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第一節 戰後台灣女性的參政空間
一、女權在中國
中國傳統觀念中,「女子無才便是德」與「婦女不得問政」等內在思想 的禁錮,以及「纏足」等外在行為的束縛,禁止女性從政。婦女地位相較於 男性較為不利,男性可經由考試當官,女性卻僅能依夫依子而富而貴1。由 於這些因素是人為制度所造成的,不僅阻礙婦女成長,更抑制女權的伸張。
由於傳統觀念的束縛加上行動的不便,使婦女一直與政治無緣。其中 尤以女學的限制和纏足之風,是女性身體與心靈接受到束縛,無法看到外 面的世界,更是造成女性被排除於外的主要原因。就社會上性別差異而 言,其關鍵問題在於制度本身,而不是本身的條件。關於近代中國婦女運 動的興起,就得從解開女性身心束縛開始。因此,清末的解纏足與興女學 運動,可以說是女權運動的第一步。而一連串的解放運動是由西洋傳教士 開啟先端2,亦即近代中國女權運動是在西方文化的影響下才產生的。至 於解纏足,則是近代中國婦女生活及地位轉變的重要里程碑,代表婦女從 此可以走出戶外,走出傳統的藩籬,從事救國運動和社會改革運動。清末,
1 馬心韻,《三民主義婦女政策與我國婦女地位之研究》(台北市:正中書局,1992 年 1 月), 頁 21。
2 游鑑明,<台灣地區的婦運>,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市:
近代中國出版社,2000 年 12 月),頁 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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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為、梁啟超等人已開始提倡解纏足。梁啟超在光緒 5 年(1879)《變 法通論》論女學章中,認為「婦女纏足毀人肢體,潰人血肉,一以人為廢 疾,一以人為刑僇,以快其一己之耳目玩好,而安知有學?而安能使人從 事於學?是故纏足一日不變,則女學一日不立。3」極言纏足之害。梁啟 超認為興女學目的是強國保種,而達成此目的的方法,在使女性具有獨立 的經濟能力,以及作一個賢妻良母,而前提條件在於不纏足、有基本知識 以及不做國家、社會及丈夫的累贅4。但維新運動失敗,解纏足運動未施 行,興女學也沒有辦成。總之,在清朝滿人專制統治下本無女權可言,男 子尚不能參政,對於女子更是遙不可及。
中國直到清末,部分婦女受革命思潮影響而漸漸覺醒,進而開始追求 女權。孫中山從事革命亦提倡男女平權,希望輔導婦女接受現代教育以培 養婦女本身的力量,使之能參與政治活動5。中國女性的政治運動一開始 便與革命活動息息相關,從民初已開始逐漸重視改變女性地位以達男女平 權。當時婦女為響應革命,成立許多婦女組織;直到民國建立後,婦女參 政的觀念蔚為風潮,婦女組織紛紛改組為政治性社團以順應潮流,積極爭 取參政權6。辛亥革命期間,部份女性紛紛加入各種愛國團體,如「女子 軍事團」、「女子光復軍」,直接投入革命的軍事行動。在軍事行動告一個 段落後,這些女性革命組織便改組為「女子同盟會」、「女子共和會」等,
3 陳東原,《中國婦女生活史》(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94 年),頁 316-317
4 馬心韻,《三民主義婦女政策與我國婦女地位之研究》,(台北市,正中書局,1992 年 1 月),頁 66-67
5 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桃 園: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48
6 如神州女界參政同盟會,由女子北伐隊改組,女子同盟會由同盟女子經武練習隊改組。
其他上有上海女子參政同志會、女子後援會等。李又寧、張玉法編著,《近代中國女權運 動史料(下冊)》(台北市:傳記文學社,1975 年 12 月),頁 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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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而參加政治活動。根據學者初步估計,民國 8 年至民國 12 年(1919-1923)
間,因婦女問題需要結成的女權同盟、女界聯合會等團體大致十九個7。 在二十世紀一 0 至二 0 年代,中國有抱負的婦女政治家是愛國的、國家主 義的,而且公開支持「服務文化」和婦女犧牲精神8。這是中國婦女參政 的開始。
在二十世紀的頭三十年內,中國婦女參政人士對他們目標的取向作了 一個很大的改變,即婦女參政是代表婦女作為具有奉獻精神的公民為新生 的中華民國工作的意願,而不是危險的激進主義,而他們公開擁護婦女參 與中國現代化進程,因而這一改變成為可能9。
在二十世紀最初的幾十年中,中國婦女參政運動人士以一種自我犧牲 的、忠實的政治工作者的姿態出現。他們的目的在於使國家現代化,重新 建設這個國家以及為這個國家爭取國際上的尊重,而不是為了個人的政治 目的而從男性手中奪取權力。這種「忠實愛國的婦女參政論者」充分激發 了充滿自我犧牲精神美德的婦女的內涵。這種內涵表現為婦女既「傳統」
又非常「現代」。婦女參政和現代社會之間的聯繫作為一個國家主義論述 逐漸顯現出來10。
7 呂方上,《革命知再起》(台北市:中央研究院近史所,1989 年),頁 417-418。
8 <反對中國婦女參政:面對政治現代性>,李木蘭,收入游鑑明、羅梅君、史明主編《共 和時代的中國婦女》(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7 年 4 月),頁 181。
9 <反對中國婦女參政:面對政治現代性>,李木蘭,收入游鑑明、羅梅君、史明主編《共 和時代的中國婦女》(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7 年 4 月),頁 179。
10 <反對中國婦女參政:面對政治現代性>,李木蘭,收入游鑑明、羅梅君、史明主編《共 和時代的中國婦女》(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7 年 4 月),頁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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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以後,受到西方新思想、新觀念的影響,成為婦女參政集體意 識覺醒的關鍵時刻11。當時西方女權運動此起彼落,在女子參政方面已取得 相當的成果,英國婦女民國 6 年(1917)、民國 7 年(1918)分別獲得選舉 權和被選舉權;美國婦女民國 6 年(1917)獲得參政權,德國於民國 7 年(1918)
實行普選時,36 名婦女當選國民議會議員;蘇聯十月革命後,婦女和男子 享有同等參政權利12。五四運動時期在中國近代婦女史具有獨特意義:(1)
大量引進西方新思想、新觀念具啟蒙作用(2)婦女運動因西方潮流影響,
漸朝向社會運動與政治運動趨勢,二次世界大戰後進而影響台灣婦女參政。
民初女權問題經由知識份子鼓吹成為新文化的內容,關於女子參政運動方 面,陳獨秀為女權運動提出要求男權之解放即爭取婦女參政權的新目標13。
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在攻擊舊禮教,批判傳統外,最大目的在建立合乎 時代需求的新道德,即承認和尊重「個人獨立自主之人格,勿為他人之附屬 品」為前提14。同時,這樣的觀念不只用在男性,也應用在婦女問題上,將 婦女地位提升到與男性相等。而討論焦點集中在經濟問題方面,認為經獨立、
職業平等,才是恢復女子人格、提高女子地位的最好辦法。
11 呂方上,<五四時期的婦女運動>,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 市:近代中國出版社,2000 年),頁 176。
12 呂方上,<五四時期的婦女運動>,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 市:近代中國出版社,2000 年),頁 208-209。
13 陳氏認為:「解放之意,在脫離夫奴隸之羈絆,以求完全自主自由之人格」,呂方上,<
五四時期的婦女運動>,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市:近代中 國出版社,2000 年),頁 161。
14 呂方上,<五四時期的婦女運動>,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 市:近代中國出版社,2000 年),頁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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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婦女參政而言,因受辛亥革命影響,民初某些省份早已出現變革,例 如,民國元年廣東省在臨時省議會時期,便有十名女議員,即是中國最早的 女代議士。民國 9 年至民國 10 年(1920-1921)間聯省自治運動興起,各省 組織他們自己的政權。這包括制定憲法和建立由選舉產生的議會。婦女參政 運動的積極份子抓住這個機會迅速行動,爭取在這些省份的憲法中贏得男女 平等。而她們也確實在一些省份有很好的成果,取得了參政的權力,如民國 10 年六月的湖南省15。不過這些勝利只是在省的層級,她們最後的目的仍在 爭取在全國憲法中獲得認可。二 0 年代婦女參政運動僅在部份省的層級取得 勝利16。婦女參政權全國各地因省而有差異,並非全面性實施17。
在二0年代,對所有關心政治的中國人來說,不論男性或是女性,最重 要的大事是爭取全國統一。北伐時期,則著重在女性權力上。民國12年(1923)
所公佈的憲法草案,及參議院選舉仍然摒除女性;直至北伐成功後,由於婦 女代表請願以及基於男女選舉權平等的原則,開始有婦女列席。
國共兩黨之間的鬥爭有利於推動女權運動,這是由於兩黨都不希望失去 在政治上活躍的女性。於是在兩黨之間的矛盾中,婦女找到了舞台。也使的 最後在國民黨和共產黨統治區都出現了號召男女政治平等的憲法18。昭和6
15 呂方上,<五四時期的婦女運動>,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 市:近代中國出版社,2000 年),頁 191;另見張玉法,<二十世紀前半期中國婦女參 政權的演變>,呂方上主編,《無聲之聲(1)近代中國的婦女與國家(1600-1905)》(台 北:中央研究院近史所,2003 年),頁 39-72。
16 <反對中國婦女參政:面對政治現代性>,李木蘭,收入游鑑明、羅梅君、史明主編《共 和時代的中國婦女》(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7 年 4 月),頁 184。
17 呂方上,<五四時期的婦女運動>,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 市:近代中國出版社,2000 年),頁 191
18 <反對中國婦女參政:面對政治現代性>,李木蘭,收入游鑑明、羅梅君、史明主編《共 和時代的中國婦女》(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7 年 4 月),頁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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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931)制定的「中華民臨時約法」,以及昭和11年(1936)初步定案的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中,使的婦女依據這些法規,均可享有參政權,從而 使得婦女參政進入制度化的階段19。昭和10年至昭和11年(1935-1936)間,
婦女深知在選舉中不可能和男子競爭,因此,國民政府宣布召開制憲國民大 會時,婦女代表希望能增加婦女當選的名額。婦女團體紛紛向國民黨中央黨 部提出婦女代表要求。顯然地,中國婦女對政治參與的態度是積極的,同時 採取有組織及有目標的方式去爭取。
在共產黨統治區,昭和6年(1931)瑞金蘇區的選舉法始確定男女在 政治權利上平等的原則。到昭和8年(1933)男女平等在整個江西蘇區的 選舉法中都得到確定,後來推廣到所有中國共產黨統治的根據地。並在民 國43年(1954)頒布的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確定了男女平等
20。
基於教育與社會條件,在五四運動以前,倡導婦女解放運動最有力的 多半是男性;但五四之後男性知識份子雖也曾參與,但多半的角色已轉移 到女性身上,因為女性的自我意識力量最大,影響也最大21。,女子的覺 醒五四之前就已開始,但卻在五四時期最為顯著,其影響範圍:包括教育 機會平等的爭取,職業平等與經濟獨立的要求,以及婚姻的自主與家庭革
19 張玉法,(二十世紀前半期中國婦女參政權的演變),收於呂方上主編,《無聲之聲(1)
近代中國的婦女與國家(1600-1905)》(台北:中央研究院近史所,2003 年),頁 19;中 國論壇編輯委員會主編,《女性知識份子與臺灣發展》(臺北市:中國論壇雜誌,1989 年),
頁 l03。
20 <反對中國婦女參政:面對政治現代性>,李木蘭,收入游鑑明、羅梅君、史明主編《共 和時代的中國婦女》(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7 年 4 月),頁 184-185。
21 呂方上,<五四時期的婦女運動>,收錄於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台北 市:近代中國出版社,2000 年),頁 17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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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因此,五四時期在新文化運動的興助下,婦女在社會上已逐漸走出家 庭,同時,更重要的是,她們在經濟上也逐漸擁有獨立自主權,這使的婦 女有參與政治的條件。日後國民黨政府隨著三民主義政策確立男女地位平 等 ,男女平等的原則受到法律的保障而完全確立22。
二、戰後台灣的參政情形
戰後,台灣知識份子與多數民眾都以歡迎與期待的心情來迎接中國政府與 新時代的來臨,此熱情也表現在參與地方政治上。各級民意代表的選舉步調迅 速設定,根據鄭梓研究指出:
此時省外的全國情勢觀察,抗戰剛結束,國共鬥爭益趨尖銳,但在 美國壓力的調停之下,雙方暫告停戰、恢復談判,而各黨派共同參 加的政治協商會議亦正緊鑼密鼓的召開。蔣主席於該會議的致詞中 宣告:政府決定實施人民應享的各種自由、各政黨一律平等、實行 普選、釋放政治犯等……國民政府為表示兌現上項逐步實施民主憲 政之決心,因此,亦加緊指示。23
22 我國的婦女政策,可以說是在國父孫中山先生的扶持下發展起來的,以三民主義確立男女 平等的目標。馬心韻,《三民主義婦女政策與我國婦女地位之研究》(臺北市:正中書局,
1992年1月),頁109~110。
23 鄭梓,《戰後台灣議會運動史之研究-本土精英與議會政治(1946-1951)》(台北:世華,
1988.3),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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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知識份子來說,長久爭取的選舉權,終於在選舉制度的擬定後,
獲得實踐的機會,因此在台籍知識份子的非常熱烈參與。民國 35 年(1946)
4 月 15 日第一屆台灣省參議員選舉,當時當選名單中,惟有黃朝琴、李萬 居、劉兼善、鄭品聰四人屬大陸返台人士,其餘二十六人均是台籍菁英份子
24。但是,遺憾的是三十席的省參議員中無一位女性。但同年台灣地區實施 地方自治,許世賢當選嘉義市參議員,此應屬台灣女性參與政治當選的首例。
戰後台灣女性的政治參與,主要是透過加入國民黨的組織系統,以及其 所籌辦的相關政治活動。然而,無論是加入組織或參與活動,都與國民黨擴 大基層組織與加強外圍組織的控制有關。同時,戰後國民黨透過婦女團體來 掌控女性活動。因此在國民政府尚遷台前,除了允許部分日治時期舊有的婦 女團體成立,也培植特定人選成立全島性的婦女繼續存在,不過這些女性成 員僅限於和國民黨有一定關係的女性精英。因此選舉到時,這些團體推出來 的人選往往成為黨提名的依據25。
三、威權體制下女性參政-婦女保障名額
按「保障」一詞,原具有強者對弱者的慷慨仁慈,以及弱者對強者的委 屈依附26之涵義。因此,各種選舉之所以設置「婦女保障名額」,明顯是因 為女性被視為弱勢,並認為參選實力不足,如與男性做同等競爭,可能永遠
24 鄭梓,《戰後台灣議會運動史之研究-本土精英與議會政治(1946-1951)》(台北:世華,
1988.3),頁 70。
25 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桃園:
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51
26 吳秀蓮,<突破婦女參政的瓶頸>,《人權論壇》(11:3)(1986 年 1 月),頁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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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當選27,不得不以「婦女保障名額」的規定,為兩性在參政上表現出「可 能的平等」。
然而,在傳統的中國文化裡,「婦女保障名額」的制定與施行,都明顯
「入侵」以男性為中心的政治領域,在早期以男性為主體的議會裡,是如何 通過這項法令的呢?
(一)、婦女保障名額產生的背景
中國女權思想的開啟深受西方婦女運動思潮的影響,並對傳統女性地位 產生嚴重動搖。然而,民國初年孫中山倡導革命,力主男女平等開始,就有 女性受到影響,並開始用實際行動投入革命運動與政治團體,積極爭取參政 權益。這個爭取女權的過程直到五四運動時達到高峰,不過雖然中國婦女如 此激烈的發出怒吼,爭取參政權益,但在國會始終得不到支持。經過數年的 政治運動不斷的努力,中國婦女卻始終沒有真正獲得平等待遇。主要的原因 是女性無法透過法律的訂定,使權力獲得制度化的保障。所以,當 1946 年 抗戰勝利後,首度召開的制憲大會上,婦女採取行動為女性參政權利爭取法 律上合法規定,如此才能符合憲法中男女平等的精神。當時的提案,以蔣宋 美齡等 407 位代表提請的第 234 號聲勢最大,最引人矚目28。最後,通過「各 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29」亦即在各種選舉中,
27 吳秀蓮,<突破婦女參政的瓶頸>,《人權論壇》(11:3)(1986 年 1 月),頁 43。
28 張岫嵐,「爭取婦女當選名額之回顧」『中華民國聯合國同志會婦女委員會三十週年紀念 今特刊』(台北:中華民國聯合國同志會婦女委員會,1982 年),頁 32-34,轉引自林倩 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桃園:
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54。
29 張玉法,<二十世紀前半期中國婦女參政權的演變>,頁 61-68;梁惠錦,<婦女爭取 保障名額的經過>,《蔣夫人宋美齡女士與近代中國學術討論集》(台北:中正文教基金 會,2003 年 3 月),頁 53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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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保留一定當選名額給婦女。本於此種規定,婦女在選舉時,應保障最低之 當選名額,故稱為選舉時「婦女當選保障名額」。初階段選舉設置「婦女保 障名額」具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意義,因女性在各項資源分配、政治教育,乃 至社會接受度各方面,在當時與男性比較起來確實屬於「弱勢」的社會位置,
必須先以「婦女保障名額」的策略,讓有能力的女性得以進入政治權力體制 中,才有機會有效的改變不平衡的社會結構與性別觀點。如果女性無法進入 政治體制中,則女性的聲音不管如何高亢,還是永遠無法被傳達出來,或者 被聽到、被採納。經過婦女代表力爭而獲得的保障制度,雖僅在中國施行一 屆,幸而,國民政府遷台之後,此項保障制度在憲法保障下還能在台灣繼續 施行,也才使的戰後初期能有女性參與台灣的各級議會的情形30。然而,「婦 女保障名額」的美意,之後在提名制度上卻成為執政者操控選舉資源的政治 權力運作,反而使有能力的女性,在政治權力運作下被犧牲了,而無法進入 政治角力場31。
根據林倩如的研究,國大代表婦女保障名額指開放給依法註冊的婦女團 體,而臨時條款規定婦女會為唯一合法婦女團體組織。然而,婦女會所選的 候選人是否能展現並照顧一般女性選民需求,是不是就是最恰當人選?而婦 女會與國民黨婦女部有良好關係,因此被詬病為當權者政治運作的表面措 施。並很容易成為執政黨增加當選席次,及對抗非執政黨的最佳利器。甚至 在婦女保障名額的制度下,有些女性以「牽制」與「護航」為目的而自作「犧 牲」打32。
30 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桃 園: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50。
31 詳見自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
>(桃園: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60。
32 詳見自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
>(桃園: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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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婦女保障名額的保障,多少仍會吸引女性參政,只是僧多粥少,因 此,背景雄厚的女性有較好的機會。而政治力的介入常會使得有意參政的女 性無法順利進入政治殿堂。此外,在黨羽派系均為男性為主的掌控下,即使 有婦女名額的保障,婦女地位的提升,依然是有待努力的33。
(二)、女性政治公領域的開展與箝制
台灣女性爭取參政權的過程,不如西方民主國家或民國初年中國女性那 般激烈與聲勢浩大34,且發展的時間 又較諸先進國家延後多年。主要是因 為台灣長期處在被殖民的情境,台灣女性在資本家、殖民者、父權的多重宰 制下,在台灣男性尚未取得參政權前,被多重邊緣化的女性更無爭取參政的 機會。比起參政權的取得,其實,日治時期殖民地台灣女性更需要的,反而 是受教權與婚姻自主權等更切身、更基本的權利的掌握。1920 年代《台灣 民報》中有關女性爭取參政權的部分,女權思潮的介紹與對台灣現實處境的 批判等內容較少,反而較多中、日兩地婦運現況的報導,及世界各國婦女參 政運動的介紹35。殖民體制下的台灣女性受到內外環境雙重制約,對女性參 政權的取得有深遠的影響。儘管台灣女性參政權取得時間較晚,但本土獨立 婦女團體的組成在大正 14 年(1925)有「彰化婦女共勵會」、昭和元年(1926)
33 詳見自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
>(桃園: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61-62。
34 張玉法,<二十世紀前半期中國婦女參政權的演變>,《無聲之聲(Ι):近代中國的婦 女與國家》(台北:中研院近史所),頁 48-61。
35 楊翠,《日據時期台灣婦女解放運動 以《台灣民報》為分析場域(1920-1932)》(台北:
時報,1993),頁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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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諸羅婦女協進會」等,這些組織不僅有助於台灣女性意識的萌芽,對於 戰後女性參政更有引導的風範。
另外,長久以來女性參政意願普遍低於男性,且多對政治冷感。影響女 性政治參與的因素主要有:個人成就動機、政治社會化過程、婚姻(夫家態 度)、家庭照養責任、政黨政治、選舉制度、政治體制設計、政治環境變遷、
政府首長的態度與政策落實、社會文化因素、經濟參與、社會議題、社會組 織運動、宗教規範等36。
根據許翠谷的研究,女性從政常與原生家庭的政治態度與教育有關。另 外,夫家的政治態度與行為也非常重要,夫家是政治家族或對女性從政的支 持是影響女性從政相當重要的因素。尤其重要的,女性有一個天職 :母職,
因此,若非夫家支持,恐怕很難從政。例如,在<影響我國女性政治參與之 因素分析-以第四屆女性立法委員為例>論文中對女性委員的採訪,許多女 性委員在受訪過程中表示「家庭支持」是從政重要考量:
女性第一個要家庭支持,因為我是有家庭、我是結婚的
女性要走這條路,先看自己適不適合,妳如果適合,接下來妳要 看你的家庭之不支持,所以家庭對你的支持很重要37
36 許翠谷,<影響我國女性政治參與之因素分析-以第四屆女性立法委員為例>(高雄: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年 6 月),頁 14。
37 許翠谷,<影響我國女性政治參與之因素分析-以第四屆女性立法委員為例>(高雄: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年 6 月),頁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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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千鶴與許世賢能出來參政,都受到了先生的支持,而最後楊千鶴的 先生,因為楊千鶴的從政,而有牢獄之災,也使楊千鶴受到婆婆不諒解,
認為都是她涉足了女人不該進入的領域。
另外政黨的影響力也是很重要。政黨在提名上有諸多考量,其中一項便 是憲法規定的婦女保障名額。因此,政黨提名爭取婦女保障名額容易長期為 同一女性候選人把持,導致其他女性候選人喪失有利的選舉條件。
近年來,雖然有許多新的政黨崛起,但是政黨的提名思維逃脫不了憲法 上規定的婦女保障名額的迷思,這反而成為女性從政的另一道玻璃天花板:
譬如說省議員選舉好了,有 6 個省議員的名額,婦女保障名額只有 一個,各政黨在提名的時候,她想到提名女生可能只有一個女生,可 是事實上,也許那時候有 5 個女生都很優秀,可使他只會想到一個;
男生可能有 4 個或 5 個,他會想要全部提名,其實他們很爛,但他想 到婦女保障名額只有 1 個的時候,反而就抑制了女性出頭的機會。
婦女保障名額對於一個成熟、男女平等的社會來講,他會是一個絆 腳石,因為明明這個黨裡面有這麼多好的女性,但是你會去思考只 能提一個或兩個,你會透過婦女保障名額去思考,而不會從她本身 的才能、能力,是不是這樣的人才去考量38。
38 許翠谷,<影響我國女性政治參與之因素分析-以第四屆女性立法委員為例>(高雄: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年 6 月),頁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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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選舉過程中政黨的影響力,多數委員都承認大選區的選舉,如縣市 長、立法委員,沒有政黨的支持幾乎不可能勝選。
政黨,我不諱言,在大選區,我講的是立委跟縣市首長、總統,政黨 是很重要的因素,因為這個牽涉到整個國家政策、國家定位、未來的 政策走向,所以政黨的奧援或是說政黨的背景是有它的需要,在立委 或是總統大選,個人的空間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說沒有政黨的群策群 力,能夠靠個人魅力脫穎而出的基本上不多39。
楊千鶴競選台東縣議員即是以婦女保障名額當選,許世賢也曾以婦女保 障名額當選省議員。
而在周碧娥的研究中也明確指出影響女性參政的原因有:
1、政治社會化理論:指女性的低政治化是受家庭為主的社會腳色影響 的結果。由於社會和文化普遍將婦女的腳色和地位界定於家庭或私 領域,因此女性從小就被家庭、學校和文化教育為適合扮演為人妻 和人母角色的人格特質和價值取向。在角色衝突方面,強調婦女本 身對於為人妻漢人母之角色的人格特質和價值取向。在角色衝突方 面,強調婦女本身對於為人妻或人母角色要求和政治崗位的要求不 同,不能協調成互相配合而引發的內心衝突;亦可能源自社會對於
39 許翠谷,<影響我國女性政治參與之因素分析-以第四屆女性立法委員為例>(高雄: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年 6 月),頁 46-47。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女性的傳統角色以家庭義務為主的期望而帶來的外在壓力。這些壓 力被認為可能導致婦女在參政型態上有明顯的邊緣性、業餘性格有 關。
2、資源論:指婦女在社會參政結構的位置屬階級較低或較不利的位置,
以致婦女參政條件不如男性,進而減低其政治領域的競爭條件,導致 參政結果的弱勢。最常被提到的兩個不利社會結構位置的是婦女的教 育程度和職業地位。
3、結構論:指政治體制結構上的限制和因素對女性參政所造成的阻礙。
常見的市政當和政治領袖人物對女性後人在提名競選的支持(包括 經費)不利情形,或提名女性參與不利的選區和職位。其次,選民 和媒體亦常對女性候選人的政見和政治能力傾向不信任和不熱心。
政治體制結構性的限制可透過選舉法來規定,而影響婦女在選舉政 治的參與40。
而在林倩如的研究中,她把女性參政模式的類型分為:
(1)、依父型:對年輕又未婚的女性參政而言,父親與家族的力量便是支 持她們進入政治領域的關鍵性因素。
(2)、依夫型:這一類型的女性政治人物是最多的,也就是女性參政者在 政治化過程中,受到『夫』的影響是最深的。主要是因為『夫』的身 份地位而使女性參政者有機會接觸政治領域,並獲得派系的重視與推 舉。
40 周碧娥,<台灣婦女與政治:1985-1994>,《婦女研究十年-婦女人權的回顧與展望 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台大人口研究中心婦女研究室,1996 年 2 月),頁 130。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3)、獨立型:獨立型的女性參政者是歷屆女性省議員參政模式中,人數最 少的。這也表示女性在沒有依靠男性的支援而獨立參政的機會是很少 的。在歷屆女性省議員中,林倩如認為只有許世賢與黃玉嬌。其中,許 世賢的高學歷及其職業與豐富的政黨經歷,很早就受到國民黨與地方的 重視,因此,在國民黨遷台之後,許世賢的政治參與即未曾停過,並且 不斷往上晉升。然而,對他而言,與其他女性參政者最大不同是,不太 在乎國民黨提名,甚至為了理想不惜脫黨競選,是當時國民黨選舉時甚 為敬畏的對手41。
這些內外在因素複雜交錯下,女性的人格特質在傳統社會化過程中,深 刻影響著女性,使女性從小對政治缺乏興趣,因此,也不會關心政治,以致 於長大後亦不具備參政特質與能力。由於刻板印象的劃分,女性被認為是不 適合政治活動的,也因此間接影響世人排斥女性參政,也使女性在政治等公 領域的表現受到箝制且不被期待,甚至根本質疑女性從政的能力。當然,隨 著時代的演進,對於女性參與公領域的限制,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程度的鬆綁 與開放,也使得女性的參政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程度的困難,不同程度的阻礙 與不同程度的表現機會。而楊千鶴與許世賢,恰好跨了日治與戰後兩個時 代,面對兩個強大政權對女性參與公領域的限制,卻能以其特殊的人格特質 及努力,爭取到了一項重要的婦女權力-參政權。
41 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桃 園: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76-78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三)、女性參政者關注的議題:
根據林倩如的研究,女性省議員所關注的議題分為幾個類型,歸納如下
42:
A、民政類型:
(A)女性議題:a 解決養女問題 b 保障婦女人權 c 增進男女性平等權
(B)醫療衛生議題:a 婦嬰衛生與助產士方面 b 公共衛生問題
(C)社會福利議題社會福利議題:a 兵役問題 b 救濟輔導機構的設置
(D)警政與社會風氣議題:a 取締酒家茶室私娼以維護善良風氣 b 設 置女性警政專員 c 提昇公務人員工作效率及政治風氣
B、教育類型:
(A)教育人員議題
(B)學校改制議題
(C)學生教科書即與刊物議題
C、地方類型:
(A)財經建設
(B)農林
(C)交通
42 林倩如,<威權體制下台灣女性參政的研究-以女性省議員為例(1950-1987)>(桃 園: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6 月),頁 107-120。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在許翠谷的研究裡也提到,雖然部分受訪委員表示,她們並不會限定自 己於某一特定委員會中,但絕大多數女性立委所參加的委員會,確實多偏重 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等所 謂軟性委員會上:
我看很多女性委員都有她專門的定位,很多女性可能都守在教育、環 衛、科技或者財政。
女性的專注點會比較偏向柔性的,像我一直在教育文化,有的人可能 在社會福利、衛管、科技,因為她的興趣、專業的偏向。女性整個的 可能是財經比較弱一點,這跟每一個委員的背景有關啦。普遍來講,
女性的問政傾向,是比較柔性問政的,專業面比較偏向剛剛我講的這 些,但也有少數在國防上,因為他們自己是眷村出身的,軍系立委的 背景在國防委員會有一些表現。大致來說就是在財經、政治方面,女 性比較參與得不像男性那麼突顯43。
43 許翠谷,<影響我國女性政治參與之因素分析-以第四屆女性立法委員為例>(高雄: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年 6 月),頁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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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女性參政者的問政表現及焦點議題,台灣的一般情況與國外相差不 大。紀欣曾就西方女性政治學者對女性政治表現的看法整理如下:
1、女性國會議員在推動婦女法案上的表現的確超越男性,主要是女性較男 性較願意提出攸關婦女及家庭權益的法案,另則是女性常發言提及婦女 議題,發表個人經驗,並在婦女法案的表決時,與男性有所不同,但政 黨的認同往往超越性別差異。
2、女性議員參加會議中內政、教育等民生議題的委員會人數遠高於其他外 交、國防、經濟委員會,這可能是女人在許多傳統上屬於男人的領域被 排斥而不得已的選擇。
3、女性政治人物一般不若男性活躍,比較不願意站在領導的地位,不懂自 我宣傳缺乏野心,因而讓男性學者認為女性不適合從政的結果。
4、女性政治人物比較清廉,較少介入關說、黑金、醜聞等44。
44 紀欣,《女人與政治》(台北:女書文化,2000 年),頁 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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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國民黨統治與楊千鶴
民國 34 年(1945)8 月 15 日日本投降,至 10 月 25 日國民政府接收台 灣,這段兩個月無政府管理的政治空窗期,除部分地方發生日本警察遭遇報 復等零星事件,社會平穩安定如常,由此呈現出台灣人高度的法治精神與自 制能力。台灣各地許多領袖和知識青年,在地方上組織青年團體或治安維持 會,並擔負維持各街庄地方治安與秩序的責任。兩個月的空窗期中,社會上 出現兩個民間自治團體-三民主義青年團和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前者代替 政府維持治安,保持社會秩序,使台灣公共物資勉遭侵毀、水電正常供應和 鐵路交通暢行;後者籌備迎接國民政府的各項物資,如:製作青天白日滿地 紅的國旗、各地建造歡迎國府的牌樓等,除帶頭營造歡迎祖國的新氣象外,
同樣也致力維護地方治安與秩序45,全台沉浸在歡迎祖國官員和軍隊的氣氛 中。
但是,抗戰結束,對楊千鶴來說,似乎不是一個結束,而是另一個苦難 的開始,甚至超過於日治時期所遭遇的。她在自傳中說:
十月二十五日,各地成立縣政府,以後就把這一天定為臺灣光復節,
但長久以來被嘲諷為同音字的「空腹節」。一九四五年十月下旬,聽 說從基隆登陸的中國軍隊要開入台北市,我抱著女兒夾在中山南路 兩側擠得水洩不通的歡迎群眾中、急切地等待著46。
45 李筱峰,《島嶼新胎記-從終戰到二二八》(台北:自立晚報,1993.3),頁 4-10。
46 楊千鶴,《人生的三稜鏡》(台北:南天書局,1999 年 4 月初版),頁 250。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一心一意希望回歸祖國就是重見天日、重獲自由民主的台灣人,在台 灣回歸中國,納入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圈後,才發現不過是換了「主 人」,並未得到政治上的自治與解放。
……正想算了,要回家去的時候,軍隊終於出現了。那是背著鍋 子、手提雨傘的「雨傘兵」,穿著臃腫的「棉被兵」們,有如敗殘軍隊,
令群眾頓時無語,錯愕之下失望的嘆聲四起。看慣身著筆挺的軍服、
配著皮靴抗的步伐聲而行進的日本軍隊,如今見到那群背鍋提傘,穿 布鞋邋遢地行走著的軍隊,真是慘不忍睹,予人心痛的感覺47。
台灣的接收在全國算是迅速的,但對台人來說,已是望穿秋水,民國 34 年(1945)10 月 5 日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率領「台灣省前進指揮所」, 包括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范頌堯等四十七名人員,及憲兵一排,一 行人共七十一人搭五架美軍運輸機抵臺北48,才有第一批抵達台灣的接收 人員。許多戰後的人看到了國軍,都有類似楊千鶴的心情轉折。例如:與 葛敬恩同行的中央社特派員葉明勳曾回憶說:「當五架專機降落松山機場 時,總督府諫山參謀長等高級官員與台灣仕紳,還有挺著軍刀的日本兵,
都在那裡列隊相迎,葛主任竟躲在飛機上,推王民寧先生出來露面,這是 什麼漢官威儀49?」連接收官員都無戰勝國的威儀,更何況是接收國軍的 老弱殘兵形象,與在台灣養精蓄銳、軍紀森嚴、兵力無損的日本軍隊相較 之下,似乎國軍才是戰敗國的軍隊。另外,吳濁流描寫迎接祖國部隊來台
47 楊千鶴,《人生的三稜鏡,1999 年 4 月初版),頁 250。
48《台灣省通志》卷十,光復志(南投:台灣省文獻會主編,1952 年 6 月),頁 31。
49 葉明勳,<後世忠邪自有評>,《傳記文學》,第 52 卷第 5 期(1988 年 5 月)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時的心情:
「哦!來了來了!祖國的部隊來了……」
我盡量站高身子去看,但那些軍人都背著雨傘,使我產生奇異的感 覺。其中也有挑著鍋子、食器以及被褥的。感到非常奇怪,這就是陳 軍長所屬的第七十軍嗎?我壓抑著自己強烈的感情,自我解釋說,就 是外表不好看,但八年間勇敢地和日軍作戰的就是這些人哩。實在太 勇敢了!當我想到這點以安慰自己的時候,有一種滿足感湧了上來50。
葉榮鐘也描述過形同難民的國軍,對興奮迎接勝利國軍的台人,造成不 小的衝擊:
日本軍人裝備精良,行動活潑,雄糾糾,惡狠狠,令人望而生畏。
省民看慣了日本軍人的威風,見到我們自己的士兵裝備簡陋,風采 不揚,甚至肩挑舖蓋鍋缽,形同難民,心中未免失望,只是口頭不 忍說出來。但是少年人心直嘴快,背地裡就不客氣的批評,筆者的 岳伯住在台北,他老人家當時已望七,當國軍開到台北的消息傳到 他耳朵時,他一日數次去火車站恭候,十七日那天他自然也是夾道 歡呼的民眾之一。他的外孫們交口奚落國軍,不意被他聽到,於是 大發雷霆。把那些大孩子罵得狗血淋頭……這樣的事例到處都有,
大概年青人看不慣,老年人卻極力袒護,……這也可以了解他們五 十年在異族欺凌壓迫下,盼望王師的心情是如何熱切的,於是拜天
50 吳濁流,《無花果》(台北:前衛出版社,1990 年 11 月),頁 70。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謝地,祭告祖先,也就成為他們興致勃勃的行事了51。
具有祖國經驗的吳濁流以國軍英勇抗日來自我安慰,而葉榮鐘則描述有 祖國情懷的老一輩人「從好處著眼,用善意解釋」,「奇想天外」的解釋說:
國軍綁腿下部分隆起(與日軍束腿不同),一定是包著鉛版練功,一旦卸下 即可健步如飛,來為國軍遮瑕52。但心直口快在皇民精神教育下成長的青 年,就不太能接受這種毫無威嚴的軍容,彭明敏形容國軍抵台的情景時是這 樣形容的:
軍艦開入船塢,放下旋梯,勝利的中國軍隊,走下船來,第一個 出現的,是個邋遢的傢伙,相貌舉止不像軍人,較像苦力,一根扁擔 掛著肩頭,兩頭吊著的是雨傘、棉被、鍋子和鞋子,有的沒有的。大 都連槍都沒有。他們似乎一點都不想維持秩序,推擠著下船,終於能 踏上穩固的地面,很感欣慰似的,但卻遲疑不敢面對排列在兩旁,帥 氣地向他們敬禮的日本軍隊53。
對國軍的形容猶如「苦力」其實更像是神色倉皇的「難民」,對日軍的 描寫是整齊、帥氣,字裡行間透露出對兩造人馬的價值判斷。彭明敏的父親 彭清靠54,由於「家庭與美國教會、日本人之間建立了相當關係的55」,面對
51 葉榮鐘,《台灣人物群像》(台中:晨星出版社,2000 年 8 月),頁 443。
52 葉榮鐘,《台灣人物群像》(台中:晨星出版社,2000 年 8 月),頁 443。
53 彭明敏《自由的滋味-彭明敏回憶錄》(台北:前衛出版社,1988 年 9 月),頁 64-65。
54 彭清靠光復後當選高雄市參議會議長,二二八事件中,曾出面與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交 涉,險遭不測。(張炎憲、李筱峯編《二二八事件回憶集》(台北:稻鄉出版社,1993 年 10 月)
55 陳翠蓮,《派系鬥爭與權謀政治-二二八悲劇的另一面》(台北:時報文化,1995 年 2 月),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軍紀散漫的國軍時,出現這樣的評語:「他覺得一生中還沒有這麼羞愧過。
他用日語形容說:『如果旁邊有個地穴,我早已鑽入了。56』」這箇中心情不 只是失望而已,而是強烈的羞愧感。由此也可見經過日本帝國經營,初具現 代化社會條件的台灣,遭遇長期外患連連、軍閥內戰不斷的中國接收,第一 次接觸時心理上的衝擊有多大。
但與祖國睽違五十年的台灣人,大部分還是強忍著心中的疑惑,以盼望
「王師」的心情,扶老攜幼迎接國民黨政府的接收,如同迎神般流水席招待 國軍官員,出現「到處感人的鏡頭」57。台民怎麼樣也想不到日後會以「狗 去豬來」形容這批他們盛情款待的接收人員。這「第一印象」的失落,說明 的是經過日本帝國主義以本殖民體制進行初步「現代化」的台灣社會,遭遇 了國民黨政府「半封建半殖民」社會體制的接收,台灣民眾以「對日勝利」
的預期心理下,將接收的祖國政權視為榮登「世界四大強國」來歡迎,所造 成的期望與現實的落差。而這樣的落差,恐怕在接下來的「接收政策」和「劫 收現實」之間將形成更大的裂縫,回歸祖國之日即是解放台灣之日的期待因 此落空。
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設立,讓接收長官陳儀集行政、立法、司法及軍事大 權於一身,又身兼警備總司令,其掌握的實權相較日治時期武官總督有過之 而無不及。行政長官公署的權力體制,與日治時期總督府的性質並無二致,
台灣因而陷入再殖民的情境。
頁 66。
56 彭明敏《自由的滋味-彭明敏回憶錄》(台北:前衛出版社,1988 年 9 月),頁 64-65。
57 葉榮鐘,《台灣人物群像》(台中:晨星出版社,2000 年 8 月),頁 441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關於政治權力的接收與重建,若林正丈指出:
接收台灣的所有手續,是由大陸派來的國民黨勢力獨佔,國民黨政權 在台灣迅速而且沒有受到阻撓地接收台灣總督府的統治機構,同時將 日本留下的龐大資產變成自己控制下的國家資本加以重組,從歷史的 後見之明來說,國民黨政權因此取得了控制台灣社會的政治、經濟資 源58。
台灣面對的與其說是戰後,不如說是再殖民。楊千鶴在自傳中又說:
從這些軍隊與政府高官進來的那一天開始,惡狼似的一些權力者也開 始了對台灣豐富資源的掠奪語剝削,種下了一年四個月後的二.二八 事件原因。
十月中做為接管委員去了台東的丈夫,兩個月後該回來的時候,來信 寫到「薪水尚未發下來,繫於公務,暫時無法回家。」習慣於薪水遲 發的「阿山」(對大陸來的人的謔稱)接管委員們,為防備物價膨脹,
都拼命預借薪水來買金子或實物。但丈夫與姪子不知情,只是老實地 等著發薪水。直到知悉可以預借該發而未發的薪水時,本為高薪所沽 而去就任的那份月薪二千元待遇,已貶值為誰都不屑一顧的數 額。……
朝令暮改是他們的看家本領,得過且過,為圖一時之便,法令可以隨
58 若林正丈,《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台北:月旦出版社,2000 年 3 月),頁 58。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便變更,撒謊也在所不惜,只是為著要闖過這個難關就好。在這種薪 水趕不上物價的狀態下,沒有人願意擔任公務員59。……
國民黨來到台灣之後,對台人來說,並不是災難的結束,而是另一個災 難的開始。台人不知他們所擁護的國民黨政府在政治、經濟上的腐敗無能,
這不但導致重建台灣民主自由的理想幻滅,最後終於爆發了二二八事件。
抗戰結束,隨著日本人的離開,國民黨來到了台灣。台灣同胞們歡欣鼓 舞,張燈結綵,以為重回祖國懷抱,一切惡夢已結束。然而,是不是日本殖 民者離開台灣以後,殖民體制就從此消失了?是不是歡樂的歌聲,就足以告 示著日治時代已結束?是不是投入象徵母親的母國懷抱,殖民地傷痕就從此 痊癒了?是不是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就和過去從此一刀兩斷,就此迎接一 個全新的時代。當日本的用其大和民族主義以強勢姿態凌駕台灣社會時,殖 民地人簡直失去了抵抗的能力。皇民化運動造成國家認同的動搖與民族主義 的困惑。然而,戰爭結束以後,台灣人的國家認同是不是從此沒有動搖和質 疑,和太平洋戰爭時期全然一刀兩斷?
民國 34 年(1945)國民政府來台接收時,強力把中華民族主義引進台 灣。為了壓制日本文化在台灣的殘餘,官方正式在民國 35 年(1946)宣布 禁用日文政策,距離一九三七年日本的禁用漢語政策,前後未及十年。這樣 粗糙的方式和日本的野蠻又有何不同。時代改變,政府體制也發生改變,唯 獨台灣人,卻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適應兩種不同的語言工具,並且也必須同
59 楊千鶴,《人生的三稜鏡》(台北:南天書局,1999 年 4 月初版),頁 251。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時適應語言背後所隱藏的兩種敵對的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國語政策所對台 人的歧視態度,可以看出國民政府的統治充滿了威權與暴力。民國 36 年
(1947)爆發的二二八事件,可以說是文化差異和施政失當所造成的悲劇,
相當徹底的暴露了國民政府的殖民者性格。是不是走了一個殖民帝國,又來 了一個殖民帝國。日本與國民政府推動的國語政策與文化運動,以及所有對 台灣人的壓制與凌辱,可謂不分伯仲。
一、二二八事件與楊千鶴
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後,在政治上牽引親戚及貪污歪風盛行,軍政接收 人員目無法紀,各接收單位任意競貼封條,往往發生武力衝突,軍警人員也 常持槍威脅百姓。報紙頻頻登載公務人員涉足酒家、不守紀律及貪污事件,
在在令台人瞠目結舌,民心日漸背離。光是《民報》在民國 35 年(1946)2 月上旬短短半個月間就揭露了十幾件軍官紀律腐敗的事蹟60。貪污案件的層 級竟高達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法院院長,知法犯法,更顯露國民黨統治集 團沒有現代法治的觀念,趁機大發「國難財」。連最清流的教育界也黑幕重 重,像學生變相收取學費、慶祝兒童節費用,教員利用公款經商,使學校變 商場等等61。部分來台接收的軍官人員懷抱優越感,公務員和士兵不守法
60 標題如下:左營海軍人員槍殺當地民眾,一事未平,又以手槍威脅郭區長。(二月二日)
「我是接收委員,憑什麼買車票?!」竟以手槍威脅驗票員。(二月九日)高雄市碑子 頭市場國軍白晝搶魚商卓乞食現款六百元。(二月十日)高雄國軍一群聚賭於倉庫,因 被陳夫人勸止,竟毆打苓雅區長陳夫人。(二月十日)台灣嘉義化學工廠白糖二百萬斤 與薯乾數百萬斤,由接收委員勾結醫師盜賣數百萬元。(二月十日)為爭鹿港機場接收 物品存單,彭上尉大鬧彰化市。(二月十一日)世間萬事錢第一,省垣教育界黑幕重重,
先生做生意,學校變商場,並揭發非法募款事實(一月卅一日)高雄工業專科學校,劉 某任校長,擅收束脩,稱聘教員,竟以親族充數,目不識丁的校長岳父任教員,四百學 生開會反對,向市長請願(一月卅日)(王曉波編,《二二八真相》(台北:海峽學術出 版社,2002 年 2 月),頁 6-7。
61 王曉波編,《二二八真相》(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2002 年 2 月),頁 9-10。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紀,在日治下的台灣人民雖然飽受官吏作威作福的欺壓,卻未曾經歷這種上 下官兵目無法紀的現象,導致人心浮動、社會失序。二二八事件前後在台灣 採訪的中國新聞社記者唐賢龍都不禁感嘆:
自從國內的很多人接管以後,便搶的搶、偷的偷、賣的賣、轉移的 轉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國內「劫收」時的那一套毛病,通通搬到 了台灣,使台灣人看不起,以致很多貴重的東西,大都散佚。台灣 同胞目賭此種情景,於失望悲憤之餘,均不免眼紅耳熱,有的東施 效顰,亦相率趁機偷竊,固物資損失極大。……台灣在日本統治時 代,本來確已進入「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法治境界,但自「劫 收」光顧台灣以後,台灣便彷彿一池澄清的池水忽然讓無數個巨大 的石子,給擾亂得混沌不堪62。
楊千鶴在自傳中也提到當時的狀況:
由於日本的戰敗而迎接所謂「光復」,那時的台灣,中國國民黨進來 後,反應著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與不安而造成米價無止境暴漲,這是 最直接威脅到民眾每天日常生活的。
在中國本土上,國民黨對日抗戰勝利的同時,卻與共產黨重新燃起內 戰而節節撤退。滾滾進入台灣來的外省人也沒做長留的打算,對台灣 的治安維持與建設根本無心。只拼命貪污以肥私腹眼看一直上漲的米 價也束手無策。
62 陳芳明編,《台灣戰後史資料選-二二八事件專輯》(台北:二二八和平促進會發行,1991 年 3 月),頁 50。
第四章 戰後國民黨的黨國統治與本土新女性的參政
必須經過主管的回扣才發下來的建設費,,進到工人手中之前已被層 層削減,工資趕不上米價的狀態下工人也不易招請,就這樣把承包的 工程拋棄的包商也很多。工程停頓而無期延期,不僅談不上有什麼建 設,且失業者眾63。
大小的貪污外,像漫畫那般無知的橫暴繼續著。
買了水龍頭往家裡的牆壁一插,就期望有水出來,一看沒有水就到店 裡大吵大鬧。像這樣因無知而引起的糾紛也不斷發生。
特權橫行,看戲和看電影也要白看,被責備就反過來咬人,最後為了 洩恨而較來伙伴動武力。有如終戰不久的日本的「愚連隊」(小流氓 幫派)所幹的事情,由中國來台的警察與軍人居然公然的幹。為了細 微的事,警察與軍隊也互爭地盤,集體械鬥係家常便飯64。
最後,終於發生了二二八事件。
戰後,楊千鶴的先生因其二哥推薦,成為台東接管委員。由於是大學商學 院畢業,他原本被安排於財政方面的接管工作,卻被有力人士拿走了這個位 置。於是,她的先生被擠到最麻煩,誰也不願意幹的米穀局的接收事務。那機 構後來成了台灣省政府直轄的糧食局,楊千鶴的先生因此成了台東糧食事務所 第一任所長。幾次申調,都被第二任糧食局長李連春以好話慰留下來。
因為新設立的糧食事務所沒有所長宿舍,結果為了選宿舍,得罪了看中同
63 楊千鶴,《人生的三稜鏡》(台北:南天書局,1999 年 4 月初版),頁 260-261。
64 楊千鶴,《人生的三稜鏡》(台北:南天書局,1999 年 4 月初版),頁 26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