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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一章 通论文字或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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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一章 通论文字或语言

1 人天生宜于发出音节分明的声音——上帝既然意在使人成为一个社会 的动物,因此,他不仅把人造得具有某种倾向,在必然条件之下来同他底同 胞为伍,而且他还供给了人以语言,以为组织社会的最大工具,公共纽带。

因此,人底器官组织,天然造得易于发出音节分明的声音,这种声音就是我 们所谓字眼 wordso 不过只有声音并不能产生语言,因为鹦鹉和别的鸟类亦可 以借着学习,发出十分清晰的声音来,可是它们并无所谓语言。

2 声音必须成为观念的标志——因此,人不仅要有音节分明的声音,而 且他还必须能把这些声音做为内在观念底标记,还必须使它们代表他心中的 观念。只有这样,他底观念才能表示于人,人心中的思想才可以互相传达。

3 声音还必须是概括的标记才行——不过只有这一层,还不能使字眼尽 其功用。欲使字眼尽其功用,我们不能只使声音来表示各种观念,还必须使 各种观念各各能包括一些特殊的事物才行。因为每一个特殊的事物如果都需 要一个特殊的名称来标记它,则字眼繁杂伙多,将失其功用。为了避免此种 不利起见,语言中恰好又有进一层的好处。就是,我们可以应用概括的字眼,

使每一个字来标记无数特殊的存在。声音所以有这种巨大的功用,只是因为 它们所表示的那些观念是有差异的。因为各种字眼所表示的各种观念如果是 概括的,则那些字眼亦就成了概括的,它们所表示的观念如果是特殊的,则 它们仍是特殊的。

4 除了表示各种观念的这些名称而外,人们还用别的一些文字,来表示 简单的或复杂的观念底不存在,或表示一切观念底不存在。类如拉丁文中的 空无 Nibil,英文中的无知 ignorance,“不毛”barrenness。这些消极名词 或缺性名词都不能说是属于观念的,或表示观念的,因为它们如果表示任何 观念,则它们会成了全无意义的声音,因此,它们只是关系于积极的观念,

而表示它们底缺如的。

5 各种字眼最后都是由表示可感观念的那些字眼来的——我们如果注意 字眼是在多大程度内依靠于普通的可感的观念的,那我们就会稍进一步认识 到我们意念底起源,和知识底起源,我们还应当知道,许多文字普通虽然表 示远离感官的那些行动和意念,可是它们也都是由那个根源来的,也都是由 明显的观念转移到较抽象的意义,并因而表示那些不为感官所认识的各种观 念的。就如想象 imagine,体会 apprehend,了解 comprehend, 固执 adhere,

存想 conceive,注入 instil,厌恶 disgust,纷扰 disturbance,平静 tranguility 等等字,都是由可感事物底作用转借而来,应用在一些思想形 式上的。精神底原意为呼吸,天使底原意为使者。而且我敢说,在各种语言 中,许多名称所表示的事物虽然不是被感官所知觉到的,可是我们如果一追 朔它们底起源,就会看到,它们亦是由明显而可感的观念出发的。由此我们 可以猜想,初创语言的那些人心中所有的意念都是什么样的,都是由那里来 的。我们由此并且可以看到,即在事物底命名方面,自然亦于无意中给人指 示出他们一切知识底起源和原则来。因为我们看到,人们在用各种名称来表 示他们心中的任何作用,或不为感官所察知的任何观念时,他们爱惜用普通 熟知的各种感觉观念,来使别人较容易地存想他们心中所经验,而外面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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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的那些内心动作。他们如果得到众所共知的一些名称,来表示他们心中 的各种动作,则他们便因此有充分的材料,来以各种文字,表示他们底一切 别的观念,因为他们底观念,不外外面的明显知觉,或内心对这些知觉所起 的各种动作。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一切观念不是由外面的可感物来的,就是 由我们自己意识到的内心的元气运动来的。

6 分配——不过要想理解清楚,语言在教育和知识方面的功用和力量,

则我们还应该来考察:

第一点,在普通用语中,什么是各种名称直接所表示的。

第二点,一切名称(除了固有名称)既然都是概括性的,而且它们所表 示的不是特殊的此一事物或彼一事物,而是一类一列的事物,因此,我们其 次就应该考察,它们所表示的这些种和类究竟是什么东西,并且它们是怎样 形成的。这一层如果彻底清楚,(这是应当做到的),则我们便比较容易发 现出字眼底正当功用,语言底自然利益和缺点,以及免除字眼意义含糊和游 移的矫正方法。如果做不到这一层,则我们讨论起知识来,便不能井井有条。

因为知识既成立于命题,而且通常成立于最普遍的命题、因此,知识和文字 的关系或者要比人们所想象的较大一些。

下边我们就要考察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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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字眼底意义

1 字眼是沟通思想的必要的明显标记——人虽有各式各样的思想,而且 他们自己或别人虽然可以由这些思想得到利益和快乐,可是他们底思想都是 在胸中隐藏不露的,别人并不能看到它们,而且它们自身亦不能显现出来。

思想如不能传达,则社会便不能给人以安慰和利益,因此,人们必须找寻一 些外界的明显标记,把自己思想中所含的不可见的观念表示于他人。为了达 到这种目的起见,最繁多、最迅速的工具只有各种音节分明的声音,因为人 底声音不但容易发出,而且花样亦是很错杂的。自然既使语言合于这种目的,

因此,我们就容易存想,人们何以要利用它们来标记各种观念。不过语言所 以能标记各种观念,并非因为特殊的音节分明的声音和一些观念之间有一种 自然的联络,因为若是如此,则一切人底语言应该只有一种。语言所以有表 示作用,乃是由于人们随意赋予它们一种意义,乃是由于人们随便来把一个 字当做一个观念底标记。因此,字眼底功用就在于能明显的标记出各种观念,

而且它们底固有的,直接的意义,就在于它们所标记的那些观念。

2 谁用什么字眼那些字眼就是他底观念底明显标记——人们所以要利用 这些标记,一面为的是要把自己底思想记录下来,以便帮助自己底记忆,一 面是为的是要把自己底观念表示出来,呈现于他人之前。字眼底原始的或直 接的意义,就在于表示利用文字的那人心中的观念——不论那些观念是怎样 不完全地,疏忽地,由它们所表象(假设如此)的那些事物获得的。一个人 如同他人讲话,则他底目的是要人了解它。因此,说话底目的就在于使那些 声音,当做标记,把自己底观念表示于人。因此,字眼所标记的就是说话人 心中的观念,而且应用那些字眼(当标记用)的人,亦只能使它们直接来标 记他心中所有的观念。若非如此,则他一面可用文字来标记他底概想,一面 又可以把它们应用到别的观念上,要照这样,则字眼同时是他底观念底标记,

同时又可以不是,那就完全无意义了。字眼既是人自己发明的标记,因此,

他不能自动地用它们来标记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要是这样,字眼就不是任 何事物底标记,声音亦就全无意义。一个人并不能用字眼来标记事物中的性 质,亦不能用字眼来标记他人心中的概想;因为这些都是他们观念不到的。

只有他自己有了相当的观念时,他才能假设它们和别人心中的概想相应,他 才能用文字来表示它们。因为他若是没有观念,则字眼所标记的是他所不知 道的,亦就是毫不存在的。但是他纵然可以用自己底观念来向自己表象别人 底观念,而且用同一名称来称呼它们,可是他所称谓的那些观念仍是他自己 的,仍不是他所没有的。

3 这种情形,在日常用语中,是很必要的,因此,在这方面,智者,愚 人,学士,和无学之人底用字都是一样的(只要他们有一点意义)。一切字 眼都代表着说话者底观念,而且他用那些字眼,亦就是要表示这些观念。一 个小孩只注意到所谓黄金中的辉煌的黄色,而不注意到别的,因此,他只用 黄金一词来表示那个颜色观念,并不用它表示别的,并且叫孔雀尾中那种颜 色为黄金。另一个人在较进一步观察之后,又会在黄色上加了一种重量,因 此,他所用的“黄金”二音,又可以表示具有黄色和重量的一种复杂的实体 观念。

另一个人又会在这两种性质上,加一种可熔性,因此,黄金一名在他就 表示着一种很明亮,很重,可熔,而色黄的物体。此外,另一个人亦许除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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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再加上可展性。这些人在表示自己底观念时,都用黄金一词,不过我们 看到,各人都只能用它来表示自己底观念,并不能用它来标记他所不具有的 一个复杂观念。

4 字眼常秘密地参照一些东西——人们所用的字眼虽然就其本义讲只能 直接表示说话人心中的观念,可是人们在用它们时,要在自己心中秘密地参 照两种东西。

第一,参照于别人心中的观念——第一,人们假设他们底字眼亦可以标 记同他们接谈的那些人心中的观念,因为若不如此,则他们底谈话会全无效 果,因为同一种声音,他们如用以代表一种观念,听者又用以代表另一种观 念,那他们就等于说两种话了。不过在这方面,人们并不常来考察,他们同 他们接谈的人,心中所有的观念是否是同一的。他们以为自己所用的文字只 要契合于普通语言底固有意义,那就够了。在这里,他们假设,他们用字眼 所标记的那个观念,正确乎是同国中用同一字眼的那些有理解的人心中的观 念。

5 第二,参照于事物底实相——第二,人们并不愿意让人想自己只是在 谈说自己底想象,而不是在谈说事物底实况,因此,他们永远假设,他们底 字眼代替着事物底实相。不过这一层多半又牵涉于各种实体和其名称,正如 前一种多半关涉于简单的观念和情状似的,因此,我们可以在后来专门研讨 混杂情状和实体底名称时,再来详尽地讨论应用文字的这两条途径。不过我 在这里还可以说,我们如果使字眼不代表心中的观念,而代表别的东西,我 们就误用了字眼,使它们底意义必然陷于含糊和纷乱。

6 通用字眼可以立刻刺激起观念来——关于字眼我们还可以作进一层的 研究。第一,字眼既然直接标记人底观念,并且因为能成为传达观念底工具,

使人们互相表示自己胸中的思想和想象,因此,因为恒常习用之故,一些声 音同它们所代表的观念之间,便发生强固的联系,使人们一听到那些名称,

就会立刻生起那些观念来,好象产生它们的那些物象真正触动了自己底感官 似的。

7 人们常用无意义的字眼——第二,字眼底固有的直接的含义,就是说 话者心中的观念。可是我们虽从摇篮中起,就因为习惯之故,学得了完全清 晰的声音,使我们底舌根可以立刻说出它们来,使我们底记忆永远保存住它 们,可是我们并不永远能细心考察它们底完全的意义。因此,我们就常看到,

就是那些想仔细思考的人们,其思想亦多半着重在文字上,而不甚着重在事 物上。不但如此,而且因为许多字眼是在学得观念以前就学会的,因此,不 但是儿童,就是一些成人,说起话来,亦只如鹦鹉一样,因为他们只学会那 些声音,并不知道它们底意义,但是字眼只要有功用和意义,则声音和观念 之间,必然有恒常的联络,而且可以指示出,此一个就表示着彼一个。我们 如不能这样应用它们,则它们只不过是一些无意义的喧声。

8 它们底意义完全是由人调动的——我们已经说过,各种字眼因为习用 之故,可以恒常而迅速地在人心中刺激起一些观念来,因此,人们会想象它 们中间有一种自然的联系。不过我们很容易看到,它们所指示的是人们底特 殊观念,而且它们底含义完全是可以随人意转移的,因为我们虽然以为它们 是某些观念底标记,可是有时我们竟然不能用它们来在他人心中刺激起那些 观念来。任何人都有一种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任意使各个字眼来表示自己 心中的观念,因此,别人虽与我们用同一的字眼:可是我们并没有权力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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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心中发生那些字眼所表示的同一的观念,因此,伟大的奥古士都 Angust 虽然具有统治世界的权力,可是他承认自己不能创造一个新拉丁字。

那就是说,他在他底人民底口中和普通语言中,并不能随便指派某个音应表 示某个观念。自然,普通的习惯,可以借着一种默然的同意,在一切语言中,

使某些音专表示某些观念;因此,那个音底意义便会大受限制,而且人们说 话时,若非用它来表示那个观念,他就会说错话。不但如此,而且我可以说,

一个人底字眼在听者心中所刺激起的观念,如果不是他用这些字眼所表示的 那些观念,则他底说话会全无意义。因此,一个人在运用字眼时,他底意义 如果与普通的意义有别,如果与和他交谈的那个人底特殊意义有别,他一定 会有不利的结果。可是无论如何,我们仍然看到,在他运用那些字眼时,那 些字眼底意义仍然限于他自己底观念,并不能标记别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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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普通名词

1 字眼底大部分都是概括的——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特殊的事物,因 此,人们或者会想,字眼既与事物相契,所以它们亦应该是特殊的(据其意 义而言)。不过我们所见的,恰与此相反。一切语言中大部分字眼都是概括 的名词,这亦并不是疏忽或偶然底结果,乃是理性和必然底结果。

2 每一个特殊的事物万不能各有一名——第一点,每一个特殊的事物并 不能各有一个特殊的名称。因为字眼所以有意义和功用,既是因为心中的观 念和表示观念的那些声音有一种联系,因此,在应用各种名称于各种事物时,

人心必须对各种事物有清晰的观念,而且必须保留各个事物底特殊名称,使 那个名称专属于那个观念。不过人类底才具并不能对我们所遇到的一切特殊 的事物都形成清晰的观念,并且把它们保留起来。人所见的每一鸟,每一兽,

触动感官的一草一木,亦并不能在容量广大的理解中,各各找到一个地方。

自然我们听说,有的将领们能对全军兵士,一一指名称呼,不过这虽是一种 特殊惊人的记忆,可是我们仍然易于看到,人们为什么不曾想以特殊的名称 来称呼羊群中的每只羊,或在他们头上飞翔的每个乌鸦,何以更不曾想用特 殊的名称,来称呼自己所遇的每一树叶,每一沙粒。

3 这样亦并无用处——第二点,这纵然是可能的,亦并没有用处,因为 这样就不能达到语言底主要目的。各种特殊事物底名称,如果不能供人用以 传达彼此底思想,则人们虽有一大堆名称,亦就无济于事了。人们所以学习 各种名称,并且用它们同人接谈,原意只是要让人了解自己。不过要想使人 了解自己,我们底语言器官所发出的声音必须刺激起他人心中的观念来,而 且所刺激起的观念还必须和我发那个音时心中所指的观念是一致的。不过各 个名称如果只能用于单我一个人心中对之有观念的特殊的事物上,则这事是 不可能的,因为我心中所注意到的特殊的事物,并不必都是别人所熟习的,

因此,那些事物底名称,在别人是毫无意义,而不可理解的。

4 第三点,我们纵然承认这是可能的(我觉得是不可能的),可是每一 个特殊的事物有了一个特殊的名称以后,亦不能在推进知识方面有多大进 步。因为知识虽然建立在特殊的事物上,可是只有借概括的观察,才能有所 扩大。既然要有概括的观察,则各种事物必然要分为种类,并且有概括的名 称才行。因此,这些事物和其名称,便纳入某种范围中,而且若非人心能以 容受,情形在所必需,则它们底数目便不必时时加多。因此,人们大部分便 安于普通的事物分类;但是为了方便之故,人们还一样可以用固有的名称,

来分辨特殊的事物。因此,人在自己底那一个种内(人类中),便常常应用 固有的名称,使各人有各人底特别称呼,因为在人类中,人们常要与同类交 往,而且常要提到特殊的人们。

5 什么事物具有固有的名称——除了各人以外,国家,城市,河流,山 岳以及相似的地理分划,亦常有特殊的名称,而它们所以如此,亦是因为同 一的理由。它们都是人们寻常需要特殊标记出的,而且是要在会议中向对方 表示出的。我们如果常常因为某种原故提到特殊的马,亦如常常提到人一样,

则我们在马方面,亦当如在人方面,有很惯熟的名称。因此,并赐福乐 Bucephalus(原义为牛头马,是亚历山大的战马)一词亦可以同亚历山大 Alexander--名,一样常为人所用。因此,我们常见,赛马者常用固有名称,

来区别他们底马,就如他们用固有名称,来区别他们底僕人似的。因为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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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中间,常需要提到此一匹马,或彼一匹马(在它们不在眼前时)。

6 概括性的文字是怎样形成的——其次的问题就是要考察,概括性的文 字是怎样形成的,因为一切存在的事物,既都是特殊的,那么我们怎样能得 到概括性的名词,或者说,我们在哪里发现它们所表示的(假设如此)那些 共同性质呢?字眼之所以成为概括的,乃是因为它们被人作为概括观念底标 记。观念之所以成为概括的,乃是因为人们把它们从时间,空间的特殊情节,

以及决定它们成为或此或彼的特殊存在的其他观念分离开。借着这种抽象方 法,它们便能以表象一个以上的多数个体。其中的各个体既都与那个抽象观 念互相契合,因此,我们就说它是属于那一类的。

7 不过要把这一层推论得更为清晰一点,则我们还正不妨追寻我们意念 和名称底起源,而且可以察看,我们进行时循着什么次序,我们是用什么步 骤,由婴儿时起,扩大了我们底观念。分明不过的是:儿童们对他们所接谈 的那些人所生的观念(我们是专举这一例),亦正同那些人一样,都只是特 殊的。乳母这一观念,同母亲这一观念一样,都是他心中所亲切地形成的,

而且它们正如图画似的,亦只表象着那些特殊的个人。他们原始给与这些观 念的各种名称,亦只限于那些个人自身,而且儿童们所用的乳母,妈妈等名 称,亦只限用于那些个人。后来时间长了,认识多了,他们又会看到,世界 上还有许多事物,而且那些事物又因为在形相和别的一些性质之间,有共同 的契合之处,因而同他们底父母以及和他们惯熟的人们又相似,因此,他们 又形成可以包括许多特殊事物的一种观念,他们于是就跟着别人,给那个观 念以人类这个名称。因此,他们就得到一个概括的名称和一个概括的观念,

不过在这种过程中,他们并未曾有任何新的创造,他们亦只是把彼得 Peter,

詹姆士 James,玛丽 Mary,真旎 Jane 等复杂观念中的特殊成分省掉,只把它 们共同的成分保留下来。

8 儿童们既然渐渐获得了“人”这个概括名称和观念,因此,他们就容 易由同一途径,进到更概括的名称和意念上。因为他们看到,许多事物虽然 和他们底人底观念不同,而且不能包括在那个名称以内,可是它们仍有许多 性质同人相似,因此,他们就把这些性质保留起来,形成另一个更概括的观 念。他们又给了这个观念以一个名称,因此,他们又造成一个含盖性更大的 名词。不过这个新观念所以能形成,并非因为他们添了些什么东西,只是因 为他们把人这一名称所表示的形相和别的一些性质除去,而把“动物”一名 所包括的身体,生命,感觉和自发运动,保留下来。

9 概括性的名称只是抽象的观念——人们在原始形成概括性的观念和概 括性的名称时,确乎是由于这种途径的。这一点是很分明的,并不用别的证 明,我们只须一考察自己或他人,看看他们在知识方面的心理进程如何就是 了。人们如果以为概括性的事物或意念,不是由较特殊事物底复杂观念抽象 而得的,割裂而得的,则我恐怕他们再不知向何处去找寻这些观念。人如果 不信,则他可以先反省反省,然后再告我,“人”一观念同彼得和保罗等观 念怎样分别,马一观念同并赐福乐一观念怎样分别;它们所以有分别,是否 因为在前一种观念中把特属于各个体的成分去掉,只把特殊的复杂观念(属 于特殊存在的观念)中那些共同的成分保留下来?至于人和马二名所表示的 复杂观念,我们如果再把它们所差的地方除去,把它们所同的地方留下,然 后以所留下的成分做为一个新的独上的复杂观念,并且给它以动物一名,则 我们便有了一个较为概括的名词,而且这个名词不但包括了人,还包括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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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活物。我们如再把动物观念中的意识和自发的运动去掉,而以所余的身体,

生命,营养等等简单观念做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则这个观念更会概括,而且 我们亦可以用更含盖的“生物”一名来称呼它。这一层是很明显的,并用不 着再多讲;我们只可以说,人心还可以由此途径进到“物体”,“实体”,

“存在”,事物等等表示任何观念的那些普遍的名词。总结起来说,经院中 聚讼纷纭的所谓属事类和物种的那个问题(经院以外,人们就不理会注意这 问题),只是一些具有名称而含义或宽或狭的抽象观念。在这些观念中,有 一种恒常不变的情形,就是,每一个较普通的名词所表示的观念,只是那个 大观念中所包含的任何小观念底一部分。

10 为什么人们常应用“事类”来下定义——我们由此可以看到,人们在 给各个字眼下定义时(所谓定义就是表明它们底含意),何以常要用事类,

或进一级的概括名词。这种做法并非由于不得己,只是为了省却麻烦,免得 一一列举事类(或进一级的概括名词)中所含的那些简单观念,或者因为自 己不能列举,故意来避免羞耻。不过以事类和种差 differentia(这些学术 上的名词虽是由拉丁文来的,可是它们很恰合于它们所表示的这些观念,所 以我仍用它们),来下定义,固然是一条捷径,可是我想它或者不是最好的 方法。至少我可以相信,它不是唯一的,绝对必需的途径。因为我们所以要 给名词下个定义,原是要想借文字使他人了解所定义的那个名词所表示的观 念,因此,要下定义,最好是把那个名词中所含的那些简单观念列举出来。

人们所以不事列举,而习于应用进一级的概括名词,那并非由于必然,亦不 是说由此更为明白,乃是为的迅速敏捷的缘故。我想,一个人如想知道“人”

字所表示的观念,而且你又告他说,人是一个有广袤的实体,他有生命,有 意识,有自发的运动,有推理能力,则我想,那个人一定会了解人字底意义,

一定会明白知道人字所表示的观念,而且了解的程度,至少亦可以比你说人 是一个有理性的动物时一样。因为“有理性的动物”一词仍可以借动物一词 底各种定义,如生物,实体之类,分化成上边列举的那些观念。我这里解释 人字时所用的定义仍是经院中通常的定义,这个定义虽或不是最精确的,可 是亦可以供我们现在的用途。在这个例证中,人们可以看到,所谓“定义必 含事类和种差”的那个规则是从那里起的,这个例证已经明白地给我们指示 出,这个规则并不是必然的,而且我们纵严格地遵守它,亦并无多大利益。

因为所谓定义只是用别的一些文字来解释一个文字,使人了解那个文字底意 义或其所表示的观念,可是语言并非按照论理学底规则创造出的,因此,每 一个名词底意义并不能都精确明白地为其他两个名词所表示。经验已经明白 指示我们这一点,而且创立这个规则的人们,亦并不能首尾一贯,他们所下 的定义很少能够契合这个规则。不过关于定义,我们可以在下一章详为解说。

11 总相和共相只是理解底产品——再返回来说概括的名称,则我们又看 到,总相和共相不属于事物底实在存在,而只是理解所做的一些发明和产物,

而且它所以造它们亦只是为自己底用途,只把它们作为一些标记用,——不 论是字眼或观念。我们已经说过,字眼所以成为概括的,只是因为它们是概 括观念底标记,而且可以无分别地应用在许多特殊的事物上;我们还说过,

观念所以成为概括的,只是因为它们能表象许多特殊的事物,不过各种事物 自身并没有普遍性,而且那些字眼和观念底意义虽是概括的,可是各种事物 底存在都是特殊的。因此,我们如离了个体,则所余的共相只是我们自己底 产物,它们所以有概括的性质,只是因为它们可以被理解所变化,来指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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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象许多个体。因为它们所有的意义,不是别的,只是人心在它们上所加的 一种关系。

12 抽象的观念形成了事类和物种的本质——其次的问题,就是要考察,

概括性的名词所有的意义是什么样的。因为我们一面看到,它们并不只表示 一个特殊的事物,因为要是那样,它们就不是概括的名词,而成了特指的名 称。而在另一面,则我们又看到,它们亦并不表示一种复数,因为要是如此,

则抽象的人字与人们二字便会表示相同的东西,而文法学者所谓数目底区 分,亦就多余而无用了。因此,概括性的名称所表示的,只是一类的事物,

而它们所以能够如此表示,都是因为它们各各是人心中抽象观念底标记。许 多事物如果都同这个观念互相符合,则它们便归类在那个名称以下,或者也 可以说是属于那一类的。因此,我们看到,所谓种差底本质,并不是别的,

只是一些抽象的观念。任何事物所以属于某一种,只是因为它有那一个种底 本质,而它所以配得到那个名称,亦只是因为它能同那个名称所表示的观念 互相契合,因此,具有那种本质,和具有那种契合,就是一回事;因为属于 某一个种,和有权利配称为某一个种,那正是一回事。就如说,“要当一个 人”,或“属于人种”,正和“有权利配称为人”,是一回事。同样,要当 一个人,或属于人种,亦正和具有人底本质是一回事。我们知道,任何事物 如果不与人字所表示的那个抽象观念互相契合,则它不能成为一个人,亦不 配有人底名称。同样,任何事物如果不具有人种底本质,则它亦不能成为人,

亦不配有人底名称。因此,我们就可以断言,那个名称所表示的那个抽象观 念,和那个种底本质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就可以说,物种底本质,和事物 底分类,都只是理解底产品,因为只有它能抽象,能形成那些概括的观念。

13 它们虽是理解底产品,可是亦以事物的相似关系做基础——人们并不 要以为我忘了,自然在产生事物时,曾经使它们有些互相赘似,更不要以为 我否认这一层。这种情形在各方面都是显著不过的,尤其在动物,和以种子 来繁殖的一切事物方面,更为显著。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说,能给它们进行分 类命名工作的,仍是理解,因为理解可以在事物中间发现出相似性来,做成 概括的抽象的观念,把它们保留在心中,并且给它们立下名称,以为事物底 模型或形式。因为形式底本义正是这样的;各种存在着的特殊的事物如果与 那个形式互相契合,则它们便属于那一种,得到那个名称,并且归在那一类 里边。因为我们如果说,“这是人,那是马;这是正义,那是残忍;这是表,

那是背心;”则我们所做的亦只是把各种事物归在那些不同的种名下面,因 为我们看到,它们同那些名称所标记的那些抽象观念正相契合。各种名称所 标记的那些种底本质,只是人心中的抽象观念;这些观念就在存在的特殊事 物和分类它们的那些名称中间,形成一种纽带。任何时候,概括性的名称如 果同特殊的事物发生了联系,则连接它们的媒介,只有这些抽象的观念。因 此,我们所分别,所称谓的那些种差底本质,一定不是别的,一定只是我们 心中那些精确的抽象观念,因此,人们在实体方面所假设的那些实在本质,

如果同我们底抽象观念不一样,则它们便不能成为事类底本质,以供我们分 别事物之用。因为两个事类正可以成为一个事类,正如两个不同的本质可以 成为一个事类底本质一样。因此,我们可以问,马或铅的变化,有哪一种不 可以使它们成为另一个事类,而不再为马或铅呢?我们若以抽象的观念,来 决定事物底事类,则这个问题是容易解答的。但是人们如果在这方面,想以 假设的实在本质,来指导自己,则我猜想,他们一定会迷惑而不知所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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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一定不会知道,一种东西在什么时候,确乎已经不是一匹马,或不是一块 铅。

14 每一个独立的抽象观念是一个独立的本质——我虽然说,这些本质和 抽象的观念(它们是各种名称底尺度,和事类底界限)是理解底产品,可是 人们并不必惊异这种说法,因为他们一经考察,就会知道,至少那些复杂的 观念,在各个人都不一样;它们所合的简单观念,在此人和彼人间并不一样。

因此,在此人认为是一种贪恋,在彼人就认为不是。不但如此,即在实体方 面,抽象的观念虽似乎是由事物本身来的,可是它们亦并不经常是一致的。

不但如此,即在我们最习见习知的那些物种间,抽象观念亦是不一致的。因 为人们常问,妇人生出的胎儿是不是一个人;而且他们竟然辩论,人是否应 该养育它,并给它施洗礼。如果人这一个名称所表示的抽象观念或本质,是 自然底产品,而不是理解在不确定的方式下所造成的简单观念的集合体,而 不是被理解所抽象所命名的一种东西,则这个问题是不会发生的。因此,在 实际上,每一个独立的抽象观念就是一个独立的本质,而且表示那些独立观 念的各种名称,亦就是根本不同的一些事物底名称。因此,圆形之本质上同 椭圆不一样,正如绵羊和山羊之本质上不一样似的,雨和雪之本质上不一样,

正如水和土之本质上不一样似的。因此,任何两个抽象观念,只要在任何部 分互相差异,而且各有一个名称,则它们便形成两个物种,而且这两个物种 之在本质上互相差异,正如世界上最远隔,最反对的两个东西一样。

15 实在的和名义的本质——但是有些人们既然认为事物底本质是完全 不能认识的(自然亦不是没有理由),因此,我们正不妨来考究一下本质一 词底各种含义。

第一点,所谓本质可以当做是任何事物底存在看,而且物之所以为物,

亦就全凭于它。因此,事物底内在组织(这在实体方面往往是不能被人认识 的),就是可感性质所依托的,因此,它就可以称为本质。本质一词底原义 亦正是如此的,这由其字源就可以推知。因为本质 essentia 一词原义就是存 在。我们在谈说特殊事物底本质,而不给它们以任何名称时,则我们所用的 本质一词还是指的这种含义。

第二点,经院中因为忙于探究并辩论事类和物种的缘故,因此,本质一 词几乎失其原义。因此,“本质”一词就不用于事物底实在的组织,而几乎 完全用于类和种的这种人为的组织。自然,人们也往常假设物种有其实在的 组织,而且我们亦分明知道,一定有一种实在的组织,然后共存的简单观念 底集合体才有所依托。不过我们分明看到,各种事物所以归在某某“种名”

下边,只是因为它们同那些种名所表示的抽象观念相契合,因此,事类或物 种底本质,并不是别的,只是那些类名和种名所表示的那些抽象观念。普通 所用的本质一词,多半指这种含义而言。这两种本质,我想一种正可以叫做 实在的本质,另一种正可以叫做名义的本质。

16 名称和名义的本质间之恒常联络——在名义的本质和名称之间,有一 种很密切的联系,因此,任何物种底名称所指的特殊存在,都有这种本质,

而且它正因为有这种本质,才能和那个名称所表示的那个抽象观念互相契 合。

17 要假设物种是被实在的本质所区分的,那并没有用处——如果我没有 错误的话,则我似乎记得,关于有形实体(单指这些实体)底实在本质人们 曾有两种意见。有一些人是用本质一词表示他们所不知道的一种东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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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宇宙间有一定数目的本质,一切自然的事物都依此以生,而且各种事物 只因精确地具有这些本质,才能成为此一种或彼一种。这是一种意见。另有 一些人以为一切自然事物中的不可觉察的各部分虽有一种实在的,不可知的 组织,可是我们所以能分别它们,所以能按照需要把它们分种列属,并给它 们以共公名称,只是凭借于由那种内在组织所流出的一些可感的性质。这是 另一种意见,是比较合理的。我想前一种意见最能淆乱我们关于自然事物的 知识。因为它虽然假设这些本质只是有定数的一些模型或形式,而且假设一 切存在的事物都受此模型底陶冶,并且都平均具有这些本质,可是我们看到,

在一切种动物中常有妖怪胎产生,而且在人类方面,亦有易子 change-

ling,或别种奇怪的产物,常常难和这种假设相契。因为两种事物如果精确 地具有同一的实在本质,则它们便不应该有差异的性质,正如两个形相在共 同具有圆形底同一的实在的本质时,不应该有差异的性质一样。我们纵然没 有别的理由来反对这个假设,可是它既然一面假设事物底本质是不可知的,

一面又假设这些本质能区分事物底种,这就足见这个假设是完全无用的,并 不能有助于我们底知识底任何部分。因此,只有这一种理由,我们亦可以废 弃这一种假设,而自安于我们知识所能达到的那些物种底本质。不过我们在 认真考察之后,就会知道,这些本质,只是我们用独立的概括名称所标记的 那些抽象的复杂观念。

18 实在的和名义的本质,在简单的观念和情状方面是同一的,在实体方 面是差异的——我们既把本质分为名义的和实在的两种,因此,我们可以进 一步说,在简单观念和情状方面,它们永远是同一的,在实体方面,它们是 永远差异的。就如空间被三条线所围后所成的形相,既是一个三角形底名义 本质,亦是它底实在本质,它不但是那个概括的名称所表示的那个抽象观念,

而且亦正是事物底本身存在,亦正是事物底一切性质所依的那种本质,亦正 是那些性质完全不能离开地联合着的那种本质。不过说到我指上这个指环,

则形成它的那一团物质便完全同三角形两样,在这方面,那两种本质是显然 有别的。因为黄金底颜色,重量,可熔性,确定性,等等性质,所依靠的微 妙部分底实在组织,才使那团物质成为黄金,使它有权利得到黄金底名称,

这个名称就是黄金底名义的本质所在。因为任何东西底性质如果与那个名称 所标记的那个复杂的抽象观念不相契合,就不能叫做黄金。不过特属于实体 方面的这些本质底分类,我们在以后考察实体底名称时,还有机会来详细讨 论它。

19 本质是不生不灭的——人们说,本质是不能生,不能灭的,因此,我 们更能看到,附有名称的那些抽象观念正是本质无疑(如前所说)。如果事 物底实在组织是事物底本质,则它便不能是不生不灭的,因为那种实在的组 织是和事物同始同终的。除了造物主以外,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要变化的。

至于我们所熟悉的,所归类的,所命名的那些事物,则更是易于变化的。因 此,今天的草明天亦许就成了羊身上的肉,而且在几日以后,亦许就成了人 身上的部分。在这些变化中,我们分明看到,它们底本质——就是各种事物 所依靠的那种组织——是同它们一同毁坏,一同消灭了的。但是特殊的事物 虽然极易变化;可是我们如果把人心中所确立的观念(附有名称的)作为事 物底本质,则它们通常被人假设为恒久不变的。因为亚历山大和并赐福乐不 论变成什么,而“人”和“马”所表示的那些观念仍披人假设为终久不变的,

因此,那些物种中的各个体不论如何变化,可是那些物种底本质仍是完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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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毁坏的。借着这个方法,物种底本质就可以不需要同种中任何个体底存在,

而能安全完整,毫无变化。因此,世界上纵然到处找不到一个圆形(这个形 相或者并不曾在任何地方精确地画出来),而圆形一名所标记的观念并不能 因此失掉其存在,它仍然可以做为一个模型。来决定:我们所遇的特殊形相 中,哪一个配称为圆形,哪一个不配,它仍然可以指示出哪一个有哪一种本 质,属于哪一个物种。自然中虽无所谓独角兽和人鱼,可是我们既然假设这 些名称代表着复杂的抽象观念,而且那些观念并没有合着矛盾,则人鱼底本 质和人底本质是一样可以了解的,而且独角兽底观念亦正同马底观念是一样 确定,一样稳坚,一样恒常的。由上边所述的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本质底 不可变说,就可以证明,本质只是抽象的观念;而且这种学说是建立在这些 观念和标记它们的那些声音间之关系上边的。

同一的名称只要仍继续具有同一的意义,则这种学说常常是真的。

20 总摄前义——总结起来说,关于事类和物种以及它们底本质,我们一 场大辩论底主旨不外是这样:人既然形成抽象的观念,并且把它们确立在心 中,各各给以一个名称,因此,他们就可以一堆一簇地来考察它们,谈论它 们,因此,人们底知识就较容易进步,较易于传达。人们底文字和思想如果 只限于特殊的事物,则知识底进步是很迟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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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简单观念底名称

1 简单观念,情状和实体底名称,各有一种特殊之点——我虽然说过,

一切字眼所直接表示的,只有说话者心中的观念,可是我们在进一步观察之 后,就会看到,简单观念,混杂情状(各种关系在内),自然实体,等等底 名称,都各有一些特点,而且互不相同。例如:——

2 第一点,简单观念底名称和简单实体底名称可以告知我们一种实在的 存在——第一点,简单观念和实体两者底名称,不但直接表示心中的观念,

而且报告一种实在的存在,因为它们底原始模型正是由这种存在所托出的。

至于混杂情状底名称,则终止于心中的观念,而不使我们底思想再往前进一 步,我们在下一章中。就可以较详细地看到这一层。

3 第二点,简单观念和情状两者底名称,常常表示实在的和名义的两种 本质——第二点,简单观念和情状底名称不止表示其种属底名义的本质,而 且永远表示其实在的本质。至于自然实体底名称,则只表示那些物种底名义 的本质,而很少表示别的东西。在第六章专论各实体底名称时,我们将会看 到这一层。

4 第三点,简单观念底名称是不能定义的——第三点,各简单观念底名 称是不能定义的,一切复杂观念底名称是可以定义的。据我所知,人们向来 未曾注意到,某些文字是能定义的,某些文字是不能定义的。人们因为缺少 这种注意所以他们在谈论中便发生很大的争执和疑难来。因此,有的名词本 来不能定义,可是人们偏要在这方面要求定义。又有的人们以为自己只应当 用一个较概括的名称和一种限制(若以学术名词来讲,就是类和种差)来解 释一个字,而且他们也就自足于这种解释,实则就按这个规则来形成定义,

而听到它的人亦并不能比未听时较明白地概想到这个文字底意义。因此,我 想,我们如果指示出,某些文字能可以定义,某些文字不能定义,并且指示 出一个好定义怎样可以成立,则这种做法亦并非与题旨全不相干的;不但如 此,而且这种做法很能阐明这些标记和观念底本性,因此,我们正该加以特 殊考察。

5 如果一切文字都是可以定义的,则定义底过程将会无限——我们如果 承认一切名称都可以定义,则我们必然会陷于无限定义底过程中。因为一个 定义中所合的名称如果还得用另一个名词来定义,则我们将在哪里停顿呢?

不过我现在并不想用这种理论来证明,一切名称不能都有定义。我只打算根 据上观念底本性,和观念底意义,来指示出,什么名称是能定义的,什么名 称是不能定义的。并且打算指示出这些名称都是什么样的。

6 什么是定义——所谓定义,“只是以一些不同义字来指示另一个文字 底意义。”我想,这一层大家会承认的。文字底意义既然只是应用文字的那 个人用它们所表示出的那些观念,因此,说话者如用一些文字把某个名词所 标记的自己心中的观念,呈现于他人眼前,使别人看到它底意义,则那个名 词底意义可以说是指示出的,那个文字可以说是有了定义的。定义底唯一功 用和目的就在于此;而且定义底好环,亦以此为唯一的尺度。

7 简单的观念为什么不能定义——我们既然立了这个前提,因此,我就 可以说,简单观念底名称(只有这些)是不能定义的。因为一个定义所合的 各种名词既然表示着“几个”观念,因此,它们万不能在一起表示一个全无 组合的“单纯”观念。因此,简单观念底名称是不能定义的,因为所谓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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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以一些不同义字来指示一个文字底意义。

8 举运动为例——人们因为在自己底观念和名称方面,未曾看到这层区 别,因此,经院中便发生了一种奇特的玩意。这一层,我们可以从他们对少 数简单观念所下的定义中看得到。(我们所以说少数),因为说到大部分的 简单观念,即在那些定义大师们亦是略而不提的,而他们所以如此,亦只是 因为那些观念根本是不能定义的。不过就他们已下的定义看来,人底机智还 能发明出更好的无意义的定义来吗?他们有一个定义说,“是一个有能力的 存在物底现实——只在其有能力的范围以内。”The act of a being in power,

as far forth as in power,我想纵然有一个有理性的人,如果不曾熟悉这 个著名的谬谈,则他亦不会猜着这个定义是解释哪一个字的。如果杜莱 Tully 向一个荷兰人问 beweeginge(运动)是什么意思,而且那个荷兰人如果又以 自己底语言答他说,运动“是一个有能力的存在物底现实——在其有能力的 范围以内”Actus entisin potentia quantanus in potentia。则我可以问 任何人,他是否能想象自己了解了 beweeginge 一词所表示的意义,他是否能 猜着荷兰人在用那个声音时,心中所有的那个观念?或要向人表示出的那个 观念?

9 现代的哲学家虽然竭力想摆脱了经院中的胡言,而说较有意义的话,

可是他们既借解释简单观念底原因,或借别的方法,来定义简单的观念,因 此,他们仍是一样不成功的。原子学者虽然给运动下定义说,“它是由一地 到另一地的经过”,可是他们所做的,不是只以一个同义字来代替另一个字 吗?因为经过不就是运动么?我们如果再问他说,经过是什么,则他们不是 仍得以“运动”来定义它么?因为我们如果可以说,运动是由此处到彼处的 一个经过,则我们亦照样可以说,经过是由此处到彼处的一种运动,两个定 义是一样不适当,一样无意义的。这只是翻译,并不是定义,因为我们只是 把两个同义字互相掉换着。两个同义文字如果有一个是熟知的,则它自然亦 可以使我们发现出未熟知的那个字所表示的观念,不过这却不是定义。我们 如果说这是定义,则在字典中每一个英国字都可以说是相关的那个拉丁字底 定义,因此,motion 亦正是 mottus 底定义。笛卡尔派虽然说一个物体表层 底各部分如果继续同别种物体表层底各部分接触,那就是运动,可是我们在 仔细考察之后,就会看到,这亦一样不是好的定义。

10 以光为例——道遥学者对于简单观念还有另一个定义,就是说,“光 是一种可见物底现实——只在其可见的范围以内”。这个定义虽然比运动底 定义不是更为荒谬,可是我们更容易看明白它底无用和无意义。因为人只要 一反省自己底经验,就会相信,这个定义并不能使盲人稍为了解光这个字底 意义;至于“运动”底定义,则在乍看之下,并不是那样无用,团为它可以 逃了这个试验方法。“不过它仍是无用的”,因为这个简单观念,既是由触 觉和视觉两者来的,因此,我们便不能指示出有任何人,可以只借运动一名 底定义,来得到这个观念。又有的人们说,光是迅速地打动眼底的一大些小 粒子,这话自然比经院中人们说得稍为有点意义。不过人们如果原来不知道 光,则他们纵然完全了解了这些文字,亦不能明白光这一字所表示的观念。

这个正如你告人们说,光不是别的,只是一大些小网球,神仙们整日家用拍 子把它们向有些人(在他们经过别人时)底头上打击似的。因为我们纵然承 认这种解释是正确的,可是光底原因底观念纵然精确,亦并不能把光本身底 观念传达给我们,因为光本身是另一种特殊的感觉。这个亦正同锐利钢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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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相观念和运动观念,不能把它所引起的痛苦观念给我们似的。因为感觉底 原因,和感觉自身(在一个感官底简单观念方面),完全是两种观念,而且 这两种观念之互相差异,互相远隔,是世界上任何两个观念所不能及的。因 为一个人底眼如果受了黑内障而失明,则笛卡尔底小粒虽然尽管打动他底网 膜,而且他虽然亦明白什么是小粒,什么是互相冲击,他亦不能得到任何光 底观念,或近似的原东西。因此,笛卡尔派就分别有两种光,一种光就是我 们感觉底原因,一种光就是它所生的观念,就是真正所谓光。

11 再继续解释,简单观念为什么不能定义——我们已经说过,简单的观 念只能得立于物象经过各自的通路后在人心上所生的印象。如果它们不是这 样进入人心的,则人们虽用尽全世界底文字来解释、来定义,任何名称,亦 不能使我们生起那个名称所表示的那个观念。因为文字只是声音,因此,它 们所产生的简单观念只限于那些声音自身底观念;而且它们所以能刺激任何 观念,只是因为它们同它们寻常所表示的那些简单观念间有一种人为的联 系。人们如果别有高见,则他可以试试,是否有任何文宁可以使他知道夙梨 底滋味,使他对于那种精美果实底上味得到正确的观念。他底记亿中如果保 存着任何相似的滋味观念,而且那些观念是从他所尝过的可感的物象印在他 底记忆中的,则你如果告他说,夙梨底滋昧同那种滋味相近,则他在心中亦 可以约略体会到那种相似性。不过这并非借定义给我们产生那个观念,这只 是用熟知的名称来刺激起别的简单的观念来。而且这些观念同那种果实底真 正滋味是十分差异的。在光和颜色,以及其他一切的简单观念方面,亦是同 样情形,因为声音所附的意义,并非自然的,只是附加的,任意的。任何光 或红底定义亦不足以给我们产生出光或红底观念来,正如光或红这两个字音 不能产生出这些观念来一样。因为你如果想用声音(不论如何组织)来产生 一个光底观念或色底观念。那正如同想使声音成为可见的,或使颜色成为可 闻的一样,那正如同想使耳官来营其他一切感官底职务一样。这就如同说,

我们可以用耳来尝味,品香,辨色似的。这种哲学,只可以应用于僧柯磐舍 Sancho Panca,因为他只听说达尔生旎。Dalcinea 就能看到达尔生旎(——

见 Cervantes“吉诃德爷传”,按僧柯系吉诃德的侍从)。因此,人如果不 曾借着固有的进口在心中接受了一个“文字”所表示的简单观念,则别的文 字和声音虽然按照定义底规则组合起来,亦从不能使他了解那个“文字”底 意义。唯一的方法只有使适当的物象同他底感官相接触,并且使他生起那个 久已听说过的观念。有一个盲人颇为勤敏,他曾经劳心费力捉摸可见的物象,

并且应用书中或朋友们底解释企图来了解他常常听到的光和颜色等等名称。

有一天他就自夸说,他了解了朱红底意义。因此,他底朋友就问他说,究竟 什么是朱红?那个盲人就答复说,朱红正仿佛号筒底声音!我想,一个人如 果想用定义或一些解释的文字,来了解任何其他简单观念底名称,则他所得 的结果,亦正和这个盲人一样。

12 在复杂观念方面,正有相反的情形,类如雕象和虹就是——在复杂的 观念方面,情形便大不一样,它们既是由一些简单观念所组成的,因此,一 些文字如果能表示这个组合中的那些简单观念,则这些文字便可以在心中印 人以前不曾存在过的复杂观念,并且使人了解它们底名称。各种观念如果集 合在一个名称下,则我们便可以给它下定义,或用一些别的文字,来指示一 个文字底意义。而且我们可以由此了解从未触动我们感官的各种事物底名 称,而且在他人应用一些文字时,我们亦可以形成一些观念同他们心中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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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相应。如果定义中各名词所代表的各简单观念,没有一个不是听解说的那 人底思想中所具有的,则他便可以理解这种定义。就如雕象一词就可以用别 的文字解释给盲人听,而画片一词就不能。那正是因为他底感官曾经给了他 以形相观念,而未曾给他以颜色观念,因此,他就不能生起颜色观念来。这 一层理由正使画家胜过了雕刻家。他们两人都争夸各人艺术底精美;雕刻家 说,他底艺术是较优越的,因为它人人较深,甚至于失明之人亦可以知觉到 他底艺术底精美。画家亦同意来求助于盲人底判断。因此。他们就把前者底 雕象,和后者底画片,置在盲人底面前。盲人先以手摸塑象,摸到身上和面 上的外形,便大为惊赏匠人底绝技,不过人们后来又把他领导在画片面前,

他底手于是又在画片上摩娑,于是人就告他说,他现在摸到头部,又摸到前 额,又摸到眼上,又摸到鼻上,等等。可是他在摸动画布上的各部分时,并 感不到些微差异,因此,他就嚷着说,那只有鬼斧神工能在他看不到,感不 到任何事物的地方,给他们表象出那些部分来。

13 一个人虽未曾见过虹底现象,可是却知道那些颜色,则我们如果用虹 这个字向他说话,并且列举虹底形相,大小,地位,光带,则我们会把虹这 个字定义得十分清楚,使他完全了解。不过那个定义无论如何精确完全,亦 不能使一个盲人了解它。因为他既然未曾借感觉和经验,接受过形成这个复 杂观念的那些简单观念,所以任何文字都不能在他心中刺激起那些观念来。

14 我们已经说过,某些物象特宜于产生某些知觉,而且简单的观念亦只 有借这种经验才能得到。我们底心中如果由此途径储蓄了这些观念,并且知 道了它们底名称,则各种复杂观念如果是由它们所形成的,那我们便会定义 它们底名称,或以定义来了解它们底名称。但是任何名词所代表的简单观念 如果是一个人心中所不曾具有的,则我们永不能以任何文字来使他知道那个 名称底意义。一个名词所表示的观念如果是一个人所熟悉的,可是那个人如 果并不知道标记那个观念的那个名词,则我们如果用另一个他所熟悉的字来 表示那个观念,就可以使他了解那个文字底意义。但是无论如何,任何简单 观念底名称是不能定义的。

15 第四点,简单观念底名称是最少疑义的——第四点,简单观念底各名 称虽然不能借助于定义,来决定它们底意义,可是它们比那些混杂情状底名 称和实体底名称,仍是较少疑义,较为确定的。因为它们所表示的既然只是 唯一的简单知觉,因此,人们大部分,可以完全一律地了解它们底意义,并 没有余地来错解它底意义,或争辩它底意义。一个人只要一知道了“白”字 是他在雪中或乳中所看到的那种颜色底名称,则他只要能保留着那个观念,

他就不会误用了那个字。他纵然完全失掉这个观念,他亦不容易误解它底意 义,他仍会觉得自己并不了解这个观念。这一类名称并不如混杂情状底名称 之多歧义,因为它们各各并没有含着多数的简单观念。它们亦不似实体名称 难以了解,因为在这里并没有一个假设的,人所不知的实在本质,以为各种 难以计数的性质之所依托。因为在简单观念方面,名称底意义是可以立刻完 全知道的。它并不成立于各个部分,因此,它亦就无所谓各部分底或增或减,

因此,那个观念就不能变化,因此,它底名称底意义亦不至含糊,而不确定 了。

16 第五点,简单观念在范畴系中 linea praedicamentali 并没有多少等 级:——第五点,关于简单观念和其名称,我们还可以说,它们在所谓范畴 系中,在由最低的进到最高的类时,并没有多少等级。理由是这样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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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种既然只是一个简单观念,因此,其中便不能再去掉什么东西,使所异的 地方除去,使原来的观念同别的东西合拢于一个公共观念之下,并且使那个 较大观念具有一个名称,成了两个观念底总类。因为我们并不能在白和红底 观念中,除掉什么,使它们发生了共同的现象,得到一个公共的名称。(反 之,我们如果在人底复杂观念中把理性除掉,则我们会使他成了畜类,并且 由此得到一个较概括的动物观念和名称)。不过人们因为一一列举,颇觉麻 烦,因此,就以一个概括的名词,把白和红,以及其他简单的观念都包括进 去。不过他们虽爱用一个字来包括那些性质,可是那个字往往只表示它们进 入人心中的途径。因为人们如果用颜色一类(或名)包括了白,红,黄等等 观念,则那个名词所指的观念,都是由视觉产生于心中的,都是由眼官进到 人心中的。他们如果再形成一个较概括的观念,把颜色,声音,和其他相似 的性质,都包括进去:则他们所用的文字,多半只指示那些由单一个感官进 入心中的那些知觉。因此,“性质”这个概括的名词,在其通常的意义下,

便包括了颜色,滋味,香气,和可感的性质;这些性质是和广袤,数目,运 动,快乐,和痛苦不一样的,因为后者是由两个以上的感官,把印象印在人 心,把观念印在人心的。

17 简单观念底名称所表示的观念不能完全是任意的——第六点,简单观 念,实体,混杂情状三者底名称,还有一种差异。就是,混杂情状底名称所 表示的观念是完全任意的,实体底名称是不能完全任意的,它们要参照一个 模型,不过亦不甚严格;至于简单观念底名称,则完全由事物底存在来的,

完全是不能任意的,至于要问它们底名称如何含有不同的意义,则我们可以 在下几章中看得到。至于简单情状底名称,则和简单观念底名称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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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混杂情状底名称和关系底名称

1 它们同别的概括的名称一样,亦表示着抽象的观念——混杂情状底名 称,既是概括的,因此,(如前所说)它们所表示的只是一些物种,而且每 个物种亦各有其特殊的本质。这些事类底本质,如前边所说,不是别的,只 是那些名称所表示的心中的那种抽象观念。在这种范围内,混杂情状底名称 和本质,同别的观念正是一致的。但是我们如果较为仔细观察,则我们会看 到,它们有一些特殊的地方,颇值得我们底注意。

2 第一点,它们所表示的观念是由理解所形成的——我们要说的第一个 特殊之点,就是:抽象观念,或一些混杂情状底本质,是由理解所形成的。

它们所以同简单观念底名称有别,亦正在于此。在简单的观念方面,人心并 没有能力来形成任何观念,它只能接受实在的事物所呈现于它的那些观念。

3 第二点,它们是由人心随意形成的,并没有任何模型——第二点,这 些混杂情状底本质,不只是由人心所形成的,而且是任意造成的,它并没有 任何模型,也并不参照于任何实在的事物。在这方面,它们是和实体底名称 有差别的,因为在实体底名称方面,我们假设,有一些实在的事物是为它们 所从出的,是为它们所要契合的。不过在混杂情状底复杂观念方面,人心可 以自由行事,并不必精确地依照事物实相。它把“某些”观念集合起来,保 留起来,并且把这些集合体当做是许多特殊物种的观念;至于“别的”观念,

则虽亦一样常发现于自然中,亦一样分明为外物所提示,可是我们会忽略过 它们,而不给以特殊的名称和分类。人心在混杂情状底观念方面,并不似在 实体底复杂观念方面那样,它在这里,并不用实在的事物来考察它们,亦不 用自然中具有特殊组织的模型来确定它们。因此,一个人要想知道自己底通 奸观念或亲奸观念是否正确,则他并不必在实在的事物中来找寻它。而且那 个观念之为真实,亦并非有人曾经对那种行动做过见证。在这里,人并不必 如此,人们在这里只要把一些观念集合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形成一个原型,

或物种观念,则可以形成情状底观念,至于那种行动在“自然”中曾经犯过 与否,那都无关系。

4 它是怎样形成的——要想正确地了解这一层,我们应当知道,这些复 杂观念是怎样形成的。它们之所以形成,并非因为有任何新创的观念,只是 因为人心把自己所已有的观念集合起来。人心在这方面,有三个步骤。第一 它要先选择一些观念。第二,它要给它们以一种联合,把它们形成一个观念。

第三,它要用一个名称把它们系属起来。我们如果一考察,人心在这方面怎 样进行,并且它是怎样自由的,我们就容易看到,这些混杂情状底本质,是 人心底产品,而且这些种属自身是由人所形成的。

5 观念往往先于存在,这就证明它是很任意地形成的——在混杂情伏方 面,在任何个体未存在之时,这一类的复杂观念就可以形成,可以抽象,可 以得到名称,可以构成种属。人只要反省这一点,他就会相信,这些混杂情 状底观念之所以形成,只是因为人心自动地把一些观念集合起来,并非因为 自然中有任何原始的模型。人人都会承认,在人类犯了渎圣,通奸,等罪以 前,人心就会形成这些观念,并且给它们以名称,因而形成这一类混杂情状。

人人都会承认,这些观念只要存在于理解中,人们就可以谈论它们,考察它 们,发现出关于它们的一些真理,正仿佛它们有一个实在的存在似的。由此 我们就分明看到,各种混杂情状,都只是理解底产物,而且它们亦一样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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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实在真理和智识底目的,正和它们是真正存在的一样。我们分明知道,立 法对于各种行动虽立有各种法律,可是那一类行动都只是他们理解底产物,

只在他们心中存在,在别处并不存在。此外我想,人人都会承认,“复活”

这种混杂情状是在它未存在时,就存在于人心中的。

6 举暗杀、亲奸、刀刺为例——要想看到,混杂情状底这些本质是怎样 任意地由人心所形成的,则我们只须观察任何一个例子就是了。我们只要稍 一观察它们,就会相信,只有人心能把各种散乱而独立的观念,集合成一个 复杂的观念,只有人心能给它们以一个共名,使它们成功为某一事类(或物 种)底本质;而且在形成时,并不必用它们在自然中所常有的联系来规范自 己。我们并看不到,在自然中,“人”底观念和“杀”底观念之间的联系,

比“羊”底观念和“杀”底观念之间的联系为大,我们并看不到,前一种行 动何以形成特种行动,使我们用“谋杀”一词来标记它,而后一种行动便不 能。我们并看不到,在自然中,“父”底观念和“杀”底观念间之联系,比 子(或邻)底观念和杀底观念间之联系为大;我们并看不到,何以前两个观 念会集合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因而形成所谓弑亲那种行动底本质,而后两个 便完全不能。不过人们虽认杀父或母为一种特殊的行动,而杀子或女便不是,

可是在别的情形下,子和女亦同父和母一样都包括进去,都包括于同一事类 中——例如亲奸。因此,在混杂的情状方面,人心只要觉得可以把某些观念 集合起来,它就把它们集合成为复杂的观念。至于别的观念,虽然在自然中 有同样的联系,可是人心亦会任其松散,不把它们集合成一个观念,那正因 为它们不需要那一个名称。因此,我们看到,人心可以借其自由选择,给某 些观念以一种联系,而且它所集合的这些观念,在自然中,比它所遗掉的那 些观念,亦并没有较大的联系。若非如此,则我们不会解释,人们何以只注 意到伤人的那个刀尖,而把那种行动做成一个特殊的事类(或物种),并且 以“刺伤”一名称它,同时却忽略了武器底样式和质地。我并不说,这种说 法是无理性的(我们渐渐会看到这一层),我只是说,这种做法是人心在求 达其目的时自由所选择的。因此,这些事类(或物种)的混杂情状乃是理解 底产品。在这里,我们极其分明地看到,在形成这些观念时,人心并不必在 自然中来找寻它底模型,亦并不必把它底观念参照于实在的事物。它只按照 自己底目的,把各种观念集合来,它自身并不受任何束缚,来精确地模拟任 何真正存在的事物。

7 但是它们仍然合于语言底目的——这些复杂的观念或混杂观念底本 质,虽然依靠于人心,并且是很任意地形成的,可是它们并不是错乱地形成 的,并不是毫无理性地挤在一块的。这些复杂的观念,虽然不是常由自然摹 拟而来,可是它们仍常常契合于人们原来形成抽象观念时的目的。它们所集 合的各观念虽然很松懈,而且本身并无联络,亦正如人心所不曾联合为一的 那些观念似的,可是人们所以要形成这些观念,原是为沟通思想起见,原是 为达语言底主要目的起见。语言底功用就在于以简短的声音,顺利地,迅速 地,来表示概括的观念。在这些概念中,不止包括了一大些特殊的事物,而 且把各种互不相属的观念集合为一个复杂的观念。因此,在形成各种混杂情 状时,人们所注意的,只是他们常要互相提到的那些集合体。他们只把这一 类的观念集合成独立的复杂的观念,并且给它们以名称。至于别的观念,则 虽在自然中有相同的联系,人们亦任其松散,不加注意。因为郎在人类行动 的范围以内讲,我们如果对于我们在行动方面所看到的一切花样,都形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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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独立的复杂的观念,则观念底数目将会无限,记忆亦会因为繁杂而生迷乱,

而且名目粉歧,亦会无用。因此、人在日常事故中,如果觉得某些混杂情状 底复杂观念,是必须命名的,则他们只形成那些观念,并且给它们以名称就 是了。人们所以要在“杀”底观念上,特别加上父底观念,或母底观念,并 且因此形成一种特种的“杀”底观念,以别于杀子或邻人那正是因为那种罪 恶底可憎程度不一样,而且人们觉得,拭父母所应得的刑罚比杀子或杀邻人 所应得的刑罚要当有别。因此,他们就觉得自己必须用特殊的名称来提说它 才是;这正是人们所以要形成那个集合体的目的。不过母底观念和女底观念,

在杀底观念方面,虽被人另眼相待,而且母底观念和杀底观念虽然相建合而 为一个独立的抽象的观念,并且使那个新观念得到新名称,形成新事类(或 物种),同时女底观念则又不如此;可是在肉欲方面,则他们都包括于亲奸 一词以下。人们所以如此,亦只是想用一个名称,把这些污浊的混合体表示 出来,并且把它们当做一个类别(或物种),看认它们比别的行动要特别败 坏。这样,他们就可以免避了来回的周折,和厌烦的叙述。

8 各种语言中之翻译不出来的字眼,就可以证明这一层——人只要稍通 了各种语言,他就容易相信这个真理。我们很容易看到,一种语言中有许多 文字,在别种语言中并找不到其相应的文字。这就分明指示出,一国中人可 以因其风俗习惯之所需,而形成一些复杂的观念,并且给它们以各种名称;

而在别的国家,则从不把这些观念集合为一个物种观念。这些事类(或物种)

如果系自然底恒常的产品,而不是为人心所抽象出的集合体,而不是为命名 达意之故而抽象出的集合体,则观念不会因国别而各异。英国法律中的名词 虽不是空虚的声音可是在西班牙文中和意大利文中并不易找到相契的名词

(这两种文还不是缺少字眼的);而且我想无人能把它们翻译成克利伯 Caribee 文和威士陶 Westoe 文。罗马人底 Wersura(借上钱还债)和犹太人 底 Corban(献给上帝的礼物),在别的语言中亦并找不到相应的文字;这种 情形亦分明是由上述的原因所致的。不但如此,我们如果稍进一步来观察这 回事,并且精确地比较各种语言,我们就会看到,各种语言中虽有各种文字,

在翻译中,在字典中,仿佛互相对应,可是在复杂观念底名称方面,尤其在 混合情状底名称中,所译出的文字,十个中亦难找到一个,能精确地表示字 典中原字所表示的那个观念。时间,广袤,重量,三者底度量是最寻常,最 不杂的观念,而且我们亦很容易把拉丁文的 hora,pes,libra 三字翻译成 时、呎和磅三个字。不过我们分明看到,一个罗马人在这三个字上所附加的 观念,同英国人用这三个英国字所表示的观念,实在不一样。两个人中如果 有一个人要应用对方底文字所表示的度量,则他底计算会成了错误的。这些 明显的证据,是不能怀疑的。在较抽象较复杂的观念底名称方面,更是这种 情形;道德学说中大部分名词都是这一类的。人们如果本着好奇心来比较这 些名称和它们在别的语言中被译成的名词,他们就会看到,它们很少能在全 部意义方面,精确地互相契合。

9 这就分明指示出事类(或物种)之所以形成是为传达意思的——我所 以要特别注意这一层,乃是因为要使我们正确地来了解所谓种和类,以及其 本质,而不要认它们是自然恒常地而且有规则地,所创造的事物,而不要认 它们在事物中有实在的存在。因为我们在较谨慎地观察之后,就会看到,它 们只是理解底技巧的产品,理解所以要创造它们,乃是要用一个概括的名称,

来较容易地传达它常要表示的那些观念底集合体;因为各种特殊的观念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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