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學年度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1
說明內容
一、重要日程
二、招生作業流程
三、招生作業說明
四、意見與交流
一、重要日程 (1/2)
3
項目 時程
高中職免登記資格審查勾選作業 105.5.9( 一 )10 : 00~105.5.13( 五 )17 : 00
考生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105.5.26(00~105.6.15(四 )10 :三 )17 : 00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5.6.29( 三 )10 : 00
繳費
集體繳費:
105.7.5( 二 )10 : 00 ~ 105.7.11( 一 )17 : 00 個別繳費:
105.7.12( 二 )10 :
00~105.7.18( 一 )24 : 00
【便利商店繳費至 105.7.13( 三 ) 止】
實際招生名額及總成績級距人數統計公告
105.7.22( 五 )10 : 00 個人總成績及排名查詢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05.7.22(00~105.7.27(五 )10 :三 )17 : 00 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查詢 105.8.2( 二 )10 : 00
一、重要日程 (2/2)
104.12.17~
104.12.28 統測報名 104.12.17~
104.12.28 統測報名
105.3.14 起 宣導說明會參加系統 105.3.14 起 宣導說明會參加系統
105.4.30~
105.5.1 統測考試
105.4.30~
105.5.1 統測考試
105.5.26~
105.6.15 資格審查登錄
繳件 105.5.26~
105.6.15 資格審查登錄
繳件
105.6.29 結果公告 資格審查
105.6.29 結果公告 資格審查
105.7.5~
105.7.11 登錄集體繳費意願
勾選集體繳費考生 105.7.5~
105.7.11 登錄集體繳費意願
勾選集體繳費考生
105.7.22 實際招生名額及個 人總成績級距人數 統計公告 ,個人 總成績 / 排名查詢
105.7.22 實際招生名額及個 人總成績級距人數 統計公告 ,個人 總成績 / 排名查詢
105.7.11前 完成集體繳費
105.7.22~105.7.27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05.7.22~105.7.27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05.8.2 錄取公告及 分發結果查詢
105.8.2 錄取公告及 分發結果查詢
考生高中職學校
★ 詳細招生日程請參閱招生簡章
105.7.12~105.7.18 個別繳費
105.5.9~
105.5.13 勾選免登記資
格審查名單 105.5.9~
105.5.13 勾選免登記資
格審查名單
二、招生作業流程
考生 報名 統一 入學 測驗
考生 參加 統一 入學 測驗 考試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公告 資格 審查 結果
統計公告個人總成績及排名查詢實際招生名額及總成績級距人數
集體 繳費
個別 繳費
網路 選填 登記 志願
錄取 公告 及分 發結 果查 詢 資格
審查 結果 複查
註冊 報到
5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一 )- 資格審查 (1/7)
1.登記資格:高職學校、綜合高中、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 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 力 ) 資格者,詳細 登 記資格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第 2-4 頁。
2. 104
學年度高職學校、綜合高中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應屆 畢 ( 結 ) 業之一般生,若已由原就讀學校辦理免登記資格 審查者,考生得免繳驗學歷 ( 力 ) 證件,即無須辦理登記 資格審查;但若未經由就讀學校辦理免登記資格審查者,則考生須自行辦理登記資格審查。
3.
考生如另具特種生身分,無論是否為應屆畢 ( 結 ) 業生,皆另須辦理特種生身分資格審查。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一 )- 資格審查 (2/7)
4.須參加登記資格審查之考生:
(1) 高職學校、綜合高中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之 104 學年度應屆畢業 生,
未經由就讀學校辦理免登記資格審查之集體報名 105 學年度四技 二
專統一入學測驗應屆畢業生。
(2) 未通過「 95 至 104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登
記資格審查」考生。
(3) 未通過「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資格審查」考生。
5.須參加身分審查之考生:
(1) 具特種身分考生:
包含原住民生、退伍軍人、僑生、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 女、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等,須辦理特種身分資格審查。
(2) 於「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或「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招生」報名後,新通過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
。
7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一 )- 資格審查 (3/7)
6. 資格審查須繳交之黏貼單
( 列印由資格審查系統勾選所產生之黏貼單 )
(1) 畢業 ( 或學位 ) 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黏貼單。
(2) 特種身分證件影本黏貼單
( 各種特種身分應繳交文件請參閱招生簡章第 8-9 頁之表一 ) 。 (3)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黏貼單。
註:以原住民之特種生身分參加本招生者,僅須於資格審查期間至本委員 會網站「資格審查系統」登錄原住民之身分與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證 明等資料,無須繳寄「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與「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 證明書」,但須同意本委員會可透過「內政部電子查驗機制系統」及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資料庫平台」,取得考 生戶籍資料及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證明,以作為辨識、審查之依據。
本委員會若 未能連結電子查驗系統或原住民身分尚待查驗時,本委員 會得要求考生提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 證明文件,作為審查依據。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一 )- 資格審查 (4/7)
7. 考生若同時具有兩種以上特種生身分時,僅能選擇一種特 種身分參加本招生。
8. 考生應於 105.6.29( 三 )10 : 00 起至本委員會網站,查詢 登記資格、特種生身分之優待加分比例,及低收入戶登記 費免繳或中低收入戶登記費減免 30 %審查結果,本委員 會不另寄發通知。考生未上網查詢而致參加本招生之相關 權益受損時,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9. 考生對資格審查結果如有疑義,可於 105.6.29( 三 )~105.7.
1
( 五 )17 : 00 ,填寫「資格審查結果複查申請表」 ( 如招 生簡
章附表一 ) ,傳真至本委員會辦理複查。
9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一 )- 資格審查 (5/7)
注意事項:
1. 考生如不確定是否須要參加登記資格審查,可於資格審查 繳件期間,至本委員會網站「資格審查系統」查詢;如獲 系統回應「您已具有本招生之一般生登記資格」者,即表 示已通過登記資格審查,無須辦理登記資格審查,其餘考 生均須參加登記資格審查。
2. 通過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原住民身分審查考 生,仍須於本招生資格審查期間上網登錄原住民之身分與 文化及語言能力合格證明等資料。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
,始得享有原住民身分之加分優待。
3. 所繳驗之學歷 ( 力 ) 證件或其他相關證件,除由僑務委員 會所開立之「升學考試之優待證明」文件須繳交正本外,
其餘一律繳交影本即可,惟如影本模糊不清致難以辨認者
,概不予受理。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一 )- 資格審查 (6/7)
4. 雖已通過登記資格審查,但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錄或繳件之申 請特種生資格審查考生,於資格審查登錄繳件時間截止後,不得 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或追認其特種身分,視同一般生身分,不予 加分優待。
5. 考生若已參加 105 學年度下列各管道入學招生,經錄取 ( 報到 ) 後,不得再行參加本招生,違者一律取消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資格
,若已繳登記費者,不予退費,考生不得異議。
(1)105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 良學生保送入學招生。
(2)105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招收技藝技能優 良學生甄審入學招生。
(3)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
、
甄試招生。
(4)105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 11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一 )- 資格審查 (7/7)
(5)105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
(6)105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
(7)105 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試辦計畫。
(8)105 學年度大專校院各入學招生管道或各校經教育部核准自 行辦理之單獨入學招生。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二 )- 繳費 (1/2)
1. 登記費:新臺幣 220 元整、低收入戶考生免繳、中低收入 戶考生新臺幣 154 元整。
2. 考生可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及四技二專統一入 學測驗准考證號碼,即可登入「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 詢系統」及「繳費狀態查詢系統」。
3.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分下列兩種:
(1) 統測或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報名時已通過審核者:
低收入戶考生不必繳費,已具有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資
格。中收入戶考生可減免登記費 30% ,並須於規 定繳
費期間內繳交登記費新臺幣 154 元整,繳費成功者
,
始具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資格。
13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二 )- 繳費 (2/2)
(2) 統測或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報名時未通過審核或未申請者
:
請於資格審查期間內上網登錄並繳寄相關證明文件至 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本招生登記費,
低收入戶考生可免繳,中低收入戶考生可減免 30% 。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二 )- 繳費 - 集體繳費
1. 限由原報名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之集體報 名單位辦理。
2. 請報名學校於 105.7.5( 二 )10 : 00~105.7.11( 一 )17 : 00 上網登錄繳費意願,若有意願辦理集體繳費請於上述時 間內完成繳費名單勾選及繳費。
3. 經由就讀高中職學校集體報名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
入學測驗之應屆畢業考生,若所屬高中職學校未辦理集 體繳費或考生未參加所屬高中職學校集體繳費者,一律 使用個別繳費方式進行繳費。15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二 )- 繳費 - 個別繳費 (1/3)
1. 繳費日期: 105.7.12( 二 ) 10 : 00 ~ 105.7.18( 一 )24 : 00 。 【便利商店繳費僅至 105.7.13( 三 ) 】
2. 繳款帳號取得方式:可依招生簡章附表五繳費單填表說明,自行轉 換繳款帳號,或登入本委員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 統」取得,每位考生繳款帳號皆不同,僅供個人繳費使用,請妥善 保存,切勿遺失或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3. 繳費方式:
(1) 臺灣銀行臨櫃繳費:填妥招生簡章附表六臺灣銀行虛擬帳號臨櫃 代收專用繳費單,或至本委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 系統」下載列印臺灣銀行繳款單,逕至臺灣銀行各分行繳費。
(2) 便利商店繳費:考生須至本委員會網站「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 查詢系統」列印便利商店繳款單方可繳款。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二 )- 繳費 - 個別繳費 (2/3)
17
(3) 跨行匯款:至各地郵局或其他金融機關辦理跨行匯款,填 寫該行之「跨行匯款單」。
(4)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款:攜帶具轉帳功能之晶片金融卡 至自動櫃員機,依轉帳指示輸入臺灣銀行代號「 004 」、繳 款帳號及繳費金額。
(5) 網路 ATM 轉帳繳款:依系統指示先點選臺灣銀行代號
「 004 」,
再輸入繳款帳號及繳費金額。
3.繳費最後一天 105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一 )15 : 30 後,不可利 用郵局匯款,因其隔日才會入帳,會超過繳費期限,將無法入 帳造成繳費失敗,導致無法選填志願。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二 )- 繳費 - 個別繳費 (3/3)
4.使用 ATM 轉帳時,請先注意所持之金融卡卡片是否具有轉帳 功能,完成轉帳後請特別注意帳戶餘額及跨行轉帳是否成功、
已扣手續費。
5.繳費收據 ( 證明 ) 或交易明細表,請考生務必自行留存備查。
6.本委員會提供多重管道方便考生繳費,請考生自行擇一管道繳 費,若考生重複繳費,本委員會不退還其重複繳交之登記費。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二 )- 繳費 - 繳費狀態查詢
1. 完成繳費 2 小時後,考生可至本委員會網站「繳費狀態查詢 系統」,確認是否繳費成功【便利商店繳費約需三個工作天 ( 不含例假日 ) 才會入帳】,確認繳費成功後請列印「繳費 完成確認單」以備查。
2. 無論參加集體或個別繳費考生,均務必於繳費規定期限內上 網查詢繳費狀態,如獲系統回應「繳費成功」者,即表示已 完成繳費,及參加本招生之登記分發,具有上網選填登記志 願資格。
3. 參加本招生之低收入戶考生,亦務必於繳費規定期限內上網 查詢繳費狀態,如獲系統回應「您為低收入戶考生,不須繳 交登記費,視同繳費成功」,即表示免繳費,及參加本招生 之登記分發,具有上網選填登記志願資格。
19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三 )- 成績計算 - 一般生
總分數:
考生之統測原始分數乘以各科目加權倍數,共同科目
×1 、專業科目 ×2 ,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 為一般生之 總成績 ) ,另跨群 ( 類 ) 考生之成績依其所登記之群 ( 類 ) 別分開計算。
範例:考生王小明統測分數:
國文: 86 分、英文: 90 分、數學: 64 分
專業科目 ( 一 ) : 60 分、專業科目 ( 二 ) : 50 分 總分數為:
(86×1)+(90×1)+(64×1)+(60×2)+(50×2)=460 。 王小明之總分數為 460 分。
一般生總分數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三 )- 成績計算 - 特種生
總成績:考生之總分數乘以其優待加分標準
( 四捨五入方式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 。
範例:王小明為未取得語言能力證明 (10%) 之原住民生 總分數為: (86×1)+(90×1)+(64×1)+(60×2)+(50×2)=460 分。總成績為: 460× (1+10%)=506 分。
王小明之總分數為 460 分、總成績為 506 分
。
特種生總成績
21
1.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學 校計有 82 所,預定招收一般生 27,235 名。
2. 各招生群 ( 類 ) 別及各校系科 ( 組 ) 、學程之實際招生 名額,俟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缺額及經 教育部核定其他入學招生管道可流用缺額,併入合計 後,於 105.7.22( 五 )10 : 00 起在本委員會網站公告
。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四 )- 實際招生名額公告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五 )- 個人總成績及排名公 告
1. 繳費成功之考生應於 105.7.22( 五 )10 : 00 起,至本委 員會網站登入「個人總成績排名查詢系統」查詢個人 總成績及排名【依身分別及群 ( 類 ) 別】,本委員會不 另寄發總成績單。
2. 考生對個人總成績如有疑義,可於
105.7.22( 五 )10 : 00~105.7.23( 六 )12 : 00 ,
填寫「個人總成績複查申請 表」 ( 如招生簡章附表二 ) ,傳真至本委員會辦理複查
。
23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六 )-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
7)
1.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時間: 105.7.22( 五 )10 : 00 ~ 105.7.27( 三 )17
: 00 。
2. 本委員會於 105.7.8( 五 )10 : 00~105.7.19( 二 )17 : 00 開放「網路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練習版」,考生可登入練習熟悉介面流程或試填 志願順序。惟本項服務僅作為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參考,並非志願 落點模擬,亦不作為分發之依據。
3. 登記志願資格:凡符合本招生登記資格且繳費成功之考生 ( 含免繳 費考生 ) ,其未在其他招生管道錄取報到,且其總分數非 0 分者,
皆具備參加本招生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資格。
4. 考生可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准 考證號碼及自行設定之通行碼登入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完成網 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出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5. 考生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招生群 ( 類 ) 別須與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 驗之群 ( 類 ) 別相同。若群 ( 類 ) 別不同者,各科目原始分數不予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六 )-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2/
7)
6. 考生於其所參加之各群 ( 類 ) 【含單群 ( 類 ) 及跨群 ( 類 ) 】內,可選填登記校系科 ( 組 ) 、學程之志願總數
,最多以 199 個為限。
7. 各身分別考生可選填之志願:
(1) 一般生:
限選填登記其參加本招生群 ( 類 ) 別內之各校系科 ( 組 ) 、學程志願。
(2) 特種生:
除可選填登記其參加本招生群 ( 類 ) 別內有提供該 特
種生名額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亦可選填其本招 生
群 ( 類 ) 別內,僅有一般生招生名額之校系科 ( 組 ) 、
學程。
25
群 類 別
志願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 ( 組 ) 、學程 一般生名 額
外加名額
原住民生 退伍 軍人 僑
生 境外科技 人才子女 蒙藏
生
政府派外 子女
01 機械 群
01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63 3 3 3 3 3 3
0100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8 1 1 1 1 1 1
01003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45 3 3 3 3 3 3
01004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4 1 0 1 1 0 1
01005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11 0 1 1 1 1 1
01006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5 0 0 0 0 0 0
01007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29 1 0 0 0 0 0
01008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生物機電工程系 8 1 1 1 1 1 1
01009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精密機電組 13 1 1 1 1 1 1
01010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精密設計組 13 1 1 1 1 1 1
例: 01 機械群一般生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六 )-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3/7) 範例
1
例: 01 機械群原住民生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六 )-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4/7) 範例
2
27
群 類 別
志願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 ( 組 ) 、學程 一般生名 額
外加名額
原住
民生 退伍 軍人 僑
生 境外科技 人才子女蒙藏
生
政府 派外子女
01 機 械 群
01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63 3 3 3 3 3 3
0100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8 1 1 1 1 1 1
01003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45 3 3 3 3 3 3
01004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 4 1 0 1 1 0 1
01005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11 0 1 1 1 1 1
01006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5 0 0 0 0 0 0
01007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 29 1 0 0 0 0 0
01008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生物機電工程系 8 1 1 1 1 1 1
01009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精密機電組 13 1 1 1 1 1 1
01010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系精密設計組 13 1 1 1 1 1 1
例: 53 商管外語群 ( 一 ) 跨群 ( 類 ) 考生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六 )-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5/7) 範例
3
群 類 別
志願
代碼 學校名稱 系科 ( 組 ) 、學程 一般生名 額
外加名額
原住民生 退伍 軍人 僑
生 境外科技
人才子女 蒙藏
生 政府派 外子女
09 商 業 管 理群
09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27 1 1 1 1 1 1
0900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8 1 1 1 1 1 1
09003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14 2 1 1 1 1 1
09004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 17 1 1 1 1 1 1
09005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11 1 1 1 1 1 1
09006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系 18 1 1 1 1 1 1
15 外 語 群英 語 類
15001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 17 1 1 1 1 1 1
15002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 20 2 2 2 2 2 2
15003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應用外語系 16 1 1 1 1 1 1
150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應用英語系 15 1 1 1 1 1 1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六 )-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6/
7)
注意事項:
1. 考生首次上網選填登記志願,登入系統時須自行設定通 行碼,設定完後請列印通行碼設定表妥善保存。通行碼 切勿提供給他人使用,如果因此造成個人資料外洩或權 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2. 考生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前,若欲登入本委員會各項系 統 ( 如資格審查系統、繳款單列印及繳款帳號查詢系統
、繳費狀態查詢系統、個人總成績排名查詢系統 ) ,均 須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及四技二專統一入 學測驗准考證號碼即可登入。
3. 本委員會將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期間,於網站置放「網 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操作手冊」供考生下載參考使用。
29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六 )- 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7/
7)
4. 考生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出後,系統將產生考生所選 填志願校系科 ( 組 ) 、學程資料之「志願表」 ( 含考生基本資料 及驗證條碼 ) ,志願表為考生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重要憑證
,請考生務必下載儲存至電腦或列印並妥善保存,以免影響自身 權益。考生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時,須檢附志願表,本委員會始予 受理;未確定送出之考生,將無法列印志願表,即喪失申請分發 結果複查之資格,請考生特別注意。
5. 凡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選填登記志願,或雖有上網選填登記志願但 未做任何暫存志願者,以未選填登記論,並即喪失分發機會。若考 生已上網選填登記但僅暫存志願,卻未於規定時間內將志願確定送 出, ( 考生必須看到系統畫面出現「您已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訊息,並產生志願表,才算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程序 ) ,本委員 會將以考生最後暫存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內之志願選填資料作 為分發之依據,考生不得異議。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七 )- 分發方式 (1/2)
分發原則:
先依照考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再按考生選填登記之 志願序統一分發,總分數相同時,則以專業科目
(
一 ) 及專業科目 ( 二 ) 之實得分數合計較高者優先 錄取。若專業科目 ( 一 ) 及專業科目 ( 二 ) 之實得分 數合計又相同,則依序以英文、國文、數學之實得分 數高低作比較,較高者優先錄取。跨群 ( 類 ) 考生,分別就其參加本招生跨群 ( 類 ) 內所跨群 ( 類 ) 別分 別計算總分數,依照考生所跨群 ( 類 ) 別總分數之高 低順序及依考生選填登記之志願序與未跨群 ( 類 ) 別 考生統一分發,總分數相同時,錄取優先順序與上述 相同。
31
1. 一般生:
在有提供一般生名額之校系科 ( 組 ) 、學程,依總分數高 低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2. 特種生:
就所登記的校系科 ( 組 ) 、學程之志願順序,先以一般生 身分與其他一般生依總分數高低順序,分發於該校系科 ( 組 ) 、學程之一般生名額,至額滿為止;未以一般生身 分獲分發錄取者,但若該校系科 ( 組 ) 、學程有該類特種 生外加名額,且考生之該類特種生優待加分後之總成績 達一般生最低錄取標準 ( 含同分參酌標準 ) 時,再以特種 生身分及依總成績高低順序,分發於該類特種生之外加 名額,至額滿為止。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七 )- 分發方式 (2/2)
1. 本委員會訂於 105.8.2( 二 ) 上午 10 : 00 起,於本委員會網站 公告各校系科 ( 組 ) 、學程之錄取榜單。
2. 錄取生之報到註冊通知單由各錄取學校寄發。
3. 查榜方式:
(1) 至本委員會網站「分發結果查詢系統」查詢 。
(2) 預約查榜簡訊自 105.7.22( 五 ) ~ 105.8.2( 二 ) 10 : 00 。
(3) 電話語音查榜自 105.8.2 ( 二 )10 : 00~ 105.8.5( 五 )24 : 00 。 中華電信門號手機直撥 536 。
市話或非中華電信門號手機撥打 0911-536536 或 0203-03536
4. 考生對分發結果如有疑義,可於 105.8.2( 二 )10 : 00~105.8.4
( 四 )12 : 00 ,填寫「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 ( 如招生簡章附表 三 ) ,連同志願表傳真至本委員會辦理複查。
三、招生作業說明 ( 八 )- 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查 詢
33
本招生相關資訊及系統,考生均可至本委員會網 站使用,本委員會網站網址:
http://union42.jctv.ntut.edu.tw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址:
http://www.jctv.ntut.edu.tw
三、招生作業說明 ( 九 )- 資訊查詢
35
四、意見與交流
感謝您的蒞臨與指導 並祝您順心如意
105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電話: (02)2772-5333 分機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