 优 秀 教 师 备 受 尊 崇 的 荣 誉 。

[ 第 30 段 ]

B.

开 拓 教 师 事 业 前 景 、 优 化 管 理 层 职 级 及 职 务 调 配

(10) 建 议 改 善 小 学 中 层 管 理 人 手 , 以 协 调 各 项 教 育 措 施 的 推 行 , 配 合 学 校 长 远 发 展 需 要 。

[ 第 33 段 ]

(11) 建 议 因 应 教 师 与 班 级 比 例 增 加 0.1,按 现 行 中 学 的 晋 升 职 位 计 算 制 度 , 为 中 学 提 供 相 应 的 晋 升 职 位 。

[ 第 35 段 ]

(19)

17

(12) 建 议 学 校 应 善 用 优 化 中 、 小 学 主 任 级 教 师 人 手 安 排 的 机 会 , 重 新 检 视 和 安 排 主 任 级 教 师 在 校 内 担 当 的 职 能 和 角 色 , 配 合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 强 化 教 学 团 队 专 业 能 量 , 认 同 教 师 专 长 , 鼓 励 学 习 相 关 专 门 知 识 和 技 巧 以 配 合 学 生 需 要 。

[ 第 36 段 ]

(13) 建 议 检 视 和 改 善 小 学 校 长 和 副 校 长 的 薪 酬 。

[ 第 39 段 ]

(14) 建 议 考 虑 中 学 平 衡 班 级 结 构 的 现 况 和 学 校 运 作 的 生 态 , 检 视 中 学 校 长 职 级 划 分 的 安 排 。

[ 第 40 段 ]

(15) 建 议 检 视 规 模 较 大 的 中 、 小 学 副 校 长 人 手 安 排 。

[ 第 41 段 ]

(16) 建 议 教 育 局 和 学 校 携 手 检 视 和 支 援 在 不 同 阶 段 的 教 学 团 队 人 员 的 培 训 要 求 ,并 提 供 足 够 和 更 新 的 专 业 发 展 培 训 , 确 保 他 们 晋 升 前 符 合 相 关 的 培 训 规 定 。

[ 第 42 段 ]

(17) 就 营 办 中 、 小 学 班 级 的 特 殊 学 校 , 建 议 考 虑 相 应 优 化 管 理 层 的 职 级 及 职 务 调 配 的 措 施 。

[ 第 43 段 ]

(20)

18

C.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18) 建 议 在 切 实 可 行 的 情 况 下 尽 快 全 面 落 实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 以 提 升 教 师 专 业 地 位 和 教 育 质 素 。

[ 第 44 段 ]

(19) 建 议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的 时 间 表 须 配 合 实 际 情 况 , 考 虑 现 时 学 校 的 运 作 , 并 配 合 优 化 小 学 中 层 管 理 人 手 的 建 议 措 施 。

[ 第 45 段 ]

(20) 建 议 学 校 可 利 用 落 实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的 机 会 , 进 一 步 提 升 教 师 的 专 业 角 色 及 职 能 , 鼓 励 专 业 发 展 文 化 。

[ 第 44 段 ]

征 询 意 见

47. 专 责 小 组 十 分 重 视 各 持 份 者 的 意 见 , 诚 邀 各 位 提 出 宝 贵 的 意 见 , 好 让 专 责 小 组 在 制 订 具 体 建 议 时 有 所 参 考 :

i. 就 第 (46) 段 陈 述 的 20 项 方 向 性 建 议 , 你 有 甚 么 意 见 和 具 体 的 建 议?

ii. 多 项 方 向 性 建 议 ( 特 别 是 优 化 学 校 管 理 层 职 级 安 排 及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 均 涉 及 巨 大 额 外 资 源 。 你 认 为 应 如 何 考 量 和 订 定 优 次 ?

48. 恳 请 你 于 2018 年 9 月 7 日( 星 期 五 )或 之 前 ,以 邮 寄 、 电 邮 或 传 真 方 式 把 你 的 宝 贵 意 见 传 予 我 们 :

(21)

19

邮 寄 地 址 :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213号 胡 忠 大 厦 11楼 1110室

教 育 局 专 业 发 展 及 培 训 分 部 电 邮 地 址 :

tftpd@edb.gov.hk

传 真 号 码 : ( 852) 3798 0105

未 来 工 作

49. 专 责 小 组 会 在 7 月 为 教 育 界 持 份 者 举 办 简 介 暨 咨 询 会 , 听 取 意 见 及 交 流 。 专 责 小 组 计 划 于 2019 年 年 初 向 政 府 提 交 报 告 及 具 体 建 议 。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2018 年 7 月

(22)

20

附录 1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职 权 范 围

建 立 平 台 讨 论 和 搜 集 专 业 意 见 , 向 教 育 局 局 长 就 提 升 和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提 出 建 议 , 亦 会 研 究 以 下 范 围 :

(1) 建 立 教 师 专 业 阶 梯 的 可 行 方 案 , 包 括 如 何 认 同 教 师 在 教 学 各 方 面 的 专 长( 例 如 在 特 定 科 目 、辅 导 工 作 、 教 授 中 文 作 为 第 二 语 言 及 支 援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学 生 等 ) ;

(2) 中 、 小 学 及 特 殊 学 校 管 理 层 的 职 级 安 排 ; 以 及 (3) 教 师 职 位 学 位 化 的 时 间 表 。

(23)

21

附 录 2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专 责 小 组

成 员 名 单 主席

邱霜梅博士 非官方成员 周厚峰先生 张慧仪女士 张锐辉先生 蔡少洲先生 关蕙芳女士 黎鉴棠先生 林碧珠女士 刘志远先生 李子建教授 梁健仪女士 梁湘明教授 吴丹女士 彭章球先生 苏炳辉先生 黄若娴修女 殷见欢女士 余志贤先生 官方成员 黄邱慧清女士

(24)

22

附录 3

「 T-卓 越 @hk」 八 个 重 点 项 目

重点项目 说明

T-标 准+

为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订 定 专 业 标 准 ,就 师 资 培 训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及 学 校 领 导 能 力 的 发 展 ,提 供 清 晰 的 参 考 , 以 期 对 学 生 的 学 习 及 成 长 产 生 正 面 作 用 。

T-数 据 集 P D

根 据 全 港 系 统 调 查 建 立 数 据 集 ,以 制 订 政 策 及 策 略 ,协 助 教 师 及 学 校 领 导 人 员 在 职 业 生 涯 不 同 阶 段 的 专 业 发 展 , 在 系 统 及 学 校 层 面 设 立 回 馈 机 制 , 支 持 实 证 为 本 的 决 策 。

T-培 训 β

探 索 新 类 型 及 模 式 的 培 训 ,以 满 足 教 师 及 学 校 领 导 人 员 不 断 转 变 的 专 业 发 展 需 要 ,提 升 课 程 的 质 素 及 适 切 性 , 并 使 课 程 更 多 元 化 。

T-浏 览 2 4 / 7

建 立 一 站 式 平 台 , 以 供 随 时 随 地 分 享 资 讯 及 资 源 ,并 按 个 人 进 度 安 排 专 业 发 展 ,促 进 专 业 学 习 和 发 展 。

T-专 能 3

推 行 三 层 启 导 计 划 ,支 援 准 教 师 及 新 任 教 师 、中 层 领 导 人 员 和 新 任 校 长 ,为 迈 向 事 业 新 里 程 的 教 育 工 作 者 提 供 高 质 素 的 到 校 支 援 服 务 。

T-分 享

优 化 专 业 学 习 社 群 , 建 立 联 系 网 络 、 分 享 资 讯 、 进 行 互 动 交 流 和 协 作 ,以 加 强 学 校 领 导 能 力 ,革 新 和 改 善 教 学 法 , 及 促 进 学 生 发 展 。

T-表 扬

推 行 宣 扬 教 师 专 业 及 贡 献 的 计 划 ,表 彰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的 成 就 及 贡 献 ,肯 定 其 专 业 精 神 和 地 位 ,并 予 以 宣 扬 , 以 吸 引 和 挽 留 人 才 。

T-桥 梁

就 如 何 以 最 佳 方 式 改 善 师 资 培 训 课 程 的 设 计 及 授 课 安 排( 例 如 临 床 实 践 模 式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 确 保 师 资 培 训 课 程 理 论 与 实 践 并 重 ,协 助 新 任 教 师 应 对 学 校 各 种 挑 战 。

(25)

23

附 录 4 协 助 策 划 个 人 专 业 成 长 的 工 具 「T-标 准+

目 的

「T-标 准+」 是 由 教 师 及 校 长 专 业 发 展 委 员 会 与 教 学 专 业 人 员 共 同 拟 订 的 一 套 连 贯 的 专 业 标 准 , 包 括 「 香 港 教 师 专 业 标 准 参 照 」及「 香 港 校 长 专 业 标 准 参 照 」。「T-标 准+」以 学 生 的 教 育 需 要 为 中 心 , 目 标 是 培 育 他 们 达 至 全 人 健 康 、 具 备 成 年 阶 段 所 需 的 素 养 , 以 及 灵 活 应 对 未 来 的 转 变 。 为 配 合 这 个 目 标 ,「T-标 准+」 描 述 了 香 港 教 师 及 校 长 在 专 业 成 长 中 不 同 阶 段 的 愿 景 和 使 命 ,旨 在 推 动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的 自 我 反 思 和 专 业 发 展 , 最 终 裨 益 学 生 的 学 习 和 成 长 。

T-标 准+」 下 的 教 师 及 校 长 专 业 角 色

T-标 准+」 下 的 教 师 专 业 角 色

T-标 准+」 下 的 校 长 专 业 角 色 关 爱 学 生 的 育 才 者

支 援 全 人 成 长

培 育 学 生 全 人 发 展 , 与 学 生 在 成 长 历 程 中 结 伴 同 行 ,帮 助

他 们 拓 展 潜 能

以 德 润 才 的 躬 行 者 贯 彻 全 人 成 长 及 均 衡 发 展 的

理 念

–树 立 以 德 修 身 的 典 范 , 实 践 教 育 价 值 观 及 理 念 ,促 成 教 师

和 学 生 的 成 长 及 均 衡 发 展 启 发 学 生 的 共 建 者

结 伴 建 构 知 识

发 展 学 生 的 共 通 能 力 , 培 育 所 需 的 素 养 ,并 启 发 他 们 建 构 知 识 , 让 他 们 投 入 深 度 学 习

博 学 启 思 的 建 策 者 塑 造 好 学 敏 求 的 学 习 型 组 织 建 立 有 助 启 迪 思 维 的 机 构 文 化 以 培 育 多 元 人 才 ,成 就 明 日

栋 梁

敬 业 乐 群 的 典 范 高 瞻 远 瞩 的 创 建 者

(26)

24

彰 显 专 业 精 神

通 过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彰 显 精 益 求 精 的 专 业 精 神 ,为 未 来 转 变 作 好 准 备 ,并 培 育 学 生 灵 活 应 对 转 变 ,为 学 校 和 社 会 的 长 远

发 展 和 革 新 作 出 贡 献

推 动 教 育 变 革 及 学 校 持 续 进 步

体 现 全 球 视 野 , 前 瞻 未 来 路 向 ;敢 于 以 创 新 精 神 积 极 面 对 变 革 , 致 力 推 动 学 校 与 时 并 进 , 以 促 进 香 港 的 未 来 发 展

每 个 角 色 下 的「 阶 段 描 述 」,描 绘 教 师 或 校 长 在 不 同 的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的 信 念 和 行 动 。 阶 段 以 「 基 本 要 求 」、「 力 能 胜 任 」 和 「 成 就 出 众 」 及 「 力 能 胜 任 」、「 卓 然 有 成 」 和 「 成 就 出 众 」分 别 描 述 教 师 及 校 长 所 达 到 的 专 业 成 长 阶 段 。有 关「 阶

段 描 述 」 的 详 情 请 参 阅

https://www.cotap.hk/index.php/cn/t-standard。

应 用

「T-标 准+」 是 一 套 期 望 和 目 标 , 是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及 其 合 作 伙 伴 的 参 考 工 具 。「T-标 准+」 展 现 教 学 专 业 团 队 的 专 业 形 象 及 贡 献 ,有 助 吸 引 及 挽 留 人 才 ,以 维 持 优 秀 的 教 师 队 伍 。

「T-标 准+」可 供 教 师 和 校 长 反 思 其 专 业 角 色 ,并 用 作 规 画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的 工 具 。「T-标 准+」 为 职 前 教 师 培 训 及 在 职 教 师 和 学 校 领 导 人 员 的 持 续 专 业 发 展 , 提 供 一 致 方 向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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