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09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
招生宣導說明會
歡迎您的蒞臨與參與
簡章購買
簡章每本工本費新臺幣 150元,郵(網)購須另自付包裹郵資。
販售日期:自 108.12.10起至報名截止日。
網路購買
(自付郵資)
上網登錄,透過 ATM 轉帳繳費或至金融金構臨櫃繳款 或匯款繳費
現場購買
本會19個縣市代售服務學校(請至本會網站查詢)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市、
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雲林縣、
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
金門縣
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
招生重要日程
項 目 日 期
大考中心學科能力測驗報名 108年10月25日(五)起至108年11月7日(四)止 大考中心學科能力測驗考試 109年1月17日(五)起至109年1月18日(六)止
大考中心學科能力測驗寄發成績單 109年2月24日(一)
四技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發售 108年12月10日(二)起
第一階段
集體報名學校「集體報名」 109年3月23日(一)10:00起至109年3月26日(四)17:00止 1.集體報名學校「集體繳費」
2.個別報名申請生「個別繳費」
109年3月23日(一)10:00起至109年3月26日(四)24:00止
(跨行匯款限109年3月26日15:30前)
個別報名申請生「個別報名」 109年3月23日(一)10:00起至109年3月27日(五)17:00止
篩選結果公告 109年4月1日(三)10:00起
申請生複查篩選成績(向本委員會申請) 109年4月1日(三)(郵戳為憑)
第二階段
科技校院寄發或於其網站公告複試通知及相關資料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繳交科技校院複試費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郵寄資格審查及上傳科技校院規定書審資料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科技校院複試 各校自訂。109年4月7日(二)起至109年4月30日(四)止
科技校院寄發成績單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成績複查截止(郵戳為憑) 各校自訂【詳見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科技校院網站公告正、備取生錄取名單 109年5月13日(三)前
錄取生報到
第一階段:正取生及備取生
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第10頁
各校自訂起始日起至109年5月22日(五)12:00止 第二階段:備取生
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
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第11頁
109年5月22日(五)13:00起至109年5月25日(一)17:00止
招生名額
67 所科技校院參加聯合招生。
564 個系(組)、學程供選擇。
8,326 個招生名額。
歡迎高中生踴躍報考
申請資格( 1/3)
申請入學報名者,以下列學校之應屆畢業生、畢業生或於下列學校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 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 明書之同等學力學生為限。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普通科學生。
◎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修習綜合高中學程學生。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附設普通科學生。
◎本項前三款所列學校附設進修學校普通科學生。
◎上列所列學校附設藝術類學生。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30條規定。
◎本國籍學生持有外國高級中學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屬實者。
◎大陸地區學歷之採認,依下列規定辦理:
臺灣地區人民或以就學許可目的以外身分在臺停留或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持有之大陸地區高 級中學學歷證件,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檢具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財團法 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戶籍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之學歷證明 文件,請參考「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
※
請留意
※申請資格( 2/3)
普 通 類
普通科、語文資優班、國文資優班、英文資優班、數理資優班、音樂
(實驗)班、美術(實驗)班、舞蹈(實驗)班、體育(實驗)班等
,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或其他屬教育部核定之普通科之學生。
藝 術 類
海 外 學 校
美術科、音樂科、國樂科、西樂科、舞蹈科、戲劇科、劇樂科、綜藝 科、影劇科、客家戲科、歌仔戲科、表演藝術科、時尚工藝科、國(
京)劇科、傳統音樂科(戲曲音樂學系)、民俗技藝學系、劇場藝術 科、電影電視科、影(劇)技術科、多媒體動畫科、傳統戲劇科(國 劇組)、傳統戲劇科(豫劇組)等,請參閱本簡章附錄一,或其他屬 教育部核定藝術群之學生。
雅加達臺灣學校、泗水臺灣學校、吉隆坡臺灣學校、胡志明市臺灣學 校、檳吉臺灣學校、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上海臺 商子女學校等8 所海外學校申請生申請資格,比照國內公立或已立案 之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中學)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 3/3)
凡參加109學年度四技申請入學招生之申請生
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辦之「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已於其他管道錄取、或於規定時間內放棄者,
不得再參加本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報名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且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錄取管道 於時間內放
棄可參加
無論放棄與否 不得參加
「109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錄取生 V
「109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錄取生 V
「109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
入學聯合招生」獲分發之錄取生 V
「109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獲分發之錄取 生
V
申請校系(組)、學程數
1.申請生報名校系(組)、學程數 最多以 5 個為限。
2. 各招生學校得限制 申請生僅能申請該校 1 個系
(組)、學程,請參閱簡章第 VII〜VIII「招生學 校區位及是否僅限選填 1 系(組)、學程一覽表」。
3.申請生須自行檢查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程
之 複 試 日 期 是 否 衝 突 , 請 參 閱 簡 章 附 錄 四
第二階段須到校參加複試之學校系(組)、學程
日期彙整表【計 26校144個 系(組)、學程】。
第一階段報名程序
非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考生資料系統建檔
繳 費
上網登錄報名
申 請 生 個 別 報 名
報名資料確定送出
繳 費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109年3月23日(一)
10:00起至
109年3月27日(五)
17:00止
109年3月23日(一)
10:00起至
109年3月26日(四)
17:00止
學校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考生資料建檔:
1.列印申請生報名資料,經申請生簽名確認,留存 1 年備查。
2.協助審查大考中心未登錄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生資格,於報名 作業系統中修正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請留存證明文件影本備查。
●送出報名資料:
由學校承辦人員上本委員會網站「集體報名系統」,完成申請生報名資料輸 入作業,並確定送出(一經送出即不得更改)。
●報名及繳費:
1.報名期間:109.3.23(一) 10:00 〜109.3.26(四)17:00止。
2.請依本委員會網站「集體報名系統」所產生之報名繳費帳號完成繳費。
●寄送資料:
109.3.27(五)17:00前,將(1)報名資料回覆表﹝必繳﹞、(2)集體報 名資料確認單﹝必繳﹞、(3)造字申請表﹝無則免繳﹞ 、(4)低收入戶 或中低入戶申請生異動名冊﹝無則免繳﹞等相關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本
個別報名注意事項
1.個別報名期間:109.3.23(一)10:00 〜109.3.27(五)17:00止。
2.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
3.個別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系統24小時開放,最後1日【109年3月27日(五)】
僅至17:00,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4.網路報名登錄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學科能力測驗應試號碼,必須與大學入學 考試中心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的號碼相同。
5.申請生所繳之報名費須1次繳足欲申請校系(組)、學程數之金額,不得分 次繳納,確認繳費入帳後再上網報名。
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繳 費 上網登錄報名
※請留意※
四技申請入學招收對象為「普通高中生」,
申請生若屬「專業群(職業類科)」之學生,
請勿逕行報名。
繳費方式及期間
1.學校集體繳費、個別報名繳費日期:
109.3.23(一)10:00∼109.3.26(四)24:00止
★
各金融機構跨行匯款限至 109.3.26(四)15:30前完成
2.繳費方式如下:
至臺灣銀行 各分行繳款
至各金融機 構跨行匯款
實 體 / 網 路
ATM轉帳匯款
個人/學校 僅限個人
第一階段報名費
一 般申請生
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
60%
依申請生申請校系(組)、學程數而定,每 申請 1 個系(組)、學程報名費為新臺幣 100 元,最多以 5 個校系(組)、學程為限。
1.
經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免附證明,即可辦理個別報名或集體報名。
2.
未經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1)集體報名者:由集體報名學校審核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審核通過者即免繳 費或減免60%。(留存證明文件影本備查)
(2)個別報名者:請先依一般申請生身分繳交報
繳費注意事項
1. 報名繳費帳號僅限繳費 1次 ,繳費完成後,即不得 更改,請務必審慎考量欲申請之校系(組)、學程 後,再行繳費。
2. 已繳費,但未完成報名之申請生(含低收入戶或中 低收入戶申請生),得申請退費( 109.3.31(二)前) 。 3.申請生實際報名校系(組)、學程數,如低於繳費
金額內可報名校系(組)、學程或有其他溢繳報名 費用之情事,均不辦理退費。
4.申請生繳費時如因帳號、戶名或金額填寫錯誤,導 致無法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繳費,將不受理補繳費或 報名。
5.繳費交易明細表或匯款收據請留存備查。
第一階段成績篩選 -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試算範例A科目 權重 原始成績
(級分)
國文 ×1.00
9 英文 ×2.50
10 數學 ×2.00
11 社會---
8 自然 ×1.00
7國文級分× 國文權重 +英文級分× 英文權重 +數學級分× 數學權重 +社會級分× 社會權重 +自然級分× 自然權重
×100 15 × 國文權重 +15 × 英文權重 +15 × 數學權重 +15 × 社會權重 +15 × 自然權重
9 ×
1.00+10
×2.50+11
×2.00+
8 ×0+
7 ×1.00
×
100 = 64.62 15 × 1.00+15 × 2.50+15 × 2.00+15 × 0+15 × 1.00
篩選倍率由各科技校院自訂,最多為招生名額之5倍。
張○○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 績(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 五入)=(實得加權成績級分/最 高加權成績級分)×100
該校系(組)、學程所訂之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採計方式,社會學科為權重不採計之 科目,權重於計算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 成績時以0分計算。
第一階段成績篩選 -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試算範例B科目 權重 原始成績
(級分)
國文 ×1.00
9 英文 ×2.50
10 數學 ×2.00
11 社會---
8 自然 ×1.00
---國文級分× 國文權重 +英文級分× 英文權重 +數學級分× 數學權重 +社會級分× 社會權重 +自然級分× 自然權重
×100 15 × 國文權重 +15 × 英文權重 +15 × 數學權重 +15 × 社會權重 +15 × 自然權重
9 ×
1.00+10
×2.50+11
×2.00+
8 ×0+
0 ×1.00
×
100 = 57.44 15 × 1.00+15 × 2.50+15 × 2.00+15 × 0+15 × 1.00
採計科目由各科技校院自訂,最多採計4科。
(成績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
王○○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 績(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 五入)=(實得加權成績級分/最 高加權成績級分)×100
該校系(組)、學程所訂之學科能力測驗 成績採計方式, 社會學科為權重不採計之 科目,權重於計算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 成績時,以0計,自然學科採計權重為1.00,
而王○○學科能力測驗因無選考自然學科,
無自然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計算學科能力 測驗加權平均成績時,以0級分計算。
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與複查
109.4.1(三) 10:00起 公告篩選結果
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
第二階段複試 -
報名程序(1/6)第二階段「複試」由各校辦理,辦理時間請詳閱簡章「貳、分則」各校系(組)、學程規定。未依規定 期限及方式寄送資格審查應繳資料或繳交複試費(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60%)
第二階段複試 -
複試費(2/6)一般申請生
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
60%
收費標準依複試項目而訂:
一項 800元;二項以上1,000元
(由各科技校院收取)
經本招生第一階段(含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免附證明,即可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
※欲參加第二階段複試者須郵寄資格審查資料 至各校(詳細繳交資料請參閱簡章第7~8頁)。
未經本招生第一階段(含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併同資 格審查資料寄交各科技校院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第二階段複試 -
資格審查(3/6)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申請生,如欲參加第二階段複試者,須依 各校系(組)、學程規定截止期限及方式,郵寄資格審查證明 文件接受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須繳交:
A.學歷證件影本 B.歷年成績單正本
A、B資料提供各校資格審查之用,經審查不符者,取消其申 請入學資格,且不退還複試費。
C .符合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第 30條規定之申請生繳交資料請參閱簡章第8頁。
3.繳交資料之詳細規定請參閱簡章第7〜8頁。
4.各校郵寄資格審查資料截止日一覽表,請參閱簡章附錄五。
第二階段複試 -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4/6)1.第二階段複試項目,僅書面審查資料辦理「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所 需書面審查資料皆以網路上傳為準,上傳資料一經確認後,一律不得以 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慎檢視上傳的資料後再進行確認。
2.書面審查資料上傳期限為自109年4月1日(三)10:00起至各校規定截止日 止(上傳資料截止日請參閱簡章附錄五)。
3.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2:00止,系統於22:00準時關閉
,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書面審查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申請生特別注 意,須預留書面審查資料上傳時間,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完成 上傳作業。
4.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而致第二階段複試項目之書 面審查資料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
5.部分校系(組)、學程之審查資料除以網路方式上傳外,另以郵寄或其 他方式繳交至該校,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考生務必詳閱簡章分則各校 規定。
第二階段複試 -
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5/6)6.書面審查資料項目請依各校系(組)、學程要求,分項製作成 PDF格式檔案並逐一上傳,單一項目之檔案大小以5MB為限(各 個檔案不得壓縮),每1校系(組)、學程所有審查項目之檔案大 小總和,以10MB為限(超過將無法上傳) 。
7.「必繳項目」為必要上傳項目;「選繳項目」為可選擇上傳之項 目,如因受限所有上傳檔案大小總和限制而無法全部上傳時,請 慎重重新選擇上傳選繳項目。
8.申請生上傳書面審查資料後,須於上傳截止日前完成網路上傳書 面審查資料「確認」作業,完成確認後,書面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即產生「書面審查資料上傳確認表」,申請生應自行下載存檔。
9.網路上傳書面審查資料之操作手冊,可於資料上傳期間至本委員 會網站下載參考使用。
10.申請生僅上傳書面審查資料而未「確認」時,四技申請入學委員 會逕於繳交截止日後,將已上傳之審查資料整合為一個PDF檔並 轉送各科技校院。申請生得否參加第二階段複試,依各科技校院
第二階段複試 -
複試項目(6/6)各校系(組)、學程複試項目
請參閱簡章分則「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複試項目由各招生學校自訂,可能包含: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3.術科測驗 4.筆試
5.英文能力測驗 6.中/英文面試
7.評量測驗 …等
錄取及公告
1.各校依申請生之甄試總成績高低決定最低錄取標準。
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缺額,亦不予錄取。
2.甄試總成績相同時,則依各校系(組)、學程所訂「甄 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之規定,決定錄取 優先順序。錄取結果之正取生不得增額錄取,備取生遞 補順序不得相同。
3.第二階段複試項目中任何一項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4.甄試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各科技校院通知申請生。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1/5)
第一階段報到
◆正取生報到規定:
1.本階段報到期限至109.5.22(五)12:00 前截止。
2.正取生須於本階段規定期限內,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 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 資格且不得異議。
3.錄取多所校系(組)、學程時,最多 限擇 1校系(組)、學程 報 到。
4.已辦理報到欲放棄者,應先辦理 聲明放棄原先報到校系(組)、
學程之錄取資格後,方可至另 1校系(組)、學程報到。
5. 辦理聲明放棄後,不得再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組)、學程
之錄取報到資格。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2/5)
◆ 備取生報到規定:
1.獲錄取學校備取遞補通知之備取生,應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 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備取遞補資格且不 得異議。
2.若獲多所校系(組)、學程遞補資格時,最多限擇1校系(組)、
學程遞補報到。
3.已辦理報到欲放棄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該校系(組)、學程之 錄取資格,方可至另 1校系(組)、學程報到。
4.辦理聲明放棄後,不得再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之校系(組)、學 程錄取報到資格。
5.備取生應密切注意各所錄取學校之遞補報到通知,與網站公告之
備取遞補名單及報到時間。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3/5)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規定:
1.本階段報到截止後,已完成所選擇1校系(組)、學程辦理報到 之錄取生,除因須辦理科技校院之第二階段其他校系(組)、
學程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各校規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 時間前,向已報到之校系(組)、學程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 則不得聲明放棄已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
2.欲辦理報到之正、備取生,報到前請慎重考慮,以免影響錄取
及入學權益。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4/5)
第二階段報到
本階段報到期限為109.5.22(五)13:00 〜109.5.25(一)17:00止,共分7 梯次統一時段。依第一階段「備取生報到規定」、「聲明放棄錄取資 格規定」及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僅辦理備取生遞補報到及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梯次時間表
第1梯次:109年5月22日(五) 13:00〜17:00 第2梯次:109年5月23日(六) 8:00〜12:00 第3梯次:109年5月23日(六) 13:00〜17:00 第4梯次:109年5月24日(日) 8:00〜12:00 第5梯次:109年5月24日(日) 13:00〜17:00 第6梯次:109年5月25日(一) 8:00〜12:00 第7梯次:109年5月25日(一) 13:00〜17:00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5/5)
1.獲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錄取之申請生報到規定:
獲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分發錄取之申請生,欲辦理科技校院 四技申請入學招生錄取報到者,須於109.5.25(一)前,依109學年度大學 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放棄入學資格之處理規定,向分發錄取之大學聲 明放棄「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之入學資格,並依錄取之科技校院規 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本招生之報到。
如經所報到之科技校院發現違反此規定者,即由報到之科技校院取消申 請生於本招生該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申請生不得異議。
2.第二階段報到截止後,即結束本招生錄取報到作業,各校系(組)、學 程雖有缺額,亦不再辦理錄取報到或已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作業;
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一律不得再參加109學年度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 生及四技二專各招生委員會之招生。
3.申請生如未接獲通知或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各校,以免權益受損。
註冊入學注意事項
1.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應持符合入學資格之學歷(力)證 件正本,依各校規定之時間及方式辦理註冊手續。若於註 冊時,未能提出相關學歷(力)證明者,取消其錄取及入 學資格。
2.各科技校院如發現申請生 報考資格不符規定,取消其錄取
資格。
申訴處理
第一階段篩選
過程或結果有疑義者,
得備妥相關資料於 109.4.1(三) 前以限時掛號
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二階段複試
過程或結果有疑義者,
應於各科技校院放榜前,
依各科技校院申訴截止日前,
以限時掛號
逕向各該校提出申訴
學校集體報名系統
系統操作說明一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集體報名系統
1. 請依「報名試務單位 基本資料維護系統」
設定之帳號密碼登入。
2. 若未設定請至「報名 試務單位基本資料維
系統流程說明
※1.1至2.6功能提早於
109年3月10日(二)10:00起開放
※2.7之後功能依簡章規定
109年3月23日(一)10:00起開放
1.1確定學校及承辦人資料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1/6)
1 2
3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2/6)
step1:匯入考生資料:請使用大考中心所提供之報名資料檔案匯入。
1
2
step1:匯入考生資料:匯入結果成功 step1:匯入考生資料:匯入結果失敗3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3/6)
1
2
3
step2:選擇轉入欲報名之申請生資料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4/6)
1 3
2
step2:選擇轉入欲報名之申請生資料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5/6)
step2:選擇轉入欲報名之申請生資料
轉入部份申請生
轉入全部申請生
2.1匯入及轉入考生學測資料(6/6)
1
2
Step3:檢視轉入申請生資料
2.2列印「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調查表」-
申請生填寫2.3「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調查表」-
編修申請生資料(1/9)2
4 1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新增(2/9)單筆新增一筆申請生資料
3
1
2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修改(3/9)單筆修改申請生資料
3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修改(4/9)單筆修改申請生基本資料
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生資料刪除(5/9)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資料匯出:整批匯入申請生志願欄位型態說明(6/9)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資料匯出:整批匯入申請生志願欄位型態說明(7/9)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資料匯出(8/9)2.3編修申請生資料-
申請資料匯入(9/9)資料錯誤
資料正確
2.4列印「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1/2)
依學校所需 勾選,列印 時是否顯示 家長簽名欄
1 2
3
2.4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2/2)
2.5「申請校系(組)、學程資料核對表」
錯誤修正操作方式同
【2.3 依據回收之「申請校系
(組)、學程資料調查表」編修
申請生資料】
2.6列印報表交由各班收取報名費(1/2)
2 1
3
2.6列印報表交由各班收取報名費(2/2)
2.7確定集體報名資料
1
2
3
3.1繳費及郵寄-
產生繳款單(1/2)3.1繳費及郵寄-
其他金融機構繳款資訊(2/2)3.2列印寄送委員會資料(1/5)
完成網路報名並確定送出資料及繳款後
於 109.3.27(五)17:00 前將以下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本委員會 3.2.2 集體報名資料回復表(必繳)
3.2.3 集體報名資料確認單(必繳)
3.2.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生異動名冊(有異動者須繳寄、無則免繳)
3.2.5造字申請表(有要造字者須繳寄、無則免繳)
3.2.6通訊地址及姓名變更清單(自行留存)
3.2.1信封封面(2/5)
3.2.2及3.2.3-※必繳文件(3/5)
3.2.4、3.2.5- ※有異動者須繳寄(4/5)
109
3.2.6-※高中學校校內自行留存(5/5)
109
4.查詢
4.查詢-
4.1繳費及郵寄收件狀態查詢4.查詢-
大學繁星錄取生、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錄取生名單108
108
4.查詢-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查詢4.查詢-
錄取名單查詢個別報名系統
系統操作說明二
作業流程
繳費帳號 查詢
至 銀 行 繳 費
繳費入帳查詢 個 別 報 名
109.3.23(一)10:00 109.3.26(四)24:00止起至
109.3.23(一)10:00 109.3.27(五)17:00止起至
報名費須1次繳足欲申請校系(組)、學程之金額,不得分次繳納。
首頁
1.報名繳費帳號查詢(1/7)
1.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
自我審查表(2/7)1
33
2
1.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
注意事項(3/7)1.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
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4/7)1.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
身分認證(5/7)1
2
1.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
查詢結果(一般生)(6/7)2
oo
臺灣銀行專用
oo
oo
oo
oo
2
1
1
1.報名繳費帳號查詢 -
低收入戶申請生(7/7)oo
2.繳費入帳查詢( 1/3)
2.繳費入帳查詢 -
身分認證(2/3)2
3 1
2.繳費入帳查詢 -
查詢結果(3/3)3.個別報名( 1/13)
3.個別報名 -
身分認證(2/13)2
1
3
3.個別報名 -
步驟1-步驟3.報名流程(3/13)3.個別報名 -
步驟3.1-步驟3.2確認繳費狀態(4/13)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5/13)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6/13)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 可選填5個校系(組)、學程
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7/13)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8/13)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9/13)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10/13)您 尚 有3個 校系
(組)、學程可 選填,一經確定 送出後不得再修 改亦不予退費。
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11/13)3.個別報名 -
步驟3.3選填校系(組)、學程(12/13)3.個別報名 -
步驟3.4下載「申請生報名確認單」(13/1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