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高中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校外獎學金申請通知單 1-1
編號 名稱 資格 成績 獎學金額 應繳證件 申請截止日
1 群園關懷協會 1.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家 庭突遭變故
1.學業成績 80 分以 上無不及格 2.操行品德優良者
5,000 元
1.線上填寫申請書、同意書、行動紀事,
及下載同意書,完成後列印並傳送,學生 若要保留請自行存檔一份,紙本送至教 務處
網址:http://www.chionyuan.org.tw/
2.105 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用國三成 績單)
3.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註冊單」影本 一份
4.近三個月戶籍謄本
5.突遭變故證明、清寒證明、特殊境遇、
災害證明、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等文 件
106.9.13
2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 育基金會
1.設籍台中市滿 1 年以上 2.低收入戶
1.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
2.操行無小過以上 處分
8,000 元
1.申請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105 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4.近 3 個月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106.10.5
3 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1.先天性顱顏患者(唇顎裂、小 耳症、半邊小臉症及其他顱 顏 畸 形 之 患 者) 經 醫 生 認 證,並開立診斷證明者 2.家境清寒
1.特殊才藝(文學、音 樂、美術、語言、
體育、科技獲個人 校際以上比賽前三 名)
2.學業平均 75 分以 上
4,000~5,0 00 元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 3.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4.申請特殊才藝者可免繳成績單,但須附 上得獎證明
5.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6.申請助學者須提供全戶綜合所得歸戶清 單及財產歸戶清單
106.09.22
7.自傳一篇(含生涯規劃 1000 字以上) (a)請說明顱顏缺陷的部位、家庭概況、成
長過程
(b)就學狀況、參加此活動及得獎感想
註:請於下課時間持校外獎學金申請通知單至教務處找陳瑜芬老師申請
明台高中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校外獎學金申請通知單 1-2
編號 名稱 資格 成績 獎學金額 應繳證件 申請截止日
4 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
1.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 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2.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 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1.學業成績 80 分以 上無不及格
2.操行品德優良者
10,000 元
1.申請書須紙本和電子檔 2.105 全學年成績單
3.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 清寒證明
106.10.20
5 財團法人月星社會福 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1.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 村里長清寒證明 須接受訪視 2.未領有其他機構補助者 3.同一家庭只能一位申請,三 年級學生必須有升學(大學)意 願
1.學業成績 80 分以 上無不及格
2.操行品德優良者無 小過以上處分
1.註冊費+
書籍費一萬 元 2.每月生活 補助金三仟 元(6 個月)
1.申請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3.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清寒證明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5.學生或監護人金融機構存簿正面影本 6.成績單要有獎懲紀錄
106.09.11
6 臺中市政府清寒優秀 獎學金
1.設籍臺中市 6 個月以上 2.家境清寒或低收或中低收入 戶
1.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甲等)以上 2.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000 元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或近三個月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老師要簽名
或蓋章)
4.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期成績單
106.10.06
7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 基金會
1.具中華民國身分
2.非家扶基金會扶助對象 3.105 年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每人工作月薪在 2
1.學業成績 75 分以 上無不及格 2.操行品德優良者
10,000 元 1.申請書、自傳字至少 500 字、教師推薦 函正本(老師要簽名並蓋章)、
2.105 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3.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106.9.22
萬 元以下
4.申請人有積極參加公益服務、學術技能 檢定或才藝競賽等相關證明影本
5.申請人或家中人員有特殊身心症狀要有 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須蓋醫院大印及醫 生印章
6.105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 料」、「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 明證本各一份
7.106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註冊單」影本 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