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 徵才簡章
壹、依據:
一、教保人員服務條例。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貳、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無「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之情事者。
二、具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有團膳烹調經驗者尤佳。
三、任職前一個月內須提供從膳人員健康檢查紀錄表。
四、任職前取得 3 個月以內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參、進用名額:正取1 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逾限註銷 候用資格。
肆、代理期間:自 109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1 月 31 日或教育局分發人員報到前 1 日止。如代 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人員,其契約期 間不得超過 6 個月(以 6 個月為限)。
工作內容:(一)負責食材驗收及餐點相關工作。
(二)食材之搬運、清洗、處理、烹飪、和調理等作業負責。
(三)菜餚分配、分送與搬運、剩餘菜餚與廚餘之處理。
(四)幼兒園環境清潔工作與廚房內外環境整理與設備清潔。
(五)其他用餐相關事宜及臨時交辦事宜。
(六)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勞動契約辦理。
工作地點: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小附設幼兒園
伍、薪 給:比照臺中市政府行政助理從事一般性事務者,月薪 23,800 元。
陸、錄取標準:
一、依實作成績排列,平均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評分標準參見(附件 4);備取若 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二、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電話詢問,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 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 得異議。未獲錄取者,本校不另行通知。
柒、甄選時間:109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
甄選地點: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小附設幼兒園(臺中市太平區北田路 20 號)
甄選方式:術科實作,甄選日當場每人烹飪 1 道菜餚或點心,菜單當場公布(食材由承 辦學校提供)。
注意事項:
1. 甄選日當場每人需於 1 小時內烹飪完成 1 道菜餚或點心(含烹飪完成之清潔工作)。
2. 取用材料以製作 6 人份的菜餚一盤為原則。
3. 材料選用與作法,依試場所準備之材料與器具設備製作,須切合題意。
4. 承辦學校提供之用具與器材不得有破損情事發生,如有破損照市價賠償。用具與器
5. 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否則不予計分。
6. 進入試場後,應先檢查用具設備、材料,如有問題在考試前即應當場提出,考試開 始後,不得再提出疑義。
7. 甄選試場已備妥工具,請應考者統一使用試場內工具。
8. 應考者自備工(用)具:(1)圍裙、帽;未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2)穿著規定 之深色長褲、包鞋(鞋子款式不限,以不露腳趾為主)、內須著襪;不合規定者,不 得進場應試。(3)衛生手套及口罩。衛生手套可為乳膠手套、矽膠手套、塑膠手套
(即俗稱手扒雞手套)等。
捌、報名方式:檢具下列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 1 份及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附件 1 及附件 2)(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 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無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 12 條規定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情事切結書(附件 3)。
四、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證照。
五、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請以 A4 規格製作。
六、報名時間為109 年 8 月 4 日(星期二)上午 8-10 時,報考人員請親自至臺中市太平區頭 汴國小辦公室(41150 臺中市太平區北田路 20 號)報名,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
04-22703129 轉 732。上述應徵資料請以 A4 紙張裝訂,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 理;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109 學年度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甄選代理廚工報名表
【表格自行下載使用,列印時請以 A4 紙張列印】
甄選類別:代理廚工 准考證號碼: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面半身 脫帽照片 現職機
關 身 分 證 字 號
服役
情形 □免役 □役畢 □服役中 連 絡 電 話 TEL:
手機:
地 址 電 子 郵 件
學
歷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別 起 迄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應
繳 驗 證 件
類 別 證 書 字 號 發 證 日 期 發 證 機 關 備註
□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師 證照
□其他廚師證照
經 歷
曾 服 務 之 機 關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曾服務之機關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填表人簽章: 填表日期: 109 年 8 月 日 附件 1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代理廚工甄選 黏貼證件資料表
年 月 日國民身分證
(正面)黏貼處
國民身分證
(背面)黏貼處
*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職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 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附件 2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代理廚工切結書
本人 ,切結下列情事:
□無以下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 12 條規定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情事之一 一、 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 罹患精神疾病尚未痊癒,不能勝任教保工作。
四、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擔任各該人員之情事。
本人如有以上切結不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及無條件解聘,並願負刑事責任。
此致
臺中市太平區頭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本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教保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 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附件 3
項目 監評內容 配分(分)
專業證照 (5%)
具中餐烹調技術士丙級證照核給 3 分,具乙級以上證照或廚師證核給 5 分 5
成品品評 (40%)
時間、取量、火侯及幼兒適口度(適合幼兒食用之食材大小及質地) 40 衛生項目
(55%)
個人衛生【有下列情事酌予扣分】
手部有受傷,未經適當傷口包紮處理及不可拆除之手鐲,且未全程配 戴 衛生手套者(衛生手套長度須覆蓋手鐲,處理熟食應更新手套)。
衛生手套使用過程中,接觸他種物件,未更換手套再次接觸熟食者(衛 生手套應有完整包覆,不可取出置於台面待用)。
以衣物拭汗者。
未以專用潔淨布巾、紙擦拭用具、物品及手者。
其他有違個人衛生項目。
15
烹調衛生【有下列情事酌予扣分】
使用免洗餐具者。
食材未經驗收數量及品質者。
洗滌餐器具時,未依下列先後處理順序者:餐具→鍋具→烹調用具→刀 具→砧板。
洗滌食材,未依下列先後處理順序者:乾貨(如香菇、蝦米…)→加 工 食品類(素,如沙拉筍、酸菜…)→加工食品類(葷,如水發魷魚…) → 蔬果類(如蒜頭、生薑…)→牛羊肉→豬肉→雞鴨肉→魚貝類。
切割生食食材,未依下列先後順序處理者:乾貨(如香菇、蝦米…) → 加工食品類(素,如沙拉筍、酸菜…)→加工食品類(葷,如水發 魷魚…)
蛋之處理程序未依下列順序處理者:洗滌好之蛋→用手持蛋→敲於乾 淨 容器上(可為裝蛋之容器)→剝開蛋殼→將蛋放入第二個容器內→ 檢視 蛋有無腐壞,集中於第三容器內→烹調處理。
可利用之食材棄置於廚餘桶或垃圾筒者。
烹調時有污染之情事者:(1)烹調用具置於台面或熟食匙、筷未置於熟 食器皿上。(2)菜餚重疊放置、成品食物有異物者、以烹調用具就口品 嘗、未以合乎衛生操作原則品嚐食物、食物掉落未處理等。
其他有違烹調衛生項目。
30
環境衛生【有下列情事酌予扣分】
將非屬食物類或烹調用具、容器置於工作檯上者(如:洗潔劑、衣物等,
另酒精噴壺應置於熟食區層架)。
將垃圾袋置於水槽內或食材洗滌後垃圾遺留在水槽內者。
工作結束後,未徹底將工作檯、水槽、爐檯、器具、設備及工作區之環 境清理乾淨者(即時間內未完成)。
其他有違環境衛生項目。
10
總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