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破自生之實例
林崇安
(內觀雜誌,44 期,pp. 12-15,2006.09)
說明:
破式是從對方錯誤的命題,推出錯誤的結論,使對方陷入窘境。破式最 適合用來駁斥他宗。以下以《入中論善顯密義疏》中「破自生」做例子 來說明。
◆諸法(實事)不從自生,由何理而知?
1 頌曰:「彼從彼生無少德。」
解釋:
彼正生之作用之芽,若從彼芽自體性而生者,彼如是生毫無必須生之增 上功德,因為芽之自體存有性於前因位已得故。
○攻方:芽,自之體性於前因位種子時已得嗎?
守方:同意。
攻方:芽,應毫無從自體性生之功德,因為自之體性於前因位種子時已 得故。(破式)
解釋:
諸數論師不許芽從芽生,然說芽從種子及彼自性生時,以彼二法自性是 一,故從自之自性生,以及於因位有不明顯之芽生,即彼計『自生』之 理。
○攻方:芽,從芽生嗎?
守方:為什麼?
攻方:芽,從芽的自性生嗎?
守方:同意。
攻方:芽,從芽的因位時的芽的自性生嗎?
守方:同意。
攻方:芽,應從芽生,因為從芽的因位時的芽的自性生故。因已許!(破 式)
2 頌曰:「生已復生亦非理。若計生已復生者,
此應不得生芽等,盡生死際唯種生。」
解釋:
已生而復重生者,非是正理。
若計種子生已復更生者,復以何理能遮「種子復生」而許生芽,「復生 種子」有何障礙?既無障礙,則芽、苗、莖等於此世間應皆不得生。
○攻方:芽、苗、莖等,應於此世間皆不得生,因為「種子復生」無障 礙故。(破式)
解釋:
復有餘過,彼種子應盡生死際無間而生,因為生已復需生故。
○攻方:種子,應盡生死際無間而生,因為生已復生故。(破式)
3 頌曰:「云何彼能壞於彼?」
解釋:
種子與芽二之自性二者畢竟是一,云何彼芽能壞彼種?應不能壞,如芽 不壞芽也。
○攻方:芽,應不能壞種子,因為種子與芽自性是一故。(破式)
4 頌曰:「異於種因芽形顯,味力成熟汝應無。」
解釋:
汝宗應離芽之能生因種之形色顯色外,無別芽之長短等形色、青黃等顯 色、甘酸等味,及勢力、成熟等,因為種芽體性於一切種無差別故。
○攻方:(芽之能生因)種子之形色、顯色外,應無其他芽之長短等形 色、青黃等顯色、甘酸等味及勢力、成熟等,因為種、芽體性於一 切無差別故。(破式)
5 頌曰:「若捨前性成餘性,云何說彼即此性?」
解釋:
若許「全捨前種子性,轉成餘芽位體性」,爾時說:「種子體性即是芽體 性」,云何應理?
○攻方:種子體性,應不是芽體性,因為全捨前種子性,轉成餘芽位體 性故。(破式)
6 頌曰:「若汝種芽此非異,芽應如種不可取,
或一性故種如芽,亦應可取故不許。」
解釋:
若如汝說「種芽體性於此世間非有異性者」,則於芽位應(芽)如種子 亦不可取。
或因種芽體性畢竟一故,如於芽位有芽可取,種子亦應為根識所取。
○攻方:於芽位,應芽亦不可取,因為種、芽體性於此世間非有異性故。
○攻方:於芽位,應有種子亦為根識所取,因為種、芽體性畢竟一故。
以上攻方是應成派提出破式。
7 頌曰:「因滅猶見彼果故,世亦不許彼是一。」
解釋:
種子因滅已,有彼果可見故,世間常人亦不許「種、芽體性為一」也。
○攻方:世間常人應不許「種、芽體性為一」,因為種子因滅已,有彼 果可見故。(立式)
8 頌曰:「故計諸法從自生,真實世間俱非理。」
解釋:
故汝妄計內外諸法從自生,隨於真實勝義與世間世俗俱不應理。以是聖 者破自生時,不加勝義、世俗簡別,直云「不是自生」而總破之。
故清辯論師云:「諸法不是勝義自生,有故,如有情。」所加「勝義」
簡別,誠為無用,當思考之。
○自續派:諸法,應不是勝義自生,因為有故。(立式)
○應成派:諸法,應不是自生,因為有故。(立式)
9 頌曰:「若計自生能所生,業與作者皆應一,
非一故勿許自生,以犯廣說諸過故。」
解釋:
若計果從自生,則所生果與能生因,所作業與能作者皆應一。
然彼等非一,故不應許自生,以犯此論與《中論》廣說諸過故。
○所生果與能生因(眼識與眼),應是一,因為果從自生故。(破式)
○所作業與能作者(燃木與火),應是一,因為果從自生故。(破式)
解釋:
「有自生」與「無自生」直接相違,於一邊括入,於另一邊外切,故定 許「無自生」也。
○問:自生,應是有嗎?
○問:自生,應是無嗎?
應成派答:同意。
【問答例子】
a 攻方:瓶子應是有嗎?
守方:同意。
b 攻方:瓶子應是無嗎?
守方:為什麼?
c 攻方:自性有之瓶子應是有嗎?
守方:為什麼?
d 攻方:自性有之瓶子應是無嗎?
守方:同意。
以上守方是應成派的回答,離二邊而處中道,並非全無所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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