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2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計畫
102 年 3 月 28 日北市教資字第 10233749800 號函核定
一、 目的: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與課程發展活化教學,充實各級學校多媒體教材,豐 富教師教學內容,提昇教學品質。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 甄選對象:全國公私立中小學及幼兒園現職教師或社會人士均可依下列方式報名參加。
(一)【個人報名】:限現職合格教師或退休教師(具有教師證)。
(二)【團體報名】:最多 3 人,至少一人需為現職合格教師,其餘可為代理教師、實習教師 及社會人士。
(三)【非教師組報名】:以報名「紀錄片」參加甄選為限,歡迎社會人士組隊參賽(或與教 師組隊、或自行參賽均可),最多以 3 人為限。
五、 甄選作品類別:本次甄選作品區分為五大類別,說明如下:
(一) 媒體單元教材:發展活化教學,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 片等製作成的媒體單元教材。
(二) 數位學習教材:發展活化教學,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 片等經過整合設計而達成具有互動、情境、視覺化之學習教材。
(三) 電子書教材:發展活化教學,運用媒體素材,例如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片 等製作成的電子書教材。
(四) 教育經典短片:教育經典短片內容主要能夠做為引發學生學習動機、增加教學 活潑性或能引發學生自省相關內涵之影音或動畫短片。
(五) 紀錄片:紀錄片內涵包括下列三種:
1. 以校園、學校與社區為主要議題或觀點的紀錄片:取材內容以師生、家長、親師、
同儕等彼此互動之間的感人事蹟,記錄學校與社區之互動、改變(社區少子化、
小班教學、行政創新、教學創新等對學校與社區帶來的影響)等議題或有關人文 體驗與尊重生命之關懷為主。
2. 與自然生態為主要議題或觀點的紀錄片:取材內容以環境教育為主的故事,或 有關自然生態與尊重生命之關懷為主。
3. 社會重要議題的紀錄片:取材內容以在當今社會變動下與教育激盪所產生之事 件,探討如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成人教育、外籍配偶等相關議題之紀錄片。
本次甄選活動優先選取1.具抽象概念單元且教學時較難處理之議題、2.較有迷思概 念之議題、3.不同於前期入選作品之相關議題;前期入選作品展示於「臺北市多媒 體教學資源中心網站」(網址,http://tmrc.tp.edu.tw/ ),建議參加甄選主題內 容以上項議題為首要考量。
二、 報名與作品上傳期間
(一)報名:102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
1.【線上報名】:參加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 、教育經典短片、校園紀 錄片參賽者請至臺北市102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 選活動網站(http://tmrc.tp.edu.tw/event/)報名,系統會寄發參選者之參選 編號與自訂密碼。
2.【郵寄資料】:所有甄選作品(每件)均需檢附下列 2 項文件,以取得甄選資格;唯參 加紀錄片甄選的非教師組只需要繳交作品授權同意書即可。
(1)合格教師證書影印本:若為團體參選,則教師證書影印本由第一作者出 示即可。
(2)作品授權同意書:團體參選者之作品授權同意書需所有成員簽名。作品 授權同意書請至「檔案下載」處下載。
(3)注意:若投稿 2 件以上作品,必須分開準備上述 2 項文件資料,參賽者完成 報名後必須於報名截止日(102 年 7 月 31 日)前(郵戳為憑)將上述文件以掛 號郵寄方式繳交。
地址:112 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 2 號 研究組 黃惠美編審收。
(二)作品上傳:102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晚上 11 時 59 分 59 秒前
1.【網路上傳作品】:參加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及教育經典短片參 選者,一律採線上作品上傳;「紀錄片」參選者上傳精華片段、影片劇照、劇情大 綱,上項參選者逾時上傳之作品均不列入評審。
2.【郵寄作品】:參加紀錄片參選者除了網路上傳精華片段、影片劇照、劇情大綱外,請 將紀錄片作品以掛號寄送(102 年 8 月 31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之作品 不列入評審。
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一)媒體單元教材:格式請以*.htm(網頁檔)、*.pdf(AdobeReader 檔)、*.doc(MSWord 文件檔)、*.txt(一般文字檔)、*.ppt(MSPowerPoint 簡報檔) 、*.xls(MSExcel 資 料檔)、*.swf(Flash 播放檔)、*.flv(Flash 執行檔)、*.css(HTML 文檔)、
*.js (JavaScript)、*.jpg(圖檔) 、*.bmp (圖檔)、*.gif(圖檔)、*.pcx(圖檔)、
*.png(圖檔) 、*.tga(Targa 全彩圖形檔)、*.tif(TIFF 格式圖檔) 、*.ico(Windows 的圖示檔)等普遍格式為宜,檔案總容量小於 70MB(原始檔案)。
(二)數位學習教材:格式請以可結合影音視訊與教案,並能產出 html 連結檔之製作軟體為 主,如MS Producer、Easy Studio、Stream Author、Screen Watch Producer 等製作檔案格式,檔案總容量小於 70MB(原始檔案)。
(三)電子書教材:格式請以可結合教案、圖片與影音視訊,並能產出 html 連結檔之電子書 製作軟體為主,檔案總容量小於70MB(原始檔案)。
(四)教育經典短片:格式請以*.avi (微軟影片檔) 、*.wav(Win 音效檔)、*.dat (VCD 影片 檔)、*.mov(QuickTime 影片檔)、*.mpg(影片檔)、*.wmv(MPEG 多媒體檔)、
*.asx 、*.swf(Flash 播放檔)、*.flv(Flash 執行檔)等普遍格式為宜,檔案總容量 小於70MB(原始檔案)。
(五)紀錄片:格式為完整影片之 DVD,燒錄格式必須相容於一般 DVD 播放器或電腦光碟 機,甄選影片限2010 年以後完成之作品,參選者應為導演本人並為該完成作品 之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參選作者並須製作一分鐘劇情精華片 段,提供於網路或其他宣傳媒體使用,精華片段檔案總容量小於100MB(原始 檔案)。
(四)其他注意事項
1.作品製作儘量以坊間現有之常用多媒體製作工具為主,避免使用特殊工具,以利未來推 廣使用。
2.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不得連結其他網站或運用非經授權圖片、影片、音樂等為 內容;且作品之版權不得為授權其他單位使用。
3.須備完整安裝程式、教材執行程式及操作手冊(至少詳述使用硬體、軟體環境、基本配備需 求、安裝程序軟體操作方法、教學指引或課程學習大綱等)。
4.甄選作品(紀錄片須再寄送光碟作品)須上傳所有該作品的所有檔案至甄選活動網站伺 服器上,參選者不得將其作品內的檔案連結至外部伺服器上。
八、繳交作品內容說明:繳交作品前請務必確認所有檔案皆正常可執行,若無法執行則視同放棄 參選資格。
(一)參與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教育經典短片甄選之參選者必須上傳資料 包含
1.【甄選作品】:檔案總容量小於 70MB(原始檔案 B),支援格式參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2.【素材資料夾壓縮檔】:小於 80MB(原始檔案),壓縮檔限定*.zip(素材檔資料 夾.zip)。素材必須加以分類,例如:照片資料夾、fla 檔資料夾(或 swf 檔資料 夾)、聲音檔資料夾、影片檔資料夾等,並以doc 檔說明內含之素材檔與檔案數量 連同已經分類的各種素材資料夾置放於素材檔資料夾壓縮(素材檔資料夾.zip)
後上傳,檔案原始總容量小於80MB。
3.【教學簡案】:建議為*.doc、*.ppt、*.pdf 或*.zip 壓縮檔。
4.【操作說明】:建議為*.doc、*.ppt、*.pdf 或*.zip 壓縮檔。
5.上述四項檔案皆為評審重要依據,若有短缺則不列入評審。
(二)「紀錄片」參選者必須完成「線上上傳內容」與「掛號郵寄內容」的資料如下:
1.【線上上傳內容】
(1)【甄選作品】:精華片段請上傳至「作品」介面,檔案總容量小於 100MB(原始檔 案), 支援格式參考甄選作品支援規格。
(2)【影片劇照】:影片劇照(2 張,解析度 300 dpi 以上),檔案大小小於
80MB(原始檔案),壓縮檔限定為*.zip 格式(劇照檔資料夾.zip)。(備註 影片劇照請上傳至「作品素材資料夾介面」)。
(3)【劇情大綱】:劇情大綱請上傳至「教學簡案」介面,建議為*.doc、*.ppt、*.pdf 或
*.zip 壓縮檔。
2.【掛號郵寄內容】:參選作品(完整影片 DVD 5 份)。
九、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一)甄選作品一旦上傳至本網站甄選,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刪除 甄選作品或退出甄選。
(二)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不得連結其他網站或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影片、音 樂等為內容;且作品之版權不得為授權其他單位使用者。
(三)參選者上傳作品後,請參選者務必預覽作品確認作品無誤,因甄選作品格式不限網路 可播放檔案,若作品屬於非網路可連結播放檔案,建議下載後預覽。
(四)參選者完成報名之後必須郵寄的資料包括:1.合格教師證書影印本(每件作品至少一 張,參加紀錄片甄選之非教師人員不受此限),2.作品授權同意書。
十、評審方式
(一)甄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學者或專家籌組成評審小組於10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進行 第一階段之初審、複審,於102年11月1日至15日進行第二階段之決審。
(二)評審標準
1.本次評選為優良之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教育經典短片,不以 作品之資料量多寡為考量,而是強調如何在教學活動中設計「多媒體教材」,以輔助 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之用;紀錄片內容應具有教育意涵並能引發學生人文體驗與尊 重生命之關懷、或了解與自己生活相關之社會重要議題之紀錄片為考量。
2.評審要項包含
正確性:(1)架構合邏輯 (2)內容正確(3)多媒體功能正確(如超連結、影音呈 現等)。
完整性:(1)上傳(或郵寄)資料完整(2)知識內涵完整 (3)教學活動設計完 整。
實用性:(1)符合本年度甄選教材之重點議題(2)符合學習者學習能力 (3)符 合學習者生活經驗(4)教學時間安排適當(5)在現行教學環境中具體可行。
活潑性:(1)介面親和 (2)版面美工活潑 (3)具創意(4)引發驚奇 (5)能 啟發思想、擴展視野。
(三)評審流程
1.評審流程分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進行初審與複審。
2.第二階段進行決審以評定入選作品名單及等級;入選作品之等級分為:佳作、優等與 特優,最後評定結果公布在本甄選活動網站。
十一、甄選價購
(一)甄選用途:主辦單位依甄選評審結果,價購入選作品及其版權(全校授權),置放於臺北 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以供各級學校教師教 學使用。
(二)入選作品等級共分為特優、優等、佳作,其版權價購費如下:
1.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 特優3 萬元,優等 2 萬元,佳作 1 萬元。
2.紀錄片
特優10 萬元,優等 8 萬元,佳作 5 萬元。
3.教育經典短片
特優1 萬元,優等 8,000 元,佳作 5,000 元。
(三)本年度預計甄選之作品數量如下:
1.媒體單元教材、數位學習教材、電子書教材等合計如下:
特優7 名、優等 15 名、佳作 35 名。
2.紀錄片:特優 1 名、優等 2 名、佳作 3 名。
3.教育經典短片:特優 3 名、優等 6 名、佳作 9 名。
(四)評審委員會得視報名作品數及品質增減名額。
(五)各入選作品於價購時將依法扣除10%稅金。
(六)入選作品之作者應依規定期限內辦理入選作品版權價購,價購文件如下:
1.版權費領據,由承辦單位於入選作品評定等級後以電子郵件寄送版權費領據(doc.檔 案格式)給參選者。
2.存帳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印本乙份(存摺帳戶姓名需與版權費領據所列者同)。
3.入選作品作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將上述兩項文件掛號寄回本中心。
十二、版權說明
(一)同意遵守臺北市102 年度中小學(含幼兒園)多媒體單元教材甄選活動之各項規定,保 證本甄選作品係未經刊登使用之原創作品,且未獲得其他單位的獎勵,參賽者不得運用 前已獲獎或已經授權之同一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
(二)所有甄選作品概不退還(參選者請自行預留底稿),並由主辦單位籌組評選小組評選優 良作品。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本作品參選作者所共同所有。本作品參選 作
者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
重
製、編輯、推廣、公布、發行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 產權所包括之權利。
(四)本作品參選作者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和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 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 害,除取消其參賽資格或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之採購金、版權價購證明之外,並 自負法律責任;且參選作者應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要求方式出面解決,並應賠償臺北 市政府教育局因此所遭受之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害賠償金及和解金。
(五)參選作者享有授權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若授權標的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得因為臺北 市政府教育局製作及利用授權標的,同意本局公開發表授權作品。
(六)得獎作品將建置至「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網站以供各級學校教師進行教學活動時 使用。參選者須配合將作品(如為線上資料庫則需移至教育局所提供之伺服器安裝)建置 至教育局網站。
(七)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並請得獎者配合修改作品。
(八)主辦單位得將入選作品公開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網站(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
http://tmrc.tp.edu.tw/);提供教師作為教學相關活動時使用,作者不得有異議,如 為線上資料庫則需配合移至教育局所提供之伺服器安裝,建置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 網站(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 http://tmrc.tp.edu.tw/ )。
(九)參加本甄選活動之作品(作者)於得獎後,如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版權價購相關事宜,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中剔除。
(十)甄選作品若係已獲獎之同一作品,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將其作品於得獎名單 中剔除。
(十一)本活動因係屬軟體版權價購案,主辦單位僅寄發價購證明書(PDF.檔案以電子郵件方 式寄送)並函告得獎者所任職之學校,同時建議主管機關本於權責斟酌獎勵事宜,唯得 獎之非教師人員主辦單位僅寄發價購證明書(PDF. 檔案 )。
十三、 本活動聯絡: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聯絡人:黃惠美編審
聯絡電話:02-28616942 轉 236 傳真:02-2861-6413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地址:臺北市 112 陽明山建國街 2 號
十四、本計畫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本活動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