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評估指標系統架構雛型修正之結果分析
本節主要呈現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系統架構雛型的修正結
果。此次修正,提供許多寶貴的意見,使本研究初步建構的指標架構及內 涵更趨完善。在指標架構修正之結果分析如下:
壹、指標系統與指標層面修正的結果
本研究初步發展的指標雛型共分為三個層級,分別是第一層級的「政 策與經費支援系統」、「文化產業特性系統」、「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
及「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第二層級包括「政策法規」、「經費支援」、
「地域歷史的特殊性」、「文化意象符號」、「文化價值」、「文化經濟 效益」、「專業支援」、「行銷策略」、「社區學習」、「社區賦權」,
以及「社區組織與運作」等十一指標層面;在十一項指標層面下細分三十 六項具體內涵。
一、「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項下指標內涵修正之結果分析
本研究初步建構的「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包含第二層級的「政策 法規」、「經費支援」等兩項指標層面,及其項下 7 項具體指標內涵。以 下是此系統項下的各指標內涵修正分析。在「政策法規」層面,在原先指 標內涵「有效執行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可修正為「有效推動社區 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原先指標內涵「政府跨部會能夠充分合作」,可 修正為「政府跨部會相關單位能夠充分合作」。在原先指標內涵「政府跨 部會能夠充分合作」可修正為「整合公部門的資源與法規」,另外再增加 一項「評估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執行之成效」。另可增加「有效評鑑 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機制」與「各社區必須自行提撥部分比率的發展 基金」。為求有穩定的經費可增加一項「由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 業發展之預算」。最後為確保政府各部門的合作,可增加「中央政府與地 方政府合作與分工」。
有關「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項下各層面相關指標內涵之增刪及修正 結果,最後確定「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項下的指標內涵,如表 4-1-1 所 示。
表 4-1-1 「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表 指 標 修 正 情 形 指標層面
修正前的指標內涵 修正後的指標內涵
政策法規
1.制定完善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2.有效執行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3.能輔導與推廣發展文化產業優良的社 區
4.政府跨部會能夠充分合作
(增加)
.
未修正
.
有效推動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
未修正
.
中央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相關單位能夠充 分合作,並能協助社區文化產業發展
.
評估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執行之成效
經費支援
1.爭取政府部門的補助 2.社區自籌發展基金
3.爭取非政府部門支援或企業界的贊助
(增加)
.
未修正
.
未修正
.
未修正
.
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 預算
二、「文化產業特性系統」項下指標內涵修正之結果分析
本研究初步建構的「文化產業特性系統」,包含第二層級的「地域歷 史的特殊性」、「文化意象符號」、「文化價值」及「文化經濟效益」等 四項指標層面,及其項下 12 項具體指標內涵。有關「地域歷史的特殊性」
委員們表示可修改「文化特性」,以符合指標簡潔易懂的要求;後經指導 教授的建議,考量本研究的主軸在於發展地方文化產業,再修正為「地方 文化特色」。在「地方文化特色」指標層面項下的「發展獨特的壟斷地租 的地域特色」的壟斷地租其意涵一般人不易了解,為保留其具有獨特性的 意義,修改成「發展獨特的地域特色」,其次在「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 自然歷史人文景觀」與「具有反映生活風俗文化的歷史精神」的指標內涵,
為區別自然與歷史的不同,修正為「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與人文景 觀」。在「文化意象符號」指標層面之「具有創意的生產方式或原創、獨 一無二的」之指標內涵修改為「發展具社區創意、獨一無二的產品」。在
「文化價值」的指標層面方面,在「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象徵
價值」增加產品二字,修改為「產品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象徵 價值」;另增加「文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民的認同的新標的」的 指標內涵。在「文化經濟效益」的指標層面,將名稱精簡為「經濟效益」。
其指標內涵「增加地方收益,繁榮社區」、「創造就業機會,讓居民樂在 工作」與「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與週邊商品」,為能符合本研究的 主題,增加「文化產業」等字在各指標內涵的前頭;最後增加一項「文化 產業與週邊商品能讓人付得起消費」,經指導教授的建議,為求地方文化 產業能具有經濟的效益,加上用字遣詞能更加明確,再次修正為「發展具 有價格競爭力的文化產業與週邊商品」。
有關「文化產業特性系統」項下各層指標內涵之增刪及修正結果,最 後決定「文化產業特性系統」項下的指標內涵,如表 4-1-2 所示。
表 4-1-2 「文化產業特性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表 指 標 修 正 情 形 指標層面
修正前的指標內涵 修正後的指標內涵
地方文化 特色(修 正後)
1.發展獨特的壟斷地租的地域特色 2.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歷史人文 景觀
3.具有反映生活風俗文化的歷史精神
(增加)
.發展獨特的地域特色
.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與人文景觀
.未修正
.發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產業
文化意象 符號
1.具有創意的生產方式或原創、獨一無二 的
2.富有符號意義的產品價值
3.具有智慧財產權與獨特的手工藝技術
.發展具社區創意、獨一無二的產品
.未修正
.未修正
文化價值
1.產品具有美學、和諧、時尚及品味的特 徵
2.產業具有文化資本的特性
3.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象徵價 值
(增加)
.未修正
.未修正
.產品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象 徵價值
.文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民的認 同的新標的
經濟效益
(修 正後)
1.增加地方收益,繁榮社區 2.創造就業機會,讓居民樂在工作 3.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與週邊商 品
(增加)
.文化產業需能增加地方收益,繁榮社區
.文化產業需能創造就業機會,讓居民樂 在工作
.文化產業需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 與週邊商品
.發展具有價格競爭力的文化產業與週邊
商品
三、「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項下指標內涵修正之結果分析
本研究初步建構的「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包含第二層級的「專業 支援」及「行銷策略」等二項指標層面,及其項下 6 項具體指標內涵。在
「徵求社造領域及文化產業學者專家提供諮詢」的指標內涵,社造領域意 涵過於模糊,修改為社區營造,以符研究主題;「專業規劃團隊籌畫社區 永續發展的藍圖」的指標內涵上,修改為「聘請專業規劃團隊規畫社區永 續發展的藍圖」;「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文史工作團體、非營利組織等)」
增廣納二字。在「行銷策略」指標層面,「舉辦大型文化產業活動打響知 名度」之指標內涵增加配合地方節慶等字,突顯地方文化產業的特性;另 外在行銷策略方面,偏重於促銷而忽略其他行銷方法,故增加一項「規劃 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產品、價格、促銷、通路)」。
有關「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項下各層指標內涵之增刪及修正結果,
最後決定「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項下的指標內涵,如表 4-1-3 所示。
表 4-1-3 「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表
指 標 修 正 情 形 指標層面
修正前的指標內涵 修正後的指標內涵
專業支援
1.徵求社造領域及文化產業學者專家提供 諮詢
2.專業規劃團隊籌畫社區永續發展的藍 圖
3.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文史工作團體、
非營利組織等)
.
徵求社區營造及文化產業學者專家提供諮 詢
.聘請專業規劃團隊規畫社區永續發展的 藍圖
.廣納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文史工作團 體、非營利組織等)
行銷策略
1.透過電視傳播報章媒體宣傳 2.利用網際網路行銷
3.舉辦大型文化產業活動打響知名度
(增加)
.
未修正
.
未修正
.
配合地方節慶舉辦大型文化產業活動打 響知名度
.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產品、
價格、促銷、通路)
四、「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項下指標內涵修正之結果分析
在「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方面之「社區學習」指標層面的每個細項 未作修正;在「社區賦權」的其中兩項指標內涵用語略作潤飾;在「社區
組織與運作」之指標內涵「推動社區社團組織成立」修正為「推動社區多 元社團成立」;在「社區發展協會與鄉鎮村里公部門有效協作」之協作二 字語意不明,修飾為「社區發展協會與鄉鎮村里公部門有效協調合作」;
其餘部分用字略作修正;另增加一項指標內涵「定期召開社區會議,發展 與檢討社區發展方針」。
有關「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項下各層指標內涵之增刪及修正結果,,
最後決定「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項下的指標內涵。將指標修正前與指標 修正後的情形,製作成表 4-1-4「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 表,以供了解各指標層面之指標內涵修正情形。
表 4-1-4 「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表
指 標 修 正 情 形 指標層面
修正前的指標內涵 修正後的指標內涵
社區學習
1.成立及訓練文化產業導覽解說團隊 2.提供社區文化產業創造與技能學習課程 3.辦理社區成人教育滿足居民學習需求
.
未修正
.
未修正
.
未修正
社區賦權
1.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社區事務 2.賦予居民參與社區發展決策權力 3.地方居民能認同社區,且感到驕傲 4.社區成員間交互作用,發展適合的策略 並完成社區欲達成目標,進而產生培力的 作用
.
未修正
.
未修正
.
地方居民能認同社區,凝聚社區意識
.
加強社區成員間互動,發展適合的策略 並完成社區欲達成之目標
社區組織 與運作
1.推動社區社團組織成立
2.社區發展協會與鄉鎮村里公部門有效 協作
3.地方文化資源與地方成員機制之間彼 此良好互動調節
4.健全社區發展組織與成員
(增加)
.
推動社區多元社團成立
.
社區發展協會與鄉鎮村里公部門有效協 調合作
.
地方文化資源與地方成員之間彼此良好 互動調節
.
未修正
.
定期召開社區會議,發展與檢討社區發 展方針
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系統架構雛型經修正後,最終確定臺灣地 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系統架構表,如表 4-1-5。指標內涵未修正的有 19 項,
經修正的有 18 項,增加的有 6 項。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系統架構 共分四大系統,分別為「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文化產業特性系統」、
「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十一個指標層面,
分別為「政策法規」、「經費支援」、「地方文化特色」、「文化意象符 號」、「文化價值」、「經濟效益」、「專業支援」、「行銷策略」、「社 區學習」、「社區賦權」、「社區組織與運作」;及其項下 43 項指標內
涵。
表 4-1-5 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系統架構表 指標
系統
指標層面
指 標 內 涵 備註制定完善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未修正
有效推動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經修正
能輔導與推廣發展文化產業優良的社區 未修正
中央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相關單位能夠充分合作,並能協助社區文化產業發展經修正 政策法規
評估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執行之成效 增加
爭取政府部門的補助 未修正
社區自籌發展基金 未修正
爭取非政府部門支援或企業界的贊助 未修正
政策與經 費支援 系統
經費支援
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預算 增加
發展獨特的地域特色 經修正
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與人文景觀 經修正
具有反映生活風俗文化的歷史精神 未修正
地方文化特 色(經修正)
發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產業 增加
發展具社區創意、獨一無二的產品 經修正
富有符號意義的產品價值 未修正
文化意象符
號 具有智慧財產權與獨特的手工藝技術 未修正
產品具有美學、和諧、時尚及品味的特徵 未修正
產業具有文化資本的特性 未修正
產品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象徵價值 經修正 文化價值
文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民的認同的新標的 經修正 文化產業需能增加地方收益,繁榮社區 經修正 文化產業需能創造就業機會,讓居民樂在工作 經修正 文化產業需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與週邊商品 經修正
文化產業 特性系 統
經濟效益
(經修正)
發展具有價格競爭力的文化產業與週邊商品 增加 徵求社區營造及文化產業學者專家提供諮詢 經修正 聘請專業規劃團隊規畫社區永續發展的藍圖 經修正 專業支援
廣納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文史工作團體、非營利組織等) 經修正
透過電視傳播報章媒體宣傳 未修正
利用網際網路行銷 未修正
配合地方節慶舉辦大型文化產業活動打響知名度 未修正
專業支援 與行銷 系 統
行銷策略
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產品、價格、促銷、通路) 增加
成立及訓練文化產業導覽解說團隊 未修正
提供社區文化產業創造與技能學習課程 未修正 社區學習
辦理社區成人教育滿足居民學習需求 未修正
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社區事務 未修正
賦予居民參與社區發展決策權力 未修正
地方居民能認同社區,凝聚社區意識 經修正
社區賦權
加強社區成員間互動,發展適合的策略並完成社區欲達成之目標 經修正
推動社區多元社團成立 經修正
社區發展協會與鄉鎮村里公部門有效協調合作 經修正 地方文化資源與地方成員之間彼此良好互動調節 經修正
健全社區發展組織與成員 未修正
社區學習 與教育 系統
社區組織與 運作
定期召開社區會議,發展與檢討社區發展方針 增加
第二節 德懷術調查之結果分析
本節主要針對三回合德懷術的問卷調查結果進行分析與討論。在指標 性質方面,係採用「主要指標」、「次要指標」和「參考指標」的三種分 類,並分別給予 3、2、1 的評定分數。「主要指標」的評定標準,係以 Q1、Q3 和 Mo 三者均為 3 以上,或是至少二者為 3 以上,另一項至少為 2 以上;評定「次要指標」之基準,三者須為 2 以上,;評定「參考指標」
則以三者大於 1 為基準。在重要性評定方面,係採用「非常重要」、「重 要」、「有點重要」、「不重要」、「非常不重要」作為判別重要性的分 類,為統計計算之便,分別給予計分為 5、4、3、2、1。「非常重要」之 評定標準,以 Q1、Q3 和 Mo 三者均為 5 以上,或是至少二者為 5 以上,
另一項至少為 4 以上;評定「重要」之基準,Q1、Q3 和 Mo 三者為 4 以 上;評定「有點重要」,三者須為 3 以上;評定「不重要」,三者須為 2 以上;至於「非常不重要」,則三者均須大於 1。綜合而言,指標的性質 與重要性程度,不僅是為多數專家評定委員所認同,且達 75%的共識,如 表 4-2-1 所示。此外,本研究亦以平均數和標準差,來顯示各指標評定值 的集中與離散情形。在「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系統之研究」的德懷 術問卷中,設計「指標性質」與「重要性程度」兩欄,旨在區別本研究的 各項評估指標性質是屬於何種類型的指標(如分類為主要指標、次要指 標、參考指標),以及其重要性程度(如區分為非常重要、重要、有點重 要、不重要、非常不重要);因此,指標性質是作為分類之用,而不同的 指標性期又可進一步評定其重要性程度。此設計在於凸顯本研究建構的評 估指標是屬於何種性質,其重要性程度又如何。
表 4-2-1 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性質與重要性評定一覽表 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
性質評定範圍
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 重要性程度評定範圍 主要
指標
次要 指標
參考指 標
非常
重要 重要 有點
重要 不重要 非常不 重要 Q1=3
Q3=3 Mo=3
Q1=2 Q3=2 Mo=2
Q1=1 Q3=1 Mo=1
Q1=5 Q3=5 Mo=5
Q1=4 Q3=4 Mo=4
Q1=3 Q3=3 Mo=3
Q1=2 Q3=2 Mo=2
Q1=1 Q3=1 Mo=1
在德懷術調查問卷的分析,分別從指標性質、指標重要性程度、指標 系統與層面內涵修正,以及指標一致性考驗分析等四個部分加以說明。
壹、第一回合德懷術調查之結果分析
一、指標性質分析
(一)「政策與經費系統」指標性質分析
第一回合「政策與經費系統」指標性質評定結果,如表 4-2-2 所示。
由表中可得知「政策與經費系統」的 9 項指標中,被評定為主要指標的有 7 項,是為「政策法規」層面的「制定完善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有效推動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中央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相關單 位能夠充分合作,並能協助社區文化產業發展」、「評估社區營造地方文 化產業執行之成效」,以及「經費支援」層面的「爭取政府部門的補助」、
「社區自籌發展基金」「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預算」,
平均數為 2.33~2.75;被評為次要指標的有 2 項,平均數為 2.23 及 2.37,
標準差則介於.61~.63。
表 4-2-2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政策與經費系統」指標性質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主
要 指 標
次 要 指 標
參 考 指 標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政策法規
1.制定完善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2.有效推動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3.能輔導與推廣發展文化產業優良的社區 4.中央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相關單位能夠充 分合作,並能協助社區文化產業發展 5.評估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執行之成效
24 20 13 15 16
5 9 15 14 8
1 0 2 1 6
0 1 0 0 0
3.00 2.0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3.00
3 3 2 3 3
2.75 2.69 2.37 2.47 2.33
.50 .47 .61 .57 .80
1 1 2 1 經費支援 1
1.爭取政府部門的補助 2.社區自籌發展基金
3.爭取非政府部門支援或企業界的贊助 4.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 預算
19 14 10 19
8 12 17 10
3 4 3 1
0 0 0 0
2.0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3 3 2 3
2.53 2.33 2.23 2.60
.68 .71 .63 .56
1 1 2 1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主要指標」;「2」代表「次要指標」;「3」代表「參考指標」
(二)「文化產業特性系統」指標性質分析
第一回合「文化產業特性系統」指標性質評定結果,如表 4-2-3 所示。
由表中可得知「文化產業特性系統」的 15 項指標中,被評定為主要指標 的有 10 項,是為「地方文化特性」層面的「發展獨特的地域特色」、「能 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與人文景觀」、「具有反映生活風俗文化的歷史 精神」、「發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產業」、「發展具有地方文化特 色的文化產業」,及「文化意象符號」層面的「發展具社區創意、獨一無 二的產品」,「文化價值」層面則有「產業具有文化資本的特性」與「文 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民認同的新標的」,「經濟效益」層面有「文 化產業需能增加地方收益,繁榮社區」、「文化產業需能創造就業機會,
讓居民樂在工作」「文化產業需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與週邊商品」,
平均數為 2.40~2.83;被評為次要指標的有 5 項,平均數介於 2.13~2.33,
標準差則介於.63~.66。
表 4-2-3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文化產業特性系統」指標性質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主
要 指 標
次 要 指 標
參 考 指 標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地方文化特色 1.發展獨特的地域特色
2.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與人文景觀 3.具有反映生活風俗文化的歷史精神 4.發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產業
24 22 15 25
5 7 12 5
1 1 3 0
0 0 0 0
3.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3.00
3 3 3 3
2.77 2.70 2.40 2.83
.50 .53 .67 .38
1 1 1 1
文化意象符號
1.發展具社區創意、獨一無二的產品 2.富有符號意義的產品價值
3.具有智慧財產權與獨特的手工藝技術 19 13 10
10 14 15
1 3 5
0 0 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 2 2
2.60 2.33 2.17
.56 .66 .70
1 2 2
文化價值
1.產品具有美學、和諧、時尚及品味的特徵 2.產業具有文化資本的特性
3.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象徵價值 4.文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民認同 的新標的
10 17 13 22
15 12 14 5
5 1 3 3
0 0 0 0
2.0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2 3 2 3
2.17 2.53 2.33 2.63
.70 .57 .66 .67
2 1 2 1
經濟效益
1.文化產業需能增加地方收益,繁榮社區 2.文化產業需能創造就業機會,讓居民樂 在工作
3.文化產業需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 與週邊商品
4.發展具有價格競爭力的文化產業與週邊 商品
18 17 15 8
11 13 13 18
1 0 2 4
0 0 0 0
2.0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3 3 3 2
2.57 2.57 2.43 2.13
.57 .50 .63 .63
1 1 1 2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主要指標」;「2」代表「次要指標」;「3」代表「參考指標」
(三)「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性質分析
第一回合「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性質評定結果,如表 4-2-4 所 示。由表中可得知「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的 7 項指標中,有 4 項被評為 主要指標,在「專業支援」層面有「廣納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在「行 銷策略」層面有「利用網際網路行銷」、「配合地方節慶舉辦大型文化產 業活動打響知名度」、「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平均數介於 2.27~2.57。其餘三項則為次要指標。
表 4-2-4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性質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主
要 指 標
次 要 指 標
參 考 指 標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專業支援
1.徵求社區營造及文化產業學者專家提供 諮詢
2.聘請專業規劃團隊規畫社區永續發展的 藍圖
3.廣納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文史工作團 體、非營利組織等)
12 15 13
15 15 12
3 0 5
0 0 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2 3&2 3
2.30 2.50 2.27
.65 .51 .74
2 2
1
行銷策略
1.透過電視傳播報章媒體宣傳 2.利用網際網路行銷
3.配合地方節慶舉辦大型文化產業活動打 響知名度
4.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產品、
價格、促銷、通路)
13 15 19 17
15 13 9 9
2 2 2 4
0 0 0 0
2.0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2 3 3 3
2.37 2.43 2.57 2.43
.61 .63 .63 .73
2 1 1 1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主要指標」;「2」代表「次要指標」;「3」代表「參考指標」
(四)「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性質分析
第一回合「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性質評定結果,如表 4-2-5 所 示。由表中可得知「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的 12 項指標中,被評定為主 要指標的有 8 項,平均數介於 2.38~2.73,標準差則介於.49~.73。其餘 4 項為次要指標。
表 4-2-5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性質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主
要 指 標
次 要 指 標
參 考 指 標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社區學習
1.成立及訓練文化產業導覽解說團隊 2.提供社區文化產業創造與技能學習課程 3.辦理社區成人教育滿足居民學習需求
19 15 13
11 14 14
0 0 3
0 1 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 3 2
2.63 2.52 2.33
.49 .51 .66
1 1 2
社區賦權
1.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社區事務 2.賦予居民參與社區發展決策權力 3.地方居民能認同社區,凝聚社區意識 4.加強社區成員間互動,發展適合的策略 並完成社區欲達成之目標
23 15 21 15
6 14 7 13
1 1 2 2
0 0 0 0
2.75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3 3 3 3
2.73 2.47 2.63 2.43
.52 .57 .61 .63
1 1 1 1
社區組織與運作
1.推動社區多元社團成立
2.社區發展協會與鄉鎮村里公部門有效協 調合作
3.地方文化資源與地方成員之間彼此良好 互動調節
4.健全社區發展組織與成員
5.定期召開社區會議,發展與檢討社區發 展方針
12 18 14
12 14
13 8 12
16 14
5 4 3
2 2
0 0 1
0 0
2.00 2.00 2.00
2.00 2.00
3.00 3.00 3.00
3.00 3.00
2 3 3
2 2&3
2.23 2.47 2.38
2.33 2.40
.73 .73 .68
.61 .62
2 1 1
2 2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主要指標」;「2」代表「次要指標」;「3」代表「參考指標」
(五)評鑑指標性質總體分析
綜合三十位委員在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之評估指標性質的總 體分析。在全部 43 項內涵中,被評為主要指標的有 29 項,占全體的 67
%。次要指標有 14 項之多,占總數 33%。無任何一項指標被評為參考指 標。第一回合指標的評定多為主要指標,然被評為參考指標者則無,顯見 本架構之指標獲得委員的初步認同。至於在標準差方面,指標內涵之標準 差最高者為.80,低於本研究所設定的≦1.00,可知委員們的意見已具相當 的共識,有助於本研究指標的後續建構工作。
二、指標重要程度分析
(一)「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指標重要程度分析
第一回合「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指標重要性評定,如表 4-2-6 所示。
由表中可得知「政策與經費系統」的 9 項指標中,被評定為「非常重要」
的有 6 項,是為「政策法規」層面的「制定完善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平均數為 4.50;「有效推動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平均數為 4.41;「能 輔導與推廣發展文化產業優良的社區」,平均數為 4.37;「中央與地方政 府各部門相關單位能夠充分合作,並能協助社區文化產業發展」,平均數 為 4.37。在「經費支援」層面則有兩項,分別是「爭取政府部門的補助」
及「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預算」,平均數為 4.33、4.30。
被評為「重要」的 0 項。被評定為「有點重要」的有 3 項,平均數介於 4.03~4.13,標準差則介於.97~1.19,此部分評定,有兩項的標準差大於 1.00,顯示委員間的評定意見較為分歧。
表 4-2-6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政策與經費系統」指標重要性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非 常 重 要
重 要
有 點 重 要
不 重 要
非 常 不 重 要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政策法規
1.制定完善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2.有效推動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3.能輔導與推廣發展文化產業優良 的社區
4.中央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相關單位 能夠充分合作,並能協助社區文化 產業發展
5.評估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執行 之成效
21 16 14 15
15 4 11 13 11
6 4 1 3 4
5 1 0 0 0
3 0 1 0 0
1 0 1 0 0
0 4.00 4.00 4.00 4.00
3.00 5.00 5.00 5.00 5.00
5.00 5 5 5 5
5 4.50 4.41 4.37 4.37
4.03 .86 .87 .67 .72
1.19 1 1 1 1
3
經費支援
1.爭取政府部門的補助 2.社區自籌發展基金
3.爭取非政府部門支援或企業界的 贊助
4.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 發展之預算
16 15 14 15
10 7 8 11
2 4 6 3
2 3 2 0
0 1 0 1
0 0 0 0
4.00 3.00 3.00 4.00
5.00 5.00 5.00 5.00
5 5 5 5
4.33 4.07 4.13 4.30
.88 1.17 .97 .92
1 3 3 1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非常重要」;「2」代表「重要」;「3」代表「有點重要」
(二)「文化產業特性系統」指標重要程度分析
第一回合「文化產業特性」指標重要性評定,如表 4-2-7 所示。由表 中可得知「文化產業特性」的 15 項指標中,被評定為「非常重要」的有 9 項,「地方文化特性」層面的 4 項指標內涵全被評為非常重要,平均數為 4.27~4.70,離散的標準差為.53~.83;「文化意象符號」層面的「發展具社 區創意、獨一無二的產品」,平均數 4.50,離散標準差為.68;在「文化價值」
層面為「文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民認同的新標的」,平均數 4.53,
離散標準差為.78;在「文化經濟效益」層面有「文化產業需能增加地方收 益,繁榮社區」、「文化產業需能創造就業機會,讓居民樂在工作」,以 及「文化產業需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與週邊商品」三項指標內涵,
平均數為 4.40~4.67;標準差則介於.55~.81。就「文化產業特性系統」中之
「地方文化特色」層面與「文化經濟效益」層面之內涵多數被評為「非常 重要」,但在「文化意象符號」層面與「文化價值」層面則以「重要」及
「有點重要」居多,顯示委員間對於地方文化產業的產品是否具有意義符 號或文化價值傳承,不認為是非常重要;反觀,文化經濟效益的各項內涵,
多數被認定為非常重要,顯示社區在發展地方文化產業時,產品除了要能 反映地方文化特色之外,經濟收益的考量是很重要的,因為,它關係著地方 文化產業能否繼續走下的關鍵因素之一。
表 4-2-7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文化產業特性」指標重要性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非 常 重 要
重 要
有 點 重 要
不 重 要
非 常 不 重 要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地方文化特性
1.發展獨特的地域特色
2.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與人 文景觀
3.具有反映生活風俗文化的歷史精神 4.發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產業
22 22
14 22
4 5
11 7
4 3
4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4.00 4.00
4.00 4.00
5.00 5.00
5.00 5.00
5 5
5 5
4.60 4.63
4.27 4.70
.72 .63
.83 .53
1 1
1 1
文化意象符號
1.發展具社區創意、獨一無二的產品 2.富有符號意義的產品價值 3.具有智慧財產權與獨特的手工藝 技術
18 11 10
9 13 14
3 6 5
0 0 1
0 0 0
0 0 0
4.00 4.00 4.00
5.00 5.00 5.00
5 4 4
4.50 4.17 4.10
.68 .75 .80
1 2 2
文化價值
1.產品具有美學、和諧、時尚及品 味的特徵
2.產業具有文化資本的特性 3.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 象徵價值
4.文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 民認同的新標的
10
11 8 21
10
14 13 4
7
3 7 5
3
2 2 0
0
0 0 0
0
0 0 0
3.00
4.00 3.00 4.00
5.00
5.00 5.00 5.00
5&4
4 4 5
3.90
4.13 3.90 4.53
.99
.86 .88 .78
3
2 3 1
文化經濟效益
1.文化產業需能增加地方收益,繁 榮社區
2.文化產業需能創造就業機會,讓 居民樂在工作
3.文化產業需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 化產品與週邊商品
4.發展具有價格競爭力的文化產業 與週邊商品
21 21 17 13
7 8 9 13
2 1 3 3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4.00 4.00 4.00 4.00
5.00 5.00 5.00 5.00
5 5 5 5&4
4.63 4.67 4.40 4.27
.61 .55 .81 .78
1 1 1 2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非常重要」;「2」代表「重要」;「3」代表「有點重要」
(三)「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重要程度分析
第一回合「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重要性評定,如表 4-2-8 所示。
由表中可得知「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的 7 項指標中,全被評定為「非常 重要」,平均數為 4.30~4.57,離散的標準差為.57~1.02。由表 4-2-9 可知,
各專家委員認為社區在發展地方文化產業時,在專業支援與行銷策略是非 常重要的。
表 4-2-8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重要性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非 常 重 要
重 要
有 點 重 要
不 重 要
非 常 不 重 要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專業支援
1.徵求社區營造及文化產業學者專 家提供諮詢
2.聘請專業規劃團隊規畫社區永續 發展的藍圖
3.廣納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文史 工作團體、非營利組織等)
16 17 14
10 12 12
4 1 4
0 0 0
0 0 0
0 0 0
4.00 4.00 4.00
5.00 5.00 5.00
5 5 5
4.40 4.53 4.33
.72 .57 .71
1 1
1
行銷策略
1.透過電視傳播報章媒體宣傳 2.利用網際網路行銷
3.配合地方節慶舉辦大型文化產業 活動打響知名度
4.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
(產品、價格、促銷、通路)
16 16 20 17
11 10 7 8
2 4 3 3
1 0 0 1
0 0 0 1
0 0 0 0
4.00 4.00 4.00 4.00
5.00 5.00 5.00 5.00
5 5 5 5
4.40 4.40 4.57 4.30
.77 .72 .68 1.02
1 1 1 1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非常重要」;「2」代表「重要」;「3」代表「有點重要」
(四)「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重要程度分析
第一回合「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重要性評定,如表 4-2-9 所示。
由表中可得知「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的 12 項指標中,被評定為「非常 重要」的有 10 項,平均數為 4.23~4.70,離散的標準差為.62~.90。被評為
「重要」的僅有一項,是「社區賦權」層面的「加強社區成員間互動,發 展適合的策略並完成社區欲達成之目標」,被評為「有點重要」也是只有 一項,是「社區組織與運作」層面的「健全社區發展組織與成員」的指標 內涵。
表 4-2-9 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指標重要性評定表
次數分配 指
標 層
面 指標內涵
非 常 重 要
重 要
有 點 重 要
不 重 要
非 常 不 重 要
缺 失 值
第 一 四 分 位 數
第 三 四 分 位 數
眾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評 定 結 果
社區學習
1.成立及訓練文化產業導覽解說團隊 2.提供社區文化產業創造與技能學習課程 3.辦理社區成人教育滿足居民學習 需求
20 18 16
8 8 9
2 3 4
0 0 1
0 0 0
0 1 0
4.00 4.00 4.00
5.00 5.00 5.00
5 5 5
4.60 4.52 4.33
.62 .69 .84
1 1 1
社區賦權
1.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社區事務 2.賦予居民參與社區發展決策權力 3.地方居民能認同社區,凝聚社區 意識
4.加強社區成員間互動,發展適合 的策略並完成社區欲達成之目標
24 14 20 13
3 13 6 14
3 2 3 3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5.00 4.00 4.00 4.00
5.00 5.00 5.00 5.00
5 5 5 4
4.70 4.33 4.50 4.33
.65 .76 .82 .66
1 1 1
2
社區組織與運作
1.推動社區多元社團成立
2.社區發展協會與鄉鎮村里公部門 有效協調合作
3.地方文化資源與地方成員之間彼 此良好互動調節
4.健全社區發展組織與成員 5.定期召開社區會議,發展與檢討 社區發展方針
14 19 14
14 13
10 8 9
9 12
5 2 6
5 4
1 0 0
2 1
0 1 0
0 0
0 0 1
0 0
4.00 4.00 4.00
3.75 4.00
5.00 5.00 5.00
5.00 5.00
5 5 5
5 5
4.23 4.47 4.28
4.17 4.23
.86 .90 .80
.95 .82
1 1 1
3 1
備註:評定結果部分:「1」代表「非常重要」;「2」代表「重要」;「3」代表「有點重要」
(五)評鑑指標重要性總體分析
綜合三十位委員在第一回合臺灣地方文化產業之評估指標重要性的 總體分析。在全部 43 項內涵中,被評為「非常重要」的有 32 項,占全體 的 74%。「重要」的有 5 項之多,占總數 14%。「有點重要」的有 6 項,
占總數 18%。第一回合指標的評定多為「非常重要」,顯見本架構之指標 獲得委員的初步認同,具有評定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重要性指標性質。
至於在標準差方面,指標內涵之標準差大多低於本研究所設定的≦1.00,
僅在「評估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執行之成效」、「社區自籌發展基金」、
「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等三項其標準差高於 1.00。由此得之,
委員們的意見已具相當的共識,有助於本研究指標的後續建構工作。
三、指標系統與層面之評析與修正
(一)、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 – 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
第一回合德懷術問卷,有關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的評析與修正情形,
如表 4-2-10。三十位專家委員均提供寶貴的意見,彌補了研究者在各指標 內涵用字遣詞、內涵上補充或刪除的缺失。其中一位委員提供一點與指標 內涵設計上較為不同的看法,認為評估指標系統是作為評估社區營造地方 文化產業的一項評量工具,評估對象是社區而非政府,因此,有關政府部 門應做的事項,不是本評估指標的重點。此建議,提供給研究者不同的思 考,評估指標的項目是否應該包含政府部門。在指標層面之「政策法規」
修改為「政策法規與行政管理」,較能涵括其轄下指標內涵各細項。
表 4-2-10 第一回合「政策與經費支援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表 指標
層面 原來指標內涵 修正情形
1.制定完善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策 2.有效推動社區發展及文化產業政 3.能輔導與推廣發展文化產業優良的社區
4.中央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相關單位能夠充分合作,並 能協助社區文化產業發展
5.評估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執行之成效
.增加「法規」二字
.缺漏「策」字
.未修正
.未修正
.刪除
政策 法規
【看法】第 2 點與第 5 點是相同的指標。
【看法】此評估指標系統若是作為評估社區發展文化產業的指標,應將政策調整為社 區能配合政府相關政策,擬定完善的地方文化產業發展計劃。
【建議】指標層面修正為政策法規與行政管理 1.爭取政府部門的補助
2.社區自籌發展基金
3.爭取非政府部門支援或企業界的贊助 4.政府編列社區營造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預算
.句首增加主詞「社區」二字
.未修正
.句首增加主詞「社區」二字
.未修正
經費 支援
【看法】社區經費由政府補助固然重要,不過,社區若能自開財源,例如:以社區產 業販賣所得,如此一來,社區才能永續經營。
【增加】政府提供地方文化產業業者便利的融資(貸款)措施。
【看法】制定地方文化產業發展獎勵辦法。
【看法】安排的順序可修正為 4,1,2,3,較符合邏輯性。
【看法】地方文化產業能自給自足。
(二)、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 – 文化產業特性系統
文化產業特性系統的評析與修正內容,如表 4-2-11。此部份委員們並 無大幅度的修正以及評述,可見在文化特性系統的指標內涵較無爭議。
表 4-2-11 第一回合「文化特性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表 指標
層面 原來指標內涵 修正情形
1.發展獨特的地域特色
2.能保存並維護地方特殊自然與人文景觀 3.具有反映生活風俗文化的歷史精神 4.發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產業
.未修正
.未修正
.修正為「具有反映生活風俗 的庶民文化精神」
.未修正
地方 文化 特色
【看法】地域特色,措辭較不明確。
【看法】地方文化特色能融入文化產業當中。
1.發展具社區創意、獨一無二的產品 2.富有符號意義的產品價值
3.具有智慧財產權與獨特的手工藝技術
.發展具有原創性與創意的文 化意涵產品
.未修正
.改列成兩項,其一為具有智 慧財產權的文化產品;其二為 發展具有傳承與獨特的手工 藝技術的產品。
文化 意象 符號
【看法】產業內涵具有地方文化代表性並能傳承文化意象。
1.產品具有美學、和諧、時尚及品味的特徵 2.產業具有文化資本的特性
3.具有意義附加、意義再現的文化象徵價值 4.文化產業足以代表地方,成為居民的認同的新標 的
.未修正
.未修正
.未修正
.「的」屬贅字,刪除
文化 價值
【看法】無
1.文化產業需能增加地方收益,繁榮社區 2.文化產業需能創造就業機會,讓居民樂在工作 3.文化產業需能吸引人潮並消費文化產品與週邊商 品
4.發展具有價格競爭力的文化產業與週邊商品
.未修正
.未修正
.未修正
.未修正
經濟 效益
【看法】無
(三)、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 – 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
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的評析與修正內容,如表 4-2-12。在「專業支援」
層面的廣納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增加專業志工。「行銷策略」層面改為
「行銷管理策略」,一位委員認為行銷與管理是一體兩面,相輔相成的運 作;另有提供各式的行銷策略,諸如置入式行銷、觀光行銷、故事行銷等,
由於本指標層面,已將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納入,故不列入指標 內涵的細項。
表 4-2-12 第一回合「專業支援與行銷系統」指標內涵修正對照表 指標
層面 原來指標內涵 修正情形
1.徵求社區營造及文化產業學者專家提供諮詢 2.聘請專業規劃團隊規畫社區永續發展的藍圖 3.廣納第三部門組織的參與(文史工作團體、非營利 組織等)
.未修正
.未修正
.末句增加專業志工
專業 支援
【增加】政府相關部門提供諮詢與支援服務。
【看法】尋求專業志工的協助。
1.透過電視傳播報章媒體宣傳 2.利用網際網路行銷
3.配合地方節慶舉辦大型文化產業活動打響知名度 4.規劃合適的文化產業行銷策略(產品、價格、促銷、
通銷)
.未修正
.未修正
.未修正
.「銷」字為錯字,改成路
行銷 策略
(改 為行 銷管 理策 略)
【看法】第 1 點、第 2 點和第 3 點均屬於促銷策略。
【看法】行銷與管理是一體兩面,相輔相成的運作,可將行銷策略改為「行銷管理策 略」。在指標系統層面,改成「專業支援與行銷管理系統」,
【看法】可將置入式行銷、觀光系統、故事行銷與創意行銷列入。
【看法】有必要將網際網路行銷獨立?
【看法】要重視服務品質,以口碑來吸引顧客。
(四)、臺灣地方文化產業評估指標 – 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
社區學習與教育系統的評析與修正內容,如表 4-2-13 所示,絕大部分 未修正,在「社區學習」層面的指標內涵 2,調整為提供不同層級的社區 文化產業創造與技能學習課程(如基礎班、進階班)。在「社區組織與運 作」層面的指標內涵 3,其內容為其他指標內涵所涵括,故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