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教編號:META-016 2016.02.01.訂定
2018.07.21 (1 審)
2020.06.23.(2 修)
核醫碘-131 癌症清除治療
一、前言
經過臨床醫師的評估,需要對您進一步進行甲狀腺 癌症治療,因此為您安排了核醫碘-131 癌症清除治療,
希望透過下面的介紹,能讓您對核醫碘-131 癌症清除 治療有進一步的了解。
二、治療目的
為清除甲狀腺癌症之癌組織。
全人智慧 醫療典範 愛心 品質 創新 當責
經核醫科及新陳代謝科醫師檢視 臺中榮民總醫院護理部編印
三、治療注意事項
(一)治療前,應先採用低碘飲食二週及停用甲狀腺 素四週以上。(選擇施打人工甲狀腺刺激素 ( rhTSH, recombinant human
thyroid-stimulating hormone)方式,則不需停用甲 狀腺素,但是仍建議在治療前進行低碘飲食。)
(二)治療時,聽從核醫藥師指示,口服碘-131膠囊。
(三)一般使用碘-131的劑量為30-200mCi (毫西弗)
(放射劑量單位)。大於30mCi(毫西弗)稱為高劑 量治療,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規定,必須住 院隔離治療(須至第二醫療大樓地下1樓同位素 治療病房另行安排)。
(四)若醫師安排作碘-131全身掃描,則於碘-131治 療後,由櫃台人員約定造影的時間後可回家。
(五)治療完畢後24小時,開始一般飲食及給予口服 甲狀腺素。
(六)若您有懷孕的可能,請先告知我們,可能暫時 不宜進行核醫碘-131 癌症清除治療。
(七)停用甲狀腺素後,可能出現甲狀腺功能低下症 狀 (肥胖、便秘、怕冷、疲倦等),請於原門診
追蹤診治。
(八)碘-131可經由乳腺分泌,哺乳婦女若接受治療,
請不要再以母乳哺育此幼兒。
(九)每日喝水至少 1500-3000cc、多上廁所,以促 進核醫藥物的排泄。
(十)常見的併發症有厭食、噁心、頭暈、皮膚搔癢、
頸部腫痛、唾液腺腫脹等,通常為暫時性,若 您極為不適,可回門診接受症狀治療,其他如 影響造血功能等併發症極為少見,但仍建議定 期回診檢查。
四、結語
治療後若有噁心、嘔吐、厭食、皮膚搔癢、聲音 沙啞、味覺改變、頸部腫脹、唾液腺腫脹情形,
請務必來電告知,將協助您後續處理。
聯絡電話:04-23592525-8131 或 4801。
五、參考文獻:
郎惠芬(2018).放射線治療時搭配的低碘飲食.臺中榮 民總醫院醫訊月刊,240,12-13。
張雁翔、王佩文(2018).分化型甲狀腺癌的術後風險分 期與放射性碘治療.核子醫學暨分子影像雜誌,31
(3),151-168。
DOI:10.6332/ANMMI.201809_31(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