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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佛教判教傳統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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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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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佛教判教傳統之反思

王美瑤

判教這樣的做法與風氣,是佛 教在傳入中國之後,南北朝時期慢 慢建立起來的,現在已經成為中國 佛教各家各宗的重要傳統。

先說,判教是在做甚麼呢?為 什麼會出現判教的風氣?判教指的 是,對於佛陀所說的教法,依據其 不同的對象、方式、內容、層次而 加 以 分 類 , 或 者 以 時間 的 先 後 分 類,或者以說法的對象分類,或者 認為經典之間有高下之別,或者認 為 教 法 平 等 只 是 對 象不 同 應 機 說 法。舉例而言:天台宗以世尊說法 在時間上的次序,而將經典分為五 時,依序為華嚴時、阿含時、方等 時、般若時與法華涅槃時。依照對 象不同根器與層次,將經典講說的 內容分為化儀四教,所謂頓、漸、

秘密與不定教。對上根之眾生說較 高深之義理,令眾生一點就通,形 成所謂頓教;對於一般層次的眾生 就按部就班慢慢講,稱為漸教,諸 如此類。而又將經典的內容分為化 法四教,所謂:藏、通、別、圓。

判教大至是這樣的內涵。由於佛經 浩瀚,傳入中國之後,為了更有系 統地了解佛法,遂興起了判教之做 法。

佛法面對生命世界,解釋世界 的 運 作 道 理 , 解 開 生命 問 題 的 癥 結,因此能夠提出解決煩惱的各種 做法,提供正確道路。雖然在道理 上都是一貫的法性平等,但在實際 世間問題的變現上,則五花八門、

千姿百態。所謂應病與藥,面對不 同的生命形態、不同的善根因緣、

不同內涵等級之對象,所給予的教 導也就在外表上有所差異。就像從 幼兒園到博士後研究,對於兩者所 謂的「好」,就差異甚大。對學齡前 的幼兒,能夠自己吃飯、上廁所,

就是「好」,但這樣的標準用於博士 後研究就「不好」了。貌似前後矛 盾,但其實需要帶出相關的脈絡。

同樣的道理,佛法在教導的時 候,面對不同程度、不同情形的眾

生,同樣的內容,對於一方來說是

「好」,但對於另外一方卻不能稱為

「好」,甚至是「不好」。舉例而言,

可以看兩段經文,一段引自《長阿 含經》:

佛告比丘:「復有七法,則法增 長,無有損耗。何謂為七法?一者,

觀身不淨;二者,觀食不淨;三者,

不樂世間;四者,常念死想;五者,

起無常想;六者,無常苦想;七者,

苦無我想。如是七法,則法增長,

無有損耗。」1

另 一 段 引 自 《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離世間品》當中的一段經證: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退 失佛法,應當遠離。何等為十?所 謂:輕慢善知識退失佛法;畏生死 苦 退 失 佛 法 ; 厭 修 菩薩 行 退 失 佛 法;不樂住世間退失佛法;耽著三 昧退失佛法;執取善根退失佛法;

誹謗正法退失佛法;斷菩薩行退失 佛法;樂二乘道退失佛法;嫌恨諸 菩薩退失佛法。是為十。若諸菩薩 遠離此法,則入菩薩離生道。」2

其中,第一段經文當中說,有 七法能夠增長法,而其中之一是「不 樂世間」,如果能這樣則可以「則法 增長,無有損耗。」也就是說不樂 世間是正確的,應該朝向的方向。

但是,在第二段經文當中,卻又提 到,如果「不樂住世間」是菩薩摩 訶薩的退墮。

不明就裡的人,會以為佛經之 間自相矛盾,其實正好說明了佛法 廣攝一切眾生,針對八萬四千種煩 惱有八萬四千種藥,給予不一樣根 器、不同程度、不同目標就有不同 的指引,所以不會齊頭式平等,也 不用擔心學到後來窮途末路,再無 可學。上一段的經證就是很明顯的 例子,在阿含經典當中的教導,主 要是針對一般眾生,還在生死輪迴 當中載浮載沉、不可自拔,所以先 說厭離,以對治凡夫長遠對於世間 纏綿染著之習氣。可是在華嚴經典 當中教導的是菩薩,目標是要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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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眾生,能夠成為夠格的菩薩,早已 超越凡夫綑綁於生死輪迴之粗眾煩 惱,而要著重的是開發方便善巧的 度化眾生之能力。而世間是最好的 鍛鍊場所,因此,如果不樂住於世 間,就成了菩薩之退墮。解開佛經 教導的脈絡、條理與次第,表面上 看似的矛盾,就完全不是矛盾。

為了避免世人在表面上一看就 認為佛典之間彼此矛盾,因此,中 國古德就用判教的方式,建立一套 分類系統,讓世人知道每部經典教 導的內容其目標、對象與層次,讓 世人知道並了解其次第,而解開外 表貌似的自相矛盾。透過這樣判教 將系統建立,以利後世眾生對於浩 瀚佛法總體的認識。所以,這樣的 理念與做法,本意是助益的,為便 利世人正確了解佛法。

然則,隨著時間的長久,當判 教逐漸成為中國佛較特有的傳統,

便 掺 雜 了 越 來 越 多 關聯 於 人 的 問 題,而終至根本的精神變了。

首先,先從字面上來說,「判」

字,通常用在「審判」、「判斷」、「判 別」,是一個由上而下的姿態。然 而,面對佛法,身為尚在生死輪迴 的一員,實在不宜自認為已經通透 了解所有的佛經,而能夠由上而下 地去判別或判斷。這樣的字眼,容 易助長凡夫的我慢,而將浩瀚廣大 的佛法看成有限的、狹隘的知識,

能夠任意地在股掌上分類、排列。

長期使用「判教」這樣的語詞與概 念,漸漸使人們面對佛典,或者其 他學說、宗派流露傲慢之習氣。

有些學者直接以「大乘非佛說」

來評判大乘經典;有些學者以大乘 佛教之姿,批判聲聞乘為小乘,甚 至認為「小乘」一詞正是「大乘佛 教」發展出來以貶抑聲聞乘的。然 則,就所能涉及的大乘經典當中,

並無批判、貶抑聲聞乘或獨覺乘之 意。三乘之施設,是針對不同根器 之眾生所給予的不同引導之道,雖 然經典當中的確提及聲聞乘、獨覺 乘修行能達之境界不如菩薩乘之全 面與透徹,但這並非情緒上的鄙視 或是貶抑,而只是在事理上如實地 講說,並且也不以菩薩乘的高超而 嘲弄,反而是以慈悲、憐憫、善守 護 的 方 式 對 待 二 乘 ,乃 至 一 切 眾 生 。3 佛 法 的 教 導 一 直 都 以 慈 悲

心、度脫眾生為核心宗旨,實在不 可能以煩惱心輕視、貶抑乃至鄙視 任何眾生。像「判教」這樣會助長 眾生傲慢的語詞,應該予以注意乃 至捨棄。

第 二 , 由 於 判 教 逐 漸 成 為 傳 統,而中國文化長久以來都有非常 根深蒂固尊古的傳統,因此傳統就 變成各宗派不可撼動之師承的精神 或 招 牌 。 在 這 樣 的 尊古 傳 統 氛 圍 下,後人很難有空間能夠中立而理 智地去理解、思考甚至批判祖師所 留下來的判別內容,因此判教的內 容逐漸變成不可挑戰的信仰,以及 各宗派的特色。

第三,成為特色之後,事情變 得更加危險了,所謂的危險指的是 與 佛 法 的 核 心 教 導 與精 神 背 道 而 馳 。 因 為 特 色 就 是 要跟 別 人 不 一 樣。所以別家說漸、頓,為了成立 一家,就需要跟別人不同,所以說 漸、頓、圓,諸如此類。如果說的 跟其他宗派一樣,或者可能被譏為 抄襲,或是學問不夠以至於無法自 成一格。結果判教成了特色與招牌 的創造與捍衛,而這樣的捍衛則已 經是立基在人、我之對立,以及自 我尊嚴保存,我族、我宗的捍衛,

不是真正在面對世間的實相,觀看 世間真實的情形。

如果說佛法在追求的是世界的 真理、實相,重點就應該是去探討 事 情 是 否 合 理 、 能 否真 實 解 決 煩 惱、邪見、困苦,而不是追求跟他 人不同的特色,或者如何捍衛自己 以及自己門派的立場。這樣,只是 不斷增長人我之分際、區別之心,

及其後續衍生的顏面問題、利益問 題、掌門人之爭等,這些都成為世 間法的運作,跟佛法所要教導的精 神相去甚遠,不但不能減損煩惱、

障礙,還嚴重地增加了煩惱、障礙。

鑒於此,筆者認為,針對「判 教」有三點可以調整與時時自我提 醒。

第一,判教有其產生之因緣、

時空背景,亦有其利益之作用,然 則,「判」字可能需要調整。最初全 名為「教相判釋」,簡稱為「判教」, 全名較為中立,待成為簡稱時,剩 一「判」字則過於強烈。調整辦法 之一為,不厭其煩地稱其全名。但 如上所述,判字容易讓人不自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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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可以高高在上地評斷判別經典或 教法,容易潛移默化增長眾生的傲 慢 , 或 可 以 調 整 為 「 分 類 學 (taxology)」,也就是對於佛典或教法 加以分類的學問。一方面可以藉由 字詞的調整而調整世人面對佛法的 心態;另一方面,也能與現代的學 術接軌,使的中國佛教能夠走向世 界。

第二,在做這些區別或者系統 整理之前,或者接受這樣的系統分 類之前,初學者仍應當先不帶有區 分色彩地閱讀經典。廣泛地閱讀經 典,系統自然成。而非由上而下先 將經典裝入區分好的色彩或格局,

反而容易阻礙理解佛經第一手較為 質樸的教導。所謂的分類學,乃是 在有內容之後,方做的整理歸類,

如果在尚未充分閱讀、了解佛經的 內涵之前,就先學習分類的項目,

容易成為只是學在框架而內涵缺乏 之空洞學問。

最後,應以不忘失佛法核心的 前提,略做一些區分整理,清楚如 此之分類是為幫助有系統地理解佛 經的教導。也就是說,心中一定要 很明確,系統地整理佛典是為了更 正確地且有效地理解佛法教導的內 涵。佛法的核心目標,是要認識、

理解生命世界的實相,在這樣的認 識上修行,乃至超脫煩惱。因此,

在做系統整理的時候,必是扣緊這 樣的主軸,而非為了個人、我族、

自宗之利益、顏面、功名、美言等。

這 樣 , 才 能 在 修 習 佛法 的 過 程 當 中,時時保持走在正道上,並讓佛 法真正帶給眾生生命的助益。

1. 後秦‧佛陀耶舍、竺佛念 譯,(CBETA, T01, no. 1, p. 11, c25-p. 12, a1).

2. 唐.實叉難陀(Śikṣānanda)譯,(CBETA, T10, no. 279, p. 299, c12-19).

3.《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第十四》,後 秦.鳩摩羅什 (Kumārajīva)譯:「又,

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 滅時,受持、讀誦斯經典者,無懷嫉妬、

諂誑之心,亦勿輕罵學佛道者‧‧‧‧‧‧‧‧,求其長‧‧‧

短‧。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菩薩道者,

無得惱之‧‧‧‧,令其疑悔‧‧‧‧,語其人言:『汝 等去道甚遠,終不能得一切種智。所以 者何?汝是放逸之人,於道懈怠故。』

又亦不應戲論諸法,有所諍競。當於一‧‧‧

切眾生起大悲想

‧‧‧‧‧‧‧,於諸如來起慈父想,

於諸菩薩起大師想,於十方諸大菩薩,

常應深心恭敬禮拜。於一切眾生,平等 說法,以順法故,不多不少,乃至深愛 法者,亦不為多說。」(CBETA, T09, no.

262, p. 38, b2-14)

《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第十四》,後 秦.鳩摩羅什 (Kumārajīva)譯:「又,

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 滅時,有持是法華經者,於在家、出家‧‧‧‧‧‧

人中生大慈心

‧‧‧‧‧‧,於非菩薩人中生大悲‧‧‧‧‧‧‧‧‧

心‧,應作是念:『如是之人,則為大失。

如來方便隨宜說法,不聞不知不覺、不 問不信不解,其人雖不問不信不解是‧‧‧‧‧‧‧‧‧‧

經‧,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隨在‧‧

何地‧‧,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住‧‧‧

是法中‧‧‧。』」(CBETA, T09, no. 262, p. 38, c4-11)

《大寶積經‧發勝樂志會》,唐.菩提流 志(留支)(Bodhiruci)譯:「如是,彌 勒!於後末世五百歲中,當有菩薩鈍根 小智、諂曲虛誑,住於賊行,汝應護之‧‧‧‧

。」

(CBETA, T11, no. 310, p. 522, a5-7) 《地藏菩薩本願經‧分身集會品》,唐‧

實叉難陀 (Śikṣānanda) 譯:爾時,世 尊舒金色臂,摩百千萬億不可思、不可 議、不可量、不可說、無量阿僧祇世界 諸分身地藏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

「吾於五濁惡世,教化如是剛彊眾生,

令心調伏,捨邪歸正。十有一二,尚惡 習在。吾亦分身千百億,廣設方便。或 有利根,聞即信受。或有善果,勤勸成 就。或有暗鈍,久化方歸。或有業重,

不生敬仰。如是等輩眾生,各各差別,

分身度脫。或現男子身,或現女人身,

或現天龍身,或現神鬼身,或現山林川 原、河池泉井,利及於人,悉皆度脫。

或現天帝身,或現梵王身,或現轉輪王 身,或現居士身,或現國王身,或現宰 輔身,或現官屬身,或現比丘、比丘尼、

優婆塞、優婆夷身,乃至聲聞、羅漢、

辟支佛、菩薩等身,而以化度。非但佛 身,獨現其前。汝觀吾累劫勤苦,度脫‧‧‧‧‧‧‧‧‧‧

如是等難化剛彊罪苦眾生。其有未調伏

‧‧‧‧‧‧‧‧‧‧‧‧‧‧‧‧‧

者,隨業報應。若墮惡趣,受大苦時,

‧‧‧‧‧‧‧‧‧‧‧‧‧‧‧‧‧

汝當憶念吾在忉利天宮,殷勤付囑。令

‧‧‧‧‧‧‧‧‧‧‧‧‧‧‧‧‧

娑婆世界,至彌勒出世已來眾生,悉使

‧‧‧‧‧‧‧‧‧‧‧‧‧‧‧‧‧

解脫,永離諸苦,遇佛授記。

‧‧‧‧‧‧‧‧‧‧‧‧‧

」 爾時,諸世界分身地藏菩薩,共復一

形,涕淚哀戀,白其佛言:「我從久遠 劫來,蒙佛接引,使獲不可思議神力,

具大智慧。我所分身,遍滿百千萬億恒 河沙世界。每一世界,化百千萬億身。

每一身,度百千萬億人,令歸敬三寶,

永離生死,至涅槃樂。但於佛法中,所 為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塵,或毫髮 許,我漸度脫,使獲大利。唯願世尊不 以後世惡業眾生為慮。」如是三白佛 言:「唯願世尊不以後世惡業眾生為 慮。」(CBETA, T13, no. 412, p. 779, b10-c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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