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職年資併計請頒公教人員服務獎章切結書
(參考範例)
一、姓名:____________
二、服役期間:__年__月至__年__月(應附證明文件)
(一) 役別:
_____
(例如:義務役、志願役、替代役)(二) 應予扣除之服役年資
1. 服「志願役」者,曾獲頒忠勤勳章之年資,應予 扣除:(獲頒2 種以上者可重覆勾選)
□未曾獲頒忠勤勳章(服役未達10 年)
□曾獲頒忠勤勳章(服役10 年)
□曾獲頒一星忠勤勳章(服役20 年)
□曾獲頒二星忠勤勳章(服役30 年)
□曾獲頒三星忠勤勳章(服役40 年)
2. 服「研發替代役」者,第 3 階段服役期間係自 _ __年___月至__年__月,應予扣除。
三、切結事項
□免予查證軍職年資且同意不予採計
本人曾服軍職年資縱予併計公教人員服務年資 並不影響服務獎章請頒等次,屬免予查證案件 同意軍職年資不予採計,且不請求變更。
□軍職服役期間未受懲戒處分或刑事處分
本人服役期間(民國_年_月至_年_月)未 受懲戒處分或刑事處分,業檢附相關服役證明 文件,請准予併計請頒服務獎章。
□軍職年資部分應予扣除
本人服役期間(民國_年_月至_年_月)曾 受懲戒處分或刑事處分(民國__年,計_年 度),除該年度應予扣除外,其餘服役年資
(計_年_月)請准予併計請頒服務獎章,業 檢附相關服役證明文件供服務機關認定。
□自願放棄採計軍職年資
本人因退休(職)、資遣或辭職前,未能提供 相關服役證明等原因,自願放棄曾服軍職年資 併計請頒公教人員服務獎章,且同意不請求變 更。
以上內容經本人確認屬實,如有偽造不實情事,願負
相關法律責任,特此切結為憑。
此致
(服務機關、學校全銜)
職稱:
姓名:
(簽名或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註:本表格式僅供參考,各機關、學校得依實際作業需要調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