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 聯合甄選委員會
電話:02-27725333(代表號) 傳真:02-27738881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 甄選入學 》
招生簡章制定要點
壹、 制定期程說明
作業日程 作業事項 辦理
單位 110.10.6(三) 召開第 1 次委員會議
審議招生規定、工作日程及簡章編輯方式 聯合會 110.10.8(五)起
110.10.25(一)止
各委員學校第 1 次填報系科(組)、學程甄選(審)辦法
(甄選入學、技優入學、特殊選才) 各校
110.10.26(二)起 110.11.2(二)止
編輯及檢核招生簡章草案與報名表件草案、建置報名
系統 聯合會
110.11.3(三) 召開第 2 次委員會議
審議招生簡章草案 聯合會
110.11.3(三)起 110.11.10(三)止
彙編招生簡章定稿(第 2 次編修)
(甄選入學、技優入學、特殊選才) 各校
110.11.19(五)前 甄選入學簡章-送印刷廠印製 聯合會 110.11.25(四)起 特殊選才簡章-網路公告 聯合會 110.12.9(四)起 甄選入學、技優入學-網路公告並發售招生簡章 聯合會
貳、 簡章制定系統說明
一、 簡章制定系統連結位置:
請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 (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點選
「甄選入學」、「技優入學」及「特殊選才」之「委員學校作業系統」。
二、 簡章制定系統功能說明:
(1). 「甄選入學」簡章制定系統,分為「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分別 登錄網站後,計有【系統】、【1.簡章制定說明】、【2.學校資料】、【3.
招生名額】、【4.甄選辦法】、【5.簡章預覽】、【6.完成簡章制定】、【7.
各校第二階段甄試日期查詢】功能 。
(2). 「技優保送」簡章制定系統,登錄網站後,計有【首頁】、【1.學校基本資 料】、【2.簡章登錄】、【3.密碼變更】、【登出】。簡章登錄中有「2-1 新 增刪除修改系科(組)學程資料」、「2-2 校系科(組)、學程資訊與報名建議說 明」、「2-3 系科(組)、學程排序」、「2-4 報表列印」、「2-5 確定送出簡 章制定」功能 。
(3). 「技優甄審」簡章制定系統,登錄網站後,計有【首頁】、【1.學校基本資 料】、【2.簡章登錄】、【登出】。簡章登錄中有「2-1 學校日程設定」、
「2-2 新增刪除修改系科(組)學程資料」、「2-3 編輯系科(組)學程資料」、
「2-4 系科(組)學程排序」、「2-5 校系科(組)學程資訊與報名建議說明」、
「2-6 簡章列印」、「2-7 確定送出簡章制定」功能。
(4). 「特殊選才」簡章制定系統,登錄網站後,計有【注意事項】、【學校資 料】、【日程設定】、【限報一校系】、【招生名額】、【甄審辦法】、
【簡章預覽】、【完成簡章制定】功能 。
三、 簡章分則之學校基本資料,統一載入學校名稱、地址、網址、電話、傳真資料 ; 其中各入學管道承辦人資訊,僅供本委員會與各校聯繫各該招生事務使用。
若以上資料有更換或資料異動者,敬請協助更新資料,以利後續試務作業進行。
四、 各管道登入系統 IP 管制:若輸入帳號、密碼後,確認無誤仍無法登入系統者,
係可能因為您的 IP 尚未允許存取該招生管道系統,請至委員學校基本資料維護 系統填寫 IP 管制資料,完成填寫後約 5 分鐘後即可連線。
甄選入學招生~甄選辦法填寫說明
甄選入學招生組別分為「 一般組」 、「 青年儲蓄帳戶組」( 系統簡稱青儲戶組) 2 組。
一、 「一般組」(含一般生、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生、原住民生、離島生)
各四技二專學校之系科(組)、學程為個別之招生單位,符合報名資格之 學生至多申請6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各招生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 報名 1 個系科(組)、學程。
「校系科(組)、學程代碼」前 3 碼為學校代碼,第 4 碼為學制代碼(0 表 示大學部、4 表示專科部),末 2 碼為系科(組)、學程代碼。
二、 「青年儲蓄帳戶組」
各四技二專學校之系科(組)、學程為個別之招生單位, 符合報名資格之 學生至多申請 6 個校系科(組)、學程報名參加。
「校系科(組)、學程代碼」前 3 碼為學校代碼,第 4 碼為分組代碼(5 表 示大學部、6 表示專科部),末 2 碼為系科(組)、學程代碼。
※「校系科(組)、學程代碼」編碼原則:以大學部在前、專科部在後,再依各 校指定的系科(組)、學程順序產生代碼。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為系(組)或學程者,係招收大學(學院)部四年制新 生,則其「系科(組)、學程型態」請選擇「四年制大學部」。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為科(組)者,係招收專科部二年制新生,則其「系 科(組)、學程型態」請選擇「二年制專科部」。
一、 「甄選辦法」各欄位之填報編號
(一)「一般組」(含一般生、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生、原住民生、離島 生)
校系科組學程名稱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階 段 指 定 項 目 甄 試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 甄 選 總 成 績 採 計 方 式 總成績同分參酌方式
成績 處理 方式
科目 篩選
倍率 統一入學測驗
成 績 加 權 指定項目 最低
得分 滿分 占總成 績比例
證照或得獎加 分
順序 項 目
校系科組學程代碼 《系統產生》 國文 -1 -1×倍
合占 總成績
比例
%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 學習成果(含技能領 域)
-1
-1 100
-1 -1%
□不予加分
□依加分標 準
1 -1
招生群(類)別 英文 -2 -2×倍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
查
-2 -2 100
-2 -2% 2 -2
考生身分 招生名額 預計甄試人
數 數學 -3 -3×倍 -3 -3 100
-3 -3% 3 -3
一般考生 -1 -1 專業一 -4 -4×倍 -4 -4 100
-4 -4% 4 -4
低收或中低收入
戶考生 -2 -2 專業二 -5 -5×倍 -5 -5 100
-5 -5% 5 -5
原住民考生 -3 -3 總級分 -6 -- 6 -6
離島考生 -4 --
離島考生縣市別限 制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項 目 上傳檔案
件數上限 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非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一律自行上 傳歷年成績單(PDF 檔)
1件 -1
B.課程學習成果
B-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須至少上傳 1 件) 1-6件 -2
B-2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0-3件
-3 指定項目甄試
費 C.多元表現:項目內容代碼 0-10件
-4 學習歷程備審資
料上傳暨繳費截
止時間 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1件
-5 公告第二階段甄試
名單並寄發甄試
通知日期 D-2 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 1件
-6
甄試日期 D-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1件
公告甄選總成績 -7 日期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上傳說明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獨立採計成績,須至少上傳 1 件;其餘學習歷程上傳檔案資料作 為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成績採計。
2. 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者,除考生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D-1,D-2,D-3)須自行上傳外,其餘 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作審閱。
3. 未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或屬個別報名者,一律由考生以 PDF 檔案上傳。
甄選總成績 複查截止日期 公告正(備)取生 名單日期 正(備)取生名單 複查截止日期 分發錄取生 報到截止日 指定項目甄試 說明
備註
(二)「青年儲蓄帳戶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青年儲蓄帳戶組)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 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 總成績同分參酌方
式
成績 處理 方 式
科目 篩選倍率 統一入學測驗
成績加權 指定項目 最低 得分 滿分
占 總 成 績 比例
在校學 業成績
證照或得獎加 分
順
序 項 目
校系科組學程代碼 《系統產生》 國文 -1 ×-1 倍
合占總 成績比 例
%
體驗學習報告 書
-1
-1 100
-1 -1
□ 不 予 採 計
□ 先 乘 以 個人加 權值再 乘
%
□不予加 分
□依加分
標準 1 -1
-2 -2 100
-1 -2 2 -2
招生名額 預計甄試人數 英文 -2 ×-2 倍
-3 -3 100
-1 -3 3 -3
-4 -4 100
-1 -4 4 -4
-1 -1 數學 -3 ×-3 倍 -5 -5 100
-1 -5 5 -5
6 -6 指定項目甄試收費
學習 歷 程備 審資 料
上傳資料
-1 -1
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
截止時間 -2 -2
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 單並寄發複試通知日
期 -3 -3
甄試日期 -4 -4
公告甄選總成績日
期 -5 -5
甄選總成績
複查截止日期 -6 -6
公告正(備)取生名 單日期
體驗學習報告書或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上傳說明
考生得提供服務單位推薦文件,並擇優上傳參與體驗期間所撰寫之體驗學 習報告書及雙週誌。
正(備)取生名單 複查截止日期 分發錄取生
報到截止日 指定項目
甄試說明 備 註
貳、甄選辦法各欄之說明
A. 學校基本資料
系統帶出「委員學校基本資料維護系統」之學校基本資料(含承辦人連絡資訊),如 欲修改請至「委員學校基本資料維護系統」下修改。
A-1 限制考生僅能報名本校 1 個系科(組)、學程:
採全校一致規範於「學校資料」設定,選填「是」或「否」。
一、報名「一般組」考生所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須符合可報名之甄選群(類)別【包 含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單群(類)或跨群(類)之群(類)別】。
(一) 學校對考生選報系科(組)、學程時,只能就該校選填 1 個系科(組)、學程,
請選「是」;
(二) 反之,若該校可申請 6 個系科(組)、學程者,請選「否」。
二、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所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係採不分招生群(類)別 招生。考生所申請之校系科組、學程不限甄選群(類)別,且不受「僅能報名該校 1 個系科(組)、學程」之限制。
A-2 日期設定
(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公告甄選總成績日期(含複查)、公告 正(備)取生日期(含複查)及錄取生報到截止日期等,採全校一致規範並於「學校 資料」由各校自行設定。
(二)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並寄發複試通知日期、甄試日期,由各校系科(組)、學 程自行設定。
(三)設定日期及說明,請查閱「C-2 第二階段辦理日期」。
A-3 招生校系科(組)、學程基本資料
編號:「校系科(組)、學程名稱」(限 30 字)
(一)填寫教育部核定之招生系科(組)、學程全銜名稱。
(二)如有區分不同校區辦理招生 ,須於招生系科(組)、學程名稱後加註校區名稱。
(三)「青年儲蓄帳戶組」由系統於校系科(組)、學程名稱後填入(青年儲蓄帳戶組)。
(四)「願景計畫」以「專班」辦理者,招生校系科(組)、學程名稱後填入(願景計 畫);以「非專班」辦理者,填寫教育部核定之招生系科(組)、學程全銜名稱,
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低收或中低收名額」。
編號:「校系科(組)、學程代碼」
由系統根據各校指定的系科(組)、學程順序產生,不用輸入。
編號:「招生群(類)別」
(一)一般組:
1.由各校衡酌適合之招生群(類)別,每系科(組)、學程最多可跨 3 個招生群(類)別 辦理招生。
(1)111 學年度各系科(組)、學程之招生群(類)別須與招策會已公告「學習準備 建議方向」相同,即招生群(類)別不可增加或減少,系統已預設帶入不可
更改。
(2)111 學年度經教育部核准新增、更名或整併之系科(組)、學程之招生群(類) 別,以新增方式辦理;停辦系科(組)、學程以刪除方式,刪除系統預設資 料。
2.「一般組」請參考附錄一「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甄選群(類)別採計技 專校院測驗中心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類)及科目對照表」之甄選群(類)別填寫。
3.統測跨群(類)之考生得就甄選群(類)採計之考試科目群(類)別報名參加,請參 考附錄二。
4.※請各校如同一系科(組)、學程於「商業與管理群」及「資管類」同時招生,
請明顯區隔二群(類)別招生條件之差異性。
(二)青年儲蓄帳戶組:免填寫。
編號:「招生名額」
(一) 編號-1:一般考生
1.以教育部核定四技二專日間部名額總和(不含四技申請入學原外加招生名額) 為學校提撥名額比率之計算基準,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由各校自行決定 調配至各系科(組)、學程。
2.一般生與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招生名額為屬內含名額,提撥比率納入一般 生名額內合併計算。
(二) 編號-2: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
1.限國立技專校院,以部核定四技二專日間部招生名額總和(不含四技申請入學 原外加招生名額)之 2%為上限,小數點以下無條件進位,以內含方式,由各 校自行決定調配至各系科(組)、學程。
【範例】
A 校四技日間部及二專日間部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共計 1,000 名,
甄選入學經教育部核定招生名額比率為60%,甄選入學上限可提撥 600 名;
另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可提撥20 名(1,000 名×2%)為上限。
以內含方式辦理招生。
故一般生僅可提撥580 名,均由各校自行決定調配至各系科(組)、學程。
2.「願景計畫」以「專班」辦理者,招生校系科(組)、學程名稱後填入(願景計 畫);以「非專班」辦理者,招生名額併入該校系科(組)、學程「低收或中低 收名額」,餘招生方式依照原招生管道規定及方式辦理。
(三) 編號-3:原住民考生
1.以教育部核定該系科(組)、學程之招生名額 2%計算,且僅於該系科(組)、學 程辦理招生,小數部分無條件進位。
2.考量教室空間、師資等教學資源,本招生管道可不提供原住民名額。
3.考量屬原住民聚集地區、重點學校及特殊科系,得衡酌學校資源狀況、區域 特性及入學管道,可提高招生比例,並請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100-110
※ 學年度原住民考生報名參加甄選入學招生第一階段各招生群類別人數,
請參閱附錄三。
(四) 編號-4:離島考生
請依縣市分別填入招生名額,預覽時會合併成1 個總額。
編號-1~-3:「預計甄試人數」
免輸入,由系統依據7-1~7-6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最低倍率自動產生。
編號:「離島考生縣市別限制」免輸入,由系統自動產生。
各縣市離島考生招生名額會在此欄內出現。
A-4 是否願意參與離島視訊面試計畫
符合辦理視訊面試資格之校系科(組)、學程,得選擇是否參與本計畫,請於本項點選 是否參加。符合申請辦理視訊面試之資格如下:
1.
二階甄試項目僅辦理備審資料審查及「面試」者或僅「面試」者。2.
無當場抽籤分組面試、跑堂面試、團體面試、當場抽口試題目或視圖測驗面試。3.
無須較大動作或發出較大聲響之面試(如舞蹈展演)。4.
無具高度升學競爭之系科(組)、學程,如師資培育、醫學、中醫、牙醫、獸醫及藥 學等系。B. 成績處理方式
考生皆須參加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舉辦之「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 驗」(以下簡稱統一入學測驗),5 項考科所占比例由各校系科(組)、學程依選才方向自訂。
B-1 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倍率
編號-1~-6: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倍率
各系科(組)、學程以統一入學測驗某一考科或某幾考科訂定篩選倍率,以篩選出預定 錄取名額的某倍率之考生人數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即「預計甄試人數」。
請填寫該系科(組)、學程各考科之篩選倍率,不篩選之考科則留空白(不用輸入資料)。
各考科可訂定不同之篩選倍率。
1.
「一般組」 可 採計 111 學年度該群類國文、英文、數學、專業一、專業二、總級分。
但所訂之最小倍率不得大於 3,可取至小數第 1 位。
2.
「青年儲蓄帳戶組」可 採計 106-109 學年度國文、英文、數學,篩選最小倍率須為 3 倍率。
【一般組範例】某校化工系之招生名額為 10 人,各考科之篩選倍率為:國文 3.0、英文 4.0、數學 2.5、專業一 5.0、專業二 6.0。
篩選之過程為:
將報名該系考生依專業二成績篩選出前 60 人(6.0×10 人),再以這 60 人之專業一 成績篩選出前 50 人(5.0×10 人),再以這 50 人之英文成績篩選出前 40 人(4.0×10 人),再以這 40 人之國文成績篩選出前 30 人(3.0×10 人),再以這 30 人之數學成 績篩選出前 25 人(2.5×10 人),此 25 人即預計甄試人數。
【青年儲蓄帳戶組範例】某校化工系之招生名額為 1 人,各考科之篩選倍率為:
國文 3.0、英文 3.0、數學 3.0。
篩選過程為:將報名該系考生國文、英文、數學各科級分加總,篩選出前 3 人 (3×1 人),此 3 人即預計甄試人數。
B-2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編號-1~-5:統一入學測驗成績採計方式
(一)「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分「原級分」、「加權計分」等二種採計方式。
(二)請填寫「1.00」(原級分)、或「1.00 以上之數值」(加權計分),權重級距建議為
0.25。
1.
「一般組」:可 採計 111 學年度該群類國文、英文、數學、專業一、專業二。
(1)
國文、英文、數學 最小加權倍率為 1.00(原級分)、或設定「1.00 以上之數 值」(加權計分),可取至小數第 2 位。
(2)
專業一、專業二 最小加權倍率為 2.00 或設定「2.00 以上之數值」(加權計 分),可取至小數第 2 位。
(3)專業科目加權需大於共同科目。
2.
「青年儲蓄帳戶組」: 可 採計 106-109 學年度國文、英文、數學。
【範例】某校化工系各科之採計方式為:
國文 × 1.00、英文 × 1.50、數學 × 2.00、專業科目一 × 2.50、專業科 目二 × 3.00,
其意為:國文依原級分計算、英文以原級分之 1.50 倍計算、數學以原 級分之 2.00 倍計算、專業科目一以原級分之 2.50 倍計算、專業科目 二以原級分之 3.00 倍計算。
編號:統一入學測驗各科成績加權「合占總成績比例」
(一) 「一般組」:
1.依 107 年 5 月 25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70078301 號函,111 學年度起統一入 學測驗成績加權合占總成績比例以 40%為上限(1%-40%),不可為 0,請填 寫整數。
2.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合占總成績比例、指定項目甄試各項目所占總成績 比例,總和為 100。
(二) 「青年儲蓄帳戶組」:
1.由各校自行設定(1%-40%),不可為 0,請填寫整數。
2.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合占總成績比例、指定項目甄試各項目所占總成績 比例、在學學業成績採計占總成績比例,三者之總和為 100。
編號-1~-5:指定項目甄試
1.指定項目甄試之考科(10 個字以內)由各校系科(組)、學程自訂,至多 5 項,輸 入多項指定項目考科時,請由上而下輸入且不可跳行輸入。
(1)指定項目之考科屬於面試性質者,請輸入「面試名稱」。
(2)指定項目之考科屬於筆試性質類型,請輸入「考試科目名稱」。
(3)指定項目之考科屬於術科實作類型,請輸入「實作辦理名稱」。
2.「一般組」:
(1)依 107 年 5 月 25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70078301 號函,111 學年度起「學習 歷程備審資料審查」與「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列 為指定項目甄試之考科必要項目。
(2)「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與「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 (含技能領 域)」分別計分,二項合計占總成績比率不得低於 40%。
3.「青年儲蓄帳戶組」:
(1)體驗學習報告書列為必要項目,占總成績比例最低為 60%。
(2)指定項目之考科屬於學習歷程資料審查性質者,請輸入「學習歷程備審資 料審查」。
編號-1~-5 「最低得分」
1.指定項目甄試中得訂定「最低得分/滿分」,係指各指定項目甄試之及格分 數,不得設定為 100,未達最低得分標準之考生皆不予錄取。
2.「最低得分」若不要求請保持空白;若有限定 0 分不予錄取,請務必輸入一 非 0 數值。
3.【範例】最低得分為 60,滿分為 100,即指考生該科分數須達 60 分(含)以 上,未達最低得分之考生不予錄取。
編號-1~-5 「滿分」:由系統一律設為 100,免輸入。
編號-1~-5 「占總成績比例」:請填寫各項目在總成績百分比中所占之數值(須為整 數)。
編號「在學期間學業成績採計方式」
(一)「一般組」免填寫。
111 學年度起,在校學業成績併入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中的「修課紀錄」供學校 選才之參酌。
(二)「青年儲蓄帳戶組」
本項成績是否採計,由各招生學校自行決定。
請填寫 0(不予採計)或 1~20 之數值(此為採計甄選總成績所占比例)。
※在校成績係指學生應具備之高一至高三 6 個學期成績的平均值,再按其占總 成績比例(其比例不得超過 20%,且由各招生學校自訂)計算。
編號「證照或得獎加分」
「證照或得獎加分」係依簡章所列之優待加分標準表及職種類別對照表作計算,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用。若採計請勾選「依加分標準」;不採計請勾選「不予加 分」。
1.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競賽得獎或證照優待加分標準,請參考附錄四。
2.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認可之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技 ( 藝 ) 能 競賽及外語群採認民間語文檢定項目及加分比率,請參考附錄五。
編號-1~-6 總成績同分參酌方式
(一)甄選總成績相同時,按各校系科(組)、學程「總成績同分參酌方式」欄中所列 項目之參酌順序,依序比較考生成績,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1.「一般組」至少勾選 5 項,可採計 111 學年度該群類國文、英文、數學、專 業一、專業二、總級分、指定項目甄試。
2.「青年儲蓄帳戶組」至少勾選 4 項,可採計 106-109 學年度國文、英文、數 學、指定項目甄試。
(二)指定項目甄試(一)~(五),由系統分別對應到 10-1~10-5 欄位的指定項目考科名 稱。
(三)前述各項以外之項目,不得列入同分參酌方式。
C.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於報名第二階段時,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者,
除考生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須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勾選方式,同意學習歷程中央 資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科(組)、學程。未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 或屬個別報名者,一律由考生以 PDF 檔案上傳。
※各校系僅能採用第二階段報名系統接收考生之審查資料。
編號:「必繳項目/選繳項目」
(一)「一般組」免填寫。
(二)「青年儲蓄帳戶組」
1.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之「必繳資料」或「選繳資料」:請將要求
項目填入此欄內。
2. 上傳項目每一校系科(組)、學程至多 6 項為限,
編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項目」
(一)「一般組」
1. 111 學年度起,學習歷程備審資料項目為固定欄位,分列為「A.修課紀 錄」「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D-1.多元表現綜整心 得」、「D-2 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 與生涯規劃)」、「D-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其中 D-1,D-2 及 D-3 為 由考生自行撰寫及上傳項目。
2.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多元表現」,以「項目代碼」方式顯示:
(1)由系統帶入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各入學管 道學習準備建議方向」各校系科(組)學程所公告項目。
(2)依據教育部總量小組所核定之”增設、更名、整併及停招”等結果,
未於「學習準備建議方向」公告之系科(組)、學程,請自行點選「多 元表現」「項目代碼」。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項目名稱「C.
多元表現」代碼對照表
C-1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C-2 社團活動經驗
C-3 擔任幹部經驗 C-4 服務學習經驗 C-5 競賽表現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C-7 檢定證照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3. 聯合會備審資料上傳(含勾選)系統,由考生就 EP「課程學習成果」及
「多元表現」之項目自主評估勾選,系統僅就所勾選EP 檔案容量上限 (MB)及上傳(勾選)件數上限作控管。
(二)「青年儲蓄帳戶組」:
1. 上傳項目每一校系科(組)、學程至多 6 項為限。
2. 名稱訂為「自傳」、「讀書計畫」、「自傳及讀書計畫」、「社團參 與」、「學校幹部」、「社團參與及學校幹部」、「專題製作學習成 果」、「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 」、「專題製作 學習成果及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 」、「專題製 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實習報告(成果)」、「其他 學習(作品)成果」、「外語能力證明」、「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
「社會服務」及「其他有利審查文件」計15 項。
編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檔案件數上限」
(一)「一般組」
編號-1「A.修課紀錄」
應屆畢業生1~5 學期,一律由就讀高中學校上傳。
應屆畢業生及非應屆畢業生第6 學期,自行上傳歷年成績單(PDF 檔)。
編號-2~4「B.課程學習成果」及「C.多元表現」說明
1. 依107 年 5 月 25 日臺教技(一)字第 1070078301 號函核定,「課 程學習成果」中,具學分數之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 域)至多 6 件、具學分數之其他課程學習成果至多 3 件。多元表現至多 10 件,由各校系(組)、學程自訂可上傳檔案件數上限,並明訂簡章分則 中。
111 學年度由系統帶入「件數調查系統」資料,無須自行編輯。
如為新設、更名或整併之系(組)、學程,可自行填入可上傳檔案件數 上限。
2. 學生上傳「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得同時建置文件檔
(pdf、jpg、png)及影音檔案(mp3、mp4),其中件數係以「資料項 目」所屬資料為件數定義。
3. 上傳檔案件數上限,由各校系科(組)、學程依其適性選才需求各自訂上 傳件數上限。111 學年度由系統帶入本會「件數調查系統」資料。
4. 依據教育部總量小組所核定之”增設、更名、整併及停招”等結果,未 於「學習準備建議方向」公告之系科(組)、學程,請自行點選上傳檔案 件數上限。
編號-5「D-1 多元表現綜整心得」:
免填寫,全體考生一體適用,以 1 件為限。
編號-6「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 畫與生涯規劃)」 :
免填寫,全體考生一體適用,以 1 件為限。
編號-7「D-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免填寫,全體考生一體適用,以 1 件為限。
(二)「青年儲蓄帳戶組」:無此欄位。
編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說明」
(一)「一般組」
111 學年度採用聯合會統一文字,不開放各校系科(組)、學程自訂,說明如下:
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獨立採計成績,須至少上傳 1 件;其餘學習歷程上傳檔案資料作為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成績採計。
2. 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者,除考生自行撰寫及上傳資料(D- 1,D-2,D-3)須自行上傳外,其餘資料以點選方式,同意學習歷程中央資 料庫釋出相關資料至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作審閱。
3. 未勾選使用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上傳或屬個別報名者,一律由考生以PDF 檔案上傳。
(二)「青年儲蓄帳戶組」
各校系科(組)、學程自訂,除學校選才所需資料以外,請增列「考生得提供服 務單位推薦文件,並擇優上傳參與體驗期間所撰寫之體驗學習報告書及雙週 誌」,著重學生執行青年就業儲蓄帳戶學習過程、學習成果及專長。
編號:「指定項目甄試費」
由系統依據輸入的指定項目個數自行產生。
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單項 500 元,兩項(含)以上 750 元。
低收入戶考生指定項目甄試費用全免。
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 60%(單項 200 元,兩項(含)以上 300 元)。
C-2 第二階段辦理日期
編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
各校自訂日期辦理,111 學年度首年開辦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含勾選),首 日暫不開放各校設定截止日,111 年 6 月 3 日至 111 年 6 月 9 日 擇一日
考生上傳截止時間為截止日之 21:00 止,系統於各日 21:00 準時關閉作業,系 統開放時間首日為 10:00 起至 21:00 止,其餘為每日 8:00 起至 21:00 止。
(一) 111 年 6 月 2 日 10:00 起下載第一階段篩選通過名單,即時提供各校下載考生第 二階段報名暨備審資料上傳狀態(已確認、已上傳未確認、未上傳)。
(二) 「各校所訂截止日」隔日 10:00 起,開放下載「完成第二階段報名」考生名單 考生狀態為(已確認、已上傳未確認)。
(三) 「各校所訂截止日」後起算隔 2 日 10:00 起,開放各校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下載系統」取回考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檔案(已確認、已上傳未確認)。
【範例】
某校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為 111 年 6 月 3 日,可取得考生學 習歷程備審資料檔案日期為 111 年 6 月 6 日。
編號 試務作業項目 訂定方
式 自訂日期 統一時間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
費截止時間 各校自訂 111.6.3~6.9 自 訂 日 期 之 21:00 止
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並寄 發複試通知日期
各 校 系 科 ( 組 ) 、 學 程自訂
111.6.6~7.3 自 訂 日 期 之 10:00 起
甄試日期
各 校 系 科 ( 組 ) 、 學 程自訂
111.6.17~7.3
公告甄選總成績日期 各校自訂 111.6.23~7.4 自 訂 日 期 之 10:00 前
甄選總成績複查截止日期 各校自訂 111.6.24~7.5 自 訂 日 期 之 12:00 止
公告正(備)取生名單日期 各校自訂 111.6.27~7.6 自 訂 日 期 之 10:00 起
正(備)取生名單複查截止日期 各校自訂 111.6.28~7.7 自 訂 日 期 之 12:00 止
分發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各校自訂 111.7.15~7.2 1
編號:「指定項目甄試說明」300 字以內,請將甄試說明事項填入此欄內。
※字數超過總字數(300 字),文字將不予呈現。
※係指四技二專校系科(組)、學程指定項目甄試說明,包含甄試方式、資格條 件等。
※請注意: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評分,係為綜合評量之分數,不須就學習歷 程備審資料之各別項目說明配分。
【範例】:
1.實作考科為創意發想術科考試。實作試題範例於甄試日期前 1 個月公告於 本校○○系網站,題目共計 4 題,採現場抽籤方式抽選 1 題,現場實作進 行評分。
2.建築圖須有圖面表現,請攜帶相關繪圖工具如:三角板、圓規、比例尺及 各種上色工具:如水彩、麥克筆等。
3.指定項目甄試當天安排交通接駁車,接駁方式於甄試通知單說明。
4.報考本系之甄選考生,須曾修習高職農業群部定必修科目( 1)農園場實 習(2)林場實習(3)牧場實習三科任一科,始得報考。
編號:「備註」300 字以內,有關其他考生須注意之事項。
※字數超過總字數(300 字),文字將不予呈現。
※各校系科(組)、學程要求學生畢業前應取得之資格等。
【範例】1.畢業前取得相當於 CEFR 語言能力指標 B1 級(含)以上能力證明。(O) 2.四技三年級赴校外實習 1 年。(O)
3.本系修課規定及畢業條件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系網頁:http://XXX 。 (O)
【範例】本校複試僅採書面資料審查,不另舉行面試,甄選生不必到校。(O)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 108 年 8 月 2 日障字第 1080000023 號 函,為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原則,建請各大專校院以正面表述及不 歧視之字句撰寫校系分則備註。相關修正文字建議請參閱來函調整建議調修表。
【範例】操作實驗為本系學習之重點,學生均需透過親自操作儀器奠定化學基礎專業知識與實驗 技能,部分實驗須透過色彩判定實驗結果。化學實驗具有一定危險性,需有能力即時移 動身軀遠離危險現場。(O)
※原住民學生選才時將原住民文化學習成果納入第二階段甄試(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 查或面試)參酌計分,建議於簡章分則明訂原住民考生提供其對自身族群事務具 備參與熱情及見解。
【範例】原住民考生得於面試時展現對自身族群事務參與熱情及見解。
※依行政院研商電子競技選手培育及獎勵輔導相關事宜決議事項,將電競比賽表現 優異之成績納入各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列為備審資料項目,由技專校院自 行認定參採加分,請各校於「備註」明訂是否採認電競相關獲獎證明為加分項目。
【範例】考生如獲電競相關獲獎,請提供於備審資料中審酌加分。
※請勿填入與學生入學無關之事項。
【範例】新生入學後,應購買正式套裝制服一套。(x)
【範例】視、聽覺嚴重、肢體功能障礙者請審慎考慮。(X→參考上列寫法正向敘寫,由考生自行判 斷)
【範例】所繳之備審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影印留存。(X→現行已上傳無寄送)
【範例】未達甄選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X→已明訂簡章總則)
【範例】在學期間保證住宿,提供優質住宿環境,四人一室全套衛浴,教學與住宿區免費無線上網,
節省就學期間支出。(X)
D.簡章預覽
可讀取已建檔的各系科(組)、學程資料,匯出「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全 部簡章資料(PDF 檔)。
E.完成簡章制定
點選【確定送出簡章制定】後,系統將予以送出,不得逕行修改。
附錄一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群(類)別採計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之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類)別及考試科目對照表
甄選群(類)別
【招生群(類) 別】
代碼
甄選群(類)別
【招生群(類) 別】
統一入學測驗
考試群(類)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簡 稱
01 機械群 機械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C) 機件原理、機械
力學
機 械 製 造 、 機 械 基 礎 實 習 、 機 械 製 圖 實習
機 械 02 動力機械群 動力機械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C) 應用力學、引擎
原理、底盤原理 引 擎 實 習 、 底 盤 實 習、電工電子實習 動
機 03 電 機 與 電 子
群 電機類
1.電機與電子群 2.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類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C)
基本電學、基本 電學實習、電子 學、電子學實習
電 工 機 械 、 電 工 機
械實習 電
機 04 電 機 與 電 子
群 資電類
1.電機與電子群 2.電機與電子群
資電類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C)
基本電學、基本 電學實習、電子 學、電子學實習
微 處 理 機 、 數 位 邏 輯 設 計 、 程 式 設 計 實習
資 電 05 化工群 化工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C) 基礎化工、化工
裝置
普 通 化 學 、 普 通 化 學 實 習 、 分 析 化 學、分析化學實習
化 工 06 土 木 與 建 築
群 土木與建築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C) 基礎工程力學、
材料與試驗 測 量 實 習 、 製 圖 實
習 土
木 07 設計群 設計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色彩原理、造形
原理、設計概論
基 本 設 計 實 習 、 繪 畫 基 礎 實 習 、 基 礎 圖學實習
設 計 08 工 程 與 管 理
類 工程與管理類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C) 物理(B) 資訊科技 工
管
09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1.商業與管理群 2. 商 管 外 語 群 (一)
3. 商 管 外 語 群 (二)
4. 商 管 外 語 群 (四)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商業概論、數位科 技概論、數位科技
應用 會計學、經濟學 商
管
10 衛 生 與 護 理
類 衛生與護理類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A) 生物(B) 健康與護理 衛
護 11 食品群 食品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食品加工、食品
加工實習 食品化學與分析、食
品化學與分析實習 食 品 12 家 政 群 幼 保
類 1.家政群
2.家政群幼保類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A) 家政概論、家庭
教育 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 幼
保 13 家政群
生活應用類
1.家政群 2. 家 政 群 生 活 應 用類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A) 家政概論、家庭
教育 多媒材創作實務 生
活 14 農業群 農業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生物(B) 農業概論 農
業
15 外 語 群 英 語 類
1.外語群英語類 2. 商 管 外 語 群 (一)
3. 商 管 外 語 群 (三)
4. 商 管 外 語 群 (四)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商業概論、數位科 技概論、數位科技 應用
英文閱讀與寫作 (初階英文閱讀與寫 作 練 習 、 中 階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練 習 、 高 階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練習)
英 語
16 外 語 群 日 語 類
1.外語群日語類 2. 商 管 外 語 群 (二)
3. 商 管 外 語 群 (三)
4. 商 管 外 語 群 (四)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商業概論、數位科 技概論、數位科技 應用
日文閱讀與翻譯 (日語文型練習、日 語 翻 譯 練 習 、 日 語 讀解初階練習)
日 語
17 餐旅群 餐旅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觀光餐旅業導論 餐飲服務技術、飲料實
務 餐
旅 18 海事群 海事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船藝 輪機 海
事
甄選群(類)別
【招生群(類) 別】
代碼
甄選群(類)別
【招生群(類) 別】
統一入學測驗
考試群(類)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簡 稱 19 水產群 水產群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水產概要 水產生物實務 水
產 20 藝 術 群 影 視
類 藝術群影視類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A) 藝術概論 展 演 實 務 、 音 像 藝
術展演實務 影
視
21 資管類
1.商業與管理群 2. 商 管 外 語 群 (一)
3. 商 管 外 語 群 (二)
4. 商 管 外 語 群 (四)
國 文 、 英 文 、 數 學(B)
商業概論、數位科 技概論、數位科技
應用 會計學、經濟學 資
管
附錄二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跨群(類)考生與甄選群(類)別對照表
統一入學測驗報考群
別 甄選入學群(類)別
招生群(類)別 專業科目(一)
採計科目 專業科目(二) 採計科目
51 電機與電子群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基本電學、基本電學 實習、電子學、電子 學實習
電工機械、電工機械實 習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微處理機、數位邏輯設
計、程式設計實習 52 家政群 12 家政群幼保類
家政概論、家庭教育 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多媒材創作實務
55 商管外語群(三)
15 外語群英語類
商業概論、數位科技 概論、數位科技應用
英文閱讀與寫作
( 初 階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練 習、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 練習、高階英文閱讀與寫 作練習)
16 外語群日語類 日文閱讀與翻譯(日語文型練習、日語翻譯 練習、日語讀解初階練習) 09 商業與管理群 09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概論、數位科技
概論、數位科技應用 會計學、經濟學 21 資管類
53 商管外語群(一)
09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概論、數位科技 概論、數位科技應用
會計學、經濟學 21 資管類
15 外語群英語類
英文閱讀與寫作
( 初 階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練 習、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 練習、高階英文閱讀與寫 作練習)
54 商管外語群(二)
09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概論、數位科技 概論、數位科技應用
會計學、經濟學 21 資管類
16 外語群日語類 日文閱讀與翻譯(日語文型練習、日語翻譯 練習、日語讀解初階練習)
56 商管外語群(四)
09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概論、數位科技 概論、數位科技應用
會計學、經濟學 21 資管類
15 外語群英語類
英文閱讀與寫作
( 初 階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練 習、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 練習、高階英文閱讀與寫 作練習)
16 外語群日語類 日文閱讀與翻譯(日語文型練習、日語翻譯 練習、日語讀解初階練習)
附錄三 100-110 學年度原住民考生報名參加甄選入學第一階段各招生群類別人 數
招生群(類)別編號 100 學年
101 學年
102 學年
103 學年
104 學年
105 學年
106 學年
107 學年
108 學年
109 學年
110 學年 01 機械群 68 89 70 66 69 47 64 51 69 60 52 02 動力機械群 26 28 20 29 22 22 32 26 32 28 37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
類 23 17 46 30 37 33 20 21 37 30 23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
類 83 90 66 90 81 60 50 63 60 50 58
05 化工群 4 5 6 7 9 11 8 9 6 6 8
06 土木與建築群 44 37 43 47 36 21 33 32 34 40 26 07 設計群 117 93 123 131 108 115 100 99 110 96 91 08 工程與管理類 8 10 13 5 4 1 3 1 2 - - 09 商業與管理群 480 424 370 360 331 308 206 216 209 230 229 10 衛生與護理類 43 38 48 36 33 29 29 30 30 25 23 11 食品群 7 9 10 14 17 18 13 15 10 8 11 12 家政群幼保類 86 84 62 70 69 63 46 45 46 47 31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71 78 72 71 75 81 56 62 66 46 54 14 農業群 25 33 21 36 29 34 26 31 26 19 20 15 外語群英語類 52 43 49 36 40 38 45 34 32 28 26 16 外語群日語類 22 15 14 8 9 20 18 10 12 24 15 17 餐旅群 256 239 304 262 283 283 219 245 236 188 192
18 海事群 2 4 1 5 6 1 2 4 3 3 1
19 水產群 2 1 3 2 2 2 3 2 3 3 -
20 藝術群影視類 11 10 10 31 23 25 33 58 36 33 50 51 電機與電子群 40 31 35 18 22 13 18 - 14 7 22 52 家政群 21 31 41 14 25 16 12 14 14 8 9 53 商管外語群(一) -- -- 15 29 25 24 23 16 22 15 8 54 商管外語群(二) -- -- 9 15 10 7 6 25 7 4 10 55 商管外語群(三) -- -- 2 1 4 2 3 8 1 2 - 56 商管外語群(四) -- -- 1 1 - - - 3 - - -
合 計 1,491 1,409 1,454 1,414 1,369 1,274 1,068 1,121 1,117 1,00 0
996
附錄四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競賽得獎或證照優待加分標準表(草案)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身心障礙聯合會 (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40%
優勝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35%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正(備)取國手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3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第 1 名(金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35%
第 2 名(銀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30%
第 3 名(銅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25%
第 4、5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2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教育部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25%
第 4~8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20%
第 9~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第 14~2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第 24~50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5%
第 51~76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3%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第 1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20%
第 2、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
主辦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領有技術士證者 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甲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25%
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5%
備註 1.若考生同時持有 2 項以上符合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限選 1 項優待加分。
2.各項競賽、證照及職種(類)等各項目須符合「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優良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 (類)對照表」;未列於對照表中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及證照皆不給予加分優待。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認可之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技(藝)能競賽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
及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標準
(百分比) 適用招生類別
1 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
訓與競賽活動 第 1~3 名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各甄選群(類)別 2 教育部全國各級學校圍棋運動
錦標賽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各甄選群(類)別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3 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賽
暨國際邀請賽決賽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各甄選群(類)別 第 4~6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4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暨機器 人國內及國際邀請賽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 類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 類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5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特優、優等、甲
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07 設計群 20 藝術群影視類 入選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6 全 國技 能競 賽分 區 (北、中、
南)技能競賽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依 招 生 簡 章 規 定 , 詳 閱
「玖、甄選群(類)別及技藝 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 (類)別對照表」
第 4、5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7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 及創意製作競賽決賽
第 1~3 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
依招生簡章規定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8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個人賽決賽 第 1~3 名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20 藝術群影視類 9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賽決賽 第 1~3 名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5%增加甄選原始總分 10% 20 藝術群影視類 註:本表所列各項競賽,發證時之主辦單位和落款單位皆須為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且落款人須為該機
關首長,否則不在甄選入學採計範圍內。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決賽獲獎採計年 度為 103 年(含)之後。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與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採計持有個人賽決賽獲獎名次證明者。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外語群採認民間語文檢定項目及加分比率彙整表
證照項目 加分比率
全民英檢
(GEPT) 多益
(TOEIC) 托福
(TOEFL iBT) 雅思 (IELTS)
劍橋國際英語認證 (Cambridge ESOL
Main Suite)
劍橋博思職場 英語檢測 (BULATS)
日本語能 力試驗 (JLPT)
25% 高級
聽力及閱讀項目合 計 945 分以上 且口說及寫作項目 分別均達 8 級以上
110 以上 7 以上 CAE ALTE Level 4(=)、(+)
包含聽說讀寫 N1
15% 中高級
聽力及閱讀項目合 計 785 分以上 且口說及寫作項目 分別均達 7 級以上
87-109 6 以上 FCE ALTE Level 3(=)、(+)
包含聽說讀寫
N2
5% 中級
聽力及閱讀項目合 計 550 分以上 且口說及寫作項目 分別均達 6 級以上
57-86 4.5 以上 PET ALTE Level 2(=)、(+)
包含聽說讀寫 N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