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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經遊意》CBETA 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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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經遊意》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email protected]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33, No. 1696

No. 1696 [cf. No. 223]

大品遊意

  斯道幽微。深遠難測。無知無照。無名無相。理絕百非。道亡四句。言語無所厝 其辨。情識無所沒其慮。雖復一相無相。萬用無虧。至寂至空。道光法界。故開經宗 之始。以不住法住。辨其義之終。以無得為得。是故絕相必假言宣。無名要由教顯也

。摩訶波若波羅經者。此云名之為大。大者。廣博苞容莫先為義。波若者。釋論云。

如猛火聚四邊不可觸。觸之皆燒。此意正法波若。翻不翻皆不可得也。波羅蜜者。此 云度彼岸。經者。訓法訓常。前賢後聖莫能改之。故云常。階摸行人心識。目之為法

。故云經耳

  般若義有五重

   第一釋名 第二辨宗 第三會教 第四明緣起 第五出部儻也   第一釋名中有五。第一摩訶。二波若。三波羅蜜。四修多羅。五序也

  摩訶有名。謂摩訶摩醯優波。此云大也。龍樹云。摩訶有三。謂大多勝也。大者

。以廣博苞容莫先為義。如大經中說。明此大義有兩家。招提涅槃師述莊嚴義云。大 義有十種。一境。二人。三體。四用。五因。六果。七導。八利益。九斷結。十滅罪 也。第一義境遍法界。故名境大。會此法者。名為人大。故十二門論云。世音大勢等 大士所乘故。故名為大也。實相般若。是萬行之本。容受萬品。名為體大。所謂百華 異色皆成一陰。萬品體殊皆歸波若。波若能照第一義空。此用最勝。故名為用大。上 句直謂智能。此句作用為異耳。菩薩修萬行。名為因大。因既廣大。所得彌博。故名 為果大。二乘所道。唯止於三。菩薩遍導萬行。故名導大。既導萬品。利功最勝。故 名利益大。二乘唯斷正使見諦思。不及習氣無明。唯菩薩兼斷。故名斷結大。故大品 經云。一念相應慧斷無量煩惱及習也。二乘唯滅輕罪。不及四重五逆。故阿含經云。

阿闍世王墮 毱地獄也。菩薩頓滅。故名滅罪大。大品云。若聞此經。即滅惡創癩病

。釋論第五十九卷釋法稱品云。惡創癩病者。謂四重五逆也。故經云。世王滅罪。謂 此也。龍光述開善義云。大有六種。人境體用因果也。後導與滅罪等四。攝入用大中 也。併云。此皆望小名大。而未照也。今假若就橫門釋者。於義亦得。而言同旨異也

。今所用者。唯存體用兩大。何者。義不出中假故。前家所明十種六種。皆是用大也

。就此義中。大義有三。一者待小名大。謂大小小大因緣也。二者對小名大。此破小 乘狹劣之病。以廣大上句直明因緣相。此句偏明除病之耳。三者秤讚名大法。絕離如 大火聚。而大勝義輪。以大名秤讚其本。此非大非小。強名為大耳。問。若非大非小

(2)

名為大者。亦應非偏非中名為中。何故非有非無為中耶。答。義有左右。何者。若相 攝明者。亦應非有非無名為大。非大非小名為中。而互相避者。各有故生故也。何者

。佛常行中道。為眾生說有說無。此有此無。非是令保。義在表理。故十地經云。從 有無方便。入非有非無。故即非有非無。名為中也。欲讚理極。強名摩訶。恐有還著

。故云非大非小名為大也

  第二波若。波若名義。經論不同。今略出六種。一者波若。二者斑若。三者鉢若

。四者鉢羅若。五者蔓多羅。六者摩何曼多羅。或云毘曇。此云無比法也。此翻譯不 同釋論第十八卷云。波若是智慧第四十三卷云。波若是智慧。又六波羅蜜經云。波若 是智慧也。道安法師造折疑論。以經無間品云。般若覺遠離。叡法師云。波若是清淨 也。而開善述者云。遠離清淨等。皆是波若中用。非正波若義也。如空慧中。有忌與 導等多用故。第十八卷云。波若是慧者。正翻波若。餘皆義訓也。今解不然。何者。

此經初云。波若非愚非智。論云。波若深重。智慧輕薄。故不可翻。故正法波若。不 得以一義翻譯。而三代法師說此文者。一者云。不得以下地智慧翻上地波若也。一云

。此說無文。不足為依所。依成論世諦品說。何者。彼品云。緣世諦心淺。緣第一義 諦深。故不得以淺智慧翻深波若也。今解。正法波若。非愚非智。慧智等法。是其末 用。故不得以其末翻彼本體。正法是其源。仍授波若秤。智慧是末。故與淺名多。長 安叡法師。與什法師對翻大品。其序云。胡音失者。正之天竺。秦言謬者。定之字義

。不得翻者即而盡。是以異名熾然。胡漢殆半。應述其言也。而經論此云智。此云慧 者。欲舉一義令生信樂。非是正翻也。大品經云。波若謂諸眾生。毘婆沙那謂聲聞緣 覺。闍那謂佛菩薩也。成論釋此文者。凡夫之人。依教翻癡根生無癡善根。故與波若 之名。二乘見四真諦。分亦見空。故與見秤。菩薩照境決斷。故授智號也。今解。凡 夫二乘菩薩皆見正法之用。凡夫唯有趣向之心。而無用道別起。仍授體名。後二者同 前釋也。復次經云。說智及智處。皆名般若者。成論師云。謂教行境也。何者。教能 詮智。智能照境。境能發智。此皆波若之緣。故總名波若。而觀照波若。實是智慧。

故能照境。第一義空。是智之緣。故名實相波若。何者。我心悟理即生明解。違即生 惑。故此三種。其相性實異也。今解不然。何者。若有境智之別。境不生智。智不照 境。即是性義不離斷常矣。今解。境能發智。智能照境。境智智境。境智是空境智即 非境非智。平等無二。是有所辦之宗也。此不二為物所開。即名教行波若。開而不歔

。即名正法波若也。既是空境空智。是以言智不失境。言境不失智。故知成論境智定 異也。又成實論云。斷惑之導。唯須空慧。何者。已與執相違故也。而開善義。在東 山時。說五方便。皆緣於假理。故第一法。與苦忍不為習因也。還陽州時云。五方便 皆緣於真。故緣假解對退不伏進不斷。而死時云。先說謂得。何者。成論四無礙品云

。何者近法住世諦智。論主答 頂是也。今解。有四句。假伏中斷。中伏假斷。中假 具斷。中假具伏。如斷伏義中具說也。成論師云。無始以來。所染煩惱。隨心成就。

(3)

如影隨形。而迷得悟。故經云。無明即變為明。而顛倒本空寂。去無所至。故經云。

明與無明。真性無二也。但佛果斷惑不斷惑以來有二。開善云。佛地即惑。此義難解

。何者。若佛心起時。煩惱滅者。即應惑屬佛地也。莊嚴云。滅惑生解。如因滅果生

。故佛地不即惑。若爾煩惱自滅。解不開於也。解云。常迫迮伏惑力轉弱。理應滅惑 時。解力轉勝。方可生時。故雖不相經干。有存亡。理數然爾。般若義。釋論出八家

。第一家云。無漏為般若。成論主所用也。第二家云。有漏為般若。數家所用。何者

。見有得道故也。第三家云。有漏無漏合為般若。第四家云。因中智慧。是般若故。

經在因名般若。果薩般若也。第五家云。無漏無為不可見無對般若。第六家云。離有 無四句。為般若。第七家云。前六併是也。第八家云。前六中。唯第六家所說解。是 也。龍樹菩薩唯出八家而已。不復簡是非也。今解。若如前五家所執。只是般若中一 片。是非般若正義。第七家合取為般若者。此舉時用。第六家云。正是般若體也。所 以明般若者。諸師有二釋。一云。初教所破。是有法無諸利益。故立正因果。以破其 執。既立因果。故以有相為宗。而未申本意。故第二說般若。是慧觀法師所申也。一 者云。初教亦說無相。故見空得道。而言相教。從多論耳。既是略說。故第二廣說無 相般若也。而釋論以十九復次。廣辨之。而無一復次因於此釋也。今略者。一二復次

。第一復次云。為彌勒廣菩薩行故說般若也。第二斷邪見疑網。第三破邪見。令信入 中道。第四斷有無二見。令進入中道。第五令信正法。第六復次云。為四悉檀故說般 若也。第七復次云。次別大小乘故說般若。其餘復次。如論中說也

  波羅蜜第三。波羅者。亦名波伽也。波羅此云彼岸。密者言度。又賢劫經云。波 言岸。密者言究竟也。釋論中廣說此彼兩岸及度也。今略舉三。以示其相。第一者小 乘為此岸。大乘為彼岸。何者為小乘人委曲授教。未及廣遠。名為此岸。為大根人說 大乘滿教名彼岸。檀波羅蜜為中流。此行至果。名為度。而龍樹云。在海中為度。已 至彼岸為到。亦眼目之異名。第二雙者。魔為此岸。佛為彼岸。中流如前也。第三雙 者。世間為此岸。涅槃為彼岸。受是生死河。八正華為中流也。成論師有相為此岸。

無相為彼岸。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眾惑為此岸。種智為彼岸。此即三同前釋。

而實碩異也。賴殰假捨此經彼。必為度彼岸也。今則不然。無有一法以此到彼。唯遠 我無我。不二名為度。度者水勉也

  明修多羅第四。三義之中。有一分名經。何者是三。一者佛口說。二者神眼見。

三者光明也。如坐席眾中弟子所說也。言放光者。若入林磎答。正造論時。佛放光明

。表有疑者。即入修多羅。若闕此三義者。雖有聖明之德。不入經疑。故佛在舍利弗

。造阿毘曇。迦旃延造毘勒論。曇摩陳那比丘尼亦造論。皆名為論也。如外典聖人所 說。名為經。賢人所吐。名為書也。修多羅。略有三名。謂修多羅。修嵐林。修多懶

。而經論翻譯不同。仁王經云法本。大經與雜心云契經。成論云。直說聖言。或經云 經也。言經者。有時一云。直別經論之異。如聖說名經。異人說名書。非翻修多羅也

(4)

  明序第五。從來釋者。序是由漸義。若非時方人正教無由。故所因謂之序也。而 序訓有三。一屋。二舒。三王也。天子正坐大極殿。諸臣所居。左庠右序。若謂王所 從。庠序而進。不得直就。說之時。必因五事。不得頓說。故以序品初。以況聖義耳

。既有時方人者。教自開敷。詔之序也。正行教也。名為王者往也。如王命之事道而 不塞。非命之事。應而不行者也 秡渠者。此云品也。義類不同。謂之品也。若具言

。應言佛陀槃遮摩訶般若波羅蜜。此云修多羅。凡說法有五。一佛。二弟子。三諸天

。四仙人。五化人。故簡聖餘名。故云佛說。記胡來經本有經名字。皆題經初。故皆 唯道安法師竺法真。欲令易故。以題內面也

  第二辨宗體。有五重。第一明體。第二明宗。第三簡因果。第四明長短。第五辨 遠近

  明體凡有四釋。第一家云。以理為正經。何者如拕多多羅長者。以五陰十二入十 八界。檢魔所說陰十三入十九界。故理是正。經文云是傍。如龍光云。理為能印。文 為所印。第二靈味寺實法師云。教理相合。因成假為經。何者。文理相科合為經。偏 即非經。故外道有教無理。如虫食木也。而成論云。異法一時。具曰因成假。若如此 釋。直是因成假也。第三靈耀寺盛法師云。文是文經。理是理經。教理各是經耳。何 者。文能詮理。理是所詮。教詮教能詮教理所並是經也。第四太創寺宗法師。與白馬 寺要法法師。以教為經。此開善寺之師也。開善師云。十四種色中。色聲兩塵。是經 體也。後時營法師加觸也。何者。闇中摩石碑。即知字義。故聲觸皆是經體也。成論 云。是音聲性法入所攝故。五塵中唯是法塵。何者。詮辨之功。於行乃得。故攝入法 塵也。今解。萬法無非是經。何者。色表有色。心表為心。諸法例然。故緣覺悟緣。

雖而得道。豈有教耶。一方所須。各是所主。故香積佛香作佛必。釋迦化土。以音聲 作事。此化緣不同故也。善見毘婆沙中。阿難以七義。明修多羅。一發。二善語。三 秀出。四經強。五涌泉。六繩墨。七綖也。凡為佛語。必有所詮之實。外道言詮之教 無理。以內外相望者。佛有妙開之實。謂之徵發。既有當之絕。名為善言。開發妙理

。名為秀出教理相開。謂之住強。南北為住。東西為強也。詮理無窮。謂之涌泉。裁 形就正。名繩墨。以教持理。如糸補衣。謂之綖。且胡見賣系之肆。謂之修多羅也。

阿毘曇以五義辨之。一云出生。二顯示。三涌泉。四繩墨。五結鬘。准可知也

  第二明宗。成論師釋。若以色聲為經體者。體異於宗。若以所詮為經體者。體之 是宗。而以所辨為宗也。辨宗有三家。第一新安耀法師云。以境智為宗。何者。非境 無以生智。非智無以顯境。境智於 。是聖義。故以境智。合為經宗也。第二家 法 師云。權實二智為宗。此法師只存四時。故般若維摩。合為第二。故以二智。為二宗 也。第三治城道法師云。唯實智為宗。何者。第一義空。諸法之本。世諦是末。故以 照一真智為宗。照末為傍。故實智為宗也。今經境智。皆從不二起。故非境非智。是 體宗。是境智智境聖未用

(5)

  第三明因果。莊嚴云。波若唯止於因。不通於果。故經云。在因波若。至果薩波 若。又云。般若有佛法。有二乘法。是菩薩法。又云。欲得一切種智果。當學波若波 羅蜜。故知唯止於因也開善云。波若通因果。所以通因果者。大經云。解脫之法。亦 非涅槃。摩訶波若。亦非涅槃。又勝鬘經云。明佛智所斷。佛菩提智所斷。羅漢悟波 若。是胡悟。故智通因果也。今解波若非有智。非因非果。以因怙為因。以果怙為果

。故在因名般若。至果名薩波若。因名十地。果名法界。因名佛性。果名涅槃。此皆 隨所辨說。更無異法。而或者迷名生法癡有斷爭訟耳

  第四辨壽命長短。成論師說不同。云初教佛壽八十年。第二佛壽無量。故釋論佛 有二種。一者父母法身即是經中常身佛也。二者法性身。壽命無量。光明無量。即是 經中特尊佛也。又大品云。欲得壽命。當學波若波羅蜜又釋論婆伽梵子。一村眾生。

猶壽命長。何況佛度無量眾生。故壽命無量。第三七百阿僧祇。第四如法華中說。第 五明常住。一云。初教與第二品。是八十。若爾云何示特尊佛耶。解云。八十年即現 特尊佛。非別有佛也。慧觀師義。自第二已明常也。今解不爾。何者。經說無定。或 云七十九年。或云八十五年。又阿含經云。佛壽無量。別有淨土。唯現餘報耳。若爾 云何定報耶。若一往判者。初教八十。第二教佛壽無量。此是長短方便。故言長不失 短。短不失長。是因緣

  第五明遠近。成論師云。初教明唯成道。不明前世所行。故彌勒經云。此阿逸多 具凡夫未斷諸漏者。謂此也。自第二始開佛道長遠。故大品第八卷云。於華嚴城燃燈 佛所。不離六波羅蜜。為無所得。又云。彌勒已修六波羅蜜。為無所得。故此皆明前 得道。故自第二長遠矣。今則不爾。只是近遠方便。故近而無暫。遠而無久。豈有遠 近之異乎。而或者執遠近之方。執近失遠。持遠失近。故墮有所得斷常。今解。無礙 法門何義。豈長短不可定。謂如當說也

  第三會教。成論師云。佛教不出三。一者頓教。如華嚴大乘等也。二者偏方不定 教。如勝鬘金光明遺教佛藏經等也。三者漸教。如四阿含及涅槃是也。就漸教中。有 二教。一者諸法師。作四教。阿含為初。波若維摩思益法鼓楞伽等為第二。法華為第 三。涅槃為第四也。所以波若思益。合為第二者。大品經諸天子云。見第二法輪。思 益云。見第二法輪也。作五教師不同。兩義本是慧觀師所說也。一家云。阿含為初。

禪經為第二。波若維摩法鼓等為第三。法華為第四。涅槃為第五也。一家云。阿含為 初經。維摩思益法鼓為第二。法華為第三。波若為第四。涅槃為第五。所以波若為第 四者。釋論云。須菩提聞法華。舉手低頭。皆成佛道。是故今問退不退。故知法華故 後也。廣州大亮法師云。五時阿含為初。離三藏為第二。如優婆塞經也。波若維摩思 益法鼓為第三。法華為第四。涅槃為第五也。慧觀法師云。阿含為初。波若為第二。

維摩思益等為第三。法華為第四。涅槃為第五也。二經同云見第二法輪者。一是為小 中。第二是大中。第二也。開善寺所述也。今解。半滿兩教。何者。經中唯說半滿兩 處。又釋論第百云。法雲波若。是顯現教。法華涅槃。是祕密教。若爾維摩波若等。

(6)

還淺深法華等乎

  次辨五家味相生。第一家云。十二部配當阿含。修多羅配禪經。何者。定能發智 以修多羅。配當禪經也。方等配波若思益等。波若配法華。醍醐配涅槃也。慧觀師所 以十二配阿含者。阿含約事分別。四諦理配為十二。分別法性也。第二無相教。名修 多羅者。所說二諦體生行人。空理萬法之本。故受法本名也。第三名方等者。就教得 名。此改小乘。無狹劣之通。故名方等也。第四名波若者。能令眾生。同佛壽量。平 等大慧。如多寶佛品中論也。第五名大涅槃者。永除生死。如醍醐體性清涼。故名涅 槃。今解。小教名為十二部經。如提謂等三歸五戒等也。修多羅配小乘半字。何者為

。滿字。作本故也。方等總配滿字。波若別配波若。何者。方等雖廣。波若為要。得 果之主故也。既有能得之因。應有所得之果。故第五別配聖果。而涅槃與波若。是眼 目異名故。故諸大乘中。皆得配之。非汝所謂第五教涅槃。唯是極果。前皆非極也。

就五時四時辨教。宗蜜亦不同。慧觀師新安師大令正小。莊嚴營師云。自第二已明常 住。何者。仁王經云。超度世諦第一義。一轉妙覺常湛然。又大品曇無歇菩薩品云。

法身無來無去。淨名經云。金剛之身。佛身無為。不墮諸教。故已明常住也。開善寺 云。前四時教。唯明無常。無量光明與倍數。終歸於磨滅。故俱是無常也。而仁王經 云。一轉妙覺者。經說三諦有多種。或就因果說二諦。或就假實明二諦。故成實論云

。色等及泥為真諦。四大五根為世諦。已此二諦入真實之時。與理冥同。更無退轉。

故云湛然。非謂無生滅也。今解。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跡義也。仁王經云。超度世 諦。第一義諦者。即語非有非無。謂又妙覺具二諦。是故可謂。從有無方便。入非有 非無者。亦五時名目不同。慧觀師云。初教名為相教。第二名通教者。本空未轉故。

說通教者。勒取三乘果。故經云。欲得菩薩果。乃至欲得聲聞果。當學波若波羅蜜也

。第三維摩名貶教。第四名同歸教。第五明常住也。開善等云。以第二教破初教者。

此義不爾。云何佛自破聖言耶。初教名為三乘別教。何者。別說三乘果故也。第二無 相教。亦名三乘通教者。通者非二乘果為通。唯取所學之法。名為通教。何者。欲得 菩薩果乃至聲聞果。常學般若波羅蜜。故知所勸為通。且先勸三乘。後即貶故。經云 上人法。第三為抑揚教。發軫初毀小故。經云。廣原陸地不生蓮華。卑濕淤泥乃生蓮 華。又入正法倍曾。終不發阿耨三菩提。起我見。如須彌山。不能發菩提也。第四名 同歸教。亦名善法教。何者。彼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又云。舉手低頭皆成佛道。以 教為名也。第五教名常住。即□可見也。明壽命不同。如辨宗中說也。而七百之言。

維摩思益等經。無有此言。唯首楞嚴經云。東方莊嚴王佛。七百阿僧祇入涅槃。即我 身是也。所以異經為失。第三教者。理自應爾。何者。初教壽八十。第二無量。第四 復倍上數。第五常住。若爾七百之壽。應入第二。故云七百阿僧祇耳。今解。此皆隨 機所說。無有八十與七百阿僧祇之殊。故經云。十方法諸如來。同共一法身。既以正 法為體。豈有常無常長短之異乎。顯現祕密有二種。一者法。二者其事可見也。顯現

(7)

等也。顯現祕密者。釋論第百卷云。法雲般若顯現。法華涅槃是祕密。而成實論師云

。大品等五時波若。唯解果內淺事。非是難解。故名為顯現教。所以然者。仁王云。

若三界外。別有眾生者。是大有說。非七佛所說也。其法華經。兼內外事深。故非易 可見。名為祕密也。今解不然。何者。法雲等發軫。頓開本經。故名顯教。法華涅槃

。先改執。後顯正法。故名祕密教也。顯現祕密。有異聖究竟。如常說也。且成論師 云。十二年前。說小乘後說。今則不然。有四句。一始終大。二始終說小。三初大後 小。四初小後大。何者涅槃經中。嘆十二年童子迦葉三十六問等無有異。故知佛初成 道。既說涅槃。而成實論師云。是華嚴經也。涅槃既爾。餘經應然。何者。釋論云。

須菩提聞法華。舉手低頭皆成佛道。今問不退。若云何得定言法華以前說般若耶。且 諸佛化眾生。應有緣即說。何後時乃說大耶。故知應有四句也。次明但不但義。但是 住義。是不行義。若是佛教大小。皆是無跡義。故云有不住有。言空不住空。而一往 開者。小乘是但。大乘是不但。何者。小乘為淺行人。施四諦因果法門。名為但也。

大教為大士。開不住法門。以示諸法無迹。為不但也。大小兩乘。既有二智。人亦有 二。何者。小乘人。保昔經教。名為但。大乘人如幻化。無有去就。名為不但。故人 法但人但不但義也。若例前句。應有四句。如二句上例。三者但不但俱不但。四者但 不但俱但也。如十地論成論等所執。皆存大小之相。名為但。若如今說。大小俱無迹

。名為不但也。若就兩佛者。一往釋迦教是但。舍那教是不但。而釋迦教。有但不但

。何者。難化眾生說故也。舍那佛唯一大乘故。無但不但也。且經云。華嚴經不入二 乘手者。二乘存著故。即為聖教不入不云都不聞見也。大品初佛說五品為不共。第二 傳教須菩提說善品。為共說故也

  第四波若部儻。釋論云。有二種波若。一者共。二者不共。有二種釋一云。共者

。大品云三乘通教是也。不共者。別第十地行聞波若。非九地行所聞也。一云。只就 大品中。亦有共不共。何者。經云。欲得菩薩果乃至聲聞果當學者。此是共般若。復 有菩薩所對。名為不共也。今則無別深般若。但二乘分亦得聞。謂之共。菩薩之殊於 二乘。名為不共。此就有方便無方便。簡聖共不共。無別深波若也。復有三種波若。

一者上。二中。三下。上者光讚波若是也。若具翻者。應是五十卷。而存長時遺少唯 翻十卷。即竺法護所翻也。中者是大品也。而卷數不定。或二十七卷。併什法師翻也

。放光波若。是二十卷。是朱士行取於于闐國。即是大品也。下者小品是也。有七卷

。則是隨行也。復有四種般若。謂上中下與金剛波若也。一云。上中下與不共波若也

。復有五種波若。謂摩訶波若。天王問波若。光讚波若。仁王波若也。從天王問波若

。出五般若。一者須真天子問波若。有七卷。二者法文天子問波若。有三卷。三者四 天王問波若。有一卷。四者文殊師利問波若。五者思益梵志問波若也。從光讚波若。

出二波若。一者成具波若。二者光淨般若也。或云金剛波若。其本有一卷。此是校量 功德一品。而抄為別經也。一云。五時波若中。一時說也。若其依仁王經法者。金剛 波若。是第二也。而一義云。金剛波若。理應最初。何者。以三義驗耳。一者從眾。

(8)

二者乞食等事。三者經中有文。何者。大品眾是五千。分金剛眾是千二百五十。云何 前多。後還成少耶。且大品中。不數地。雖地四寸。金剛經足數於地。且經中云。所 得慧眼。未曾得聞。此三義故。其非後耳。或云。如仁王經中列法也

  次第五明緣起。魏時沙門朱士行。導讚小品。即知文義未盡。故甘露六年於于闐 國。相經本遇得大品。而彼國名僧。唯信小乘。故朱士行將還時。彼僧白王曰。漢通 人棄佛正教。以持波羅門經。將還本國而宣流。王今不應撿許。王即順語。遮而不許

。于時朱士行。即白王言。我今不顧身命而來。正止由經。王若不許此經者。應撿一 願。即誓言曰。若此經於漢地有緣者。投火即應滅。誓言即摩訶波若波羅蜜經者。斯 道幽微深遠難測。無知無照。無相無名。理絕百非。道亡四句。言語。無所厝其詳。

理絕二邊。情識。無沒其慮。雖復一相無相。萬用無虧。至寂至空道光法界。故開宗 之始。以不住法住。辨義之終。以無得為得。是故絕相必假言宣。無名要由教顯。摩 訶波若波羅蜜者。摩訶者。翻云大。大者廣博為義。苞容為義。莫先為義。波若者。

釋論自云。如猛火聚不可觸。觸即皆燒。翻不翻皆不可得也。而約用□亦得皆翻也。

即波羅蜜者到彼岸也。經者訓法訓常 大品經遊意一卷(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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