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地科物理光電微積分(二)第二次期中考須知
時間地點
6/17/2019 星期一 9:10-11:00,地點為電機系迅慧講堂。
考試規則
書桌上僅准攜帶書寫工具與尺規,禁止吃東西,可攜帶飲料但不建議。
請在考試前上廁所。如果考試期間一定要去,則必須向監考員證明沒有攜帶 任何上廁所不需要攜帶的東西。
考試期間,除醫療需求,禁止戴帽或太陽眼鏡。
任何電子儀器絕對禁止開機。考試期間手機響起視為作弊。
考試期間嚴禁交談,對題目有疑義者須舉手發問。
除學校官方核准的公假之外,一律不提供補考。
形式
考試共出八題,可能有複選題、計算題、證明題。
涵蓋範圍
課本11.3-11.7、12.1-12.8 (不含 12.4)、13.1-13.4。
答題要求
任何結果都必須提供充分理由與計算過程。任何對的過程都可得到部份給分,但 沒過程或解釋而生出來的答案一律不計分。證明題嚴格要求邏輯正確性與結論的 一般性,提供例子僅可反證但不能證明事實,因此只能得到少部份分數。也請同 學書寫整齊減少閱卷者的負擔(也才能減少誤扣分數的可能)。
考試時,課堂上教過,或是作業證明過的定理都可以直接引用而不需要再作證明 (除非題目明言要求證明),但除此之外,不可假設任何題目沒有給定的條件。
注意事項
考試前一天請補足睡眠。
考題通常不會出現冗長計算,若陷入複雜計算請重新思考觀念是否正確。
閱卷與成績複查
因授課老師出國,若同學需要複查考卷以及細項成績,請於 6/27、6/28 前來辦 公室。總成績將於 6/28 中午後上傳。若時間安排上有困難的同學,請事先與老 師或助教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