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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大學生與異性之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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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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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探討國內外相關文獻與實證研究結果,以作為本研究論 證之主要依據。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為大學生與異性之親密關係,

第二節為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第三節為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對 其與異性親密關係之影響。

第一節 大學生與異性之親密關係

本節就親密關係的定義、親密關係之測量及影響親密關係之相關 因素,分別敘述如下。

壹、親密關係的定義

什麼是親密?可先追溯其字根的來源與意義,以了解其意涵。 「親 密」的英文自源自於拉丁文字 intimus,具有「較內在的」或「最內在 的」意思。在日常生活中說到「親密」時,通常會涉及到另一個人,

因此親密是發生於兩個人之間的現象(黃先量,1993)。

「親密關係」的概念源自西方世界,在文獻中,親密的概念用得 雖廣,但在研究親密關係上,卻未完全形成共識,以致定義上有諸多 不同的看法。黃先量(1993)綜合分析學者對親密的不同觀點,可由 下列幾個取向做探討:第一、親密的心理現象:視親密為一種感覺

(e.g.Chelune, Robison & Kommor, 1984; Erikson, 1963;Lewis, 1978;

McAdams, 1985;Sternberg, 1986);第二、親密的主客觀認定:強調 親密是一種主觀經驗覺察(e.g.Chelune, Robison & Kommor, 1984;

Lewis, 1978;Sternberg, 1986);第三、親密的動、靜態觀點:動態

觀點強調親密的形成、發展、及轉變,靜態觀點則強調對親密狀態的

描 述(e.g.Hatfield, 1984; McAdams, 1985; Walster, & Berhem,

(2)

1985) 。可發現前兩個取向視親密為「心理現象」及「主客觀認定」在 概念上較為重疊,因此,國內學者利翠珊(2000)將親密的定義分為 兩類,第一類為親密的內涵,第二類視親密為一種歷程(process)而 非狀態。親密是一個複雜的概念,許多學者提出的看法及定義不盡相 同,採用任何一個都不盡完整,因此,將各學者所提出之親密定義加 以說明,讓我們更了解親密的定義。

首先,就親密的感覺與主客觀的認定來說,兩者同質性高,因此 一併作討論,Chelune, Robison 和 Kommor(1984)指出:「親密」是 一種主觀上的認定,它是以相互影響的行為為基礎,且親密將會導引 在 關 係 中 的 特 定 期 待 。 Sternberg ( 1988 ) 提 出 的 愛 情 三 角 理 論

( trangular theory of love ) 裡 , 愛 情 包 括 三 種 成 分 : 親 密

(intimacy)、激情(passion)、承諾(commitment)。其中,親密

(intimacy)指在愛的關係中,彼此覺得親近、相屬相連的感覺,這 是愛情的情感成分。傳達親密的要素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例如:溝通 內心的感受、增進對方的福祉、一起分享自己的活動、擁有的事物、

思想等、表達同心、提供情緒上或物質上的支持等。在親密的主觀性 中, 「自我揭露」 (self-disclosure)常被認為是親密關係中的一個指 標過程(曾文志,1996)。

再以人際關係的角度而言, Sullivan(1953)曾定義親密關係為

「兩人之間容許個人價值所有成分的確認」(引自王慶福,1995)。親 密是人們相處的一個重要目標。親密是一種彼此信任、彼此了解的感 受,同時可以相互分享內心的喜怒或給予相互支持;親密亦指彼此間 持續擁有的一種滿足感受。如果少了親密,人們將會感受到沮喪或疏 離(Newan & Newan, 1981)。可見,親密是一種對他人的信任感及親 近感,也是指易於溝通和安全感(楊琪、楊婉譯,1995) 。

也有學者視親密為一種能力,Erikson(1963)以傳統心理學分析

的「真正性愛關係」(true genitality)角度看親密,他強調彼此間性

愛的表達是親密的必須部份;也就是說,當個體和異性關係建立起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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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相互的承諾時,親密的發展才算完成。同時,親密是指與所愛之人 結合為伴,是一種關心別人,與別人分享,而不擔心失去自我的一個 能力(曾文志,1996) 。Whitbourne(1991)覺得「親密」一詞在心理 學上的文獻中,是指個體建立人際友誼的一種能力特性,這能力是藉 由相互的情感、開放與誠實的溝通、以及持續性情感上的承諾為基石。

Hatifield(1984)指出「親密」是指我們嘗試與他人建立親近感 的過程;以及在此過程中,彼此去思索雙方在思考、情感、和行為的 相似處及相異處。另外,親密的人際關係包含三種重要之特性,包括 認知(cognitive) 、情感(emotional)和行為(behavioral)上的親 密。 「認知親密」之親密常表示出自己有種向另一個人表露的意願,他 們揭露出有關於自己的訊息,並且傾聽其夥伴所透露出的心事; 「情感 親密」通常是指對於親近的人有種更深層的關懷,而此種關懷是種強 烈的愛意感受; 「行為親密」則是指密友對於彼此親近的身體接觸,有 其舒服的感受,他們彼此會凝視對方、傾身接近對方、會主動靠近對 方,甚至可能相互的接觸對方(曾文志,1996)。

另外,從親密的內涵來看,Rytting(1976)提出三種形式的親密 模式:身體的、心理的、和情感的或精神的,與二種範圍:性和非性,

來解釋親密內涵;每個面向的矩陣有一個溝通或由其所控制的方法所 支配,並且每一個都有要旨,一旦基礎的正反面都了解清楚了,在每 一個面向的所有變數的向度就可被探索出來(引自 Spooner, 1982),

見表 2-3-1。

曾文志(1996)認為,親密是存於個體相互之間心靈契合的感受,

包括了彼此的信任、開放、分享、接納與支持對方如其所示的生命完

形。而認知、情感、精神上的親密,是構成親密關係間的最基本親密

內涵。爾後隨個體彼此間不同層次的親密關係,會彈性增加身體的親

密及性親密,以合乎此時此刻間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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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1 Rytting 三種形式的親密模式

範圍(sphere)

性(sexual) 非性(non-sexual)

身 體 的 (p hy si ca l)

® 感官性(sensuality)

# 觸摸(touch)

— 給予/拿取 (giving/taking)

快樂/痛苦 (pleasure/pain)

® 共有性(communality)

# 人際距離學(proxemics)

— 隱私/分享(privacy/sharing) 舒服/不舒服

(comfort/discomfort) 親近/距離

(closeness/distance)

心 理 的 (m en ta l)

® 象徵性的索求 (symbolically charged)

性愛:意義

# 性刺激

(sexual stimulation)

— 思想、幻想、行為 覺醒/非覺醒

(arousal/nonarousal)

® 角色對角色相互影響(role-role interaction)

# 自我揭露(self disclosure)

— 開放/封閉(open/closed) 誠實/虛偽)(honest/phoney) 友善/敵意(friendly/hostile) 角色取替對角色扮演

(role-taking vs. role playing) 形 式 ( m od al it y) 情 感 的 / 精 神 的 ( em ot io n al /s pi r it ua l)

® 超愈(transcendence)

# 無控制(no control)

— 那是不可告知或描述的 (that which cannot be told or described)

® 個人對個人的相互影響

(person-person interaction)

# 眼神接觸(eye contact)

— 感覺(feelings) 我/你

愛/恨 喜歡/苦惱

® 表示親密的向度

# 表示溝通或控制的主要含義

— 實質內容或基本上的對立

資料來源:Spooner, 1982, 169 頁

就親密的發展歷程而言,國內學者利翠珊(1997)以 25 對結婚 6

至 26 年的夫妻進行深度訪談,將婚姻中的親密關係定義為一種親近的

情感連結。並從訪談資料中整理出四種夫妻間的親密之情,分別為感

激之情、欣賞之情、親近之情與契合之情。利翠珊指出親密情感在中

國婚姻中的意義,提出親密情感來自個人的付出與共同生活經驗,兼

具角色的基礎與互動的本質(感激與欣賞之情主要來自符合角色期

望,親近與契合之情主要來自共同生活經驗) ;親密情感的形成並非來

自單一事件,而是一個循環互動的過程。

(5)

卓紋君(2000)以動靜態觀點來檢視異性親密關係態度的發展,

認為異性親密關係態度之發展不全然是直線進行的,事實上有可能是 跳躍式或迂迴輾轉的,基於此,提出一個異性親密關係態度發展模式,

關係的淺深發展可分為不同階段,分別以前奏曲、序曲、進行曲、交 響曲代表。前奏曲表示個人在進入親密關係前的狀態;進行曲代表兩 人來往、定情、和論及婚嫁的深入交往過程;交響曲意味兩人步向紅 毯那端,共同組成家庭,開始婚姻與家庭的生活。

此外,也有學者提出親密有多種面向,Prager(1995)認為親密 的概念應包含兩個基本面向:一為親密互動(interaction),二為親 密關係。親密關係的互動就像是人與人之間的一座橋樑,透過親密的 經驗(experience)與親密的行為(behavoir)而與人產生親密的關 係。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建立在彼此雙方親密經驗及感受,透過親密的 行為(包括口語及非口語的傳達),而與人產生親密的關係。

親密關係的最上層

親密的關係 基礎層面

親密的互動

次層面:親密 的經驗 知覺到同理 的正向的感 受(如:親 切、吸引)

次層面:親密 的行為 口語(如:自 我揭露) 、非 口語(愛的接 觸)

次層面:

親密伴侶、朋 友、父母及孩 子、其他各種 的親密關係

圖 2-3-1 親密的多種面向(Prager, 1995. P21.)

(6)

Moss 及 Schwebe(1993)從相關的文獻中,對「親密」的一般性 定義、多向度定義和操作性定義中,列出一般親密的七種詮釋:1.親 密是指深入認知的覺察和表達;2.親密是發生在兩個個體之間的互動 過程;3.親密是指深入情感的覺察和表達;4. 親密是指身體動作的覺 察和表達;5.親密包含共有的承諾及一體感;6.親密包括溝通及自我 表露;7.整體的親近感受。Moss 與 Schwebe 認為溝通和自我表露只是 促進親密關係的行為,而整體的親近感仍存在於認知、情感和身體的 親密內涵中;因此,他們最後認為親密包括五種成分:承諾、認知的 親密、情感的親密、身體的親密及相互性等。

整體而言,親密關係的定義,至今仍無共識。但至少有幾個定義 的特徵是一致的:1.親密的發生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但會受到個人 能力(capacity)及動機的影響而達到不同的親密程度。2.親密是相 互的,有來有往的。非單方面的,而是雙方同意的(Rubin, 1983)。

親密包含相互的情感及想法的表達,出自於想了解另一個人的內在世 界,並且能夠分享自己的內在世界。3.親密關係包含認知、情感、行 為的成分;願意向對方揭露自己,深入的關懷對方,對親密的接近感 到自在(Steil, 1997) 。

綜合以上各學者對親密關係所提出的詮釋,可從三方面來探究,

第一為對親密的主觀感受,第二為親密關係的內涵,第三為親密關係

的互動與歷程。首先,在親密的主觀感受上,是指一種個體想與對方

親近、相屬相連的感受;其次,在親密關係內涵上,大致上有認知親

密、情感親密或精神親密以及身體親密等多面向的概念,並且包含情

感及想法的表達與分享之溝通親密,以及有共同朋友及相近經驗感受

之社交親密;最後,在親密關係的互動與歷程方面,是指因個體與他

人之間的互動,而形成不同的親密程度。根據以上所言,研究者認為

親密是指一種個體內心深處想與對方親近的情緒感受、體驗及行為,

(7)

從中體驗到彼此間的親近、信任、分享、接納與支持的感受;親密關 係是個體與他人不同層度的互動,會形成不同層面的親密關係。

貳、親密關係之測量

以異性親密關係為主來考量,相關研究究竟以哪些方式來測量親 密關係,以下針對親密關係之測量加以討論,並進一步加以分析比較。

親密關係之測量工具多以分量表構成一個親密關係量表,歸納來 說,親密關係測量可依對象區分成人際親密關係及婚姻親密關係兩大 類,以下根據此二類進行測量工具之分析,並進一步評析親密關係之 測量工具。

一、人際親密關係測量工具之分析

茲將人際親密關係依相關量表編製的年代先後,依序呈現各量表 的名稱、編訂者、量表內容、題數、信度、效度,整理並分別說明如 下:

表 2-3-2 人際親密關係之測量工具

量表名稱 編訂者

題數

量表內容 信度 效度

人際關係中個人 的親密診斷量表

(PAIR)

Schaefer &

Olson(1981)

36 六個分量表:情感的親密、社會 性親密、性親密、認知上親密、

休閒的親密和一個傳統分量表。

內部一致 性信度

建構效度

Miller 社會親密 量表(MSIS)

Miller &

Lefcourt

(1982)

17 二個分量表:需要發生頻率、需 要強度。

內部一致 性信度、

重測信度

效標相關 效度 建構效度

親密能力量表

(Intimacy Capacity)

Levitz-Jone s & Orlofsky

(1985)

89 三個分量表:高親密狀態群、中 間狀態群、低親密狀態群。

內部一致 性信度

建構效度

親密人際關係量

杜仲傑

(1990)

55 八個分量表。其中五分量表:尊 重、體諒、了解、支持、鼓勵、

安慰,關係`的親近與重要性,自 我表露,肢體語言;包含對情人、

異性朋友、同性朋友的親密內容 測量。及父母親親密狀況及自我 與社會資源評量、身心健康檢查 表。

內部一致 性信度

建構效度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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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chaefer 及 Olson(1981) 「人際關係中個人的親密診斷量表」

(personal assessment of intimacy in relationships scale,

簡稱 PAIR)

Schaefer 及 Olson 於 1981 年所提出之 PAIR 的原始理論基礎為 Olson(1975, 1977)所提供的七種親密類型為編寫題目的依據。Olson 聚焦於親密的「歷程(process)」觀點,用來區別親密經驗與親密關 係。親密經驗是一種親近的感覺或與他人分享這七個領域中的一項或 多項,與許多不曾培養或擁有親密關係的人有親密經驗是可能的,親 密關係通常是在一些領域中親密經驗的個別分享,並且期望這些經驗 與關係能持續長久。七種親密類型分別為:

(1)情感的親密(emotional intimacy):指經驗到一種親密的 感受。

(2)社會的親密(social intimacy):指在社會網絡中,有共同 朋友或有相近的經驗感受。

(3)認知的親密(intellectual intimacy):指分享理念、想法 的經驗感受。

(4)性親密(sexual intimacy):指分享一般情意或性生活的經 驗感受。

(5)休閒的親密(recreational intimacy) :分享共同的興趣或 嗜好,共同參與某類活動。

(6)精神的親密(spiritual intimacy):分享終極關懷的經驗 感受,生活中有相似的意義感或宗教信仰。

(7)審美的親密(aesthetic intimacy):從分享美的經驗中,

體驗到一種親密感受。

(9)

PAIR 在測量人際關係中對親密的實際覺察程度或測量他們對理想 親密的期待性。此量表在 1977 年由 Schaefer 及 Olson 編製完成,並 於 1981 年修訂,修定時刪除「精神上的親密」及「審美的親密」兩類,

因為這兩種類型在概念上及實徵上常令人混淆不清。PAIR 共 36 題項,

包含五種親密類型:情感的親密、社會性親密、性親密、認知上親密、

休閒的親密和一個傳統分量表,每個親密分量表有 6 題。其中,傳統 分量表為因應有些夫妻在填寫量表時,”裝好”的意圖,即順應社會 的讚許讓自己變得好一些而設計。量表的 Cronbach α 係數分別為:

情感的親密 0.75、社會性親密 0.71、性親密 0.77、認知上親密 0.70、

休閒的親密 0.70 和一個傳統分量表 0.80。此量表用來檢視兩性關係的 發展水準,應用在友誼或約會的雙方或婚姻親密關係上,同時也廣泛 應用在諮商輔導中。因此,以 PAIR 檢視大學生的兩性關係是一可行的 測量。

2.Miller 與 Lefcourt(1982) 「社會親密量表」(Miller Social Intimacy Scale,MSIS)

Miller 與 Lefcourt 編製「社會親密量表」動機為觀察個體與他人 建立親密的重要性。即是從親密本身的意義性來探討人際的親密關 係。量表最原始的題項編寫,是研究者對 50 名大學生進行系統性訪談 中,將他們對於人際關係中的友誼加以定義及轉換,並萃取他們思考 所謂親密關係的部分,經預試後,共選取 17 題為正式量表,形式為 10 點量表;6 題為對親密特點的「需要發生頻率」分量表,11 題屬對親 密論點的「需要強度」分量表。Miller 社會親密量表 Cronbach α 係 數 0.91,一個月的重測信度 r=0.84,兩個月的重測信度 r=0.96。效度 方面,本量表和「人際關係量表」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Scale)

有高的相關 r=0.71,「UCLA 寂寞量表」 (UCLA Loneliness Scale)有

負相關,說明此量表有好的效標效度。

(10)

3. Levitz-Jones 和 Orlofsky(1985) 「親密能力量表」 (Intimacy Capacity)

Levitz-Jones 和 Orlofsky(1985)之親密能力量表根據 Orlofsky 與 Levitz-Jones(1981) 「親密狀態的半結構式訪談」修訂而成,而「親 密狀態的半結構式訪談」主要依據 Orlofsky, Marcia 與 Lesser(1973)

所提出對於成年早期的「親密對孤立危機」階段檢視的「親密—孤立 狀態半結構訪談」(The intimacy-isolation status interview, IIS.) 修訂的。

依據三個主要的標準分為七類,此三個標準為:1.是否與同性或 異性有進一步的親密關係;2.個體是否與一位異性投入一種持續、承 諾的、愛的關係中;3.關係的深度或品質。由上述三個標準所劃分的 七種親密狀態,分別為:親密(intimacy)、前親密(preintimacy)、

合 併 承 諾 ( merger-committed ) 、 合 併 但 無 承 諾

(merger-uncommitted)、刻板關係(stereotyped relationships)、

假性親密(pseudointimacy) 、孤立疏離(isolate)。

該研究中將親密狀態分為高、中、低三等級,信賴區間為 95%,

同意第一作者的比例佔最初比例的 80%。其中 17 題為高親密狀態群(親 密、前親密) ,52 題為中間狀態群(歸併承諾、歸併未承諾) ,20 題是 低親密狀態群(刻板關係、假性親密) 。

4.杜仲傑(1990)自編「親密人際關係量表」

杜仲傑(1990)採用 Sternberg 愛情三角理論模式,對愛情關係

及其他人際關係中的親密(intimacy)成份作探索性研究,屬於親密

靜態的描述。量表編製時,首先深度晤談 13 名受試者,對情人、同性

好友、異性好友相處的親密關係內容,做 30-50 分鐘的錄音訪談,再

參考 Sternberg(1986)的親密結鍵(bond)的研究結果,及顧瑜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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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同樣以 Sternberg 理論所編製的親密問卷內容編製成,依此製成

「親密人際關係量表」的題目。

題目歸納為五概念:尊重、體諒、了解,支持、鼓勵、安慰,關 係的親近與重要性,自我表露,肢體語言;五分量表中包含對情人、

異性朋友、同性朋友的親密內容測量。並增加父母親親密狀況,包括:

幼年和父母相處的經驗和感受、目前和父母的親密關係,及自我與社 會資源評量、身心健康檢查表,共 8 個分量表。經初步施測及正式施 測後,親密人際關係量表 Cronbach α 係數,分別為:情人角色的前 五量表 0.96、異性朋友角色的前五量表 0.96、同性朋友角色的前五量 表 0.96、和父母過去親密 0.78、和父母現在親密 0.78、人際資源調適 0.90、心理症狀的身心健康調查表 0.92。

二、婚姻親密關係測量工具之分析

茲將婚姻親密關係依相關量表編製的年代先後,依序呈現各量表 的名稱、編訂者、量表內容、題數、信度、效度,整理並分別說明如 下:

表 2-3-3 婚姻親密關係之測量工具

量表名稱 編訂者

題數

量表內容 信度 效度

「Waring 婚姻親 密問卷」 (WIQ)

Waring(1984) 90 九個分量表:衝突的解決、情感、

凝聚力、性愛、主體性、適合性、

自主性、表達性、可取性,及「社 會讚許」量表

內部一致 性信度、

重測信度 庫李信度

區別效度 效標相關 效度

「婚姻中的親密 診斷量表」(AIM)

Shackleford

(1993)

60 十種親密向度:承諾、危機(情 感上的) 、危機(工具上的)、情 緒的、認知的、身體的(非性的) 、 身體的(性的) 、共享的活動、社 會性、精神的親密等十項。

內部一致 性信度

建構效度

親密情感量表 利翠珊(2000) 64 四個分量表:感激之情、欣賞之 情、親近之情、契合之情。

內部一致 性信度、

複本信度

建構效度 同時效度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12)

1. Waring(1984)「Waring 婚姻親密問卷」(Waring Intimacy Questionnaire,WIQ)

Waring 發展婚姻親密問卷的目的在於測量婚姻關係中「親密」內 涵的質與量,其理論來自於人際關係中可以藉由三種獨立向度來加以 界定,分別是:範圍(boundary) 、控制力(power)和親密(intimacy) , 而親密是人際向度中對於婚姻適應最重要的因素。WIQ 問卷中,可以測 量婚姻親密中的九種內涵:衝突的解決(conflict resolution)、情 感(affection)、凝聚力(cohesion)、性愛(sexuality)、主體性

(identity)、適合性(compatibility)、自主性(autonomy)、表達 性(expressiveness) 、可取性(desirability) 。

量表的主要內容包括此九個分量表,以及「社會讚許」分量表。

正式題項共 90 題,總量表之男性二星期後的重測信度為 0.89,女性為 0.86,各量表重測信度介於 0.73-0.90 之間,總量表之庫李 20 號公式 信度男性為 0.78,女性為 0.81,各量表庫李信度為 0.52-0.78;效度 方面,WIQ 各分量表相關均非常低(均小於 0.50) ,故有良好的區別效 度,此外 WIQ 與 PAIR 有高相關(r=0.77),此問卷具有良好的效標效 度。

2.Shackleford(1993) 「婚姻中的親密診斷量表」 (AIM)

Shackleford 編製的「婚姻中的親密診斷量表」目的在於測量出婚 姻關係中的親密多重向度。Shackleford 經由閱讀文獻資料、研究已有 的量表工具、及專家學者諮詢後所發展出來的診斷工具。此量表測量 親密的十種向度,分別為:承諾(commitment) 、危機(情感上的) (crisis

<affective>)、危機(工具上的)(crisis<instrumental>)、情 緒的(emotional) 、認知的(intellectual) 、身體的(非性的) (physical

<non-sexual>) 、身體的(性的) (physical<sexual>) 、共享的活

(13)

動(shared activity)、社會性(social)、精神的(spiritual)親 密等十項。量表共有 60 題,毎個親密向度 10 題,提供受試者四種診 斷:目前對自己的親密水準、目前對夫妻間的親密水準、自己渴望的 親密程度、夫妻中對親密的渴望程度(引自曾文志,1996)。

3.利翠珊(2000)「婚姻親密情感量表」

利翠珊(2000)以感激、欣賞、親近、契合等四種親密之情為構 念編寫題項。並參考國內外量表:Schaefer 及 Olson(1981)之 PAIR 量表、曾文志(1996) 「婚姻親密量表」 、 Waring(1984)之 WIQ(Waring Intimacy Questionnaire) 、Tesch(1985)之 PIQ(Personal Intimacy Questionnaire )、 Levitz-Jones 和 Orlofsky(1985) 之 Intimacy Capacity 量表及杜仲傑(1990)之「親密人際關係量表」等。

總量表之信度檢定的內部一致性 Cronbach α 値為 0.99,分量表 的感激之情、欣賞之情、親近之情、契合之情,分別為 0.95、0.96、

0.96、0.96;量表總分的相關為 0.52-0.82 之間。因素分析效度檢定

「婚姻親密情感量表」之 A、B 題本相關係數 0.98,Cronbach α 値均 達 0.97。結果顯示,支持 1997 年親密情感之理論架構。

三、親密關係測量工具之評析

從以上人際親密關係與婚姻親密關係之測量工具分析,可發現不 同學者提出的親密關係測量重點皆不相同,其中 Schaefer 與 Olson 之 PAIR 量表,涵蓋五個親密層面,是較為完整的親密關係量表,而且其 信效度良好;再從適用範圍來看,PAIR 量表可用來檢視兩性關係的發 展水準,亦可應用在友誼或約會的雙方或婚姻親密關係上。符合本研 究之旨趣,因此,本研究以 PAIR 量表為基礎,修訂為親密關係量表,

以測量大學生對異性之親密關係。以下針對以 Schaefer 與 Olson 之

PAIR 量表為基礎所作之相關研究,分析如下:

(14)

Theriault(1998)研究青少年時期最好的朋友及性伴侶間的親密 評價,以 PAIR 量表為研究工具,施測後經因素分析,在最要好的朋友 變項得出三因素:正向親密(Positive Intimacy) 、負向親密、 (Negative Intimacy)及社會親密(Social Intimacy),其多元相關値(squared multiple correlation,SMC)依序分別為 0.73、0.66 及 0.60;在性 伴侶變項中得四因素:負向親密(Negative Intimacy) 、性親密(Sexual Intimacy)、正向親密(Positive Intimacy)、及社會親密(Social Intimacy),其多元相關値依序分別為 0.73、0.65、0.60 及 0.66。

Moore, McCABE 和 Stockdale(1998) 認為 PAIR 量表可同時評估 關係中實際及理想的親密標準,其研究中欲複製原始的因素結構,以 PAIR 量表進行調查研究,以修習心理學的大學生、大醫院的職員以及 一般大眾為對象,經因素分析後得三個獨立因素:諾言(engagement) 、 溝通(communication)與友誼(shared friendships),內部一致性 α 係數依序分別為 0.96、0.81 及 0.70。與 Schaefer 與 Olson(1981)

五個原始因素結構不一致,這些因素無性別差異;結果表示從全體的 人口中得出三個獨立的論證,在友誼―溝通―諾言範圍間,親密的觀 點愈來愈複雜。

Schaefer 與 Olson 之 PAIR 量表,在台灣於 1996 年由曾文志以 278 對夫妻為對象,年齡分部由 22 歲至 45 歲,編修為一適合成年早期婚 姻親密之評量,稱為「成年早期婚姻親密量表」 ,分為三部分並由七種 婚姻親密量表組成。在「實際感受性」量表中,總量表內部一致性 Cronbach α 係數為 0.96,各親密類型分量表在 0.72-0.89 之間,校 標相關係數在 0.53-0.74 間。在「理想期待性」量表中,總量表內部 一致性 Cronbach α 係數 0.96,各親密類型分量表在 0.79-0.85 之間。

陳秀菁(2002)修訂 Schaefer 與 Olson(1981)PAIR 量表及曾文

志(1996)「婚姻親密量表」而成「親密關係量表」。因考慮性親密的

題項涉及隱私,影響作答意願及真實性,故採身體親密分量表,刪除

(15)

性親密分量表,最後擬定:情感的親密、社交的親密、認知的親密、

身體的親密、精神的親密、休閒的親密六分量表。經預試後,正式量 表共 36 題;正式施測之信效度考驗方面:信度:總量表 Cronbach α 係數 0.92,分量表 Cronbach α 係數 0.75-0.83;效度因素負荷量在 0.38-0.75 之間。

研究者將以 PAIR 量表為基礎所進行之相關研究,彙整如表 3-3-4。

表 3-3-4 以 PAIR 量表為基礎所進行之相關研究

研 究 者

Schaefer &

Olson(1981)

Theriault (1998) Moore, McCABE &

Stockdale (1998)

曾文志

(1996)

陳秀菁

(2002)

研 究 對 象

已婚夫妻 最要好的 朋友

性伴侶 大學生 已婚夫妻 有戀愛經驗 的大學生

親 密 類 型

情感的親密 社會的親密 認知的親密

性親密 休閒的親密

正向親密 負向親密 社會親密

負向親密 性親密 正向親密 社會親密

諾言 溝通 友誼

情感的親密 社會性親密 認知上親密 精神上親密

性親密 休閒的親密 身體上親密

情感的親密 社交的親密 認知的親密 精神的親密 休閒的親密 身體的親密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由上可知,以 PAIR 量表所發展之測量工具,在國外,所得之因素

結構各不相同,可能因為研究對象不同使然。在國內,曾文志首先將

PAIR 量表應用於台灣,以夫妻對偶為對象進行研究,除 PAIR 量表的五

個因素結構之外,增加「精神上親密」以及「身體上親密」,並得出七

種親密類型;另外,陳秀菁以大學生為對象,得出六種親密類型。可

見,以 PAIR 量表針對大學生進行其對異性親密關係之研究有其可行

性;而且,PAIR 量表以及以 PAIR 量表為主所進行的研究,發現其信效

度良好,為其可用性。因此,本研究以 Schaefer 與 Olson 之 PAIR 量

表為主,並參考曾文志「成年早期婚姻親密量表」及陳秀菁「親密關

係量表」進行編修。

(16)

参、影響親密關係之相關因素

首先,影響對異性之親密關係必須考慮「交往經驗」 ,黃先量(1993)

從人格構念的觀點檢視親密關係的形成,發現個人覺得自己被了解的 程度改變,也會覺得和對方想法一致性改變,同時親密的程度也會發 生變化;互動對象的不同會影響個人的構念方式,對「要好朋友」的 預測較「普通朋友」有效,因為個人對於某人的構念系統愈是有效,

愈能預測某人的反應,也較能使兩個構念系統趨於一致,容易有被了 解和形成親密感。卓紋君(1999)研究父母因應婚姻衝突的行為與子 女在親密關係中的反應,發現兩者無任何顯著相關;然而,有過戀愛 經驗和正有交往對象的受試者,比毫無戀愛經驗的人,有較高的情緒 安全感且較不害怕親密,顯示出成年子女在面對個人的親密關係及思 考婚姻議題時,似乎有其不同的參照架構。可見,有交往經驗在異性 的親密關係中是一重要變項,因此,將研究對象設定為有交往經驗之 大學生,包含目前正有交往對象及曾經有過交往經驗的大學生。

綜合相關文獻影響親密關係之因素包括:性別、父母婚姻狀況以 及家庭社經地位,分述如下:

一、性別

在親密關係的研究中,性別是最常被操作的變項,但研究之發現 並不一致。不少研究顯示,女性較男性樂於討論親密的話題,也較易 在親密關係上表達自我的感情(利翠珊,2000;陽琪、陽琬譯,1995;

Rosenbluth & Steil,1995)。柯永河(1973)「排行與心理需求」以

愛華個人偏好量表(Edward Personal Preference Scale)對台灣大

學生施測,發現女性的親和需求高於男性。從反應人際關係親密性的

重要指標之一「自我揭露」來看,過去研究較為一致的發現是女性比

男性願意對他人做較深的自我揭露(楊牧貞、黃國光,1980) 。而邱文

彬、林美珍(1999)從自我揭露與自主性探討人際關係中親密性能力

(17)

的發展,發現大四男生自我揭露廣度比其他年級高,大四女生自我揭 露深度比其他年級高。

陳秀菁(2002)研究共依附特質、人際親密能力與親密感的關係,

發現:不同性別大學生的共依附特質、人際親密能力及親密感的差異 情形為:在共依附特質方面,女生較男生更傾向透過關係獲得意義感,

在人際親密能力方面,女生比男生更能提供他人情緒支持,在親密感 方面,男女則無明顯差異。林素妃(2003)以大學生情侶為對象,從 親密關係滿意度,也就是關係適應來分析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性別角 色之關聯,發現不同性別角色之關係滿意度無差異。

而 McAdams 和 Bryant(1982)針對 30 歲哈佛畢業生的研究發現,

有較高親密感者在十七年之後與心理適應及婚姻快樂有非常高的相 關。另外,他們又在 1987 年對超過 1200 名成人的研究中發現,女人 擁有較多親密者在工作、婚姻及親職角色上會比較多幸福感及滿意度 相關;男人擁有較多親密者,比較不會有焦慮、生病、藥物及酒精濫 用問題及較低程度的不確定感有關(Steil, 1997) 。

除了以大學生為對象所從事的研究外,劉敏珍(2000)從老年人 的人際親密探討依附風格與幸福感之關係,發現高雄地區老人際親密 互動情形良好,以情緒支持、生活互動為主,自我揭露較低;女性人 際親密比男性高;生活自主能力愈好人際親密感愈高;和多位子女同 住、與配偶同住者較不同子女輪住、獨居與住安養機構者高;配偶健 在之老年人人際親密較高;高人際親密之老人其幸福感較高,且對整 體幸福感有較高的預測力。

利翠珊(1997)從訪談資料中整理出四種夫妻間的親密之情,分 別為感激之情、欣賞之情、親近之情與契合之情。並以此概念發展「婚 姻親密情感量表」,與西方親密情感的研究相較「感激」要素較特別,

中國夫妻重視配偶在角色上的付出,當自己無法相等的付出且看到對

(18)

方的委曲時,會產生愧疚與難以報答的感激之情;男性在婚姻中感到 較高的親密情感,特別是感激、親近、契合的感受;世代因素在親密 情感上所扮演的角色則似乎不明顯(利翠珊,2000)。

曾文志(1996)亦得出相似的結果,發現在「情感的親密」、「精 神上的親密」、「性親密」和「認知上的親密」等四個層面上,男性的 親密感受大於女性。另外,有一些研究也顯示「男性在婚姻滿意程度 上有顯著高於女性的傾向」(Glenn & Weaver,1987;Rhyne,1981;

黃順富,1992) ,可能是因為男性所要求或認知上的親密不像女性來的 細膩,以致造成女性對於親密實際感受較低。

二、父母婚姻狀況

有一些研究發現,來自不妥的家庭結合或父母婚姻衝突,會影響 成年人對於日後的人際關係或造成親密渴望降低;同時也有一些研究 顯示,父母離異的孩子,他們自己離異的可能性要高於父母婚姻美滿 的孩子(Donohue, 1994; Glenn & Kramer, 1987; Keith & Finlay, 1988;Pederson, 1994; 引自曾文志,1996) 。

Jacquet 和 Surra (2001) 以 464 對父母做隨機樣本調查以檢視其 相關,發現父母離婚對於年輕成年人戀愛關係是有影響的,尤其是對 於某些感情關係以及問題的認知上;研究中比較來自完整與離婚家庭 的女性,發現來自離婚家庭的女性對於人有較少的信賴與滿意,但有 更多矛盾心態與衝突摩擦;男性對感情關係的看法以他們父母的婚姻 狀況而定,雖然,來自完整與離婚家庭的男性在影響承諾的結構性限 制上是不同的;年輕成年人不定期的約會顯示父母離婚有極大的影 響,表示父母離異的影響可能在成年早期就成型了,並且形成他們自 己的戀愛關係。較多研究支持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造成長期的影響,

父母離婚或衝突勢必影響子女對親密關係態度、知覺、親密行為、表

達以及親密關係的信心(莊瑞飛,2003) 。

(19)

曾文志(1996)以已婚者為研究對象,發現父母婚姻狀況不同會 影響成年早期各婚姻親密類型的「實際感受性」 ,在「情感的親密」 、 「精 神上的親密」、「性親密」和「認知上的親密」等四個親密類型的實際 感受程度之差異均達顯著水準;但各婚姻親密類型之「理想期待性」

並無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欲再次檢視大學生之父母婚姻狀況,是 否對其異性親密關係產生影響。

三、家庭社經地位

社會科學學者採用社經地位為研究變項時,常因不同的觀點使用 不同的指標(魏慧美,1992) 。社經地位之測量大都以職業、收入以及 教育程度為指標。考量收入之完整資料在我國取得不易,故本研究在 處理家庭社經地位以教育程度與職業地位為指標。教育程度高及職業 地位高者,相對而言,其所得資源愈多,想達到的慾望也可能會較高。

Miller(1976)發現高社經地位的夫妻,有更多機會參與社交、休閒

活動時,婚姻滿意會提高。曾文志(1996)研究發現,影響婚姻親密

之因素中,較高教育程度或社經地位的夫妻,對於實際的親密表達和

親密期待也均較高。對大學生而言,是否會因家庭社經地位影響其對

異性的親密關係,也是本研究要加以檢視的。

(20)

第二節 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本節分析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之測量,並探討影響子女對父母 婚姻關係知覺之相關因素。

壹、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之測量

一、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測量工具之分析

「知覺」是經由感官以覺知環境中物體存在、特徵及其彼此間關 係的歷程。亦即個體靠以生理為基礎的感官獲得訊息,進而對其周圍 世界的事物做出反應或解釋的心理歷程(張春興,1989)。從客觀與 主觀來看人對環境事物的知覺,並非只是環境中客觀事實的客觀反 應,而是主觀意識與主觀解釋,而知覺經驗的獲得最重要的是個人對 引起知覺刺激情境的主觀解釋。不同的個人對外在刺激都可能有不同 的反應方式,因為刺激對不同個人可能有不同的意義(王純娟,1990)。

父母是個人成長中的重要他人,因為父母婚姻關係是一個人觀察到第 一個最親密的人際關係,個人學習婚姻關係是從父母親的婚姻關係觀 察而來,所以採用知覺的觀點(李閏華,1993) 。

Somons, Beaman, Conger 與 Chao(1992)曾研究父母信念對兒童

的影響時,再度肯定父母的行為對兒童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力,且認

為個人的信念,有大部份是在兒童時期由父母那裡接收來的;雖然父

母很少和兒童討論他們的想法和哲學觀,但是父母會透過他們對待兒

童和彼此的方式,傳達給兒童他們的想法,另外,兒童也會透過自己

的經驗和觀察父母某種行為方式的結果,而推廣由父母那兒所學到的

規則和原則,因此,父母情緒上幸福感、對婚姻的滿足感等都會影響

兒童(引自沈慶鴻,2001)。由於父母對子女的影響大部份在童年時

期,張春興(1996)提出心理學家將人生全程分為九階段,童年時期

(21)

分屬兩階段為:第三階段前兒童期(2-6 歲)以及第四階段後兒童期

(6-13 歲),前者的發展重點在於口語發展良好、性別開始分化、愛 好團體遊戲以及完成入學準備,後者的發展重點則在於認知發展、動 作技能與社會技能發展。後兒童期之認知發展較吻合本研究欲探討的 知覺觀點,因此,本研究以大學生為對象,往前回溯其童年時期,回 溯期設定在 10 年左右。

在探討婚姻關係對子女影響的相關研究中,父母婚姻關係可由父 母自陳或是子女描述其所感受到的父母婚姻關係,若只由父母自陳婚 姻關係,父母可能因為社會期許而產生主觀偏差,也可能高估或低估 子女所接觸的婚姻關係,以致無法了解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的影響

(Smith & Jenkis, 1991)。由兒童表達其所感受到的父母婚姻關係 作為評量方式,雖然也無法充分了解父母婚姻真實狀況,但在父母婚 姻關係對子女影響的研究上,子女知覺才是影響其主觀感受的因素(陳 怡吟,2002)。Grych, Seid, 與 Fincham(1992)以『兒童知覺雙親 衝突量表』測量兒童對婚姻衝突的知覺與感受,發現兒童知覺的雙親 衝突與其適應情形有顯著相關,當兒童評價自己接觸未妥善解決、經 常發生的雙親衝突時,有較多內、外在行為問題。Acock 及 Clair(1986)

指出家庭中父母對於子女所造成的影響,係經由子女對父母行為的認 知所產生,並非是父母的實際行為影響到子女(引自朱瑞玲,1989) 。 因此,探討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影響的研究上,研究子女的主觀知覺 才能了解受影響的程度,子女所知覺到的父母婚姻關係才是影響子女 的主要部份,而非父母婚姻的實際狀況。

在探討婚姻關係的研究中,學者對婚姻的相關概念意見分歧,且

未有一致的解釋,可大概分為動態及靜態觀點來看。其中,婚姻的相

關 概 念 中 婚 姻 品 質 ( Marital Quality ) 及 婚 姻 適 應 ( Marital

Adjustment)為動態觀點,而婚姻衝突(Marital Conflict)為其下

的一個動態過程;婚姻穩定(Marital Stability) 、婚姻滿意(Martial

(22)

Satisfaction)、婚姻成功(Marital Success)、婚姻快樂(Marital Happiness)則是夫妻雙方婚姻關係的結果,是一靜態的現象。

除動、靜態觀點外,中外對婚姻關係的研究又可歸納出兩層面,

一為精神層面,二為行為層面。前者為內隱信念,子女較無法觀察到,

如婚姻品質與婚姻快樂;後者為外顯的行為,子女較易觀察到,如婚 姻穩定、婚姻適應與婚姻成功。

本研究欲探討子女所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必需由子女所觀察到 父母婚姻關係中的言語、行為及互動來探討,換言之,子女所知覺的 父母婚姻關係應為「可觀察」之行為。因此,必須在眾多研究婚姻的 向度中,選擇適合及重要的向度,而李閏華(1993)歸納眾多文獻與 理論並從不同角度看待婚姻關係,在婚姻關係的基本概念以家庭社會 學角度、婚姻穩定與婚姻品質的理論模式來檢視;在婚姻關係的相關 研究因素則以婚姻滿足或婚姻滿意、婚姻適應、婚姻成功、婚姻溝通 與衝突等來看父母婚姻關係,並綜合歸納提出父母婚姻關係的兩個面 向—親密程度及和諧程度,因此,本研究採李閏華所提出的知覺父母 婚姻關係的內涵作為本研究之基礎與重要的向度,說明如下。

1.婚姻關係的親密程度:

顯示夫妻關係的重要性。包括以下三個向度:共同相處、情感表 達、分離傾向。

(1) 共同相處:指夫妻共同相處於興趣、休閒、社交方面,共同相 處的頻率愈高,表示夫妻愈親密。

(2) 情感表達:指夫妻間口愈及非口語情感表達行為,情感表達的 行為愈多表示夫妻愈親密。

(3) 分離傾向:指夫妻分開、分離現象,分離現象愈多表示夫妻愈

疏遠,也就是愈不親密。

(23)

2.婚姻關係的和諧程度:

顯示夫妻關係的和諧性。包括以下兩個向度:意見一致性、衝突 現象。

(1) 意見一致性:指夫妻對生活中人、事、物看法的一致程度,看 法愈一致,表示愈和諧。

(2) 衝突現象:指夫妻間口語及非口語的衝突行為,衝突行為愈 多,表示夫妻愈不和諧。

貳、影響子女對父母婚姻關係知覺之相關因素

從國內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實證性研究來看,若聚焦於個人 背景變項及子女所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驗證,主要探討性別、父母婚 姻狀況以及家庭社經地位,分別敘述如下:

一、性別

先就性別而言,目前研究有不一致的發現。李閏華(1993)研究 高中、高職、五專及大學學生,發現有性別差異,尤其男性知覺父母 婚姻關係的親密與和諧較女性低。林素妃(2003)研究大學生知覺父 母婚姻關係有一致的發現。陳一惠(1988)以國小五、六年級學童為 研究對象,發現女童比男童所知覺到的父母婚姻關係較好、較親密。

張令恬(1999)也發現男性和女性在受到所知覺原生家庭和諧度的影 響是不同的,女性比較容易受影響。

另外,Emery(1982),認為兒童對父母衝突的行為反應有性別差 異,男生容易產生攻擊、不服從、反社會的外在問題,女生則是有較 多的憂鬱、退縮的內在問題出現。李育忠(2000)研究高中職學生,

發現男生感受到較多的父母分離情形,女生則知覺到較多的父母衝突

(24)

情形。戴靜文(2002)則指出高中男生比高中女生在知覺父母婚姻衝 突的「問題解決」因素上較正向。値得注意的是,吳秋月和吳麗娟(1999)

研究高中、高職及專科學生,發現女性知覺母親口語攻擊也顯著高於 男性,可能原因之一為女性對情感知覺敏感度較高,其二為親子跨代 結盟(Cross-Generation Coalition)所致。但是,有些研究卻發現 男性與女性沒有顯著差異(Smith & Jenkis, 1991;陳怡吟,2002;

賴自強,1998) 。可見,性別對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之影響相關研究 結果並不一致。

二、父母婚姻狀況

父母婚姻狀況與子女知覺到的父母婚姻關係可謂一體兩面、互有 影響。李閏華(1993)研究發現父母婚姻情形是最直接影響學生知覺 父母婚姻關係的因素,父母的婚姻破碎(分居或離婚)所感受的父母 婚姻關係自然親密與和諧程度要低得多,足見父母婚姻情形不同會對 子女看待父母婚姻時產生負面的想法;而且,父母離婚的子女,在婚 姻穩定度上較沒有共同一致的態度。王竹美(1994)也發現父母婚姻 不和諧,對子女的婚姻有負面的影響。Long(1987)發現女兒對婚姻 的負向態度來自於知覺到父母婚姻的不快樂,於是他們對婚姻也有較 低的期望和評價。Amato(1996)指出離婚家庭的子女,長大後除了較 容易離婚外,他們的婚姻觀念裡,同居似乎比結婚較好,會有這種觀 念的原因可能由於經歷了父母破碎的婚姻關係,離婚家庭的子女在信 念上不願受拘束,且對長期的承諾較為猶豫不決。

吳秋月及吳麗娟(1999)探討「子女知覺父母婚姻暴力經驗、社 會支持和共依附之關係」中,發現父母不同婚姻狀況(正常、離婚、

分居)的子女在知覺父親肢體暴力、父親精神虐待、母親口語攻擊經

驗上及整體知覺婚暴經驗有顯著差異,經事後分析父母離婚子女之知

覺高於父母正常或分居子女。故,父母的婚姻狀況,可能對子女個人

的主觀知覺有所影響。

(25)

三、家庭社經地位

家庭社經地位方面,由父母之教育程度及職業地位兩因素來看,

李閏華(1993)研究發現:在教育程度方面,父親及母親教育程度愈高,

其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親密程度得分也愈高;在職業方面,父親在工 作、母親從事家庭管理者,其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親密度與和諧度得 分略高於其他的工作情形。再從家庭社經地位檢視,陳怡文(2002)

以青少年父母婚姻關係知覺、父母控制知覺對其婚前性行為影響之研

究中發現:中、高社經地位的青少年比低社經地位的青少年,所知覺

的父母婚姻關係較正向,且男高於女;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愈正向則

婚前性行為的發生愈少。可見,家庭社經地位會影響子女對父母婚姻

關係的知覺。

(26)

第三節 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對其與異性親密關係之相關研究

壹、個體和父母的互動經驗對其與異性親密關係之研究

莊瑞飛(2003)針對恐婚女性之質性研究發現父女關係經驗的影 響為:尋覓的親密伴侶受到父親形象以及父女依附風格的影響;母女 關係經驗的影響則發現:親密關係因應模式受到母女依附風格的影 響;母親成為個體在親密關係中的角色示範。張令恬(1999)研究原 生家庭經驗對大學女生愛情關係中發現,對受訪者愛情關係的影響 是:婚姻觀的形成,戀愛對象的選擇,愛情關係中信任感的建立,產 生不重蹈父母覆轍的信念,重複原想避免的母親的表達方式、愛情關 係中的權力分配,對愛情關係互動模式與對男友的期待。

Charle 與 Linda(1991)研究青少年中期親密關係的發展,結果 發現對家庭和諧性的知覺與女性在人際親密關係裡表達責任感、友伴 及情感有關,男性則是家庭和諧對其需求滿足才會與親密關係中的責 任感、友伴及情感有關;顯示男性與女性在受到家庭和諧度的影響是 不同的,女性顯然較易受影響。Enns(1992)指出有許多實徵性研究 發現女性在社會化的歷程中、常與原生家庭或其他人際關係中維持高 度連結。而且,Troyer(1994)研究父母離婚對異性關係的影響發現,

成年子女模仿他們在父母婚姻關係所見到的,而且多模仿母親的行為。

另一方面,杜仲傑(1990)研究親子、情人、同性好友、異性好

友四種不同角色的親密內容,其親密內容大致相同,但在不同角色細

微的親密結構和親密內容的「量」上有區別;親密人際關係的狀況可

以有效預測到生活中人際資源調適,而父母親密狀況則和心理症狀的

產生有顯著相關,但杜仲傑之研究並未支持早期父母親密經驗和現在

親密人際關係之間有關連。

(27)

綜上所言,從以上的研究中發現子女與父母的互動經驗,可能會 影響其日後對親密關係的形成與期待,而且以女性較容易受影響;但 杜仲傑之研究卻發現個體早期與父母親密經驗和現在親密人際關係之 間沒有關連。換言之,個體和父母經驗的關係,研究發現並不一致。

貳、個體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對其與異性親密關係之研究

在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在親密關係的影響上,可能透過許多不同 的途徑形成代間傳遞的結果,其中一個可能是透過觀察學習,個體第 一個學習兩性相處的觀察對象便是父母,父母婚姻關係提供子女親密 關係的楷模(莊瑞飛,2003)。Doucet 與 Aseltine(2003)指出以大 規模的全國性樣本為基礎的研究,顯示父母的婚姻問題會影響他們子 女成年後的感情關係,離婚增強子女離婚的可能性(Amato, 1996;

Diekmann & Engelhardt, 1999; Glenn & Kramer, 1987);而且父母 在婚姻中長期的衝突,也會存在他們子女的婚姻中(Booth & Edwards, 1989; Hayashi & Strickland, 1998) ;事實上,許多研究認為父母婚 姻衝突比父母離婚有更負向的影響(Cooney & Kurz, 1996; Jones, 1992) 。

郭美岑(1998)綜合原生家庭經驗與婚姻關係之相關研究,發現 個人與原生家庭之分化程度與其婚姻或親密關係確有相關;個人與原 生家庭父母間的親密程度,與其婚姻關係之間確實存在某種關聯;男 性在親密關係中個別化程度愈高者,婚姻關係也會較高;女性則與原 生家庭父母形成三角關係的程度愈高,顯示與他人的連結能力強,所 以婚姻關係也愈好。另一方面,朱岑樓(1991)亦指出父母婚姻關係 與子女婚姻美滿成正相關,即父母婚姻愈幸福,其子女婚姻亦愈幸福。

謝佩珊(1995)研究國中未婚女教師的婚姻態度,結果發現父母婚姻 關係美滿者其婚姻關係較為正向。在異性交往方面,李育忠(2000)

研究指出子女所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及親子間的互動溝通,對於青少

(28)

年異性交往之態度與行為有所影響;父母婚姻關係愈親密和諧,子女 愈常主動告知父母異性交友的情形,則子女對婚姻態度愈正面。換言 之,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日後的婚姻關係與異性交友可能會有所影 響。這些研究多從父母婚姻關係影響子女婚姻關係角度著手,較少針 對父母婚姻關係對異性的親密關係做探討,因此本研究欲針對不足之 處做討論。

目前研究上多針對父母婚姻衝突情形深入探討,Richards 與 Willis(1976)研究發現父母婚姻不愉快被認為會影響下一代子女產 生親密浪漫的關係,這是因為害怕情緒上被傷害或是陷於充滿衝突的 關係裡(引自楊雅雯,1994) 。趙富年(1980)的研究指出,一個完整 但不和諧、不快樂、父母長期感情不融洽、家庭成員互相敵視的家庭,

對孩子的影響就像破碎家庭對孩子的影響一樣,甚至會有更糟的情 形。Wiley(1994)發現父母離婚的大學生認為自己較沒有能力建立愛 情關係,而且父母離婚的家庭裡是父母持續的衝突,而非身處於單身 家 庭 的 因 素 讓 大 學 生 覺 得 自 己 較 沒 有 能 力 建 立 愛 情 關 係 。 Hetherington(1989)認為家庭中的衝突,對子女的影響比婚姻形式 更大。子女對婚姻衝突的知覺或評價,是決定衝突對兒童影響的重要 因素,子女對衝突的認知能力會影響其情感和行為反應(Grych &

Fincham,1993)。Caspi 及 Elder (1988)也紀錄家庭的衝突關係對子 女可能會透過更間接的過程影響成年的親密關係,原生家庭的衝突產 生有問題的個體性格及心理特徵,干擾其成年關係的創造和維持 (Rutter, 1990)。Donohue(1994)與 Pederson(1994)認為不妥的家 庭結合、或父母婚姻衝突,會影響成年人對於日後的人際關係或造成 親密渴望的降低。

在國內,卓紋君(1999)以大學生為樣本,探討其知覺父母因應

婚姻衝突行為與成年子女在親密關係中的情緒安全感和害怕親密及其

婚姻態度間的相關性。研究發現:成年子女,看到父母愈常使用整合

(29)

式溝通,她們對婚姻就愈持正面及肯定態度;父親愈使用情緒攻擊,

其子女對離婚愈持肯定態度;父親愈使用逃避來因應婚姻衝突,其子 女對婚姻愈持肯定態度,對離婚持較不肯定的態度。在父母因應婚姻 衝突行為與子女在親密關係中的反應無任何顯著相關;但是,有過戀 愛經驗和正有交往對象的受試者,比毫無戀愛經驗的人,有較高的情 緒安全感和不害怕親密,顯示:成年子女在面對個人的親密關係及思 考婚姻議題時,似乎有其不同的參考架構。有關父母婚姻衝突與親密 關係的研究,未有一致的結果,這是一個很有討論空間的議題,因此,

值得進一歩探討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親密關係的影響。

數據

表 2-3-1  Rytting 三種形式的親密模式  範圍(sphere)  性(sexual)  非性(non-sexual)  身體的 (physical) ® 感官性(sensuality) # 觸摸(touch)  — 給予/拿取(giving/taking) 快樂/痛苦 (pleasure/pain)  ® 共有性(communality)  # 人際距離學(proxemics)  — 隱私/分享(privacy/sharing) 舒服/不舒服(comfort/discomfort) 親近/距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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